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精选5篇)
1.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一
周口八中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川汇区教体局关于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之规定,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
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岗的教职工及支教教师,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
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我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根据每月的积分情况按月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1、考勤(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每月签到率百分之九十以上积30分,百分之八十------百分之九十以上积25分,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以上积20分.,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七十以上积15分,低于百分之六十不计分。
2、工作量(20分)。(1)专职教师正常教学工作量:语、数、英三学科两个班教学周课时12节(科1),政、理、化三学科14节/周(科
2);史、地、生、体、音、美等学科为16节/周(科3)。每学科满课时量积20分,教师该项积分计算办法为:本人所担课时数除以满课时数乘以二十。(2)后勤人员根据每月工作情况,由评审小组进行投票选出一二等奖,原则上积分不高于专职教师。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1)备课(5分)
①编制学期教学进度和计划,缺一项扣1分;
②精心设计课时教案,学期中间检查,每缺一课时扣0.5分(按教务安排检查教案为准);
③课时教案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和新课改精神,不按教务处要求的课时教案1课时扣0.5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得分部分共计1分:优秀教案1分,合格0.5分,其他0分。
(2)上课(5分)
①学期末由学校组织所任班学生对教师进行全面课堂评价,优秀率积2分,合格积1.5分,其他积0分;
②教研组组织听课评比优秀2分,合格1分,不参与者0分; ③学校领导开展推门听课,优秀1分,其他未0.5分;
3)作业批改(5分)
扣分部分共4分
①按课标课时要求缺改1次作业扣0.5分,按教务处检查为标准;
得分部分共1分
②作业批改检查优秀1分,合格0.5分,其他0分。
(4)辅导(5分)
得分部分共计2分
①按学校要求三饭后到教室辅导由学生评价,优秀得5分,合格得3分,其他为0分;
(5)考试(5分)
①监考:学校组织的考试监考每缺1场次扣0.5分;
②评卷:学校组织的评卷每缺1场次扣0.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6)教育教学研究(5分)
①学校安排的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或培训任务,每少一次扣1分;
②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说课、专题研讨活动每缺1次扣1分。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1)考试成绩积分办法:期中、期末考试的学科积分办法为:超过区平均分10分以上积30分,超过区平均分5分以上积28分,超过区平均分者积26分;低于区平均分10分以上积24分,低于区平均
分5分以上积22分,低于区平均分者积20分。体育、音乐、美术根据举办的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及参加上级教育部门举办活动获奖情况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积26分,二等奖积23分,三等奖积20分。
(二)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五、后勤人员的考核办法 :有学校考评小组根据其工作情况(考勤、工作态度、工作量)不记名投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每个等次绩效工资分别低于同等次任课教师15元。
六、按照上级要求,班主任每月另外补助绩效工资80元。正、副校长根据完成工作情况,每月拿班主任补助的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七十五,各科室主任拿班主任补助的百分之六十五-----百分之七十,教研组长拿班主任补助的百分之六十-------百分之六十五。
周口市第八初级中学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二
绩效工资制度,是一项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的改革,它的实施,定将促进我国教育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本期特辑录相关报道和资料,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进行解读,供参考。
——编者
◎要闻播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2009年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将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经国务院同意,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在《意见》中指出:必须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提供制度保障。要全面把握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意见》要求,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几个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意见》明确规定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其中,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并将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必备的基本要求。
《意见》指出,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有突出表现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视不同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教育部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据《中国教育报》刘华蓉 高伟山/文)
国务院通过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指导意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12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对于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经过一年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起草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会议审议批准了这个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会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经费管理紧密结合,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积极稳妥做好工作。要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据新华网)
□资料
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8(摘要)
——关注义务教育教师
义务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奠基工程。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肩负着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对于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从教师的规模结构、能力水平和权益保障3个方面,选取15个主要指标,以2002年至2007年连续6年全国各县(包括其他县级单位,下同)年度教育统计资料、2007年全国32万份抽样调查问卷结果以及对7个省、自治区的实地调研情况为基础,对义务教育教师基本状况进行分析。本报告旨在推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激励教师教书育人,引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一、规模结构
全国义务教育教师总体规模按现行编制标准基本满足需求,保证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目标的实现。但目前教师配备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农村边远地区教师数量不足、补充困难,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教师总体配置的生师比逐步下降,农村边远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受到重视
2007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有专任教师907.7万人,其中小学561.3万人,初中346.4万人。从城乡分布看,县镇和农村的教师占82.7%。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约有1/4的教师工作在艰苦地区。
为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各地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努力降低学生与教师的配置比例。2007年,小学生师比由2002年的21∶1下降到18.8∶1,初中由19.3∶1下降到16.5∶1。从城乡看,小学教师城乡配置水平接近,初中教师城市配置水平较高。小学生师比城市为19.4∶1、县镇为19.6∶1、农村为19∶1。初中生师比城市为15.6∶1、县镇为17.9∶1、农村为17.1∶1。
近年来,国家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服务和定期交流制度,缓解了中西部农村地区教师数量不足的突出问题。2002年至2007年,全国小学累计录用大中专毕业生60万人,其中农村录用48.9万人;全国初中累计录用大中专毕业生61万人,其中农村录用48.7万人。农村小学和初中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均达录用总数的80%。2006年至2007年,全国共招聘了1.6万和1.7万名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农村学校任教,覆盖了13个省395个县的4 074所农村中小学。
2.教师总体趋向年轻化,女教师比例高于男教师
3.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着力构建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支教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乡中心校分配办法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控制,中心学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学校掌握部分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时教研、竞赛、教学效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全乡人数平均计算,不再涉及职称等问题。
学校格局乡中心校实情,如果乡中心校单独核算发放“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依成绩发放费”,学校则不在考虑此两项内容;如果乡中心校把这两部分费用重新拨到学校有学校发放,则学校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内容共分为两大项: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成规20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二)是奖励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务实肯干。(1分)
(3)能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能团结同志,和睦相处,不扎堆聊天,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诽谤他人。(1分)
(4)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损害学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临时抽查等有效记录为依据。
(2)平时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在准许范围内(事假一学期5天,其它假以《伊川县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伊教【XX】31号为准)不扣分,超出时间的有无办理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人次扣2分。
(3)旷工一次扣2分,领导值日检查班内无教师视为旷工一节,以课程表为准扣该教师0.5分。
(4)例会考勤,迟到请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2分。
3、工作量(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量的大小,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每班每天以8节课计,每周即为40节,减去周一和周五下午第四节,每周实上38节,共18个班,每周全校即为684节,上班37人,平均每人周工作量为18.5节,一二年级教师包班为30节课,视为满工作量,得满分20分,以周22节课为18分,依次为:
周课节数
分值
周课节数
分值
323
18.51
112.5
17.5
911.2
811
16.5
7105
610
15.5
59.5
14.5
38.5
414
13.5
说明:
1、班主任因从绩效工资中分配班主任费,不在加计工作量。
2、教研组长领取补助,不在加计工作量。
3、各任课教师跨课头跨年级大部分都有,不在加计工作量。
4、乡中心校任命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只要担任一定课程即为满工作量。
4、教学常规(20分)
(1)备、讲、批、辅、考、评(共6项,每项2分,共12分)
①备课(2分)备课必须抓好三个环节,做到“十备”即备《课程标准》、备教材教参、备学生、备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难点、备教学资源、备教具、备思考题和检测练习、备教学过程、备板书设计,采用六步导学法备写教案,详细认真,书写工整,符合要求的得2分,备写不符合要求潦草,有应付之嫌的少备一节扣0.1分,直至此项扣完为止。
②讲课(2分)教师提前到教室侯课,教学理念先进科学,教学行为规范,师生关系和谐融洽,能体现课改精神,能关爱学生、积极鼓励学生、以学生为主体、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或打骂学生,得到学生好评的得2分,如若因学生问题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分。
③布置和批改作业(2分)
作业布置和批改应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究”。作业数量、批改以“课程计划”和《伊川县中小学教学常规》要求为准,作业批改要全批全改,要有一定数量的面批;不得累批、隔批、漏批、错批;错题必须有批注,纠错必须有复批,提倡精批精改,面批面改,按要求完成的得2分,若少做一次扣0.1分,少批改一次扣0.1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④辅导(2分)
辅导要面向全体学生,发现和培养学科优等生,关心学困生思想和学习生活等。教师要提前或准时到班辅导,自始至终,教师要适当讲解,做到位的得2分,中途不得随意走出教室,发现一次扣0.1分,缺课一节扣0.5分,直至此项分数扣完为止。
⑤考试(2分)
a大型考试需安排考场贴考号时,有整理考场的班主任认真整理考场,贴考号,打扫卫生,整理到位且没有问题的得0.4分,如工作不细心导致影响学生考试的扣0.2分。
b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考场诚信教育,注意听从监考教师安排,防止学生舞弊行为发生,保持考场良好秩序的得0.4分,若出现不良后果的扣0.2分。
c监考教师责任心强,要准时到位,不得迟到,中途不离开考场,不得提前收学生试卷,若按时遵守者得0.4分,否则扣0.2分。
d监考时教师要负起责任,一前一后,不准接打手机、利用手机玩游戏,不准看书报纸等,不准批改试卷或作业,若有者扣0.2分,若遵守者得0.4分。
e批阅试卷时遵从上级领导安排,不迟到、不早退、不带小孩、不串批卷教室,要在试卷前五页签全名,要细心认真,不能错批漏批,合总分时不能有误,批卷时要客观、公正、公平,全做到者得0.4分,否则出现问题扣0.2分,直至此项扣完为止。
⑥评讲(2分)
a学校组织的月考,试卷必须下发评讲,乡中心校组织的期中质量检测教师可利用样卷讲解,评奖者的0.5分,不评奖者一次扣0.2分,直至此项扣完为止。
b考试后及时评讲,评奖内容应包括对学生取得成绩的肯定和错误原因的分析,到位者得0.5分,不到位者扣0.2分。
c评讲要突出重点,强调共性,兼顾其他者得0.5分。
d不能用对答案的方法代替考试的评讲,否则扣0.2分,做到位者得0.5分。
(2)听课记录(1分)
①按时上交项目齐全且数量充足质量好的得1分。
②不按时上交的每人次扣0.1分。
③项目不全的每个扣0.1分。
④每缺少一个听课记录的扣0.2分。
(说明:扣分制止该项扣完为止)
(3)各种记录、笔记(2分)
如业务学习笔记(必须有课程标准和教学成规两方面内容)、新课改理论学习笔记、作业批改记录、培优补差记录(有时间、有地点、参加人员等)、纠错本、政治笔记、家访记录、班会记录等,按时上交、数量充足、质量高的得2分,若不按时上交,少交一个记录或笔记的1人次扣0.1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4)集体超周备课(1分)
将以年级和学科为单位备写集体超周备课教案,按学校和教研组长安排的内容数量,按时完成上交的得1分,未按时完成上交的没少一人次扣教师本人0.1分。(有学校安排每科每级教室上交教导处)
(5)教学活动记录(1分)
如兴趣特长培养活动记录、学科竞赛活动记录等,由学校和教研组长安排举行,由教研组长负责上交教导处,在指定时间内按时按数量完成的得1分,若教研组长安排到位而该同志未按时完成数量的口该同志0.2分;若教研组长未安排实施的,扣教研组长0.4分。
(6)教研组活动记录(只扣分不加分)
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数量质量都按时完成的不扣分,也不加分,若未按时上缴的每少一人次扣0.1分。
(7)课改公开课(3分)
教研组长合理安排备组成员讲课顺序,按照安排讲课的得3分,若安排讲课而该同志有事请假的,可同下周教师调换,下周再讲,若下周不讲者按弃权处理,以后不再安排讲课,扣1分,特出情况需申请说明。
说明:教学成规一项共20分,分为7个小项,如若检查多次最后得分为总分除以次数。
5、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
本项共分为两项:月考(6分)和期中(17分)期末(17分)两次质检。
(1)月考(6分)
两次月考学生全员参加,由学校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统一监考、统一评卷(只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品德与社会和科学不考),取得每级前三名的教师每次月考依次得分为3分、2分、1分。一人较多班级科目者,取得分平均数,两次月考得分平均数即为本人月考得分。(说明:若统一举行三次或三次以上者,按多次取平均数算分值。)
(2)期中期末质检(34分)
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乡中心校下发的成绩册为准,每次17分,计34分。各级班数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以期中考试为例,若一位教师教两科,算出两科得分之和再除以2即为期中考试成绩得分。
(二)奖励加分(10-20分)
1、在课改方面做出贡献的教师奖励加分 分。
2、在某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加分 分。
五、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领导小组,校长翟志锋为组长,副校长黄国良为副组长,成员为张德超、孙聚安、焦红森、黄建民、孙桥转、张义、孙会霞、张翠萍、刘敬军、李线格、司马纪贞、张伟芳、。
(二)绩效考核按学期一年分两次进行。学校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阶段考核相结合;考核组评议与教职工互评(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学生评教相结合等方法,建立教师考绩档案,做好平时备案记录,力争全面客观反映教职工业绩和贡献。
六、考核等次和结果的使用
(一)绩效考核等次及比例
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各等次所占比例原则上按优秀25%、合格占70%、基本合格占5%,不合格人数不占比例。
(二)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发放教职工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末尾支教教师即为绩效工资考核分派方案得分最少的教师(不包括)
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不得评先评优;考核为不合格的待岗、转岗或解聘,待岗期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要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1、乡中心校算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乡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费-教学成绩乡控金额)÷全乡教职工数×学校实有教职工数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非班主任)=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学成绩乡控部分金额
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学成绩乡控部分金额+班主任考核金额
2、学校算法:(如若乡控班主任费和教学成绩乡控部分金额发到学校时)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乡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全乡教职工数×学校实有教职工数
全校教师参与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费总和-期中期末奖—月考教学奖— 教学特别奖—课改奖—中初级差额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额(非班主任)=全校教师参与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或-个人全乡百名指标奖罚金额+倾斜部分。
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师参与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或-个人全乡百名指标奖罚金额+班主任考核金额+倾斜部分。
说明:1 个人全乡百名指标奖罚金额分配方法:
(1)奖罚金额细算到各班,(2)三四五六年级教师教文化课,一人教多班多科目者,奖罚按多班多科目计算。
(3)同一个班级完成百名指标的,将奖金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再发给任课教师。
(4)同一个班级未完成百名指标需罚款的,若有关科目期末质检名次获得全乡前三名则不罚,未取得前三名教师科目则平摊所罚款。班主任费发放
班主任发发放按照班主任考核细则积分计算,细则另附。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将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下发至每位教师手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按学期考核造册,考核结果及分配方案上报乡中心校,然后从乡中心校领取下发至教师手中。
八、有关规定
1、绩效考核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
2、因个人原因受降级以上处分或因重大失误对学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者,当年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
3、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者,绩效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4、凡工作量达不到标准工作量60%的,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
5、一学期内累计旷工1-3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不能定为合格及以上,超过3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不足30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最高定为合格,超过30个工作日的,绩效考核等次最高定为基本合格。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绩效考核最高定为合格,超过2个月的,绩效考核最高定为基本合格。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90天的,考核为不合格。
6、因患重病(恶性肿瘤等)住院治疗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按当年本人名义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发放。
7、当年绩效考核有一个不合格或有两个基本合格的,考核为不合格。
8、管理、工勤人员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的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教学人员同等次的人数比例。
9、系统内借调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发放额既不能高于原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也不得高于自己名义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
10、借调在外系统工作的,不享受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11、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本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
(二)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1、各学校要结合教学实际,研究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办法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备案。
2、各单位(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绩效考核档案。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应在学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考核的实施工作也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十、加强领导
1、教职工绩效考核是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心学校把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各学校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4.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思路
以现行法规和省市县相关文件为指导,总结我校2009至2012年度自主考核发放中的经验和教训,推进教育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013综合考核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总体思路是:强化激励引导作用,发挥绩效杠杆力量,更加突出质量优先、师德为先,倾斜一线,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推进绩效工资分配改革迈出新步伐。
二、项目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津贴与(加班)补助、考勤奖、课时奖、工作业绩考核奖、教学成果特别贡献奖五种。
(一)津贴与特别工作补助
1、班主任津贴:每月160元。按照每月文明班级综合考核积分分120、160、200三个档次,依据考核逐步完善班主任竞争上岗和考核淘汰机制。
2、管理岗位津贴:每月160元,分三个等次。在教育局核定干部职数范围内的各教干享受。主要依据分管工作目标考核和学科质量包挂提升结果发放,参考教师测评成绩和校级领导测评成绩。
3、骨干教师津贴
各学科获得县级以上业务奖励(县优质课、县基本功大赛)在一线任课,或学校认定的承担各年级学科引领作用的教学骨干,寒暑假以外(10个月)每月享受30元骨干教师津贴。
4、超课时津贴
教师承担同一学科教学周课时达到12课时以上(不含辅导、值班及其它换算课时),且每周形成教案数在5课时以上,是一般同学科教师承担课务2倍的,教学时间享受超课时津贴每月100元。
5、毕业年级培优津贴
毕业年级超过学校预定的优生数量考核指标,根据考取四星级高中统招生人数每生补助10000元津贴,相关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主任依据专项考核办法分享。
6、学校管理中贡献突出受到上一级主管部门集体嘉奖的,根据嘉奖级别、影响力、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性,凭奖牌及文件补贴到具体办事部门,对应分管领导分享。
县综合考核先进单位1000元,县单项100-300元,省市级单项300-1000元。
县教学质量进步奖1000元,三等奖2000元,二等奖3000元,一等奖10000元。
学校每天安排1名骨干管理人员承担24小时重大安全责任轮值,其夜间值班津贴为每人每天50元、只有白天的减半,脱岗或缺席一次,罚没全年津贴。公休与寒暑假每人全天60元,根据值班安排表及考核检查到位情况计算。
7、职工合法生育或职工突发大病中途需请长假带来的临时课务安排,请假职工依法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应急承担课务的教师特殊补助。
8、实行各类临时工作补助台账制度
对于学校临时安排的应急工作和各类加班(不含该岗位日常应做工作而未完成部分和因工作性质作息时间不同而形成的部分),又难以用具体课时量计算的,由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奉献为主的前提下,具体核定适量补助金额,在报请校长室批准后交由分管校长详细记录台帐,每月公示台账内容。凡没履行报批手续的不予考虑。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强度设置一线、二线绩效奖励基数分类考核。绩效奖励人均基数=(上级绩效拨款数—各类津补贴)/享受人数
A、二线后勤教辅管理等所有不担任课务岗位(平均值X%);
B、一线科任教师类考核基数等于绩效拨款总数减去各类津补贴减去二线岗位总值后的人均数。
A类职工考核
依据交办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考勤成绩30%、群众测评赋分30%、分管领导排名赋分20%、班子成员对工作劳动强度评分20%,确定在此类员工绩效等次。一等10%享受该类基数的120%;二等40%享受基数100%;三等40%享受90%;四等10%享受该类基数的80%,B类职工考核
量考核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勤占10%,课时工作量占35%:
1.考勤奖(在该类考核金额中权重10%)
个人考勤奖金额=(考核奖金额10%÷B类教职工考勤总得分)×个人得分。
考勤工作采用电子考勤和会议活动考勤结合方法。凡婚丧假、产假、长期病假、学习、出差、公干等情形,由明确权限的主管领导在每周统计之前向考勤责任人提交证明,并在当周公示栏中公示的按规定处理。凡是法定假期及个人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列入年度综合考核扣分范围。每月统计汇总当月考勤结果接受群众查询与监督,公示期三天内有错必纠,逾期不予考虑。
2.课时奖(在考核奖金额权重的35%)
A、一线教师课时工作量=周实际课时节数×学科系数+辅导节数+社会工作量
学科系数设置我校参考值为:语文、数学、外语为1.2;政治、物理、化学为1.1;其余学科为1。辅导课落实1人1班且保证辅导秩序的按1课时计算,未做到1人1班的以节数的50%计算。
社会工作量:即教职工在学校担任的除上课以外的其他相对稳定、长期的工作,如教干职务工作量、年级组长,各处干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各岗位基础工作量数字根据每学期一线教师实际人均任课量设置,并随着人均课时量下降而下降。各项长期社会工作量项目必须在学期之初提交教代会通过不得随意增加,变化设置标准如下:
班主任工作量为每周5-6课时(依据学校班级规模和人均课时变化而调整);
教干在达到规定职务任课标准的其总课时量按照全校教师的平均课时量计算,未达到的,按照任课课时量加职务工作量计算。超过教师平均课时量的照实计算。鉴于各年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工作繁重在其各类工作总量基础上单独加2课时职务工作量,教干各项兼职及分管工作不再计入个人工作量。
年级组长(各处校聘干部、兼职干事)工作量每周3-4课时;
教研组长工作量每周3课时;
备课组长工作量每周2课时,学科任教教师不足3人的不设备课组组长;
四室工作责任人每周2课时;
网管员1人、广播站辅导2人、社团活动指导2人、宣传文稿1人工作量每周各加2课时。
凡上述条款没罗列的其他项目又不属于学校领导分工以内的工作,部门提交教代会通过。
特殊工作量,根据学校安排或者教师主动承担的大型活动策划运作、讲座、调研、文稿方案编制、德育科研、英语口语训练、体育加试训练(如在正常上班时段另在年级其他人相应工作量中核减)等等,依据成果评定、消耗时间、各部门工作量台账报校长室核定。
为体现教学一线关键岗位的重要贡献,对工作相对繁杂且对总体教学质量、绩效工资总额贡献最大的毕业年级中考学科教师,根据学科考核业绩另加个人实际课时工作量的5%—20%。具体比例根据县教研部门公布的中考成绩分析结果,在全县学科位次处于前五名的加20%,前十名加15%,前十五名加10%,前20名的加5%。为大力促进薄弱学科进步、鼓励补齐质量短板,学校对数学英语学科提高一档执行,且与2012年中考相比数学英语学科每提高一位次再增加一个百分点。
过去四年的实施过程中,发现部分同志工作量因各项附加和累计,致使个人工作量超过周总课时数,有失公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个人最大值测算,从2013年度起实行个人工作量总量封顶算法,个人课时量、辅导、社会工作量总和不超过26节或人均工作量2倍,超过的不再计算。
C、课时奖计算办法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5%
教职工课时奖金额=(绩效工资总额-各类津贴)×35%÷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个人工作量得分。
工作业绩考核奖:(占考核奖总金额权重的55%)
1.教学五认真落实(占考核奖权重的5%)。
教学五认真落实奖金额=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考核总金额×5%÷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总和)
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主要由学科包挂教干主持考核教师岗位职责履行与师德师风情况,此项考核设定为100分,重点考核教师教学“五认真”落实情况。
包挂教干根据推门听课课堂情况主持评定课堂效果、教案、教研参与情况考核40分,教务处主持作业考核20分、多媒体使用率20分、学生评教10分、教师互评10分。
根据教育局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每被认定发生一次教学事故,互评和评教积分扣减一半。
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以上各项得分总和÷100×5%
2.教育教学业绩(占考核奖权重的45%)
我校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初定为100分
教学成绩取本年度内所有规范组织信度较高的大型考试积分的均分,作为教师的教学成绩积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先分别计算历次大型考试的成绩积分,每个年级的每个学科的第一名积100分,第二名的考试成绩积分设定为95分,其余名次按照该名次成绩除以第二名的成绩积分乘100%,依次类推。主要采信教研室统一组织或者校际联考的较客观的考试成绩。将历次采信成绩积分相加取平均值即是该教师的学期教学成绩积分。
无考试成绩的音乐、体育、美术、电脑教师的业绩考核得分=教师互评成绩×10×0.9
教师个人业绩考核得分=教学成绩得分÷100×45%
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奖金额=(考核奖金额×45%÷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总和)×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得分。
3、教学成果贡献奖(占考核奖权重的5%)
在教育局教研室采信的较权威的大型考试成绩分析中,对实现质量提升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科团队授予教学成果贡献奖。具体条款由教务处会同各年级根据学校质量目标考核定位制定,提交职代会另行通过。凡达到考核定位底线的学科分享该项奖励,学科成员教师均摊。在本年级同学科中处于考核末位,且距离上一个位次差距较大的除不能分享该奖外,同时列为工作岗位转换的首选范围。
三、绩效工资分配与2013度考核等次划分(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量业绩并重,年度综合考核侧重业绩积分)
1、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津贴与补助+考勤奖+课时奖+工作业绩奖+教学成果贡献奖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下达的评优指标数和相关比例,参照各年级事业规模,本着倾斜管理一线、教学一线的原则,分配到各年级组和行政组,各组按照积分和主管领导评分依次排序。特别优秀的后勤教辅经审议亦可以列入优秀等次。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考勤总积分 + 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 + 教师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总和 + 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得分总和2、2012年度教职工综合考核得分(100分)=个人考勤得分(10)×100% +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35分)×50% + 个人教育教学过程得分(5分)×100% + 教师个人教育教学业绩得分(45分)×130%+部门主管领导测评得分(9分)×100%
考核等次依据综合考核得分排序,根据上级文件关于班子成员和教师所占比例相关规定进行指标分配。按行政、各年级组划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确定先进工作者名单,各块工作主管领导按照统一设定的三个等次比例先分出等第再折算出分数。
四、依据丰委办77号文件、丰教2009年341号文件、丰教2007年150号文件、丰教2011年第22号文件、丰纪发2011年21号文件规定,2013年18号、20号文件对以下情况的处置:
1.批准离岗退养和保留原职级的二线人员,只要没有到外校应聘非法从事第二职业,又没有违反教育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行为,根据2012全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享受剔除津补贴和教学奖后的平均水平
2、县教育局因我校一线教师缺编、或办学成绩突出而增拨的款项和我校按政策扣发部分只作为对在编在岗位教师的补助。
3、根据县绩效分配文件精神,在年度内借调到党政其他部门手续完备且获得人事部门批准的,享受除去各类津贴教学奖后的人均值的70%,借用或调动到其他学校人员经双方学校协议后发放服务期内部分。
4.根据我县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A.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B.病假连续三月以上,或当年度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C.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2012年6月以后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的,(教育局纪委人保联合把关)因处分期延伸到本年度应定为考核不定等次的;
D.一学期累计旷工(脱岗)5天,一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
E、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者不参与考核,作风散漫、纪律松弛、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正式谈话、批评教育仍不能改进的;
F、其它根据2013年18号文件规定,如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组织参与上访、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一个学期迟到次数、早退次数就超过就教育局年度考核规定中迟到、早退累计15次而应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扣发全年绩效工资的20%,超过30次的,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4、因个人师德问题屡遭家长学生投诉、影响学校声誉,经查实确实是个人因素造成的;或者违反上级规定,造成学校工作声誉受损,经教代会表决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5、其它对照工作职责因玩忽职守形成责任事故的,每记录在案一次扣发200-500元,其它惩罚条款根据教代会提案设定。
6、凡3年内即将退休(男57以上女52以上)的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达不到全校平均值(不含津贴和特别贡献奖)的90%的,只要没有违反师德师风或其它规定的行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不低于平均水平的90%发放。
五、特别重申
1、奖励性绩效工资属于学校自主发放的奖励特质,本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制定过程中长时间张贴于校园网公告栏广泛征求意见。所有修改意见必须形成文字表述提交给学校主要负责人,能采纳的建设性意见直接融入条文,难以采纳的提交教代会审议,学校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为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的最终指导性文件。只要本方案不与现行法规具体规定相违背,即全部按本办法施行。
2、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分工负责提供对应的的考核数据,各考核部门接受群众监督、对考核组及全体教师负责,必须尽最大可能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在落实发放和数据上报前有错必纠,如数据已经上报或者绩效工资发放后发现的错误,由数据提供部门负责人当面道歉但结果不予更改。
3、如遇上级政策修改或者有新文件精神,相关条款按新规定新精神执行。
4、学校校长室对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2013年4月22日
5.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篇五
分配方案
中永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经2009年12月14日全体教职员大会通过的第六稿)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
教人【2009】132号)和温龙政办发[2009]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向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倾斜,适当照顾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照顾工作量50%(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95%);离退休5年内可照顾工作量2-3节课时(享受学期末教育教学奖100%)。】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实行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原则。实施过程评价,学期或学年累积,再结合结果评价和考核,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兑
现。四、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津贴约占25%
2、考核奖约占30%
3、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约占5%
4、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各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工作量津贴
主要考核聘任者岗位工作超量、超课时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
1、超课时津贴(和两周及以上代课津贴)=临时代课金15元×学科折合系数×职称折合系数计算;临时代课津贴按15元/节。
2、安排在非工作日时间的考试,监考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计算。期中、期末考试及安排在工作日时间的考试,该级段教师必须负责二门监考或考
务三门,不足则以每场30元,考务20元扣除,超过部分监考、考务分别以每场30元,20元计算,改卷以语文120元,其他80元计算(今后可根据级段学生人数作相应调整),完成学校指派命题以每份200元计算。
3、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值班,抗台按每天80元计算;工作日非工作期间加班,每晚以30元计算;其他时间加班以每天60元计算。(各类活动、加班,事先需填写活动加班申请表,由主管科室申报,分管校长审核,再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有效)
4、文体2+1活动以每次15元计算,社团指导每次以20元计算,校田径运动会、校艺术节汇演举行以每天100元计算。
5、体育教师早操组织每3次折合一课时工作量工资。
6、运动队集训以每次15元-30元计;音、美、信息等参赛辅导以每次20元计,学科竞赛辅导以每次40元计。
7、值周、中午管理、早间管理等补贴,根据原来设立的制度考核。
8、外出进修、培训、学习期间,未经批准需由本人支付相应代课金(每节15元);严格控制在上班期间外出讲座、当评委等活动,经批准同意外出的,也需支付相应代课金。
9、病、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按校请假制度执行
10、各学科周满工作量、学科折合系数、行政和处室干事、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等的周工作量折合、职称折合系数根据2009年聘任制方案文件执行。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考核奖(每学期考核结果同时做为期末教育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上下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周全勤80元、满勤100元,每周统计累计以学期为单位发放。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坐班时间为8:00—16:30;食堂管理
人员坐班时间为7:00—15:00;其他教师坐班时间为8:30—16:30。全体教职员工每天考核3次(食堂人员每天考核2次),具体时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行政、班主任、科室、后勤人员:①8:0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食堂管理人员:①7:00之前②15:00之后
其他教师:①8:30之前②11:40---13:40③16:30之后
行政、班主任、科室和后勤人员:全勤12次(机动3次,即一天);食堂管理人员:全勤8次(机动2次,即一天);其他教师:全勤9次(机动6次,即二天)。
考核超过规定,按如下办法扣除结构工资:(迟到或早退以半小时为限)迟到、早退超过一次扣5元,缺勤超过一次扣10元。外出人员需填写请假单向主管校长或校长办公室请假,外出培训、进修按考勤实际发放(公出办事或会议除外)。
2、周前例会与周一晨会请假1次扣15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30元);学校规定的教职员工必须参加的集 体会议活动,请假1次扣30元(无故且不请假者扣60元);迟到、早退2次折合1次,扣完为止。
3、研训考勤奖:额度为每人每月50元。学校各教研组、备课组组织活动每缺1次扣除15元,规定教师必须参加的市、区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5元,扣完为止。
4、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奖根据《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分三档(1000元、800元、600元)分配;食堂主要负责人工作补贴每学期750元;教研组长工作补贴每学期650元;备课组长、副段长工作补贴每学期300元。(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会议
一周以上需扣除相应月工作补贴;班主任病事假或因函授学习请假,班级事务须委托为代理班主任,代理班主任相应地按比例享受班主任当月绩效津贴,由请假班主任扣发给代理班主任。[班主任病、事假、函授学习一周者扣发月补1/4,二周扣发月补1/2,3周扣发月补3/4,四周月补不发,绩效奖励按比例扣发,扣发部分补贴由代理班主任期末领取])。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科室、政教处、教研组
教育教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
具体见附件1《中永中学教师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
根据教师对学校、学生的发展贡献度实施奖励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根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余额设定奖金w,完成岗位工作量的得基础奖w,另设
一等奖(w+1/2w)、二等奖(w+1/3w)。由相关科室根据《中永中学教师绩效评价制度》进行考核,具体见附件2
五门学科任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5%;二等35%
技能组、地方课程、综合实践课教师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40%
(无兼课)行政、后勤人员人数比例:一等20%;二等30%
注:兼课的行政、处室及教学辅助人员,其处室或教学辅助工作绩效占其总绩效的50%,其教学工作绩效占总绩效的50%。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政教处、工会
2、班主任考核奖
具体见附件3《中永中学班主任考核制度》。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结果按班级数划分三个等级(3、6、3或3、4、3)。第一等级的奖1000元/人,第二等级的奖800元/人,第三等级的奖600元/人。(期末考核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一等级人
数可作适当调整)
考核处室:政教处
3、毕业班中考质量奖(以学年为单位)
以20000元为基数,上下进行浮动,最多不超过基数的30%,具体由教务处制方案进行考核。
考核处室:校长室、教务处
(五)其他
节日生活补贴: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全年节日生活补贴为4000元,平均按节发放,具体分配如下:教师节1000元,春节1000元,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各为500元。
六、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不胜任岗位的;
经组织选派挂职的,支教的,可享受绩效工资。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学期为单位累计考核统一发放。
根据有关规定,教职员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高不限低,最低为零,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员工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
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学期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职察看、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教师学期教育教学考核奖的20%、25%、35%、45%、55%、65%、75%、100%。
本《方案》解释权为学校校长室,不尽事项由校长室研究,再交教代会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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