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总和高三作文(共6篇)
1.孤独的总和高三作文 篇一
那天正下着雨,妈妈把车停在幼儿园门口,让我进去接弟弟。
毕竟第一次接弟弟,慌乱中走错了好几个教室,一直找不到弟弟。
霎那间,我看到一间教室中,只剩一个小女孩和老师在,小女孩孤零零地坐在小椅子上不停地哭泣着,老师拿着手机,似乎在打电话。看到这一幕,我被拉入了回忆之中……
那天也是这样的下雨天,下午放学了,奶奶迟迟未来接我,(我从小与奶奶生活)我就被老师叫到了校门口的一个小亭子里,在那等奶奶接我,老师也因我而无法回家,陪我一起等。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着,而奶奶的身影迟迟未出现在学校中……老师接到了一个电话,然后对我说:“雯雯,刚才打给我的是你姑姑,你奶奶有点事,没空来接你了,又忘记交待给别人,就……”
老师说完这句话,我就嚎啕大哭起来,想到别的小朋友都早早被父母接走,我却孤零零地在这等奶奶,奶奶却迟迟未来。我不禁难受起来,感到一阵深深的无助与孤独……
在放学后的半个小时后,姑姑终于骑着摩托车来接我了!
我抱了抱老师,老师替我擦了擦眼角的泪花,对我挥了挥手,我便三两步跳到姑姑的摩托车上,回了家……
幼儿园发生的事,竟然被一个与我相似糟遇的小女孩再次勾起了回忆,我擦了擦莫名冒出的泪水,对那小女孩露出了一丝不易察沉的微笑,才想了弟弟,便继续寻找弟弟……
“姐姐!”
身后,传来了一声亲切的呼唤,我一转头,是弟弟!
我急忙牵起弟弟的小手!摸了摸他的头,对老师打了个招呼,发现我也来太晚教室里已经没几个人了。内疚地离开了他的幼儿园,毕竟我知道那种滋味……
那个小女孩我虽是不太了解,但我想她也是和我一样感到孤独吧!虽然很想再见她一面,但以后,我就再也找不到那个小女孩了。我也感谢那个小女孩,是她勾起了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体会了一番那种滋味……
2.孤独高三作文 篇二
学弟学妹们的提问,大都是关于学习方法的问题。只有一个个子不高、看起来安静内向的女生问:“大家都说我不合群,怎么样面对孤独?”
我望着她有些羞赧的样子,坚定地告诉她:“不要害怕孤独,它是通往优秀的阶梯。”
曾几何时,一些自诩“过来人”者告诫着他们的后辈,集体很重要,“合群”是社会的主流,是一个人想要成功就必须具备的优秀品质,不合群的人将无法在社会上立足。
曾经不谙世事的我,也因此以为不合群是件多么可怕的事。那时我偏偏就是他人眼中不合群的人,在班级里被人排挤,没有办法融入他人的圈子,甚至还被有的老师斥之为情商低。
我曾经因此彷徨痛苦,但是习惯了孤独之后,我很快就走出了阴霾,就连独来独往也变成了一种享受。孤独不过是一种对内心的考验,耐得住孤独,便获取了内心的强大。胡适说:“狮子老虎永远是独来独往的,只有狐狸和狗才成群结队。”
害怕孤独的人,往往过于在乎他人对自己的看法,缺乏对自身的合理认识,所以才总想从他人眼中寻找存在感。他们未必对那些大众化的事情有多少认同,只是不懂得怎么享受孤独,因此为了不被打上“不合群”的印记,而刻意去做和他人一样的事情,比如阅读一些没什么实际价值的畅销书,追着没营养的综艺节目和电视剧,参加追星族的社交活动。
社会上的诸多风潮迎合了追求合群者的浮躁心态,却未必能给他们带来真正的价值。相反,那些不随流俗、不盲目追逐热点的人,却常常可以在内心的坚定中成就自我。叔本华说:“一个人的合群性和他知识的贫乏程度以及庸俗程度成正比。”这并不意味着特立独行的人才能成功,但懂得独立思考、不从众、善于独处的人,往往更加接近成功。乔布斯少年时性格孤僻,牛顿是社交圈子里格格不入的怪人,他们不曾屈从于主流的思潮,却依旧在人类历史群星中闪耀,在人们心中长存。
3.守望孤独高三作文800字 篇三
侧耳听听身旁穿过的风,在唐宋时也是这般轻揉曼妙的罢;
放眼望望这神州大地辽阔苍茫,却为何不见了当时模样?
我渴望用柔软的手指轻轻抚过故宫的砖瓦,细细感受盛唐时的繁华;
我渴望用轻柔的发梢扫过西湖的鳞波,看看是否带来了宋朝的绮丽;我渴望用明亮的双眸细细看过兵马俑的发线服饰,这其中是否承载的是秦始皇的宏图霸业。
是的,我渴望的太多,我想吟吟千年前的古诗;我想看看千年前的风光;我想听听千年前的曲调;我还想摸摸千年前的砖瓦。可事实却总是令人痛心,我以为我能看到秦始皇的霸业,可我看到的却只是刀印斑驳的万里长城;我以为我能看到千年的艺术圣殿,可我看到的却只是残破不全的敦煌飞天,是那时光的流逝不客气的带走了我们的文明?
放眼望去,九州大地至今残破不全。时代的铁齿嚼碎千年沉淀的文明,吐出一座座高楼大厦。我们有了旧金山一样的大连,有了纽约一般的上海。可我们的文明呢,_哪里去了?
还记得唐朝吗?还记得马可波罗吗?他当时是怎样形容中原的?他说中原遍地是黄金!可如今呢,我们有着五千年文化的中国,却在模仿别人?为什么呢?我们有连绵不绝的喜马拉雅山脉,我们有一望无际的蒙古大草原,我们有荷花点缀的杭州西湖,我们有驰名中外的万里长城,这哪一样不让外人羡慕?我们的诗词歌赋,我们的史传小说,我们的戏曲游记,那一样不是流芳千古?我们说的是最难学的汉语,我们写的是最美的汉字,我们吟的是圣人遗墨,我们唱的是江南小调,我们舞的是水袖,我们游的是神州,这一件件都早已深刻于灵魂!
我希望我们的子孙后代不是只能在书上,网络上看到苏杭,而是能亲自坐船去看一看荷花;
我希望我们的子孙后代口中依然念的是之乎者也,笔底写的依然是神州大地;
我希望我们如今保存好文化,守护好文明,我希望我们的后人也始终铭记要守望文明。
抬头看看天空悬挂的月,千年后依旧银光泄地……
4.你总和我在一起作文1000字 篇四
我和哈利波特在一起
正在我想的出神的时候,门铃响了。我不情愿地放下《哈利·波特》去开门。
打开门一看,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连揉了几下。再看——不错,正是哈利·波特!他对着我微笑,用不太流利的中文说:“你好,我是哈利。能交个朋友吗?能带我去看看中国的风景名胜么?”我尽量使心情平和下来,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说:“当然可以。只不过我们这儿离一些风景区太远了,这……”哈利说:“这不用担心,我有飞天扫帚,它可以在一天之内带我们去大半个中国!”“好,现在就出发。”
我们刚骑上飞天扫帚,它就“嗖”地一声冲上了云霄。风太大了,吹地我睁不开双眼,心里一片空白,只听见风在耳边“呼呼”作响。坐久了,我也就不那么害怕了。因为风声太大了,所以我只能大声对他说:“哈利,如果我们到地方了,可要披上你的隐形衣呀!”“为什么?”他扯着嗓子问。我说:“你太出名了,麻瓜们(巫师对非巫师血统人的称呼)会缠着你的。”“好吧,但你自己不是麻瓜么?”我无言以对。他又问:“现在去哪?”“我是湖北人,当然先去湖北呀。就去黄鹤楼吧。”
不一会工夫,我们来到了黄鹤楼脚下,立刻披上了隐形衣。我给他介绍了黄鹤楼的一些传说和关于它的诗词。
他说:“我对中国的风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们快去下一个地方吧。”我发现他的双目充满了激动和喜悦。我便告诉他,中国的风景区太多了,一个比一个美。然后,我们又骑上飞天扫帚。我坐在后面给他指明方向,接着,我们来到了龙门石窟。
我说:“这已经出了湖北,这是河南。”他迫不及待地走了进去,把我忘在了后面。我大喊:“哈利·波……”我才想起来,人们是看不见他的。这时,好多人望着我,都觉得莫名其妙。
我在外面等他(因为我被人发现了,就得买票,我可是身无分文),等了好一阵,他才出来。只听见他喃喃地说:“不错不错。”我没好气地说:“不错是当然的`,只不过你把我忘在了外面。”这一说不要紧,人们更莫名其妙地望着我,其中一小孩说:“她在和谁说话?她疯了吗?”我只觉得脸青一阵红一阵的。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我们又起飞了。
我说:“来中国,不去北京等于没来,走,先去长城。”
来到长城上,我也十分兴奋,因为我也没来过。我把书上看到的关于长城的内容细细地讲给了他听。他一变抚摸着城墙,一边说:“中国人真不简单,这是怎么运上去的?”我自豪地说:“是古代人民用肩抬上来的。”他便更佩服中国人了。
接着,我们去了兵马俑、张家界、相国寺、日月潭、乐山大佛、赵周桥……
这下,连我这个中国人都看的眼花缭乱,赞口不绝了。更何况是哈利呢?他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说;“我真想搬到中国祝”天快黑了,他快走了。我又匆匆忙忙地带他逛了好几个大商店,看了一场中国电影。他便急急忙忙地向我告别,他刚要走,又回来了。他送了我一枚巫师用的钱币和一根魔杖,然后骑上飞天扫帚就走了。在空中,他大声说:“谢谢你带我游览中国,THANKS!”我也挥手向他告别。
在这一刹那,我回到了家中,手里拿着《哈利·波特》。“难道,这只是个梦,不,我手上有他送的钱币和魔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5.孤独的总和高三作文 篇五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原本是个英雄,他带领人们开创了马孔多并使之繁荣,但在某种角度上而言,布恩迪亚又是一个可悲的男人,他擅于发掘的性格与时代格格不入,他给子孙所带来的灾难性影响是深远而持久的。但无论如何,我认为刚开始的他和乌尔苏拉就像生活在伊甸园不知苦痛的人儿一般,尽管对他们而言,缺少金钱可能带来一定的苦难,但比起其它这又是如此的微不足道。是的,也许历经重重磨难至老也不肯后悔放弃,更可能终其一生只为一件事,这就在冥冥之中成了这个家族的一个精神特点,很难以人力去将其改变。不得不说我忘了它何时讲述到了战争,只是当我翻过并无停留之时,它便已搬上大荧幕演绎得栩栩如生起来。作者肆力地描写仿佛被困在蛛网之中的飞虫,死命地挣扎渴望突破,却越将那一股无力慌张显现,被死神拖住而扭曲狰狞的脸孔,被无休止暴力不团结的行为激怒而愤慨的举止,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极致到我已忘了去数究竟这个家族有多少的人因战争而死,这个家族有多少女眷因战争而孤独。与此同时我也发现,当读者在脑海中已了解某一个根深蒂固的谜团时,死亡并不会是一个形式,也成为不了悲痛,或许它是一个词儿,也可能它将是一场无血腥的解脱,你不会为它的降临而悲哀,因为它往往会让你更懂得缅怀过去,甚至是为过去的一次难忍的经历而笑的花枝乱颤。
很多事很多人告诉过全世界一个道理:别总来不及做你近在眼前的事,今后你会发现当你提及并行动之时,它要不遥不可及要不就已虚无缥缈。
乌尔拉苏是我在书中印象最深也对她了解最清晰的一个人物,这是因为她贯穿了整个家族乃至丧亡。作为一名读者,我感觉读她就好像在看作者长期捏造的一个泥人,我似乎觉得自己真实地站在马尔克斯身边,听他边捏头边说,这个女人害怕生出猪尾巴的孩子呢;边捏身子边说,瞧,她多娇小,但你千万别小看她的力量;边捏脚边说,这可是她卖糖果小动物养全家的宝呢。乌尔拉苏在《百年孤独》中就是这般活灵活现,让我熟悉到最后竟舍不得见她死去,也或许,她的孤独在时间轨道中是最为长久且空洞的。
初读小说时,我曾抱怨过作者太没人情味,为何磨灭这个可怜家族的每一段生命,可现今却又觉得他是如此的光明。我记得在某处看过一句话:谁也不能阻止我孤独终老的愿望,在你们看来四世同堂是天伦之乐而于我却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所以我读懂了小说:孤独并非是一种境地,而是选择。它被马尔克斯长期提着长明灯照耀,以爱抚孩童般的手法接生下来,每一次都可以在被扼杀中依旧活蹦乱跳,它亮在那个时代且不会让任何一处黑暗,马孔多的居民无形之中早已被笼罩地从新生到衰老直至入土为尘,他们似乎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无法彻悟,他们甚至将其作为喜悦而欢歌燕舞,这群可悲而渺小的人物,永远拿着心中仅有的渴望当利器,活生生刺向自己的咽喉,却又在中途止住,继续毫无心肺。是这样吗?不,任何一个时代,人犯下的错误,我都可以用四字概括:生不逢时。
不是21世纪,没有高科技,和今天一样鲜明的贫富差距,所谓这个家族的百年孤独只是折射看那时候更多毫无止尽的凄楚和悲凉,真正的孤独何止以光年计算,或许盘古开天辟地女娲造人之时,那便已和空气一同混合在宇宙中,和我们行走时相伴,和我们休憩时相融,无声又无息。从这个角度来解读《百年孤独》,我得出了我的读书感悟:孤独百年不悲凉。终其一生只为一件事而奋斗,是人生的一种境界。
6.以孤独为话题高三1000字 篇六
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太阳升起时醒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夜幕降临时睡去;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爱上无法有所作为的你,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听那些无意义的痛骂;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死亡,我想,这我们应该还是知道的,毕竟,人从一生下来开始就是要走向死亡的吧。不论何时死亡,我们都只能孤独面对,这样想想,我们岂不是在守望着死亡么。
就好像我们守望着其他的一切一样。
幼时的守望,无非是那条夕阳落满的路,那条路上有那人的脚步。
小学时的守望,无非是那彩色的荧屏,带着无数奇妙的姿态。
初中时……
高中,总是想尽办法挤进别人的圈子里,但当我在喧闹中看向窗户时,发现我还是孤单一人。
还是一片空白。
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守护的记忆,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展望的未来,每个人都不想,也只能,孤独地守望着属于自己的人生。
一守一望,便概括了一生。
小事可以获得别人的帮助,那大事呢?该自己做的终究得自己做,比如生存,比如守望。我们为什么要守望将要逝去的传统文化呢?也还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的过去就这样被否认吧。守护了这么多年的记忆 ,如果真的消失在烟尘中的话,就好像把过去都否认了一样,把自己的前半生都否认了一样。可又有几个人会真正去做呢?唏嘘几句,也就这样过去了。我相信,除了几个站在明面上的,中国一定还有无数的保护者们,可谁都没有说——所以谁都只是在孤独地守望着。
除了守护过去,就算再怎么展望未来,我们也看不到未知的一切。所以过去是我们所有的一切。就算如此,孤独也是不肯放过我们的。因为孤独,所以觉得无意义,觉得自己一人的坚守太过愚蠢,所以放弃,所以更加孤独。一直都在被孤独追逐着,我们。
也就是因为会演变成这样才要展望未来。就算未来我们依旧孤独,可好歹还有希望,也正是为了这希望,我们才会有勇气去守护过去——没有这片孕育的沃土,有怎么能指望希望的果实?
终究只能孤独地战斗着,所有才要对自己的一生格外珍惜,才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守望它。不要再骗自己了,打着守望旗号的懦弱者们。其实一直都懂的,不是吗?一直在期待着的,不就是自己的一切吗——将获得的未获得的已失去的终将失去的,全搅成一团,如果不守望着的话,一生也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去了,那不是很让人不甘心。从一开始,我们就是自私的,就是孤独地面对着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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