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停送电流程范文

2024-06-20

10KV停送电流程范文(精选2篇)

1.10KV停送电流程范文 篇一

副立井10KV变电所停送电安全措施

由于上级变电所停电检修,导致我矿110KV变电所6月23日6点30分至22点全矿停电,为了确保副立井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停、送电及人员调配等相关工作,特编制此措施。具体如下:

接到生产指挥中心通知,确定可以停电后,检修工将大、小罐笼提升机10KV变电所断电,具体步骤如下:

1、大罐笼提升机断电

(1)将司机台“系统分闸/合闸/启动”旋钮旋至分闸位置,系统断

电;

(2)将1#主变馈出、2#主变馈出和励磁馈出高压开关柜断路器小车

摇出

(3)断开1#辅变馈出柜,将断路器小车摇出;

(4)断开+1F11柜低压进线;

(5)断开电容器柜断路器,将断路器小车摇出;

(6)断开1#进线柜断路器,将断路器小车摇出;

(7)断开高压开关柜UPS电源,将其打至“停止”状态;

2、交通罐提升机断电

(1)将司机台“系统分闸/合闸/启动”旋钮旋至分闸位置,系统断

电;

(2)将电枢馈出高压开关柜断路器小车摇出;

(3)断开2#辅变馈出柜,将断路器小车摇出;

(4)断开+2F11柜低压进线;

(5)断开2#进线柜断路器,将断路器小车摇出;

(6)断开高压开关柜UPS电源,将其打至“停止”状态;

3、检查确定高压联络柜断路器断开,断路器小车摇出到位;低压母联柜断路器断开;

4、交通罐提升机送电

接到生产指挥中心通知确定110KV变电所已投入500KW发电机备用电源后,按一下步骤给交通罐送电

(1)送高压开关柜UPS电源,将其打至“运行”状态;

(2)将2#进线柜断路器小车摇至合闸位置,合2#进线柜断路器;

(3)将2#辅变馈出柜小车摇至合闸位置,合2#辅变馈出柜断路器;

(4)合+2F11柜低压进线;

(5)合+1F12低压母联柜断路器

(6)将电枢馈出柜断路器小车摇至合闸位置;

(7)通知司机给大罐笼提升系统送电,交通罐正常运行。

5、在接到生产指挥中心通知要切换掉备用电源时,重复上2将交通罐提升系统断电,并将+1F12低压母联柜断路器断开。

在接到矿生产指挥中心通知确定恢复正常供电后,检修工按如下步骤给大、小罐笼提升机送电

6、大罐笼提升机送电

(1)送高压开关柜UPS电源,将其打至“运行”状态;

(2)将1#进线柜断路器小车摇至合闸位置,合1#进线柜断路器;

(3)将电容器柜断路器小车摇至合闸位置,合电容器柜断路器;

(4)将1#辅变馈出柜小车摇至合闸位置,合1#辅变馈出柜断路器;

(5)合+1F11柜低压进线;

(6)将1#主变馈出、2#主变馈出和励磁馈出高压开关柜断路器小车

摇至合闸位置;

(7)通知司机给大罐笼提升系统送电;大罐笼正常运行。

7、交通罐提升机送电

(1)送高压开关柜UPS电源,将其打至“运行”状态;

(2)将2#进线柜断路器小车摇至合闸位置,合2#进线柜断路器;

(3)将2#辅变馈出柜小车摇至合闸位置,合2#辅变馈出柜断路器;

(4)合+2F11柜低压进线;

(5)将电枢馈出柜断路器小车摇至合闸位置;

(6)通知司机给大罐笼提升系统送电;交通罐正常运行。注意事项:

1、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除交通罐提升机使用500KW发电机备用电源期间,其余必须确

保高压联络柜和低压母联柜的断路器为分断状态,高压联络柜断路器小车必须摇出到位。

3、

2.10KV停送电流程范文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我公司业扩报装流程管理,提高业扩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客户业扩用电报装要求,提升公司的供电优质服务水平,根据《供电监管办法》、《供用电营业规则》、《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10kV及以下客户电力业扩工程报装的流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三条 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

(一)负责受理客户各类营业申请,引导客户根据不同的用电类别填报申请表和提供所需的申请资料,并将高压客户(含施工用电)申请资料转生产技术部组织勘测。

(二)根据客户需求,参与联合勘测和供电方案的确定及设计图纸的审核。

(三)负责业扩工程中专用变供电的客户内部配电设施及与计费有关的所有高低压业扩工程的电能计量装置方案的制订、选型与检定,及装、拆工作。

(四)负责独立完成低压业扩项目业务。(五)负责客户用电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七)参与业扩工程的质量检查、竣工验收、送电工作。

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

(一)负责承接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传送的业扩工程报装材料,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勘测,确定供电方案,并提供10kV业扩工程供电方案材料,组织方案审批。

(二)负责组织工程图纸审查,编制审查意见。

(三)审核10kV业扩工程预算。

第五条 计划部

(一)负责10kV业扩工程实施管理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二)负责用户委托公司施工的工程发包,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竣工检验,并及时做好客户工程用电档案、竣工资料的整理与移交。

(三)审核工程决算,及负责工程款回收。

(四)负责向公司考核小组提出高压业扩流程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建议。做好高压业扩流程过程统计分析。

(五)负责对涉及配网改造投资项目的审批、计划下达工作。

第六条 调度度

(一)参与联合勘测,做好施工的停、送电及电网运行方案的确定。

(二)参与业扩工程的竣工验收、送电工作。

第七条 输配电部

(一)根据客户需求、城区配网状况及《三明市城市配网中低压建设与改造技术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参与客户供电方案的制定、图纸审查及工程检验工作的技术把关。

(二)负责编制月度停电或带电作业计划,负责工程停电的协调工作。

(三)负责对涉及配网改造投资的项目的上报立项工作。

(四)参与业扩工程的竣工验收、送电工作。

(五)负责工程实施后配网异动管理,配网图纸的异动更新。

第八条 安监部

负责用户委托公司施工工程签订安全施工协议;负责辖区内业扩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参与工程质量检查、竣工检验。

第三章 用电申请

第九条 为客户提供来人、来函、电话和互联网等多种报装方式。各供电服务窗口或95598工作人员负责按照“一口式”服务要求指导客户办理申请业务,向客户宣传解释政策规定。

第十条 客户有报装需求时应向客户提供“业扩工程一次性告知书”,告知客户报装申请必备资料清单,同时明确告知客户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物资供应和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 在受理客户业扩报装申请时,受理人员须按要求对客户提供的书面业扩报装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应在《国家电网 SG186工程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录入登记。对于申请材料不齐的客户,应提供预报装服务。正式受理客户申请后,应告知客户业扩工程进行过程中,可通过95598、互联网对流程进度进行查询。

第四章 现场勘测、供电方案制定、审批与答复

第十二条 现场勘查前,勘测人员应认真研读客户的用电申请资料,预先了解所要勘查地点的现场供电条件,提前与客户预约现场勘查的时间,携带《业扩报装现场勘查工作单》准时到达现场进行查勘。对申请增容和变更用电的客户,还应查阅客户用电档案,记录客户信息、历次变更用电情况等资料。

第十三条 对申请新装增容的客户,现场勘查时应核实用电容量、用电类别等信息,并根据用电类别、用电规模以及现场供电条件,对供电可能性和合理性进行调查,初步确定供电、计量、计费方案。

第十四条 对申请用电变更的客户,现场勘查时应核实客户名称、用电地址、电能表表位、表号、倍率等信息,检查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 现场勘查完成后,应将勘查结果详细填入《业扩报装现场勘查工作单》。对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或不符合用电变更条件的用电申请,应在勘查意见中说明原因,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对现场存在违约、窃电嫌疑的,存在用电安全隐患、计量故障异常情况的客户,应做好现场记录,请客户签字确认,同时提出异常报告,及时报相关职责部门处理,暂缓办理该客户用电业务。

第十六条 依据《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及当地供电条件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客户协商确定供电方案,拟定供电方案意见书。

(一)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应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单电源或多电源)、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等。

(二)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应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置容量、主接线、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方式、调度通信、保安措施、产权及维护责任分界点、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等。

(三)计量方案应包括计量点与采集点设置,电能计量装置配置类别及接线方式、安装位置、计量方式、电量采集终端安装方案等。

(四)计费方案应包括用电类别、电价分类及功率因数执行标准等信息。

第十七条 供电方案编制完成后,应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对供电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安全性进行审查,形成最终供电方案。原则上低压居民供电方案可由现场勘查人员确定。

第十八条 供电方案审批通过后,应及时根据审批意见编制《供电方案答复单》,盖章后由客户签章确认。

第十九条 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对因客户原因需要调整供电方案的,应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对因电网原因调整供电方案的,应主动与客户沟通协商,重新确定供电方案后书面答复客户。

第二十条 勘测分工

(一)零散居民申请照明用电由营销部负责勘察,确定表位。

(二)低压新装、增容申请,由营销部组织,营销部有关人员参加勘察。

(三)申请高压用电用户,由生技部组织营销部、输配电部、调度所、计划部与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场初勘。

第二十一条 现场勘察后,低压供电的动力、照明新装、增容用电的供电方案由营销部报批。

第二十二条 申请高压用电用户的供电方案由生技部初定,营销部、输配电部、调度所会审,并由生技部报批。

第五章 工程预算与收费

第二十三条 在供电方案答复同时,勘测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及标准,完成计算、审核客户的业务费用,并以《业务交费通知单》书面通知客户交纳;送电前,应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临时接电费等物价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费,并向客户提供相应的票据。

第二十四条 业务费的管理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日清日结,对需要退还临时接电费的客户,在其临时用电结束、拆表销户并结清所有电费后,窗口服务人员应及时为客户办理退还手续。

第二十五条 对满足业扩工程用电需求供电企业需建设的电网配套项目,应立即办理项目立项计划报批手续,由建设主体部门按照业扩工程进度要求同步建设。

第六章 图纸审查

第二十六条 受理客户送审的受电工程审图资料时,应审核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对低压供电的客户,报送的资料应包括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对高压供电的客户,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提供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 按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批准的供电方案和国家相关设计标准,业扩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一次性提出图纸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督促其修改直至复审合格。各类用电审核重点:

(一)对低压供电的客户,电能计量方式及装置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的要求;进户线缆截面、配电装置应满足电网及客户用电的要求。

(二)对高压供电的客户,主接线方式、与主网电气连接的客户一次设备选型应与供电方案一致;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程;电能计量方式及装置配置应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的要求;进户线缆截面、总开关容量应满足电网及客户用电的要求。

(三)对重要客户,自备应急电源(保安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还应满足有关规程规定要求。

(四)对有非线性阻抗用电设备(高次谐波、冲击性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的客户,还应审核谐波负序治理装置及预留空间、电能质量监测装置情况。

第二十八条 受电工程设计审核合格后,应及时将审核意见录入营销信息系统,在审核通过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上加盖审图专用章,并告知客户下一个环节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因客户自身原因需要变更设计的,应将变更后的设计文件再次送审,通过审核后方可实施,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第三十条 施工企业的资质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依据审核通过的图纸进行施工。正式开工前,客户经理应通知客户将施工企业资质、施工进度安排报计划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 客户隐蔽工程掩埋或封闭前,应报计划部组织对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

第三十二条 图纸设计后由生技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七章 中间检查与竣工检验

第三十三条 中间检查工作由客户提出,在客户受电工程施工期间,计划部应根据施工进度,依据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及技术标准,对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部分通知中间检查人员进行中间检查,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客户整改。

第三十四条 现场检查前,应提前与客户预约时间,告知检查项目和应配合的工作,准备工器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登记表及相关资料。

第三十五条 现场检查时,应记录检查情况、缺陷及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受电工程缺陷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方整改,整改完成后需重新报验。

第三十六条 中间检查合格后,应出具《受电工程中间检查结果通知单》送达客户签收确认,告知客户竣工检验需提交的资料和检验程序,并将中间检查记录、缺陷记录、整改通知记录录入营销信息系统存档。

第三十七条 受理客户竣工检验申请时,客户服务中心应审核客户相关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有效,通知相关部门准备客户受电工程的竣工检验工作。

第三十八条 竣工检验前,应提前与客户预约时间,告知竣工检验项目和应配合的工作,携带《受电工程竣工检验登记表》,准备好工器具,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到达现场开展竣工检验工作。

第三十九条 竣工检验时,应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规程、运行规程、检验规范等要求,根据客户提供的竣工报告和资料,对受电工程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验。参加检验人员应一次性提出书面检验意见,并在检验会签单上签字确认;对检验不合格的,应督导整改直至合格。

(一)竣工检验范围应包括:工程建设参与单位的资质,工程施工工艺、建设用材、设备选型及相关技术文件,安全措施。

(二)竣工检验重点项目应包括:线路架设或电缆敷设;高、低压盘(柜)及二次接线检验;配电室建设及接地检验;变压器及开关试验;环网柜、电缆分支箱检验;中间检查记录;交接试验记录;运行规章制度及入网工作人员资质检验;安全措施检验等。

第四十条 竣工检验合格后,应根据现场情况最终核定计费方案和计量方案,记录资产的产权归属信息,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客户竣工检验的结果及接电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做好客户受电工程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1)客户接电前的准备工作,应包括需要缴纳的相关业务费用、《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签订工作和办理受电装置接入系统运行的相关手续。

(2)收集客户受电工程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记录,应包括:竣工检验记录、缺陷记录、整改通知记录,客户受电变压器的详细参数及安装信息;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及运行规程制度记录。

第八章 签订供用电合同、备装表送电、营业归档

第四十一条 供用电合同和电费结算协议属并行业务流程,营销部应在工程竣工的同时,与客户协商、并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四十二条 现场装表前,应根据供电方案和客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确认装表条件,持《装拆表工作单》领取电能计量器具及其配套材料,并提前与客户联系装表具体时间。

第四十三条 装表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接电条件,精心安排现场送电前准备工作,加强送电后的检查。

第四十四条 客户接电条件包括:新建的供电工程已检验合格;客户受电工程已竣工检验合格;《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已经签订;业务费已经结清;电能计量装置已经安装并检验合格;客户电气人员具备相关资质;客户安全措施已齐备。

第四十五条 送电前准备工作包括: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验并实施封印。对全部电气设备做外观检查,拆除所有临时电源,对二次回路进行联动试验应核对一次相位、相序。

第四十六条 送电后的检查工作包括:检查电能表运转情况及相序,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并实施封印,会同客户现场抄录电能表示数,记录送电人员、送电时间、变压器启用时间及相关情况。

第四十七条 装表接电完成后,营销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并核对归档信息和报装资料,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和纸质档案,保证客户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如果存在档案信息错误或信息不完整,应发起相关流程纠错。

第四十八条 工程验收合格,具备送电条件,由营销部填制送电通知单报送分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转调度所下令送电。(本送电通知仅代表客户工程各项手续已办妥,送电操作按调度正规程序执行)。

第九章 时限要求

第四十九条 供电方案答复时限

自受理客户用电申请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 3个工作日;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 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 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客户不超过 30个工作日。

第五十条 图纸审核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 20个工作日。

第五十一条 中间检查时限

自接到客户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五十二条 竣工检验的时限

自接到客户受电装置竣工报告和检验申请之日起,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

第五十三条 装表接电时限

自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之日起,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他低压供电客户不超过 5个工作日,高压供电客户不超过 5个工作日。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营销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原将电标[2006]27号《将乐县供电有限公司业扩工程实施细则》废止。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业扩报装项目管理流程示意图

附件二:供电方案答复单

附件三:图纸会审记录

附件四:业扩工程现场检验整改通知单

附件一:业扩报装项目管理流程示意图

客户申请

零散居民用电申请流程图 非零散居民用电申请流程图

确定并答复供电方案

现场勘测

客户回复

不同意

确定供电方案

同意

通知缴费

工程设计

答复供电方案通知交费

营业收费

设计图纸审查

附件二

供电方案答复单

客户名称

申请日期联系人(电话)

客户申请需求

联合勘察单位

拟定供电方案:

客户回复:

签章

年 月 日

填单日期(签名)

接单日期(签名)

答复日期(签名)

回复日期(签名)

附件三

图纸会审记录

工程名称会审日期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主审单位

会审意见:

会审负责人:

参加会审主要代表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其它单位:

备注:

附件四

业扩工程现场检验整改通知单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工程质检日期:施工单位工程性质

参加部门计划部:施工单位:

生技部:其他部门:

1、不需要停电可整改的缺陷,请于

前整改完毕。

2、需要停电方可整改的缺陷(暂不影响安全供电的),请结合计划停电进行整改,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通知施工单位时间:

通知人:

签收人:

整改结果:

施工负责人:

扬州供电公司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文件类型:DOC/Microsoft Word 文件大小:字节 更多搜索:扬州供电公司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管理办法扬州供电公司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管理办法扬州供电公司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供电所营销业务管理工作,提高营销管理水平,根据苏电营[2002]1402“江苏省电力公司农村供电所营销管理办法”和扬供电营[2005]378号“关于印发业务流程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农村供电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扬州供电公司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管理办法”.2所有营业业务流程应遵守服务承诺时限和流程考核时间.3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各农村供电所营业业务流程.二,业务申请

管辖范围内的客户用电业务申请应在供电所营业厅递交,营业人员应指导客户填写用电新装,增容,临时用电及变更用电等业务申请,并向客户指明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存档.营业厅负责营业服务,营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客户申请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居民客户(1)书面申请书;(2)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房屋产权或房屋产权证明(村,居委会以上)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适用于经办人与户主不一致的);(5)户主委托书(适用于经办人与户主不一致的);变更户名要提供原户主和新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2其它客户(1)书面申请书;(2)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变更户名要提供原户主同意变更户名的书证和新户主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房屋产权证明(村,居委会以上)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属租赁客户,应提供租赁协议,一般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装表.确因需要以租赁人名义装表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同意的书证和电费担保承诺;变更户名要提供原户主同意变更户名的书证和新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用电设备容量清单;(6)鱼,虾塘等养殖户需用电区域平面图;3增容,变更用电应结清电费.三,业务查勘(一)查勘内容: 1居民客户:(1)核对用电地址,用电性质,确定装见容量;(2)确定该户供电线路,配变,杆号;

(3)计量方式,计量点和配电装置;(4)产权和安全责任分界点;(5)接户材料清单;2其它客户:(1)用电地址,用电性质,用电类别,电价执行标准;(2)确定装见容量;(3)确定该户供电线路,配变,杆号;(4)配变容量,配变内已批准容量;(5)本年度或上年度该配变的最高负荷情况(附电流测量数据),必要时进行测量;(6)客户所拟接的400V线路导线截面情况,客户与配变的距离,附近用电电压情况;(7)确定供电方式,计量方式,计量点和配电装置;(8)产权责任分界点和安全责任分界点;(9)了解客户对供电有无特殊需求;(10)对鱼,虾塘等用电要求较高养殖户,要求客户自行配置保安电源并将这部分内容写入供用电合同中(也可以另签订协议).,并提供客户签字的鱼,虾塘等用电区域平面图;(11)该户与现有运行的供电企业的线路及设备的距离,达不到标准的应督促其出资进行迁移或加固后方可允许供电.(二)查勘要求

1现场查勘应由2人及以上共同查勘;2一般居民客户的查勘由营业班班长和其他人员参加;3其它客户(客户新装容量或增容总容量在20KW以下)的查勘应由营销员,技术员共同参加;4客户新装容量或增容总容量超过20KW,必须上报农电公司,由农电公司派员参加查勘,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通过变通的方式私自扣减容量,绕越审批程序;5营销员负责配变内已批准容量,申请户装见容量,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电价核实,确定计量方式,配电装置,产权分界点,保安电源;6技术员负责确定该户供电的配变,线路,杆号,配变容量,配变的最高负荷,供电线路截面,该客户与配变的距离,安全责任分界点,供电方式,以及用电区域平面图,该户与现有运行的供电企业的线路及设备的距离;7同一用电地址只允许一个用电总户,同一用电总户内不同用电价类别分别建营业户,并分别装表计量,对不具备分别装表的营业户按其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设备容量或实际可能的用电量实行定比或定量;8客户新增容量或增容总容量超过50KW及以上者(含农村集中居住区),上报市(县)公司营销部办理.(三)查勘考核时间 居民客户查勘2个工作日内;2 低压客户20KW以下3个工作日内;3 20KW及以上50KW以下,供电所1个工作日内上报农电公司,并准备该户所在配变,线路,负荷,电压等基本情况,农电公司2个工作日安排查勘;4 50KW及以上供电所1个工作日内上报扬州供电公司本部办理.四,供电方案

根据现场查勘和配变,线路等情况是否具备供电条件确定能否同意新装或增容等.1 居民客户

根据客户提交的用电申请,相关资料和现场查勘情况,营业班班长形成书面的查勘意见和供电方案上报分管所长审批.2 其它客户

(1)营销员和技术员根据客户申请和现场查勘情况,以及配变现有装机容量的容载比,配变本年度或上年度最高负荷情况进行分析,对线路的导线截面,客户距电源点的供电半径,用户端的电压等情况进行分析,确定是

否同意,或需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形成书面的查勘意见和供电方案上报审批;(2)20KW以下客户供电方案由供电所所长直接审批;(3)20KW及以上50KW以下客户供电方案由农电公司相关人员审核后,由供电所所长审批;3 供电方案答复

审批手续完成后,营业员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答复客户,低压客户答复周期七个工作日内.五 工程设计和施工 审批手续完成后,营业员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答复客户,转入工程委托,设计和施工阶段;2 客户工程设计和施工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要求,并有3C认证标志;3 工程设计和施工可由客户委托业务部(供电所)设计和施工,严禁“三指定”.六 业务收费 所有业务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和依据,并在营业厅公示,严禁多收,少收或不收;2 所有业务收费必须向客户提供公司统一的票据;3 所有业务收费应同步录入营销系统;七 供用电合同

在装表接电前,所有用电客户必须与供电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并存档,对到期的“供用电合同”及时进行续签.八 装表接电 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签定《供用电合同》后,由营业班办理装表接电手续;2 计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3 装表接电周期:(1)零星居民客户新装或增容3个工作日内;(2)小客户新装或增容5个工作日内;(3)新建住宅小区5个工作日内;九 用电资料归档

业扩报装资料和客户档案必须在装表接电后一周内完整归档.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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