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2024-09-03

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精选8篇)

1.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篇一

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2016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使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文明单位创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发挥文明单位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倡导上海城市精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做出积极贡献,推动上海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第三条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上海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培育文明风尚,传承优秀文化,塑造城市精神,提升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方式。

第四条 文明单位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效显著,内外和谐,管理先进,创新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社会上发挥 示范引领作用的模范单位;是自愿申报,经社会认可和有关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五条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体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加强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之中,并作为考核单位整体发展成就的重要内容。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的规划、协调、指导和组织工作。

第二章 文明单位标准

第六条 文明单位应符合《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的准入条件,并经过考评达到90分以上(总分100分),其中特色指标不低于6分。

文明单位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创建机制完备:党政领导班子重视理论学习,制定完备的学习制度和计划,学习重点明确,学习活动常态化,明确单位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理念;加强领导班子建 设,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各项制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实践丰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党的各类教育实践主题活动;加强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投入上海市民修身行动和各类精神文明主题实践活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员工文明行为的养成与践行。

(三)文化建设有力,单位风气向上:围绕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上海城市精神,积极培育单位文化和核心价值理念,文化建设内涵丰富、氛围浓厚,单位文化体育设施健全;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和网络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以服务文明、礼仪文明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活动,干部职工自觉修身律己,有良好的行为修养,言语文明,举止得体。

(四)管理科学规范,内外关系和谐:落实现代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工会组织,落实职代会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劳动权益,劳动关系和谐;认真落实环保法规,加强单位生态环境建设,严格执行控烟、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法规,加强单位内外的绿化美化,办 公、生产场所和服务窗口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秩序井然、服务条件良好。

(五)践行社会责任,公众评价优良:积极参加各类诚信建设主题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着力践行社会承诺,按时提交社会责任报告;弘扬志愿服务理念,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开展“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扶贫帮困、帮老助残、社会公益和文明交通创建等活动,主动参与所在地的文明城区、文明社区和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同创共建活动,取得良好评价。

(六)创新驱动发展,业务水平领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理念,开展各类创新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科普学习和科技创新,扶植创新发展品牌项目,将创新绩效纳入奖惩体系,在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上有理念、有措施、有成效;不断优化组织管理制度,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领先,业务绩效、核心竞争力、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等主要指标位于本市同行前列。

第三章 文明单位的评选和命名

第七条 文明单位的申报和评选要严格掌握标准,推行竞争机制,坚持优胜劣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专业部门鉴定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网上考评和实地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届终检查相结合、条与块相结合的原则,评选程序规范透明,确保评选质量。

第八条 凡按照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制订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经过预申报,持续开展创建活动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运行管理身份的单位,可按党政隶属关系或属地关系向所在地区或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或系统文明委初审上报,驻沪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编制序列和隶属关系,由创建单位的在沪部队政治机关直接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党或行政关系隶属上海而地处外地的单位,党组织关系在上海的中央部委及外省市驻沪单位和委托上海代管的单位,可以申请参加所在地区或系统的评选,也可以直接向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由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指定有关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进行评选。

在沪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包括中介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按照党的隶属关系直接向上级党组织申报;其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可按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区或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委 员会办公室申报,也可向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创建管理部门申报。

企业的车间、分厂,非窗口服务型机关,单位内设处室,自然村及经济独立核算历史5年以下及职工在30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不参加市级文明单位的评选。

第九条 文明单位的评比要体现先进性,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申报和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文明单位坚持逐级创建的原则,申报市级文明单位原则上须为区委办局级文明单位,一般不得越级申报。全国文明单位在连续获得两届及以上的市级文明单位中择优推荐。

第十条 文明单位考评由创建单位自愿申报,上级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区、系统文明委初审,市文明办审核,社会和媒体公示,经市文明委审定通过,由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命名、表彰。

第四章 文明单位的表彰与奖励

第十一条 对文明单位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

第十二条 文明单位由批准命名机关发文通报表彰并授予牌匾和证书。市级文明单位的牌匾和证书,由市精神文明建设 委员会统一制作。市级文明单位名单将在市级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广泛宣传。

第十三条 凡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可对参与创建活动的职工奖励人均一个月工资的奖金。奖金来源可从单位规定提取的创建和奖励基金中支出。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的单位可视情相应提高奖励额度。

第五章 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

第十四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被命名的文明单位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实施长效管理,保持工作常态,提高创建水平。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做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和检查、验收、评比、表彰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实行“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市级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委托所在的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管理。

卫生系统医院单位(含驻沪部队医院)、高校系统和普教系统的文明单位创建评选依据分别为《上海市文明单位(文明医院)考评指标体系》、《上海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考评指标体系〃高校版》和《上海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考评指标体系〃普教版》,创建考评工作按创建隶属关系组织实施。新经济组织的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依据《上海市新经济组织文明单位考评标准》和《上海市新经济组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 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包括:

(一)各区、系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区、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指导基层单位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组织机构,督促制定创建规划,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

(三)监督、检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文明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活动。

(四)沟通文明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协调文明单位与其他单位、社区间的共建联建活动。

(五)对创建工作不力、工作明显退步的文明单位给予及时批评和帮助。

(六)建立文明单位档案制度。档案内容:创建单位的概况,创建规划,申报书,审批表,检查考核记录,各项活动资料,工作总结,奖惩记录,群众及社会各界反映等。

(七)建立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与评估制度。规模以上文明单位,每按照文明单位社会责任的相关要求提供详实的社会责任报告;规模以下文明单位,按社会责任报告表格要求填写,填好社会责任报表。

(八)指导创建单位通过“文明单位在线系统”,对本单位在线创建工作进行在线管理,及时将创建成果通过“文明单位风采”窗口向社会展示。

第十七条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文明单位的检查考核。要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至少每年复查一次。日常的阶段性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年终考核成绩。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按考评指标逐一进行。

第十八条 文明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主动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文明单位如合并、改变名称或隶属关系,须由命名机关重新确认。

第二十一条 文明单位不搞“终身制”。被命名的单位在下一届评选中,须重新履行申报程序,经考核后符合标准的,仍保持荣誉称号,予以命名。

第二十二条 对不符合标准的,不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和社会不认可的,以及发生严重问题或创建质量明显下降的单位,命名机关及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摘牌、撤销称号,并收回牌匾。被撤销的文明单位要认真整改,重新创建,待条件成熟后,可继续申报参加评选。

第二十三条 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权力分别由相应的命名机关行使。市级文明单位的撤销程序:由所在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经调查核实后,提出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依据和理由,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经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研究审核后,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做出撤销决定,也可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直接做出撤销决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各区、系统、驻沪部队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于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所做解释各条款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2011年颁布的《上海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上海市文明单位考评标准》自本规定实施起废止。

2.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篇二

二、工作建议

(一) 理顺管理体制, 合理定位, 提高监督独立性

有效发挥事后监督中心的职能作用, 必须理顺体制, 明确职责, 正确处理好横向、纵向的管理关系, 确保事后监督职能正常发挥。建议改革事后监督中心现行封闭的管理关系, 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并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能, 分支行事后监督中心既对上级行负责, 又对本行负责, 承担指导下级机构事后监督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事后监督工作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的职责, 以便制度上实行统一、业务上给予指导、工作上加强交流、绩效上进行考核, 从而改变目前事后监督各自为政、协调困难的局面。

(二) 完善工作制度, 突出重点, 提高监督针对性

建立健全事后监督工作规章制度既是事后监督部门授权履职、依法监督的迫切需要, 也是规范事后监督行为的重要保障。应加紧制定和完善各项业务事后监督办法, 如《国库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办法》、《货币金银会计核算业务事后监督办法》等, 制定事后监督操作规范、工作标准化流程, 严格规定事后监督岗位设置、职责权限和监督标准, 细化集中事后监督内容和事后监督人员行为规范, 突出事后监督的业务真实性审核、资金风险防范、内控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等工作重点, 以尽快解决目前事后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的自行其是、随意性较大、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规范事后监督行为。同时, 还应建立相应的对事后监督的再监督制度, 建立事后监督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及量化考核指标, 以规范和约束事后监督人员行为, 调动事后监督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 创新工作手段, 拓展功能, 增强方法先进性

要让事后监督部门真正做到有为有位, 必须立足长远, 创新工作手段, 改进监督方法, 增强监督成效。一是将现场检查工作纳入事后监督工作范围, 以现场检查为手段, 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切实落实, 防范业务程序流于形式、内控规章失效, 杜绝事故隐患。二是组织开发事后监督综合业务系统, 聚成会计核算、财务核算、国库核算、货币金银等业务事后监督功能, 以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全面解决监督手段落后、监督时效性差的问题, 将事后监督人员从繁重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 提高监督效率、监督质量和风险控制能力。三是在市地州中心支行实行国库核算集中监督。目前,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程正在加紧建设, 国库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系统已经在逐步推广。国库业务新系统的上线运行, 既向国库事后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 也为国库核算集中监督创造了条件。应借此时机, 将县支行的国库事后监督工作上收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 既缓解县支行人员紧张的状况, 又能使国库事后监督与国库会计操作相分离, 充分发挥事后监督的职能作用, 确保国库资金安全运行。

(四) 把握工作重心, 加大力度, 确保监督时效性

作为控制和防范风险的重要部门, 事后监督部门应更多地从业务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 贯彻实时、重点和全面监督的风险控制理念, 把握工作重心, 加快实现由合规性监督向风险性监督转变的步伐, 增强监督实效。一方面要突出风险监督内容, 在对会计资料逐笔进行复审和检验的基础上, 重点监督资金出口、账务核对、暂收暂付、关键时点、系统日志等环节和容易形成差错、事故、案件的部位, 以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大额业务, 确保资金安全;另一方面要实现从综合的事后核对向积极的、主动的预防管理转变, 将监督工作贯穿核算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坚持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核对相结合, 形成持续连续、环环相扣的监督格局。

(五) 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素质, 增强队伍适应性

加强事后监督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的素质是做好事后监督工作的关键所在。首先, 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事后监督工作在构建平安和谐央行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高度重视事后监督队伍建设, 要将思想觉悟高、理论基础好、业务能力强、敢于坚持原则的干部安排到事后监督部门, 保证事后监督部门有足够人力资源全面履职。其次, 加强事后监督干部思想教育, 增强事后监督人员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更新监督理念, 增强认真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防范道德风险。第三, 加强事后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学习金融政策、法规及相关的业务理论知识, 学习事后监督规章制度, 学习各业务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同时要调动事后监督人员自觉学习的积极性, 不断提高事后监督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理论水平和适应本职工作的能力, 提高适应业务网络信息化环境下监督业务新要求的能力, 着力增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四, 加强事后监督和监督对象的业务交流, 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熟悉程度, 增进部门间的相互了解与理解, 增强工作合力。第五, 建立事后监督人才库, 将优秀的业务干部和具备特殊专长的人才纳入事后监督人才库管理, 并适时进行岗位人员交流, 打造过硬的事后监督队伍。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纪委书记)

人民银行系统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迄今已十个年头, 为切实推动基层人民银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笔者通过进一步学习领会文明单位创建的有关文件, 借鉴中国人民银行昭通市中心支行 (简称“昭通中支”) 创建文明单位的经验, 对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一些思考。

一、辖内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

昭通中支下辖10个县支行, 现有中支级以上文明单位3个, 占机构总数27%, (其中:分行级2个, 占机构总数18%) 。在参加地方文明单位建设中, 获市级以上文明单位10个, 其中:市级6个;省级4个, 分别占机构总数55%、36%。

按照人民银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结合辖内实际, 多年来昭通中支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创建重点, 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有力地促进了辖内“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促进了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职责的履行。

(一) 抓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近年来, 昭通中支领导班子力量逐渐得到增强。一方面, 党委着重从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入手,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搞好班子团结, 使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明显增强。另一方面, 党委加强班子作风建设, 要求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如建立行长接待日制度, 认真执行《中支领导联系县支行工作制度》等制度, 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两次到支行调研指导工作, 仅2007年以来就与支行领导、职工交心谈心400多人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 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 公道正派, 事实求实对待干部, 加大了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制度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 带干部职工队伍方面

近几年来, 昭通中支党委在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中, 始终围绕素质建设来加强。一是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 抓好每年的春训和平时的学习。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契机, 推动全面的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二是加强干部管理工作。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 选拔了9名优秀青年干部充实和加强了辖内干部队伍, 为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打开了良好的工作局面。三是开展理想信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宣传教育, 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切实解决干部职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以人为本, 教育人、关心人、帮助人, 既讲原则又注意方法, 既教育又鼓励, 让职工心服口服。

(三) 促基础业务工作方面

近年来, 昭通中支党委在完善制度、依法行政, 科学严格管理,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确保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安全稳健运行。如修订完善制度和措施21个, 新定管理规定和措施5个。另外, 在加强窗口指导,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搞好调查研究, 提高货币政策分析水平;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 国库服务管理工作, 发行基金调拨、现金管理和人民币反假工作, 金融统计工作及征信系统建设, 反洗钱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工作等都上了一个新台阶, 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辖内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思想认识不到位, 创建工作思路不清

主要表现: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缺乏系统学习, 对目的意义把握不够准确, 创建工作思路不清, 工作停留在一般水平上。

(二) 重硬件, 轻软件

有少数人认为“创建工作是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 因此、只注重对一些外部环境的美化和办公设施的改善等。

(三) 重业务, 轻创建

有的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 文明创建是软指标, 抓业务工作是务实, 抓文明单位创建是务虚, 形成抓创建活动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认为只要业务工作抓好了, 不出问题,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然而然就搞好了。

(四) 重结果, 轻过程

有的单位未能准确把握“重在建设”、“重视创建过程”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针, 重文明单位的评选表彰, 轻日常过程管理。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开始, 就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搞档案收集、环境美化和单位宣传, 一旦评选表彰工作结束, 奖牌到手, 创建工作的过程管理就出现只求过得去的现象。

(五) 创建工作按部就班, 成效不明显

有的没有从本单位和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 只是照搬上级部门制定的方案, 造成创建工作没有结合实际的硬性考核和细化量化的指标, “虚工虚做”, 导致创建工作虽有目标, 但缺乏统筹安排, 影响创建进程, 实效不明显。

(六) 领导和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不突出

由于落实科学的管理机制和协调机制不够好, 有的单位部门之间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 未能形成分工明确, 各负其责, 任务到岗, 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建议

(一) 落实科学发展观, 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人民银行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推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 是把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落到实处的有效途径, 是干部职工进行自我教育, 全面加强人民银行发展的有力手段。创建活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为目标, 紧紧围绕依法履职, 重在建设, 重视创建过程, 注重实效的方针, 突出“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三项工作重点, 建设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为人民银行的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由此可见, 文明单位创建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一致的, 因此,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保障人民银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向, 确保创建活动富有成效。

(二) 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全员参创意识

人民银行系统文明单位的创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 目标任务明确, 活动内容丰富, 意义深远, 涉及人民银行工作的各方面, 是一项长期性工作, 一蹴而就, 一朝一夕不可能把事情办好。因此、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增强全员参创建意识, 形成全员参与, 人人动手, 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工作局面。一是要深入学习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总行党委关于开展人民银行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人民银行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筑牢广大干部职工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 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达到创建活动的目的, 实现创建工作目标。二是要广泛宣传动员, 运用多种载体广泛宣传, 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热情, 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群策群力, 共同为文明单位的创建出谋划策, 积极投身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实践中。三是要抓教育, 通过形式多样, 多渠道地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教育, 进一步宣传动员, 不断深化创建理念, 提高干部职工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认识, 使每个员工都深刻认识到创建活动与本单位的建设与发展, 荣辱与兴衰息息相关, 与自己的成长进步息息相关, 增强责任意识, 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人民银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之中。

(三) 突出重点、找准创建工作结合点

人民银行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重在建设, 重视创建过程, 注重实效”的方针, 目标任务明确, 工作措施具体, 客观上反映一个单位的行风行貌, 履职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的高低, 重视文明单位创建过程非常重要。这就要求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 突出重点, 做到创建活动与单项工作的有机结合。要做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领导班子建设, 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相结合;与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措施, 搞好金融服务相结合;与加强管理, 强化内控机制, 促进更好履职, 提高工作水平相结合;与开展的“创建学习型组织, 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相结合;与央行文化建设, 和谐央行建设相结合。

(四) 进一步健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3.创建文明单位,打造一流企业 篇三

围绕一条主线,夯实创建基础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一主线,平鲁联社党委及时制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工作与联社中心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同时,成立了以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为组长,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团结合作,齐抓共管,保证了创建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狠抓两个重点,强化企业管理

一是内控管理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内部管理、员工管理,规范了各项工作流程,完善落实了《平鲁区农村信用社职工出勤考核管理办法》等一批内控管理制度。制作了整风肃纪、创优环境十项规定等展版,丰富了企业文化的内容。规范了机关日常管理:班子成员的办公室按规定面积设置;公务用车派出统一到办公室登记;公务接待统一在单位食堂安排;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签到签退;员工服务态度与全年绩效挂钩:联社纪检部门不定期到基层网点明查暗访等。通过规范管理措施的逐一落实,各项工作实现了条线化、规范化。

二是服务“三农”常态化。始终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作为自身的使命和责任,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找准信贷支持的切入点,采取灵活多样的信贷服务方式,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有效信贷投入。重点扶持全区种植、养殖、小杂粮加工、煤炭生产等优势产业发展。向月英水利建筑有限公司等植树大户发放林业贷款11852万元;向西易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地方支柱企业共发放贷款23153万元。

实施三大工程,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实施网点建设精品化工程。先后投入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对机构网点进行了优化整合,以VI视觉规范为准统一了标识,对全辖23个网点全部进行了改造装修。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10家城街网点和3家乡镇网点增设了ATM机,在每个自助银行配备现场服务人员,帮助和指导客户正确存取款、跨行转账和提供相关的服务,有效保护客户隐私。

二是实施服务流程标准化工程。每日召开晨会,要求做到“四个统一”:穿着打扮统一、器具摆放统一、凭条摆放统一、柜台内外统一。通过严格奖惩,激励员工做好“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文明服务标准化、细节化。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每季每个网点评出一名明星服务柜员,全区评出两名明星服务标兵,年终评出一个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物质奖励,推动全面开展网点服务标准达标建设。

三是实施投诉处理多元化工程。提供多种途径的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在网点显眼位置公布服务监督热线来督促服务质量的提升。在解决问题时,要求服务人员多听多问,积极主动将客户投诉解决在最前端。设立投诉登记簿,对各类投诉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通过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拉近了农信社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提升了农信社的企业形象。

抓好四项建设,打造一流企业

一是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右玉精神,全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全辖组织举办了技术比武、歌咏比赛、演讲比赛、慰问走访、大病捐助等活动,设立了“员工之家”,配置了象棋、乒乓球、羽毛球等文娱项目,成立了员工阅览室,丰富了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户外广告等系列宣传方式提升农信品牌知名度。节假日期间组织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企业文化建设成为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二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两依靠、三推荐”选人用人办法,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立人才储备库,为企业发展积蓄后备力量。目前已有8名新招聘的大学生员工走上中层正职岗位,21名担任中层副职。结合管理体制和人员队伍实际,完善了党组织建设、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制度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奖惩、交流、轮岗、离任审计、近亲属回避等制度,为干部任用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三是培训机制建设。一是构建了内训外学的培训机制。包括外出集训、联社培训、网点自训、个人自学等培训方式。机关每周一周三班前和周二周四班后半小时组织全员集中学习,让学习成为全员的精神追求和生活习惯。二是组织员工前往晋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商业银行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考察。三是鼓励员工参加成人自学考试。已有98名员工参加了成人自修考试,29名员工取得了代理保险资格证,36名员工参加了内训师培训、理财师培训、分析师培训和职称培训。

四是思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的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监督从配合条线检查,转变到履行职责的监督。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现的突出问题,狠抓落实整改,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

开展五项活动,推进文明创建

把深入开展好“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组”的“五个一”活动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一堂”即举办道德大讲堂,从2014年6月上旬至11月下旬共举办5次,分别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德耀人生、家庭美德及学习冯玉锁先进事业五方面对员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一队”即组建了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在传统节日期间,下乡扶贫帮困,为定点扶贫村送上了节日的祝福和日常生活用品。“一牌”即为基层网点下发了“遵德守礼提示牌”,在有条件的网点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并在机关楼道内悬挂有关提示牌,形成了文明与职业为一体的“楼道文化”。“一桌”即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制定了“正风肃纪创优环境”八项规定,开展了以“勤俭节约”为主题的专项活动,让职工从小事做起,厉行勤俭节约,使“光盘行动”收到良好成效。“一组”即组建了一支集志愿服务与文明传播于一身的小组,在扶贫帮困的同时,将道德文明传播出去。

(文/王与庚)

4.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篇四

文章来源: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1年5月24日

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五条

被授予文明和谐单位的可以对全体在职干部职工进行奖励。其标准为:省直文明和谐单位可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一个月平均工资发放;连续保持三年以上(不含第三年)的文明和谐单位可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一个半月平均工资发放;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可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二个月平均工资发放。既是省直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又是省级文明和谐单位(及以上)的,只能发放一次,不能重复。离退休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发放。奖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

文明和谐单位奖金的发放由机关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负责,按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同日常创建业绩的考核结合起来,同各项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第十七条

文明和谐单位和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因工作退步或发生问题的,省直文明委将视不同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暂停资格、降低荣誉等级、撤销荣誉称号等五种处分。荣誉称号被降低或撤销后,牌匾须交回省直文明办。省直的省级以上文明和谐单位,其省直的荣誉称号被撤销后,其省级(含省级以上)的荣誉称号也不再保留。

第十八条

文明和谐单位或文明和谐单位标兵有下列问题之一的撤销其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成员不团结,工作不协调;重大决策或主要工作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生政治责任事件。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一人或单位干部职工中有一至二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3、党、团、工会组织机构不健全,经费和制度不落实。

4、受到新闻媒体批评报道,社会影响较大,且情况属实。

5、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不合格;未完成上级安排的生产经营任务。

6、对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防范不力、监控不严,有职工参与或发生恶性事件。

7、在职干部职工发生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存在黄赌毒等现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达标。

8、在职干部职工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脏、乱、差。

10、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和其他问题,损害本单位的文明形象,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

第十九条

省直厅局直属文明和谐单位或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发生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文明办书面报告,该主管部门文明委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呈报省直文明委和省直文明办;省直厅局机关文明和谐单位或文明和谐单位标兵发生问题,直接向省直文明委和省直文明办书面报告。省直文明委通过召开全委会研究决定对有问题的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条

对知情不报、故意隐瞒有关违规、违纪事实的单位,取消其荣誉称号。主管单位对下属单位发生问题隐瞒不报的,要给予降低荣誉称号等处分。下属单位出现十个一票否决问题的,视其主管单位的责任给予相应处分。

第二十一条

受到第十七条所列前三项处分之一的单位,要在宣布处分决定后的一个月之内向省直文明委提交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一年内整改不力或未递交专项整改报告的将撤销其称号;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告处分的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受到降低荣誉等级处分的原则上须在一年之后方可具备重新申报资格。被撤销称号的单位,原则上须在两年之后方可具备重新申报资格;如果整改措施得力,创建成效显著并在一年内获得国家级奖励一项或省部级奖励两项的,可在受处分的第二年重新申报,但其新获得的荣誉称号不能与受处分前保持年限上的连续性。

第二十二条

受到第十七条所列各类处分之一的单位,不能参加当年省直各类综合性先进荣誉的评比,同时停发文明和谐单位奖金;受到第十七条所列前四项处分之一的单位,仍。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晋直文明委发[2007]2号《山西省直文明和谐单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5.物业管理处创建文明单位经验材料 篇五

物业管理处创建文明单位经验材料

xx市房产物业管理处目前管理着xx等 11 个住宅小区,此外还 对城市内 30 栋散楼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现物业管理面积为 64 万平方米,167 栋楼房,住户 8303 户。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已积累了非 常丰富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验,同时具有一流的管理和服务,满足 不同层次的客户需求,为业主和物业居住人提供了一流的居住环境。我们的优质物业服务在梅城享有盛誉。房产物业管理处始终以业主至上、服务第一为服务宗旨,注 重形象和品牌创建,按照先进的管理理念,始终贯彻以人为本,服 务为先导,亲情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发展理念,倡导万事重信、待人以诚、争先创优、敬业如家的企业文化;以业主的满意就 是我们工作的永恒追求为服务理念;大胆改革、开拓创新,规范内 部管理、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实行公开承诺服务 制,物业管理不断上新台阶。经过多年的物业管理实践,已逐步形成 了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队伍,煅练出一只技术过硬、力量雄厚 的服务、维修队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充 份肯定。

6.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篇六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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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XX管理局XX管理所成立于2002年,是XX区XX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现有正式职工19人,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区公用照明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以及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城市路灯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

今年以来,我所管理的范围从原来的老城区增加到目前的新城区、工业西区以及XX单位移交的部分区域,维护维修的路灯数量也从原来的2800余杆、5400余盏增加到现在的5000多杆、10000余盏。2005年以来,我所共计维护维修路灯3000余盏次,城区主要街道路灯亮灯率达到了98以上;同时,我们还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先后改造了城区XX路、XX路北段、XXX支道、XX街等多条街道路灯共计70余杆,安装路灯电效节能设备30余台。今年,为进一步加强路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我所还成立了路灯设施维护队,开展路灯设施夜间巡查,路灯设施被盗现象较往年有的明显改观,设施被盗率下降近60以上,工作成效显著。

近几年来,在XX局党委的关心和正确领导下,在区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路灯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不遗余力地开展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全面促进了我所各项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三个文明的建设成果,现就我所几年来的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

为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我所从抓班子、建机制入手,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所长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各部门具体抓落实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使机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目标。先后制定了《路灯所创建区级文明单位规划》、《路灯所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创建区级文明单位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和措施,责任分解到人,实现了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的目标,使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是严格目标管理,狠抓落实。我所把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全所干部职工的考评和评模、选优内容,做到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管理、同奖惩,在全所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建的格局,保证了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圆满完成创建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队伍管理,真抓实干

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是搞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根本之举。几年来,路灯管理所坚持把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我们积极贯彻落实区文明办、区市容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学习整改活动,并结合端正行风、树立行业形象等工作,围绕树立“四种形象”(树立政治思想坚定、团结奋斗、清正廉洁、敬业为民的形象)、达到“三优(环境优美、作风优良、服务优质)要求”积极开展了各项创建活动。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我们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含概有学习、考勤、卫生以及工作汇报等内容的《路灯管理所工作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管理,使全体干部职工均能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对日常事务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地提高了班子的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我所结合局机关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以抓廉政保勤政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会议、工作、考勤、考核、奖惩、检查制度,重点抓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八荣八耻”以及廉政勤政、党纪政纪、警示教育、预防职务犯罪等系列教育活动。班子成员之间也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求得真正的团结,注重反腐倡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勤政廉洁。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做好热点、难点工作。路灯管理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在路灯照明、路灯的开关时间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工作上,牵涉到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城管系统形象,还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为此,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实施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服务承诺),加强监督,把政务公开作为廉政、勤政、带队伍、树新风的突破口,认真抓实抓好,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7.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篇七

一、加强领导班子、职工队伍建设

多年来, 人行普洱中支党委始终把班子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按人总行培养“五型”干部的要求,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各科室集中学习制度, 有步骤、有目标、有对象地组织培训学习, 建立干部学历教育机制、人才培养机制, 规范干部竞争上岗程序, 建立了科级干部履职考核管理办法和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开展了县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计算机等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培训, 岗位任职资格考试, 岗位练兵活动, 培养复合型人才, 有效提高了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开展职工提合理化建议、“金点子”活动, 充分行使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和义务, 增强了责任感, 推进了基层民主管理。建立了一支民主团结、务实正派、管理严格、清政廉洁的领导班子, 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职工队伍。

二、“三位一体”政工模式谱写思想政治工作新篇章

人行普洱中支党委通过长年的探索实践, 开展了“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将党支部、学习小组、工会小组合为一体, 四个党委部门的负责人当选为支部书记、学习小组组长和工会小组组长, 配合党委开展学习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工、青、妇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深入开展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先后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 艰苦奋斗、廉洁为公主题教育实践, 解放思想大讨论, 请有关专家上党课、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民道德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 利用中支信息网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 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 关心青少年成长, 每年儿童节购书赠送给小朋友, 对品学兼优, 以优异成绩考入新校的职工子女给予奖励。全行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现象。

三、“四个领先”创新管理模式, 强化金融服务工作

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中, 人行普洱中支率先在全省人行系统开展了“替岗检查”内控模式, 达到了防范风险之目的, 得到成都分行认可并在辖区推广;率先在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进行金融统计数据集中, 保证统计数据及时准确, 提高了工作效率;率先在全省实施改变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控制方式, 走在了云南省前列。“集中复点残损人民币”开创了全省残损人民币复点工作先河。

围绕中心, 重点突出, 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开展工作, 按照“区别对待, 有保有压”的货币政策, 制定了《关于加强普洱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等符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对辖内农村信用社风险进行了监测与评估, 制定了区别对待、支持信用社发展的各项优惠措施, 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54亿元, 有效支持了“三农”经济发展。在一线服务窗口推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 开展“文明职工示范岗”和“党员示范岗”活动, 提供优质服务, 受到群众好评。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综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深化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 规范权力运行和业务操作程序, 强化内控管理和监督机制建设, 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实行行务公开等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保持了多年无违法违纪案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及平安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强化内控管理机制建设, 做好“三防一保”工作, 层层签定案件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群防群治, 做到人员、责任、制度落实, 经费保障。由于措施得力, 工作常抓不懈, 辖内连续10年无重大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发生, 中支机关连续9年被评为市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确保了国家资金的安全, 维护了边疆金融稳定,

五、扶贫济困献爱心

人行普洱中支积极响应地方党委、政府的号召, 积极开展挂钩扶贫工作, 做到组织、人员、资金三落实。先后派出了3名干部到挂钩扶贫点挂职开展扶贫工作, 近三年共捐助扶贫资金16万元, 各种扶贫物资千余件, 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华民族“一方有难, 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在普洱中支得到充分体现。多次组织全行干部职工开展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近三年共组织捐款活动6次, 有882人次参加了捐款活动, 共捐款18.43万元, 其中今年全辖干部职工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捐款5.7万元, 党员交纳“特殊党费”8.38万元, 29名职工还参加了无偿献血。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一枝独秀不是春, 百花齐放春满园”。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人行普洱中支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向全行干部职工及家属发出了倡议书, 共同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树立文明新风, 争做文明使者, 争当创建标兵。积极开展基层央行文化建设, 按照“全民健身实施纲要”组织开展了职工体育达标工作, 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和阵地的作用, 与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相结合, 先后组织开展了棋牌、趣味体育、徒步郊游等文体活动, 用健康、文明、有益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陶冶职工的情操, 既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又推进了单位央行文化建设。不断美化办公、生活环境, 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抓好职工建家活动, 建立了职工文娱活动室, 图书阅览室, 安装了室外健身器材, 使一个和谐、文明、卫生、舒畅、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得到真正体现。2006年被考评为分行级“模范职工之家”和“体育达标先进单位。

8.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 篇八

“绿色生态医院”是党组织近年打造特色服务的主要抓手,并融入到市级文明单位创建中。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和别开生面的形式,组织医务人员、病人、孕产妇和儿童亲身体验,提高该院的竞争软实力。活动要求是:“人人参与,开拓思维,积极行动,客观评价”。党组织认真组织医务人员知识培训、上报计划、讨论分析、确定方案、切实推进。整个过程,注重科学方法,鼓励创新,针对新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活动方案。每位医务人员利用自身岗位和院内健教宣传栏、电子宣示屏等,向保健就诊的妇女、儿童及家长宣传健康知识,让大家建立社会责任感与荣誉感,提升整体环境保护意识。

二、主要做法

成立的“绿色生态医院”活动领导小组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组织体系相统一,由院党支部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并设立创建办,具体抓好宣传教育、创建模式、组织管理、督导检查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所有工作人员参与创建活动全过程。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活动目标确定以后,创建办通过领导小组会、座谈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宣传国家重视环保,“低碳”工作和生活的相关要求,阐明该院融入时代主题,开展“绿色生态医院”服务活动的设想。邀请相关专业人员上门授课,组织观看主题宣教片,让大家了解开展此项工作的时代性和必要性。二是服务活动形式多样。草拟活动实施意见讨论稿,发放到科,征求大家的建议;召开由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参加的专门会议,讨论问题,形成共识,确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部门人员阶段性工作汇报会,听取中层干部、部分医务人员、行政后勤人员的工作做法、体会和想法;将活动要求、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公示于“院务公开栏”,让职工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全体中层干部、部分职工到省级妇幼保健院专门学习,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提高活动效果;我根据门诊、病区的不同特色,设立环境保护宣传橱窗、警示牌、禁烟标记等,内容定期更新。要求医务人员抓住服务对象入院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宣传教育,导医护士为每位前来服务的人员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册,医生、护士根据不同病人和保健服务对象,发放不同的健教处方和环保知识问答卡,不仅提高了大家的卫生保健能力,而且提升了环保意识。三是加大环境基础建设。按照该院总体规划,搞好环境美化,在院内种植花木,各科室内摆放盆栽。拆除院内不合理建筑,新砌了长廊,新建假山,安装喷泉,种上植物,放养观赏鱼,全院绿化覆盖率达到65%;重新招标物业公司,24小时循环工作,保持院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投入200多万元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将生活用水和污水分管道处理,污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排出;定期对锅炉、厨房等油烟排放设施进行检查,严格控制污水和烟煤排放数值;有效回收利用雨水,努力节约水资源;将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医疗废弃物由专人管理,委托专业机构上门回收,避免“二次污染”;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置了废旧电池回收箱;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规范使用X光机,对放射源进行“围堵”,废液按规定回收,避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辐射污染。

三、实际效果

党支部推行的“绿色生态医院”服务活动,成为该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大亮点,对单位精神文明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一是找准了切入点。将富有时代特征的环境保护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相结合,通过抓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并利用医务人员和服务对象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用最简短的时间、最精练的语言、最朴实的形式对服务人群进行教育,在有形和无形中宣传了环境保护意识,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开辟了新的途径。二是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以往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都是“上面热、下面冷”,靠组织上的强拉硬推,职工敷衍了事,实际效果不够明显,更别提一般公众了。开展“绿色生态医院”活动,抓住了主题、贴近了实际、贴近了生活,让医务人员从“幕后”走向“前台”,使他们从工作中的一个“点”,参与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并且带动了广大服务对象共同提高。三是丰富了创建工作形式。医务人员和公众对此种方式喜闻乐见。过去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我封闭,体内循环,闭门造车,形式上只是开大会、念文件、听讲座、读报纸、整资料,职工对此已无兴趣。党支部通过“绿色生态医院”服务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挂钩,让大家掌握了许多环保知识,避免了保健医疗服务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还把相关知识传授给服务对象,形成整体环保意识,这是文明单位创建的升华,体现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从“枯燥”转向“趣味”,得到了职工和公众的拥护和支持。

四、工作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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