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外贸单证工作

2024-10-27

认知外贸单证工作(精选7篇)

1.认知外贸单证工作 篇一

九、确认提单。注意:

① 出运港

② 目的港

③ 客人名称地址,通知人,发货人,逐字核对

④ 件数,毛重(不要显示成了净重),体积,逐字核对!

⑤ 显示运费

⑥ 出运日期

⑦ 显示装船指示上要求的内容

8.如果可以押汇,要投信用证保险。

① 打印一张议付的发票,发票右上角写上HS编码和出运日期。

② 一定要确认提单签发的日期,与申请信保时发票上写的日期一致。

9.工厂分析单

① 做美金时,用工厂寄来的分析单给客人,一定要让工厂显示上CAS号码

② 做人民币时,让工厂传真分析单,我公司重新制作,盖上自己公司的章。

③ 同样要注意CAS号码,批号和唛头上的是否一致。生产日期保质期,品名。

10.货物报关放行,装船开航后。让货代寄提单。需要付款买单的,先让他们开发票,传真过来,付款,寄单。

1.给货代付运费时要在友邦登记,财务管理-运费登记-新建-发票号金额币种

2.申请付款通知书要交给晓燕签字

3.给财务付款(申请付款通知书银行资料)

11.给工厂传真开票资料,让工厂开增值税发票,有疑问的要根据货代那里报关预录单的品名开。数量,金额也要对应一致。

12.工厂寄单。

① 做美金时,让工厂寄商业发票,箱单,分析单(2份显示有CAS号码)

② 做人民币时,让工厂寄增值税发票,合同正本,正本分析单

13.制作CO.注意打印出来CO的发票后,记得要盖章,和付款申请单一起交给财务。

14.投保。保单上被保险人写出口商,保单上显示的出运日期要与提单上显示的一致。

13.收到工厂寄来的资料后,将增值税发票复印留底。正本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预录单、提单复印件、给晓燕。

14.收到货代提单,复印留底。

15.制作汇票。询问财务交单交单哪个银行。汇票上注意发票号码,金额。日期为提单日

16.备齐所有资料后准备交单。商业发票,箱单,分析单,产地证。仔细核对:

盖章是否正确

内容是否一致

17.货代退回核销单,先不要寄给工厂

①做美金时,财务到银行核销,核销好银行盖章后,寄回工厂

②如果用离岸公司的帐户划美金给工厂,就可以直接寄回工厂,不用去核销

③做人民币时,外贸公司自己去核销外汇,办理退税。

④用离岸公司与工厂做美金时,工厂的核销单退下来后可以直接寄还给工厂,不需要财务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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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知外贸单证工作 篇二

一、外贸单证员的工作特点

(一) 量大面广

在我国的外贸企业中, 外贸单证部门的人员配备十分有限, 一名单证员往往要负责跟进多名外贸业务员的业务单证, 在每天有限的时间内同时处理多笔进度各不相同的业务单据, 工作量非常大。在处理每票单据的过程中, 单证员需要完成与业务员、跟单员、财务以及客户、货代、报关行、银行、办证机构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由此可见涉及面之广。

(二) 时间性强

单证员在每个业务操作环节都有时间上的严格要求。以出口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为例, 单证员需要及时催证、审证, 若发现信用证与合同不符, 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退回开证行要求改证;因信用证对最迟交货期有具体要求, 一定要提前租船订舱, 把握好截关、开船时间, 确保按时送货并及时制作报关资料安排报关, 同时还需考虑到进行必要商检的时间;货物装船后, 应尽快核对好提单, 并发装船通知给进口商;若信用证有要求办理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都可以在装船日之前网上办理, 若普惠制原产地证在提单签发日期的7天后办理, 则需办理后发证, 手续相对麻烦;保险单的签发日期既不能早于报关单日期, 又不能晚于提单签发日期;所有单据正本齐全、反复审查无误后要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尽早向银行提交单证, 如果银行审单出现不符点, 还能有沟通修改的补救机会。只有把握好时间这条主线, 才能分清轻重缓急, 高效地完成单证工作。

(三) 工作要求高

高水平的外贸单证不仅能保证货物按时按质按量运出, 又能确保及时收汇, 所以对制单人员的要求很高。外贸单证员不仅需要扎实的国际贸易理论知识和专业外语知识、娴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更需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能够不断地提高、完善制单技巧, 具备独立处理变化多端单证的能力。

二、外贸单证员的作用和岗位及人员现状

(一) 外贸单证员的作用

外贸最大的特点就是单证交易。制作一套合格的单证, 是外贸实务中很关键的工作。在国际贸易实施过程中, 合同、定单、报关、报检、运输、仓储、银行、保险等各个环节, 无一不是通过各种单据凭证来完成。单证如此重要, 以至于外贸行业中专门派生出一个职位叫“单证员”。以往一些中小外贸企业为了节省成本, 把单证工作交给业务员或者财务部制作, 经常会因制单人员缺乏专业单证知识造成单据不符, 直接影响外贸企业及时安全收汇。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意识到单证环节设岗定人的重要性。单证员的出现是外贸行业中分工趋向细化的具体表现, 它划清了外贸企业各岗位的权责界限, 使复杂的外贸流程变得简单化、标准化。

(二) 外贸单证员的岗位及人员现状

由于受美国经济衰退和持续蔓延的次贷危机, 以及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率下调等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 2008年中国对外贸易出现了下滑趋势, 部分外贸企业出现工厂减员、减产等现象。但在这次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中, 中国经济的表现好于一般国家, 2009年贸易额下降了17%, 好于业内专家预测的2009年世界贸易额下降幅度超过30%的水平。中国在2009年成为全球第一大出口国, 占全球出口份额的比重超过9%。因此外贸人才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大, 其中以单证员尤其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 广东省国际商务单证人员需求量达20余万人, 浙江省的国际商务单证人才缺口达15万人, 上海市2010年国际商务单证员人才缺口将超过15万人, 江苏省单证员需求达17万。可见单证员岗位的人才短缺问题相当突出。

单证员操作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外贸业务结汇的时效和成败, 从业要求较高。而现有的从业人员中, 通过在实际单证操作过程中自己摸索的人居多, 许多是在企业传统的“师徒传帮带”方式下进入角色的, 缺乏对单证知识的系统学习, 企业又很少提供培训机会, 所以出现部分企业单据制作水平低下, 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近年来, 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认证证书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用人单位的认可和求职者的青睐, 但经过专业培训、持有该专业证书的现有从业人员却不到10%。外贸单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高。

三、外贸单证员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随着我国拥有出口自主权的企业大幅增长, 外贸单证员的需求量增大。但一些企业在招不到专业单证员的情况下, 录用一些非专业人员仓促上岗, 增加了企业的风险系数。外贸单证岗位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专业知识—知道要怎么做

单证员必须掌握系统的外贸知识、单证知识、外语知识, 善于学习更新知识。在扎实的外贸专业知识基础上, 还应清楚企业的运作流程, 了解产品知识、生产工艺流程, 以及掌握货代市场行情和一些贸易国别或地区的政策、单证习惯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丰富, 涉及面广泛是成为一名优秀单证员的前提。

(二) 专业技能—知道该怎么做

单证员要求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单证质量的高低是衡量单证员业务能力的直接体现。在实际的外贸单证操作中, 单证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技巧, 综合掌握英语、电脑及沟通工具的运用技巧, 不断钻研业务、提高单证缮制技巧, 降低单证出错率。

(三) 工作态度—知道该怎么做好

单证工作特别需要耐心细致, 责任心强。许多单证员都有过因单证制作错误“花钱买教训”的经历, 制单过程中最忌粗心大意, 急于求成。在面对错误或困难的时候, 需要调整心态, 直视并勇于承担错误, 积极的解决问题。如果没有严谨的工作态度, 就会重复犯错。要善于时间管理、勤于记录备案、重视协调沟通, 能够在工作中不断思考、总结, 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这些都是高素质外贸单证员的必备条件。

四、外贸单证员素质的培养

(一) 了解商品知识

作为单证员, 不可能像跟单员、采购员那样全面了解产品、配件及生产工艺。但是如果单证员忽视了对产品知识的了解, 不熟悉企业进出口商品的种类、规格、材质、包装等方面的知识, 就无法做到严格区分商品的不同项目, 导致HS编码找得不够准确, 直接影响通关速度。因此, 外贸单证员除了有国际贸易专业知识外, 还应该具备相应的商品知识。在日常工作中, 可以到工厂生产线了解生产过程, 通过样品剖析等方式, 向相关人员学习、充分了解产品相关知识。

(二) 加强协调能力

由于单证员的工作涉及面很广, 能否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对于单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直接影响。对内来说, 单证员必须与业务员、工厂跟单员、财务、客户关系融洽, 从容应对、及时化解和消除工作中的各种矛盾。有经验的单证员会发现, 九月下旬到十一长假后部分航线租船订舱十分紧俏, 常会出现订不到舱位的情况。单证员一方面要掌握多家船公司的航线船期、运费信息, 做到提早订舱、确保舱位;另一方面要尽早提醒业务员和客户在不影响买卖双方交货时间的基础上尽量避开高峰期, 事先做好提早或推后装船的准备, 以备万一。善于沟通协调, 才能与业务员、客户、工厂等相关人员达成共识。对外来说, 单证员需要与货代、商检办证机构、保险公司、银行等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经常与货代及船公司人员沟通, 可以掌握最新的船期、运费信息, 在比较中可找出价格优势大的合作伙伴。按信用证要求制单时, 有机会与银行审单人员打交道, 可以在业务往来中多进行交流, 银行审单人员是单证员最好的老师。

(三) 增强服务意识

单证员几乎每天都要忙着和货代、船公司联系业务, 平时要善于积累一定的业务资源。当业务员、客户需要运费信息时, 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出运费、船期, 最好能多提供几个供客户选择, 让客户满意。货物装船后, 要及时发装船通知给客户, 但是通常此时给出的是预计到港时间, 需要跟踪、不断的更新, 将货物的最新运输信息反映给客户, 在货物到港前几天再提醒客户一次。通过从每一个微小的细节为客户提供最完善的服务。

(四) 培养团队精神

外贸企业都希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打硬仗的外贸专业队伍。单证工作不是拘谨封闭的, 除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 应该与相关职能部门多交流, 对它们的组织结构、职能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这样做起工作来就会多从全局来考虑, 认识到单证工作对其他部门和整个公司的重要性。一旦单证环节出现问题, 就会产生连锁反应, 影响全局。在工作中, 要培养自己逐步做到统观全局, 学会与人合作, 善于调动别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充分依靠集体的力量确保每个业务流程环节准确无误、高效运作。

总之, 即使是拥有多年制单经验的老单证员, 也不能保证所有单证制作无误。一方面, 单证人员需要养成自我纠错的习惯, 对自己做的每个单据严格把关。另一方面, 单证部同事可以互相审核对方的单证, 通过交叉复审, 降低企业风险。企业也要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 稳步提高单证员的制单结汇水平。

摘要:外贸单证员的工作贯穿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单证员以外贸单证处理为核心, 是外贸企业必备的基础性人才。其工作具有量大面广、时间性强、工作要求高的特点, 应具备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等基本条件。单证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外贸企业整体的工作质量, 因此应了解商品知识、加强协调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培养团队精神, 以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关键词:外贸单证员,特点,要求

参考文献

[1]张喜明.国际贸易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N].公共商务信息导报, 2006

3.浅谈《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 篇三

【关键词】 国际贸易 外贸单证实务 课程教学

外贸是不同国家地区之间进行商品、劳务和技术交换的活动形式,通常需要涉及很多单据和文件,当前高职学校教育教学中,《外贸单证实务》属于国际商务专业的一门重要课程,与国际外贸的实际工作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由于其涉及信用证审核、英语制单等多项内容,导致相关学习存在一定难度,探究《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的有效方法,有助于提高升高职学生的外贸实务职业技能。

1.关于《外贸单证实务》的课程特点

国际贸易活动中,进出口双方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都要进行相关单据交接,外贸单证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来处理货物运输、支付、保险、商检、报关以及结汇等活动所应用的相关单据、文件或证书。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课程,《外贸单证实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涉外性等特点。

整体上说,《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是立足于国际贸易理论及其实务、商务英语等课程基础上所开设的专业课,以培养学生外贸业务环节中能够熟练办理、制作相应单据的技能为教学目标,主要立足于专业角度上介绍外贸业务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相关单据等各种贸易单证,详细阐述了相关外贸单据凭证的内容、作用、缮制以及认证等具体操作,具有极强的专业性。

贸易制单工作是进出口贸易的核心业务环节,贯穿于每笔交易业务过程,《外贸单证实务》以国际贸易法律和惯例为指导,以国际贸易商品交换活动相关单证的流转与运作为研究对象,涉及国际金融、货运和保险等学科基本知识,重点介绍外贸业务中各种单证的缮制、审核与修改,通过相关教学活动,引导学生能够熟悉国际商贸单证制作相关专业知识,具备诚实守信、善于沟通合作的职业道德品质,注重学生国际商务单证制单技能等实际操作实践能力培养。

2.《外贸单证实务》教学方法分析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需要立足于贸易人才的综合技能需求,采用多样灵活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环节的具体落实。

2.1 项目教学法:以国内外进出口市场单证业务最新需求为导向,立足于教师调研基础上,具体设置相关出口贸易导学项目并进行理论知识储备,引导学生围绕各种贸易业务单证的制作使用进行操作训练,展开自主学习研究,教师配合学生训练加以实时指导和评价,促进学生对《外贸单证实务》课程的学习与理解。

2.2任务驱动法:针对高职学生自学能力以及外贸单证实务的专业内容知识特点,将进出口贸易业务单证技能学习以具体明确任务的形式,组织学生模拟真实业务背景进行探究落实,引导学生自主完成目标任务的知识理解和技能练习,进一步熟悉国际进出口贸易业务流程并掌握相应外贸凭证制作与使用。

2.3 案例教学法:为增加学生对于外贸单证缮制以及审核认证等技能的学习积极性,巩固知识掌握程度,结合高职学生心理特点,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选择优化具有代表性的相关进出口贸易单证的真实案例,引导学生在分析和探究过程中,感受和体验外贸单证制作与使用的乐趣,使理论教学和实践紧密结合。

2.4 实践教学法:实践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现代教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课堂上以具体贸易项目为载体,组织学生将外贸单证理论知识与现实应用相互结合,亲身实践和操作相应业务单证的制作与使用技能,培养并促进学生主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运用体验式实践教学,增强学生外贸单据运作能力。

2.5 互动教学法。《外贸单证实务》教学中,将学生合理分组,针对相关学习目标或任务进行探究讨论,让学生在合作互动交流过程中去发现问题,共同分析问题,并在相互沟通与交流合作中解决问题,教师在教学中医参与者的身份指导和帮助学生进行研究,通过互动明晰知识要点与难点。

3.加強《外贸单证实务》的教学措施

随着全球化贸易竞争的加剧,加强高职学校《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需要落实如下策略:

3.1转变教学理念,加强职业能力培养

当前形势下,高职学校应当以职业教育改革为前提,积极转变国际贸易专业的教育教学理念,以市场导向为基础,立足于当前国际贸易人才市场的实际需求,认真分析和贯彻国家贸易专业教学指导方针,强化职业教育教学服务理念,以培养和增强学生关于适应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工作职能需求为主要教学目标,提升学生职业能力,适应和促进时代发展。

3.2优化教学资源,构建校外实训基地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既要强调理论基础的学习,又要注重技能实践的训练。高职学校应该基于学校实际条件,积极拓展有利资源和途径,进一步优化专业教学师资力量,加强外贸单证教学资源建设,联合校外有关单位,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有效实践平台,促进学生能够熟练掌握外贸单证业务流程,并通过实际训练和体验积累实际操作经验。

3.3创新教学模式,加强商务英语教学

商务英语是当前国际贸易交流活动中的重要语言要素,外贸单证实务的涉外性较强,《外贸单证实务》教学中应合理设置商务英语内容,加强学生商务英语交际应用能力培养,提高学生涉外交流技能和职业素质;大力倡导教学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和创新教学方法及模式,依据教学实际,充分落实理论—案例—实践等模式教学,提高学生贸易单证实务综合素质。

3.4加强知识拓展,实现合理教学评估

相对来说,外贸单证实务知识的综合性较强,不仅包括国际贸易及其相关单证知识,而且与法律,物流、保险、金融以及市场等其他学科知识内容联系密切,《外贸单证实务》教学,需要注意把握贸易单证课程内容与其他相关学科知识的横向联系,注意知识内容间的相互参照与相互融通,同时在教学过程中加强教学效果的合理评估,提高高职学生的专业学习效果。

结束语

总之,随着当前贸易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作为一门核心课程,《外贸单证实务》知识综合性与技能实践性较强,各职业技术学校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探索和创新相关教学方法与策略,提高贸易人才职业技能素质。

参考文献:

[1]张英杰《国际贸易单证实务课实践教学研究》边疆经济与文化 2005.

[2]朱蕾 《外贸单证实务教学改革探索》 科教文汇 2009 .

4.外贸单证的工作要点是什么 篇四

外贸单证的工作要点是什么

工作主线:合同、信用证、单据

这是一条贯穿整个国际贸易程序始终的主线。交易的双方在从事贸易活动时首先应订立合同以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如果是信用证付款方式)由买方向本国开证行提出开证申请,并由后者向出口受益人开出信用证,然后买卖双方就以信用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来具体履行各自的义务,实践中履行义务多通过单据的形式实现。这条主线可简记为“3Cs”:S/C(合同)———L/C(信用证)———DC(单据)。

工作过程:制作、审核、提交

任何一个环节的单证工作都可以缩略为上述三方面,该工作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合同、信用证、有关惯例、规定和买卖货物的原始资料。第一、制作单据。单据不同的出单人各异:发票、箱单、汇票等由卖方做;运输部门通常会配合出具提单、运单、船证等;货物的保险手续则一定由保险公司办理,这就要求相关各方应密切协作,按要求顺序出单。第二、对制作完成的单据应严格审核,审核的一般过程是:制单人及其所在公司内部先自行核实,确认所做单据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再向本国银行/相关部门提交,银行有关部门将结合信用证等对单据进行逐字、逐句的审核,如单、证内容表面一致,银行将通过一定方式把全部单据寄国外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付款行),付款行审核后如无异议即履行付款义务,买方从付款行赎单前也要对单据进行审核,所以审核单据从出口方、出口银行、进口银行和进口方之间一直在进行。第三、如果单据的制作和审核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的种类、份数提交合格单据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了。

基本单据:发票、箱单、提单

一笔业务不管内容繁简,当事人位于哪个国家,有关当事方通常都会要求出口方提交这三种单据。如交易条件不同,要求的单据种类也可能有所增减。比如CIF条件下出口方有义务提供保险单,如所出口的商品是法定检验商品,应有相应检验证;作为支付工具的汇票也不是每笔交易都需要的,有些业务根本不需要使用汇票;如果是易货或边境贸易,当事人一手钱,一手货,可能不需要单据或只有发票即可,所以单证从业人员对这三种单据必须认真对待、了如指掌。

单据类型:官方、商业、金融

单据的分类有多种,上述分类主要是从出单人和单据的作用角度进行划分的。官方单据主要指由官方机构核发的单据,诸如进出口报关单、检验检疫证、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原产地证和海关、领事发票等;商业单据主要是由进出口商、运输部门、保险公司等制作并提供的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保单、受益人证明、装运通知等在内的各种常见单据;金融单据用于取得货款,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此外,单据还有下列划分方法:从贸易环节角度单据被分为:货物单据、托运单据、报关单据、保险单据、结汇单据、核销单据、退税单据、(如发生争议)争议索赔单据等;从进出口角度讲有进口单据和出口单据。

主要当事方:卖方(受益人)、买方(申请人)、第三方(银行/海关/运输部门等)国际贸易中的每个环节都会涉及多个当事人,但都可以概括为三方:出口方(受益人)、进口方(申请人)和某个第三方,所有单据的制作、流转都是围绕这三个人进行。比如在办理保险手续时,根据交易条件的不同,可以由买方(FOB、CFR)或卖方(CIF)向第三方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事宜。

付款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

贸易实践中可以使用的付款方式有汇付、托收、信用证、延期和分期付款、国际保理和包买票据(弗费廷)等,不管使用哪种方式付款都必须提交相应的单据。付款方式不同,所要求的单据的种类、份数、交单方式都会有所区别。例如,在汇付中的电汇/信汇方式下,使用的主要单据是通过SWIFT等电讯手段发出的《付款委托通知书》;在托收中的D/A条件下,从理论上讲所有专家同一口径:不宜采用,但实践中基于买方市场的现实,许多公司在按此条件进行货款收付,且有些业务中的单据并非通过托收银行而是直接寄买方,当然这只能在出口方能够掌控风险的范围内进行;信用证的特点之一是单据买卖,其对单据的要求更是遵循“严格一致”的原则。

常涉术语:FOB、CFR、CIF

国际贸易中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在货物交接、风险和费用等责任的负担问题,通常都会在合同中采用某种贸易术语,FOB、CFR和CIF三种只适用海运的术语最为常见。术语不同,出口方向银行或进口方提交的单据是有区别的。根据IN鄄COTERMS 2000的解释,FOB条件下,应提交的单据包括商业发票、许可证和证明履行合同义务的通常单据/电子信息;CFR条件下,则明确提出应提交在目的港提货或可以转让的运输单据,实践中特别强调此术语下出具并发送装运通知这份单据的重要性;CIF条件下提交保险单则成了出口方的法定义务。适用范围:对内、对外、内外均可

与国际贸易活动有关的各种单据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有些只在国内流转(报关单、核销单、货物出运委托书、开证申请书等);对外使用的结汇单据的制作要求相对较高,且必须英文制作;还有一些单据既可用于国内,又可对外出具,像发票这种国际贸易核心单据,对外结汇必须提交,对内办理产地证、保险、报关、检验、核销、退税、记帐等手续时也是必备单据。

时间衔接:相同、早于、晚于

由于国际贸易中的单据众多,各种单据的出单顺序是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单据之间的时间必须满足有关合同/信用证/惯例的要求,且先后顺序应合理、符合逻辑性。就两种单据的出单时间先后比较看有相同、早于和晚于三种情形。例如,保险单必须在提单之前或最晚与提单同一天出具;产地证的出单时间应早于发票的时间;报关放行通常应在货物装运前24小时完成;装运通知一般应在装运当天对外发出等。

重要期限:LC到期日、装运期、交单期

在LC付款条件下,应正确理解到期日、装运期、交单期三者之间的关系。当事人必须按合同/信用证/惯例完成三个规定时间内要求完成的工作。例如,在LC只规定到期日而没有规定装运和交单期的情况下,受益人应按UCP500规定最晚在LC到期之前完成货物的装运,并在运输单据出具后21天内向银行交单,但不应晚于LC规定的有效期。份数表达:FULL SET OF,COPY/FOLD,IN DUPLICATE等国际贸易中的任何一种单据都有具体提交几份的规定,较多使用的短语有FULLSETOF(3/3,2/2SETOF)表示全套的的意思;使用COPY/FOLD,比如可以说“COMMERCIAL INVOICE IN 3 FOLDS”、“PACKING LIST IN 2 COPIES”等;还可以用介词短语表示:从一式两份到一式十份英语中均有固定短语,像IN DUPLICATE(两份)、IN TRIPLICATE(三份)、IN QUADRUPLICATE(四份)、IN OCTUPLICATE(八份)等,且至少应含有一份正本;如没有对某种单据的份数提出要求,一般可以只提交一份;如明确提出正、副本的份数,应按规定制作、提交。

单据形式:统一印制、自制、电子单据任何一种单据都体现为一定的形式。

从实际业务角度讲,官方单据多为统一印制,像一正三副的GSPFORMA(格式和内容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统一的)、一式三联的核销单(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海关规定的进出口报关单证等;出口公司、运输部门、保险公司和银行等出具的单据格式、内容多自定,但相差不大;电子单据则主要指EDI,目前我国电子单据发展最完善的是“金关”工程、网上许可证和配额申领等。清晰脉络:业务环节、办证步骤、单证流转单。

证从业人员必须清楚各种单据产生的脉络。一般而言,首先应明确某单据产生的业务环节,其次应清楚该单据的办证步骤,第三是单据出具后的流转过程。例如在办理托运事宜时,其业务发生在运输环节中,在办理相关单据时的步骤和流程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这样一个顺序:S/C(合同)———L/C(信用证)———B/N(托单)———S/O(装货单)———M/R(大副收据———杂货运输)或D/R(场站收据———集装箱运输)———B/L(提单)———D/O(提货单)。特别注意:客检证、使领馆认证、有特殊要求的单据实际工作中,大家可能有这样的体会:出口商有时很难处理某些国家银行开出的信用证中的一些单据要求。比较典型的情况有:第一、客户检验证的问题。这种要求多数是有情可原的:因买卖双方分处不同国家,买方为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在货物装运之时或之前,由自己派驻出口国的代表或机构对货物进行实地检验、核实并出相应证明,这样的合理要求应得到卖方的配合。所以对客检证应加以区别,能做到的一定予以满足,做不到的也应通过适当方式取得对方的谅解或要求对方修改;

5.高职外贸单证课程项目教学法探究 篇五

一、外贸单证课程特点

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是一门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具体过程的学科, 它不仅要受国际贸易政策理论、国际贸易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的指导, 还涉及到国际金融、国际货运和保险学科的基本知识的运用。它的研究对象是作为跨越国界商品交换活动媒介的单证的流转与运作, 其内容主要包括:票据、商业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检验证书、产地证书、报关报检单据以及结汇核销单据等整个贸易流程所涉及的主要单证。在高职院校其授课对象主要是国际商务专业、商务英语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和物流管理专业等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该课程的学习目标主要是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中各种单证的基本知识, 同时熟知国际惯例、国际商法、国际货物运输、国际保险及国际货款结算等与单证制作相关的知识, 具备缮制常用国际商务单证的工作能力, 为学生毕业后从事单证员、报关员、货代员等职业岗位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单证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附:现行外贸单证课程章节内容安排如下

笔者对所任教的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生进行调研, 发现同学们在学习本课程和教师在教授本课程时都存在着相应的问题。在学生方面: (1) 先期开设的国际贸易类课程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不扎实, 例如贸易术语之间的区别不熟悉、国际贸易法规惯例不清楚、国际贸易实务知识不扎实等等; (2) 英语基础知识薄弱, 外贸词汇积累太少, 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有待提高, 例如全英文合同条款看不明白、开立的英文信用证看不懂等等; (3) 总体来说学生学习主动性不高, 老师说一次就做一下, 不说就不做等等。在教学方面:目前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材版本较多, 缺乏统一的要求规定;教材中有些理论知识与外贸企业实际操作内容还有差别内容相对滞后;大部分课本缺乏单证实训的内容或实训内容不够充实等等。在教学方法上还是以传统的老师讲授学生听课为主, 学生缺乏学习操作的积极性。

目前的高职课程教学模式还是学科系统化教学, 其基础体系是学科体系的知识体系。其主要特征为: (1) 教学目的是掌握事实性的知识, 在具体的学科中传授理论知识。 (2) 以学科结构为基础, 按照课时节次进行, 学习由教师安排。 (3) 其特点是在学科体系中学习, 与工作缺乏直接联系。

正因为学科系统化的教学特征, 目前课堂的教学仍是传统的教学模式, 学生被动地接受教师所讲授的知识, 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 教材实训内容不够充实、练习内容与企业实际操作内容不相符, 操作流程和单据更新相对滞后。现在教师普遍感觉到在单章单节内容讲解中学生的理解接受的能力是可以的, 单个的单证也是会填制的, 但一旦做全套的合同信用证单证的填制, 教学效果非常不理想。这样就忽视了知识与具体工作任务的联系性, 不利于理论与实践的整合, 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也不符合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从图1可以看出该专业08级80位同学将近一半的比例成绩不合格, 换句话说就是整个单证课程的教学效果不理想。通过调研我们发现, 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 学生普遍存在国际贸易基础知识不扎实; (2) 英语能力有待提高, 无法迅速正确地理解英文合同和信用证条款; (3) 综合制单能力较薄弱, 缺乏融会贯通的能力。因此, 下一步就需要不断地教改来扭转这个教学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三、单证课程项目教学法的初步实践

笔者有幸参加了上海市教委举办的高职高专教师业务能力的培训, 在培训中学到了著名学者、教授做的高职教育教改、职教能力的先进理念和方法, 从中受益匪浅。因此, 根据外贸单证课程的特点, 结合高职学生的就业方向, 本课程除了常规的理论知识教授以外, 更要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掌握, 不仅要求学生能理解理论知识, 更要求学生会联系实际进行操作。我们将课程按照工作流程设计成工作任务进行项目化教学改革, 进行实践性探索。外贸单证课程教学应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 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本位, 工作过程为主导, 融教学作为一体的课程教学模式。项目化课程的主要特征为: (1) 教学目的是获得综合职业能力, 在具体的职业工作情境中学习如何工作。 (2) 以典型工作任务结构为基础,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 按照学习情境进行, 学生有安排学习进程的空间。 (3) 其特点是在贴近工作实践的学习情境中学习, 与工作有直接联系。

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模式, 是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教学内容, 科学地设计工作任务, 最终达到教、学、做相结合, 理论与实践形成一体化。构建这种外贸单证的技能教学, 既可以弥补外贸单证理论与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 又可以达到学生职业技能的目的与要求。我们根据现实外贸业务的操作流程, 把课程设置为能力项目活动 (如图2) 。

按照项目任务式教学设置教学效果 (以外经外贸系09级报关专业92人期末考试卷面成绩为例, 见图3) 。

从图3可以看出, 通项目化教学改革的尝试, 09级同学成绩有明显的进步。通过对项目的不断练习与操作, 学生的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得到复习和巩固, 英语能力和综合制单能力得到提高。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改变原有的教学模式, 首先介绍项目概要和提出任务要求, 引导学生分析任务目标、任务路径, 制定实施计划, 再由教师讲解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单证知识和制单要求, 然后学生进行项目业务背景下的操作和训练, 教师配合指导和讲解。这样就将理论的运用置于一个真实的项目中展开, 项目完成后学生能够牢固掌握相应进出口业务单证的制作与使用技能, 增强了学生实践操作能力, 同时也提高了教学效果。

四、总结

对于项目教学法在课改中的运用也只是初步的使用, 任务项目的设计还比较粗糙和不完善, 还要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不断地总结和改进。在学生方面, 高职学生要找准自身合理定位, 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是因为再好的教学方法, 学生主观不愿意、不积极去学习, 学习效果照样不理想。在教师方面, 除了要经常参加教学能力的培训、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外, 学校也应该利用假期派专业教师到相关公司企业去顶岗实习, 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后, 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 在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方面, 一定要重视专业实训课程的教学实施。只有不断学习和创新, 才能不断完善教学方法, 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高职人才。

参考文献

[1].唐春宇.“做、结、练”三位一体教学法在高职项目教学中的实践——以《外贸单证操作》课程为例[J].教育教学论坛, 2010 (32)

[2].赵晨倩.“项目导入、任务驱动”在“外贸单证”教学中的应用探索[J].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1)

[3].张晓燕.基于工作过程的外贸单证实务课程教学模式研究[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 (1)

[4].童宏祥.新编外贸单证实务[M].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7 (8)

6.认知外贸单证工作 篇六

外贸单证“抬头”一词推究起来应该是由英文“title”音译兼意译而来,意为拥有特定权益的当事人。国际贸易中的结汇单证大多包含“抬头”这一举足轻重的栏目,但由于它在各种单证中扮演的角色差异较大,容易给外贸人员造成困惑。厘清外贸单证抬头的缮制方法和技巧,有助于单证人员正确制单,有利于业务人员规避贸易风险。

一、外贸单证“抬头”缮制解析

(一)商业发票抬头

商业发票是出口商向进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它虽不是所有权凭证,但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的主要单据,以及记账、报关纳税的凭证。在不使用汇票的情况下,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商业发票抬头填写“购物人名称”。在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下,发票抬头一般为合同的买方。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根据UCP600第十八条,除非另有规定,商业发票必须以开证申请人为抬头。但是,如果信用证对发票有诸如此类的要求,如“The invoice must be in the name of xxx company”,则发票则必须缮制成“以XXX公司为抬头”,这种情况下开证申请人一般为中间商。此外,如信用证为转让信用证,第二受益人在缮制发票时,可将发票抬头开立成第一受益人(通常为中间商)。

(二)商业汇票抬头(Payee)

在信用证和托收方式下,出口商一般需要缮制商业汇票,然后通过银行收取货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的抬头为收款人(Payee),又称受款人,是出票人指定的接受票款的当事人。汇票的抬头人通常有三种:(1)指示性抬头:PAY TO THE ORDER OF XXX(付给XXX的指定人)。这类汇票可以经过背书转让。(2)记名抬头或限制性抬头:PAY TO xxx ONLY(仅付给 XXX)或“PAY TO XXX ONLY,NOT TRANSFERABLE”(限付给XXX,不许转让)。这种汇票不能通过背书加以转让。(3)持票人抬头或来人式抬头:PAY TO BEARER(付给持票人)。这种汇票可以仅凭交付汇票本身即可进行转让,而无须持票人背书。

外贸实务中以指示性汇票抬头使用最为广泛。出口商作为出票人,可以在汇票收款人一栏填写“PAY TO THE ORDER OF XXX BANK”;也可以自行担当收款人,将汇票抬头填作“PAY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然后进行背书,如记名背书“PAY TO THEORDER OFXXX BANK”,将汇票转让给银行,让其代为收款。此类银行一般为出口商的交单行或信用证的指定银行,例如,在议付信用证项下为议付行,在托收项下为托收行。

(三)提单抬头(Consignee)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的抬头为收货人(consignee),这一栏目决定了货物所有权的归属。提单抬头分为三类:

1.指示性抬头:此类提单可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有两种类型:一是不记名指示:TO ORDER(凭指示或空白抬头),需由托运人背书转让提单。二是记名指示:TO ORDER OF XXX(凭XXX指示),其常见的又有三种表达方式:(1)凭托运人指示(TO ORDER OF SHIPPER),提单由托运人背书加以转让;(2)凭银行指示(TO ORDER OF XXX BANK),提单可由银行背书转让;(3)凭收货人指示 (TO ORDER OF XXX COMPANY),收货人取得提单后可自行提货,也可以背书转让。

2.记名式抬头:CONSIGNED TO XXX(为收货人),提单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记名提单的收货人通常为买方。

3.来人式抬头:TO BEARER(给持有人),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持有提单的人都可以要求提货,风险较大,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实务操作中提单抬头以不记名指示、凭托运人指示最为常见,一般由托运人空白背书。如采用信用证结算,凭银行指示抬头也比较多见,有利于银行控制货权。

(四)保险单抬头(Insured)

保险单据是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出具的承保证明,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被保险人凭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和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依据。

保险单的抬头为被保险人(Insured),在享有保险利益的前提下,拥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索赔权利。ISBP681第180条规定:“保险单据应开立成或背书成使保险单据项下的索赔权利在放单之时或之前得以转让。”保险单抬头可分为三种:

1.记名式抬头:主要包括(1)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记名抬头,并由卖方背书转让保单;(2)买方(或信用证申请人)记名抬头,并在需要时由买方背书转让保单。

2.指示性抬头:指示有两种,包括(1)记名指示:TO ORDER OF XXX(凭XXX指示),例如,TO ORDER OF XXX BANK,该银行通常为开证行,保单可由其背书转让;(2)不记名指示,即 TO ORDER(凭指示或空白抬头),保单由卖方或信用证项下受益人背书转让。

3.来人式抬头:TO BEARER(给持有人),保单仅凭交付无需背书。在汇付和托收项下,如买方无特殊要求,保险单一般做成卖方记名抬头并且空白背书。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应按照信用证规定的形式缮制抬头;如信用证未对保单抬头作任何规定,或要求保单空白背书(endorsed in blank),或要求保单开立成可流通形式(in negotiable form),则均可做成受益人记名抬头并空白背书,这样有利于受益人掌握索赔权。

(五)原产地证书抬头(Consignee)

原产地证书分为三类:一般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GSP FORM A),区域性经济集团互惠原产地证书(例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P,等等)。

原产地证书的抬头为收货人(Consignee),该当事人可以在进口清关时凭产地证享受以下权益,即货物按最惠国税率征收关税,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正确缮制原产地证书、用好优惠政策,是外贸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根据ISBP681第184条,原产地证书抬头可以按以下几个原则缮制:其一,原产地证书抬头不得与提单抬头相矛盾。其二,如果提单抬头开立成“TO ORDER”,“TO ORDER OF SHIPPER”,“TO ORDER OF THEISSUINGBANK”或者“CONSIGNED TO THE ISSUING BANK”,则原产地证书抬头可以显示为:信用证的申请人或信用证中具名的另外一人(通常为提单上的被通知人,即NOTIFY PARTY)。其三,如果信用证已经转让,那么以第一受益人作为原产地证书抬头也可接受。

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下,原产地证书抬头一般为买方或提单上的被通知人。

二、合理选用单证“抬头”以防范风险

(一)优先选用“付给受益人的指定人”为汇票抬头

对于出口商(信用证的受益人)而言,信用证不仅仅是结算工具,同时还可以作为融资工具,使其在开证行付款之前获得资金融通。通常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融资行能够从开证行得到偿付。但在出现信用证欺诈的情况下,开证行可以止付,除非融资行是汇票的正当持票人,开证行将因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追索而不得不付款。所以,为受益人提供融资的议付行、承兑行、保兑行、贴现行等,如果想要保障自己在信用证交易中,尤其是在信用证欺诈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必须取得正当持票人的地位。

根据英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法律规定,正当持票人必须是票据的受让人,而票据的转让需要经过背书和交付才能实现。因此,采用信用证结算时,出口商应当优先选用“付给受益人的指定人”为汇票抬头,然后由受益人背书转让给交单行或信用证的指定银行,赋予该银行以正当持票人的地位,使其得到票据法律的保护,愿意担当融资行而为受益人办理融资;如果直接把汇票抬头做成交单行或指定银行,将使该银行失去正当持票人的地位,很有可能怕承担风险而放弃融资。

(二)酌情选用指示性提单抬头,慎用记名抬头

在买方付款赎单之前,指示性提单抬头有利于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万一买方拒付,可通过控制提单而掌控货物,避免出现钱货两空的局面;而且,指示提单可以通过背书加以转让,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便于转卖货物。因此,卖方一般应酌情选用指示性提单抬头。其中,以不记名指示(空白抬头)或凭托运人指示对卖方最为有利,便于其掌握货权和转售货物;而凭开证行指示抬头在以信用证结算的业务中使用较多,提单需经开证行背书才能转让,有利于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前控制货权;凭收货人指示抬头则对卖方不利,如买方不愿付款,还需请收货人对提单背书才能转卖货物,容易陷入被动局面,最好不要使用。

至于记名式提单抬头,则应当尽量避免选用。因为记名提单只能由记名收货人提货,万一买方拒绝付款赎单,卖方将难以转卖货物。而且,有些国家(如美国)的法律规定,只要托运人未有相反要求,承运人可以无需正本提单而将货物交付给提单注明的收货人,这样不利于卖方在收到货款前控制货权。如武汉海事法院审理的江苏轻工诉江苏环球及美国博联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案,以及万宝集团广州菲达电器厂诉美国总统轮船公司无正本提单放货案,其提单均约定适用美国法律,承运人都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放给了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导致托运人未能收回货款而起诉,但两个案件中的法院均驳回了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承担货款损失的诉讼请求。

鉴于记名提单作为所有权凭证的不确定性,在出口业务中应避免使用,除非已经预先取得货款。如不得已而使用时,应该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风险而采取防范措施,比如在托运过程中通过书面形式要求承运人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并保留证据,一旦出现无单放货可凭之追究承运人的责任。

(三)争取使用卖方记名式保单抬头

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承保范围内的损失,能够向保险公司行使索赔权的索赔人必须既是保险单的合法持有人,同时又对货物享有保险利益。

为了保障卖方的索赔权利,CIF贸易条件下保单争取开立成卖方记名抬头,并在交单前背书转让给买方。这样,如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出险,因卖方为被保险人并享有保险利益,可由卖方索赔;如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出险,买方因保单背书而成为合法持有人,并且享有保险利益,可由买方索赔。但在实际业务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出险,而原本应该在付款赎单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买方却拒绝付款,那么卖方能否凭保险单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呢?

2002年某进出口公司诉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中,价格条款为CIF美国波士顿,被保险人为卖方,由于装船时货物从集装箱内掉落到甲板上发生全损,美国买方拒绝付款赎单,而保单已经背书转让。法院认为,由于买方拒绝接收货物,货物的风险由买方又转移至卖方,所以保险利益也回转至卖方,而已由卖方背书转让的保单应视为未有效转让,故卖方对此票货物享有诉权,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卖方)货物灭失的赔偿责任。

(四)原产地证书抬头不得与提单抬头相矛盾

为了在进口清关时享受最惠国税率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有些进口商要求卖方出具原产地证书。为方便客户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及享受优惠待遇,原产地证书的抬头不得与提单抬头相矛盾。

如提单开立成收货人记名抬头或凭收货人指示抬头,则产地证抬头显示为该收货人;如提单开立成其他种类的指示性抬头,则产地证抬头可做成买方(或信用证申请人)或提单上的被通知人。

总之,为了外贸业务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自身权益,业务人员应谨慎选择单证抬头,而单证人员则应根据信用证条款及业务人员的要求正确缮制单证,从而防范贸易风险。▲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S].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

[2]国际标准银行实务(2007年修订本)[S].国际商会第681号出版物.

[3]陈岩,于永达.解析贸易术语[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7.外贸单证员的工作职责 篇七

1.根据订单或形式发票,制作基础文件(发票,箱单,合同),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包括客户名称、品名、数量、金额、付款方式、起运港、目的港、唛头、联系电话等。

2.根据生产通知单和业务员确定的货代,负责联系货代并确认内陆费用,以及根据货物大概的进仓时间,提供货运委托书。

3.根据进仓通知,督促货物进仓。告知业务员通知生产部门准备发货,同时做好电子口岸网上核销单备案,准备报关资料寄给货代,并进行提单确认。如需做产地证需提前与业务员确认单证内容,在货物进仓前做出。

4.如果客人是做L/C,应根据信用证上的要求,和银行一起做好审单,准备好信用证上相应的单据寄给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文件及单证的要求。

5.跟财务做好联系,复查客人的到账情况。一旦钱到账,及时给客人寄正本提单或者通知货代电放提单。

6.负责电子口岸网上申领核销单,并到外汇管理局申领。根据货代退回的核销单,负责电子口岸网上企业交单,出口退税,报审系统网上申报,并到外管局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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