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饮水调研报告

2024-08-24

农村安全饮水调研报告(共8篇)

1.农村安全饮水调研报告 篇一

xxx县水务局:

按照你局下达的《关于关于做好xxx县20xx年度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涉及考核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现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切实提高我乡农村安全饮水风险防范能力,我乡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提升工作开展力度。

二、分工明确,重点突出

1、宣传与协调:大力宣传农村安全饮水相关知识,积极协调落实安全饮水项目实施。

2、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各村设立农村安全饮水自行管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管理。

3、抓好水质监测:按照水务局的安排及要求,及时将下发的消毒药剂投入消毒,并建立使用台账。

4、认真开展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各村安排专人对水源点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农饮安全。

三、积极协调,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一年来,我乡认真落实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相关要求,致力推进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全年未发生农村人饮安全问题。

xxx县xxx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2.农村安全饮水调研报告 篇二

1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目标责任

襄州区委、区政府成立了“襄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主要领导任组长, 分管领导任副组长, 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 并成立襄州区农村饮水工作办公室, 具体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同时推行农村饮水安全领导负责制, 各镇、村的行政一把手就是当地农村安全饮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 把安全饮水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对涉及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制, 做到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区委、区政府将此项工程纳入督办项目, 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督促, 确保工程建一处, 成一处, 受益一处。

2 实行科学布局, 打造精品工程

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统筹安排、讲求实效”的原则和“千吨万人”的设计标准, 做到了规划合理, 布局科学, 用全新的理念打造现代化的水厂。切实改善全区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 确保全区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1) 拓展供水范围, 实现城乡一体。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农村饮用水与城镇同网同质。双沟水厂以打造现代化水厂为改造理念, 按照供水规模化、区域化的要求, 向农村周边村组辐射延伸供水管网, 逐步建成城镇联片集中供水体系, 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 供水人数由原来的3万人扩大到现在的8万人。供水水质经襄州区卫生监督局检测, 完全符合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标准,

(2) 建设中心水厂, 实现集中供水。对城镇供水无法到达的集镇、较为集中的村组, 重点抓好集镇中心水厂和水源工程建设, 以集镇或中心村为中心, 合理布局供水管网, 形成分片集中供水工程体系, 有效改善农民饮用水条件。鹿门寺水厂以供水管线最长、高度最高、难度最大创下了襄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史上三个第一。供水水源从10余km外的秦咀水厂引到鹿门山脚下, 再通过加压将水送到160多m高的蓄水池, 然后供应到各林场, 彻底解决了多年困扰鹿门寺林场职工吃水难问题。

(3) 建设小型水源, 消除供水死角。通过建设高位水池、开采地下水等措施, 配套相应的净水和消毒设施, 建成一批小型独立供水体系, 以解决居住分散农民的饮水困难。

3 坚持群众参与, 管好用活资金

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 襄州水利局多措并举, 筹集建设资金, 世界银行捐资3万美金, 日本政府援助1000万日元, 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 投工投劳, 筹措资金, 参与管理。在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上设立专户、专帐, 实行专人管理。工程建设资金实行报帐制, 资金拨付一律实行转账, 不允许现金支付。中央补助资金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不截留、挤占和挪用。群众筹措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由项目法人会同乡镇、村组共同管理使用, 村组成立资金管理小组, 由群众代表组成, 负责资金使用监督。

4 把住五道关口, 抓好工程质量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 襄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水利建设“四项制度”, 组建“襄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办公室”为项目法人, 负责工程的资金筹措、建设管理。在项目建设与管理方面, 重点把好材料设备、施工队伍、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和资金管理等五个关口。

5 突出重点工程, 搞好分步实施

首先集中物力、财力, 重点解决污染水和高氟水地区的饮水安全问题, 先后在污染严重的白河沿岸建起了6个千吨万人的大水厂, 解决了沿岸朱集、古驿、双沟、张湾、张家集、东津等镇12万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其次是及时解决丘陵山区苦咸水问题, 使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群众早日吃上安全、洁净的卫生水, 尽快走上脱贫致富之路。第三是统筹解决细菌超标水的水质问题, 建设“千吨万人”式的集中供水工程, 做好水质消毒, 使群众远离疾病的痛苦。

6 明确产权归属, 确保长效运行

推行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的运行管理机制, 坚持“谁建设谁所有, 谁受益谁管理”的思路, 采取明晰工程所有权, 放开搞活经营管理的办法, 按照有利于解决“大锅饭, 福利水”的问题, 有利于群众使用, 有利于工程效益发挥, 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通过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等形式, 使工程“业主”真正到位, 同时改革运行机制, 实行有偿供水, 成本收费, 形成了以水养水的新机制, 使农村饮水工程真正走上长期受益、良性循环的轨道。

到2012年, 襄州区各地农村, 轻拧水龙头便涌出洁净的自来水。众多农户用上了干净整洁的厨房, 用上了卫生厕所, 添置了太阳能热水器、洗衣机等电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 地砷病、血吸虫病、传染性疾病等开始大面积减少, 居民的健康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事实证明,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是保障群众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事关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 是广大农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现实问题, 是真正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的紧迫任务, 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主措。襄州区在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后, 全区还有32万多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群众渴望实现“村村通自来水”的要求十分迫切。因此, “十二五”期间在全区实施“自来水村村通”工程显得尤为重要, 不仅是新形势下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2013年, 襄州区委、区政府再次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列为全区“十大民心工程”之一, 计划再投资5000万元, 新建四个水厂, 老水厂管网延伸200km, 解决10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可以肯定, 随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彻底解决, 一个繁荣昌盛的襄州将展现在我们面前。

摘要:水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 饮水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保证饮水安全, 既是农村水利的重点, 也是最大的难点。襄州区水利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精神, 在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作中做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 形成极具特色的襄州模式, 对促进我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3.农村安全饮水调研报告 篇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照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等指标衡量,目前全国尚有3亿多农村人口(中西部地区占80%)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2005年,国家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要在两年内解决21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1.现状

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会同水利部、卫生部等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规划》,确保在“十一五”期间解决1亿农村人口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病区、微生物超标等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的问题。,“十二五”期间,中国将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全面解决2.98亿农村人口和11.4万所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饮水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0年来,我国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工程投资1786亿元,解决 了3.26亿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受益人口比例由2004年的38%提高到2011年的63%。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在2015年前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大投资力度,强化项目管理,落实工程用电、用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加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等,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农村群众长期受益。

2.十二五安全饮水规划介绍

一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优先解决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的水质问题、涉水重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问题。二要规模发展,注重实效。有条件的地区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分散式供水或分质供水。三要防治结合,确保水质。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完善水质检测与监测制度。四要建管并重,促进节水。建立健全县级供水技术服务体系。积极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节水政策和措施,促进节约用水。五要坚持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由地方政府负总责,中央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群众投入以投工投劳为主。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3.切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农村的饮水设施以传统、落后的分散供水为主,与城市供水有相当的差别,饮水安全问题很多,是我国农村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全国要解决1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人口较少民族、水库移民、血吸虫病区和农村学校的安全饮水。用两个五年时间解决全国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饮用水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微生物病害等水质问题,以及部分地区的严重缺水问题。

本期话题围绕如何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进行探讨。

4.城乡一体化,同饮安全水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涉及到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安全监测等多方面的内容,是一个必须统筹考虑的系统工程。贵州毕节市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有效解决了水源保护难、饮水工程运行管理难、水质安全监测保障等一系列问题,较好地解决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贵州毕节市近年来,立足毕节市城乡差别不断缩小,城乡融合发展的趋势十分明显的特点,市委、市政府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从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自然条件,按照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毕节市突破行政区划制约,合理选择饮水安全工程的类型,科学制订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做到使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衔接。扩大市自来水公司和乡镇自来水厂的供水能力,建成连片集中供水体系,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使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

对于适宜铺设自来水管网的地方,毕节市采取市、镇水厂管网向周边镇村辐射延伸的模式。对于居住相对分散,管网延伸投入成本过高的地方,毕节市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在有水库、湖泊、山泉的地方引蓄供水;在地表水匮乏的地方,兴建集中井。通过这两种途径建立自备水源。自备水源的水经过净化处理,达到饮用水标准后,送到农户家,解决了一小部分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在资金筹措上,毕节市采取“三个一块”:即国家和省补助一块,市、区、镇(乡)财政安排一块,群众自筹一块。市、区、镇(乡)财政投入用于城区至乡镇的主管网建设。国家和省级补助主要用于乡镇至自然村的支管网建设。乡镇负担主管网的土方挖填、青苗补偿费用。群众自筹资金,用于解决村内的入户管网、水龙头、水表的安装费用。市供水、交通、供电、城管等相关部门还免除了各种收费,以降低工程建设成本。

为了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顺利运行,毕节市努力健全使用管理机制,确保运转协调。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既让企业有利可图,又让群众用得起。毕节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的实践被群众称为“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科学制订规划。科学规划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前提。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仅靠中央的补助是不够的,要建立各级地方财政补助、吸引社会资金、引导农民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工程质量保障机制。工程建设质量是效益的生命线,在工程建设中,必须采取质量保障措施,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上狠下功夫。一是严把材料设备关,实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选择有信誉的单位集中供货;二是严把施工队伍关,规模较大的集中式供水工程,选择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三是严把质量监督关,由水利专业监理和受益农户跟班监督;四是严把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农村安全饮水调查报告 篇四

2015年3月17日,有幸参加了纳雍县政协组织的提案办前沟通会,我作为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加强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提案》在会上水利局的负责人作了相关的答服,2013年纳雍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法的通知》(该文件附后);但作为我在实际的调研中发现纳雍县目前农村安全饮水存在很多因管理造成的问题;在此将问题归纳如下,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纳雍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统筹规划问题,没有合理整合水资源

1、水源点没有通过政府进行合理的规划进行保护,造成水资源严重浪费;由于工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地表水和浅层地下水均呈污染加重的趋势,划定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有些群众将水源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据为己有,造成一些工程因为水源协调而无法实施。

2、在工程安排上因水利局对下面乡镇实际情况不了解,仅凭乡镇的一纸报告安排项目,造成一部分工程缺乏实际的可行性,造成部分工程重复投资。

(二)运行管理方面的问题 1 管理机构 水利部门兴建的饮水工程建成之后没有任何机构和部门管理。因水利局只管建。建成后的水厂和管道等附属设施由村委会来管,村委会是只管有水吃就行,没水吃就去向政府反应,不存在什么管理机构和组织。有的乡镇成立了管水委员会,但形同虚设,根本没有发挥作用。2 管理人员

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不固定,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供水系统的常识都不懂,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缺少正规的培训。3 管理体制

饮水工程供水不按成本收取水费,更不存在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用,大锅饭式的管理。有水就用,坏了就停用。管理人员没有责任感,管好管坏不与管理人员的利益挂钩。导致工程管理不善,使用不久就报废。

一是建管体制问题。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的是县水利局,而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是乡镇,大量的协调工作必须由乡镇解决,但仍然有部分乡镇存在“千言万语争项目,上推下卸建项目”的现象,由于具体管理不够到位,直接影响了工程建设进程;

二是配套资金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中国家和省级补助占80%,还有20%资金来自于地方配套和农户自筹,由于县乡两级财力有限,难以配套,完全取决于向农户收取,而有部分农户虽然饮水愿望迫切,但不愿筹资以及吃水不交钱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部分供水工程入户率低,难以发挥工程效益最大化; 三是供水成本问题。另外由于宣传不到位,农村居民吃商品水的观念普遍没有形成,致使水费收缴困难,这样导致水厂管理费用严重不足,我县有相当数量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不能足额提取折旧费和大修费,导致水利工程后期难以良性运行;

四是运行管理问题。许多已建成的农村供水工程缺乏良性经营运行机制,责任管理主体缺位,一方面是集体大包大揽,管理不细,另一方面是简单的甩手承包,工程产权不清,市场运作责任不明,资产监管失控,加上规章制度不健全,承包人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混乱,直接影响工程的正常营运和效益的发挥;(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是要提高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来抓;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建议各级政府成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工作。要把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作为各级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项目;三是要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议多方协调,统一管理农村和城镇饮用水建设工作,全面整合水利资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要广泛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要增强农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环保意识和水商品意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

(四)关于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筹措的建议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议各级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引导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二是建议市县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三是按照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办法,积极引导受益农民筹资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四是通过政府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五)关于政策扶持的建议

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政策扶持力度,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应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安排;农村供水工程用电应该按照农业用电的价格给予优惠;对农村供水工程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税费减免,在认真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有关税费标准和减免幅度,免收水资源费及质检测费等,以此保证农村水厂能够实现良性运行。

(六)关于行业管理建议

1.要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统一的行业管理部门,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统一管理农村供水工作,制定供水工程管理的政策、办法。建议自上而下成立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机构,并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指导和监督,从而达到加强和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的目的,从根本上杜绝建管脱节、重建轻管的现象。2.建立起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的检测制度,保证工程受益范围内生活饮用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

3.建立科学的水价政策和水费征收体系。合理制定工程水价和足额收取水费是确保工程发挥效益、良性运行最有力的经济手段。所有工程都要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水价要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级物价部门批准执行。供水单位要科学布设用水计量的总水表、供水点水表和入户水表,以表计量。要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最高用水量,超过最高用水量的部分可以加价收费。水费收入要设专户管理,主要用于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更新、改造、集体福利基金等项开支。积极推行“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努力提高水费实收率。

(七)关于工程运行管理对策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工程良性运行。

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是工程管理的核心问题。采取专业管理与用水户参与式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明晰工程产权,确定管理模式。一是对集中供水工程,组建专业供水管理组织。对以国家投资为主,规模较大的农村供水工程,主体工程所有权属国家所有,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理权,并组建供水管理站或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二是对以国家投资、群众自筹及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投资比例确定股份,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管理站或公司,由供水站(公司)负责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三是对规模较小的单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受益村集体所有。四是由个人独资和企业实体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个人和企业实体所有,联股兴建的工程所有权归股东所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层层建立了管理组织,分级落实了管理责任。

(八)关于水源地保护对策

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办法,设立警示牌,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垃圾、污水和有害物质进入水源区。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凡因采矿、建厂及其他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按照“谁损坏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由责任方解决问题,恢复供水。同步跟进做好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确保水源不受二次污染,维护可持续发展。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解决广大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农民办实事,让农民得到实惠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农民身体健康、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此,我呼吁由水利局成立专业的管理办公室,各乡镇以分管领导主抓,由水利站具体办工;对管理到位的乡镇进行管护资金倾斜、优先安排项目,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管护纳入考核;对乡镇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制,让民生工程真真正正服务民生。

纳府发[2013]64号

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运行管护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纳雍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解决农村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供水商品化、服务社会化,实现可持续利用的目标,达到水质、水量、保证率和取水时间四个标准。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水农〔2003〕503号)、《毕节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管护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国家投资为主、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含乡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和单户供水工程。

第三条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和“以水养水、节约用水,有偿使用、适当补助”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行分级指导、分级承担维修管护费用补贴、分级监督管理,并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成立用水户协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工程运行管理、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正常运营,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率。

第四条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县人民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负总责,制定惠民政策措施,依法保护供水经营者、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程管护范围、权限、方式、内容及职责

第五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范围包括已实施完毕的“渴望”工程、“解困”工程、“因旱灾水源枯竭”工程及目前规划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第六条 管护权限

(一)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受益区域跨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共同协商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报县水利局备案,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二)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各乡(镇、街道)的集中供水工程,水源由工程受益的乡(镇、街道)会同水源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受益乡(镇、街道)负责对工程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三)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其它村(社区)或受益区域跨行政村(社区)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落实水源和行使管护权,县水利局负责监督。

(四)以国家投资建设为主,水源在本村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由当地村委会行使管护权,工程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管理。

(五)国家投资补助以户或联户建设的分散水窖工程,按照“户建、户管、户用、户有”的原则,由受益农户负责管护。

第七条 管护方式

(一)公司运作。由县水利局组建农村供水管理公司或供水管理站,负责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管护;管理公司或管理站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出让经营权。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推荐出让给农户或个人经营管理。对出让所得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并由县水利局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确保专项用于出让期满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

(三)租赁承包。在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农村饮水工程租赁承包底价后竞标承包。中标者在足额缴纳抵押金并与县水行政主管单位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后,在规定承租期内对租赁承包项目进行独立经营和维护,并按期交纳租金;租赁承包金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并专项用于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租赁承包期限一般为十年,也可以依据租赁承包人要求延长至二十年。租赁金缴纳标准为:租赁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10%;租赁二十年的,租赁金为评估价的20%。

(四)用水户协会管理。对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下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可成立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管理运营和征收水费,并按国家规定提取5%的折旧费和1.5%的大修费,所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费由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储存于县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专户,用于工程的维修和设备更新,由县水利局监督使用。

(五)拍卖。以资产评估价为起拍价,向社会公开拍卖工程使用权,拍卖年限为二十年。拍卖所取得的资金可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的大修更新或新建其它饮水安全工程。

第八条 管护内容

一、水源保护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依法划定工程供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源保 护区内进行相关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因突发性事故造成水源污染或存在饮用水水源污染隐患时,供水工程管理责任单位(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治污染并报告当地乡(镇、街道)及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和水利等部门并请求予以处置,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水源地水量分配发生矛盾时,应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二、水质检验

(一)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制度。供水单位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应委托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卫生防疫部门负责供水水质的监督和抽验。

(二)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应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确定,且不能低于《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的相关要求。

(三)当检验结果超出水质指标限值并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验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水质处理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必要时,可提请防疫机构介入并启动相关工作预案予以处置。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并存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不受破坏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行为进行检举。凡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损坏的,应按“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的原则,由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等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处理并赔偿损失,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九条 管护职责

(一)用水户职责:对自建自用的小水窖(池)和工程设施进行管护,对集中供水的水源保护区、水池、提水站、输水管道及管网、水处理设施、管理用房等设施主动参与监督管理,严禁人为损坏。

(二)村(居)委员会职责:对所属村(居)委会管护的单村供水工程制定具体的项目运行管护办法,落实管护人员、管护措施和管护人员报酬,并明确其责任和义务,报县水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签订工程的管护相关协议;制定水价收费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按相关规定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建立健全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提水站、水池、输水管道、管网、管理房等设施进行监管;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损毁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维修,并完善项目维修及运行管理档案;向乡(镇、街道)水利站(水管所)提交工程运行情况报告。

(三)乡(镇、街道)职责: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辖区内管理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对工程发挥持久效益负责;监督村(居)委员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制定属乡级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的水费收取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执行,并将收取的折旧费、大修费上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工程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四)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职责:负责为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管理与技术服务,组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办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审核报批,对工程建设及维护提供有关技术服务。

(五)县水行政部门职责:监督和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建立健全相关管护制度和村规民约;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县环保部门划定水源保护区;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监督工程项目的运行管护状况,对辖区内管理机构的运行管护工作进行考核。

(六)农村饮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农村饮水工程的顺利建设及可持续运行做好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水质监测、土地、炸材、供电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 各乡(镇、街道)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加强供水水源水质的管理和保护,依法打击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的任何有可能污染水源水质的活动。

第三章 工程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在县水利局指导下,经听证后合理确定供水价格,报县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水价应当以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 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应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缺水地区或缺水季节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施行超额累进加价和季节浮动水价等制度。供水站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水户手册。

第十三条 集中供水工程应保证项目批准的供水范围内的村(居)民用水需要。需扩大供水规模的,由当地村(社区)委员会或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第十四条 集中式供水工程主体部分的养护和维修由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入户工程由受益农户维修。

第十五条 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专项补助资金。工程受益区经过县水利局核准和社会公示后确定的五保户、特困户等用水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对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或高于供水工程用水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的由各地视情况自行界定并适当予以补贴。

第十六条 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源取水量,定期观测取水口水位、水质变化和来水情况;及时清理取水口处的杂草及其他漂浮物,清除取水口处的淤泥和水生物;汛期应对洪水危害予以防控。

第十七条 供水管理单位(人)每天应记录水厂供水量,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护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相关构筑物内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水厂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并持体检合格证上岗。

第十八条 供水泵站管理应符合《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的有关规定。机电设备每月应保养一次,停止工作的机电设备每月应试运转一次。应经常巡查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记录仪表读数,观察机组的振动和噪声,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排查处理。

第十九条 供水主管线应设立明显的指示标识,管线中的进(排)水阀,每月应至少检查维护1次;每年应对管道附属设施检修一次;未经供水管理单位同意,用户不得私自从配水管网中接管,不得私自更换水表和移动水表位置。受益村要根据供水规模,以村(社区)或组为单位建立群众管理组织,负责本村(组)调蓄池以下配水管网、检修井、进户工程等设施的管护;寒冬时节用水户应对进户管道和水表采取保暖防护措施,防止冻裂损坏。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条 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纳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对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乡)级人民政府或县水利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供水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由有关部门或管理单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

(一)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

(二)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贪污挪用水费,或其它以权谋私的行为;

(四)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

第二十二条 私自接水窃水,毁坏供水设备设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因乡(镇、街道)管理不力,致使饮水工程损毁的,由乡(镇、街道)自行筹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因煤炭、矿山工程修建等开采,致使饮水工程被破坏的,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破坏方出资并及时修复。同时管理煤炭、矿山新建工程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周边的水资源保护。

第五章 工程管护资金筹集及管理

第二十五条 工程管护资金由财政补贴、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工程折旧费、大修费三项组成。县财政按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人数每人每年补贴1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专项预算,并专项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折旧费和大修费同时储存于县财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专户。

第二十六条 农村饮水工程管护资金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设施非人为因素造成损毁的修复;对经审核确无力承担的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费进行补贴。由于人为因素破坏、运行错误等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

第二十七条 凡申报市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市级财政30%、县财政6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凡申报县级维修资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审查符合有关条件后,按县级财政90%、管理单位自筹10%的资金比例落实维修资金。

第六章 工程管护资金申报程序

第二十八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的申报程序应坚持“管理单位申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财政集中拨付”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农村饮水工程补贴资金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一)成立了管护机构;

(二)有具体的运行管护办法;

(三)落实了管护人员和村规民约的集体性工程项目;

(四)落实了10%的自筹资金;

(五)维修方案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需财政予以补贴的。

第三十条 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损毁的设施补贴申报程序:由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中心核实审定,由县水利局联合县财政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维修方案进行核查审批后,县财政再按审批资金比例拨付。

第七章 监督管理体制

第三十一条 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水利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核查审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技术方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维修项目实施组织验收,依法查处辖区内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按有关要求集中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设立专户,滚动使用;按规定拨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维修补贴资金,并对各项目管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批准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损毁修复项目进行审计,对水费收支及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及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违法行为,为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供电部门:负责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力设施的维护及运行供电,并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卫生部门:负责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点和受益区的水质进行检测和监测。

环保部门:负责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水污染防治及执法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资金及水费收支使用情况必须由管理机构在各项目区向村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纳雍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5.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调研思考 篇五

里,解决了绿坪、牛泥塘、石门坎、大闸、乐里、则补6个村,3596户13573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采取重力供水和抽水供水二种方式,建抽水泵房160m2,安装8台360kw抽水机,累计铺设各种型号引水管道642.86km,建成取水池72个,大小蓄水池73个,蓄水2675m3,解决了**镇18个村(居)委会11562户46248人、47000头(只)牲畜的饮用水困难。

在饮水工作中我们注重“建、管、用”有效衔接,保证了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一是面对现状,思索方子。**镇位于会泽县西北部,地处滇川两省,会泽、会东、巧家,东川三县一区结合部的乌蒙山区腹地,全镇总面积264.9km2,辖18个村(居)委会(其中12个村处于半山区和山区),有348个自然村18821户68834人,2008年末农民人均有粮321公斤,人均纯收入为1796元,是一个典型的贫困山区农业大镇。由于受金沙江、小江干热河谷气候和恶劣的地形环境影响,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极为困难,加之传统的管水模式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形成了“政府无力管,集体管不好,群众管不了”的局面,直接导致维修资金难筹措,群众投劳难组织,运行经费难保障,管渠得不到有效维护,年久失修积病成险,渠系配套年久荒芜的情况发生。面对现状,镇党委、政府和水务所思索出了办水利、治水利、兴水利的新方法,走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来突破难题,掀开**镇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新一页。

二是摸清底数,探出法子。为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的供水状况,镇党委、政府于2006年组织水务所及水厂工作人员深入村、组摸底调查,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农户用水信息档案,把各村、小组的饮水范围、人口、所建饮水工程等基本情况进行一一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情况全面掌握后,水务所结合实际,以对**灌区的农业、工业、城镇生活和环保供水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在坚持和完善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水利的投入产出关系,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推行计量用水和合同制供水,并逐步形成政府调控、民主协商、用水户参与管理的水利管理体制模式。根据各村实际,把18个村(社区)划分为三个等级区,依据物价局收费标准,合理届定农村饮水收费标准,建立用水管理规定,实行有偿用水管理。一类区为使用盘龙水厂水的白务、落水、石咀、乐里、则补5个村委会,严格按照国家水费管理规定收取水费(1.5元/立方);二类区为管引工程规模较大、经济条件稍好的干海子、牛泥塘、绿坪、石门坎等村,按照1.0元/立方的标准收取;三类区为管引工程规模小,受益户少的村,采取村民“一事一议”确定收费标准。

三是抓好示范,迈出步子。抓典型示范,采取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方式,迈出饮水工程管理的新步子。2005年镇政府专门下发了文件,对所建管引工程不论是扶贫攻坚、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饮水安全等所建工程,保留所有权属于政府,管理权交由**自来水厂进行管理,实行计量收费。如干海子1100户的库区移民管饮工程,在未交水厂管理前,问题颇多,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大部分群众吃不上水,交由水厂管理后,群众用水方便正常了,管道维修有专人负责了,同时水厂也有了收益,建后月平均收取水费3000余元。通过对干海子饮水工程实行成功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目前全镇有则补、乐里等9个村委会的饮水工程全部交由水厂管理。彻底改变了过去**镇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有人用、无人管,收费难、管理难、投入难,工程老化破损年久失修严重、工程设施不能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做到水源有保障,工程有人管,确保所建工程长期发挥最大效益,保证群众用上了安全卫生水,大大提高了群众的节水意识、水法制观念和防治水污染意识。

四是强化领导,理顺路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饮水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村安全饮水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强化了专业维护管理队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业维护管理队,全面负责各有偿供水工程的维护管理,并将用水管理规定、维修电话及监督电话制成卡片,发放给全体用水户,做到一有问题各片区维修队伍在24小时内负责维修好,保证通水。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明确各片区管理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构成,水费征收率

高,水费收入多,则本人工资收入就高,反之则少;日常管理维修费用,按比例从水费收入中提起,直接交由片区负责人包干使用。通过绩效机制的建立,有效调动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建立完善用水管理制度,根据《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等法规条例,结合工程所在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在人流密聚的地方张贴公告,有效

地遏制了“关系水”、“人情水”,同时大大提高了群众的节水意识、水法制观念和防止水污染意识。

6.农村安全饮水调研报告 篇六

用地情况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安全适用的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如何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和谐农村建设,是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肃州区作为全国100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示范县之一,提出并逐步推进供水设施现代化、供水标准城市化、供水管理企业化、供水场所景观化、供水服务优质化的“五化”标准。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但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作法

沈北新区位于沈阳市北郊,区域面积1098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144个行政村,农村总人口18.75万人。该区西北部兴隆、黄家等少数民族地区饮用水中铁、锰严重超标,南部尹家乡穆家等村氟含量超标,中东部地区严重缺水。因水质达不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农民易发生胃病、肝病、氟斑牙、痢疾等疾病,部分农民无钱医治或因病返贫。因严重缺水,容易导致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争水,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为尽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该区从2000年开始进行规划建设,到2007年底,共有2个农场及141个村安装了自来水,总受益人口14.24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75.9%,初步形成了以改扩建的财落水厂、新东水厂和新建的兴隆台水厂、黄家水厂为骨干,以单独村屯自来水厂为辅助的网络体系。其主要作法如下:

(一)加强领导,发动群众。沈北新区成立了由区长、主管副区长亲自挂帅,由水利、发改、交通、供电、卫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相关同志深入乡村调查走访,宣传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引导受益农户投资投劳。工程建设前,由村里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代表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由村委会把筹集上来的自筹资金存到水利局专户,工程建设时与上级拨付资金统一使用。这些举措保证了工程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十一五”期间,沈北新区计划将“饮水解困、饮水安全、自来水入户”三步并作一步走,到2010年年底,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农村自来水工程“村村通”。在农村供水工程规划建设中,该区综合考虑了水源地质、地形地貌、社会经济、人口密度、原有饮水工程等因素,确定了适合当地实际的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模式,即在地势平坦的人口密集区建设4个大规模跨乡镇集中供水厂,并承接水厂可供水范围内原有供水工程并网,力争乡镇水厂供水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形成“南北互济、东西互补”的供水格局。同时,在地势起伏的人口分散区建设单独村屯自来水工程。

(三)高标准设计,建精品工程。该区2000年建设的财落水厂,在设计工程供水能力时,除了考虑解决已有用户即3个乡镇23个村和6个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用水外,还考虑了用水分区内的潜在用户,使水厂的建设具有前瞻性,水厂建成后先后有用水分区内的7个

村并入管网,既节省了工程投资,又提高了经营效益。2005年建设的新东集中供水厂,引进了远程自动恒压控制系统,实现了相关数据采集、水压远程调节、开关机泵遥控指挥等高科技现代化管理,使现有用户水费收缴率达到100%。2007年建设的兴隆台水厂和2008年在建的黄家水厂,通过委托辽宁省城乡规划设计院设计,进一步提升了工程档次。

(四)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涉及产权关系、管护主体、水源保护、水价核定、经营管理等诸多环节。该区把理顺产权关系,落实经营管护主体作为切入点,在财落、新东等水厂建成后,明确了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公司,全面负责工程的运营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努力实现有偿供水、计量收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区水利和环保等部门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合理划定保护范围,设置卫生防护带,防止水源污染。区水利局核定供水水价,报区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二、存在问题

(一)电价偏高导致运行成本上升。该区农村饮水工程用电原来执行农业灌排用电标准,每千瓦时0.405元,从2006年6月开始,供电部门按照非普工业用电标准将电费调整到每千瓦时0.721元。因电价较高,管理效率高的跨乡镇水厂仍亏本运营,单独村屯自来水工程亏损更严重。

(二)部分工程投资标准偏低。和全市其它地区情况一样,该区早期建设的部分农村饮水工程投资标准较低,人均400元左右,其中

国家专项资金160元,其余由地方配套解决。由于经济条件所限配套能力较弱,只能降低工程建设标准,造成工程使用年限缩短、渗漏损失和日常维护费用增加。

(三)管理力量需进一步充实。虽然该区在农村饮水工程建成后明确了管护主体,但由于用户分散,对人为造成管路渗漏损失的监督难度大,对个别不缴水费的用户没有迅速处理的好办法,需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管理。

三、相关建议

目前,全市农村213.8万人中仍有90万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同时,现有的1038处运行的自来水工程基本都处于亏本运营状态。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合沈北新区实践,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任务繁重,涉及发改、水利、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因此,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要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分阶段目标,尽可能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低、便于卫生防护的水源。同时,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饮水工程,科学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部分地区可以试点先行分户供水,借鉴兴城市“曹庄模式”,即按照用水户居住区域,20户为一片,各用户进水管互相并联,将水表统一放置在户外一个封闭的水表箱里。

2.提高标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根据水利部门测算,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人均投资标准应达到600元,并应随着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投资标准应相应提高。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应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进一步采取国家补、地方配、农民自筹等筹资办法。同时,把农村饮水安全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于水资源匮乏经济又欠发达地区,要加大市级配套资金力度。

3.完善管理,适当增加管护费用。要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全面推行“六制”和农民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式管理模式,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鉴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因电价高而水价低造成亏损运营的实际情况,建议根据工程规模、受益人口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促进这一农村基础公益设施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市已落实374处防氟改水工程每年运行管护费用共320万元,建议将饮水安全等农村自来水工程全部纳入补助范围,重新核定补助标准,确保其正常运行。

4.防治污染,加强水资源保护。当前我市农村大部分地区还没有进行污水的集中处理,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问题,并贯彻到工程规划、选址、建设、运行管理的全过程。要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同时,大力治理污染,禁止排放未达标的污水和有毒有害物质,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持农业经济循环发展的良好态势。

7.农村安全饮水调研报告 篇七

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的地区多属山区、半山区和边远地区, 交通不便, 村屯分散, 文化经济比较落后, 人畜饮水多采用地面水和地下水。

地面水多采用江河水及水库水。江河水流速及流量受季节和降水量影响较大, 其浑浊度和细菌含量较高, 水质有明显的季节变化, 暴雨时泥沙含量剧增细菌含量也急聚增高, 山涧水流速较快, 流量一般不大, 水质较好, 浑浊度较低。这是目前农村人畜饮水多采用的方式之一。

采用地下水时, 水源与水位及地形, 地质情况有关, 因为地下水分浅层地下水和深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补给水源较近, 短时间内大量取水时, 水位急聚下降。水质易受地面污染物污染, 与周围环境有密切关系。浑浊度较低, 一般无色, 硬度偏高, 部分地区铁锰含量超标。深层地下水补给水源较远, 水量充沛且比较稳定, 水质大多无色透明, 细菌含量通常符合卫生标准。但往往硬度较高, 铁、锰、氟、化合物含量超标。

2 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若干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保障饮水安全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农村人畜饮水工作需要把提高供水保证率, 改善水质, 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放到第一位。

2.1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问题

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水资源短缺, 水污染严重, 水性地方病和水性传染病的威胁, 加上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标准低, 缺乏水处理设备, 饮水水量和水质没有保证。由于受资金的制约, 饮水标准得不到改善。饮水不安全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构成了威胁。所以, 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 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什么样的水才是最安全的呢?首先我们得了解饮用水的水质要求。

2.2 对农村人畜饮水的水质要求

为使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农村供水的水质必符合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标准包括物理性状、化学性状、毒理学及细菌学四大类指标。

水的物理状包括浑浊度、臭和味等各项指标。要求水质从感观上对人体无不良刺激。

水的化学性状包括PH值、总硬度、铁锰、铜、锌、挥发酚等各项指标。超过一定限量时, 将会使水发红发黑, 产生异味、异臭、水烧开时产生沉淀, 不宜作为生活用水。在农村最常遇到的是地下水含铁、含锰和硬度过高, 这时采用除铁、除锰措施。而降低水的硬度则比较困难, 在农村无法实现, 遇到此情况只有另择水源。

水的毒理学指标包括氟化物、铝、砷等有害物质超过卫生标准时将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 含氟量过高的水, 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

水的细菌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 通过消毒措施, 使水质达到流行病学上安全, 为群众供应卫生的水, 是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另一主要目标。怎样做才能使农村人畜饮水既安全又可靠呢?下面就有关方面作一些介绍。

2.3 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的几点措施

为使农村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工作势在必行。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问题的总体思路是: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 以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 实现饮水安全为目标, 以提高农村饮用水质量为重点。

第一, 保证水源的可持续性, 水源布局一定要合理, 既要考虑当前, 又要考虑长远, 既要考虑水量, 又要考虑水质。有条件的地方, 可以建设一些高标准的水源工程。要十分珍惜深层地下水资源, 确需开采深层地下水时, 一定要做到采补平衡, 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 要保证工程的可持续性。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和农民的承受能力, 确定工程建设的规模和标准, 建设资金要充足, 工程要配套, 质量要达标。在选择工程方案时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 根据群众的意见选择工程形式和建设方式。

第三, 要注意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水量水质并重, 防治结合, 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一是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 制定保护办法, 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源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的使用, 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 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二是加强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对于具备集中条件, 但目前供水设施简陋且饮水不安全的地方, 可以建自来水工程;对水源受污染严重且恢复困难的已有饮水工程, 更换新水源;对缺乏必要水处理设备的已有饮水工程, 增加水处理设施。

第四, 加强水质检测建设。为保证饮用水水质, 应加强水源, 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检验。

3 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

管好用好人畜饮水工程, 是使工程保证正常供水。充分发挥效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人畜饮水工程建成后, 必须加强管理。防止有人建无人管, 有人受益无人管护现象的发生。

第一, 建立管理责任制, 根据1984年水利电力部《关于农村人畜饮水工作暂行规定》中指出“各种饮水设施, 谁建谁有, 谁用谁管, 所有权长期不变”。所以, 根据工程所有权的明确归属, 应建立明确的管理责任制。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大小和受益范围, 建立管理机构和配备专管或兼管人员, 对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也可承包给有专门技能, 工作责任心强的个人进行管理, 签定承包合同, 明确责、权、利, 做到奖惩分明。管理机构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水源保护, 工程维修。用水制度, 节水措施, 及水费征收等内容的规章制度或乡规民约。征收水费和标准可根据工程养护, 设备维修、更新以及人员工资等情况确定。

第二, 工程管理。人畜饮水工程在运行过程中, 必须进行维修养护, 确保正常供水, 发挥效益。

a.取水工程的管理

取水工程包括, 水源井、管道等。水源井要有一定的保护措施, 防止水源污染。污物要经常清理, 防止进入管道, 造成堵塞。管道要经常进行检查, 发现漏水应及时处理, 防止管道漏水泄压造成管道未端压力不够, 供水不足, 同时也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b.净水工程的管理

净水工程在整个工程系统中是不可轻视的一部分, 为了保持水质良好, 滤料要经常进行冲洗, 防止滤料板结起不到很好的过滤效果。同时滤料要定期进行更新, 重新换料。

c.配水工程的管理

供饮用的水箱, 在运行中发现问题, 应及时处理, 水箱要定期清洗, 防止二次污染, 保持水质卫生。

d.供水设备的管理

供水设备包括闸门, 水表、水龙头及水泵、电机、变频器等要经常进行检查, 发现漏水、漏电或螺丝松动要及时维修, 防止由于工作失职影响正常供水。水泵及电机、变频器等重要设备, 要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三, 水质监测管理

工程投入使用后, 水质要经常进行化验, 以确保供水安全。

总之, 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后管理总体要求是:以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符合农村饮水工程特点, 产权归属明确, 责任主体落实, 责权利相统一, 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有利于工程的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系, 按成本水价供水, 计量收费, 市场运作, 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参考文献

[1]云南省农村人畜饮水技术手册.[1]云南省农村人畜饮水技术手册.

[2]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2]建筑给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8.谈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探讨 篇八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中图分类号:S27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03-0138-02

安全可靠的饮用水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根据联合国卫生组织的调查表明,人类的疾病80%是饮用不安全的水和周围恶劣的卫生环境造成的。维护生命健康,最直接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能够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环境。近年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度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目前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已基本解决,今后国家的工作重点将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到目前为止农村饮水不安全总人口还有近1亿多人,占农村人口的25%,饮用水不安全,给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许多困难。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体会:

1 目前农村饮用水存在的问题

(1)一些农村地区饮水井条件简陋,工厂、生活污水无序排放,集中供水率低,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恶劣影响,打乱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面源污染是指在农民生活与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化学投入品,以及人畜粪便和垃圾随意排放,使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质、农药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质,通过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造成对江、河、湖泊等水体的污染。

(3)有些地方因各种原因,由于对水库、湖泊等大的水体监管不力,而使水库、湖泊等大的水体成为较大的农业面源污染源。

(4)农业固体废弃物未得到合理回收和利用。农作物秸秆是农业主要固体废物之一。农业秸秆大都没有经过综合利用,与生活垃圾一起四处堆放或沿河湖岸堆放,在降雨的冲刷下,其大量渗滤液排入水体或直接被冲入河道。每年大量农膜残存于耕地、土壤和流入沟河中,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

(5)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思想观念和生产方式上还有较大差距。一些地区的部分领导对饮用水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原有的农村改水工程因资金、认识、技术问题都未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已建的工程到现在不少已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况,而再次改水遇到了资金不足的限制。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监管力量薄弱。现行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大部分都是针对工业和城市制定的,难以适应农村环境管理的需要。

(6)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还是空白,监测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只是在城市和重点流域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与评价,而在广大农村地区,由于水源地分布分散,规模小,水质水量不稳定,开展例行监测工作难度很大,且目前也不具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监测的能力。

(7)科技储备相对薄弱,一些基础研究尚属起步阶段。目前,对农村饮用水源开展的科研工作较少,没有针对饮用水源开展过系统全面的调查与评价,很多水环境研究中重大项目的目标是水体富营养化和氮磷的控制,没有针对水源保护开展过系统研究。

2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目前,我国农村饮水不安全的人口还很多,而且情况在不断变化之中,要在摸清现状、找准问题及其成因和分布的基础上,统一规划,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首先解决对农民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以及局部地区严重缺水的问题。

(2)农村供水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作的行业管理,统筹本行政区域的城乡供水水资源配置,协调各方面力量,实现资源的优化组合。

(3)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制。农村供水是改善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性公益性设施,发展农村供水需要大量的资金,单一的投资模式是不能满足新形势发展要求的。今后应改革现行投融资体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财力状况,及时制订各种优惠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4)加强政策法规和标准建设,农村供水政策法规和标准建设,要以有利于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实现供水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在对现有政策法规及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农村饮水和乡镇供水发展的实际需要,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为农村供水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依据。

(5)加强水源保护工作,要加强对作为农村生活用水水源的小河、小溪、水塘的保护。要大力保护农村供水水源地,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和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加强对农业生产使用化肥和农药的管理,提倡科学施肥用药。

(6)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座谈讨论及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一步宣传安全饮水的重要性,唤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宣传相关知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项目的实施。

参考文献:

[1]李代鑫,杨广欣.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水利水电,2006(5):4~7.

[2]《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编辑:李敏)

On the Security Issues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Lei Jingsong

Abstract: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security issues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in China, points ou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rural drinking water and proposes program measures to resolve the security problems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Key words: rural drinking water; security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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