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紧缺人才及下基层精美材料

2024-07-04

高层紧缺人才及下基层精美材料

1.高层紧缺人才及下基层精美材料 篇一

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人才聘用管理办法

根据我院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医院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市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此制订我院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人才聘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聘用原则。

二、聘用工作小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进行规划、协调和督导。讨论研究最终是否聘用。

2、专业知识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对聘用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操作进行考核评分。

3、政治思想考核小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人对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评分。

三、聘用的程序及方法

1、人事科根据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医院对人员需求的实际状况,对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人才提出需求计划,经领导小组讨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人事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才需求计划,拟定招聘程序,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填写《宝鸡市中医医院人才招聘考察表》,寄交人事科。

3、招聘过程中由人事科负责会同专业知识考核小组及政治思想考核小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聘用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安排聘用人员进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将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4、领导小组审定后同意聘用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并负责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对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高层次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考核管理,学科带头人由医务科考核管理。

3、医院引进和聘用的高层次学历人才、紧缺岗位人才待遇参照医院分配制度方案进行。

五、聘用人员的解聘

聘用人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直接解聘:

1、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

2、违反医德医风情节严重;

3、因本人责任引起重大医患纠纷及安全生产事故,给医院造成恶劣影响;

4、考核不称职;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

6、因隐瞒个人身体状况患有不宜从事本专业工作者,如精神障碍等重大疾患。

7、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责任追究或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六、解聘程序

1、根据考核结果,在聘用人员聘期结束前根据医院考评委员会的意见,由主管科室提出解聘意见报告,经分管院长同意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人事科办理解聘手续。

2、由医院直接解聘的人员,由人事科通知当事人和主管科室,并办理解聘手续。

七、聘用人员的辞职和程序

1、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需与医院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内未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应提前一周,已签订聘用合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申请的形式,经所在科室及主管科室同意后报人事科,填写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离院手续后,方可离院。

2、辞职人员凡经医院出资参加进修培训的,如个人与医院已签订合同或协议的,进修培训费等相关费用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办理,未与医院签订协议的,则按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3、辞职人员擅自离职或拒不办理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医院不予证明其相关工作经历,对社会保险等予以冻结;对有可能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办法》适用范围:本院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及紧缺岗位人才。具体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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