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消防管理考核标准

2024-07-05

安全消防管理考核标准(共7篇)

1.安全消防管理考核标准 篇一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全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及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学校。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学校

根据国家规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有组织、有系统地对青少年或成年人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等。2.2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按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A1级和A2级的材料,对应于相关规范和GB8624-1997的A级燃烧性能为不燃性的材料;按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B级和C级的材料,对应于相关规范和GB8624-1997的B1级燃烧性能为难燃性的材料;按GB8624-2006检验判断为D级和E级的,对应于相关规范和GB8624-1997的B2级燃烧性能为可燃性的材料。2.3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3 消防安全职责 3.1 一般规定

3.1.1 学校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消防安全。

3.1.2 学校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设置消防组织机构,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

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1.3 按照省有关规定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3.1.4 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要自觉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含上级单位)的指导和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其对所辖学校的监督管理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3.1.5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应当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与其他单位共同使用建筑物时,应当与其他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1.6 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3.2 消防安全责任人

3.2.1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2.2 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规定的职责。3.3 消防安全管理人

3.3.1 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并履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的职责;

3.3.2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3.3.3 未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以上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3.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消防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f)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5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学校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并履行下列职责: a)遵守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b)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d)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班记录。3.6 义务消防队员

学校应成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应不少于15人,少于15人的单位教职员工应全部为义务消防队员,并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队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3.7 教职员工和学生

4.7.1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b)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c)熟知本工作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d)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现场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警,组织引导学生疏散,视情扑救火灾。

e)指导、督促学生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4.7.2 高等院校的学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自觉遵守消防法规,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b)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掌握火灾情况下的自救逃生方法; 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 一般规定

学校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4.2 消防安全制度 4.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内容。4.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内容。4.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内容。4.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理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内容。4.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火灾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上岗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

4.2.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4.2.7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4.2.8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物品登记、使用储存要求、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火种管理、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4.2.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4.2.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内容。4.2.11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内容。4.2.12 其它根据本单位特点应当建立的消防安全制度。

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4.3 操作规程

学校应当建立的操作规程包括: a)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其它根据本单位特点应当建立的操作规程。5 场所设置要求 5.1 一般规定

5.1.1学校内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建筑内外部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5.1.2小学的主要教育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5.1.3学校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还应当符合DB36/433-2004的规定。5.2 特别规定

5.2.1 不得在居民住宅建筑从事教育培训活动。

5.2.2 10岁前儿童活动场所不得设在三楼以上,托儿所、幼儿园的休息室、学习室、活动室等主要功能用房应不少于两个疏散门。6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6.1 建设工程管理

6.1.1 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

6.1.1.1 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改变使用性质的建设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施工图设计单位设计,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应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1.1.2 工程竣工时,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6.1.1.3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的报告。6.1.2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6.1.2.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6.1.2.2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6.1.2.3 责任单位应当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灭火器材配置、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动用明火、应急处置、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等防火安全措施。

6.2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要求

学校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学校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6.3 电气防火管理

6.3.1 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的改造、增加、安装、维修等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6.3.2 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6.3.3

学校放假等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6.4 用火管理

a)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在批准的动火作业区域内动火;

b)动火作业时,应清除作业区周围及焊渣、熔珠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准备好灭火器材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c)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

d)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e)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的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6.5 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管理

a)严格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b)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c)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d)燃油燃气设备的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e)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6.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a)建筑内的安全疏散设施要设置消防标识,坚持定期巡查检查和使用功能测试,确保齐全、完好有效;

b)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c)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d)学生活动、住宿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6.7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6.7.1.学校应当加强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其配置齐全、完整好用。

6.7.2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重点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6.7.3.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通过互联网录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 户籍化管理,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6.7.4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6.7.5 加强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保养,明确管理责任人,建立档案,; 6.8重点部位防火管理

学校应将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消防控制中心、体育场馆、会堂、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库房等容易发生火灾、火灾容易蔓延、人员和物资集中、消防设备用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制定有针对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7 防火巡查和检查

7.1 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做好记录,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将巡查检查情况按时录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

7.2 重点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7.3 防火巡查 7.3.1 巡查频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巡查。7.3.2 巡查内容

巡查应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其他消防安全情况。7.4防火检查 7.4.1 检查频次

学校应当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节假日放假、开学前后应当组织一次。7.4.2 检查内容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d)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f)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h)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i)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j)防火巡查情况;

k)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l)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8 火灾隐患整改 8.1 整改责任

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复查。8.2 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违章使用、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

b)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c)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d)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e)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f)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f)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h)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i)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j)其它可以应当立即改正的行为。8.3 立即停止危险部位使用的火灾隐患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立即对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制定改正方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b)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c)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d)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e)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8.4、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8.5 火灾隐患预防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根据火灾隐患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交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防止同类隐患的再发生。9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9.1 教育行政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标准,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工作考核,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并指导和监督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9.2 学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9.2.1 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b)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集中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c)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d)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e)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f)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9.2.2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2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

9.2.3 小学阶段应当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9.2.4 初中和高中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9.2.5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幼儿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9.2.6 高等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9.2.7 师范院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9.3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9.3.1 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范围: a)消防安全责任人; b)消防安全管理人;

c)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d)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e)其它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9.3.2 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及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9.3.4 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的措施、扑救火灾的方法、火场逃生的

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9.3.5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 10.1 一般规定

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火灾发生时,现场教职员工应当组织引导在场学生的疏散,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履行各自职责。10.2 组织机构

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应包括下列组织:

a)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指挥员由学校在场的职务最高者担任;

b)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c)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d)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e)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f)其他必要的组织。10.3 预案内容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学校领导和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报警应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b)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组织人员疏散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无自我逃生能力的人员疏散。

c)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现场指挥员组织灭火行动组人员,切断有关电源,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d)通讯联络程序要点: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e)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安全防护救护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f)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调查。10.4 演练的实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学期进行二次演练。其他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学期组织一次演练。

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演练结束,应做好记录,总结经验,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11 火灾事故处理

11.1 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并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11.2 火灾发生后,任何人不得阻拦报警。

11.3 学校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1.4 火灾发生后,学校应当对火灾事故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改进对策,对有关责任者应当进行追查处理,教育火灾肇事者本人和全校师生。12 消防档案

12.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容应详实、准确,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其他学校应当将本学校的基本概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12.2 档案内容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中的要求执行,并确定消防档案保管人员。

12.3 其它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2.安全消防管理考核标准 篇二

1 当前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功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社区消防资源硬件环境不够完善,增加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社区消防硬件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整体发展还不够平衡。新建社区不仅消防基础设施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规范有序,火灾发生的几率相对较小,即使发生火灾,相应的消防资源也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功能创造有利条件。但是,相当一部分老城区房屋结构耐火等级低、电器线路老化、尤其乱搭乱建、违章占道现象严重,极易引起火灾,若是在大风天等恶劣气候的情况下,极易引起连营火灾,损失不可预计。而恰恰是这些旧城区,社会消防资源更加匮乏,具体体现在缺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不完善。而且,由于老城区中的小区建设早,物业管理不完善,居民尚未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社区居委有时很难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社区居委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法律依据还不够全面、具体,这些都给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造成了阻碍。

1.2 城市社区物业消防管理运作不规范,导致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

消防资源并不只局限于消防硬件设施,物业公司的消防管理也是社会消防资源的一种。一些新建小区的消防设施确实较为完善,但是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管理人整体消防观念淡漠,管理水平低等原因,加上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导致原本完整好用的消防设施因年久失修而失去效用。

1.3 社区消防组织网络不够细密,消防安全管理服务机构形同虚设。

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虽然按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消防组织网络,但没有进一步将消防工作细化落实到最基层,部分社区居委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各个主体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直接影响了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

1.4 社区消防工作缺乏创新,长效运行机制进展缓慢。

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但由于受习惯思维影响,不少社区并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此外,部分公安派出所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监督的积极性不高,重治安,轻消防,没有将消防监督同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 引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推进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结合当前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宜引用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模式,以适应社会和民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做好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可采用以下措施:

2.1 整合社会资源,组建社区消防立体组织网络

社区消防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社会化工作,必须依靠社区的各级基层组织才能保持活力。针对社区管理人员少的实际,应从社区内部充分挖潜,大力发展消防义务、志愿人员,调动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积极性,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归属感,形成立体的防灾抗御网络。实践中,可以从几方面加以落实:一是健全组织管理。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书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营业性场所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开展灭火演练。组织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志愿者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三是组建消防联防队伍。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是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派出所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交错的立体组织网络。

2.2 设立维护消防资源的规章制度,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规划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各级地方组织明确社区维护消防设施的要求、标准,切实加以整改。同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等制定相应的措施。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严密保护消防硬件设施;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硬件上下功夫。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完善的管理机制,没有相应的消防设施,也很难达到效果,社区要迎难而上,努力筹集资金为本社区添置消防设施,同时要突出社区的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物业管理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对物业公司的消防管理不应是微观层面的,更多的应该通过有关法规来实现对物业的有效管理,使其法制化、规范化,真正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消防管理中的作用。应当在制度中明确社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费在物业管理费中的比例,不足部分则采取适当调节收费标准或共建单位支持的形式加以解决。同时明确社区消防活动、奖励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消防设施维护经费来源渠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消防活动和奖励经费则可由政府拨款或采取政策扶持的办法加以解决。社区民警主要负责消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应明确社区民警每月在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的时间,协助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协助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并负责社区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2.3 推动有机融合,着力构筑群防群治崭新格局

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治安防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单纯依靠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孤军作战,难以打开社区消防工作的局面。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只有总揽全局,找准消防工作的立足点,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因此,要坚持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社区治安联防等工作中去,逐步和社区其它工作接轨,使消防安全成为社区各项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派出所的职责中,也应明确消防监督检查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把其纳入派出所等级评定和考核中,提高社区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4 加大协调力度,建立社区消防运行顺畅机制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改进条线作战的简单工作模式,主动参与社区全盘工作,增进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在确立条块为主、条块协作的原则基础上,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畅通有序的工作模式,使行政管理系统在社区消防管理中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在整体部署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要协调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社区的规划、建设、验收,解决好社区消防硬件环境“先天不足”的问题;二是在纵向层面上,政府、街道、社区之间,消防监督机构、派出所、社区警务站之间,社区、居民小组、楼道负责人之间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要通过定期召开例会或者其他形式,了解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对社区消防工作进行合理有序的部署,稳步推动各项消防措施的落实;三是在横向层面上,社区、派出所、物业、业主要定期加强沟通交流,避免资源重复利用现象,利用社区现有的社会消防资源,充分发挥消防管理服务职能,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功能体系。

2.5 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工作,提高居民群众的消防素质

2.5.1 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管理机构。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组,成员由社区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担任,负责社区的的消防管理工作,定期召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及驻社区单位参加消防安全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任务;负责社区的消防管理,进行社区消防基础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指导消防组织开展消防服务活动,协调解决社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消防器材配备,居民楼群道可燃杂物的清理整治,疏通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安全问题;

2.5.2 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基础上成立消防服务组织。

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一个消防工作组或志愿消防服务队,实行居委会主任负责制,成员由居民小组长担任,每个居民单元设置一至两名志愿消防员。其职责是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楼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与居民家庭签订《居民防火公约》,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挨家挨户对居民电器设备的使用,炉灶的安装使用进行防火检查和安全提示,对少年儿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为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2.5.3 在各居民小区社区警务室基础上建立安全巡查队伍。

各小区可依托社区警务室设置消防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器材,由治安巡逻员兼任志愿消防员,每天24小时巡逻值班,主要职责是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及损坏消防设施,完成初期火灾扑救

摘要: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是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最细微的环节, 也是最重要的环节, 成败决定了整个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引用消防标准化管理的制度和方法, 强化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种创新的举措, 也是完善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功能的有效办法。

关键词: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引用,消防标准化管理

参考文献

3.安全消防管理考核标准 篇三

关键词: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标准化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5(b)-0198-01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不断提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维护我国社会的安全稳定,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考验。就目前全国的火灾形势来看,情况并不乐观,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这就说明我国消防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消防标准化作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经过数年的建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标准体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消防标准化工作逐步显现出了一些问题。

1 目前消防标准化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在分析目前消防管理的现状时,可以看到消防标准化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一是消防标准化工作跟不上消防工作发展的步伐。比如说在社会消防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和识别重要火灾隐患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的制定步伐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是人力资源方面的缺乏。其二是消防标准与国家规范的冲突。这主要是由于建筑技术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不同于消防标准的制定,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独立性,往往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和总结的一些经验,而又无法一时形成标准,从而制约了一些工作的开展。其三是消防产品的更新速度远远大于消防标准化的制定速度,这也与消防产品的生命周期和市场规律有关,间接导致了消防产品的质量各有差异。其四是人们缺乏对国家最新标准的关注和学习导致新标准实施起来困难重重。最后是相关的消防专业研究人员和消防专业机构较少,也是阻碍消防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

2 推行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的思路

针对上述分析的消防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应该着力研究新的方法来应对这一挑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方向,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改革创新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努力使消防工作适应社会科技发展的道路,真正将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为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下面就从推行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创新的角度来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出本人的几点思路以供参考。

2.1 研究消防标准化工作体制,科学的地进行规划

消防工作要创新改革就要认真仔细地研究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并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认真有条理的解决消防标准与规范制修订体制不吻合的情况,从而达到消防标准与国家规范的制、修订制度的和谐统一。应该整合人力资源、社会资源和信息方面的资源来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机构的体制。要认真思考消防工作的实际性,不管修订的步伐怎样,都要结合消防标准的实际需要来进行重大消防工作的安排。根据国家标准部门的相关规定,积极沿用和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工作。同时也可以做好一个时期消防管理标准和修订标准的规划工作,这也是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从而真正做到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的创新。

2.2 考虑建设消防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性队伍

在建设消防标准化工作专业性队伍的同时,首先不仅要注重专业的标准化队伍的培养,还不能忽视基层消防队伍的标准化建设,必须让标准化工作深入到每个消防部门。其次不能忽视标准化研究单位对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作用,这不仅要求社会单位的积极配合,还要求包括一些消防科技学院、消防科研单位以及等其他相关企业单位的参与。还有,成立这样的专业性队伍就要成立专门的消防科研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标准化工作的操作实施。最后是能够培养一批消防专业素质的人才,他们要有能够符合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条件,并且有能够洞悉全球消防科技发展方向的眼光。他们的工作任务一是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组织提出对本专业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二是按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要求,组织提出消防专业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试验验证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三是受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托,审查消防专业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送审稿,提出审查意见。四是调查了解消防专业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分析标准实施后的技术经济效果,及时向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有关情况的报告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五是组织消防专业标准化的宣传普及、经验交流和学术活动,开展消防专业标准的技术咨询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标准化技术培训工作。六是组织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口的ISO/TC92/SC1、SC2、SC3和SC4的国际标准翻译、验证、分析研究和表态文件的投票等技术工作,提出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有关活动的建议。七是负责指导、协调消防专业各项标准制、修订工作及技术归口工作。

2.3 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要不断加强

当今社会形势瞬息万变,所以必须要不断加快改革的步伐,才能使消防标准化工作不断提高。这也对国家标准部门提出了较高要求,必须大力研究能够与形势变化相符合的机制,为消防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做好准备。各单位作为社会的主体更要积极投入标准化消防工作机制,根据自主创新成果的要求去尽到相应的职责。消防协会也应该承担起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推行任務,着力探究适合消防管理模式的道路。社会中介组织在消防产品评定、消防设施检测工作中与对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的作用也是不容小觑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消防标准的实施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推进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的过程中要实行长期的监督并做好后期的信息反馈和收集整理工作。

3 结语

消防管理工作对确保我国社会的火灾形势的稳定,确保社会经济建设飞速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们不仅要抓住新的机遇,在我国实施“十二五”发展战略的伊始之年,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推进消防标准化工作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创新消防标准化工作机制来提高消防标准化管理水平,这也是我国消防工作目前面临的重大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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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军,莫攀焕,雷蕾.对消防标准中一些问题的探讨[A].中国消防协会年会面向新世纪消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1999.

[3]胡晔.关于消防标准化工作的思考[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5(10).

[4]韩伟平,姚松经,马恒.我国消防标准体系建设浅议[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6).

4.安全消防管理考核标准 篇四

一、消防安全职责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 学校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将消防工作(用于消防宣传教育、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预案演练等 业务经费纳入每年 的经费预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关系时,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2、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积极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

3、学生住宿床位在 100张以上的学校,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 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4、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消防组织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消防(控制室 值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三、场所设置要求

5、场所设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学校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2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当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它建筑物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3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教学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h 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并宜设置独立的安 全出口。

(4 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 2个,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 相邻 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5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学校,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1m;(6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学校,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1m;(7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学校,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2m。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4m;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 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8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 3个踏步的台阶;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 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 1.4米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 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栅栏;有防盗需 要的安全出口应尽量设置电磁门、推闩门。

(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疏散通道上不应设台阶学校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顶棚、墙面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其它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级的 装修材料;(10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大于 120m ,距路边距离不应大于 2m ,距建筑外墙不宜大于 5m。

6、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 GBJ140-1990中的有关要求,配置 ABC 干粉灭火器;一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应少于 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 多于 5具;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5m ,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0.15m。

7、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变更使用性质的工程,应当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计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 工时,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前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经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 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学校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对举办活动的现场 应加强管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9、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经消防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0、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落实到位,巡查、检查内容等记录详细、具体。

1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应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消防安全管理人负 责组织、督促相关部门、人员、落实整改措施,适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反馈整改情况。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应根据相关奖 惩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

12、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消防课程,每学期保证一定的课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 消防知识。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13、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减少火灾危害。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定细则(试行

防 火 管 理 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 符合防火要求,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 全性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气设备;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不得随意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 热器具、高热灯具(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检测报告,现场抽查变配电室、电缆井、大功率 用电设备间和宿舍)。未定期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的扣 3 分 线路敷设、设备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 3 分 B B 私拉乱接电气设备、违规使用电热器具、高温灯具的扣 B 3分 单位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的扣 3 分 B B 可 燃 物 和1 火0 源 管 理 用火管理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严格动 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违规使用明火的扣 3 分 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教室、宿舍、宿舍等场所严禁使用明火。(查阅单位消防 安全管理资料,抽查单位动火现场或易燃易爆物 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品场所)。扣3分 B 安 全 疏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范,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散1 安全出口畅通(检查单位主要建筑疏散通道和安 设0 全出口的疏散设施)。施 管 理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 3 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及灭火 消 0 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系统运 防 行正常;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扣 3 分 未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的扣 2 分 学生住宿房间的外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 栅栏等障碍物的扣 3 分 未采用技防手段防范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的扣 2 分 B C B C ★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 分/类 ★系统设施被遮挡、圈占、埋压或拆除的扣 3 分 ★擅自关闭消防系统的扣 3 分 ★消防控制室无值班人员的扣 3 分 B B B B 设 施 管 理 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资料,现场抽查水泵房、消防控制室、宿舍的消 防设施及灭火器配置管理情况,现场询问消防控 制室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 3 分 未定期维护保养并建立维保记录的扣 3 分 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的扣 3 分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业务不熟练的扣 3 分 未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的扣 2 分 消防设施标示不明显的扣 2 分 值班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 B B B B C C C B B B B 5 防 火 检 查 和 巡 查 20 单位正常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工作,制定检查计 划,记录规

范。防火巡查应当每日一次,巡查内 容包括用火用电违章情况、安全疏散设施工作情 况、消防设施工作情况、消防安全管理部位管理 等情况;防火检查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应包括火 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 车道、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等内容。消防安全责 任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地防火检查,消防 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 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查阅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询问实施巡查检查人员)。单位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明确整改责任 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对消防部 门责令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责成有关 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对消防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整改方案,在规 ★单位未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的扣 3 分 防火检查频次少于规定次数的扣 3 分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按要求组织消防安 全检查的扣 3 分 伪造巡查、检查记录的扣 3 分 巡查、检查人员未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的扣 3 分,无法当 B 场处理未及时报告的扣 3 分 防火巡查、检查内容不全面的扣 3 分 C 6 火 灾 隐 患 整 ★对消防部门责令整改的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扣 3 分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部位未立即停止使用的扣 3分 B 10 B 改 定期限内改正,整改完毕后应向当地消防部门申 请复查。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 方案,按时整改完毕;在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 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综合评价)。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记录完整。每年对教 职员工和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新员工上岗和新生入学后应及时进行消防教育 培训; 教职员工应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 全常识,会报警,会疏散,会扑救初期火灾;消 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 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消防设 施的工程维修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应积极接受消 防安全专门培训。(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场询问教职员工和学生)。灭火预案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内容科学合 理,定期演练(查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现 场核对并抽查询问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成 员)。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处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 灾调查,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因素,研究制定改进 对策,追查处理有关责任人,教育全体员工(从 公安消防机构了解相关情况,查阅单位消防安

全 管理资料)火灾隐患整改期间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扣 3 分 B 单位未经常开展多种形式消防安全教育并建立档案的 扣3分 未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新生入学前未 开展消防培训的扣 3 分 员工培训次数、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 2 分 未参加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扣 2 分 员工“三懂三会”达不到要求的扣 2 分 单位未制定预案的扣 15 分 未开展定期演练的扣 3 分 职责、程序、措施不明确的扣 3 分 应急组织机构的成员不熟悉预案内容的扣 3 分 组织机构不健全的扣 3 分 发生火灾事故后未及时报告的扣 10 分 不协调配合火灾调查或擅自清理火场的扣 3 分 未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研究落实改进措施的扣 3 分 未追查处理有关责任人,教育全体员工的扣 2 分 B B C C C B B B B B B B B C 7 消防 宣传 教育 培训 12 8 灭火 和应 急疏 散预 案与 演练 火灾 事故 处理 15 9 10 1 0 消 防 档 案 8 消防档案内容完整,保管妥当,方便查阅。消防 档案中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 理情况。其中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概 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各类消防审批文件、消 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和各级安全责任人、消防设施器材情况、义务消 防队情况、重点工种人员情况、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等 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公安消防机构填 发的法律文书、消防设施检查和维保记录、火灾 隐患及其整改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灭火和 应急疏散演练记录、火灾情况、消防奖惩情况、灭火器档案等内容;重要的技术资料、图纸、审 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书等应永久保存(查阅单 位消防档案)。★单位未建立消防档案的扣 3 分 B 未按要求在互联网上录入档案信息的扣 3 分 B 档案内容不全、保管不善、归档不及时的扣 2 分 C 未确定消防档案信息录入维护和保管人员的扣 2 分 C 说明:

1、评定要素分为 A(严重缺陷)、B(重缺陷)、C(轻缺陷)三类,单位有 1 个 A 类项目的即不达标。

2、各项目的评分所扣分数不超过本 项分值。

5.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篇五

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院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我院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

1、我院的建设及其日常运行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2、我院的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我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科室)的负责人是我院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各自权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职责。

2.1、我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市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规范,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我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各项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c)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定。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了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g)针对我院的实际,组织制定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2、医院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组织实施本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b)根据本部门(科室)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c)按照规定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d)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e)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3、我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书记担任 3.1、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该履行下列职责:

a)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察落实。c)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e)组织实施对我院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和消防设施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我院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能够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b)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部门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部门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d)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记录和值班记录。

5、我院的员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a)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c)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现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d)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二、消防安全管理

1、我院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控人员定期通过互联网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

2、我院设定保卫科为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设立消控人员为专职的消防管理专员、保安为兼职消防管理专员。

3、我院建立以下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4、我院应将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a)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主要由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输氧管道、高压氧舱等用氧部位、放射科、胶片室、锅炉房等; b)发生火灾时会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主要有病房及重症监护室、门诊部、手术部、贵重设备工作室、档案室、微机中心、病案室、财会室等;

c)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室、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

4.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a)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b)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c)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三、防火检查

1、我院设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书记,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定期检查全医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2、我院任命三级防火责任人,一级为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每日检查所在区域防火工作的情况;二级为保卫科,负责重点检查全院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三级为书记,负责抽查和定期全面检查科室防火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3、防火检查计划

3.1一级检查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实施:

3.1.1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3.1.2 每个职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1.3每个职工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科室(部门)负责人汇报;

3.1.4每个职工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由保卫科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本院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3.2二级检查由保卫科实施:

3.2.1每周组织对全院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3.2.2每周对全院检查用火、月电有无违章情况;

3.2.3每日对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2.4每周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3.2.5每日监控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3.2.6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2.7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3.2.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3.3三级检查由医院领导实施:

3.3.1 每月及节假日来临前由医院领导委托安消部和质检部主持对医院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对各科室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3.3.2 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改

1、对我院内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各科室人员或通知保卫科予以及时消除。

2、当场改正有困难的火灾隐患,由保卫科立即向隐患部位区域负责人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对有可能引发火灾或存有较大火灾隐患的部位,应立即停止其危险作业,责令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4、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5、保卫科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保卫科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通知保卫科进行检查验收。

7、对我院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制和应急处置

1、我院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了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6.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篇六

为加强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井上下标准化工作同步提高,进一步提升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实现地面标准化动态达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成立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矿

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承包集团副职

成员:各副总及经营管理科长、生活科长、生产管理科长、安全监察科长、党委工作科长、人力资源科长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营管理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专职检查小组,负责具体的日常检查工作(特殊情况人员不足时由矿考核办抽人协助)。

第二条 地面标准化检查规定

(一)检查小组负责对地面单位的安全管理、绩效考核、文明卫生及绿化、精细化管理、设备管理、劳动纪律、综合治理、节能、矿职工不规范行为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二)检查小组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必须到现场、办公室认真检查,不能出现走马观花式只走过场,更不能应付。

(三)矿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严格执行“公正、严细、无私”的原则。

(四)检查小组要对考核的公正性负责,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矿考核管理办法为标准,禁止随意奖罚。被检查单位人员也不得要挟、影响检查人员的检查。

(五)被检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接检查通报后要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

(六)根据矿对工业广场和工房小区文明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对属于生活科、选煤厂、信息科技环保科、机电科、运输科、通风科、皮带科、供应科、地区保卫科、生产准备科、矿办公室等单位分管的文明卫生责任区进行了明确分工,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文明卫生及绿化、设备管理、消防管理、节能等负有直接责任,检查时出现的问题对分管单位进行考核。

(七)对于由多家单位负责的责任区域(如楼窗下绿化带内的卫生),矿没有明确分工的,多家单位协商好那一时段由一个单位负责的,要把分工及时报矿考核办,否则罚款均分。

(八)检查小组检查后要及时把检查通报下发到相关单位,便于问题的整改。

第三条

检查考核

(一)办公室门、窗台未打扫,每处罚款20元,打扫不干净每处罚款10元;窗户玻璃未擦,每块罚款20元,擦不干净每块罚款10元。

(二)办公室物品摆放不整齐,一处罚款10元。

(三)分管范围内地面有烟头,一支罚款10元,采掘楼办公室、会议室内发现一只烟头罚款100元。

(四)长明灯一盏罚款20元。

(五)发现长流水一次罚款20元。

(六)发现有脱岗、代岗、睡岗、班干中干私活或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视情节轻重给予20~100元/人次的罚款。

(七)厕所未打扫罚款20元,打扫不干净罚款10元。

(八)重大安全隐患一处罚款500元,并通知立即停产整改。

(九)在工广内流动吸烟者罚款100元/人次。

(十)其他检查出的问题视现场情节轻重按每项罚款20~500元罚款或执行其它相关考核文件。

(十一)被检查单位人员要挟、影响检查小组的检查,视现场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并联责考核单位党政领导各100元。

(十二)对检查的问题接矿通报后没有按规定时间整改的单位加倍处罚。

(十三)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小组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随意奖罚,矿发现一次考核100元/人,情节严重者送矿待岗站学习后交矿办公会处理。

(十四)对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做的较好的车间或单位一次性奖励100~600元。第四条

奖励

7.安全消防管理考核标准 篇七

关键词:消防水池泵房,喷淋布置,管道阻火,管道阀门的设置

2013 ~ 2014 年, 笔者作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设计STARWOOD旗下石狮市喜来登酒店项目。本项目为单栋24 层99. 99m的高层建筑, 消防定性为集餐饮、娱乐、宾馆一体的一类高层综合楼。笔者现就在设计和施工中需要注意或容易忽视的一些细节, 将STARWOOD消防安全标准与国内现有消防规范的一些不同之处作比较, 结合本项目的做法整理出来与广大读者交流探讨。

1 消防水池的设置及消防泵房的要求

1. 1 水池容量分隔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50045 - 95, 2005 年版) 以下简称《高规》, 第7. 3. 3 条规定: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消防水池总容量超过500m3时, 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STARWOOD消防标准提出: 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应保证供喷淋泵1小时及消火栓泵3 小时供水量, 必须从至少2 个独立水池取水, 每个水池应储有不少于80% 消防水量, 进水管设置阀门可关闭任何1 个水池检修而不影响系统操作。

在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上, 以本工程为例, 因只有一路市政给水管, 故消防水池需储存室外消防用水量。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 持续时间为3 小时,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约为40L/s, 持续时间为1 小时, 总计一次火灾用水量为900T。按国标做法大于500T分为独立使用的两个水池, 合计总容积大于900T即可; 而按STARWOOD要求就应分成两个大于720T ( 80% 消防水量) 的可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合计总容积不小于1440T, 远大于900T的一次火灾用水量。

笔者认为, 消防水池分成2 个目的是在水池检修、清洗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 按STARWOOD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容积过大, 建设成本过高, 储存水量大, 放空清洗时造成浪费; 因此本工程采取国标做法, 设置总容积1000T消防水池, 再适当增大进水管径, 缩短消防水池补水时间, 保证消防用水量。

1. 2 泵房及水泵设置要求

酒店的泵房出于独立管理的需要, 要求消防水泵房单独设置, 与其他业态消防水泵房分开。考虑到建设成本, 同意合用消防水池。

STARWOOD消防标准提出: 在喷淋泵出水管上设置2 个压力开关, 直接连到水泵控制板 ( 不可通过模块及消防中心) , 在系统压力下跌至80% 时自动启动大泵。国际标准使用第二个压力开关以切换至备用泵。在喷淋泵的出水口设置直读式流量计, 采用DN100 ~ DN150试水管连接喷淋泵主管返回至消防水池, 用以进行水泵流量测试。流量计前后需保留有至少1. 5 米直水管无阀门及弯头, 流量计约1. 5m后设置调节阀门, 安装高度距离楼板地面不大于2. 1m以方便阅读。

本工程设计完成时间为2014 年4 月, 在此之前的国内相关规范并未对压力开关作出设置要求, 凭借水流指示器信号启泵可靠性稍差, 误动作概率较高; 故STARWOOD消防标准的做法要求更高, 本工程采取STARWOOD消防标准要求的做法。

在2014 年10 月1 日起实施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 中11. 0. 4 条指出,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 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可见, 国内规范也根据实际经验总结、参照国际规范要求在不断的完善和进步。

2 喷淋的布置

按《高规》中7. 6. 2 条规定: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 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 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STARWOOD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在全楼室内各处全覆盖设置喷淋头保护, 包括以下地区: ( 1) 机械设备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大于5平米卫生间、大于5 平米的水/空调管井、大于2 平米的衣帽间等; ( 2) 疏散楼梯顶及底部需设置喷头; ( 3) 高天花区 ( 例如大堂/中庭/宴会厅或其它室内地区) , 不论是否超过8 米, 也须设置喷头, 以符合国际标准。

国标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 2001 ( 2005 年版) ( 以下简称喷规) 中第5. 0. 1A条规定: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净空高度为8 ~ 12m, 《喷规》6. 1. 1 要求, 非仓库类高大净空场所采用闭式系统场所的最大净空高度不应大于12m, 因此国内在净空高度大于12m高大空间采取的普遍做法为设置大空间智能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笔者认为, 因目前水炮仅为国标做法, 尚未有国际验证, 为防止出现水炮漏水及误启动等问题, 本项目采取在高大净空区域同时设置喷头及水炮, 提供双重保护。 ( 4) 游泳池上空需设置喷头。

在《高规》中7. 6. 2 条修改条文指出游泳池可不设置喷头, 条文说明解释为据调查, 游泳池、溜冰场尚无火灾实例, 故取消原条文7. 6. 2. 1 ~ 7. 6. 2. 5 款的规定。但有指明, 本条规范中所指的游泳池、溜冰场不包括其辅助的服务用房和旱冰场。STARWOOD消防标准提出:室内游泳池周边的通道及休息区需设置喷淋头; 水面区的天花因危险较小可减免, 但以后游泳池区不可作其它活动用途 ( 如派对/酒会/表演等) 。笔者在与酒店管理公司沟通中了解到, 在很多项目中, 由于后期运营的需求, 游泳池功能往往进行局部功能调整, 如搭建临时舞台、表演台等, 增加了火灾隐患。因此, 本项目在室内游泳池有设置顶盖区域均设置了喷淋头。为今后使用功能调整预留充分的消防安全条件。 ( 5) 布草井不锈钢污衣筒需设置喷头。酒店客房各层布草间内会设置有布草井 ( 污衣槽) , 由于其通常会贯穿数个楼层, 形成一条竖向通道, 加之酒店服务员会经常向布草井内投放布草, 因此其防火要求就特别高, 然而国家现行消防相关规范并无针对布草井的明确要求。STARWOOD消防标准要求在污衣筒顶层设置喷头, 向下每隔1 层设置喷头;污衣筒喷淋需设置独立的水流指示器;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立管设置于布草井临近位置, 便于管线连接。笔者在此提醒注意: 根据《喷规》6. 2. 4 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 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因污衣槽高度有可能超过50m, 在设置喷头时需注意报警阀的分区, 以免违反规范。 ( 6) 厨房排油烟管道内应设置喷头, 厨房排烟罩下需设置专用气体灭火系统。厨房火灾是常见的建筑火灾之一。厨房火灾主要发生在灶台操作部位及其排烟道。厨房火灾一旦发生, 发展迅速且常规灭火设施扑救易发生复燃; 烟道内的火灾扑救又比较困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 5. 8 条规定, 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m2的餐饮场所, 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笔者通过国标与STARWOOD消防标准要求相结合, 对厨房灭火设计总结如下:厨房排油烟道内灭火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水流指示器, 在厨房排烟风管内设置260 - 320℃ 高温喷淋头。水平风管每隔3 米设置喷头; 在排烟罩立风管最高处增加喷头。需注意: 喷头安装方法应方便定期检查维护, 不可泄漏油烟气味, 需采用ANSUL ( 安素) 灶台灭火系统或其它有UL300 认证的系统, 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 7) 电气用房布置喷淋。STARWOOD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在所有弱电房均设置喷头, 且不要求在无可燃储藏的变配电房等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与《高规》7. 6. 7 中设置气体灭火的房间内容有冲突。经过协调沟通之后, 本项目采取将电话交换机房、计算机房等重要弱电设备房分隔为主要设备及值班办公2 个区, 在主要设备区采用IG541 气体灭火系统, 在值班办公区采用喷淋保护; 变配电室等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满足国标要求。

3 管道防火与阀门设置

3. 1 前端泄水阀的设置

根据《喷规》4. 2. 9 条第3 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有泄水阀。《2009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给水排水》7. 2. 15. 2 系统应设有洒水喷头、水流指示器、报警阀组 ( 压力开关) 等组件和末端试水装置、配水管道、供水设施; 水流指示器后可设置放水管, 如下图所示 ( 见图1) :

前端泄水设置DN50 管径具有紧急泄水、快速测试水流指示器、冲洗管网的作用。

STARWOOD消防安全标准要求提出在水流指示器后设置DN15试水管及试水阀。

笔者在此提醒注意: 水流指示器后设置DN15 试水管与DN50 前端泄水阀相连, 见下图 ( 见图2) 。试水阀设置在后勤卫生间或水管竖井内等好操作的位置。前端泄水设置独立排水立管, 不宜直接接入管井内的地漏, 以免造成压力喷溅。喷淋系统的所有控制阀门均采用信号阀。

3. 2 管道阻火设计

当建筑塑料排水管穿越楼层、防火墙、管道井井壁时, 会设置阻火装置防止火灾蔓延至其它分区。国标常规做法是在高层建筑中大于DN100 的塑料排水立管穿越楼层、防火墙、管道井井壁时, 根据建筑物性质、管径和设置条件以及穿越部位防火等级等要求设置阻火装置。

笔者在此提醒注意: 根据STARWOOD消防安全标准要求, 大于DN75 的塑料管排水管穿楼板、防火墙和客房卫生间墙壁必须设置阻火圈。在设有甲级防火门的管道井内的排水立管可不设置。

4 总结

全世界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各自的消防及安全标准, 这些标准内容存在差异, 在国际酒店的消防设计中应首先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当国际酒店消防安全标准在某部分有更高要求时, 则应积极的与酒管公司及消防顾问沟通, 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选择。希望能通过本文给同行在酒店设计中提供一些参考。

参考文献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5]大空间智能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DBJ15-34-2004.

[6]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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