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2024-06-19

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10篇)

1.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篇一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双保双扩双转”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快城区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功能,营造区域经济发展的板块特色

根据《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和控制性详规,有序实现城区空间配置功能;按照《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产业发展规划,加快城区经济结构调整,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

1.把握城区总体发展思路。市区按照“东进、北拓、南优、西育”的中心城市发展战略,以东部为首要发展方向,提升苏州工业园区综合开发品质,完善苏州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城市服务功能,推进平江、沧浪、金阊新城建设,做靓苏州中心城市,使之不仅成为全市经济、政治、文化中心,而且成为集聚先进生产要素、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载体。

2.提高开发区集约化建设水平。苏州工业园区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工业园和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的生态型、创新型新城区为目标,把引进外资的重点放在投资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技术和管理水平高、产业链延伸广、可持续增长的“旗舰”项目上,不断增强高新技术吸收、消化和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科学的高端制造基地;同时,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舒适优美的国际人居生活环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以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研发创新转化、旅游休闲和高品质居住为主导,科技、文化、生态、高效的现代化城区为目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增长方式,内联外引相结合,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3.加快新城区建设步伐。吴中区、相城区要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快骨干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城市化和城镇化覆盖面,完善城市功能,尽快实现与老城区无缝对接;要利用水面多、腹地广的地理优势,做山水文章,唱文化大戏,亮生态品牌;依托太湖山水文化资源,打造西部区域性休闲度假胜地;以现代工业为中心,带动现代农业、旅游商贸业、房地产业等协调发展,促进中心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4.拓展老城区高端服务功能。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要以传统和现代服务业为核心,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快服务业载体建设,在商贸旅游、金融保险、文化娱乐、商住房产、社区服务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形成集聚效应。加大古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力度,突出中心城市服务功能,加快观前、南门、石路等商业圈的扩容升级和特色街区培育。加快推进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新城开发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开辟新途径。

二、重点突破,推进城区支柱服务业规模发展

以生产制造业为平台,建设现代物流体系;以历史文化为脉搏,振兴旅游业;以中心城区为基础,提升商贸商务容量和品质;以居民集聚区为核心,拓展社区服务业。

5.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产业。在进出口生产企业聚集区域的基础上,努力把苏州工业园区保税区、苏州高新区保税物流中心建成国际一流的物资集散地;利用国内陆路公铁联运的优势,加速白洋湾综合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的区域物流配送中心。

6.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苏州旅游业全面提升计划的通知》要求,系统规划,周密实施,实现苏州旅游文化产业由“传统大市”向“新型强市”的根本转变,立足全国,走向世界。对区域内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统一保护、开发和利用。将旅游景点建设、旅游线路推介与城市道路、停车场、商业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优化旅游环境,提升景区吸引力和竞争力。同时,探索整合城区旅游资源,统一包装推介,打响古城文化深度旅游品牌,着力建设旅游产业积聚区,提升中心城区文化集聚效应。在古城旅游集聚区内逐步建成旅游、文化、商贸等相结合的开发式旅游区,提高旅游产业的带动作用。

7.促进商贸商务扩容升级。以古城区、园区金鸡湖区域、高新区狮山路三大商圈为主体,以吴中区越溪和木渎、相城区元和等城市副中心为依托,大力促进商贸流通、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商务中介(金融财务、市场中介、科技研发、文化创意、工业设计、总部办公、信息咨询)等行业发展,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优化商业业态结构。进一步明确观前、石路、南门三大商圈开发建设的责任主体,赋予相应的职权,根据商圈的具体规划情况,落实资金平衡的具体范围和开发资金的使用管理。市相关部门要尽快完成对平江、沧浪、金阊三新城开发的中期评估工作,以此为依据加快三新城规划修编进程,增加新型商贸商务载体建设。

8.发展提升城市地位的总部经济。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努力争取大型跨国公司将区域性总部及研发中心、结算中心、销售(采购)中心落户城区。鼓励外省市上市公司和都市圈内大型企业将总部迁入城区。积极培育本地的上市公司总部在城区发展。支持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或公司总部在城区设立投资性公司和投资股份公司。吸引有影响的民营企业总部移师城区,形成企业总部在中心城区的集群布局,加速信息、销售和核心竞争力的集聚,为城区经济增添活力。

9.发展集约高效的都市楼宇经济。鼓励城区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以楼宇为载体的经济业态,不断增强城区经济发展的现代气息和科技含量,使城区经济发展与城市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形势相适应,加速城区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加速产业发展由低层次向高档次的跨越,加速推进新型都市工业化进程。积极引导各城区、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投资兴建或改建商务楼宇、科技创业中心和都市工业园,形成企业得发展、业主得租金、员工得就业、政府得税收、环境得改善的多赢局面。强化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支持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信息密集、资金密集、效益密集的都市产业。各区要结合城市改造,建设一批中高

档、产业特色明显的综合性楼宇,改造、整合、盘活现有存量楼宇资源,为城区楼宇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载体。

10.积极推动社区服务产业化发展。在保障公益性社区服务的同时,积极推动经营性社区服务上规模增效益。着重培育社区商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废旧物资回收服务市场,形成规范竞争的经营秩序。市各有关部门要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实施细则,有效扩大社区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的份额,为扩大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三、完善城区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城区经济发展活力

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区的自身积极性,把“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11.规范财税秩序,合理调配市区(含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因企业迁移而发生的税收权益。以搬迁企业前3年平均税收收入为基础,双方商定划转基数,在企业搬迁次年的3年内,由迁入方将基数划转给迁出方;迁入企业当年税收收入折算财力低于商定基数的,则按实际金额划转。企业迁出地和迁入地税收收入划转,具体按《苏州市区企业搬迁税收问题暂行规定》(苏府办〔2009〕77号)办理。市财政将对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迁建小学建筑补贴标准作适当提高。

12.扶持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为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城区政府积极引进大企业集团的销售、研发、管理中心,对各区在2008年~2010年期间引进的世界500强及国内500强总部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收入,市政府予以减半财力集中。

13.建立市、区重大项目建设沟通协调机制,为区政府提供更多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根据城市规划和产业功能布局,市发改委会同市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财政局、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及相关区政府,建立重大项目储备机制,落实城区对重大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对于城区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联合、一次性会办审批;审批通过后,要充分授权城区组织实施,赋予城区更大的自主权。城区要组织好项目实施的跟踪管理,及时将建设开发等情况反馈给市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

位于平江、沧浪、金阊等城区内“退二进三”土地资源,要尽快完成功能规划,加速招商引资,发挥黄金地段资源带动周边经济增长的辐射效应。

14.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扩大,房地产开发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市场销售萎缩,房地产企业负担过重。为解决当前房地产开发建设中

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减轻房地产企业负担,建设部门应在对房地产开发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房地产开发,促进城区经济健康发展。

15.创新政府经济管理方式。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审批职权外,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能放则放、利于搞活”的原则,认真制定行之有效的灵活管理办法。

四、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城区支柱产业

16.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运作主体。探索建立以市、区土地、直管公房、文化、旅游等资源为纽带的国有(独资或控股)经济实体,高效开展资本运作,统筹城区特色项目规划建设。

17.加快构建城区资本运作平台。做大做强城区国有资本投融资主体,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引导、支撑、带动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上市直接融资。优先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金融物流、文化旅游、商贸商务企业上市,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

18.优先安排各项专项扶持资金。在服务业发展、企业自主创新、新兴工业化推进、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贴息等方面设立的市级专项扶持资金,加大对城区项目的投入比重,特别是对平江、沧浪、金阊三城区要明确一定比例,分类指导,针对性扶持城区有增长潜力的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城区服务业特别是“退二进三”项目要给予倾斜,对利用现有建筑从事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创意设计、研发销售、旅游开发等投资主体,给予重点扶持。市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为城区项目向上争取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在内的各类专项发展配套资金。

五、挖掘城区土地资源供应潜力和减轻企业负担

19.有序扩大城区发展空间。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核减中心城区所有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将调减的基本农田面积全部调增为建设用地预留区。

20.加强土地使用规范管理。对城区经营性地块,经规划部门确定用途和规划指标,土地使用权具备可供地块后,及时组织上市交易,并督促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的开发时间进行开发建设。继续适度调控城区商品房用地供应量,加快已供地的开发进度,平衡市场供求关系。

21.鼓励城区工业企业用地“退二进三”。鼓励城区企业“退二进三”,对因城市建设或区域工业布局调整须整体搬迁且不超过原用地规模的非淘汰类或限制类工业项目,优先安排农用地计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协议出让。对有关企业退出城区的地块,根据地块的具体规划,如是经营性用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收购后上市交易。对平江、沧浪、金阊区三新城引入的发展潜力大、知名度高、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上市供地,并在地价上给予一定优惠。

22.充分利用现有工业企业厂房。对具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工业厂房,在不改变产权主体、土地用途、原建筑风貌以及产权人、承租人承诺当政府需要拆迁时按原工业用途补偿的前提下,允许产权人将工业厂房改造或出租用于创意产业、科技创业园、软件园等项目。

23.降低城区企业用工成本。自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苏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征缴费率较前降低1%,城镇职工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征缴费率降低0.5%。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予以全额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上,以及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2009年度,对用人企业当年新招用女45周岁、男55周岁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用工补贴。经认定为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困难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在2009年度之内由企业选择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和给予培训补贴三项减负政策的其中一项政策。

24.适当调整行政区划。市区局部区域界线参差不齐,造成行政管理不便,跨界开发建设引发矛盾纠纷,异地动迁影响群众利益,规划重心偏移导致交界处成为城市建设盲点等问题。为进一步理顺责权利关系,促进城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有关部门将加快对市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方案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规划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城区考核办法

25.加强对城区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城区工作暨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要对城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形成重视城区经济发展的合力与氛围。

26.完善城区考核办法。根据各城区不同的功能定位,灵活制定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并依此确定城区工作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设立“城区科学发展创新奖”,加大表彰奖励、支持引导的力度,具体办法由市城区工作办公室另行制订。

2.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篇二

一、辽宁金融业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近年来, 辽宁经济快速发展。与2003年至2005年辽宁GDP增速低于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3到4个百分点不同, 2008年辽宁省GDP增速高达13.1%, 全面超过了广东 (10.1%) 、上海 (9.7%) 、浙江 (10.1%) 和全国 (9%)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 辽宁经济表现好于全国大部分地区。2009年一季度, 辽宁GDP增长9.6%, 比全国高3.5个百分点。

1. 辽宁经济快速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

对于辽宁经济快速发展以及金融行业所做的贡献, 辽宁省委、省政府给予了高度评价, 认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 辽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成绩的取得, 很重要的因素是全省金融机构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了全力的支持。辽宁省5年多来能够保持经济总量每年以12%的速度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保持35%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 没有金融支持是做不到的。辽宁省大量民生工程, 特别是棚户区改造以及其他涉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医疗、卫生、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民生工程都得到了全省金融界的支持。

2.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在贯彻落实总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同时,

积极推动融资增长、促进金融创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积极支持辽宁经济发展。一是2008年以来, 辽宁省贷款增速多年来第一次高于全国水平, 也第一次高于辽宁GDP增速。2008年, 辽宁新增贷款额创历史新高 (比年初增加2088亿元) , 达到近20年来的最快增速 (19.4%) , 不但高于全国贷款增速1.5个百分点, 而且高于辽宁GDP增速6.3个百分点。2009年上半年, 辽宁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2956亿元, 增量居全国第8位, 同比增长35.3%, 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在贷款快速增长的同时, 金融资产质量大幅改善, 金融业经营效益大幅提高。2008年末, 辽宁省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7.21%, 比年初下降了6.77个百分点, 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到5%以下, 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辽宁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当年实现利润225亿元, 利润增长35.5%, 是2004年扭亏为盈以来的连续第五年增长。二是2004年以来, 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分局累计向总局申请并获批30余项促进辽宁经济发展的外汇管理政策。最近, 为更好地支持辽宁发展, 分局突破现有外汇管理框架, 以提高外汇服务地方经济的水平为出发点, 制定了《关于支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外汇政策意见》。《意见》的实施有利于减少外汇管理审批环节, 提高外汇服务效率, 减轻企业负担, 增强企业经营自主权, 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给外贸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企业在融资、退税、“走出去”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便利。三是充分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 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2007年至2009年6月末,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辽宁沿海经济带所在大连等6个城市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40.25亿元。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推动企业扩大直接融资。2009年4月28日, 组织召开了辽宁省金融市场产品政策宣传暨业务培训会议, 邀请中国交易商协会专家对辽宁省金融机构、百强企业和部分中小企业就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进行培训。截至2009年6月, 大连、营口、锦州、葫芦岛四个地市5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67亿元, 大连港发行中期票据25亿元。五是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与推广, 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林权、土地使用权和沿海滩涂使用权抵押贷款等创新业务品种。六是推动辽宁省信用社区试点工作, 积极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七是大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试点开办城镇低保金、养老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业务。推动全省中资商业银行全部接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为辽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金融服务环境。八是开展振兴东北特别是振兴辽宁经济的调查研究, 分析中国经济“南冷北热”问题, 相关内容被写入《2009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报告》。九是举办全国金融知识展览沈阳巡展暨沈阳金融博览会、东北金融高层论坛, 广泛宣传并积极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辽宁经济发展。

二、沿海经济带将成为辽宁新一轮经济增长点

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 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加速发展, 将使我国沿海地区“三大四小”的经济发展和开发开放格局初步形成。

1. 沿海经济带建设有利于实现辽宁沿海与内陆地区的良性互动。

虽然辽宁海岸资源丰富, 但辽宁经济外贸依存度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辽宁经济发展主要以内陆为主。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开发建设, 沿海地区将在辽宁经济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这必将带来我省经济布局的重新调整, 对于把辽宁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大省、国家新型产业基地, 实现辽宁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沿海经济带建设有利于辽宁全面参与东北亚地区分工与合作。

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开发建设, 不仅为东北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搭建了平台, 也为国际资本、信息、技术等要素向辽宁沿海地区集聚创造了条件。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 我们可以充分利用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的有利时机, 加强与日本、韩国、朝鲜、俄罗斯等东北亚国家的经济合作, 从而实现国际产业资本向我国东北地区转移, 为辽宁全面参与东北亚地区的分工与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3. 沿海经济带建设有利于将辽宁培育成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

辽宁沿海地区是东北开发开放条件最好的区域, 也是我国唯一没有整体开发的沿海区域, 战略地位十分重要。从世界经济发展规律和我国经济发展进程看, 沿海和临港地区经济往往能够率先发展, 进而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中国经济重心正由珠三角、长三角, 再到环渤海、辽宁沿海地区转移。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 辽宁沿海经济带已成为辽宁对外开放的一个“金字”招牌, 成为东北地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最佳平台。

从数据来看, 近四年来, 辽宁沿海经济带吸引外资年均增幅都在50%以上, 已有10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相继落户, 成为南资北移、东北亚产业转移的主要承载区。截至2009年一季度, 辽宁沿海经济带累计签约项目756个, 投资总额达4375.9亿元, 其中合同外资额133.8亿美元。1~5月, 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区域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93.1亿元;新签约项目143个, 投资总额759.7亿元;新入区注册项目374个, 投资总额1344亿元。《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 的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 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速超过沿海地区平均水平,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万元;到2020年, 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 城乡居民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 率先进入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随着《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 辽宁沿海经济带将成为东北经济发展最重要的核心区域。我们预计, 《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辽宁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 促进辽宁经济率先重新走上平稳较快发展的轨道, 对于打造东北振兴新的重要增长极, 完善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布局, 具有重大意义。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的加速开发, 如果从2009年起, 辽宁能始终保持比广东、长三角快3个百分点的GDP增长速度 (设为11%) , 则5年以后, 辽宁GDP是上海的1.1倍;10年以后是上海的1.3倍;20年以后是上海的1.7倍, 超过浙江;30年以后是浙江的1.4倍, 上海的2倍, 超过江苏, 并与广东接近。

三、进一步提供金融支持, 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

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纳入国家战略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中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项英明战略决策, 也是一项长期规划。因此金融业支持辽宁沿海经济带, 既具有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现实意义, 又具有经济和金融互相促进、良性发展的广阔前景。

1. 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作用, 有利于保障辽宁经济平稳发展, 有利于加快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

当前, 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 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仍较为复杂, 经济平稳发展的基础还不够牢靠。而辽宁省正处于进一步推动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和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因此, 有必要围绕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 积极探索促进推动银企合作的新形式、新方法。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支持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外汇政策意见》宣传力度, 鼓励辽宁出口企业用好用足政策, 加大对沿海经济带建设的支持。

2. 进一步发挥金融对沿海经济带的支持作用, 要积极推进金融创新。

一是融资方式创新。沿海开发需要大量资金, 但诸如转让土地使用权、国家拨款、政府财政融资等传统的投融资方式, 较难满足其庞大的资金需求。因此, 有必要创新融资方式, 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以及项目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如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推广BOT (建设—营运—转让) 、BOOT (建设—拥有—营运—转让) 和LBO (租赁—开发—营运) 等多种方式吸引资金, 同时采取出售资产、发行债券和租赁承包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开发等。此外, 可以建立沿海开发投资公司, 实现开发主体的非政府化与开发手段市场化的结合。二是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是金融推动沿海经济发展的助力器。为适应沿海经济带发展需要, 应大力发展浅海滩涂抵押贷款、高收益债券等创新产品;继续推动金融机构创新贷款保证方式, 探索开办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贷款;创新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相结合的信托租赁产品;发展能源、金属、农畜产品等战略性资源商品的期货品种, 发展相关商品期权。三是金融组织创新。积极推动出台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鼓励政策, 组建沿海经济带产业投资基金, 发起设立政府引导基金, 吸引风险投资机构与私人股权投资机构。

3. 进一步发挥金融对沿海经济带的支持, 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将辽宁沿海打造为交通、物流和贸易中心。

3.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篇三

【关键词】扶持民营医院;促进医院;长远发展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5-0105-01

晋宁县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的政策已经初见成效,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初步形成。2013年,将再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提升民营医院的质量和地位。

在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各类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项目融资等多形式举办的医疗机构明显增加。全县已经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办医格局。晋宁县民办医疗机构目前已发展到 4家,个体私营诊所46家。

晋宁县人民政府像关心公立医院一样,鼓励和扶持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包括在人才方面的支持。鼓励退休医生到民办医院工作,允许在职医生经院方同意到民办医院兼职。

新政策将支持医务人员到民办医疗机构工作,意图帮助民营医院尽快形成有力的技术队伍。新政策规定,退休医生到民办医院工作,原单位不得减发其退休工资;允许在职医生到民办医院兼职,但需经单位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除在人才方面给予扶持之外,我县今年还将出台一系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扶持民营医院。

今年云南省卫生厅要求营造平等、公正的政策环境,维护民办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对民营医院财产权、经营权、参加学术组织及学术活动、技术职称评定、社会保障、评优选先等方面的权益应当受到尊重和维护,享受和其他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目前,人们对民营医院的看法褒贬不一,民营医院的发展正处于关键的十字路口。如何认识和推动民营医院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公立医院的改革成效和今后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更关系到能否有效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和政策,推动公平竞争,营造良好氛围;作为民营医院,要进一步找准定位,诚信经营,练好内功,加强自律,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

1 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发展民营医院的现实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多途径、多形式办医将是一种必然趋势。只有不同所有制医院之间展开充分的公平竞争,才能大大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并降低价格,适应医疗服务市场的要求,满足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同时,通过构筑多元化的办医格局,可以使政府集中财力投资部分重点医院、布局合理的“平民医院”及公共卫生领域,把政府该办的医院办好,为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保障。因此,正确认识民营医院的地位和作用,支持和鼓励民营医院发展是很有必要的。

2 完善政策,切实为民营医院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政府应借鉴国企改革的成功经验,对民营医院的发展予以必要的支持和保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营医院发展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创新理念,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监管模式,争取在医保定点、人员流动、建设用地审批、政策知情等方面有实质性的进展,真正让民营医院享受到与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在各项政策的制订过程中,注意傾听民营医院的不同声音,适当考虑民营医院的合理意见。对民营医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客观、公正地对待,切实为民营医院创造更加宽松的生存环境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3 找准定位,树立正确的投资经营理念。民营医院找准定位才能发展成长。在现行条件下,民营医院可采取“错位竞争”的方法,走大专科、小综合发展道路。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发展特色专科,形成特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民营医院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医疗机构,追求经济效益无可厚非。但又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营医院有严格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性,虽然可以在医疗价格、服务项目等方面拥有自主权,但医院为人民服务的办医方向不能变。民营医院唯有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切实服务于大众,让利于百姓,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两效双赢,才能在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中站稳脚跟,促进医院的长远发展。

4 严格自律,全面提高医院的社会信誉度。医院是治病救人的机构,诚信应是其经营的最高宗旨。民营医院必须要有长期发展的战略和策略,树立规范化经营、诚信建院的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宣传自己特色时务必实事求是,万不可言过其实,哗众取宠,失信于民。在人才队伍和内部管理上,要根据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及地区差异性等实际情况,强化业务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性。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成立基层党组织和民营医院行业协会,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整合和调动全行业力量,依照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实行自我管理。热心公益事业,定期邀请市民参观和进行评议,让更多的患者了解医院,提高自身信誉,取得社会的信任和认可。

5 推进改革,不断优化多元化办医新格局。发展民营医院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相互依托,相辅相成的。发展民营医院必然对公立医院构成竞争压力,从而会相应推动公立医院进行改革。发展民营医院也必须以公立医院的改革为基础和支撑,没有公立医院的改革,没有卫生资源的充分流动,民营医院难以集聚必要的生产要素。同时,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也有利于改善社会大环境,提高公众对多元化办医格局的接受和认可程度,增强医务人员的竞争意识,提高政府部门对各种经营模式的监管能力。

4.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篇四

xxx在连云港市调研农村工作时指出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12月17日至19日,省委副书记xxx赴连云港市,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进行深入调研。xxx指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发挥优势,注重特色,加快发展,采取更加得力措施,促进农民收入更快增长。

调研期间,xxx深入乡村农户、田间地头、企业车间,了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探讨农民增收的途径。在灌云兴云鹅业公司、东海福润公司等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她要求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带动更多的农民增收。在赣榆县门河中药材基地、东海黄川草莓基地等地,xxx详细了解南京农业大学和连云港市“百名教授兴百村工程”情况,称赞这是科技人员传播农业科技的讲台、施展才干的舞台、转化科技成果的平台,并对这项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她对冒着严寒,深入田头和试验基地的南京农业大学专家教授表示衷心感谢,要求当地党委和政府加强服务和配合,取得更大的成效。19日上午,xxx主持召开座谈会,座谈讨论如何进一步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她指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归根到底要靠发展。要抢抓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发挥优势,形成自己的发展特色。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支持基层大胆探索、试点,改革创新。加快开放开发,着力营造加快发展的新优势。xxx强调,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围绕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农民的收入,坚定不移、因地制宜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坚持用工业的理念抓农业,用项目的办法管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增长方式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鼓励群众自主创业,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富民步伐,把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摆上与开发自然资源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维护农民经济、政治、社会权益,进一步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xxx参加调研。[1]

在百度搜索:进一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5.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篇五

冀财企[2011]8号

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

为全面提升我省民营经济总量、质量和效益,实现民营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冀政[2010]136号)。2010年2月省政府又召开了河北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省长陈全国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作了动员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好冀政[2010]136号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就全省财政系统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

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是推动我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冀政[2010]136号文件和全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上数量、上规模、上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使民营经济尽快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二、加大资金投入,着力解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冀政[2010]136号文件规定,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1年省级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万元,要求设区市专项资金规模不得低于2000万元,县级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要主要用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推动全民创业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要加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增加担保机构资本金注入,提高担保机构增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问题。有条件的市县在保证最低规模的基础上逐年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时,将对落实较好的市县予以倾斜。

三、强化措施,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各级财政部们要进一步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意识,立足本职,主动参与市、县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在推进全民创业、支持创业基地建设、发展当地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扶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有所作为。要建立本辖区中小企业基本情况台账,时刻关注本辖区内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情况的变化。要经常深入企业调查研究,除检查企业对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外,更重要的是要了解摸清企业当前的经营状况,存在什么困难,需要财政部门解决哪些问题。特别在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安排方

面,一定要优先支持那些既需要资金,又能对本行业提供示范作用的守法经营和生产企业。

各地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工作,通过推进企业的远程企业课程学习和企业内部培训,帮助企业建立自主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手段,不断把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引向深入,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经营者素质。

四、建立情况通报机制

为了解和掌握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支持当地民营经济发

展情况,同时,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省厅每个季度对全省财政系统落实省政府冀政[2010]136号文件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市县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金额、担保机构数量、担保额和资本金增加额以及各地上报的支持中小企业简报等有关情况。对落实情况较好的市县,省在安排专项资金和经费时给予倾斜。

请各设区市、直管县财政局按照省厅要求,于每季终了后五日内上报《财政部门支持民营经济情况统计表》(附后),并将贯彻冀政[2010]136号文件和落实河北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动员大会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与上述情况一并报送省厅企业处。

6.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篇六

及资金预算

一、新产品奖。当年列入国家新产品的每项给予3万元奖励。每年我县获国家重点新产品2项左右,奖金6万元。

二、高新技术企业奖。新增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按新增3家计算,奖金15万元。

三、科技成果奖。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验收且性能指标达到国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的,给予5万元奖励。每年全县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10项左右,奖励资金约50万元。

四、专利奖。每授权一件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2000元奖励。2011年全县共申请专利556件,其中发明专利78件,预计授权50件左右,奖金10万元。每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大约以20%的速度增长。

五、科技创新平台奖。新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奖励企业5万元、10万元。目前我县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为7家、1家、1家。博士科研工作站1家,院士工作站还是空白。按省级创新平台新增3家,博士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1家计,奖金25万元。

综上,科技奖励资金每年需安排110万元左右。

7.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篇七

认清形势, 把握机遇, 增强加快发展的主动性

电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先导产业, 目前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 并逐步向信息服务业转型。随着技术、市场和政策等方面的变化, 电信业发展环境正在发生重大改变, 需要我们加强研究, 准确判断, 牢牢掌握促进我区信息通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动权。

从所处地位看, 电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受到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使实体经济遭受重创, 世界各国纷纷瞄准信息技术应用, 努力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2009年美国政府相继提出“智慧地球”、物联网等概念, 一是为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二是要通过信息技术大幅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 推动产业发展。我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并把信息通信业作为重点对象之一。从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定位, 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 应该说电信业地位进一步提高, 表述更加具体, 前景更加看好。

从宏观环境看, 电信业发展宏观环境总体向好, 市场空间广阔。一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随着三网融合政策尘埃落定, 电信、广电双向进入取得实质进展, 这对电信业发展将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总体看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二是经济回升向好为电信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我区“促转变、保民生”政策的落实和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 将有效拉动信息通信市场需求。三是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 为电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调结构、转方式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 需要信息网络、技术、产品、服务的强力支撑。应该讲, 信息通信大有可为, 潜力巨大。

从行业自身看, 既有发展的强劲动力, 也存在一些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一是网络融合、业务融合、市场融合步伐加快, 推进行业转型成为当务之急。二是信息技术发展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活力, 但是一些新技术新业务如3G、QQ的应用, 对行业发展带来革命性影响。三是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影响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大, 对国家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四是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不规范竞争行为明显增多, 电信市场监管面临新的挑战。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当前, 我区电信业总体保持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但还存在一些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城乡通信发展还不平衡, 市场竞争行为还不规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还不高等, 需要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把行业发展实际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坚持“保发展、保安全、保稳定”的方针, 全面做好发展、服务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保持行业平稳较快发展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 密切关注行业在金融危机和全业务格局下的运行态势, 有针对性地加强行业宏观调控, 引导各电信企业理性竞争, 正确处理增长速度与发展质量、市场规模与业务结构的关系, 坚持快服从于好、好中求快, 确保全区电信业稳步发展。继续加快3G特别是TD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大网络建设和优化力度, 着眼业务推广和行业应用, 扩大3G信号有效覆盖, 不断提升通信质量, 为3G业务可持续、规模化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调结构、促转变、保民生”等一系列部署, 高点定位, 重点带动,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全面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抓住3G业务发展和应用推广的有利契机, 结合行业战略转型, 找准切入点, 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业务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全面参与公共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助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 坚持发展与管理两手抓, 突出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在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广泛渗透, 互联网已经具备了公共媒体的基本属性, 不良网络信息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广大受众的影响正在加深加大,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形势比较严峻。电信行业是维护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力量, 今后承担的责任将越来越大, 发挥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因此, 必须坚持发展与管理两手抓, 突出抓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以安全促发展、发展中保安全。一方面加强对增值电信企业的扶持引导, 不断繁荣业务市场, 通过加快发展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一方面切实改进监管方式, 加强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的协调配合, 加大对增值业务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实现市场准入和技术监控的无缝对接、政府监管对企业的全面覆盖和全程监控, 通过规范化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当前, 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移动互联网发展可能引发的新的网络信息安全隐患, 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行动为主轴, 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 进一步完善制度、完善机制、完善手段, 强化责任追究, 加强应急处置, 推进行业自律, 努力将我区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使我区的网络环境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 坚持综合治理, 深入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为此, 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大力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继续深化行风建设工作, 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 切实维护好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守法教育培训, 进一步增强企业干部职工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行业文化。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加强事前防范、事中协调、事后处理工作, 引导企业有效配置资源, 理性竞争, 积极防范违规行为发生。严格落实监管的独立性, 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从过去的重协调向重惩处转变, 重点查处破坏管线、收机收卡、诋毁排他、阻碍网间互联互通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造成恶劣影响、后果较严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推动建立公平公正、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四) 统筹城乡通信协调发展, 进一步提高农牧区通信和信息化水平

加快农牧区通信发展和信息化建设, 既是电信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 也是拓展行业发展空间的内在需要。这项工作前几年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 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自治区十项民生工程之一, 今年将投入2.5亿元, 建设300个基站, 解决好偏远农牧区信号覆盖问题。以此为中心, 继续坚持“站高一步、超前一步”的思路, 进一步加大农牧区通信和信息化推进力度。一是充分利用技术优势, 多手段多途径, 集中精力抓好自然村通电话和互联网进村入户以及农牧区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 着力解决偏远地区的网络覆盖问题。二是启动“信息下乡”工作, 加强农牧区信息站点建设, 不断满足农牧民信息需求, 为提高农牧区信息化水平提供高效的网络技术和业务应用。三是在下调区间通话费的基础上, 研究进一步降低农牧民通信成本的可行方案, 推动农牧区通信的持续发展。

(五) 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8.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篇八

南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洪发【2013】14号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打造核心增长极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降门槛、拆篱笆、搭平台、强服务”的要求,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降低准入门槛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注册登记条件,减少审批环节,量化办证时间。

2、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试行注册资本货币资金首期不受金额限制,允许股东以不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实物、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作为首期出资。

3、对因资金困难不能在法定缴付期限内缴足出资金额且无违法记录的民营企业,可申请延长出资期限,最长为半年。

4、对以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作为企业住所的,可凭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注册登记。允许使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管理咨询、服务外包和文化创意等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经营活动。

5、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的民营企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核定经营范围,可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支持民营经济进入新兴行业,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体现其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6、支持民营企业组建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为1000万元,子公司由5家降为3家,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1亿元降为3000万元。

二、放宽投资领域

7、按“非禁即准”的原则,对民营资本全面放开投资领域,凡是对国有、集体和外资企业开放的投资领域,都允许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切实做到平等准入、放手发展。

8、支持优秀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重组,参与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国有、集体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为民营有限公司的,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可直接在原单位名称后加后缀使用,原单位相关资质、资格可在有效期内沿用。

9、支持民营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增资扩股,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发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支持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10、允许民营资本进入能源交通等领域。支持民营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允许民营资本投向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及旅游、养老设施等社会事业,以及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三、完善要素平台

11、设立南昌市金融服务中心,创建“金融超市”,引入金融机构,发布金融产品,为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12、支持驻昌银行向民营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延伸服务网点,开发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强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民营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当年贷存比超过75%,且向我市民营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水平、贷款利率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驻昌银行,按当年向我市民营小微企业实际发放贷款额5亿元以上部分的千分之一奖励其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3、支持开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对驻昌银行与保险机构联合向我市符合条件的民营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且保险机构对贷款本息承担保证保险责任的,按当年实际发生小额信贷保证保险额的千分之一奖励保险机构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4、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力度。对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享受原有风险补偿政策的基础上,再按其当年为我市民营中小微工业企业贷款担保实际发生额的0.5%

给予风险补偿,单户最高不超过5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必须用于补充风险准备金。

15、市属创业投资公司按规定重点对民营小微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跟进投资。对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创办民营企业,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根据创业项目的需求,可由市属创业投资公司给予项目注册资本25%的股权投资,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6、对民营企业投资我市重点产业领域,且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可由市重点产业引导资金以股权投资和股权质押投资的形式给予扶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设立若干市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对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项目,以股权投资的形式给予扶持。

17、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我市民营小微企业的,按其实际发行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发行集合债券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按其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8、鼓励县区通过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现有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盘活存量用地,并适当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创新开发区、工业园区土地供应模式。在南昌国家小微企业产业发展示范园规划主导产业区、关联配套区、小微创新区、工业地产区等功能区,对民营中小微企业根据项目需求选择相应片区供地。

19、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利用企业自有存量土地进行标准厂房及其他工业项目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民营企业工业用地,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

20、对将标准厂房租赁给民营中小微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的,3年内由受益财政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分成额,给予等额奖励。

21、对国家、省人保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省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园,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22、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员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民营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企业贴息贷款,且贷款期满后可按规定给予再扶持。

23、民营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可以我市上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现行缴费比例参保缴费。

24、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和培养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平等享受职称评定及政府特殊人才津贴的申报和评选。

25、按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原则,在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商贸集聚区、保障性住房等,为企业员工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

26、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帮助民营企业开拓市场的活动。每年

在我市举办一定规模和场次的民营企业产品专场展示展销会;组织民营企业产品开展外省市巡回展示展销;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营企业产品参加国内外知名交易会、博览会等会展活动,并视订单额给予一定的展位费补贴。

27、政府采购产品、服务和工程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在政府采购中通过设定附加条件等形式变相对民营企业设置门槛。对照国家产品惠民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竞标。

28、每年发布本地主机企业配套产品需求,对民营企业针对本地主机企业配套需求进行产品开发、转产扩能的项目,可优先列为市重点产业引导资金扶持项目。

29、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使用市级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上的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研究开发发生的分析测试费用,待新产品产业化并产生效益后,给予全额补贴。

30、建立南昌技术交易市场,及时发布适合民营中小微企业的科技成果及专利信息。对从中购买科技成果及专利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待科技成果及专利产业化并产生效益后,补贴其购买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1、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共性技术难题,经专家认定后,由市科技专项资金出资,市科技部门通过项目招标的方式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并将攻关成果免费提供给企业共享。

四、强化服务举措

32、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的各项

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33、强化针对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全市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和网络在线服务。加快建立县区、开发区民营中小微企业公益性综合服务平台,为本地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政府公共服务。

34、鼓励县区、开发区民营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和商会,开展行业行为规范、内部资源整合、产业集群联合、产品品牌创建、市场开拓、行业维权等活动,实现抱团发展。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发挥作用好的行业协会和商会,以及推动行业协会和商会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区、开发区进行表彰奖励。

35、对有需求意愿、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从市直有关部门定期遴选一批熟悉经济工作的优秀干部,进行挂点帮扶。

36、完善“企声通道”,加强市政府领导与民营企业家的对话沟通,建立多渠道的政企对话沟通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将了解、掌握民营企业诉求作为常态化工作,完善网上政企对话渠道,对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市政府,通过现场办公会和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协调解决。

37、营造发展民营经济良好的法治环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约束对民营企业行政处罚 的自由裁量权,慎用强制执行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宽容的法治环境。

38、营造发展民营经济浓厚的舆论氛围,市属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家和创业者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弘扬诚实守信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新闻媒体加强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进行公开监督。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监管,禁止新闻媒体对民营企业产品质量、市场信誉进行不实报道,或强拉赞助、搞有偿新闻。

39、根据企业发展速度、税收贡献、科技创新等情况,每年评选优强民营中小企业和突出贡献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创业者,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40、建立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考核机制。每年对县区、开发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及增幅、新增民营企业户数等主要指标,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进行考核,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9.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篇九

一、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山区发

展大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是加快山区发展的关键。只有基础设施完善了,才能提高山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和有效承接发达地区的带动辐射。近年来,我市北部山区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五通”,大大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但与其他地区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道路交通主骨架尚未形成,缺乏高等级公路,镇际主干道由于疏于管护,路况较差,综合运输能力低;农村电网改造滞后,不少高、低压电线变压设备残旧,安全隐患较大。为此,建议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加快北部山区道路交通和电力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推进道路交通网建设。加大力度推进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在北部山区形成“两横一纵”的高速公路网;同时,加强对现有公路的扩建改造和养护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协调解决好收费站的撤并搬迁问题;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逐步帮助有条件的自然村建设硬底化村道。通过道路交通网的建设与优化,把北部山区纳入中心城区及周边主要城市的“1小时经济圈”内,为山区承接发达地区幅射,增强市场吸引力,加快发展创造快速便捷的交通条件。

(二)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协调省有关部门将我市北部山区农村电网列为广东电网公司农网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技术支持,改善电网结构,降低电网损耗;建立市、区(县级市)两级农村电力建设专项资金,对新型小型变电站、电网扩容等农村电力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给予补贴或贴息贷款,解决供电能力不足问题,确保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要。

二、进一步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减轻山区发展的人口压力

我市北部山区七镇人口总计3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占92。近两年,各镇坚决贯彻有关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建立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举办二、三产业就业技能培训班,并加强推荐就业服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明显加快。但这项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镇级财力有限,培训经费缺口较大;二是农村富余劳动力文化程度低,接受培训的能力较差;转移就业人员多数从事劳动强度较大、工资待遇较低的工种,由于主、客观因素,“回流”的情况时有发生,稳定性较差;三是受户籍、住房、教育、社保等制约,农村富余劳动力进镇、进城安居严重滞后于转移就业。为进一步促进山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议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促进农村人口向镇区和中心村集聚。在继续重点扶持良口中心镇建设的同时,适当扩大对其他六个山区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镇域、镇区的规划编制和修编,加快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推行在较大范围内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土地置换政策,鼓励通过土地整理来置换农村宅基地,解决镇区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农村低保、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适当向镇区、中心村倾斜,引导山区散居农民向镇区、中心村集聚。

(二)继续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结合教育强区(市)、教育强镇建设,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推进山区中小学布局调整、等级学校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大对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政策,扩大市扶贫中技班就读名额,让更多山区农户子女受到较好的教育,走出农村,减少新的富余劳动力产生。

(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继续扶持完善镇级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并将就业服务网络向行政村延伸;积极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转移就业率。在培训方向上,除继续加强与一般服务业、工业企业的联系外,要重点注意结合山区旅游项目的建设,适时组织项目建设区农民开展旅游服务的相关技能培训,使当地农民能胜任项目开发创造的岗位,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三、加快发展旅游,促进山区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将山区丰富的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旅游是主要的载体。近年随着我市经济梯度发展战略的推进,市民生态意识的加强,北部山区旅游开发环境得到改善,招商引资步伐加快,旅游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整体上仍处于初级开发阶段,旅游业总收入占当地GDP比例还较低,资源开发、精品建设任重道远。下一步,建议在坚持政府营造旅游大环境,以企业投入建设和经营为主的原则下,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旅游区的建设,打造生态、休闲、人文景观旅游精品,以点带面,梯次实施,加快山区旅游业发展。

(一)温泉养生谷旅游区。该项目由土地开发中心投资12.8亿元进行前期开发,较好地解决了山区旅游

资源开发的资金“瓶颈”问题。下一步要在进一步完善规划的基础上,注意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人为本,妥善做好农民搬迁安置工作。重点是搞好1300亩安置区及其餐饮、购物等商业功能的开发建设。同时对安置区周边一定区域进行规划控制,为今后引进其他景区开发建设的农户搬迁预留空间。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旅游区建设。林业部门根据规划

要求,分期分批对区内山林进行林相改造,营造优美的森林景观;水利部门优先考虑区内流溪河段的堤岸建设;交通部门做好105国道的改道方案论证、规划以及街东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规划建设工作。三是加强与周边景区的联动,形成“众星拱月”的旅游网络。以旅游区为中心直径30公里范围内,集中分布自然景区,人文景点,以及有机蔬菜基地、万亩中草药种植基地(规划中)等生态农业园区,旅游门类比较齐全,可参照韶关等地的做法,对于观光景点逐步实现统一门票制,策划精品旅游线路,促进各景区(点)的联动发展。

(二)**风景名胜区。该风景名胜区引进民间资本建设4家五星级度假酒店和“温泉城”的做法,有效解决了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可以为我市山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探索一条新路子。下一步重点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进区内基础设施和区内山峰、奇石、瀑布、水库、客家民居、清代古街、百年水车等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整合;开拓思路,创新体制,探索建立科学、有效、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景区(点)运营机制,加强旅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通过举办“国际登山旅游节”等活动,加强宣传推广,提高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文化旅游区。何仙姑家庙及相关道教文化是我市难得的人文旅游资源。该旅游区开发建设的重点是在稳步推进何仙姑家庙的扩建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八仙文化、道教文化的内涵,提高其文化品味;以家庙为核心,整合区内古藤、塔楼、报德祠等旅游资源以及冬瓜基地、千亩鱼塘等生态农业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加强与周边地区的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畲族村等的互联互动,形成增城北部山区三镇“自然景观 人文景观 民族风情”三位一体的中高档旅游区域。

(四)森林公园。森林公园是主要旅游资源,目前尚处于初步开发阶段。下一步,重点是按照建设生态旅游区的思路,尽快启动总体规划,以森林生态环境为主体,突出自然野趣和森林保健等功能;借鉴风景名胜区的经验,通过招商引资加快开发建设步伐。

四、加强基地化、企业化、特色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北部山区七镇共有农田约21万亩,约占全市耕地面积的十分之一,既是我市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区域,又是我市近郊蔬菜、畜牧转移的重要承接地。目前,北部山区农业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种植水稻、蔬菜、水果、花卉等,特色产品有迟菜心、冬瓜、粉葛、丝苗米、凉粉草等。近年虽有农业龙头企业进入山区建设生产基地,但山区农业经营方式仍以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为主,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化水平较低。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加快山区农业的发展。

(一)大力推进农田标准化改造。北部山区已进行农田标准化改造的有49400亩,仅占农田总面积的23。考虑到目前山区剩余未改造的多为百亩连片农田,可适当放宽优先建设的标准到300亩以上,以进一步加强山区标准化农田改造。

(二)加强特色农业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重点扶持娃娃鱼、白榄,凉粉草,头菜,迟菜心、冬瓜,反季节蔬菜、荔枝,三华李、青梅、杨梅、枇杷和反季节蔬菜、中草药等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同时,结合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山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适当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

(三)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到山区发展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农业龙头企业进山区发展,可采取先稳步推进山区耕地使用权合理、有序流转,形成适度规模后,再由政府扶持龙头企业进行农田标准化改造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以避免农田标准化改造后因农户惜租或过度抬高地租,导致龙头企业无法进行规模生产的现象。同时,制定更加优惠的贴息贷款、税收、财政扶持政策,吸引农业龙头企业进入山区发展。

10.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点思考 篇十

一、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意义

第一, 发展民营经济, 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一切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 都应大胆地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所用。从十几年民营经济发展的实践看, 它是我国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并从小到大, 由弱变强的。据统计, 我国民营经济已占全社会工业产值的四分之一左右, 民营经济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三分之一左右。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 还为政府增加了可观的财政收入, 成为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

第二, 发展民营经济, 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选择。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最基本的一个观点, 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现阶段, 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 既有社会化生产, 又有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这种多层次的生产力状况, 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多层次生产关系。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 发展民营经济, 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确选择。

二、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个体私营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

一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 高中以上学历的不到一半。他们比较难以接受新事物、新技术、新工艺。二是经营管理方式落后。个体工商户大多数是家族式管理, “夫妻厂”、“夫妻店”、“兄弟姐妹店或厂”, 小打小闹, 缺乏创新能力和做强做大的竞争意识, 普遍存在小富即安的小生产者思想。

(二) 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仍不宽松。

宽松稳定的政策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各级政府在发展民营经济过程中, 竞相出台了各种形式的优惠政策, 有用人政策、资金扶持政策、财税政策、土地政策等, 但有些政策缺乏科学论证, 甚至个别情况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增加了这些政策和承诺兑现的难度, 不可避免地影响到政策的稳定性。

三、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的对策

(一) 各级政府要大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要一视同仁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

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在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 采取措施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落实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优惠政策, 才能更实在地支持他们的发展。

(二) 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 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

没有民营经济的超常规发展, 就没有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在我国有些地方民营企业之所以超常规发展,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视当地民营经济的发展,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社会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渠道。要树立发展民营经济就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观念, 对民营经济一样看待, 一样重视, 一样扶持, 一样关心。要找准定位, 转变服务思路, 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优势, 为民营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排忧解难, 充当民营经济发展的参谋和助手。

(三) 进一步改进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服务与管理。

一是要强化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服务, 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发展经济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二是要强化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 做到依法经营, 依法纳税, 公平竞争。三是强化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监管, 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教育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爱国、敬业、守法、自律, 不做损害国家利益、损害消费者利益、损害自己利益的事。

(四) 全力帮扶, 解决突出矛盾,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 必须解决好资金、技术、税收等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一是要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及民营企业都要转变观念, 通过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银企联手、吸引社会投资等手段, 支持民营企业引进资金, 不断拓宽民营经济的融资渠道。二是放宽税费政策。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各类专业市场, 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由投资者收取场地租赁费, 并免交一切基本建设税费。三是优化环境建设, 切实加强宏观引导。投资环境的好坏是民营经济发展快慢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也是政府服务职能的综合体现。因此, 必须着力改进政府部门的工作,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坚决理顺行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清理对民营企业的收费检查和审批项目, 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提高政策透明度, 做到用市场经济手段抓发展, 重引导不越位、善管理不错位、抓服务不缺位, 真正使民营企业感到“安全、实惠、可靠、方便”。发展民营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必须纳入整个国民经济中统筹规划, 协调一致。要注重在发展中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资源, 防止以自然环境污染为代价发展民营经济, 对已经发展起来污染较大的产业, 要搞好配套设施, 降低能耗和污染。要把快速扩张与有序管理结合起来, 在鼓励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 把重点放在提升产业和集约化程度、优化产品结构、扩大对外开放、提高经济质量上来, 保证民营经济更快速、更有效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向前,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新思路--《商业时代》2005年09期

[2]、姚峰;范红辉,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举措—《农技服务》200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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