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铺乡2010年农村低保工作汇报材料

2024-07-30

新铺乡2010年农村低保工作汇报材料(通用3篇)

1.新铺乡2010年农村低保工作汇报材料 篇一

××乡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工作汇报

我乡于2009年12月9日召开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会上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责任状,会后各村积极投入征收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我乡位于××、××、××三县六乡(镇)交界处,全乡总人口10056人,农业人口数9690人,农户数2198,应参合人口数8723人,截止至2010年3月2日,全乡缴费总额121740元,参合率达43.48%。

一、采取措施

为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保证我乡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我乡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得力

我乡为完成县下达的工作任务,成立了以黄玉华书记、黄保中乡长为组长,韦光明主席为副组长,蓝燕纪委书记、莫健副乡长、黄福忠部长、龙永强副主席及乡直各单位的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我乡共有四个行政村,67个自然屯,127个村民小组,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乡把乡府干部、乡直各单位人员及村干、队干分为几个工作组,各组负责自己那片村屯任务,确保了村村有人管,户户有人收。

(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2010年的新农合在筹资标准从原来的100元变为150元,农民个人所交的费用从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上升到30元。农民群众对于这个变动都是比较抵触的,我们利用广播、板报、街日散发传单等形式让群众明白筹资标准提高的原因以及对群众有利的方面,努力打消群众疑虑,自觉参保。

(四)进屯入户,现场办公

我乡部分村屯离乡府较远,群众出行不便,为了使这部分群众及时参保,乡干、村干、队干进屯入户 带上专门发票,到农户家里收取新农合费,使群众足不出门就能办事,减轻群众负担。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群众参合意愿不高

我乡那朝村离乡府所在地较远,群众大病小病都很少到乡卫生院就医治疗,在外就医报销有困难,群众因此不愿意参保;另外,部分群众认为今年缴纳的新农合费用太高,农村家庭人口较多,总的费用高;还有部分群众因家里青壮年都外出务工,在家的妇女、老人无法做主。

(二)部分干部意识不强,做事积极性不足

部分干部对于新农合工作认识不足,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够,政策理解不透,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三)部分群众家庭困难,负担不起

部分群众因子女上学等原因家庭确实非常困难,负担不起参加新农合费用。

(四)报销手续复杂

新农合报销手续非常繁杂,群众也不能及时的得到报销的费用,并且对于新农合的范围不清楚,导致群众对新农合热情降低,消极对待新农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农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搞好资金筹措,资金筹措既是基础又是难点,各村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将其作为一项事关百姓身心健康和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认真抓好落实。要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这项制度的优越性,消除顾虑,放心参合,增强农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心往一处想,劲往

一处使,抓住目标不放松,高效完成筹资任务,确保参合率达到90%以上。

(二)着力抓好新农合农民个人资金筹措工作。要将2010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中心之一来抓,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人力和时间,狠抓宣传关键,突出筹资根本,强化管理服务,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新农合工作不仅关系到民生工程,也关系到农村的综合配套改革,关系到和谐凤凰建设的全局。新农合工作实施近3年,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成,但也要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有忧患意识。在筹资问题上,农民参合存在反复性,没有达到完全参合、主动缴费的程度。我们要本着对农民负责的态度,积极动员他们全员参合。

二是组织机构到位。新农合工作是一项新的制度,需要3-5年的政府引导、行政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才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各村各单位要把推进新农合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一件大事来抓,认识到新农合工作就是一件日常性工作,要像抓计划生育、村村通建设那样抓好新农合工作。会后,各村要召开村两委专题会议,成立专门筹资班子,乡包村领导负总责,支书、主任直接负责,村两委班子分片包干,责任到组户。村民小组长负责本小组农户的发动和参合费征收工作。实行三定征收,对思想不通、不愿参合的农户要上门做工作,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农民群众既是新农合的受益者,也是关键的推动力量。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影响力,消除群众的误解和疑虑情绪。今年我们要与不愿参合的农民签订协议,让农民自愿表示不参合,如生病住院,各级政府将不必承担新农合工作中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这样做既是对不愿参合的农民负责,又是对乡村干部负责。我们在宣传中要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思想动员到位、群众认识到位,把新的筹资标准、筹资时间和筹资对象以及提标后报销比例等有关政策向广大农民讲清楚,重点宣传好以下几点:一是上级

补助资金大幅增长。二是住院费用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及封顶线全面提高。

四是资金筹措到位。农民个人缴费不到位,中央、自治区、市、县各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就不能到位,因此,我们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民个人筹资上。全体乡村干部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必要做到“四个明确”:一要明确时间任务。此次筹资工作以村为单位,各村必须规定时间使参合率达90%以上,各村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将应收资金统一上缴到县财政专户。二是要明确筹资标准。以户为单位,按照人均30元的标准筹集。三是要坚持以户籍为准划分参合农户。严格坚持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加新农合。四是要明确筹资方法。在筹资过程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人大代表、村组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影响带动农民积极参加新农合。本着先易后难、先党员干部后一般群众、先富裕家庭后一般家庭的原则进行,多做思想工作,打消群众疑虑,真正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今年全县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中的红失人员、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等仍由县民政局、残联、计生局审核批准,乡镇民政办、计生办要与县直单位、乡合管办认真衔接,仔细核对,不符合救助人员要及时通知其自行缴费,防止因审定标准不统一产生漏报错报。五是搞好服务工作。乡农合办要组织好参合农民信息登记表的填写,并负责完成参合农民信息微机录入,核对无误后及时报送县合管中心,就诊卡和筹资收据要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2.2010年农村低保工作工作总结 篇二

2010年我市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5338户,49804人。其中一类8274人,月补差70元;二类34817人,月补差60元;三类6713人,月补差50元,第二季度已完成农村低保再次提标工作,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3565.491万元,现平均月补差60.32元。

一、对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抽查。上半年,为了落实周口市民政局 周口市监察局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审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复查审核工作的通知》(周民文„2010‟13号)文件精神,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全面提升城乡低保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着力解决“应保尽保”、“应退未退”等问题,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市从5月4日起到5月31日,市民政局对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开展了一次全面核查,达到了宣传农村低保救助政策,了解民意的目的。通过全面核查,进一步摸清了农村低保救助对象的现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这次共核查20个乡(镇、办事处),抽查123 个行政。核查3587户7320人。符合条件2912户,5716人。对不符合条件的675户,1604人给予了取消或调整。全农村低保金已足额发放到户。

二、为加强农村低保管理工作,民政局专门成立了农村低保办公室,负责全市的低保工作。农村低保办公室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划片承包,负责到人,每个人负责管理几个乡镇的日常工作。重点关注低保对象多、问题多,上访人员多的乡镇、村。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基层。

三、对民政电脑录入员进行培训。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低保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民明电[2010]6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加快全省信息化管理建设,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工效率。11月12日,我们对全市的民政系统电脑录入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使之熟练掌握信息采集软件的操作方法和技能,为下一步开展台农村低保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存在问题比较普遍,今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深入人心,在核查中尚未发现较大的违纪违规现象,救助资金也按时通过社会化发放形式发放到了对象手中,绝大多数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及痴呆傻残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多数困难群众的困难得到了缓解。但调查核查中发现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各级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

一是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由于宣传不够,加上村级干部变动较大,部分地方村组干部对农村低保政策一知半解,有的根本不知道,普通群众的知晓率更低。因此,造成执行农村救助政策出现偏差较大的问题;

二是执行政策不严,保障对象不准,关系保,人情保,照顾保的问题普遍存在。少数地方不按程序申报,个别人说了算,村级民主评议,公示流于形式。乡镇审核把关缺失,一些地方任凭村里申报,不进行审核把关或者审核不彻底,造成部分对象不准确。审批环节由于对象多,分布广,时间紧,也往往走马观花,即使抽查发现一些问题,也没能及时予以纠正;

三是农村低保对象界定不够规范。家庭人均收入是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和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的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老年人口赡养费收入无法确定。家庭赡养费问题极为复杂。如何计算赡养费,如何确认是否给付,给付多少?没有标准,也就无法统计。虽然明确了农村低保标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乡(镇、办事处)对农户的收入、生活等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相对滞后,基本没有全面、准确、完整的数据,存在根据上级的保障指导数确定保障类别,再倒算其收入的“先果后因”现象。存在按人口平均分配低保人数的现象,应保难保、能保漏保的情况不少。

四是救助对象的信息不完整或失真。从乡(镇、办事处)初审后上报到民政局的相关材料,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真实反映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口以及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扶养人)的相关信息,给审批工作增加了难度。有些特殊救助对象没有户籍和身份证,社会化发放存在一定的困难。

五、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打算 1.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 做好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加快我市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我市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是加强城乡社会求助的规范化、信息化的基本要求,是破解整个社会求助体系建设的瓶颈问题,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关健,也是增强基层工作透明的有效措施,做好这项工作,能够为提高基层工作效率,简化基层工作成本,规范基层操作程序提供有力的保障。根据要求明年2月底将完成这项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要对工作合理安排,统筹考虑。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要认真细致输入,保证采集的对象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集任务。

2、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低保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和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农村低保工作是关系到我国能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只要还存在低保的阳光尚未普照到的绝对贫困人口,就谈不上起码的社会公平。低保是政府对其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社会救济而不是福利,更不是施舍。农村低保既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行使的基本社会职责。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应该注意宣传和加强这方面的思想认识。

3、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使农村低保的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我们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手段宣传,利用乡村广播、村务公开、制作墙报,标语,广告宣传牌宣传,利用发入宣传册,张贴宣传品等手段宣传。将农村低保政策规定,操作办法,申报程序宣传到户到人。做到“电视有图象,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乡村有专栏,墙上有标语”。

4、准确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以通过最大劳动努力,仍然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衡量标准。要在全面调查了解掌握贫困家庭的成员结构、收入水平、生活费支出、致贫原因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确定,分类别、分情况制定出属于保障对象的条件与范围,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力争达到一个不错、一个不漏,真正让那些连温饱都难以维持的农村贫困人口在政府的帮助下享受最基本的生存权。

5、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阳光低保”。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乡、村两级建立永久性公示栏,村级要设立举报电话,市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并将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公开,做到一季度一公开,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建立月报、季报制度。乡(镇)村两级按月将低保对象的动态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统计上报,以便及时掌握对象的动态情况,把好进出口关,更好地促进动态管理的准确性、及时性、科学性。三是建立相关部门责任追究制度。上级部门对低保实施的相关部门明确其相应的责任及追究制度,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其职责。

6加大抽查复核力度 要求各乡镇要成立低保领导小组,同时乡、村两级要有一个专职低保人员负责本辖区的低保工作。民政局每年的抽样复核率不得低于低保对象的30%。将农村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实行分类施保,特困重保。

3.新铺乡2010年农村低保工作汇报材料 篇三

-1-尊敬的颜副主席及各位领导:

今天,县政协检查、指导组深入我镇检查、指导2008年农村低保兑现落实情况,在此我代表凤尾镇党委、人大、政府对检查、指导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根据镇康县政协办公室的通知和要求,下面我就我镇2008年农村低保兑现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作简要的汇报,不全面的地方请在座的各位班子成员、民政办的同志作补充,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凤尾镇位于镇康县境中部,是镇康老县城所在地,距新县城南伞48 公里, 国土面积214.5平方公里,其中97%属山区半山区。辖6个村委会、1个社区,51 个自然村,82 个村民小组,10 个社区居民小组。2007年末总户数5126户,总人口17729 人,其中:农业户数2918户,人口13397 人。居住着汉、彝、佤、傣等11种民族。

二、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1)在各村委会社区成立了低保评议评审领导小组,针对低保全面核查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镇政府又专门成立了低保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牵头,分管民政工作副镇长具体抓,民政办公室负全责,各村委会社区主任参与协调;村委会社区低保核查小组,由主任负责,低保评议

-2-小组具体实施。

(2)克尽职守,如期完成。制定了《凤尾镇低保工作实施方案》。核查工作人员一家一家的走、一户一户的问,有的一遍找不到人就去二遍、三遍,有的白天找不到就晚上找。按分级管理原则做到逐户上门核实,认真核查统计确保了低保核查工作按期完成。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照《云南省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已脱保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取消,坚持“阳光”操作,公布调整对象,一年核查一次具体做法是按花名册进行抽查同时认真填写《云南省农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杜绝人情低保现象,切实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细。通过各村委会自查、镇民政办抽查和民政局低保股的督查,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上半年共注册低保对象499户、1770人,上半年发放农村低保金42.48万元。2008年下半年我镇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增加到835户2970人,月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50元,下半年我镇全部实现“一折通”发放,共发放低保金89.1万元。

(4)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分类管理的要求,各村委会社区完善、补充了低保对象资料在落实续保申请登记、严格按制度和规范操作,违犯管理规定的予以注销,逐步走向了-3-规范化管理。

(5)强化宣传,动态管理。让农民了解、懂得低保政策是做好低保稳定工作的关键。一方面,各村委会社区利用宣传橱窗、学校等阵地,向村民宣传低保政策,民政办负责解答申报对象的疑难问题;另一方面,村委会社区组织召开辖区专题会议,宣传低保政策,让他们了解、掌握政策,统——思想认识,杜绝乱开口子,维护;低保工作的严肃性、统一性。在落实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为抓好低保动态管理,减轻低保日常管理工作压力,限期保障,推动了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低保金的发放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一是解决了部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困难群众春耕生产时领导足额的低保金,购买良种、农药、化肥

四、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努力方向

(一)工作任务重,人员技术设备不足没能实现网络化管理加大了工作业务量、农户政策法规理解不够议论大,(二)部分资料归档不规范。部分村存在着档案不完整、不严谨等问题;少数村存在着没专人负责等的问题,痕迹材料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将持之以恒,扎实抓好低保工作,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精力不减,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总结好经验,进一步研究改进低保工作的工作措施,不断把工作推向深入。

(一)完善低保内业工作,认真做好领取证制证发放工作规范痕迹档案,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按照县考核验收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

(二)继续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利用广播、电视等有效载体,并通过张贴标语,发布通告、发放宣传小册子、召开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目的、意义、做法,向群众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创新思维,联系当地实际,采取多种新颖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消除疑虑,了解政策、支持、参与低保工作,为下步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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