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2024-09-22

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共8篇)

1.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

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实践“四种形态”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学习讨论专题报告

通过对“两个责任”和“四个形态”实施方案及总行领导讲话的学习,**党支部在9月6日召开了支部会议,进一步学习了“两个责任”和“四个形态”的内容,并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和“四个形态”的的形成进行了讨论。

会议内容讨论如下:

一、支部党员学习情况、加强学习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及强调的重要内容。

2、深刻领会“两个责任”、“四种形态”的深层含义

3、不断的学习重温党章党规,结合总书记系列讲话,领悟时代发展对党员的先进性与责任性的新要求。

4、学习内容不能只留于做笔记,严禁走形式,要切实做到走心、过脑;做到知道是什么,提问能回答,实践能应用。

二、思想建设

1、建立爱学习、每天都学习、特别能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不断的学习,武装和强化党员的思想,使每个党员甚至党的队伍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与时俱进,走在时代的前列。

2、通过思想建设清除党员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懈怠思想的存在,生活中党员以“德”处事,工作中以“先”表率。

3、运用正确的思想建设和正能量的灌输,使党员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的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杜绝自我膨胀、精神滑坡、恣意妄为、定力不足。

三、面见约谈

为全面了解党员的思想认识及生活工作情况,**党支部在此次会议中制定了定时、适时的与党员面见约谈工作计划,希望能够通过约谈,了解党员在不同阶段对党性的认识、对时代发展对党员认识的要求,及时了解党内成员现实的生活情况和工作情况。

四、党支部成员讨论总结的问题

1、学习流于形式,不深刻,精神领会不到位;

2、思想懈怠、积极性不高;

3、推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现象时有发生;

4、工作中表率作用不够;

5、思想不纯,有抱怨;

6、责任心不强,无担当,遇事躲闪;

7、支部领导班子监管、协调力度不够;

五、解决问题的方案

首先,党支部委员领导班子要加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的建设,重新定义,从零开始,接受党内其他成员及社会群众的监督,形成自愿、自觉、自发的领导表率力量。其次,加强支部会议建设,将“三会一课”高效开展,及时有效的传达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及重要部署。协调党内成员关系,以团结、拼搏、学习、实干为出发点,开展党支部工作,加强党群关系,促进工作良好运行。

最后,第一,监督和促进党支部成员的学习和工作,制定良好的奖惩制度。在督促中学习、在学习中进步,对于表现良好,工作成绩优异的党员,给予相应的表扬及奖励;对于表现不佳,且思想怠慢的党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罚。

将所学用到实处、将精神落到实处、将党员表率作用起到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党支部将边发展边学习,边发展边总结,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不断成长,警钟长鸣,时刻给党支部成员以警醒,防患于未然,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党支部

2017年9月8日

2.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篇二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责任地管理,权责一致;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纠建并举,奖惩结合。

二、领导小组

组 长:毕爱军

副组长:窦玉文

成 员:苏丽娟

支部书记对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校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学校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责任制内容

1、及时传达学xxx教育局党工委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要点,纳入重大议事日程,与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头脑。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建设。

3、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讨论会、讲座、论坛;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教师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5、每年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本单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报送局党工委。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每年向局党工委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二)抓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开展“校园四季”活动,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少先队、教代会、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充分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三)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1、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进行问责和约谈。

五、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部对责任人予以问责:

(一)对各类学习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点问题上,责任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省长刘奇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县作风建设专题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查摆当前干部作风问题,着力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担当,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作风整治,促进党风政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树立洋溪镇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洋溪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着力整治“怕”的问题

1、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有的做事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担当的责任不担当,该落实的工作不落实,总是以不惹事、不添乱为借口裹足不前,对一些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能正常处理的事项,也要层层请示、让领导签字,甚至要到主要领导过问或表态才会动。

2、怕麻烦、怕吃亏。有的习惯于推,遇到一些有点难度的任务不是想办法很好地完成,而是习惯找理由、寻依据,尽量把责任往上交、往外推,特别是一些分工交叉或职责边界不太明晰的工作,经常会推来推去;有的“新官不理旧账”,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不主动过问、不积极想方设法解决,甚至问题爆发了也不是着急怎么解决,而是忙着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有的认为现在要求严、问责多、压力大,付出与回报不相匹配,怕与群众打交道、怕当扶贫干部,不愿在“一线”干,有些干部想回城,总想着待遇好、任务轻、责任小的岗位。

3、墨守成规,不敢创新。有的谨小慎微、四平八稳,喜欢“依葫芦画瓢”,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老规矩办事,没有先例的事不敢干,没有明文规定的不敢动,总怕自己一不小心犯“错误”;有的不敢创新思变,不善求新突破,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制度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不敢改、不愿改,或者用常规性工作代替完成改革任务,怕引起矛盾给自己带来麻烦,怕失败追责;有的遇到一些稍复杂的问题就理不清头绪,找不准症结,打不开思路,抓不住关键,致使工作无从下手、难有突破。

(二)着力整治“慢”的问题

1、拖拖拉拉,效率低下。有的对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习惯的是先等一等、看一看,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或以任务太重、人手不足等各种理由搪塞敷衍;有的抓落实不痛不痒、不慌不忙,节奏慢、力度小,时松时紧、忽冷忽热,领导调度就紧一阵,领导不注意就松一阵,特别是对一些重点工作、中心工作,迟迟不见动作;有的办事拖沓,本来能往前赶的却硬是往后拖,办事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只顾自己程序是否到位,不管是否误事坏事,群众急、领导急、他不急。

2、推诿扯皮,看人办事。有的缺乏协同意识、配合精神,相互之间不愿主动沟通协调,有些事情来来回回、互相扯皮,结果把宝

贵的时机和机遇给耽误了,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办事不讲规则讲“人情”,热衷于用规则谋私利、用规则换赏识、用规则促感情,看脸办事,对人不对事,领导打了招呼的主动办,上级部门批示的抓紧办,媒体曝光的加班加点办,一般普通群众的慢慢办、拖着办。

(三)着力整治“假”的问题

1、应付了事,不求实效。有的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会议落实会议,具体操作谋划不深、不细,制定的政策措施照搬照抄,不接地气、不讲实际;有的工作浮在面上,习惯于安排了、布置了,当“甩手掌柜”,只管发号施令、电话遥控村干部、下派任务,不教方法、不抓执行,不督促检查,即使督查,也是走马观花装样子;有的抓工作图形式、讲场面,不管有用无用、只求出镜露脸,轰轰烈烈走过场;有的抓工作或眉毛胡子一把抓,或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看似忙忙碌碌,实则收效甚微;有的工作标准低,满足于一般性完成任务,“应付完事”“交差了事”,不愿在高质高效上下功夫。

2、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工作不实,看资料多、深入一线少,在办公室听汇报多、一线解剖麻雀少;有的表态快、调门高,却行动慢、落实差;有的报喜不报忧,有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邀功摆好,对问题和不足却避而不谈、掩过饰非,不怕事业受损,就怕自己“丢分”“挨批”,甚至出现了重大问题,也不及时报告;有的抓工作明明没有实质推进,却想蒙混过关,在数据上做文章、文字上做游戏,比如,在拆除危旧房、铁皮棚等方面少报任务、多报成绩,甚至“刷漆变脸”糊弄检查,党务、村务、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在室内的墙面上拍个照片留底就算是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

治也只是简单的做做样子,有的拿以前或者别的场景在工作微信群里晒。

(四)着力整治“庸”的问题

1、不思进取,暮气沉沉。有的思维固化、思想保守,不主动学习,不深入思考,一年到头不读书、不学习,习惯于吃老本、凭经验办事;有的不研究上面的政策、不学习外地的经验,既不主动给分管领导宣传解读新政策、新要求,也从不尽心为领导出新招、谋实策;有的干部心思不在工作上,“吃喝玩乐”样样在行,干起工作来就是提不起精神,整天蔫不拉叽;有的争先创优观念淡漠,跑项争资意识薄弱,甚至重要的考核评比垫底也无所谓,有的村和部门一年到头看不出做了多少像模像样的工作。

2、能力低下,得过且过。有的谋划决策心里没谱、工作推进手里没招、难题破解胸中无策,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局面打不开,工作无起色,要么就糊干蛮干,留下不少后遗症,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有的责任意识差、敬业精神弱,工作强度大些、加班时间多些就叫苦连天、怨天尤人,甚至浑浑噩噩,萎靡不振;有的认为自己的职务到了“天花板”,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守摊子、混日子,工作缺乏干劲、做事缺少激情。领导推一推才勉强动一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奉行“不贪不占、啥都不干”,充当“占着位子不干事,拿着工资不出力”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漠视群众困难不作为,对群众诉求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甚至故意刁难。

(五)着力整治“散”的问题

1、淡漠法纪,不守规矩。有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不强,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甚至

软抵硬拖;有的对组织、对领导不忠诚,嘴上一套、实际一套,明里一套、暗里一套,典型的“两面人”“伪忠诚”,甚至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有的外出不报备、会议不请假,重要事情不请示汇报,重大事项不及时如实报告;有的干部心浮气躁,患得患失、斤斤计较,甚至胡搅蛮缠;有的干部不琢磨事、专琢磨人,市侩气息严重,说小人之言,行小人之举,看不得别人的好,瞎猜测、乱告状,特别是还有极个别干部以权谋私,甚至违法乱纪。

2、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的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对单位和干部的管理“宽松软”,爱惜羽毛,怕丢优秀票,不敢严格管理,导致内部的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有些干部经常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打牌、炒股、玩游戏、看视频,一到礼拜三礼拜五就以办事为由急忙回家,甚至有个别干部以各种理由请假不愿意上班;有的干部漠视政务工作群发布的工作任务信息,不回复、不落实;有的干部办公室不整理、不打扫、杂乱无章,下班不关电脑、不关空调等;有的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对于拉关系、做人情、打招呼、搞变通等不正之风抵制不力,比如,在评定贫困户低保户、项目资金管理、农民建房管控、危旧房改造等审核时把关不严,在各种督查和考核中,不敢坚持原则;有的在执法过程中,不敢较真碰硬,怕得罪人,甚至枉法裁判、放纵违法犯罪行为,致使一些地方和领域,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社会治安秩序混乱,有的地方还滋生了黑恶势力。

(六)着力整治“四风”,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着力整治无视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开会人员无故缺席、会上心不在焉、交头接耳,打瞌睡、玩手机。公款宴请,干部工作日午间饮

酒、参与“带彩”赌博活动问题,以管人者优越感强,居高临下,口大气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等,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从事营利活动或为他人谋取利益等问题。

三、治理范围

全体镇干部(含借、聘用人员)、村(社区)三大头。

四、组织领导

镇党委成立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徐正龙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罗 剑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丁代华 镇党委副书记

李年飞 镇纪委书记

成员:各站所办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李年飞同志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作风建设整治日常事务及不定期开展的明查暗访活动,主要在上班工作纪律、窗口服务、行政执法、工作效能、政风行风、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督查且通报。设举报电话xxxxx、举报邮箱xxxxx@163.com。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6月25日)

1.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活动宣传。将省、市县作风建设精神宣传全覆盖,营造教育、严明工作纪律及整治氛围,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自觉意识。各单位要对照六个方面整治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进行对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制定方案。按照省、市、县作风整治工作要求,认真进行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部署。

(二)教育学习阶段(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

1.勤抓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在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县领导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学习运用业务知识、条例及法规,在工作中,不说外行话、不办湖涂事,从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组织活动。抓好政治生态建设的同时,要深入开展读“红色家书、中国家规”、“讲廉洁正家风”、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镇村干部的作风意识、廉洁意识,由外向内深化纪律要求,提升干部素质,树立良好运管形象。

3.提升认识。开展“党建+作风建设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作风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强化作风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员活动日”学习等行式,坚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要求,提升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认识。

(三)查找剖析阶断(7月1日—7月15日)

1.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体干部针对“怕、慢、假、庸、散”五方面突出问题,要人人参与、认真查摆,敢于纠错纠编,勇于红脸出汗,分别形成单位和个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各单位于7月5日前上报查摆剖析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的综合性材料。

2.撰写个人自查剖析材料。全体干部职工要实事求是的查摆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细致的剖析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形成自查剖析材料,提出整改措施,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围绕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党委相关要求,镇纪委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建立台帐、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各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及热点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要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4.紧抓服务及提高办事效率。各单位要借网络、意见箱、邮箱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找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优化办公服务流程,让广大群众的获得感明显增强,对全体镇村干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整改提高阶断(7月16日-9月30日)

1.定期分析研判。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作风建设专题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2.撰写专题报告。充分发挥支部工作优势,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在抓好教育整治工作中各项任务落实的同时,及时向作风建设整治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工作高效的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梳理情况,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制度化的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长效化。

4.深化监督评价。健全作风建设满意度评价工作机制,加大群众参与,采取上门走访、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开展作风建设民意调查,不断强化整改工作成效。

(五)汇报总结阶断(10月1日—10月20日)

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认真总结此次作风整治各阶断工作成果,及时进行归纳整理,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进行跟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真正实现全体镇村工作风的根本转变。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整作风。

对照镜子,自查自纠,着力解决“怕、慢、假、庸、散”问题。

(二)坚持实干担当,提质提效改作风。

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永不停息推进干部作风改进,为忠诚、实干、担当者担当,让担当实干在全镇范围内蔚然成风。

(三)坚持执纪问责,对上对下转作风。

抓作风建设,要形成高压态势,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实现监督全覆盖。如出现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在作风建设活动期间,对造成工作延误、产生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追究责任。

(四)坚持领导带头,对标对表强作风。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单位“一把手”要带好头,当好表率,对标看齐,对表整改。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党中央、向习总书记看齐,向省委、市、县委看齐,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干部作风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努力打造团结友爱、奋发作为的团队,弘扬正能量,用真情维护群众权益,用工作的实效来体现作风建设的成果。

关于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范文

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懒惰、散漫、敷衍、轻浮等不良风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持之以恒推进作风整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全局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政治规矩不严、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作风散漫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遵守政治规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严肃、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

二、整治范围

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全体干部职工

三、整治重点

1、疏于学习和思考,工作业务能力低下;疏于学习,政策理论水平不清,思路模糊;疏于学习,在单位的每次考试中成绩不优良;

2、规矩不严,党性修养不高,言论散漫,影响单位团结,对单位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3、工作中被动,不合理安排时间,总是安排一件干一件,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标准不高,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

4、对目标责任书上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蒙混过关,行动上对工作不予承接,不予服从,以不会拒之;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不强,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5、自由散漫,上班不坚守岗位,迟到早退;工作期间不专心,上网聊天打游戏;热衷于吃喝玩乐,工作上铺张浪费;周末值班期间外出县城,不接电话,不按时完成值班任务;

6、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看摊子、守位子;工作推着干、看着干,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沉不下心、落实沉不下力,华而不实,热衷于“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7、工作中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工作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明哲保身,不敢碰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

8、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拼劲和闯劲不足,得过且过;全局观大局观不强,对本职工作不尽心,经常敷衍了事。

四、整治措施

1、加强领导。要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改进作风,发挥好示范作用;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

2、强化学习。建立长效学习机制,要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XX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等重要讲话精神,和《党内政治规矩》等一系列政治规矩,并及时摘抄学习笔记,笔记不得少于2万字;规定每周一为集中学习时间,周五为自主学习时间,在自主学习时间进行自我剖析,个人就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分析,并逐一指出改正,规定改正时限,由大家共同监督改正,通过开展自我批评,自我改正,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3、树立榜样。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按照年终制定的考核制度,每年积极培育推介一位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优秀职工,树立全局学习榜样,引导干部职工从身边人的言行中学习,并结合自身作风问题撰写学习心得,引导干部职工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4、个别引导。进行自查自纠,互查互纠,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时纠正到位。发现长期存在不良作风问题的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个人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从思想上给予正确的引导,并在会上作出书面承诺,由大家共同监督改正。

4.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及消防安全事故,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超标”等电动车违法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县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专项整治,加大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车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的违法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落实电动车经营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使生产、销售的电动车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整治重点

(一)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查处“三无”、改装、拼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二)查处无证(CCC)生产电动车,销售无证(CCC)电动车违法行为。

(三)查处无照经营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改装电池违法行为。

(四)及时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查处在生产、销售电动车经营行为中侵害、危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1月10日前)。

各所组织人员摸清本辖区从事电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做好排查记录,建立档案资料。同时,做好新标准及有关规定的宣贯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

各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电动车,生产、销售超标、“三无”、无CCC证书电动车等违法经营行为。

1.严把主体资格,严查无证无照生产销售行为。对排查出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从事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的企业、市场、商场、经营户从严给予查处,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信息股牵头)

2.强化CCC认证监管。加强对电动车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CCC)出厂电动车,经营无证(CCC)电动车行为;加强对认证机构现场审查审核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买证卖证行为。对于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和消费者投诉问题集中的品牌、型号,蓄电池(改装)、充电器等重要配件加大抽检力度,对抽检不合格的销售企业依法立案查处。(质监股牵头)

3.严查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及蓄电池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标识、标志、标牌、合格证明等,督促从事电动车生产、销售经营的市场、经营者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并向消费者提供有效发票等。对非法改装、拼装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超标、“三无”、无 CCC证书、提供不出合法来源证明等的,要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稽查股牵头)

4.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按照新《消法》规定,及时、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的修理、更换、退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查处。要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购买、使用电动车,促进安全放心消费。(消保股牵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

深入分析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矛盾和原因,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电动车专项整治是市场监管的职责所在,各相关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今年重点工作来抓。以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查处力度。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特别对本辖区不符合国家标准、无证生产、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销售电动车行为的,要及时切实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绝不手软;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相关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在检查、执法中发现的问题报送至质监股,11月10日前报送企业主体摸底情况,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总结。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

5.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净化教育行风,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XX市教育局关于有偿补课“三不准”的通知(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十九大关于“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的指导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广大教职工知敬畏,有戒惧,守底线,弘正气,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培养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为写好XX教育奋进之笔、推进教育立市发展战略、推动XX教育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中小学校:

❶ 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❷ 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❸ 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在职教师:

❶ 严禁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❷ 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❸ 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召开领导班子专项会议和全体教职工会议迅速动员部署。汇编工作制度和典型案例,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XX市教育局关于有偿补课“三不准”的通知(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了解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提高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设立举报热线、邮箱,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教师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按隶属关系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举报者200元至500元的奖励。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❶自查自纠。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为禁止有偿补课提供制度保障。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边查边改。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❷ 全面检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要成立检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开展有偿补课检查工作,指导相应学校有偿补课整治工作。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中小学校,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❸ 全面巡查。市教育局组成整治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巡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各区(市、县)、直属学校的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❹ 责任追究。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情况,作为教师师德考核、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各区(市、县)教育局: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区(市、县)教育局,当年教育“双线”目标管理评定为末位等次,同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中小学校:中小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管理不力,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单位年终目标考核降低一个等次。

中小学校长:对查实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长,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调整校长职务、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处罚。

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清理出教师队伍等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工作机构。各区(市、县)教育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是整治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校长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整治工作负具体责任,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全体在职教师对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自觉抵制和拒绝有偿补课行为。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营造氛围,强化宣传。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6.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篇六

强化监管

深化专项整治

努力开创全县安全发展的新局面

-----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小平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8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的工作。此次会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四套班子领导出席,刘书记还将做重要讲话,希望大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二〇〇八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2008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县上下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的,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夯实安全基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2008年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36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8起,火灾8起),死亡20人,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0人。全年生产安全死亡人数比2007年下降了28.6%,比2008年市下达控制指标减少了33.3%,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确立,党政齐抓安全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安全生产纳入了全县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统筹把握。

1、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召开了两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安全生产研讨会,县政府召开了4次安全生产会议,12

次安全生产例会及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县政府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县四套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在县级领导中心组学习活动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身先士卒,深入生产第一线,深入矿井督促检查。各乡(镇)党政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各企业负责人都能亲自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政府制定了《二〇〇八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奖励办法》,将安全工作纳入全年责任制考核,并实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县、乡、村、企业、班组岗位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人人有指标,个个有责任,形成了上下结合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和奖惩体系。

3、加强了各级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装备建设。为了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各部门狠抓了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装备建设,成立了县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县煤矿“三委派”人员管理中心,并核定了人员编制,在全县23个乡(镇)成立了安监站,产煤乡(镇)核定了人员编制17名,在四个乡(镇)配备了专职安监员,其他乡(镇)配备了兼职安监员,所有行政村全部配备了安全员。为县安监、煤炭部门增配了4台安全检查车辆,为三个乡(镇)安监站配备了3台安全检查车辆。县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煤炭服务中心等单位内设了安监股,配备了专职人员,并配备了安全检查车辆等装备。

(三)淘汰了产能落后企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经营秩序。

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政策性关闭取缔了粘土砖厂23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户、采石采砂矿山企业2户,政策性关闭的5对矿井,采取了切断电源、拆除生产设施设备等措施,纳入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的范围。

坚持“以点找人,以案查人”的原则,出重拳,施重典,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炸毁9个陶土矿“黑口则”;关闭取缔河道非法采砂4户;关闭取缔非法加油站40户,对29户证照过期和证照不全的加油站采取了断电、查封设备的措施;取缔非法印刷厂1户;打击了9个非法消防建设项目;查扣无牌无照车辆364辆,查扣无照运营车辆62辆;端掉25个非法制贩涉爆窝点。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中,刑事拘留15人,取保5人,行政拘留92人,警告12人。

(四)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总体安排,县政府出台了《在全县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29号文件),对全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分时段、分重点、分任务的安排部署,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在不同时段,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临发(2008)

号、临政发(2008)73号、临政发(2008)87号文件,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大检查、百日安全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将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人头上,不留死角,不留空档,在各行业和各领域开展了扎实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建立健全了逐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工作制度,全县各行业和领域排查出各类企业安全隐患2794条,其中重大安全隐患121条,投入资金6660多万元,治理了全部一般安全隐患,治理了重大安全隐患92条,治理率达76%,纳入治理计划29条,落实资金1100万元,并制定了防范措施。同时结合道路交通治超“百日安全大会战”,每天出动巡查人员15人,处理机动车一般违法行为20273起,超速20156起,扣车1972辆,扣分22306分。

二OO八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深入,安全意识不牢固。一些职能部门、乡(镇)、农村、企业干部的思想认识尚未真正提到安全发展的高度。近几年来,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大到法律、法规、小到会议、文件,面面俱到,但到具体落实环节上大打折扣,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停留在表面上,停留在会议上,停留在转发文件推卸责任上,停留在应付检查上。

二是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和诸多历史性、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脆弱,监管部门监管乏力。

1、人员聚集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学校、医院)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隐患,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容忽视国。因为其一历史原因,安全设施先天不足,安全基础非常脆弱,整改难度大;其二经营企业分布广、业主多,三合一、多合一的小作坊、小商铺、小修理、小饭店星罗其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其三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消防专业人员少,力量薄弱;其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严重滞后。

2、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秩序混乱,不规范,安全隐患多。由于诸多原因及历史惯性,建设单位以及项目资金控制单位开工建设工程,不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执行,在未取得行业管理部门的施工许可和未进行安全备案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致使建设工程施工秩序混乱,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行业安全监管单位自动放弃了监管,致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核得不到落实,留下不可弥补的安全隐患。

3、非煤、危化高危行业企业规模小、基础差、人员少、素质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业主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4、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不健全。承担安全监管职能的大部分单位未设立安全监管内设机构,职责不明确,未配备专职人员和安全检查装备。全县安全监管队伍少、人员素质差、专业化水平低。全县安监机构设置、人员及装备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相适应,急需进一步加强。

三、从业人员的素质低,安全教育培训少,是制约安全生产的又一重要因素。

为此,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坚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更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潜在的反复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二OO九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全国“安全生产年”,全省“安全专项整治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一、2009年工作任务

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行业各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培训,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制度、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依靠“五个保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全县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作出新的贡献。

二、2009年工作目标

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概括起来就是“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两个下降和两个杜绝”,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下降,总死亡人数控制在28人以下,杜绝发生较大和重特大事故。

三、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重点工作。2009年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1、要全面部署。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范围是覆盖全县各行业各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专门队伍,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无一遗漏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全部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通过整治,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始终保持在监管状态之下。

2、要突出重点。各乡(镇)、各重点部门,要狠抓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道路交通、涉爆领域、人员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将安全专项整治与加快淘汰落后,加强基础工作,改善基本条件结合起来,提高安全水平。

煤炭行业:要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依法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要遵循资源开发合理、要素配置优化、组织管理集中、连片兼并重组的原则,以资源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通过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有序快速推进兼并重组工作。继续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十六字工作体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要推广井下水探测的新技术、新装备,加强水害防治力度;要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采技术条件、灾害程度、从业人员素质、机械化水平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分类标准,完善煤矿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分类监管;要继续推进矿井装备升级改造,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和完善煤矿逐班逐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对煤矿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申报、管理、评估工作,根据重大危险源编制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的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要继续推行矿井机械通风,采石场中深孔爆破等安全适用技术;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整章建制,规范管理;落实防水、防火、防坍塌事故措施;加大打击非法采矿、采石、采砂的工作力度,确保资源有序开发;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淘汰生产力水平低、安全无保障的小矿山,健全和完善逐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行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申报、监控工作,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加强对合法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控;要严格危化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核,严格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安全备案的审批,严把市场准入关。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工程领域涉及面广、社会关系复杂、历史原因深、施工秩序混乱、安全隐患多。县政府出台了《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建设工程实行施工许可和安全备案的实施办法》,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各村委涉及到的建设工程都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施工必须到行业管理部门实行施工许可和安全备案审批的规定,建设、交通、水利、安监、煤炭、消防、电力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各行业各领域建设工程非法施工建设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全县每一处建设工程,始终保持在严监严管状态之下,确保每一处建设工程做到依法建设、安全建设。

道路交通:要抓住汽车下乡报废车辆给予财政补贴的机遇,交警大队要成立专门队伍,加大上路巡查、查扣无牌车辆的工作力度;要建立台帐,该报废的坚决报废,坚决取缔无牌车辆上路行驶;严厉打击无照驾驶行为,查处超速、超载违法行为;加大对道路设施及乱停乱放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客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的管理,要加强对司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涉爆领域:去年政策性关闭了三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可能有所抬头,今年全县建设工程项目多,建筑材料需求量大,非法采石、采砂,非法使用火工品的势头有所抬头,公安部门一定要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

人员聚集场所消防领域:依据新修订的《消防法》,公安部门要尽快明确理顺基层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安全监管的职责,彻底扭转消防监管力量薄弱的局面。要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商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检查力度,特别要加大“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全县大到宾馆、商场,小到商铺、小旅馆都能符合消防安全条件。

3、要狠抓落实,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专门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狠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阶段、分步骤,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执法,用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的标准,将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分三类进行整治,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产停业整顿,按照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和事后问责相结合的要求,对不认真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乡(镇)、部门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省、市、县联动检查发现应取缔而未取缔、应停产停业整顿而未依法采取措施以及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整治不认真的,要进行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体制和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在机构改革中,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理顺关系,强化内设安全监管机构,建章立制,形成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高效运作的监管工作机制。要按照王君省长“完善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健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装备建设,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内设安监机构和人员,保障安监工作经费和装备,各乡(镇)、村委要落实村安全员的待遇,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足管理人员。

完善和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县政府出台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真正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规则,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联动,真正让各项制度运行起来,并确实发挥作用。要加强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和工作联动制度,形成执法合力。要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通过制度约束、引导,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纪律,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通过制度管人、管事,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三)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推动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体系建设。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政府已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事故控制指标逐项分解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今天的会议上将要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重奖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监管单位和模范个人,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单位要结合区域和部门实际,将目标任务和指标细化、量化,逐级分解到各村委、各企业单位,并签订责任状。要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所有生产、管理岗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头,并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企业安全投入、管理和培训三项基础工作。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要认真执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的各项规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全员培训,着力解决安全管理松懈、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三要规范煤矿、非煤矿山、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招工和劳动用工管理,实行从业人员强制培训制度。

要依托县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和煤炭安全培训中心,加强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强制安全培训,高危企业的从业人员全年培训不少于2次,其他企业的从业人员,全年培训不少于1次。未经培训的人员的不得招用工,不得上岗,要加强对高危行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培养和监管。

(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能力。

一是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已设立,并核定了编制,今年要配强配足专业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统一指挥的应急救援系统;二是积极整合现在应急救援资源,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投入,提高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预测、预警、预报工作。搞好各行业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一是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文艺演出、培训等多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三是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加强领导,转变作风,提高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1、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主要领导要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地和本行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始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高度重视并亲自安排部署安全工作。

2、加强安监队伍的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工作抓细抓实。

3、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隐患不彻底的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视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事前问责。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煤焦(非煤矿山)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六个方面”、省委张宝顺书记提出的“八个有”的标准和市委倡导的“实践之风,实干之风,实效之风”,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不准”和“八条禁令”,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和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发生。

7.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篇七

为全面落实中共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结合我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纳入制度考核,纳入局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支部记杨昌波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组织委员分管党务和组织宣传,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委员xxx为具体经办人,负责收集资料,上传下达,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纳入班子成员个人述职重要内容,定期向党组汇报。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责任领导:xxxx;责任股室:xxx)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4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六次。(责任领导:杨昌波;责任股室:各股室)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党支部组织批准,报畜牧局党组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班子成员要定期向党支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所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xxx党组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xxx)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8)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9)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0)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1)对管辖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了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xx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明确环卫处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认识意识形态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全局高度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谋划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为嘉荫统战工作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绩效管理考评,纳入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安排处理;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支委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干部,从开展“三会一课”和抓好组织活动等方面入手,把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作为党组中心和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自觉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7周年“七一系列党日活动”,踊跃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文体活动等。通过丰富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指导和推进党员理想信念建设。

3、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学习贯彻落实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形成遵纪守规的良好习惯。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机关文明建设”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提升文化软实力,抵制西方文化冲击,保持文化独立性。切实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弘扬良好道德风尚、彰显时代风采、培育人文风范,营造人人尊崇先进、学习先进、关爱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2、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道德讲堂、文明志愿服务、精准扶贫、关爱一线环卫工、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弘扬主旋律,提升正能量。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突出宣传引导,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成立环卫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环卫处主任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部署、组织实施、检查考核。

8.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整治方案 篇八

元坝区黄龙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意见征求稿)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信访工作的领导,促进信访稳定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乡信访工作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行信访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

乡党委书记、乡长为全乡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村级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联系村的科级干部、村党支部书记;乡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负总责。乡维稳办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督导协调工作。

二、实行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建设规范制

重点抓好“一员、一平台、一中心”建设。“一员”即各村支部书记为信访信息员,负责本村信访问题的排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协调化解有关矛盾问题,实现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向基层延伸。“一平台”,即把乡维稳办作为及时掌握基层稳定情况、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的社会平台,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中心”,即乡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乡维稳办),及时把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上访隐患分解到乡有关单位部门、管区、村。

三、实行领导公开接访和定期下访长效制

乡所有党政成员按照值班顺序,在指定接访地点实行公开接访,所分管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接访,群众信访涉及到谁的部门由谁出面答复释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实行接待办理制。

建立和完善领导下访制度。乡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管工作,带着问题有重点深入基层,开展下访活动,帮助基层群众切实解决信访稳定的实际问题,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协调化解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

乡各部门、村对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力争做到“四无”,即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赴省到市重复上访,无信访老户,无丢丑滋事事件发生。对各部门、村内出现1起到市级以上集体访的,予以通报批评,出现2起的,予以黄牌警告,出现3起的,一票否决;对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漏报、瞒报的,按信访考核细则规定予以扣分;对因漏报、迟报、瞒报发生越级集体访的,一次给予通报并扣分,两次给予黄牌警告,三次予以一票否决;对因漏报、迟报、瞒报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一票否决。一般信访案件的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中央和省、市、区交办的重点案件、上访老户、写信大户结案率低于90%,结案率低于90%的,予以一票否决。

五、实行信访隐患排查台帐制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范围是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按照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经常性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乡、村”二级信访隐患网络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随时排查隐患,上报信访隐患信息;要增强信访敏锐性和超前防范意识,提前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并上报信访苗头,以便各级信访部门提前了解相关情况,做好解释稳控工作;乡维稳办要根据各部门、村排查出的信访隐患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将情况报至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各级“两会”、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做到随时发现隐患随时上报,绝不能迟报、漏报、瞒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要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建档并建立台帐,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解决时限。

六、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

对重点难点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越级上访的案件、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案件,实行乡级领导包案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该部门、单位、村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包案实行“四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乡级领导在接到包案通知后,要亲自听取有关责任单位的汇报,组织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案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如因情况复杂疑难,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案件办结后,责任单位要及时写出结案报告报包案领导,并书面告知信访人,确保“案结事了”。

七、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每月定期排查信访隐患,将排查出的问题和信访案件处结情况实施一月一通报。

八、实行信访问题分级归口负责制

根据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属于乡、乡级部门的案件由乡、乡级部门负责解决;属于村、企事业单位的案件由村、企事业单位负责解决,确保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严格落实部门、村的责任,出现上访问题,包案领导、责任部门、村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上访地点并做好解释稳控工作,出现到区级以上信访部门上访的,一律由责任单位出钱、出车,相关责任人员带队接访。

九、实行劝返上访人员责任制

对于正常上访,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予以接待和处理。凡发生到区到市5人及以上集体访,所在村的负责人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对人数较多、重大疑难上访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乡主要领导亲自出面接待上访群众。

十、实行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稳控责任制

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对重点上访人员的稳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各部门、村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稳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信访问题隐患排查力度,落实稳控责任,强化稳控措施,24小时对其进行监控,全力将重点人员稳控在本辖区内,确保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不发生任何问题。对稳控期间出现非正常上访或重复访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十一、实行信访责任倒查制

对出现的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特别是丢丑滋事事件,实行逐级责任倒查。按照《信访条例》,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凡是被黄牌警告的部门、村由乡主要领导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凡是被一票否决的部门、村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凡是发生滋事丢丑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乡纪委、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加大对违法上访人员的打击力度

要教育上访人必须依法上访,自觉维护信访秩序。上访人在上访过程中,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的,围堵、冲击国家机关的,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的;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都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正常上访、无理缠访闹访和衅滋事的上访人员,公安部门要收集、相关证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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