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 考试试题

2024-08-10

反洗钱 考试试题(共8篇)

1.反洗钱 考试试题 篇一

信息交流包括获取充足的信息、有效的管理和交流以及开辟畅通的信息反馈和报告渠道,保证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完整地为最高层掌握。

控制环境是反洗钱内控框架体系中

反洗钱内部控制可脱离金融机构的基本框架

反洗钱是一项需要自上而下推动开展

金融机构从管理层到一般员工

信息与交流包括获取

反洗钱内部控制的目标

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意义是什么

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参与

金融机构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有效的反洗钱内部控制是

、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反洗钱内控制度应当具有权威性

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机制的基本原则

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检查

金融机构应将反洗钱工作要求嵌入业务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与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

关于金融机构反洗钱培训对象的说法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内部监督与审计的范围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只要系统中抓取出可疑交易就应上报

可疑交易分析和客户身份识别是两个不同的工作

反洗钱内部审计是金融机构及时发现

客户身份识别的基本原则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

客户身份识别中的禁止性要求是指

客户身份识别中的保密性要求是指

在与客户建立金融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时

客户身份识别中的非面对面识别要求是指

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或金融机构以外的

反洗钱内部审计包括哪些环节

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可以承担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

客户身份识别包含哪三层含义

客户身份识别也称

15周岁客户持家中户口薄和本人学生证

为对公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和以开立帐户等方式建立业务关系

为境内对公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

为境内对公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和以开立账户

为境外对公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

为境内对公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和

为对私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

为对私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和

业务关系建立环节可分为两类业务

为对私客户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

一次性金融服务是指

一次性金融服务识别对象

一次性金融服务识别要点包括

应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一次性金融服务

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

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银行应按照

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开立对公人民币活期存款

开立对公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

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

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

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开立外汇资本项目账户时

经常项目主要包括

开立外国投资者帐户

开立外债专用账户

开立对公外汇存款账户的识别对象

资本项目主要

开立外汇经常项目账户时应注意

境内机构

开立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账户

外商投资企业开立经常项目下

营业机构在审核个人身份证件后

银行在开立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时

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

开立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或

开立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或结算账户时

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分为

开立个人外汇账户的识别主体

下列哪种情况出现时,应重新识别客户

银行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

客户先前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

客户要求变更有关信息的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纪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下列哪种情况出现时

对公人民币存款类业务的识别

大额提现业务中识别客户的重点之一

银行在办理委托收款时

对公人民币存款类业务的识别工作

单位客户的票据背书

银行在办理汇入汇款业务时

汇出汇款业务环节

银行在办理汇入汇款业务时,如发现汇款人姓名

银行与境外机构建立代理行

对个人客户异常情况进行身份识别时

查验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是否真实

在业务存续期间

银行为自然人办理境外汇入汇款业务

银行办理自然人汇入汇款业务

对当日累计提取现钞等值1万美元

与开立账户识别客户

有针对性地开始贷前调查

贷后定期识别

人民币贷款业务

贷后应关注客户融资

发放外汇贷款后

外汇贷款的贷前调查

对外汇贷款真实贸易背景的审查中

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按照保存介质不同

人民银行反洗钱处在对某商业银行进行反洗钱专项检查时

对公外汇存款帐户销户前

对公外汇存款帐户销户前

2.反洗钱 考试试题 篇二

“洗钱” ( Money Laundering) , 是指把非法活动所得的金钱, 重新引人经济和金融系统, 以遮掩其来源, 并获取利润。这个词最早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 当时芝加哥黑手党的一个金融专家购买一台投币式洗衣机开设了一家洗衣店, 在每晚结算当天的收人时, 他逐步把自己非法所得的赃款加人到洗衣收人中并申报纳税, 扣去应缴税款外, 剩下的非法钱财就成了他的合法收人。

从广义上看, 无论采取何种手法, 只要是出于隐瞒资金来源的目的, 并将非法、犯罪活动的收人穿插于银行及经纪行等金融或其他机构的户口, 以达到蒙混转移之目的, 就是洗钱。洗钱是不法分子把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的一系列过程的总和。一方面, 通过洗钱, 有组织犯罪分子或集团掩盖了其犯罪活动踪迹, 得以“正当的享受”犯罪所得;另一方面, 洗钱为犯罪集团介人合法企业提供了资金, 使其能够以“合法掩护非法”, 不断扩大犯罪收益和势力。

洗钱方式分为传统方式和现代方式, 传统方式包括:一、走私携带;二、利用“掩体”洗钱;三、利用金融系统和其他公共服务系统洗钱;四、利用地下银行、收买勾结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洗钱等。现代方式包括:一、利用互联网, 主要是网上银行和网上赌博。犯罪分子利用网上银行可以方便的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划转到另一个账户;二、利用电子货币。犯罪分子利用电子货币能够匿名进行重要的交易, 并且完全地脱离银行系统, 使洗钱者避开了银行关于现金和金融机构预防措施的制度的隐蔽性, 轻松的将资金转移和消费。尽管洗钱行为方式异常繁多, 但所有形式都有一个相对简单的结构, 这就是“洗钱者”寻求一个金融市场, 几乎所有金融机构或服务都有可能被洗钱者利用。

洗钱的规模也空前增长。国际组织和研究机构估计, 全球每年洗钱数额或称“全球犯罪生产总额”约占世界总产值的2一5%之间, 即介于8000-20000亿美元之间。洗钱犯罪给全世界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掩盖并助长了犯罪、为腐败提供了温床、并影响了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 全世界都加大了对洗钱的控制和预防。

2 我国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洗钱活动的逐渐猖獗, 中国也认识到洗钱犯罪的危害, 在反洗钱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 并加强了同国际社会的合作。2003年1月13-15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3月,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了反洗钱工作专门机构, 以加大对跨境“洗钱”和“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负责收集分析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2005年1月, 中国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FATF) 的观察员。同年10月, 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 (EAG) 在莫斯科成立, 中国为创始成员国, 中国同国际社会反洗钱的合作进一步加强。2006年10月31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但是, 我国的反洗钱工作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

(1) 法律方面:反洗钱法律制度过于粗犷, 缺乏可操作性;责权上不够明晰;执行上不够到位。

“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和 “反洗钱法”都是从大框架下约束了反洗钱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处理办法, 涉及金融机构, 特别是银行部门的具体操作没有一本规范的操作手册以供前台业务人员及后台监测人员学习参照。部分金融机构把反洗钱的任务落实在保卫部门, 而反洗钱的日常监测却在业务经营部门, 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相互推诿。

(2) 制度方面: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运行尚无具体制度保障。

反洗钱工作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予以识别, 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 对相关机构和人员予以处罚, 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因此, 对待洗钱犯罪, 相关行业应该紧密合作, 从而形成一个有效的反洗钱网络。就目前而言, 侦查部门对洗钱犯罪行为的侦查亟需财政、税务、工商、海关、公安、外汇管理、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和支持。如今, 我国只在外汇领域形成了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安部三位一体的反洗钱机制。多个部门的合作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许多部门常常基于自己的利益决定各自所能采取的对策。

(3) 思想方面:金融机构对洗钱犯罪的认识普遍不足, 思想上不够重视。

部分金融机构为拉拢客户, 放松资信调查, 违规为企业多头开户, 甚至主动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虚假的开户证明。少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对洗钱风险的认识也只停留在强调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的及时性上, 对可疑支付交易的甄别缺乏足够重视。

(4) 人力资源方面: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现在洗钱犯罪正向职业化方向发展, 很多精英人士参与其中, 其中多数身为律师, 精于钻法律漏洞;也有税收和金融方面的专家, 从中捞取巨额回扣;还有不择手段拉生意的银行家。相比之下, 我国金融机构对从业人员资格审查不严, 机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很多人缺乏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因此缺乏同洗钱犯罪作斗争的能力。同时, 很多金融机构只注重效益, 而忽视对员工的道德教育, 致使一些员工有章不循, 甚至自己也参与到洗钱犯罪中去。

(5) 金融机构自身条件方面:反洗钱手段科技含量较低, 反洗钱防线薄弱, 银行机构内控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大额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管理系统, 但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能力较差, 商业银行的数据采集、加工, 实际上仍然停留在手工操作和经验判断上, 人民银行虽然与辖内金融机构通过网络传输接口接收相关数据, 但仍需要基层人民银行反洗钱专职人员进行经验判断和筛选。按照可疑支付交易报告标准比较原则, 可疑报告完全依赖于临柜人员的审查, 没有任何技术支持。

(6) 监管方面:缺乏实时、有效的金融监管。

虽然金融机构成立了相应的事后监督检查部门, 但在监督工作中往往仅局限于内部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性上, 没有真正把反洗钱工作纳入其事后监督的范畴。事后监督只重视业务的录入, 忽视对客户身份的审查;只重视凭证要素审核, 忽视对资金对转关系的甄别;只重视账对表平余额核对, 忽视账户性质与资金性质相关性分析。反洗钱工作监督深入基层行检查少, 工作不连续, 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金融机构内部对反洗钱工作落实情况的查处力度不够, 奖罚措施不严, 屡查屡犯现象严重。

3 对策及建议

3.1 国家应加强反洗钱制度建设

(1) 进行信息披露。

制定信息披露主要是政府针对信息不对称而采取的措施。首先, 信息披露增加了洗钱的成本和难度, 是预防洗钱犯罪的主要措施之一。银行实施信息披露后, 银行负有对特定交易保持高度警惕的法定义务, 洗钱者则在利用银行洗钱时会产生畏惧心理。而罪犯只有在预期的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才实施犯罪, 当得不偿失时自然会放弃。其次, 信息披露有利于获悉洗钱信息, 收集证据, 打击犯罪。另外, 由于当前洗钱犯罪大多进行跨国运作, 而各国国内法和司法管辖权存在差异, 从而使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 信息披露有利于各国间的沟通与合作, 能有效地打击洗钱活动并遏制其他犯罪。

(2) 加强组织保障。

到目前为止, 我国己经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指导、部署、协调和领导责任, 设立了作为我国最高层次的也是最重要的反洗钱协调机构一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了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之间的反洗钱协调会商机制。但是, 反洗钱监管组织不健全、监管执法薄弱、法律保障不力的问题依然存在。因此, 要进一步强化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反洗钱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和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权威地位。

(3) 构筑全社会反洗钱体系。

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 需要动员全社会各个层面共同参与、协同合作才能取得实效。在我国破获的各种犯罪中, 绝大部分来自社会举报、检举的线索, 所以, 反洗钱工作也要激励全体公民普遍参与进来, 使之成为一切组织、机构和个人的义务, 而不限于某些行业和部门的“专利”。金融机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更应该密切配合, 协同作战。

3.2 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

首先, 在立法的内容方面:密切关注国际上洗钱发展趋势和反洗钱立法动态, 积极参加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刑警组织等机构的国际性和区域性反洗钱公约、条约、协定、协议, 以之作为我国反洗钱立法的指南。同时, 把洗钱的上游犯罪和下游犯罪拓展到一切罪, 加大对作为独立犯罪和从属犯罪的洗钱活动的打击力度。其次, 在立法的侧重点方面:从反洗钱事后侦查、打击向事前监控、防范的转变, 注重事前防范与事后追踪监督。最后, 在立法的可操作性方面:根据实际情况, 详细规范和明确反洗钱工作的具体操作方式, 做到有章可依。

3.3 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

(1) 组织方面:

在银行内部设置专门的反洗钱官和反洗钱团队, 从而做到权责分明。

(2) 制度方面:

严肃银行开户审核制度。洗钱犯罪分子最惯用的手法是用匿名身份或假身份开户, 或成立空壳公司开户, 他们之所以能得逞, 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开户审核很不严肃。谨慎的做法应该是:前台作为非专业人员仅接受客户的申请, 交由后台分析审核, 审核通过后再邮寄给申请人, 确保申请人的通讯地址的准确、可靠, 给洗钱犯罪分子抬高门槛, 降低通过银行转账、交易等洗钱活动的数量。

(3) 人力资源方面:

加快培养金融机构反洗钱专业人才, 定期对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的培训, 加强从业人员对洗钱犯罪的甄别能力。同时, 加强对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 强调洗钱犯罪的危害, 普及法律知识, 提高员工对洗钱犯罪的警惕性以及自律程度。

3.4 扩大反洗钱领域的国际合作

洗钱罪的国际性是洗钱犯罪的一个重要特征, 唯有加强国际间反洗钱合作, 才能彻底铲除洗钱犯罪的栖身之地。

总之, 我国只有在加强国际合作的基础上, 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反洗钱人才储备以及相关技术、设施建设, 才能更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 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 洗钱犯罪也进一步升级, 对社会及其各个领域产生的危害也越来越大。我国虽然颁布了一系列反洗钱法规, 但是反洗钱工作依然存在很多问题, 包括法律、制度、从业人员、思想建设等多个方面, 因而只有对这些方面进行改进, 才能更有效地打击洗钱犯罪,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3.反洗钱怎么反 篇三

流年不利,“洗钱门”持续发酵,让“走出去”的中资银行饱受困扰。先是去年6月,意大利检察官对中行米兰分行,提起洗钱诉讼;7月美联储发布执法公告,指责建设银行存在反洗钱漏洞;今年2月,西班牙搜查工行马德里分行,拘留行长等5名管理层人员;3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拟升级对建行、工行伦敦分行的调查,重点检查反洗钱合规情况;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也在采取类似行动。

自从诞生了现代金融业,在银行业的加持下,洗钱三环节存放、掩藏与整合互相重叠,反复出现,大大加重了官方追查非法获益及其来源的困难度。国外又是如何反洗钱的呢?

美国《1970年银行保密法案》为世界上首部反洗钱立法。法律首创三大制度:一是明确金融机构必须保存客户的身份信息及其他信息;二是建立现金出入境申报和境外银行账户报告制度;三是国内银行业大额现金(1万美元以上)交易報告制度。

新法通过,激起美国金融机构强烈反弹。一家银行及其客户、加州银行业协会、美国民权联盟向加州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反洗钱规定违宪,请求法院发出禁令。从1972年到1974年,案件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最终大法官多数意见一锤定音:认定《银行保密法案》立法规范匿名交易合宪;宪法仅赋予银行拟制资格——不应从事任何秘密活动,不享有宪法修正案禁止个人自证其罪的权利。

1986年,美国立法首次规定“洗钱罪”。各国逐渐达成共识,国际反洗钱合作进入快车道。1988年,巴塞尔委员会通过反洗钱决议,确立各国银行“了解你的客户”原则。1991年,欧共体制定反洗钱指令,各国先后立法确立商业银行反洗钱法律责任。2007年,中国《反洗钱法》正式实施。

拿破仑有句名言:“金融家没有祖国,金融家不知道何为爱国和高尚,他们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利。”多年以来,国际上洗钱与反洗钱的“猫鼠大战”高潮迭起,从未停歇。从巴克莱银行到汇丰银行、从摩根大通到花旗,再到德意志银行,顶尖金融机构的“百年根基”近年来像遇到了“魔咒”一般,洗钱丑闻连环爆。

2004年,花旗银行(日本)因其分支机构存在协助犯罪团伙洗钱等行为,4家支行被日本金融厅勒令关闭。2010年,美国司法部指控,美联银行未能执行充分的反洗钱监控措施,导致3730亿美元贩毒“黑钱”从墨西哥转移到美国。劳埃德TSB集团被处以罚款1.6亿美元。

美国多次对外国银行以“洗钱”罪名进行罚款。美国金融制裁法规凭什么能强制施加于他国银行?为什么美国法居然能对发生在他国的金融交易发生效力?正确答案在于“长臂管辖权”。

911事件后,美国火速颁布《爱国者法案》,一举建立全球金融反恐和反洗钱监管架构。横空出世的第317条,“对外国洗钱者行使长臂司法管辖权”。由于经济犯罪通常都需资金支持或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任何国家的银行只要其经营国际业务,就离不开美元和美国金融机构。哪国银行不愿执行美国的反恐和反洗钱措施,其国际业务就可能被美国监管部门限制甚至关闭,损失难以估量。美元霸权下,各国银行只能乖乖就范。

客观而言,国内监管部门执行反洗钱法规多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利于培育国内银行适应国际反洗钱执法日益严厉的形势。有鉴于此,4月5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运行风险管理的通知》,提出21条细化要求:严格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对境外业务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和惩处力度;建立境外业务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责任认定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强化责任约束。

4.反洗钱测试试题 篇四

(每题2分 共100分)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首先应进行()。A.客户身份识别

B.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C.可疑交易的分析

D.与司法机关全面合作 2.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外国公民可将护照作为实名证件 B.临时身份证也是有效的实名证件

C.国家公务员的工作证.司机的驾驶证可作实名证件 D.军人身份证件.武警身份证件可作为实名证件 3.反洗钱调查中的临时冻结措施不得超过()。A.24小时

B.48小时

C.64小时

D.7日

4.《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客户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年。A.5

B.10

C.15

D.20 5.是我国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A.国务院金融办公室;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D.公安部。

6.《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身份资料,自业务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年。

A.三年

B.5年

C.10年

D.15年 7.按照《金融机构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单笔人民币交易()万元以上的现金收支业务,应作为大额交易报告。

A.20万 B.50万 C.100万

D.500万

8.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八条,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办理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应当核对客户身份证明文件。核对是指:()A.只核对

B.只登记

C.登记不留存

D.复印留存

9.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在为客户提供哪些金融服务,需要进行身份核查()A.办理代理业务 B.办理一次性业务 C.与客户新建立业务关系 D.5万元以上大额现金存取

10.根据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391号),对通存通兑业务,如果存款人因合理理由提供户主有效身份证明的,且单笔存款金额达到或超过1万元以上或等值1000美元现金的,应当按照那类业务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

A.代理业务

B.一次性业务

C.与客户新建立业务关系

D.5万元以上大额现金存取

1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116号),对同一个自然人在一家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累计()户以上的; A.10

B.20

C.30

D.50 1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116号),存款人通过自动柜员机支取现金,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万元

A.1

B.2

C.3

D.5 13.当大额交易的纠错、删除和可疑交易的纠错操作时间距报送时间不超过()天时,各行应通过反洗钱可疑交易监测系统进行数据纠正 A.10

B.20

C.30

D.56 14.按照规定,与客户业务关系建立后的()个工作日内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A.5

B.10

C.15

D.20 15.金融机构对发审议通过的重大可疑交易线索,应在()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送。

A.3个工作日内

B.当日

C.2个工作日内

D.10个工作日内 16.“短期”系指()以内。

A.10个工作日

B.10个营业日

C.10个交易日

D.10个记账日

17.大额支付交易,是指规定()以上的人民币支付交易。A.用途

B.金额

C.频率

D.流向

18.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支付交易属于大额支付交易。

()

A.单笔现金

B.累计转账

C.累计现金

19.居民.非居民个人外汇账户有规律出现大额资金进账,第二日分笔取出,然后又有大额资金补充,次日又分笔取出的;属于()

A.可疑类交易

B.大额类交易

C.涉嫌洗钱类交易 D.正常

20.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监管机构有权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万元

A.10-20

B.20-50

C.30-50

D.50-100 二.多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A.毒品犯罪

B.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C.恐怖活动犯罪 D.走私犯罪

E.贪污贿赂犯罪

F.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G.金融诈骗犯罪等

2.按照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反洗钱义务包括()A.客户身份识别

B.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 C.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具有反洗钱行政调查权的有()。A.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B.中国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

C.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D.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 4.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基本制度是()。

A.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B.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C.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D.保密制度

5.在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时,关注以下风险较高的业务种类:()A.现金业务;B.金融票据业务; C.非面对面业务,如电子银行业务等;

D.与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合作代理业务。

6.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在()情形下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A.客户办理大额现金存取业务时

B.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问的 C.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建立业务关系的 D.办理业务中发现异常现象

7.不得作为实名证件使用的有()

A.临时身份证

B.学生证

C.机动车驾驶证

D.介绍信

E.法定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8.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然人基本信息包括:()

A.姓名.性别.国籍

B.职业.住所 C.工作单位地址

D.联系方式 E.证件种类.号码及有效期限

9.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包括:()A.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码; B.可证明客户依法成立的文件名称.号码.有效期; C.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D.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

10.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一次性金融服务是指,在以开立账户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的以下服务:()A.现金汇款

B.现金兑换

C.票据兑付

11.关于一次性金融服务。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一次性交易达到单笔人民币1万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

A.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实际受益人 B.登记客户基本信息

C.复印并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12.关于代理业务客户身份识别。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代理业务,金融机构应当核对.登记代理人信息。代理人身份信息包括:()

A.姓名

B.联系方式

C.证件种类

D.号码

13.出现哪些情况,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A.客户要求变更姓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的 B.客户行为或交易出现异常的 C.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嫌疑的

D.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存在疑点的

1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116号),对于确需代理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批量代发工资个人账户除外),需要()A.审核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身份证件外,B.与被代理人进行电话核实。

C.经办柜员应在《个人开户与银行签约申请表》上记录电话核实情况,包括时间(**时**分).电话号码.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关系.核实结果等相关信息,D.加盖经办柜员个人名章。

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116号),对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客户应提供()A.有关开户证明文件

B.被授权人是本单位员工的证明,如工作证件.单位证明.工资单.劳务合同等,C.在授权书上注明被授权人为本单位员工等字样。

16.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116号),哪种情况下,应将相关账户作为重点监测对象()

A.同一个人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多个单位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业务的 B.同一个人为多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 C.多个单位的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相同的

17.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116号),在为客户提供哪些金融服务,需要进行身份资料留存()A.办理代理业务 B.办理一次性业务 C.与客户新建立业务关系 D.5万元以上大额现金存取

18.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转账.现金支取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116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单笔超过5万元,且有下列那种可疑交易特征的,开户网点应关闭其结算账户的网上转账功能()

A.账户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跨区域交易

B.账户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额后转出,过渡性质明显 C.拆分交易,故意规避交易限额

D.账户资金金额较大,收付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19.在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时,哪些属于风险较高的业务()A.现金业务;

B.金融票据业务; C.非面对面业务,如电子银行业务等;

D.与其他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合作代理业务。20.将下列哪些客户纳入低风险等级()

A.客户身份资料真实完整,所发生的交易真实.正常且交易资料完整,交易对手无异常情况,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高风险情形的客户。

B.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以上各项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等对公类客户。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对于非实名制账户,不能进入风险等级系统实施分类,可以不进行分类。()2.对于按照风险等级系统模型产生的预分类结果,不能完全依赖,应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参考预分类结果进行分析判断,认真划分客户的风险等级。

()3.反洗钱调查中的临时冻结措施不得超过48小时。()

8.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首先应进行客户身份识别。()4.金融机构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活动犯罪的,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或者财产价值大小,都应当提交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报告。()

5.对高风险等级客户应采取强化识别措施,开户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客户基本信息进行一次审核,及时更新客户资料。()

6.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只对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7.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8.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9.当大额交易的纠错.删除操作和可疑交易的纠错操作时间距报送时间超过56天时,各行自行修改维护。

10.在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时,要充分考虑客户是否存在风险决定性要素。一旦客户出现风险决定要素,则应不论其他要素的风险高低,均应将该客户纳入高风险等级。

答案:

一、单选题

A C B A B B A D C A A B D B D A B B A B

二、多选题

ABCDEFG ABC AB

ABC ABCD BD BCDE ABCDE ABCD

ABC ABC ABCD ABCD ABCD ABC ABC BCD ABCD ABC AB

三、判断题

5.反洗钱考试 篇五

1、(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反洗钱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3、客户持本人在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开立的账户,在建设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发生的大额交易,应由(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报告

4、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同一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交易报告)

5、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包括(人民银行或者公安机关)

6、以下交易中哪个属于大额交易(中石油公司财务人员5月10日从公司账户取款三笔金额均为8万元)

7、银行在办理(一千美元)金额以上的跨境汇款时,应当登记汇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账号、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依据等信息

8、对于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高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9、通过利用空壳公司的账户,用假名或受托人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进行虚假的贸易往来,使作平衡贷款体制,让资金在不同国家的不同金融机构间频繁地流动,买卖无记名证券等方法,以达到模糊其性质、来源、受益人和增大执法机关对其有效调查的难度的目有。这是洗钱的(离析阶段)

10、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临时冻结的期限为(48小时)

11、(反洗钱培训制度)不属于《反洗钱法》所确定的反洗钱三项基本制度

12、金融机构应在每年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告13、2001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估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进行了修订,增加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恐怖活动犯罪)

14、《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所指的“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是从(构成可疑交易的最后一笔)的时间计算的15、金融机构破产或者解散时,应当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移交给(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

16、我国(修订后的新刑法)最先明确了洗钱罪的罪名和定罪

17、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大额。

18、司法机关依照《反洗钱法》猁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19、对于个人及来华人员超过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现钞存取,应当向开户银行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开户银行应逐笔登记备案 20、金融机构旅游区在当依照反洗钱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金融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21、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客户要求将调查所涉及的账户资金转往境外的,经(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临时冻结措施

22、《反洗钱法》的规定,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补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23、根据《商业银行法》,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4、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归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5、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6、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汇款的,金融机构应当报告可疑)

27、《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登记

28、《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个人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对一日一次性从储蓄账户撮现金(5万元不含)以上的,储蓄机构柜台人员必须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储蓄机构负责人审核后予以支付29、2001年FATF在原40条建议的基础上,提出9条特别针对(恐怖融资)的建议,并与原40条建议一道形成侦测、防范和制止恐怖主义和龙凤快码速效行为的基础纲领

30、为加强风险管理,办理进出口跟单业务时,不得开立(无贸易背景信用证),不得叙做为逃避监管或业务权限而故意将大额开证业务化整为零的业务

31、消费贷款业务中,对于(以存入大额现金提前结清贷款)的行为要予以关注

32、根据反洗钱工作要求,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逐条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33、对于高风险或敏感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政界人士,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客户的尽职调查)

34、以下关于“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人民币单位通知存款账哀恸”表述错误的是(客户应在结清结算账户后结清该账户)

35、下列哪个国际公约规定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应包括所有严重犯罪(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36、我国哪部法律是制裁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反洗钱法)

二、多选

1、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三项基本制度为(ABC)

A客户身份识别制度B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C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D保密制度

2、具备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能的机构包括(ABCD)

A中国人民银行B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D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以下关于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描述正确的是(ABCD)

A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融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B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补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登记

C与客户建立人身保险、信托等业务关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户本人的,金融机构还应当对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D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4、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BCD),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A股东B董事C高级管理人员D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六)所规定的洗钱行为包括(ABCD)A提供资金账户的B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C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D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6、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ABC)A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B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薄

C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D香港、澳门居民为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告证)

7、根据《外汇管理条例》,所谓“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向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ABCD)

A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B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C外币有价证券、欧洲货币单位D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8、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ABCD)等相关资料 A客户身份资料B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C业务凭证D账簿

9、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以下关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询问机构有关人员的表述正确的是(ABC)

A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B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C补询问人有权要求对询问笔录进行补充或更正D衩询问人应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或盖章,调查人员夫需在询问笔录上签名

10、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按照规定了解客户的(ABC)

A交易性质B交易目的C交易的受益人D交易的资金风险

11、以下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下所规定的大额交易的是(ABCD)

A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B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C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D以及自然人与法人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向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12、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所谓“大量”是指(AB)

A交易金额单笔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B交易金额当日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C交易金额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D交易金额大大超过大额交易标准

13、《个人外向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BCD)A可以分拆等方式规避限额监管B不得使用虚假商业意气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C应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D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系统输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

14、《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凡金融机构认为有娣的存款业务,必须及时报告,备案内容包括:开户行、存款人姓名、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存款时间存款金额,存款种类、期限、利率,若系银行卡转账,还要注明(BC)

A传付款方住址B雠款方户名C付款方账号D付款方身份证件号码

15、根据BASEL《银行客户尽职调查》,银行在制定KYC程序呈,应当包括以下重要要素,(ABCD)

A客户接纳政策B客户核实 C对高风险账户的持续监控D风险管理

16、对于联合国制裁决议,金融机构应采取以下政策(ABD)

A严格报告联合国安理会有制裁的决议B一经发现涉及制裁名单中机构和个人交易,应作为可疑交易立即报告C一经发现涉及制裁名单中机构和个人交易,应采取冻结措施D不得为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机构或个人提供任何金融服务

17、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以下易补利用为洗钱工具的银行产品或业务环节(ABCD)

A大额现金交易B存款、汇款C空壳公司发生的大额交易D保管箱业务

18、客户尽职调查的相关内容为(ABCD)

A严格履行各类开户手续B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C切实做到“了解你的客户”D不得开立匿名、亿名账户

19、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祟谁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BC)A负责人B代理人C补代理人D监护人 20、不能作为实名证件使用的有(BCDE)

A临时身份证B学生证C机动车驾驶证D介绍信E法宝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三、判断

1、被查单位超过时限未反馈对现场检查事实认定书意见的,不影响查检单位根据证据对有关事实的认定(√)

2、所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都规定,证明洗钱犯罪必须证明犯罪娣人确实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没有国家和地区规定“过失洗钱罪”(×)

3、在美国遭到“911”恐怖袭击之后,国际社会对将反恐怖融资作为一项与反洗钱并列的工作达成了共识(√)

4、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是主要的洗钱预防措施(√)

5、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集中体现了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和执行水准(√)

6、当自然人客户存入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时,银行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7、基金产品通过银行销售时,银行承担销售阶段的客户身份识别责任(√)

8、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或者外向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9、《反洗钱法》规定调查人员在调查可疑交易活动时应出示“合法证件”。《金融机构反洗 钱规定》将其具体为“执法证”,在实践中,即为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

10、恐怖活动和毒品犯罪等牟利性犯罪活动不一样,通常具有非经济目

标,恐怖分子的恐怖融资只是达到上述目标的一个手段(√)

11、客户身份资料包括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以及反映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和资料(√)

12、《反洗钱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封存期限,但在实践中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13、对依法改造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猁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14、金融机构应对下发分支机构执行反洗针规定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5、跨境汇款人没有在本金融机构开户,金融机构无法登记汇款人账号的,可登记并向接收汇款的境外机构提供交易流水号或汇款凭证号(√)

16、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17、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输业务(×)

18、对于代理他人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单笔1万元人民币、1000美元以上的交易,金融机构才需采取合理方式确认代理人关系的存在(×)

19、《反洗钱法》所称的“反洗钱”,仅限于对洗钱活动的预防(×)20、报告大额交易时,如需对交易金额进行累计计算的,累计交易金额应以单一客户为单位(√)

21、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反洗钱信息在内发生变化的,要求金融机构于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更新情况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22、反洗钱调查制度否定了对金融机构客户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23、根据我国现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银行在反洗钱调查过程中出现行政违法行为,分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24、2004年11月,我国公民进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提高到20000元,超过规定限额的,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后,可以予以放行(×)

25、客户要求身份证件时,金融机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

26、《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团管理办法》中所指的“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是从构成可疑交易的第一笔交易发生之日起计算(×)

27、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时应当经董事会或者其他高级管理层批准(√)

28、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检查院、税务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29、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虽然是金融机构制定的,但具有强制性(×)

30、为加强反洗钱资金监测,金融机构必须核实每个客户的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工[中状况等信息(×)

31、按照现行法律制度,金融机构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面临着违反保密义务的风险(×)

32、客户要求从账户取现且金额达到5万元时,金融机构应核对其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由于存现是将钱存入银行,资金并没有脱离金融监管体系,即使达到5万元,也不必强制性要求金融机构核对其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33、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终止与客户的关系(×)

34、对于金融机构,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义务与履行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犯罪线索的义务可以相互替代(×)

35、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存在错误,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补正(×)简答

1、洗钱行为和洗钱罪有哪些区别?构成洗钱罪一定有洗钱行为洗钱行为不一定构成洗钱罪 答:

1、范围不同。只要当事人从事犯罪收益或非法所得的清洗,都构成洗钱行为。但洗钱罪的界定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收益,仍然对其进行清洗构成洗钱罪。构成洗钱罪一定有洗钱行为,洗钱行为不一定构成洗钱罪

2、承担法律责任不同。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洗钱行为则不一定,有的可能只追究行政或民事责任。

2、营业网点反洗钱工作人员有哪些主要职责?(1)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以及交易记录保存等工作;(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反洗钱报告工作;(3)对于日常业务中发现的重大可疑交易情况,及时向本机构负责人及上级反洗钱合规管理部门或合规岗位报告;(4)配合监管部门、机构和上级机构的反洗钱检查或审计工作,并如实提供资料;(5)组织开展本级机构的反洗钱宣传培训工作;(6)对因履行反洗钱报告和协查义务而获取的客户资料及交易信息严格保密;(7)其他反洗钱职责

6.080102反洗钱试题 篇六

反洗钱知识试题

姓名:所在单位:部门:

一、单选题(共计48分)

1.反洗钱调查的客体是()(2分)

A.可疑交易活动B.大额交易活动

2.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正式报送日期是()。(4分)

A. 2007年3月1日B.2007年10月1日

3.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如何报告?()(2分)A.只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B.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4.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情节严重的处()罚款。(2分)A.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

B.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5.以下说法错误的是()(4分)

A.报案和举报属于金融机构反洗钱的义务

B.金融机构享有拒绝调查权,即是说金融机构可以拒绝行政执法机关要求金融机构协助、配合打击洗钱活动

6.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主要目的是()(4分)

A.可以作为金融机构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报告义务的记录和证明;

B.可以为掌握客户真实身份、再现客户资金交易过程、发现可疑交易提供依据;

C.以上都对。

7.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应处以()罚款。(2分)

A.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B.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8.金融机构对风险等级()的客户和账户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2分)

A.最高B.高C.中

9.反洗钱三大预防措施中处于基础地位的是()。(4分)

A.客户身份识别制度B.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C.反洗钱监督检查

10.我们常说的FATF的中文全称是()。(4分)

A.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B.国际缉毒组织

C.国际货币基金会

11.各分支机构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要贯彻的基本原则是()。(2分)

A.了解你的客户

B.实事求是

12.负责接受保险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机构是()。(2分)

A.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B.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13.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4分)

A.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B.中国人民银行

14.反洗钱预防措施的核心制度是()。(4分)

A.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B.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15.《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2号)的实施时间为()。(2分)

A.2007年7月1日B.2007年8月1日

16.《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6]2号)的实施时间为()。(4分)

A.2007年1月1日B.2007年3月1日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计40分)

17.反洗钱行政调查有两种形式,分别是()

A.电话询问B.书面调查C.现场调查

18.金融机构可以采取下列哪些重新识别措施()A.回访客户B.实地查访

C.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19.洗钱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分别为()

A.存放B.掩藏C.整合20.为了有效打击跨境犯罪,维护世界和平发展与和谐,我国已签署和批准了下列哪些公约()A.《联合国禁毒公约》

B.《联合国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

C.《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21.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以下哪些方式进行反洗钱宣传()A.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员工与客户直接接触;

B.散发反洗钱宣传手册; C.在开户申请材料或合同中增加洗钱风险提示条款;

22.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方式主要有()。

A.现场检查B.非现场监管C.约见谈话

23.按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洗钱风险划分标准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洗钱风险划分标准的关键要素是()。

A.客户行业B.投保地域C.交费年限和业务类型 D.是否在职

24.按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于单个被保险人合同的大额交易,公司要()。A.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关系

B.核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益人身份证件

C.登记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受益人身份基本信息

D.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5.金融机构应当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包括()。

A.记载客户身份信息、资料

B.反映金融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情况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C.客户家庭成员情况

26.《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报告工作的基本要求有()。A.设立反洗钱岗

B.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C.对下属分支机构监督检查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计12分)

27.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在合理期限内未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该冻结其账户。(×)

28.客户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登记客户的住所地。(×)

29.《反洗钱法》只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

7.反洗钱法规体系问题及建议 篇七

国际范围内洗钱活动的猖狂,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世界各国开始联合起来打击这种经济犯罪行为,对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秩序进行整顿。世界各国的反洗钱经验表明: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反洗钱法规体系,才是打击洗钱活动的根本方法。我国在2006年10月1日颁布了《反洗钱法》,并随之产生了一系列规范反洗钱工作的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法律法规为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依据,对我国反洗钱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但是在实践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二、我国反洗钱法规体系的发展历程

我国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现代意义的洗钱概念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散见于一些部门规章或条例中,但是并未形成体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洗钱活动向我国各领域渗透的形势日益严峻,反洗钱工作逐渐成为维护我国政治、经济安全的一个内在需要和国际义务。1988年12月19日,我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禁毒公约》,将“转移、隐瞒出售毒品所产生的经济收入”定性为犯罪行为[1]。虽然没有明确出现“洗钱罪”的字样,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这是我国法律史上第一次对洗钱行为进行专门的规定。随着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和相关洗钱活动的进一步蔓延,我国政府开始重视起洗钱犯罪所带来的危害,逐步在立法当中加入“洗钱罪”这一罪名。1997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了“洗钱罪”的概念,并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增加到三种,填补了我国刑法上原有的罪名体系所存在的漏洞和空白,健全了我国反洗钱刑事立法。200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六)》,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增加至七种,进一步完善了对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规定。

我国反洗钱行政立法相对于刑事立法起步较晚,但进展很快。2006年10月1日,我国颁布了《反洗钱法》,并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的反洗钱法律,它是反洗钱工作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为我国反洗钱法制化、规范化揭开了新的序幕。与此同时,我国对原有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有体系、有计划的完善和修订,形成了以《刑法》、《反洗钱法》为基础,《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为补充的一系列预防和打击洗钱行为的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

三、我国反洗钱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过窄导致洗钱罪难以认定

目前,我国《刑法》和《反洗钱法》仅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限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而从我国的司法实践看,当前的组织卖淫犯罪、偷逃税款、私分国有资产罪、赌博罪以及证券市场上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严重犯罪等也大多伴有洗钱行为,但是洗钱罪是基于上游犯罪而产生存在的,因此就无法追究其洗钱罪的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分子不仅仅是犯了洗钱罪,还同时实施了上游犯罪,我国的司法实践多是归并为上游犯罪,因此实践中以“洗钱罪”宣判的案例也少之又少。由此可见,如果合理界定洗钱上游犯罪的范围,必将能够更有力的打击洗钱犯罪行为。

(二)尚未建立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

《反洗钱法》第三条规定了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主体既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也包括特定非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指从事房地产销售、贵金属和珠宝交易机构、拍卖企业、典当行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而在现有的反洗钱法规体系中,均未制定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监管措施。也就是说特定非金融机构是我国反洗钱监管的“真空地带”,极易成为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

(三)实施反洗钱调查权的范围局限性较大

《反洗钱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反洗钱调查。开展反洗钱工作的一个重大意义就是金融机构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可疑交易活动,人民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启动调查程序,从而发现洗钱犯罪行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民银行地市一级派出机构不具备反洗钱调查权,金融机构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只能向上一级机构报送,而上一级机构在人员配备、工作重点等方面的原因,很多线索实质上处于搁置状态,到最后不了了之,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也大大打击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与金融机构业务发展不相适应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实施十年之久,在这期间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各类产品创新,还是国家在工商管理、税收管理等方面都出现了新的政策和变化,而原有的制度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反洗钱工作的新要求。比如近几年蓬勃发展的非柜台业务———自助发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操作要求,各家金融机构的做法也不尽相同,在实际操作中难免造成反洗钱行政执法的困难,也容易使得个别金融机构投机取巧,简化客户身份识别措施,从而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五)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过于“客观化”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标准,然而这些标准过于“客观化”,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不能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发展变化而变化。近年来,不同客户对于现金、转账等方式的支付偏好发生了很大变化,很多支付工具也应运而生,比如微信、支付宝、财付通、借贷宝等,很多不法分子就利用这些新的工具进行不法活动,试图逃避监管。二是容易造成金融机构过分依赖系统标准,缺乏主管能动性。大部分金融机构在实际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时,都是依靠本机构建立的反洗钱系统根据报告标准将符合要素的客户和交易筛选出来,而对于在办理业务中发现的可疑行为缺乏敏感性,往往错失真正的犯罪线索。

四、对建设完善我国反洗钱法规体系的建议

(一)进一步拓宽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

建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尽可能的将能够诱发洗钱行为的犯罪都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二)尽快出台针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制度

建议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共同出台专门针对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制度,从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明确它们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切断企图利用这些行业进行洗钱犯罪的利益链条。

(三)合理扩大反洗钱调查权的范围

建议人民银行将反洗钱调查权的范围扩大至地市一级派出机构,赋予它们对于金融机构报送的重点可疑交易线索进行调查的权利,一方面能够提高重点可疑交易的成功率,另一方面也能够激励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的主动性。

(四)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建议人民银行在修订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时,不要对具体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细化,而是按照业务类别制定基本标准,并且赋予金融机构自行制定基于法定标准之上的更为严格的识别措施,使得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在合规的前提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并将这一要求纳入日常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范围。

(五)建立大额和可疑交易“主观”报告制度

建议人民银行在修订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标准时,不再制定统一的“客观”标准,而是要求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情况,自行制定上报大额交易的标准,同时对于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鼓励金融机构设计自己的可疑交易标准,在依托反洗钱系统的基础上强化自主识别能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逐步实现以主观分析为主,辅以客观指标的可疑交易报告形成方法,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情报价值。

五、结论

洗钱行为会扰乱我国的经济秩序,导致大量资金外流,政府财政收入减少。打击洗钱行为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我国政府要积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反洗钱的法规体系,同时确保反洗钱与金融改革同步进行,建立良好的反洗钱生态环境,将犯罪分子的洗钱渠道彻底切断。

摘要:在全球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各种各样的洗钱犯罪活动也愈加猖獗。中国作为国际反洗钱战线的重要成员,必须采取各种措施预防洗钱活动,打击洗钱犯罪。然而我国现行的反洗钱法规体系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逐步进行完善。本文将介绍我国反洗钱法规体系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反洗钱法规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建设更加完善的反洗钱法规体系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反洗钱,法规体系,治理措施

参考文献

[1]郭静红.国外反洗钱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内蒙古金融研究,2014,02:59-63.

[2]唐朱昌,汤俊.转型国家反洗钱形式合规与实效不对称的原因分析——基于规制俘获的视角[J].上海金融,2014,05:29-33.

8.中国反洗钱的软肋 篇八

3月27日、28日,在北京王府井大街深处一家僻静的四星级酒店,一个与反洗钱有关的会议正在秘密的召开,全球性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与公安部、外交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务院台办等有关部门一道,围绕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工作及相关立法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这是FATF自1989年成立以来,第一次在非成员国召开研讨会。

国际非法洗钱活动的嚣张,使这些不同肤色的专家、官员们抓耳挠腮,聚首同谋。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全球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约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5%,介于6000亿至1.8万亿美元间,且每年还在以1000亿美元的数额不断增加。而据中国国内有关学者估计,近年来仅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钱金额就高达2000亿元,大概占GDP的2%左右。

新反洗钱阵线

进入2003年,中国反洗钱力度骤然加大,中国人民银行三天内连续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三项法规,目标直指洗钱活动。

去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内部成立了反洗钱处和支付交易监测处,同年9月成立反洗钱领导小组。而与此同时,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也专门设立了洗钱犯罪侦查处。该处的职责很宏观,亦包罗万象:反洗钱的调研、分析、指导、协调、合作、协查,皆囊括其中。重点首先从打击地下钱庄开始。

地下钱庄的功能之一是把黑钱洗白。据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的官员介绍,不久前,我国广东、福建公安部门开展的打击地下钱庄的专项行动中,一举打掉32个地下钱庄,收缴赃款、赃物价值3000多万元,抓获了包括地下钱庄庄主在内的犯罪嫌疑人90多名。这是公安机关近期打击洗钱犯罪取得的成果之一。

除了公安部门和人民银行,根据新颁布的反洗钱法规,从2003年3月1日起,中国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都将参与到反洗钱行动当中来。

与此同时,FATF第一次在非成员国召开研讨会其用意不言自明,就是要加强与中国政府的内外联动。

公安部外事局国际合作处的杨少文处长坦言,仅2002年4月以来,公安部就收到20余个(国)境外执法部门洗钱案件线索协查函100余件。我国公安机关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协查请求十分重视,及时部署有关调查工作,并尽可能为其调查、取证和抓捕犯罪嫌疑人等提供方便。

如2001年9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机构请求内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一起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美元的涉嫌洗钱案,在内地机构的大力协助下,涉案的40余名犯罪嫌疑人最终被香港警方成功起诉。另外,仅去年以来,公安部共协助国外执法部门调查的涉恐资金线索就有十多件。

事实上,反洗钱的国际合作在从个案向框架发展。目前,我国已同40多个国家签署了70多个有关警务合作、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合作协议、谅解备忘录和纪要。在接受有关国家向我国派驻警备联络官的同时,我国也向美国、加拿大、泰国等5个国家派驻了7名常驻警务联络官。对于FATF这个最重要的全球性反洗钱组织,我国也在积极加入。

待修补的法律架构

此前,《经济》曾多次向有线索的广东、福建警方求证案例。 “案件正在调查中,还没有定性”是地方公安机关对媒体的惯用辞令。

“《刑法》中对洗钱犯罪上游犯罪目前规定了四种,与实际需要有一定差距。”公安部一位负责人说。

有参与专项斗争的民警后来解释,“不否认在办案中,有些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悄悄的变化,洗钱罪演变成经济领域里的不正当竞争或者其他罪名。这些人活动的厉害呢。”

“活动”是一方面。公安部的官员认为《刑法》对洗钱证据的要求,为民警办案增添了障碍。比如,《刑法》规定构成洗钱犯罪须以犯罪分子“明知是上述四种犯罪(毒、黑、私、恐)所得”为主观要件,由于公安机关在办案中获取该方面证据确有很大困难,特别是在承办跨境犯罪案件过程中,涉案地有关法律规定与我国法律规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取证上更为困难。

公安机关向立法部门提出的立法建议是,应研究扩大洗钱上游犯罪范围、完善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等。

作为审判机关的法官,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刘鑫深有同感:“所洗的黑钱来源应扩大到所有重大犯罪收益,应包括贪污、受贿、诈骗、偷税等犯罪所得。” 从司法实践来看,近年来贪污贿赂、诈骗等案件不断上升,数额越来越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类犯罪的洗钱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

刘鑫甚至呼吁: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因过失导致洗钱,情节严重的也应构成洗钱罪;不作为即故意不报告可疑交易,以致造成洗钱结果的,同样构成洗钱罪。

专家认为,中国反洗钱斗争堪忧的法律结构缺陷还远不止《反洗钱规定》存在的功能局限性。我们目前在反洗钱的两大体系建设方面面临的局面是,国内体系急需规范及完善,与国际的合作体系亟待建立。大量的金钱被洗到国外而无法追回,暴露了中国反洗钱国际合作的严重缺位。

《反洗钱法》制定亟须提上日程。

六类洗钱大法

化整为零

把犯罪所得分成若干块,存入银行或通过银行进行交易,或者汇往异地,或者购买其他金融证券;

在金融机构寻求“内线”

买通银行和金融机构内部的职员,使他们在犯罪分子存入银行大批现金时不填写或不如实填写“现金交易报告”,以避开有关部门的检查;

“鱼目混珠”

洗钱者把非法资金与一个企业的合法资金混在一起,作为企业的合法收益;

利用“掩体”

参与或假装参与合法经营的公司,进行洗钱活动;

用非法现金购买资产或有价金融证券;

利用赌场、酒吧、饭店、宾馆、超级市场、夜总会等服务行业和日常大量使用现金的行业,把非法收入混入合法收入来洗钱;

洗钱三步曲

第一步

也是最关键的一步称为存放(placement),即让黑钱进入金融系统。黑钱也常常以艺术品、古玩、珠宝交易为幌子,先进行一次预洗漂白。

第二步

分层(layering),在黑钱进入金融系统网络后,“洗钱”者将资金从一个银行移到另一个银行,从一个地区移到另一个地区,在每一个地区只停留一小段时间。这个过程比较困难,经常要通过空壳公司进行假想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今天,大多分层活动都是通过电子资金转移的形式,通过诸如CHIPS、CHAPS和SWIFT等形式。通过资金的反复移动,黑钱便漂成了干净的资金。

第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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