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2024-08-31

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精选12篇)

1.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一

山西企业年报怎么做(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示:

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

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

三、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

本文流程同时适合山西省 朔州 忻州 太原 大同 阳泉 晋中 长治 晋城 临汾 吕梁 运城市 这些城市!企业年报流程》》》》

企业年报步骤一:百度一下.........“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二:进入后选择城市“山西”“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三:进入山西工商企业年报系统。“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四:进入后,登陆山西工商企业年报系统!“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五:进入报告在线填录系统“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六:选择要报的年份“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七:开始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八:然后填写网站信息。“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九:填写股东信息。“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十: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看下图”

企业年报步骤十一:按照提示填写完成,提交即可!“看下图”

记得在6月30号前申报完成哦!

2.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二

一、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信用内涵

1.企业信息公示的概念

关于企业信息公示的概念目前尚无法律明确定义, 但从字面理解, 企业信息公示是政府为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制度, 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把上述企业信息向全社会公示, 让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特点、经营业绩、守信情况、失信记录、合作可能性等基本情况。从而让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自主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 自主判断交易风险, 自主选择是否与该企业进行业务合作。另一方面能充分利用市场调节机制, 即市场经济中每一个参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促使企业重视自身形象, 约束自己的行为, 积极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口碑, 取信于市场, 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 使自己做强做大, 从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信用内涵

国务院近期出台的《条例》对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信用内涵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明确了为什么要进行企业信息公示、谁来公示、怎样公示, 公示什么等一系列问题, 将企业信息投置于公众的目光之下, 就像“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一样, 公示制度利用赋予交易相对人和公众对企业经营信息的知情权, 初步建立起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二是规定了设立异常经营名录制度、诚信经营奖励制度、部门联动惩戒制度等多项信用约束措施, 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精神激励功能和行为规范功能, 促进企业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引导企业正确掌握和自觉执行《条例》的内容, 建立了信息约束机制;三是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抽查和群众舆论举报等多项信用监督措施, 目的是运用社会舆论特有的运行机制来督促企业切实执行 《条例》。同时, 社会舆论蕴含着社会的价值观念、态度、意见等, 对公众言行起着影响和引导作用, 它能够引导公众有效监督企业的信息公示行为, 扩大对企业监督的覆盖面, 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 建立了信用监管制度。

也就是说,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信用内涵是由信息公示、信用约束、信用监管三部分组成。三者之间相辅相成, 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三大支柱, 其信用内涵主要有以下信用特点:

(1) 强化信用约束。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后, 政府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对企业的失信行为不再仅仅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进行直接干预, 而是更多使用信息公示和社会监督等市场化手段, 变外在的强制力为内在的约束力, 通过信用来强化对企业行为的约束, 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2) 体现部门联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最直接、最具震慑力的制度设计就是“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 从而约束企业“重信用、守合同”。在公示企业信息方面, 政府各职能部门通过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共享。在信用约束方面, 政府各职能部门能够联动响应, 共同惩戒失信企业。

(3) 实行社会共治。通过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的基本情况公之于众, 让交易相对人、社会公众、行业组织和政府各个管理部门都能够方便、全面、及时了解企业信用信息, 选择是否与该企业做生意, 将信息公示制度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中, 丰富和拓展了信用监督的主体, 真正做到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由此建立起维持企业信用体系高效运转的长效机制。

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

1.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打造诚信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诚信营商环境与投资创业同等重要。诚信营商环境恰如交易的“润滑剂”, 能有效减少交易活动的“摩擦力”。诚信营商环境越好, 交易信心就越足, 交易安全度就越高, 交易成本就越低, 市场就越活跃, 商业就越繁荣, 投资者、企业与消费者皆大欢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要注重法制建设, 还要营造德治氛围, 诚信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之本、繁荣之基。

企业信用是打造诚信营商环境的主角。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各种交易非常发达, 企业作为市场交易的最重要主体, 其信用是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 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手段。因此, 企业信用本身在打造诚信营商环境中无疑扮演着主角。企业点多面广, 涉及方方面面, 企业参经济活动和相对人之间所建立起以诚实守信为道德基础的“践约”行为, 是打造诚信营商环境, 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

当前企业频频发生失信行为, 究其原因, 主要是三点:一是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二是失信成本太低;三是企业缺乏道德自律。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正是破解失信成本低, 信息不对称, 企业缺乏道德责任感这三道难题的重要对策。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将企业从产生 (登记注册) 到存续 (生产经营) 整个过程的全部信息公之于众, 让全社会共享, 变企业的信用等级过去由政府认定转为市场认定, 由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自主评价和判断, 选择交易, 避免交易风险, 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同时对失信行为“广而告之”, 各方联动, 建立失信“黑名单”和行业禁入制度, 是提高失信成本, 遏制失信行为, 打造诚信营商环境必要举措。

2.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的治本之策

当前, 由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 我国企业失信行为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为契约意识差, 合同履约率低;道德品质败坏, 假冒伪劣产品猖獗;市场竞争不充分, 不正当竞争屡禁不止等。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前, 对于企业的失信行为政府基本上都是采取法律制裁手段进行直接干预, 但无论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 都是治标手段, 而非治本之策。这也是失信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相比之下,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在微观层面具有强大的教育功能, 这恰恰是法律制裁手段不具备的功能。首先,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促使企业不断进行自我教育, 它将外在的强制力和内在强制力结合起来, 引导企业参与到信用监管活动中, 有利于增强企业自我管理、自主管理, 增强企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扩大了企业行为的透明度, 把社会监督和行业自治引入对企业的监管。企业通过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 交易相对人和社会公众随时都可以进行查询, 这本身就是对企业的一种约束。同时, 企业想要获得市场承认, 就必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诚信合法经营, 从而强化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责任, 这不仅有助于诚信企业脱颖而出, 而且还有助于及时淘汰失信企业, 进而形成市场倒逼机制, 逼迫所有企业见贤思齐、慎独自律、择善而从。其次, 企业信用公示制度是一种超前教育。制度规定企业如果不及时、如实公示自己企业的信息, 包括各种失信行为, 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使企业在事前根据制度内容预测到行为后果, 这就把工作做到了前头, 防范于未然, 因此, 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可以起到超前教育的作用, 从而降低企业信用监管成本。再次, 企业信用公示制度还是一种养成教育。严格的公示制度使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通过公示, 被全社会周知并受监督,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不再直接设定行政处罚, 而是通过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把企业的失信用行为公之于众, 让全社会对企业的信用情况一目了然, 由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自主判断、自主选择是否交易, 用信用来约束企业。在制度实施过程中, 贯穿体现社会公众、交易相对人和企业共同利益的思想教育, 久而久之使人们把经济活动中各种规范从外在的束缚变为内在的思想共识和行为习惯, 使企业变他律为自律, 从而养成良好的行业道德, 形成道德自律。

从宏观层面看, 构建全国统一的企业信息公示体系, 实现各类企业信息资源的共享, 政府监管部门都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信息, 从而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价, 这对推进我国市场经济法治化、透明化与诚信化, 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具有全局性的促进作用。

公开透明是防止企业失信最好的措施。通过信息公示, 让交易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道其成立的目的、经营范围和承担责任的界限和方式。通过信息公示, 促使企业由对政府负责到对社会负责的转变。通过信息公示, 让交易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掌握政府监管部门管理企业的信息, 尤其是守信记录和失信记录, 准确了解和判断企业的信用情况, 避免交易风险。通过公示, 让失信企业“家喻户晓”, 诚信企业“妇孺皆知”, 让企业的经营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3.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构建信用监管格局的基础

如何充分发挥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真正形成企业自律、政府抽查、社会举报的三位一体的信用监管格局, 让企业对其公示的信息负责, 政府放管结合、社会主动监督, 推进社会共治, 这既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起点, 也是其所要达到的“终点”之一。因此突出信用在全社会监管格局中核心地位, 是此制度的根基所在。

(1) 着力构建信用监管模式

一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于进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本身要高度重视, 认真查摆问题, 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积极整改, 以实际行动取信于市场, 恢复企业信用。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也要注意, 审慎选择与之进行交易, 规避风险。二是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 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企业, 一方面政府要加大惩戒力度, 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负责人再次进入市场, 坑蒙他人, 危害社会。另一方面广大公众和交易相对人要提高警惕, 尽量不与之进行交易, 避免上当受骗。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 密切配合, 多管齐下, 对失信企业从各自管辖领域一起采取限制措施, 取消其进入资格, 使失信企业成为过街老鼠, 无处容身。四是建立了工商抽查和群众举报制度。确保企业公示的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合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黑名单”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意味着全社会都知道其信用状况有问题, 这足以使该企业面临交易对象减少、银行不予贷款等后果, 造成“一招失信、全盘皆输”的局面。同时, 通过联动响应机制, “一处违法, 处处受限”, 真正实现“让诚信企业脱颖而出、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2) 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监督作用

社会中介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承担着为会员服务, 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当前, 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服务市场经济作用突出, 在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中要高度重视发挥社会中介作用。例如, 工商部门可以委托与资产评估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对企业公示的资产信息进行抽查核对, 利用社会组织的专长技术有效提高抽查的科学性和公众认可程度。

(3) 依托大数据进行信用监管

无论是信息公示, 还是社会监督, 都要依赖一个完整的信息平台, 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将企业各种类型的信息归集该企业名下, 形成大量基础数据, 并进行共享, 便于发现有关行业、相关企业信用存在的突出问题, 提高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首先, 将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渗透于信用监管中, 用系统论的思维方式对企业公布的信息进行监管。 一是强调监管的主体性, 监管的各个部门相互协调。二是强调综合性, 把企业信息监管置于社会系统之中。其次, 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企业信息公示的途径, 形成信息化、立体式、双向互动的监管模式。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实现企业信息公示、信用约束、信用监管等, 有力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信用体系建设

1.政府要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

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引导企业公共诚信伦理的生成。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道德合理的, 它内涵了我国市场经济时代诚信的伦理精神, 不仅可以公开昭示对企业信用公示的要求, 而且可以通过政府主导宣传与实行, 来默示和鼓励诚信的社会价值准则, 给企业展示一条构建自身信用之道, 使企业受此潜移默化影响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道德观念。所以, 与其他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由政府主导的, 不是自发形成的。因此,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 及时、真实公示各自履职所产生的企业信息。对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提出公示信息查询申请的, 各级部门应依法受理并如期答复。通过政府的积极推动企业信息公示, 直接地规制企业的行为, 从而间接地影响企业的思想道德观念。

2.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都要引导企业增强信用意识, 重视企业信用, 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的主体责任, 不折不扣地履行其公示义务。特别要选取个别经营状况和社会声誉良好的企业构建高于制度要求的科学、诚信的微观制度环境, 给予政策鼓励, 在全社会增强诚信价值观的辐射力、影响力、感染力, 形成社会示范效应。

3.要用制度推进企业公示信息应用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企业公示的信息的质量、内容作为考核企业的重要标准。例如, 广东省广州市对信用良好的企业授予如“广州十佳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呼, 在土地招标、特定项目招标等方面优先开放准入门槛, 让信用高的企业切切实实得到好处, 形成政策导向机制。另一方面, 要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提高失信成本。比如, 上海之所以发生福喜公司用过期的冷冻肉重新包装供应给肯德基等快餐店谋取暴利, 是因为目前我国法律对这样的严重失信行为惩处的力度太低, 这样的事件如果在新加坡等信用体系完备的国家, 它将被罚得倾家荡产, 永远失去市场。

四、结语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通过信息公示、信息约束、信息监管等外在的强制力以约束企业行为, 最终是为了促进和达到企业良好的信用自律, 变外在的强制力为内在的约束力。它对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企业信息公开度, 降低交易风险,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对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意义, 是推进企业信息公示以及加快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的手段。

摘要: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则是打造诚信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的治本之策, 是构建信用监管格局的基础。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需要政府责任主体积极推进企业信息公示,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用制度推进企业公示信息应用。

关键词: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信用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互联网文档资源.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DB/OL] (2015-1-2-11:19:34) [2016-2-16]http://www.360doc.com.

[2]王吉德.依法公示企业信息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N].陕西日报, 2014-09-29.

[3]曾康霖.中国转型期信用制度建设研究[M].北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2.56-67.

3.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三

一是工商部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庞大,企业信息年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市工商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牵头推动,市局和工商所两级联动,局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推进。

二是走进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做好对全市大中型企业进行集中培训,指导市场主体熟知年报程序,主动公示信息。去年以来,市工商局先后举办现场培训班15期,参训企业达900多户。

三是强化督导落实,服务到位。自从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开展以来,该局每周召开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通报辖区内各片区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进度排名及未年报名单,分析进度快慢原因及未年报情况,表彰先进,督促落后,要求各片区监管人员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于一些还未进行信息公示的企业,提醒其及时进行信息公示,同时要求辖区监管人员务必电话畅通,对前来咨询的企业和商户实行首问负责制,态度热情,耐心讲解,优质服务。对年龄较大、不会上网的人员由辖区监管人员下乡现场帮忙录入或者直接到工商所安排专人录入。对联络员注册不成功的企业、商户请到工商局现场注册,由工作人员手把手教企业操作,确保企业、个体户信息公示无后顾之忧。

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应公示1757户、已公示1559户、公示率达88.73%、个体工商户应公示6698户、已公示6692户、公示率达99.9%,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公示511户、已公示479户,公示率达93.7%。即时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表 篇四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表

一、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信息

企业中文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工商注册地址、海关注册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海关首次注册日期、注册海关、海关业务联系人、行政区划、经济区划、经济类型、经营类别、行业种类、年报情况、海关注销标志、报关有效期。

二、海关对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结果

企业信用等级及等级认定时间、《认证企业证书》作废情况。

三、企业被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企业名称、案件性质、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日期、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以及需要公告送达的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四、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名录

5.企业环保信息公示的具体内容 篇五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南京昊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吴先友 3:组织机构代码:67134191-4 4: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高旺社区差田村周庄

5:环保联系人:吴先谭

联系电话:025-58255088

*** 6:产品及生产能力:仓储笼,年产值800万元。二:排污信息

1:污染物名称:废水.废气 2:排口数量:废水1个,废气4个 3::污染物排放因子:

废水:PH值 化学需氧量 悬浮物 氨氮 石油类 总锌 总铬 六价铬

废气:氯化氢 铬酸雾

4:排放浓度及规律

浓度:PH值6-9,悬浮物50mg/L,化学需氧量80mg/L,氨氮1mg/L,石油类3.0mg/L,总锌1.5mg/L,总铬1.0mg/L1,六价铬0.2mg/L,5:排放规律:不规律间断排放

6: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0.036吨,氨氮0.000398吨,石油类0.00124吨,锌0.000028吨

7:排放标准名称及编号

废水:《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 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三:污染物设施及运行情况

企业在整体设计体现节能减排环保理念,企业先后安装引进先进的环保治理设备和技术,污水反应塔-固液分离(物理化学法),综合废水-脉冲电凝机(电化学法),废气处理设施-酸雾净化塔(化学传质吸收法)。以上设施除日常维护维修,企业每年一次系统的检查保养,确保设施保持正常的运转。运行情况

每套设施均有专人操作运行,企业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南京昊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立于2002年,企业2012年通过了“三高两低”整治验收,2012年、2014年通过江苏省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验收,2016年通过(苏环委办〔2014〕29号)〈苏中苏北地区电镀企业环保整治方案〉验收。五: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2016年通过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向区环保局备案,2016年并向区环保局备案,备案表如下;

六:其他环境信息

6.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六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从根本上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需要分步推进。一是用3年左右时间,首先缓解“入园难”;二是再用3年左右时间,解决“有园上”,同时实现“上得起”;三是用3到4年的时间,实现科学保教制度化,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据悉,教育部将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逐步对各类幼儿园教师资质、工资待遇、保教质量及收费等方面进行动態监管。同时,建立幼儿园基本信息公示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督导检查力度,纠正“小学化”的教育内容和方式,整治“小学化”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

教育部同时将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组合方式,支持机构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并通过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质量监管、财务审计等组合手段,确保公益普惠目标的实现,使老百姓可以在普惠性民办园缴纳较低的费用、得到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7.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七

一、企业在“年度报告报送”或“即时信息申报”模块报送公示信息时,公示系统提示 “名称或密码错误”的原因和处理办法:

1、企业录入企业名称时使用的输入法字体与工商登记时录入的企业名称输入法字体不同,造成信息无法匹配而无法登录。

处理办法:企业可先通过公示系统的查询功能,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在基本信息内容中复制自己企业名称,然后将企业名称粘贴到登录模块中的名称栏目中即可。

2、企业录入的密码(即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与工商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而无法登录。

处理方法1:请企业确认在办理工商登记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是15位还是18位,如果是15位的,请用15位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登录。

处理方法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的,如果用小写x不能登录,请换成大写X。

处理方法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护照号码中有括弧()的,如果用全角()不能登录,请转换成半角()。

8.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八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发布,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有利于通过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保障公平竞争,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利益,保证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了企业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两种制度。这两种信息公示中的内容,都与财务人员工作密切相关。其中第九条为企业年报公示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企业报告的报送期间、公示程序和公示载体,并把报告内容限定为能够直接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而对于企业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信息,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对企业报告公示的信息,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报告。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为即时公示的规定。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认缴和 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等。

企业应当自这些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还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商事制度改革,给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带来一定影响,如税务登记率下降、税务登记信息失真、发票违法行为有所抬头、新增纳税人税源质量不高等。为此,税务机关不断改革申报征管方法,在管控方面积极应对。

一是改变税务登记依附纸质营业执照的相关规定,逐步采用电子税务登记证制度,积极推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一表登记、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

二是推行有税申报。

纳税人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情况按照应纳税税种自行申报,有纳税义务发生则申报,无纳税义务发生则不申报,将纳税申报责任交还给纳税人。

三是改革传统发票管理模式,推行电子发票。

四是建立纳税失信黑名单制度。

9.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九

注册公司专家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注册公司专家解读《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企业的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对政府的监管、对社会的监督、对企业的自律和社会的共治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制定出台,主要目的:

1、保障公平竞争;

2、促进企业诚实自律;

3、规范企业信息公示;

4、强化企业信用约束;

5、维护交易安全;

6、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7、扩大社会监督。

二、工商总局针对条例实施所做的准备工作

1、制定了5个规章和1个规范性文件,还有几个技术标准;

2、进一步完善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加大了社会宣传和工商部门业务培训的工作力度。

三、工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对公示企业信息的内容和义务

1、对工商部门的要求:

公司注册登记、动产抵押信息、股权出资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依据应当公示的信息。

2、对其他部门公示的信息要求:

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的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来公示;

4、工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要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企业信息的共享,互联互通。

四、工商行政部门在管理商的变化

1、由原来的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2、由原来的对企业的直接管理改为一种信息公示的特别管理;

10.中级职称评定公示-全国通用 篇十

中、初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目前均为社会化评审,实施个人自主在网上申报,存档单位和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评审服务机构组织评审的方式,为便于申报人和单位对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的了解,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在申报之前,首先应认真阅读市人事局转发的本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认真阅读与本人所申报的技术资格有关的政策性文件。

2、按照文件要求,参加外语、计算机、专业课的考试。

3、对照申报人员的条件要求,确信本人符合申报条件;

4、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进行准备,根据本人申报的专业,按时在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到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同时交纳评审费。

5、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均属于破格申报范畴。应首先查阅京人发[2001]66号文件中的附件一,如符合简化破格条件的,可直接申报,不符合的应填报“破格审批表”,经市人事局批准后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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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十一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供销合作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18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决定推荐自贡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体现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20日前,与自贡市供销社综合业务科联系,联系电话:2110579,联系人:甘鸿艳。

附件:拟推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公示内容

自贡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9月15日

2农服务宗旨,力争把全市供销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5年内本单位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二)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增强为农服务功能 一是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在荣县、大安区、贡井区先行试点,组建土地托管服务市场主体3个,开展土地托管服务,为普通农户和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销”全过程服务,形成了“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新格局。全市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68000亩。

二是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民卖难、居民买贵”问题。引进四川汇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打造中央厨房﹒电商中心,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网货下乡进村,农货上网进城”;引进中农联控股有限公司建设中国供销﹒川南国际农贸城;在城区建设农产品直销店126个,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

三是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着力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按照“组织封闭、对象封锁、上限封顶”和“有效控制风险、规范管理运作”的原则,支持和培育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和区域性农村资金互助社联合社建设。已成立大安区三绿农村资金互助社、沿滩区立丰农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和荣县东奇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部,入社社员1094户,入社社员股金共计1520万元。加强了对资金互助社的监管,成立的资金互助合作社管理规范,运行正常,没有出现1笔逾期、呆死账。截至目前累计发放贷款158笔,发放贷款金额3458.2万元,实现利润126万元,为社员返利15万元。

四是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构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全面加强了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基层社96个,实现了乡镇全覆盖;农民合作社265个,实现了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在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等区县探索建立“四位一体”新型基层社,把供销社的流通优势、合作社的生产优势、资金互助社的资金优势有效整合,实现了大组织大平台与小组织小农户的有效对接。

五是探索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着力推进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自流井区探索建立“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模式,构建“一核多元”农业发展体系,即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基层供销社为支撑,农民合作社为载体,农民群众为主体的现代农业生产服务模式,有效推动基层供销社与农民群众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

六是以资本为纽带,着力解决社有企业发展瓶颈。今年以来,对现有资产进行了调查、清理,防止资产流失,努力将供销社有限资产、资源向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集中,有效提高资产应用率。采取多种措施,帮扶企业发展壮大,一方面加大了项目扶持力度,围绕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等系统内外项目建设,为企业在项目培育、规划、申报、实施等全过程提供服务,5年来共组织实施项目22个,增加企业资产1亿元以上,为社有企业增添了发展后劲。另一方面加大了协调扶持力度,市社积极与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大了投入力度,在企业面临发展资金不足的困难时,市社理事会和资产管理公司采取提供融资担保或直接投资等办法,帮助企业突破资金瓶颈。

(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服务大局

一是大力招商引资,着力解决我市现代农业主导产业问题。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创新工作机制、拓宽招商引资渠道,突出农业园区招商第一要事,围绕招大引强、延链补链,瞄准领军企业、关联企业、朝阳企业寻求突破。创新开展以“基金带产业植入”模式,由招单一企业为引入产业联盟,以此快速实现农业三产融合,推动现代特色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实现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产品变礼品、民房变客房。201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自贡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二是积极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自然贡品”,着力解决我市农产品“散、小、弱”问题。2016年11月市政府明确公共品牌创建工作由我社牵头,接手工作后,我们迅速组织开展品牌名称征集、评审、商标设计等工作,“自然贡品”商标已于今年1月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正在审核中。目前制定了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和宣传推广方案,全市首批18家龙头企业已经开始试用该商标,并在市区内建立了一家品牌形象店。

三是创新建立产业扶贫模式,着力解决“输血式”扶贫问题。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的经营服务优势,将脱贫攻坚工作与供销社综合改革、贫困村产业发展、贫困户的自身特点有机结合。2016年开始,在荣县、大安区探索建立了“供销社+合作社+村两委+贫困户”的脱贫攻坚新模式,组织贫困户发展生产、搞活流通,将贫困户捆绑在产业链上,将“输血式”扶贫变“造血式”扶贫,着力构建起上下贯通、共建共享、脱贫奔康的帮扶新机制。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在贫困村共新建和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14个。

(四)狠抓安全信访工作,促进供销系统和谐 针对全市供销系统企业改制下岗人员多,遗留问题多,各类矛盾突出等情况,市供销社始终把稳定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稳定无小事”的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把握信访动态,深入分析系统内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尽量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原市供销社运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因西山片区拆迁引起的上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开展工作,积极查找、调阅历史资料,通过政策宣传、部门协作、集中答复、书面答复等多种形式积极化解矛盾。经过一年半的努力,接访20多次,没花一分钱圆满解决了人员上访诉求,在全省同类信访件中尚属首例,获得了省上的充分认同。

(五)坚持团结协作,增强整体合力

12.全国企业信息公示栏 篇十二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国务院8月23日颁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配套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五个规章也将同时实施。

一、制定《条例》的目的是什么,特点有那些?

制定《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维护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

《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强化了信用约束措施,不再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其次,《条例》体现了部门联动响应,在公示企业信息方面,《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动本行政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各部门实现企业信息的互联共享。在信用约束方面,各部门将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条例》强调了企业社会责任,政府部门不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事先审查,信息一经公示,全社会即可查询,将企业对政府负责转变为企业对社会负责,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此外,《条例》推动形成社会共治。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建立,使企业信息透明化,能够充分调动社会积极性,利用社会化监督来取代单纯的行政监督,形成信息充分共享的全方位监管,做到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有机统一。

二、《条例》涉及哪些主要内容,《条例》的贯彻落实有哪些制度保障?

《条例》共25条,约2900字,虽然字数不多,但内容丰富。《条例》主要规定了什么是企业信息,谁公示企业信息,通过什么方式公示企业信息,不公示企业信息负有什么法律责任,如何保证公示主体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公示系统如何建设,政府部门、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公示主体如何监督,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何保护等。除此之外,《条例》还规定了企业报告报送和公示的时间、方式、内容、程序等具体要求,以及企业不按规定报送和公示报告,或者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约束措施等等。同时,为保障《条例》更好地落地生根,《条例》主要围绕信息公示做了若干个制度设计,主要有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报告公示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公示信息抽查制度、部门联动响应机制、信用修复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制度设计更进一步说明了《条例》的内容。

三、什么是企业信息,谁公示企业信息,信息公示主要内容有哪些,通过什么方式公示信息?

本条例所称企业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条例》规定了工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企业作为不同的信息公示主体,所承担的不同的信息公示义务。

企业有两项公示的信息,一项是企业报告的内容;第二项是即时信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时发生的信息,且是应当公示的信息。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工商部门公示信息。《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1)注册登记、备案信息;(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4)行政处罚信息;(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其他政府部门公示信息。《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1)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2)行政处罚信息;(3)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行政许可信息反映了企业从事某项经营活动所具备的资质、资格。通过公示行政许可信息,能够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企业具备的资质、资格,有利于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

关于公示的方式,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山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公示,其他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来公示,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企业的信息,但必须是在互联网上。

四、原有的年检和验照制度有什么弊端?现在的报告制度是如何设计的,有什么好处?

(一)原有的年检制度是工商部门对企业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企业检验审查内容中主要是对登记事项的检验,而在现行制度下经营范围又是重要的登记事项,所以对企业特许经营项目经营资格的审查,或者说对企业前置审批有效性的审查就成为企业检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这个制度,事实上,年检就是对企业继续经营资格或者说是营业执照所代表的经营权的确认程序。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检验的,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也就是取消了企业的经营权。

另外,年检制度还在某种程度上对企业造成约束,如企业不按时参加年检,这种一般的、较轻的违规行为,将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违规程度和行政处罚不对称,行政处罚过重,并且企业被吊销后按照现行规定,企业没有再恢复的可能性。

企业被吊销后,一方面是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办年检被吊销的企业,难以恢复正常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又有大量已不再经营也无人过问的被吊销企业无法正常退出市场。现有的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制度也跟企业年检制度类似。因此,现有的年检制度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必须改革。

(二)《条例》明确规定将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改为报告制度,并不是“换汤不换药”,而是“换汤也换药”。建立企业报告公示制度,原企业检验制度废止。企业报告制度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企业直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方便快捷;第二,企业报告内容直接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凸显企业主体责任;第三,企业报告公示内容免费供社会查询,实现资源共享。另外,报告由市场主体在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自助申报完成年报工作,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报告制度规定,报告不再是工商登记机关对市场主体进行的监督检查,而是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报告,工商登记机关不审查报告内容,只是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公示报告信息。届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自主填报自己的有关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认缴、实缴情况、生产经营等情况,完成报告工作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报告的真实性,由自己负责。对不按时提交报告的企业,不再吊销,而是由工商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纳入信用监管系统,以信用监管方式取代行政处罚方式,从而达到提升监管效果的目的。这有利于减少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和控制,增加对市场的服务。网上自助年报,便于市场主体申报,提高市场主体提交报告的自主性和自觉性。报告制度与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相结合,有利于避免市场主体因疏忽大意而陷入不可逆转的退市境地,彰显政府服务功能。

五、企业该如何报送企业报告?什么时间报送?主要报送哪些内容?

(一)企业年报方式及步骤:企业报送报告采取全程互联网网上申报方式,为了确保填报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必须对报送企业的真实身份进行确认。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sdxy.gov.cn,进行年报申报。

1.身份认证。企业在进行年报申报前,需进行身份认证。登录系统后,点击页面的“企业公示信息填录”,在注册页面,输入“企业的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及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进行企业身份注册认证。

2.填录报告表。企业点击“报告在线填写”页面,如实填写年报相关信息,点击“预览”,查看核对所填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年报申报。

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可查看本企业历年报送的报告、修改记录。

社会公众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输入企业名称或注册号等查询条件,在查询结果列表中,点击企业名称,即可列出该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历年报告。

另外,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和公示报告。同时,考虑到个体工商户一般规模小、电脑使用率低等特点,个体工商户报告也可采取纸质报告方式,由个体工商户领取或下载报告表,填写并签字盖章后,直接提交当地工商所。

(二)每年的年报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起进行报告。由于《条例》实施的原因,2013报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报告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企业应当报送2013报告并公示后,再报送2014报告并公示。

(三)企业报告内容包括:(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个体工商户报告的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六、工商机关对年报如何审查?对未报送报告的市场主体如何处理?

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工商机关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工商机关不对报告进行审查,由市场主体对所报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工商机关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并公示,向社会公众予以警示。《条例》规定,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报告并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报告的,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于本7月1日至下一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年报义务。

七、为什么要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企业有什么约束?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对规范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和市场的监督作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今后企业的信用记录好与坏,所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这些信息。谁要与这个企业做生意,无论是订货,买产品,还是银行信贷,都要看这个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如果失信就可能失去交易机会,失去市场,甚至可能被限贷。过去是一双眼睛在监督企业,现在是千千万万双眼睛在审视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失信的企业、有污点记录的企业就将会寸步难行。

《办法》规定,如果企业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示或者弄虚作假,则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则由国家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条例》还规定了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入。

要正确理解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的关系。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属于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对于企业同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工商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等。

八、由于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2012年检但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是否可以年报?

截至2014年2月28日,企业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报告并公示。

截至2014年2月28日,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验照手续,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依法报送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5年1月1日起,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报送并公示2014报告。

九、什么是公示信息抽查制度,抽查对企业能做到公平合理吗?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抽查实际上是保证信息公示真实性的一个主要手段。抽查制度一定要科学,要规范,就是要有利于企业依法履行公示的义务,另外一方面也要保证检查的公平和公正。抽查制度中检查的内容就是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条例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和组织抽查工作,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随机抽查,比例为不少于3%。抽查也可以是定向的,也可以是不定向的。不定向抽查,就是工商部门随机摇号,确定需要抽查的名单,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向抽查是按照企业的规模和区域等进行随机摇号,对这些抽到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完之后一些违规的企业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体现了“宽进严管”的思路。现在规定抽查,体现了两个精神:一个是效率。实行抽查的方式,不是普查。有了这个要求之后就不是对所有企业都进行检查,这就能保证监管的效率;第二个是公正和公平。抽查制度会不会成为工商机关选择性执法的依据,我挑着查,就看我对哪个企业有成见,找这个企业的麻烦。制度要求确定了方向,就是随机摇号,规定的非常具体,所有的当事人都会体会到这个检查方式是非常公正的,避免了以往行政执法当中可能存在的选择执法问题。

十、10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情况如何,能否支撑和保障如期上线,对社会开放服务?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实现企业信息公示、强化社会信用监督、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的关键依托。公示系统是工商部门履职尽责、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实现社会监督、全民共治,部门协同、齐抓共管、提高效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局面的市场监管大平台。

山东省工商局十分重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随着《条例》即将实施,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标准规范要求,已完成了企业公示信息查询、企业报告信息报送并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工商部门登记信息公示、工商部门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个体工商户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报告等项目的开发,确保了在10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时,新系统能够完成《条例》规定的企业信息公示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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