卫生部通告(通用8篇)
1.卫生部通告 篇一
**花园社区是一个老旧小区,近年来,社区环境卫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人员居住较为密集,个别居民存在随意倾倒垃圾、在辖区内随意堆积杂物等生活习惯;加之社区未设立门禁,出入人员较杂,许多非法张贴小广告的人员借机活动频繁,造成小区楼内小广告泛滥。
**花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对辖区卫生死角、乱堆放、乱张贴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对发现的乱堆乱放等现象,工作人员及时找寻物主,告知其尽快清理,对没有找到主人的,工作人员将《可燃物、堆积物清理告知书》张贴在了堆物之上,方便物主回来时及时清理;对发现的小广告,工作人员协调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了粉刷;对发现的建筑垃圾等,工作人员及时寻找装修业主,告知其尽快清理。
此次整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工作人员还将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争取早日改善辖区的环境卫生,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和谐平安的生活环境。
**花园社区居委会
年12月10日
2.卫生通告范文 篇二
一、贯彻卫生工作问责体系
1、权责划分
①公司办公室主任戴伟同志为卫生工作督导小组组长,张婕同志为副组长,负责对全司范围内的卫生督导、查办、通报工作。
②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指定责任区域内的总责任人,对所辖卫生区域负有全部权责。
③设备部第一负责人为设备部区域内的总责任人,有关卫生工作标准参考公司本部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办公室将对设备部进行不事先通知的不定期抽检。
④全体职员须严格遵照公司经理办专项会议的决议精神,坚决服从部门第一负责人指令,把岗位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2、责任区域划分
①公司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201)、总经理办公室(202)、副总经理办公室(203)、本部门办公室内部(204)、一楼大厅、一楼至二楼的走道梯间、二楼至三楼的走道梯间、2台电梯内部、前台区域、会议室、荣誉室、五楼档案室、五楼南洗手间范围。
②财务部:本部门各个办公室内部、二楼洗手间范围。
③人力资源部:本部门办公室内部、三楼北洗手间范围、本部门办公室至经营部北端墙止。
④经营部:法人代表办公室、本部门办公室内部、本部门外部公共区域。
⑤招投标部:副总经理办公室、本部门办公室内部、三楼南洗手间范围、本部门外部公共区域。
⑥预结算部:本部门办公区域。
⑦合约部:本部门办公区域、五楼北洗手间范围。
⑧新领地七楼:因该办公区域公共区安排有物业值扫,总工室、工程部、信息科应遵照就近原则,除了负责本部门办公室内部卫生工作外,还应对本部门就近区域的卫生工作进行督导;七楼会议室内卫生工作由信息科负责维护。
⑨设备部:对本部门所有区域范围的卫生工作负有全部责任。
3、卫生达标标准
①所辖公共区域无积尘、杂物,物什摆放整洁有序。
②责任区天花板无蛛丝、脏物。
③责任区的墙面、玻璃面或窗面无灰尘、划痕及其他脏乱现象。
④地面无水渍、灰尘、脏物。
⑤办公室正门面、背门面、门框、门沿、门顶等外均无积尘。
⑥办公室内各墙角无积尘、脏物。
⑦办公室墙面无乱贴、乱挂现象和乱画痕迹。
⑧办公桌台面清洁,无烟灰、脏痕、杂物。
⑨办公柜里外清洁,物什摆放有序,柜窗玻璃及柜沿无灰尘、脏物,柜面、柜顶无附尘、脏痕。
⑩办公电脑主机和显示器平面清洁,无附尘、无脏痕。
⑾其他办公用具、用品、书籍报刊均无积尘。
⑿沙发每周进行一次清灰,无附尘、脏痕。
⒀办公椅无附尘、椅脚无踏痕、灰尘。
⒁办公室窗台清洁,窗面无附尘,窗帘无脏渍。
⒂饮水机和茶具无蛛丝、灰尘、茶渍,每周六定期清洗。
二、统一全体职员着装标准
1、男职员春夏装:白色或淡蓝斜纹衬衣+司徽+蓝色西裤+黑色皮鞋+岗位牌;秋冬装:深蓝色西装+司徽+白色衬衣+公司所配男式标准领带+黑色皮鞋+岗位牌。
2、女职员春夏装:公司配发的白色或红纹衬衣+司徽+深蓝色短裙(或同色西裤)+黑色皮鞋+岗位牌;秋冬装:深蓝色西装+司徽+白色衬衣+黑色皮鞋+岗位牌。
3、所有已发工装的正式职员,须按公司所发的上述工装式样着装,其他版本均视为不合格。
4、没有发放工装的职员,须遵照集团有关文件精神,按以上标准配备颜色相近的服装。
5、暂未配备岗位牌、司徽或已破损、遗失的员工,须在本通知颁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办公室后勤组薛冰处申请补办、补领。
6、员工所着衣装须保持整洁、熨贴,不能有明显皱纹和脏渍。
三、办公秩序与有关禁令
1、打卡制度
公司本部所有正式职员一视同仁,均应按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在二楼(总工室、工程部、信息科设在七楼)打卡。打卡程序须遵照公司颁发的标准执行。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打卡者,须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司信息平台按程序提请核销。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参照已颁布的有关文件予以处理。
2、“三关”政策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前,须严格做好水电安全、财物安保工作,具体做到:关好门窗、关掉灯光、关闭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器的电源。如因未执行上述规定导致不良后果者,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禁止吸烟
自本通告正式发布之日起,本公司实行全面禁烟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①所有职员不得在办公室、会议室、荣誉室、二楼前台、各条走廊等公共场所吸烟,访问其他单位时亦不能在明令禁烟的场所吸烟。
②办公桌上一律禁止摆放烟灰缸;如有来客系吸烟者,应提示或暗示对方本司为禁烟单位,或指引其到吸烟处。
③公司洗手间区域、楼梯道口和大门以外系指定吸烟处,吸烟者须注意公众卫生,不得随地乱弹烟灰、乱扔烟蒂,要保持公司整体卫生洁净。
4、办公秩序禁令
公司《管理蓝本》有关章节对办公秩序已有相关规定,本通告着重明确以下禁令。
①办公时间严禁玩游戏、炒股、网购、看电影等。
②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溜岗,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③不得在工作区域吃零食、早餐。
④不得剪怪异发型,不能刺有纹身,不得佩戴怪异装饰物等。
⑤办公时间禁止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四、文明办公基本要求
公司《管理蓝本》对文明办公已有具体标准,本通告重申有关规定如下。
1、接电话规范:职员在接听外单位、外人电话时,标准用语为:“你好,XX建设XX部”;接听公司本部同事电话时,标准用语为:“你好,(我是)XX部XX”。
2、来人来访接待:有外单位来人来访时,接应人应起身打招呼:“您好,请问找哪位?”
3、有客人在领导或部门办事时,责任人应视情为客人及时倒、添茶水。
4、对于所有来访,公司员工须保持微笑服务,大方而周到。
五、违规罚则
办公室组长、副组长将对上述规定逐日轮流值查,凡发现上述一处违规,当场明确责任人,开具罚款单(每项罚款50元);当事人须当场签字,且应在当天内将罚款交给财务部;如有不配合、态度不端正或延交罚款者,加倍重处;财务部另立专账,所有罚款计入员工活动基金;该项处罚通报将在公司二楼显示屏和信息平台同步公示。
六、实施与修订
本通告报请经理办会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发,自通知公布之日起全面实施。如与以前有关规定相冲突者,以本次通告为准。如有后续的政策调整,公司将出台新的规定予以公示。
本通告解释权归属公司经理办。
特此通告。
湖南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加强环境卫生通告 篇三
一、严格户外广告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商户及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招牌、广告、气拱门、气球和悬挂横(条)幅,且各商户实行“一店一招牌”,严禁占道设立落地式招牌,违者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同时,对乱贴乱画的个人,每次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责成恢复原状。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违者由县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由县城管执法部门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三、各经营户以门为界,严禁出店经营或占道作业,严禁麻辣(烧烤)摊占道经营,违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按指定地点规范经营,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流动摊贩,摆摊建棚,堆放物料,占道施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城区内施工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洗车平台,实行围栏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边施工边清理,施工期间无废水、泥浆流出场外;违者每天处以200-500元罚款。
五、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采取锁定车轮等措施,处10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摆放的,处50元罚款。
六、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区树木,违者除责令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外,并处以赔偿额2倍以下的罚款;禁止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责令其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外,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七、违反以上规定视情在媒体曝光,对侮辱、殴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及阻碍、妨碍本通告实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莲花县城管局
4.厕所卫生通告怎么写 篇四
由于部分员工习惯将烟头、卫生巾等生活垃圾随意扔入厕所,久而久之,造成宿舍下水道堵塞,每到雨季,雨水会倒灌到地面上,导致厂区臭气熏天,苍蝇、蟑螂、老鼠肆虐,严重危害员工健康,影响员工正常生活。这次总务部将下水道清理干净后,如果各位员工还不改掉恶习,继续肆无忌惮地往厕所里扔垃圾,还会有类似情况发生。
为了维护我们生活环境卫生,在此呼吁大家自律,切勿将垃圾丢入厕所内!
特此通知
总务部
5.关于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 篇五
创卫迎查在即,根据区创卫办的部署要求,请按照创卫达标标准,对本辖区物业企业管理范围内的服务项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保持垃圾桶、果皮箱外观整洁,封闭加盖。
2、使用密封式垃圾清运车辆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3、公用场地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烟头、无痰迹。公共区域无乱停放,秩序良好。
4、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墙面无乱贴乱画。
5、绿化亮化好。绿地无破坏,花草树木无病虫害。路灯和楼道灯正常照明,干净明亮。
6、市政设施设备完好。排水管网通畅,井盖无缺损,路面平整无坑洼。电梯及其他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定期检修,无影响业主(居民)生活的事故。
xuexila
6.卫生部通告 篇六
时间:2011-10-24 18:53:50 来源:局医政科 浏览:488次
福卫人发〔2011〕143号
根据《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市场需求,依照《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深圳市中医馆的设置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我局计划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受理社会医疗机构设置,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从2011年11月1日起,常年受理。
二、受理单位
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三、受理地点
福田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卫生计生受理窗口(9、10号)
四、审批流程
(一)窗口受理。个人设置申请人(即主要负责人)或设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主要负责人到场、验有关资料原件、资料齐全、打印收件回执。
(二)审核公示。申报资料上报局医疗服务监督科审核(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到现场审核执业地址在服务半径中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及相互影响等情况,具体标准按照《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要求);公示相关医疗机构设置信息。
(三)会议审议。整理专家建议、公示信息等综合审核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作出是否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形成《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印发《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
(四)申领文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机构设置行政许可条件
(一)设置门诊部、诊所行政许可条件
1.符合《深圳市2010-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申请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4.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
有前项第2-6小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5.必须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签订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告知承诺书,并履行承诺书中确定的义务。
(二)设置中医馆行政许可条件
1.符合《深圳市中医馆的基本标准》。
2.符合以下选址要求:
(1)中医馆应相对独立,所在社区服务人口为3万人以上;
(2)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中医馆)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搜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3)选址的房屋应为合法建筑(有房地产证或政府主管部门正式确认合法的房地产权证明文件),并符合消防、环保等规定要求。
3.申请人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中医馆: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4.中医馆的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3)具有主治中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有第3项第2—6小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中医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5.必须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签订申请设置中医馆告知承诺书,并履行承诺书中确定的义务。
(三)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行政许可条件
1.符合《深圳市中医坐堂医诊所的基本标准》。
2.符合以下选址要求:
(1)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1.5万人以上;
(2)选址相邻权利人(业主/住户和社区内现有中医坐堂医诊所)无明显反对意见(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公示和专门委员会搜集的意见为准);选址前,设置申请人应征询相邻权利人的意见;
(3)选址的房屋应为合法建筑(有房地产证或政府主管部门正式确认合法的房地产权证明文件),并符合消防、环保等规定要求。
3.申请人为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零售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药品零售药店。
4.中医坐堂医诊所的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
(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中医坐堂医诊所的主要负责人:
(1)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6.必须与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签订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告知承诺书,并履行承诺书中确定的义务。
六、申请材料
设置门诊部、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的申请材料按《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见附件5)和《深圳市中医馆的设置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见附件6)的相关要求准备;申请表格(见附件2、3、4,点击下载)请在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免费下载;有关法规均可在福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或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请按照《设置门诊部(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材料清单》(见附件1)所示内容、顺序、数量装订成册提交。
(二)设置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如经查实,设置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三)如要变更《设置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科目等,必须重新申请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四)依照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法规规定,设置申请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设置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
(五)申请人如有违法处置《设置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的行为,行政许可决定机关有权撤销已核发的《设置医疗机构筹建批准书》。
(六)机构选址先不要签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有初步、短期的意向书,有待局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才签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相关经济损失自负。
特此通告。
附件:
1.设置门诊部(诊所)、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材料清单点击下载
2.设置社会医疗机构申请书(含设置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申请书)点击下载
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告知事项和申请人承诺书》(含设置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告知承诺书)点击下载
4.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点击下载
5.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点击下载
6.深圳市中医馆的设置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点击下载
7.深圳市医疗机构选址指导意见点击下载
8.深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点击下载
9.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点击下载
划生育局
十四日
7.公司人员离职通告-通告 篇七
本公司将继续给于贵公司提供一如既往的服务!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与我山东分公司的合作!这段时间如给大家工作上带来什么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xxxxxxx
xx山东分公司负责人:xx
特此通告!
广州市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职业卫生监管的通告 篇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一)泉州市辖区内已投入生产经营,涉及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用人单位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及时申报。
(二)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发生重大变化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申报。
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一)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且持有证照、正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都必须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落实员工健康体检和教育培训,对工作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二)用人单位应结合企业规模,分别对照《大中小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评分表》和《微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检查表》进行自查自评自改、持续提升,并完成系统上报。
(三)底前,危化、非煤矿山、电池电镀、水泥、冶金等行业领域应首先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三、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底前完成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未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变更申报的.;未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泉州市及各县(市、区)安监局依法受理和查处其违法行为。
七、咨询举报电话:28380095、12350
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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