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工人讨薪舆情应急处理预案

2024-10-24

春节前工人讨薪舆情应急处理预案

1.春节前工人讨薪舆情应急处理预案 篇一

为从严从紧抓好社区(村)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现根据《湖北省社区(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鄂防指办发〔20xx〕13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加强社区精准防控,扩大检测范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一旦发生突发疫情,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立即从常态化防控转到应急处置,迅速激活应急指挥体系,及时调整完善社区(村)防控策略,坚持靠前指挥,统筹协调联动,及时调配人员力量,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做到响应快、决策快、处置快。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如本县升为中风险地区(处于低风险地区时,不执行封闭管理出入口限制,其他措施正常执行),所有住宅社区(村)、单位等实施封闭管理,落实“五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村)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充实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社区(村)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公安、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配合,共同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村)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式和防范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保障管理队伍的防疫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村)“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村)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村)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村)有效管理。

(二)严格核查来往人员和车辆。小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登记,并反馈给社区(村)第一时间录入人员信息排查登记系统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严控小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做好重点人群服务。对小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组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重点地区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小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小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为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提供便利或上门服务。

(四)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在做好“五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对相应住宅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底数、人员组成、人员关系等,确保覆盖所有住户。每日对该楼栋或单元内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安排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生活必备物资,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每日至少对公共区域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区域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每2-3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除涉及民生的水电维修外,社区(村)内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关闭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社区(村)内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社区(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对社区(村)、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严格对社区(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村)、每个家庭、每个角落。在社区(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社区(村)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巡查,一经发现,及时劝止,对拒不听劝或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备案。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责任到人、包保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乡镇每日汇总社区(村)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县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做好善后工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社区(村)要做好病人和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五)抓好舆论监控。疫情动态向外发布需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避免引起群众恐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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