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调查

2024-07-31

农民工调查(精选8篇)

1.农民工调查 篇一

农民工调查

社工12级2班于森森学号201221002053

针对内工大北区男生宿舍楼后上院小区附近农民工的调查走访。调查对象有两对卖河南灌饼的商贩他们都是来自河南周口的农村。两位卖快餐的商贩他们一个来自丰镇一个来自辽宁锦州的乡镇。一位理发店的理发师来自呼市附近。所谓城市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是指在城镇中务工的具有农村户口身份或非城镇非农村户口的劳动者(即因企事业单位或政府办公占地所产生的农转非农民工)。

他们都是带着一家人一起来到呼市创业的,一般孩子都比较小有的还没有结婚。当问到其中一对卖灌饼的夫妻孩子上学的问题时,他们并不担心并说国家有政策了孩子考学可以参加异地高考而且孩子也很争气成绩很好的。说着大哥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当问到生意如何时大哥讲到一般一天可以卖至少一百张灌饼,炒饭的话最少也有六十盒的按灌饼一个五元成本两元,炒饭一盒七元成本三元的话一天可以挣五百四十元刨去租金能有五百元的纯收入,按学生上课时间一年有七个月,一年可以有十万的收入比在家种地强很多的。而买快餐的小老板来呼市有四年了,以前在酒店当厨师感觉太累了就自己干快餐。还不错每天能有三四百的收入,有个两岁的女儿同样打算在呼市读书,大哥说呼市很好想在这里住下买个房子,看着女儿长大上学,自己也有奔头了。理发店的理发师还没有结婚不过他说已经有对象了再努力几年挣到钱了就结婚。他们都对未来充满希望。

然而他们却享受不了呼市本地人才享有的社会福利。从失业保障方面看,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失业补助,而农民工却没有。从医疗方面看,他们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挺着而不去医院看病,遇到重病、大病,绝大部分是自费。从住房方面看,农民工是无法享受福利分房或在政府提供补贴的情形下买商品经济房的。他们有些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有的租用上院小区一楼的车库,简单改造就可以有了。在保险方面: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就不必提及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目前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近乎缺失的。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原因。

1、社会保障严重滞后的根本原因是农民工在城镇的边缘性这个特殊社会地位,户口是关键。虽然政府已经取消了原来旧的户籍制度,但太多利益户口仍在发挥着作用。没有城镇户口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是正式城镇职工只是临时的工人就不能平等地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待遇。这种过渡性的结构状态还没有相应的保障制度实施保障,这便使得农民工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没有相应明文规定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条例的出现,农民工就难以享受社会保障权益。

2、社会保障立法不健全。许多对农民工的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基金没有得到落实。通过我对市人才市场的调查与观察,没有一家专门为农民工服务的人才市场,严格地说,是没有一个为农民工提供合法程序,签署正式雇佣关系的契约机构。只有农民工自发形成的“农民工市场”在公路旁边,在小卖摊旁边等待雇主,随时还要遭受城管的驱赶,据说是因为他们影响了市容,给争创文明城市抹黑。同时,部分用人单位对法律保障缺乏正确的认识,隐瞒企业受保人员的真实情况,更有甚者拖欠农民工工资,强行对农民工实施暴力,危害他们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3、农民工自身社会保障意识较差,增强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2.农民工调查 篇二

一、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

性别:男( ) 女( )

1.你今年多大?

A.20岁以下B.21~30岁C.31~40岁D.41岁以上

2.你从事哪个行业?

A.建筑业B.餐饮业C.制造业D.其他

3.你每个月工资是多少?

A.1000元以下B.1000~1500元C.1500~2000元D.2000元以上

4.你住宿是在哪里?

A.单位提供B.工地,厂棚C.自己租房D.住亲友家E.其他

5.你每天工作多长时间?

A.8小时B.8~10小时C.10小时或更长D.不定

6.如果单位要求你加班,是否支付加班费?

A.加班并支付加班费B.加班不给加班费,但调休C.加班不给加班费,也不调休D.其他(如无加班、无雇主等)

7.每个月休息几天?

A.1天都不休息B.1~3天C.3~5天D.5~10天

8.你每月是否能按期领到工资?平均多长时间领一次?

A.能,每月按时领B.三个月~半年领一次C.半年~一年领一次D.一年以上才能领到E.其他

9.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吗?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A.不知道B.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C.知道,但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D.签了,但属于非平等合同

10.你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吗?社会保险有哪些?

A.不知道B.知道一些,如

11.你是否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

A.没有B.有C.无所谓

12.你是否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如果参加,是参加哪种保险?(此项可多选)

A. 没参加任何保险B. 参加养老保险C. 参加医疗保险D.参加工伤保险E.参加失业保险

13.你外出以来,是否遇到过生病的情况?如果生病,通过哪种途径治疗?

A.基本上没有B.去医保定点医院C.去就近诊所D.不去医院,过几天就好了

14.你是否遇到过没有工作的情况?遇到完全没有工作的情况,最长一次失业几个月?

A.没有遇到过B.失业1~2个月C.失业3~5个月D.失业5个月以上

15.你失业期间靠什么生活?

A.找亲友或老乡借钱B.靠自己过去的积蓄C.回家乡去D.其他

16.你家有几个孩子?

A.1个B.2个C.3个D.4个或4个以上

17.你在工作中会遇到工伤事故发生吗?

A.经常发生B.偶尔发生C.基本上不会发生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获知,被调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只有5.8%,大多数从事苦、脏、累、险工种的农民工仍未享受工伤保险;参加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1.6%;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为12.7%;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占到67.2%。

在所调查的农民中,在工作中遇到过工伤事故的占到34.9%,基本上不会遇到工伤事故的占到65.1%;外出期间遇到过生病的占到82.5%,生病后不去医院治疗的占到10.6%。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农民工急需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民工家庭中有2个以下孩子的占到85.7%,养老问题也是农民工需要考虑的,否则农民工进入老年以后,无劳动能力和劳动收入,养儿防老已经不太现实,生活来源不得不依赖养老金,所以从长远来看,农民工也需参加养老保险。但是在所有受调查的农民工中,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占到59.8%,21.7%的农民工并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值得我们思考。

三、农民工就业的基本特点

1. 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往往是3D(dangerous,difficult,dirty)工作,如装修工、搬运工、收废品者等等。农民工承担了绝大多数工作条件恶劣的工作,因此,属于工伤事故的多发群体。其工作性质也决定了农民工不可能长期在固定的地点工作,流动性很强,常常面临失业的可能。

2.农民工很难与雇主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大多数雇主不愿与农民工签劳动合同,即使签了合同,也往往只是简单地强调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农民工的义务,许多农民工甚至不清楚合同的内容。在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有24.9%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有59.8%的农民工没有与务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已订立的劳动合同中,1/3以上的合同不规范。致使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其在多数情况下成为受损者。

3. 农民工的劳动强度高且工作条件恶劣。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的工作时间远远大于国家法定的劳动时间。大多农民工没有固定的休息日,每周工作时间长达60小时甚至更长。在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能享受法定每周休息少于三天的占78.8%,工作时间符合8小时工时制的农民工仅有19.6%,有30.2%的农民工每天要工作10小时以上。而且即使加班,报酬也难以兑现,38.6%的农民工加班没有加班费。许多农民工在劳动保护措施很差的环境中工作,导致工伤或重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4.工资待遇不平等。农民工被视为体制外“三不管”的群体,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工作条件差,工资低,并经常受到歧视。根据调查,农民工月工资2000元以上的只占到41.3%。农民工工资经常被拖欠,在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农民工只占到73.5%,每三个月到半年领一次工资的占到16.4%,每半年到一年领一次工资的占到3.2%。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分析

对农民工随机调查过程中,采取两种方式进行调查,一是直接由被调查者自己填写调查问卷,对提出的不理解的问题调查者尽量给予讲解;二是由调查者自己一边讲解一边询问记录,同时还可以获得许多问卷中未涉及到的问题。根据调查统计,被调查者总数为189名,其中男性为159名,占84.1%,女性为30名,占15.9%。

1.人员构成。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男性农民工占绝对多数。在这些人员中,一半处于20~30岁,如果再细分,将集中在25~35岁之间,正是一个人劳动力生涯的黄金时期。由于年龄集中的区段,也决定了这一人群有抚养子女的义务,1/3的人有一个孩子,1/3的有四个及四个以上孩子。

2.工作情况。数据显示48%的人从事于“其他”职业。根据已有的调查所得,建筑业和采掘业是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而且是以群体性为特征,但本调查基于的是零散、随机的并且是主动到职业介绍寻找工作的农民工朋友。因此问卷中涉及的建筑业所占比重不高,这点也可以从问卷7.4%的调查者居住在工地、工棚看出。该题第一个选项“单位提供”与第二个选项“工地、工棚”,意思都是由雇主提供住所,虽然暗含的意思有区别,但在选择时容易造成曲解,进而会对选项有偏差,这是在设计问题时没有仔细考虑的地方。该题第五个选项“其他”有12.7%的受访者选择,这些人中一部分是本市的农民,他们居住在自己的居所;另一部分则住在属于自己的位于城市里的房子,他们在城市生活、工作,除了户口上的限制,已与城市居民没有区别。女性则以保姆、餐饮业等服务性行业居多,男性即使从事的是建筑业也多是以打零工为主,有一技之长的则可以从事诸如焊工等技术工种;另外,多是司机、保安、营销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大多在8~10小时,工资在500~1000元,而且还要自己租房。从这三个方面也反映出农民工朋友的工作条件的是比较艰苦的。

3.劳动保障权益问题。

首先,从月工资上反映,题目所问的月工资及工作时间是一个平均数,是从事工作以来一段时间内的平均数,但被访者并不都理解这个意思,在选择时会有偏颇。从结果看,近14%的人月工资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水平,但由于这些人大多从事计时、计件工,或是已经被提供了吃饭和住宿的条件,其实际工资水平很难核准,因此也不能将这些全部列入违反《劳动法》的行列,当然也有个别案例确实是违法行为,但碍于农民工朋友自身保护意识的缺少及相关证据的缺失,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和纠正。同时,通过调查也了解到,四成多农民工朋友在熟练掌握一门社会需求较大的技术后,其工资水平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这也给了管理部门一个讯号,根据市场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会是一个多赢的举措。

其次,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近一半的人日工作时间在8~10小时,但有30%的人日工作时间大于10个小时,由于工作时间本身就长,基本上已把加班包含在内,将加班也视为必要劳动时间,因此也相应减少了加班。79%的人一个月内休息少于3天,更有45%的人工作得不到休息,即使是对其余应该休息的日子给予了加班费,但由于劳动者的疲劳会增大工伤发生的可能性;同时由于工伤保险的缺失,会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损害程度。

再次,劳动权益的保障。1/4的人不知道劳动合同,近六成的人虽然知道,但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仅有近三成的人加班有加班费,将近40%的人加班没有加班费,也不调休,不错的情况是将近3/4的人可以按时领到工资。问卷中有关工资是否能按期领到的问题, 由于有些调查者从事工程有关工作的特殊性,是在工程结束后获取工资,很难归入选项中的前四项。根据实际情况,在调查结束后,又加入“其他”选项,将调查者在填写问卷时诸如“工程完结算”之类的选项归并其中。

第四,社会救助缺失。目前针对农民工的制度安排都是考虑农民工就业的情况下如何应对疾病、工伤等问题,基本上没有考虑农民工失业的情况下,如何在城市维持生活。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87.3%的农民工都遇到过完全没有工作的情况,失业1~2个月的所占比例最大,达到49.7%。失业期间,有17.5%的农民工会找亲友或老乡借钱,有3.7%的农民工选择回到老家,61.4%的农民工靠自己过去的积蓄生活,另外有17.5%的农民工通过其他途径维持生活.这其中少数人在没有办法时,会选择极端行为,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农民工没有工作的时候,如何通过社会救助来保证农民工维持基本生存是目前政策中的一个漏洞。

4. 社会保障权益问题。知道与不知道社会保险的人平分秋色,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了解到大多数人将意外保险、人生伤害等一些商业保险看作是社会保险,因此如果将题目转换成选择出属于社会保险的选项,则会有3/4的人不知道社会保险。六成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在与20%多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意愿的部分人的交谈之中了解到,不想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因是没有钱,也反映出他们有参加的意愿,只是没有分辨清“想要”和“能要”的区别。另外,笔者还注意到18%的人对这个问题很漠视,选择了“无所谓”,又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他们对社会现实状况的无奈。67.2%的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有一成多,工伤和失业保险则更少。在参加保险的这些人中,又有一部分仅在有工作时才参加保险,而一旦他们失去这份工作,不仅生活会出现困难,保险更是无法接续。由于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生病时大多数选择就近的诊所治疗,比较好的情况是,一些雇主也会负担部分医药费,或在工作之前约定好最高限额或每月发放一定的医药费,但这些做法都很随意同时由于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仅能解决一些常见疾病,达不到医疗保险风险共担,保障劳动者健康的目的。同时近九成的人遇到过失业,近一半的人失业1~2个月,在失业后大多数人靠自己过去的积蓄生活。农民工朋友大都技能单一,仅凭吃苦耐劳的精神努力工作,更容易受到雇主经营状况波动的影响进而失业。由于调查对象的局限,65%的人基本上不会发生工伤,1/3的人偶尔发生。发生工伤时,与疾病发生时类似,雇主仅解决费用不多、受伤不重的情况,而一遇到情况严重的情况,雇主或是置之不理或是逃之夭夭。更有甚者一发生工伤,不论情况严重与否,雇主就会“消失”,工人们无从找寻。

五、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议

总的来看,农民工权益的保障不容乐观。与城镇年龄、技能等条件类似的劳动者相比,就业困难,待遇偏低,权益保障不到位,这与农民工相关的各项政策的缺位有关。虽然也有部分农民工例外,收入稳定,甚至当上了老板。但大多数农民工朋友依然是普普通通的劳动者,过着做一份工作得一份薪水的生活,因此对他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

在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除了从政策层面继续完善外,首先,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中介机构的优势,疏导农民工有的放矢地前往工作目的地,比如及时发布劳务需求信息,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立农民工外出务工档案,做好“一条龙”的指导、服务工作。其次,要加大人员培训。不仅是技能培训,还包含工作各阶段各方面的心理准备,以及相关法制知识。清楚自己可以享受到什么样的保障,在遇到问题时如何解决,找哪里解决。再次,对这一系列政策运作的管理可以由现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也可以仍然利用社会资源,由政府部门进行监督。对社会保险的管理,关键是要做好在城市缴纳的保险与农村各项保险的衔接,不再出现社会保险“断顿”,枉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同时也感受到他们对自身权益保障的渴求,但苦于无从下手,无得而知,无门可入,无人可管。这有赖于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宣传要多样化、灵活化,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易于被农民工朋友接受,最终使之成为农民工手中的武器,时刻保卫自己。

3.农民工市民化现状调查 篇三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城镇化就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主要是农民工的市民化。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国人口与就业年鉴等相关数据,2012年,我国城镇约有2.4亿的农业转移人口,占城镇人口的1/3,其中约有1.56亿的外来农民工,约占农业转移人口的65%,其余为本地农民工、失地农民及其他人口。

农民工市民化就是指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在经历城乡迁移和职业转变的同时,获得城镇永久居住身份、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各项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成为城镇居民的过程。

不过,农民工市民化并不等同于取得城镇户籍,其更深层次的要求,是农民工在取得城镇户籍的基础上,在政治权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城镇居民(市民)同等待遇,并在思想观念、社会认同、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步融入城市的过程。

因此,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农民工市民化总体进程:

2012年止步不前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城镇化质量评估与提升路径研究》课题组(下称“课题组”)曾采用2011年数据,对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表明,2011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为39.56%。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3)、《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2013)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等最新发布的权威数据,《中国经济周刊》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对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进行跟踪评价。

这个评价体系分为政治权利、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条件、综合文化素质四个大项,共17个分项,构建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各项指标以2012年城镇居民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为“标准值”,以农民工相关指标的平均值为“测算数值”,以“测算数值:标准值”,得出农民工市民化各指标的“进程”值,用以评价农民工在市民化各个方面与城镇居民的差距。

总体来看,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程度综合指数为39.63%,比2011年小幅上升0.07个百分点。综合指数涵盖的17分项指标,除4项数据缺乏、2项数据没有新数据外,其他11个分项指标中,6个上升,5个下降。

四大项指标中,由于政治权利指标下列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与社区管理”两个分项指标数据缺乏,“党团员中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比重”分项缺乏新数据,因此在分析近几年综合指数变化并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时,该项指标应予以剔除。

分析2009年-2012年中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在公共服务、经济生活、文化素质三大方面,各项按权重测算得出的结果显示,前三年总体按照每年1.5个百分点的速度向前推进;但到了2012年,总体进程却止步不前,甚至降低了0.47个百分点。

公共服务:

农民工是城镇居民的44.49%

公共服务指标分为“子女接受公办教育比重”、“签订劳动合同比重”、 “住房保障”,以及“城镇社会保险参与率”(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共8个分项指标。

2012年,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公共服务方面,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比值为44.49%,比2011年的45.20%反而降低了0.71个百分点。

与城镇居民最接近的只有工伤保险参与率。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使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参与率“表现最好”,2012年为24%,与城镇人口工伤保险参与率(26.71%)非常接近。

在养老和医疗保险方面,由于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接续、流转、异地结算等制度问题没有解决,导致农民工的城镇社会保险参与率整体较低。2012年,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与率分别为14.3%、16.9%、8.4%、6.1%,而同期城镇人口的参与率分别为42.75%、75.36%、21.39%、21.68%,差距很大,前者与后者的比值分别为33.45%、22.43%、39.27%、28.14%。

数据证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与率从2011年到2012年只表现出小幅增加的趋势,增幅均低于往年的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不少农民工选择在农村参加社会保险,从而降低了相关保险参与率的增幅;另一方面,农民工参保意识不强,且缺乏维权意识,雇主企业也缺乏积极性,从而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率较低,并推进缓慢。

在农民工子女教育方面,随着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提升到了法律层面,随迁子女进入城镇公办学校的比重逐步上升,2010年以来基本稳定在80%左右。但考虑到有50%左右的留守儿童在老家接受教育,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接受公办教育的比重在2012年大体达到40.08%,比2011年(39.2%)有所提高。

此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也仅达到43.9%。而住房保障方面,由于缺乏数据,该项进程推进情况未被计入综合指数之中。

经济生活:

为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一半

从“农民工月平均工资”、“自购住房或独立租赁比重”、“人均消费支出”三个分项指标来看,2012年,衡量农民工经济生活条件的指数为50.21%,比2011年(50.77%)降低0.56个百分点,为城镇居民平均水平的一半。

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2012年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2290元,仅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897元)的58.76%。

近年来,农民工收入不断增长,从2009年的月均1417元增长到2012年的2290元,与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农民工月均收入与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之比从2009年的52.47%提高到2011年的58.83%,但在2011年-2012年,这个数值却有所回落,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收入水平的差距再次拉开。

从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来看,农民工独立租赁或自购住房指标逐年下降,从2009年的17.9%降低到2012年的14.10%,其中独立租赁的占13.5%,自购住房的仅0.6%,大部分人居住在雇主或单位提供的集体宿舍(32.3%)、工地或工棚(10.4%)、生产经营场所(6.1%)以及与他人合租住房(19.7%)。

农民工人均月消费支出指标,因为缺少新数据,2012年的“进程”数值与2011年没有变化。

数据背后的深层原因

城乡福利待遇上的落差,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及其附属的社会福利制度是横在农民工和城镇市民身份之间的根本制度障碍。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并开展了城乡统筹试点工作,但户籍制度改革一直缺乏实质性进展。

户籍只是一个表面现象,背后隐藏的实际是户口背后的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所以,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是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市民化后无差别的社会福利待遇必将给地方政府带来较大的财政压力,这也是户籍制度改革举步维艰的原因。即使有部分省份尝试统一城乡户籍,但原城乡人口在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退伍兵安置、交通事故赔偿等方面的待遇差别依然存在。

解决农民工收入、福利与城镇居民的差距问题的办法,就是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均等化,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只有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后,才能逐步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人口的经济收入、住房等一系列的差距。但是,也要意识到,市民化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农民工与城镇人口在经济、住房、学历、技能等多方面的差距是实际存在的,但差距正在缩小。欧美国家农民融入城市在城镇化过程中也是需要几代人才能实现,市民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4.外来农民工调查 篇四

外来农民工调查

本文来源于《中国改革》 2010年第7期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01日 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导致工资不平等的问题症结不在于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本身,而在于其背后的一系列压低工人的保护和发展能力的制度性弊端 刘开明

工资不平等和农民工(外来工)是理解最近30年的中国发展历史与现状的关键。中国巨大的经济成就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以外来投资和出口参与经济全球化,用国内廉价劳动力优势换取稀缺的国际资金、技术、市场、自然资源,实现了国家经济的振兴。可以说,以外来工为主体的廉价劳动力创造了中国的经济奇迹。

2008年2月至2009年8月,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ICO)在“珠三角”和“长三角”210家出口加工企业作了调查,笔者运用这些内部搜集的工资和工作时间数据,来测量这两个地区外来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并以此比较外来工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工资差距。汗水撑起经济奇迹

2008年,“长三角”和“珠三角”两个地区以中国1.29%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国28%的国内生产总值,40%的政府财政收入,以及56.45%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的货物出口额。在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下,这两个三角洲的经济增长率仍然高达12.6%。如此高的经济增长主要得益于“中间加工”环节的廉价劳动力,因为这里集中了来自全国各地8500万左右外来工(其中包括5900万跨省外来工,和2500万省内外来工),占全国外来工总数的60%。

但是,这些外来工,其工资不仅远远低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和农村居民,甚至低于全国外出农民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外来工”是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一种模式,这是跨县域外出打工的农村劳动力,即官方称之为外出务工经商或“离土又离乡”的农村劳动力,城镇市民和雇佣者一般称之为“外来工”。“农民工”(简称“民工”)是将人的社会身份和职业结合起来的名词,指的是户籍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08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08年底,包括外来工和“离土不离乡”的本地农民工在内的中国农民工总数为22542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4041万人,占中国非农业就业人口的48.15%。到2009年9月,全国外来工总人数达到15097万人,他们主要来自贫穷的中西部地区(达70.4%)。2008年各省统计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当年数量较多的省份为:河南2100万人、四川2023万人、江苏1700万人、湖南1200万人、安徽1100万人、湖北1036万人、江西1000万人、广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西790万人、重庆700万人、陕西643万人、贵州560万人。这些农民工绝大部分流向东部沿海地区(66.7%),分布于制造业(37.9%)、建筑业(18.3%)、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7%)、住宿和餐饮业(8.1%)、批发和零售贸易业(7.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6%)等国民经济的主干行业。挣扎在最低工资线上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此次调查的工厂全部是出口加工企业,其中,81家位于“珠三角”,129家位于“长三角”,分布的城市有“珠三角”的广州(10家)、深圳(17家)、东莞(30家)、中山(9家)、佛山(7家)、惠州(6家)、肇庆(2家);“长三角”的上海(15家)、南京(5家)、苏州(15家)、无锡(14家)、常州(7家)、镇江(2家)、扬州(6家)、南通(6家)、泰州(2家)、杭州(19家)、宁波(9家)、台州(3家)、嘉兴(18家)、湖州(2家)、绍兴(6家); 涉及纺织服装(133家)、鞋类(19家)、箱包(10家)、珠宝(10家)、眼镜和化妆品(6家)、皮革制品(6家)、电子(6家)、塑料制品(5家)、印刷和造纸(3家)、陶瓷(3家)、家具(3家)、其他产品(6家)等十多个主要出口产品制造行业;投资来源包括中国私营及国有企业128家、香港投资企业47家、台湾投资企业15家、中外合资企业10家、日资企业5家、英美投资企业3家、澳门投资企业2家。企业规模为2000名员工以上的2家、1001—2000名员工的17家、501—1000名员工的36家、100—500名员工的133家,100名员工以下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的微型工厂22家。这些企业雇佣的工人总数为87269人,其中,女工58102人、男工29167人,81%为外来工,另外,15%为本地农民工,4%为城镇户籍居民。这些工厂均是外来工密集的行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这210家企业的工人平均月工资为1145.55元,其中“长三角”地区为1196.39元、“珠三角”地区为1094.71元。虽然多数工人的工资水平略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这是因为其中包括了工人加班时间的收入。工人的平均工作时间为每天10.67小时、每周66.41小时,每周6.62天,每月加班120.49小时,每月仅休息2.19天。只有28家工厂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支付了加班费,而另外的工厂没有加班费或加班费无法达到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标准。所有工厂的外来女工没有法定的带薪产假,其中,99%的女工在怀孕7个月之内辞职返乡生产。

这些数据还反映出,“珠三角”地区的月工资比“长三角”地区低101.68元,但工作时间却每天长0.16小时、每周多2.46小时、每月加班时间高出16.29小时。而在“长三角”内部,工资水平也不均衡,上海达1235元、浙江为1206.98元,江苏仅1147.18元;各个城市之间的差距就更大一些,“珠三角”地区工资最高的深圳是1247.06元,最低的东莞是971.43元,“长三角”地区工资最高的江苏南通是1266.67元,最低的南京是1065元。而按工作时间和工资比率来计算,“长三角”地区无锡的工资水平最低,其平均月工资为1178.57元,有46.43%的工人工资无法达到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850元,平均每天工作11.29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小时、每周工作6.86天(70.64小时)、每月加班128.21小时、每月仅休息1.36天。

在这些企业内部,城镇户籍劳动力绝大多数是管理人员、办公室文员或技术工人,属于工厂内部工资较高、工作岗位较好且有社会保险及休假的群体。本地农村户籍劳动力则主要分布于“长三角”的县域企业和“珠三角”边缘地区的企业里面,有较长的工作经验且工资较高,其中,80%的人参加了当地的农村社会保险或城镇社会保险。三个外来工 顶个城里人

对比这些企业工人与其他社会阶层的工资差距,可以看到,在深圳、东莞、广州、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大城市,外来工的月工资仅为当地城镇在岗职工(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里具有城镇非农业户籍的正式员工,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员,也不包括农民工)平均工资的30%至40%之间。经济越发达、外来工愈多的城市,这种差距就愈加巨大。

例如,珠江三角洲城市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的城镇在岗职工2008年月均工资为3320元,外来工月均工资为1090元;长江三角洲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的城镇在岗职工2008年月均工资为3189元,外来工的月均工资为1155元。平均来说,“长三角”和“珠三角”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出口企业的工人月平均工资只有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7%,其中,“长三角”出口工厂工人月工资只有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3.17%,而“珠三角”出口工厂的工人月平均工资仅为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1.34%。这些城市的物价涨幅和生活成本均大大高于其他普通城市,外来工的低廉工资只能勉强支持他们自己的最低生活需求,导致他们与所生活城市的其他社会阶层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其实,这种差距自1992年以来即开始存在,且呈不断拉大趋势。在20世纪80年代,出口加工区的工人工资每月高达200元—600元,而当年一般工人工资不过几十元。到1992年,深圳外来工的月工资甚至达到了1500元。但此后到2008年的17年间,两个三角洲的主要城市——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广州、深圳、东莞等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为15.71%,而当地外来农民工工资增速却十分缓慢。2004年8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表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称:“珠三角”地区12年来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珠三角”地区外来工月工资绝大多数在600元左右。而“长三角”外来工工资略高于“珠三角”,达到每月650元—750元左右。这样的工资水平,还是以长时间加班获得的。

2004年开始,从“珠三角”到“长三角”,陆续出现“民工荒”等劳动力短缺问题,加上2006年5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偏低”争论,促进政府提高了最低工资的标准。在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压力下,外来工工资有了明显上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显示,2006年,全国农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民工的平均工资为1020元/月,70%以上集中在500元—1200元之间,其中,“珠三角”外来工的平均工资达到1226元每月,比2005年提高了17.3%;而浙江农民工达到1217元,约45.55%的农民工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月收入在800元至1000元的农民工约占29.24%,还有25.21%左右的农民工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另据学者研究数据,2007年,“珠三角”农民工的工资平均达到1298元每月,“长三角”农民工则为1296元每月。

在这十多年里,衡量外来工与本地城镇在岗职工工资差距的重要参数——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率,一直在持续下降。例如,“长三角”的上海从1993年44.59%下降到2008年29.16%,南京从1994年的43.37%下降到2008年的23.38%,苏州从1995年的36.27%下降到2008年的28.27%,杭州从1995年的38.59%下降到2008年的28.67%, 宁波从1995年的36.8%下降到2008年的28.47%;而“珠三角”城市的降幅更大,广州从1994年的44.51%下降到2008年的22.71%(其中,2004年为17.53%),深圳从1992年的49.6%下降到2008年的27.61%(其中,2003年仅为18.03%),东莞从1994年的50.22%下降到2008年的23.28%。我们的调查还发现,90%以上的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设定工资水平,有大约25%的外来工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外来工工资呈现“向下竞争”的严酷现实。

另外,由于城镇在岗职工拥有稳定住房、较好的社会保障,以及享受政府的一系列物价补贴,他们生活成本一般低于外来工,而生活水平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则高于外来工。同时,多数城镇居民拥有更好的社会关系网络、信息资源,更高的教育水平,其收入的来源也更多元化。本地农村居民也因大量外来工流入而获得利益,收入增长水平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由于本地农村居民拥有土地和更多私有住房用于出租,外来工密集地区本地农村居民的隐型收入一般要高于本地城镇居民。有关研究显示,两个三角洲地区的本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2005年“长三角”为15607元,比全国高出48.7%;“珠三角”为17477元,比全国高出66.6%。两个三角洲地区本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一倍,其中,“长三角”为7109元,是全国的2.2倍;“珠三角”为6331元,是全国的1.9倍。计件成为减薪魔术

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之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它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来计算。这种工资计算办法被广泛应用于出口制造业的生产流水线上。本文分析的210家出口工厂的流水线工人全部实行计件工资或日薪制。

然而,在实际运作中,计件工资并不能增加工人的收入水平,反而是雇主降低工人工资和其他法定福利的有效办法。由于工人缺乏集体谈判的能力和参与工厂管理的机会,计件的生产额度和生产单价是由雇主单方面决定的,而且缺乏透明度,雇主总是有各种理由任意改变生产单价,降低工人的实际收入。工人告诉我们,增加工作时间或提高生产效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率并不一定带来收入的增加,工人每月的工资大体上没有太多变化,反而是因为计件增加了工人的心理压力。

计件工资也是雇主拒绝给非熟练工人或无法满足一定生产额度的工人最低工资的最好借口。同时,由于实行计件工资,工人和管理人员都认为,无法根据不同工作时间段来区分生产单价,使之成为雇主拒绝支付法定加班费的主要理由。而且,来自市场的压力也可以通过计件工资的单价分拆办法转嫁到工人身上。

对雇主而言,计件工资能够把工人收入与工作时间、产量紧密挂钩,并让工人内心形成没有工作或者产量就没有工资的深刻烙印,不仅可以增加工人的工作时间、提高生产率、降低工厂的生产成本和提高其产品的价格竞争力,而且可以减少工人因为工资浮动或偏低而产生的抱怨。

但是,对工人来说,这种计酬办法容易使工人简单地把工作与挣钱挂钩,降低了他们对工作的认同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增加了流动的意愿,提高了员工流动率。这样,工厂总是被高企的员工流失率和非熟练工人的问题折磨,工人则被低工资和工作不稳定困扰。

由于生产线工人均实行计件工资,没有产量就没有工资,所以,任何形式的休假就意味着没有工资。虽然法律规定女工在怀孕、生产、哺乳期间享受特殊保护,雇主不能单方面解雇特殊保护期内的女工,同时规定,女工生产期间有不少于三个月的带薪产假,而且产假工资不能比平时工资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的企业拒绝为怀孕女工提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供特殊保护,而且,为了胎儿的健康发育,也为了节省生产期间的经济开支,女工一般会在怀孕之后选择辞职,返回家乡生育和哺乳婴儿。本文分析的209家工厂的女工没有产假工资,只有一家工厂为女工提供了产假,以及30%的产假工资。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企业必须为受雇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供带薪年假,依照员工的服务年限获得从5天到14天不等的带薪休假权利。然而,由于普遍实施的计件工资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短期化,所有被调查企业均没有向外来工提供实际的带薪休假福利。

由于绝大多数外来工每年只有春节一次返乡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每年春节前后,工厂会放假10天—20天左右,加上平时的病假和偶尔的请假,很多工人每年实际上只有11个月能够拿到薪水。所以,本文210家“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出口加工厂的工人平均年收入约为12601元人民币,是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工资(29229元)的43.11%,仅为这两个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均工资(33312元)的37.82%。社会保障缺失原由

虽然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法》以及国家与地方的相关法规明确规定,企业要为包括外来工在内的员工支付法定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有的省份要求企业为未孕妇女(包括女性外来工)购买生育保险,但本文分析的210家工厂,除了上海的15家企业为90%外来工购买了低水平的外来工综合保险外,“长三角”的江苏工厂社会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保险覆盖率为29.09%、浙江工厂的覆盖率为29.44%,“珠三角”工厂的社会保险覆盖率为30%。

然而,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为城市居民设计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四大主要法定险种,除了工伤保险能够直接使投保人受益之外,其他三种保险的利益几乎被地方政府“明火盗窃”。以接纳外来工最多的广东省养老保险为例,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三大弊端:

第一,外来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非常低:截至2007年12月,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为1846万人,约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8%。广东省在1994年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即开始将外来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到2007年12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外来工约800万人,约为全省外来工的15%。

第二,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由于受到现行政策和地方办法的限制,直至2007年12月,广东地区没有外来工成功办理养老保险的关系转移。

第三,养老保险“退保”问题突出:在2002年以前,广东地区的外来工如果中断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基金就全部“贡献”给了地方政府。从2002年起,广东开始办理外来工退保业务。根据国家和广东省规定,外来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本人申请,可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中个人缴费的部分一次性退给本人(简称“退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2002年—2006年间,广东共办理外来工退保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7845335人次,退保人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五年的平均增长率为16.95%(该比率为退保农民工与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的比率)。2006年退保外来工人数是同期参加养老保险外来工人数的31.25%。

据广东省公布的2005年缴费工资下限测算:深圳是1591元每人每月,单位缴费费率是8%,以一名参保时间一年的外来工计算,如果他退保,其单位就向深圳政府养老保险基金缴纳1527元。东莞是1261元每人每月,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是10%,一名参保时间一年的外来工退保,他/她所在的单位就向东莞市养老保险基金“贡献”了1513元。广州是1551元/人/月,单位缴费费率是20%(私营企业12%),一名参保时间一年的外来工退保,他/她所在的单位就向广州市养老统筹基金“贡献”3722元。2005年深圳转退保人数总计达到65万人,估计当年为深圳政府养老保险基金“贡献”了104315万元,这一数据还在逐年增加。由此推算,2002年到2008年间,广东从退保外来工那里“窃取”的养老保险金至少在300亿元以上。

失业保险则几乎完全为地方政府做“贡献”。2007年12月,广东有450万外来工参加失业保险,但只有少数广东本地户籍农民工或没有领到工资的失业外来工得到过失业生活救济。由于有众多外来工的“贡献”,广东成为中国极少数社会保险基金有结余的省份,2007年全省社会保险五项基金的结余高达1919亿元。公共服务遗忘的角落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在现有政治和社会制度里,城市政府完全不必为外来工提供本地户籍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服务,例如,住房、卫生、教育和物价补助,使外来工必须用自己微薄的收入支付城市高昂生活开销。本文分析的工厂,虽然有53%的工厂提供了员工宿舍,主要分布于“珠三角”,但其中有61%的工厂向工人收取每月10元到50元不等的宿舍费、水电费,17%的工厂为少数熟练工人提供简陋的夫妻房。61%的“长三角”工厂没有为工人提供宿舍,工人只能租住在工厂附近的民房中。工人租房的开支从每月50元到500元不等,多数工人选择与其他工友共同合租住房的方式降低租房费用,但租房仍然是他们日常开支的大头。在我们的所有访问中,没有员工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里,也没有从当地政府获得任何公共服务。

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9年6月进行的联合调查发现,外来工在城市维持最低生活开支的费用人均达到766元,其中,82.7%用于住宿和食品开支。如果按照最低生活工资的标准衡量,中国工人月工资至少要在1638元以上,才能维持他们及其家庭成员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深圳、广州等大城市,工人的最低生活工资标准应在2000元以上。然而,2009年中国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水平仅为687元每月,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深圳、上海、广州、南京、杭州、宁波等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仍停留在850元—1000元之间的低水平,只达到最低生活工资标准的一半左右。本文分析的210家出口工厂的工人,少数超过2000元工资的员工是以超长的工作时间换取的。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在2007年,笔者曾调查了深圳和东莞的300名外来工,这些受访工人年均收入为18260元(按当年汇率折合为2282美元),他们全年开支的用途如下:返乡一次,用于路途的开支平均531元、春节家庭团聚和探亲访友的开销平均费用2587元、子女教育费(义务教育阶段)1825元、子女生活费4169元、老人生活费509元、住宿费920元、伙食费2392元、其他生活开支1962元,年储蓄3365元,其中,80%以上没有任何社会保险。

以一名外来工每年支付5000元额外生活成本计算,全国1.4亿外来工每年额外支付的生活成本高达12000亿元,过去20年耗费的总成本估计可能高达10万亿元。

2007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为2360美元,农村人均年收入为518美元,也就是说,这些工人的工资不仅大大超过同期农村人口的收入,而且已经接近中国人均国民收入的水平。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一个劳动者的收入接近或者达到该国人均国民收入的水平,就不应该存在生活困难的问题。然而,从这些外来工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他们的收入已经接近甚至达到全国人均收入的水平,仍然无法摆脱经济贫困的窘迫,其根本的原因在于现存的户籍制度导致他们被迫在城市与乡村间“钟摆式流动”,增加了他们的生活成本,降低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从而压缩了他们的发展机会。出路在于制度变革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外出打工本可以成为中国农民改变贫穷命运的一个重要机会。然而,制度性地压低工人工资,导致外来工尽管已经两代人进城打工且十分节俭,但是,他们的收入仍难以支持其家庭走出贫穷,出现了贫困的代际转移。这导致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只能维持最简单的生存而无力购买耐用消费品,以及其他改善生活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导致中国国内消费市场长期疲软。而且,出口工厂的明显季节性特征和低工资、长时间工作,增加了外来工的就业不稳定性。高流失率是中国出口工厂面临的严峻问题。

2005年3月,东莞人力资源经理俱乐部的调查发现,参与调查企业的雇员整体流失率为80%。90%的企业以生产部门流失率最高,其中,以生产工人的流失率最高,年流失率最高达108%。招聘网站前程无忧2007年12月初发布的《2007中国企业员工离职率调查报告》显示,2007年传统制造业中的操作人员类离职率最高,达到31.5%。

就我们所调查的“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工厂,51%的员工为厂龄不到一年的非熟练工人,21%的员工为厂龄在一年到三年之间的半熟练工人,厂龄三年以上的熟练工人仅为员工总数的28%。员工的频繁流动导致企业缺乏熟练工人,进而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更导致把“中国制造业”定格在国际生产分工体系最低端的加工环节,难有向上提升的机会。

从国际经验看,日本可以,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可以做到的以出口导向型战略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实现民富国强的社会发展目标,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调查研究报告

而中国“尚不可以”的原因,并不在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本身,而在于国家是否让民众分享经济发展的果实,是否为民众提供了平等的发展机会,是否为民众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性的支持资源和保障基础。

导致工资不平等的问题症结也同样不在于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本身,而在于其背后的一系列压低工人的保护和发展能力的制度性弊端。所以,赋权工人、消除歧视才是解决工资不平等、消除贫困的关键所在。而要达此目标,中国就必须转变以廉价劳动力和牺牲环境获得暂时经济利益的发展路径,并对现有政治和社会制度进行适当改革。

5.农民工调查表 篇五

尊敬的朋友:

您好!当您接过这份问卷时,请接受我们最诚挚的问候!我们是郑州轻工业学院的学生,为深入了解当代城乡青年的工作和生活状况,我们特开展此次调查。本调查完全采用匿名的方式进行,回答的问题没有对错之分,您只要根据平时的想法和做法回答就可以了。对于您的大力合作,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快乐!

学校######## 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1.您的性别是:___

A.男B.女

2.您的婚姻状况是: ___

A.未婚B.已婚C.离婚未再婚D、离婚后再婚

3.您的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A.小学或以下B.初中C.高中、中专、技校等D.大专E.大学本科及以上

4.按照2011年的收支情况,您家的生活水平在当地大体属于哪个层次?

A.上B.中C.下D.不好说

5.请问您目前主要的工作(职业)是什么?

A.技工B.普工C.管理D.其它

6.您目前是否参加了以下保险险种?

A.养老保险B.失业保险C.医疗保险D.综合保险E.无保险

7.请问目前您这份工作平均每天工作个小时, 您每周工作________天。

8.您的月工资收入大概______________元,您每月大概消费___________元,9.您第一次进城打工时是岁。(请按周岁计算)

10.您外出打工的原因主要是:(多选题)

1.赚钱谋生,补贴家用2.学习成绩不好

3.学习成绩好,但没条件继续读书4.在别人邀请下出来打工

5.向往城市生活,开阔眼界6.锻炼自己,提升自己能力

7.希望以后能在城市定居8.不愿意干农活

9.在农村发展没有奔头10.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

11.自从出来打工,您共换过____________个单位?

12.你换工作的主要原因是(多选题)

1.收入太少2.工作环境差3.工作无前途4.受到不公正待遇

5.同事关系不和谐6.配套设施差,生活不方便7.受不了企业各种限制8.受到朋友或恋人的召唤9.异性少,结交男/

女朋友不方便10.希望多学习些技能11.其他

13.你目前的居住状况如何:

1.独自租房居住2.住在单位宿舍3.与同性朋友一起租房住

4.与恋人一起租房住5.与家人(父母)一起租房住6.与配偶(及孩子)一起租房住7.住在自己购买的房子里8.其他

14.您对未来居住地的打算: __________

1.回家乡农村2.尽量留在大城市3.回家乡县城(或镇驻地)置业

4.不好说

15.您在选择配偶时如何考虑父母的意见?________

1.完全听父母的2.以父母意见为主3.父母意见和自己感觉相结合4.以自己感觉为主5.完全跟着自己感觉走6.其它

16.你对现在或未来的婚姻生活有信心吗?________

1.很有信心2.有一些信心3.没有信心4.说不清

17.你是否想找个城市人作为婚恋的对象?________

1.想找个城市人,但不现实,不门当户对2.想,正在努力

3.努力过,但失败了4.根本没有想过5.我的婚恋对象就是城市人

18.您更倾向于通过什么方式认识恋爱对象________

1.自由恋爱2.父母、亲戚介绍3.熟人介绍

4.婚介所5.网络6.其他

19.对于现在谈恋爱,您认为最大的问题在于:___________ [多选题]

1.没时间2.花钱太多3.农村户口限制

4.现在人很现实,自己不具备充足竞争力5.不了解对方的根底

6.很难接触到异性7.先有事业,再谈爱情8.父母不让谈恋爱

9.自己年纪还小,不想谈恋爱10.谈恋爱很轻松,没有问题

20.您现在是否已有恋爱对象________。

6.农民工调查报告 篇六

一、引言

2010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使用了“新生代农民工”这一概念。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认真研究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以年龄在25—16岁之间的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

二、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

在一些工厂,厂家也提供食宿,所以新生代农民工的住房和吃饭压力比较小,虽然他们较多的反应工厂住宿空间小、环境差;食堂的饭菜单

一、不好吃等问题。至于医疗问题,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予考虑,一年到头他们基本不会生病。当问到“总还是会生病的呀,那该怎么办?”新生代农民工无奈的回答告诉了笔者事实并非不会生病“我们不敢生病,也生不起病。”“生病就会务工,会没有工资,甚至会被解雇,况且去一趟医院要多少钱!”

(一)社会保障情况: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据调查得知,新生代农民工绝大多数没有社会保险,特别是临时聘用的新生代农民工更是不可能拥有社会保险。一般而言,进入比较 1

正规的企业,企业会给新生代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或是医疗保险,如

果是事业单位或是有知名度的企业,单位会给新生代农民工办理正常的“五险”,但这样的情况属于凤毛麟角。同时,在调查中我们也发

现,部分企业是给新生代农民工办理了一定的保险,然而由于诸多原

因,新生代农民工主动要求不参加保险。究其原因,新生代农民工务

工时间短,退保、转保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社会保险却不能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快捷的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对此感到厌倦。

(二)生活感受

据调查得知,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的感受较多的呈现出“兴奋

-无聊-冷漠”的发展变化,也有少数表现为“兴奋-无聊-兴奋”的发

展变化。在城市中先前的几个月新生代农民工对大城市充满了美好前

途的向往,对工作也比较热心,生活态度积极向上,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任务的熟练以及工作强度的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就会逐渐

丧失对工作的热情,生活感受也逐渐向“无聊、无奈”的消极情绪转

化。

三、新生代农民工生存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学历不高、技术不成熟严重制约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

新生代现在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是,过剩经济时代的产业结构调

整的复杂局面,先前学习的很多技术都成了“屠龙之技”,新的产业

结构需要新生代农民工不断学习尽快掌握新技术,提升自己的核心竞

争力。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不仅要和老一代农民工竞争岗位,还要和

另一个群体大学生来竞争岗位。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

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

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那么新生代农民工在城

市发展必然受到严重的挑战。

(二)社会保障不健全,严重侵害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就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

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

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

最低生活保障。户籍制度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

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户

籍不仅决定了一个人的居住地,还决定了一个人的整个生活变迁和资

源获取能力。农民工在就业、养老、医疗保障、子女教育、文化设施

和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不能获得平等的权益保障,造成了他们诸

多的困境。

四、对策和建议

(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重视新生代农民工的物质文化需求

以人为本把人的发展作为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

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完整内容。国家的存在源于人们美好生活愿景的缔结,作为国家载体的政府有责任来平

衡每一个有志公民向上发展的机会,特别是为弱势群体创造单靠其自

身无法改变的外在环境和发展种子。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就必须要切实

依据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以人为本,尊重企业的发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要求用人单位尊重其意愿,不断改

善和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所必须的的物质基础和文化需要。((二)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对新生代农民的人文关怀

企业文化是企业为解决生存和发展的问题的而树立形成的,被组

织成员认为有效而共享,并共同遵循的基本信念和认知。企业文化集

中体现了一个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主张,以及由此产生的组织行为。

加强各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必将极大地提

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生活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和生活热情。首先,各企业应坚决消除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歧视环境,为他们营造一个平

等、和睦、相互尊重的工作氛围。

五、结论

对于新生代民工来说,虽然他们的家在农村、根在农村,但是却

与农村日益疏远。他们向往城市的生活方式并在不断的想城市靠拢,但在现阶段城市似乎还没有作好接纳他们的准备。全国不少城市正在逐渐放松传统的户籍管理制度,采取多种制度措施让越来越多的农民

7.农民工职业心理的调查与分析 篇七

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 三农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十一五”规划更是将新农村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研究在城市化过程中形成的有组织的企业农民工群体的管理, 在日益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条件下, 无论对于一个现代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还是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城市化、工业化的水平不断提高, 规模越来越大的农民务工群体从乡村涌入城市, 进城务工的农民正成为城市工人阶级的后备军。

一年一度的春运, 是农民工辗转、曲折生活道路的真实写照, 每年春节过后的企业用工、招工又常常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进城农民工求职时一双双焦虑的眼睛背后, 承载了万千家庭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定和谐。然而, 由于年龄偏大、知识层次偏低、认知能力偏差、职业技能偏弱, 导致了许多农民工几乎每年都在找工作。大学生的就业牵动千万家庭的心, 而农民工的就业更是令全社会揪心, 他们在预备出门打工前, 在用心寻找工作时, 在从业过程中, 在职业发展的定位上, 在任何一个从业环节上都存在比大学生更多的困难和挫折。然而, 当前无论是高校研究所、企业还是社会管理机构都不曾给予农民工职业生涯发展问题更多的关注。

浙江是一个劳务输入大省, 温州也是一个劳务输入比较集中的城市。2005年起温州市政府把到温州务工的农民工称为“新温州人”, 充分体现了政府号召人们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认可和尊重, 从思想观念上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和偏见, 切实让农民工享有平等待遇。据温州市公安局统计, 2008年12月, 温州市公安局对外公布全市登记在册的外地暂住人口为3 396 053, 主要以湖南、湖北、贵州、江西、安徽、四川等省, 暂住人口中务工的为3 135 307人, 从事服务业的58 805人, 务农的24 250人, 温州已经成为创业的第二故乡。通过对农民工进城择业的心理状态进行调查, 了解农民工整体就业的需求, 引导农民工更好地自我探索, 使其明确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 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为实现这样的人生目标需要怎样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并具备一些基本的职业发展能力, 是很有必要的。

二、对象与方法

1. 对象。

以温州市瓯海区经济开发区部分新温州人为调查对象, 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 随机抽取该区经济开发区内13家企业的员工。发放问卷550份, 回收473份, 统计剔除无效问卷, 合格的有效问卷420份, 回收率86%, 合格率88.8%。其详细构成 (如表1所示) 。

2. 方法。

本研究采用自编问卷, 调查结果采用SPSS12.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 对农民工职业心理进行分析研究, 并提出一些建议。

三、农民工职业心理问题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根据表2数据分析, 农民工职业心理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类情况:

1. 调查结果显示:

57.38%的农民工存在自卑心理。一般来说, 能够进城务工、经商, 在年龄、体力和文化程度上属于农村人口中应该是比较优秀的一类。但是, 城市居民由于先天具有的城里人身份, 不需要后天努力就可轻松获得许多社会公共资源, 在社会生活方面享有许多特权, 在社会竞争方面也有明显的优势。相比之下, 这种因先天差别而导致的不平等容易使农民工产生自卑心理。虽然农民工进入城市, 但由于没有城市户口, 在就业、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被与城市居民差别对待, 使农民工觉得处处“低人一等”。一些城市居民以城市人自居, 歧视农民工, 拒绝与农民工交往。认为农民工是二等公民, 称呼农民工为“乡巴佬”。

2. 调查结果显示:

46.9%的农民工存在功利主义职业观。农民工过于看重经济利益, 注重自我发展和自我实现, 轻视职业的社会价值, 这是市场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劳动力供给市场的构成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80、90后”的农民工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在2010年的国家1号文件中, 首次以“新生代农民工”这个概念来描述这一群体。相对第一代农民工, 新生代农民工除了更年轻之外, 他们往往没有很多农业农村生活的背景, 很多人是从学校毕业后就直接到城市务工的, 基本上没有务农的经历, 从志向上看也比他们父兄有更大的志向, 但不如他们的父辈们能吃苦, 他们更多的是想尽快融入城市。他们具有“三高一低”的特征, 即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和工作耐受力低。

3. 调查结果显示:

39.05%的农民工存在就业方向不明, 常常表现对自己的知识、能力、素质、特长及适合的职业判断上紊乱不清, 面对选择时茫然无序, 犹豫不决。基本上多数农民工外出依旧以通过老乡、朋友、熟人介绍为主。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的合法机构少, 从业的选择余地小, 农民工需求的市场信息非常不畅, 不可避免地使一些农民外出就业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4. 调查结果显示:

35%的农民工想到找工作心里就发慌, 存在着焦虑心理。农民工大多远离故土和亲人, 脱离原来的生活环境, 来到城市孤身闯荡, 生活圈子狭窄, 艰难的生存状况和陌生的城市很容易使农民工产生孤独、寂寞的感觉。大多数农民工家里经济条件不好, 负担重, 文化水平低, 他们的知识、能力与社会需求不相称, 很难拥有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随着工作的频繁变更, 农民工要经常面对陌生的工作、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群体, 由此而产生了紧张、焦虑、恐惧、自卑等心理问题。

5. 调查结果显示:

32.14%的农民工感到没有安全感, 存在着恐惧心理。由于户籍的限制, 农民工在城市里无法享受城市居民所拥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此外, 农民工在城市大多从事城市人不愿意干的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和危险性高的职业, 如建筑工、鞋革工人、服务员等, 劳动伤亡事故常有发生。农民工从事的多是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 而这些企业很少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障, 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 不知道如何维权, 导致了农民工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四、农民工职业心理问题的调适

心理是现实的真实反映, 农民工心理问题的产生正是缘于他们的现实处境。只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真正改变农民工的现状, 才能从根本上调适并最终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1. 加大对农民工的学习、培训以及对农村的教育投入。

目前进城农民工大多文化程度偏低, 又没有一技之长, 比较难找工作, 只有盲目流动, 干那些技术含量相对低、城市人不愿干的活, 学习、培训对农民工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所以, 各级政府要建立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制度, 加强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他们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 使他们的素质在离开家门前就得到提高, 能适应城市社会的基本要求。针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 要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培养出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村青年。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保障农村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得起学, 全面普及农村义务教育, 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农民工素质提高了, 就可以顺利就业, 就可以脱贫致富, 因就业、生存压力而导致的心理问题自然而然就会得到缓解。

2. 努力提高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水平。

绝大多数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很单调, 并且很少参加有组织的文化活动, 其主要困难来自资金和时间上的限制, 但是他们却有参加文化活动潜在的积极性。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让他们远离不良的娱乐方式, 政府和社会可以提供更多的资金帮助, 降低文化活动项目收费标准, 减少农民工的业余文化支出, 针对农民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适合农民工参加的业余文化活动;利用政策提高农民工的工资收入, 减轻劳动强度并增加闲暇时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大众媒体, 营造农民工参与业余文化生活的良好社会舆论条件, 给予农民工参与业余文化活动的宽松的社会环境。

3. 设立针对农民工的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

首先, 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农民工工会, 为农民工维权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让农民工了解法律、明白自己的权利所在, 懂得实现权利的程序和正确的方法。其次, 可以开设一些针对农民工的心理咨询机构, 在农民工遭遇心理问题时能及时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 倾听农民工倾诉不幸并指导他们应对之道, 举办心理学讲座之类的来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障碍。社会各界要多为农民工着想, 要特别关注农民工心理健康问题, 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 要真正的把他们当成服务对象、维护对象和保护对象, 从政策措施、远景规划、公益事业、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关注、关心农民工。

4. 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劳动安全与社会保障体系。

农民工不但从事着城市里脏、累、险的工作, 而且劳动强度很大、劳动环境很差。不少农民工因长期在卫生与安全保护设施不达标的条件下作业, 患上职业病, 严重的甚至慢性中毒, 对其人身健康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往往不以法定的方式确立, 因而也没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城市职工普遍享有的社会保障。从社会福利来看, 城市农民工一般不是企业的正式职工, 企业在考虑员工福利时往往容易忽略他们, 同企业的正式职工相比, 农民工在工资、奖金、节假日、医疗等方面总体上是处于一种待遇低下甚至无保障的地位。所以, 按照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 逐步建立惠及全民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是解除农民工后顾之忧, 调适解决农民工心理问题的关键。

摘要:农民工群体是当前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 也是一个弱势群体。由于进入城市后各种压力骤然增加, 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偏差。帮助解决他们的问题, 帮助维护其心理健康, 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通过自编问卷, 对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农民工进行测查, 在对其职业心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 利用SPSS12.0统计软件对调查研究所得的数据进行了分析, 结合农民工职业心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从教育层面、服务层面和保障层面等几个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农民工,职业心理,调查

参考文献

[1]廖传景, 毛华配, 宫本宏.城市农民工心理健康及群体差异调查研究——以浙江省温州市为例[J].生态经济, 2010, (5) .

8.农民工调查 篇八

关键词:农民工进城;就业;安居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439(2008)01-0033-05

Survey on the status quo of Chongqing peasant-workers to work and live in cities

MEI Hong-chang,ZHOU Li,CHEN Li-xin

(School of Management,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67,China)

Abstract:Currently,because labor force market is divided into urban market and rural market,there are many problems for Chongqing peasant-workers to work and live in cities. With regard to employment,the peasant-workers have low employment level,and the enterprises which employ the peasant-workers do not have standard working and managing norms,and their employing training and management lag behind and their employment channels are not in good condition and their working agents behaviors are not standardized and so on. With regard to accommodation,their living apartment has small areas and has bad environment and has low satisfaction degree. The peasant-workers need cheaper renting apartments but they do not have the information about the apartments. The peasant-workers have strong intention to live in a city but they do not have the ability to rent an apartment. The housing insurance policy for the peasant-workers is not perfected and their children have big barrier to go to school in the cities.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should be optimized for the peasant-workers to work and live in the cities.

Key words:peasant-worker entry into cities;employment;happy accommodation

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普遍现象和必然要求。日渐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进城就业安居也成为我国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农民工问题的中国特色,在于现行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基础制度安排所带来的具有刚性特征的城乡“二元结构”,这使得农民工处于“城镇就业,农村定居”这样一个尴尬境地,就业与安居的矛盾日益成为解决我国农民工问题的焦点,而农民工问题的整体解决也日益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一、研究背景与调研方法

2007年6月,直辖十年的重庆市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肩负起为全国统筹城乡的改革试验与经验积累任务,重庆市已将农民工问题列为试验区建设的三大重点问题之首,凸显了连接城乡的农民工在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中的重要地位。本文着眼于重庆市进城农民工的就业与安居问题,在走访对市内相关部门的基础上,借助问卷设计对市内农民工分布相对集中的行业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为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就业安居政策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建议。

本次调查工作以调研和走访两种方式展开。课题组设计了《关于农民工进城就业安居问题的调查问卷》,深入主城区和区县,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农民工及其家庭在城市就业居住现状、进城就业安居意愿、存在的困扰及希望解决的问题、途径等。另一方面,课题组还专程走访了重庆市劳保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和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等区县劳务办,了解重庆市及区县在农民工就业安居方面的政策制度、相关规定、具体做法以及未来的构想等等。此外,课题组还对我国其他省市就业安居方面的政策制度、相关规定、具体做法进行了比较分析和研究。

本次问卷调查覆盖了渝中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长寿、南充、江津、丰都等8个区县的248名农民工,被调查农民工分布在建筑安装、餐饮、加工制造、休闲娱乐等不同行业,在地区和行业选择上同时兼顾了重庆市各区县经济发展现状和农民工职业特征。本次调查时间从2007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历时1个月。由于采取一对一的形式,本次调查问卷回收率为100%。课题组运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问卷进行了统计分析,基本数据统计结果见表1。

二、农民工进城就业存在的问题

通过课题组的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对比其他省市农民工就业实践,我们发现,由于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的存在,重庆市农民工在就业方面存在以下典型问题:

表1 样本农民工基本情况表/%

1.就业培训与管理工作尚显滞后

针对农民工就业培训问题,课题组设计了是否愿意参加培训、是否参加过培训、希望参加什么培训和对农民工继续教育的建议等四个问题;针对农民工就业管理工作,问卷从相关农民工政策与规定的态度、是否接受过公共服务、当前需要政府解决的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加强农民工管理的建议等四个方面展开。

(1)农民工就业培训方面,调查显示,重庆市农民工的绝大多数(83.6%)没有参加过任何培训,但农民工的培训意愿强烈(占76.8%),影响其参加培训意愿的最主要因素是培训费用(占37.8%);在培训内容上,69.3%农民工最多关注的是职业技能培训,其次是维权知识和社交礼仪等社会文化知识培训,关于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方式,半数以上的农民工希望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农民工自主参加。所以,我们认为,重庆市农民工在就业培训方面的工作尚显滞后,不能满足农民工的现实需要。

(2)农民工就业管理工作方面,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农民工对政府的相关政策与规定有一定了解但仍有37.8%表示“不了解”,说明有关政策宣传力度不足;农民工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次是增加现时经济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子女进城读书问题、身份歧视问题;在农民工就业管理建议方面,33.7%的农民工建议“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输送”,34.3%的建议“由用人行业与当地农民工管理机构联动”,其余9.7%则建议“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2.农民工就业层次整体较低,就业分布行业集中,直接经济收入相对低下

调查分析显示,受就业门槛的限制,农民工从业行业集中在建筑安装业、餐饮业、加工制造业及休闲娱乐业,分别占30.6%、21.9%、9.8%、6.6%,这一调查结果与2005年重庆大学肖云等人的研究结果接近。就所从事的职业和工种看,绝大多数仍然集中在一些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脏、累、苦、险”等社会底层职业,这一现象的直接诱因是城乡分离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也是导致农民工收入低下、农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遭遇社会歧视等问题的直接原因。

调查显示,农民工直接经济收入相对低下。从月均收入看,45.4%在500元到1 000元之间,占比最高;30.1%在1 000元到1 500元,占比其次;仅3.8%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在2 000元以上,更有12%的农民工月收入500元以下。对农民工2006年家庭务工年收入的调查中发现,36.5%在5 000到10 000元之间,占比最高;17.6%在10 000元到15 000元间,居其次;15.9%在15 000到20 000元;还有15.9%年收入在5 000元以下,3.5%的农民工家庭年收入在30 000元以上。也有少数农民工年收入达到200 000,这说明农民工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其内部的分化也正在进行之中,需要关注的是部分农民工已经具备了自主创业的经济条件。这一点在农民工工作方式的调查结果中得到证实,12%的农民工自主创业。

3.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不规范,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农民工权益受侵害严重

对于重庆市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本课题组从农民工在务工中所遭受过的不公正待遇、农民工的维权方式选择、农民工与用工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当前享受了哪些社会保险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查。

从农民工“遭受过哪些不公正待遇”看,重庆市农民工对其应该拥有的基本社会权益和经济权益有比较高的认识,超过一半的农民工认识到基本社会保险和基本劳动保护是他们应该但没能享受的,这反映了近年来农民工权益意识的觉醒。从农民工维权方式的选择看,接近60%的农民工选择趋于理性,他们或者“到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帮助”,或者“借助法律手段”,或者“寻求媒体曝光支持”,但是也有超过10%的农民工选择聚众示威甚至更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这说明正常状态的农民工维权意识尚未形成,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教育任重道远。关于劳动合同,仅18.2%的农民工“签了书面合同”,41.8%靠口头约定,更有40%既无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协议,这也是农民工权益屡受侵害的最直接根源。

4.就业信息渠道不畅,市场中介行为不规范

在对重庆市农民工“获取工作的途径”调查中,目前超过一半的农民工是通过“亲戚或熟人介绍”获得工作的,通过“职业中介介绍”、“学校或劳动培训机构推荐”以及“家乡政府部门组织的劳动力输出”获得工作的分别仅占8.7%、4.9%和3.8%。这一调查结果仍与肖云等人的调研结果不谋而合。这说明,近年来重庆市农民工在就业信息的获取方面没有大的改变,当前重庆市农民工在就业机会的获得上仍较远地游离在社会正常渠道(职业介绍所)之外。重庆市农民工的就业信息获得绝大多数来自亲朋好友,这属于社会学上的较低级社会圈层,这限制了农民工的就业主动性,反映着城乡分离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就业渠道的束缚。此外,由于农民工务工信息来源相对单一,一些非法机构和个人利用农民工缺乏辨别能力而又求职心切的心理,屡以虚假信息骗取农民工钱财,使农民工上当受骗个案频频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影响了他们对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信任。

此外,在一直以来受各界关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方面,课题组通过与外省市的对比研究,发现目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存在具有相当程度的普遍性。同时,调查表明,重庆市尚未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的合法收入尚无制度性保障。

三、农民工进城安居存在的问题

在安居方面,课题组对现阶段重庆市农民工居住现状、住房保障方式(意向)、未来住房规划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1.现有住房面积小,居住环境差,自有化率和住房满意程度低

(1)在现有居住条件方面,绝大多数农民工都是住在集体宿舍内或租房居住,住房的自有率水平极低。目前有近一半(44.5%)的农民工住在单位的工棚或集体宿舍内,自己单独租房或与人合租的有42.9%,仅有7.1%的农民工已自己购房,这与市民较高的住房自有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2)租房农民工群体中,所租住房屋大多面积小,居住环境差。调查显示,26.8%的农民工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11-20平方米的占35.8%,21-40平方米的占22.8%,41平方米及以上的仅占14.6%。总体来看,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很不乐观。从外部环境看,课题组走访农民工聚居区发现,这些区域大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房屋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通风采光条件不理想、户型设计落后,甚至有些房屋是违章建筑。在居住环境方面,配套设施少,绿化面积小,公共卫生状况令人担忧,“脏、乱、差”现象突出,有的住房还存在消防隐患,环境质量堪忧。

(3)多数农民工对现有居住条件的满意度较低。统计发现,对现有居住条件“满意”和“很满意”的人数仅占总数的17.9%,而对目前居住现状表示“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占40.6%。

2.农民工有廉租房需求,但不了解农民工公寓

在住房保障的政策意向方面,超过四分之三的农民工都希望政府能够以实物廉租房或租金补贴的方式为其提供住房支持和保障,16.9%希望能够以缴纳公积金或其他形式的购房补贴。

事实上,为了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各级政府和企业都在积极探索,目前重庆市各地已建成多种不同类型的廉租房,如农民工公寓、棒棒公寓、阳光公寓等。据统计,近年来重庆仅在主城区就先后建成“农民工公寓”36个,为1.3万进城务工的农民提供了廉租住房。由于农民工公寓的数量十分有限且缺少宣传,多数农民工对此并不了解,也不知可通过何种途径入住。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农民工(57.5%)“从未听说过”农民工公寓,另有23.5%表示“听说过,但不知哪里有”。仅有19%住过农民工公寓,其中12.3%人表示“住过,但不满意”,仅有6.7%的农民工表示“住过,感觉很好”。这反映出现有的农民工公寓在适应农民工需求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走访后发现,多数农民工都希望居住地能够距离工作场所较近,从而节约交通成本,而集中修建的农民工公寓在这方面很难适应他们的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湖南长沙农民工公寓受冷落的原因。因此,应积极拓宽廉租房房源,以更加灵活的方式为农民工提供租住房,或更多地考虑以货币补贴的方式进行,让农民工在市场上自主选择住房。

3.农民工城镇定居意向强,但租金承受能力较低

在未来住房规划中,农民工表现出较强的城镇定居意向。调查显示,虽然有42.4%的农民工表示将在未来回家建新房,但仍有超过一半(57.5%)打算在乡镇、县城甚至主城区购买新房,这反映出农民工较强的城镇安居意愿。因此,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让这部分有意愿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稳定下来。

然而目前,多数农民工住房租金承受能力仍然很低。近一半的农民工(42.1%)仅可承受100元/月以下的租金水平,另有约1/3的农民工(33.6%)可承受100-200元/月的租金,仅有24.3%的农民工表示可承受每月200元以上的租金。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政府支持兴建的农民工公寓在租金水平上已充分考虑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如沙坪坝区建立的进城就业农民集中居住生活小区,租金不超过10元/平方米。南岸区利用城市闲置房和老旧房屋改造成农民工阳光公寓,人均居住面积达8平方米,主要吸纳有暂住证、遵纪守法、务工相对稳定的农民工入住,每晚收费一元,加上水电气等费用一月只需46元。

4.农民工住房保障政策不完善

目前,在农民工住房保障方面,政府正在并且已经做了不少有益的尝试,但针对农民工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仍不完善。2006年10月,《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暂行办法》将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扩大到了包括人均年收入未达标准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及外地来渝常驻人员。同期,重庆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文件,将条件好的单位聘用的农民工纳入公积金缴存之列,文件规定,单位缴存比例最低不得小于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这一制度尽管在政策上确立了农民工可以与城镇人口享受同等的住房公积金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不少困难。早在建设部提出“住房公积金覆盖农民工”以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已经针对农民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群体开展了广泛的调研。但走访了大量在企业工作的农民工后,发现许多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意愿并不强烈。很多农民工希望挣钱之后回老家买门面、修房子、结婚,缴纳住房公积金在他们眼里反而成为一种负担。因此如果今后不在城镇购房,其缴纳的公积金就取不出来。目前,政府并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农民工的公积金如何缴纳?按照什么标准缴纳?公积金缴纳后以什么样的方式享受贷款?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明确。

5.子女城镇入学门槛高,农民工城镇安居受影响

此外,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未得到很好的解决也是农民工无法安心在城市就业安居的主要原因。在被问及“您的孩子没在城里上学,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的时候,153名已婚且抚有1个以上学龄孩子的农民工中的119名(70.3%)选择了“负担不起”。一半以上有学龄子女的农民工在回答“您最希望政府提供哪项帮助以便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读”时,选择了“取消赞助费”,其余农民工则希望“允许子女就近读书”或“建设专门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问卷分析表明,目前农民工子女在城镇接受教育问题上仍存在着较高的门槛,农民工希望政府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其子女教育问题以实现城镇就业安居。

四、农民工进城就业安居的体制环境分析

此外,课题组也对影响农民工进城就业安居的体制环境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1)户籍制度方面,传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成为进城农民工就业安居的重要障碍;(2)土地制度方面,由于缺乏合理的退出土地补偿(定价)机制,农民工自愿退出土地的动力不足;(3)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用工单位及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强,保险关系与保险基金流动性弱,农民工社保制度施行效果欠佳。农民工社会保险存在保险关系与保险基金流动性弱,农民工转(退)保多;保险费征收基数和农民工实际收入脱节,企业和个人都感到缴费负担太重,多数农民工难以承受;对企业依法组织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为农民工缴纳保险费的强制力度不够等问题。凸显出优化农民工进城就业安居体制环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参考文献:

[1] 邹新树.农民工向城市流动的动因:“推-拉”理论的现实解读[J].农村经济,2005(10).

[2] 耿永志,甘玲.建立解决农民工进城就业问题的长效机制[J].实事求是,2006(5).

[3] 王小和,张艳.农民工进城就业状况分析与对策探讨[J].农业研究,2006(2).

[4] 李英东.阻碍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因素及其解决路径[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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