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2024-09-12

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共11篇)

1.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一

关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

为构建钦州港区平安和谐家园,促进钦州港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开发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除了通过公安机关强化打击防范、开展治安专项整治,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基层人民政府加强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外,我办即通过宣传协调工作,让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更深刻的认识,与各综治成员单位一起共同把开发区的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升,增幅比率不低于全市的平均水平,让各镇单项安全感要力争达到90%,开发区综合排名继续保持全市前列。

二、宣传工作方式

(一)转发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2016年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方案》给开发区综治各镇、各成员单位学习,让领导干部及群众知道和了解2016年广西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的内容、问卷时间、问卷方式,以便顺利配合问卷回答工作。

(二)印制宣传资料。在去年印制的基础上,再加印2—3万份《全力提升钦州港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宣传手册,用于分发到各机关、单位、学校及村队群众手中。发放渠道:

1、通过宣传日设点发放资料给群众,包括与各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设点发放。

2、通过各镇综治部门分发到各村群众手上。

3、通过各中、小学校发放到学生手上。

4、通过各政法机关在日常业务中发放给群众。

5、其他发放方式,包括通过精准扶贫工作等。

(三)制作围墙宣传标语。在现有围墙标语的基础上,计划在进港大道、新市场、新中学等人多活动的公共场所喷绘六条醒目标语(内容见附件)。

(四)利用中山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与提升群众安全感相关的内容。

(五)送戏下乡。与演出团合作,出资请演出团编排与群众安全感内容有关的节目,并以问答有奖的方式,到各镇村开展晚会演出活动。

三、宣传内容

以平安建设活动为宣传着力点,大力宣传开发区的社会治安整理工作、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政法队伍执法工作、综治工作等,宣传政法综治工作服务群众,执法为民,让群众感到社会安全,从而提升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度。

四、宣传时间计划

根据自治区民调队的调查时间计划,结合开发区的工作实际,各种宣传方式的时间计划如下:

1、转发《2016年群众安全感调查工作方案》于4月20日至5月10日发放完成。

2、印制宣传资料于4月10日前完成(已完成)。

3、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宣传节点,分期分批次适时发放。已于3月、4月利用公安分局、工商局、纪工委开展宣传日活动发放了7000多份《全力提升钦州港区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宣传手册。

4、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利用10个晚上在中心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群众安全感宣传内容。

5、制作围墙宣传标语在5月30日前完成。

6、送戏下乡演出晚会于5月底开展到10月底,分二个时间段即二批次进行,每镇巡回演出2—3晚。

五、宣传工作要求

(一)这次宣传工作由负责综治宣传工作的同志负责,办班子领导跟踪落实。

(二)这次宣传活动以镇为宣传主阵地,由此要加强与三镇的协调和联系,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处。

(三)由于民调工作严谨,而我们人少,资金没保障,所以,各科室人员需主动配合这一次的活动宣传工作,随叫随到,不得借口推诿。

钦州港区综治办 2016年5月3日

附件

2016年钦州港区政法宣传 标语内容及定点方案

围墙设计标语内容及定点: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设在进港大道中石油管道桥东面南墙50米处)

2、群防群治,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设在港区工商局西面路边围墙)

3、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提升社会群众安全感!(设在港区工商局西面路边围墙)

4、综治连万家,平安靠大家!(港区中学北门路转弯围墙处)

5、港区稳定我责任,港区发展我光荣!(港区中学北门路转弯围墙处)

6、人人关心平安建设,家家共建平安社区!(在金鼓至鹿耳环滨海公路选点)

2.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二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任务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尽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四、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会同省财政厅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按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省和市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具体补贴标准是:年缴费100元到200元的补贴30元;年缴费300元的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的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缴费补贴由省和市县各承担50%。新的缴费补贴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对重度残疾人,由省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对其他困难群体缴费是否实行补贴,由市县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承担。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六、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基础养老金

中央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省和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市县提高基础养老金报经批准后,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鼓励参保人长期缴费,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增加一年,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下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全省建立丧葬费补助金制度,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不低于800元,省级财政按800元的50%给予补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每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核对;村(居)民委员会要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区)范围内对参保人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领取记录进行比对,确保不重、不漏、不错。

八、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衔接,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基金管理和运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鼓励有条件的市(区)积极探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提高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监督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存储、管理等进行监控和检查,并按规定披露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要积极探索有村(居)民代表参加的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做到基金公开透明,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实加强基层经办力量,做到精确管理、便捷服务。要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妥善保存。要为经办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经费保障。县级财政要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保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管理、经办服务等工作正常开展。工作经费不得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对财政确有困难的县(市、区),省、市两级财政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

要进一步完善省级集中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将信息网络向基层延伸,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实时联网,有条件的地区可延伸到行政村;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试点并逐步推开,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各级政府要统一安排部署本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划拨政府补贴资金,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检查审核基金收支预决算执行情况,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待遇发放和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等工作。要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注重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深入基层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本实施意见自《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已有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3.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三

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直接感受和综合反映,是一种直观考量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承受性、认同性的综合性指标。人民群众评价社会治安状况,不仅看公安机关做得如何,更重要的是要看群众的切身感受,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因此,深入分析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不利因素,积极创新防范、打击犯罪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逐步改善、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公安机关在以后的发展道路上的一个新思考、新任务。

一、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内涵

正确理解把握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利于澄清民警思想上对安全感和满意度存在的模糊认识,更有利于指导进一步提升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具体实践。安全感主要是指人民群众对人身、财产和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利益的安全与否的切身感受,主要取决于社会治安状况的好坏;满意度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二是对公安队伍的满意度。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两者相互联系并相互促进。

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物质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发生着新的变化。随着人民群众对社会经济活动日益增长的不断需求,群众对安全感和满意度的要求程度也随之

越来越高。这种要求反作用于公安工作,从而促进了公安工作科学改进和发展。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从群众最期盼、最紧迫、最急需的事情做起,在一点一滴中增进同群众的感情,进而不断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符合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辩证关系,也是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

二、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主要因素

(一)社会治安状况方面

社会治安状况是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主要因素,从全

区社会治安工作的角度来分析,影响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两抢两入”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类案件对人民群众安

全感和满意度的影响尤为突出。近期以来,侵财类案件发案比重居高不下,负面效应波及范围颇广,“两抢”案件侵害方式直接,甚至造成人身严重伤害,往往给被害人及其家人带来难以修复的心理“阴影”;入室、入宅盗窃案件可能导致整个小区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下降;而街头抢劫、诈骗等案件则往往发生在公共场所,周围群众感受更是真切和直观,特别是近期以来盗窃电动车与机动车案件持续发生,直接影响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评价。

二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相对薄弱是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

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全区发案总量虽呈下降趋势,但抢劫、入室、入宅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案件仍处于高发状态,这说明在治安防控层面仍存在薄弱坏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急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其一是社会治安资源整合不力。群防群治网络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也是目前较为薄弱的环节。群防群治组织存在经费困难、机构人员减少、工作弱化等问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保安由于出资人、受益人不同,保安人员待遇也不尽相同,原则上“各自打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仍然各自为政,直接影响了治安防控工作的落实。其二是治安防控硬件不够配套。治安防控硬件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脱节,视频图像监控系统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物防设施少,很多社区单元楼门多为敞开式,尚未安装防盗铁门。一些停车场、停车棚等基础设施远不能满足安全防范的需要。社区划分不合理,造成社区警务工作难以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创建难度大。其三是重点群体管理到位难。流动人口管理是治安防控工作的重点环节,目前,流动人口的动态掌控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仍然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与此同时,对刑释解教、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吸毒等人员和有劣迹的青少年管理,也需要更多边细边硬措施予以加强。其四是资源整合、情报研判仍处于初级阶段;部分民警应用警务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的主动意识还需

4.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四

计生工作群众满意度主要是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知晓率、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的落实及镇村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无违法行为等方面,是一个地方人口计生工作服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为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利益导向各项政策,深化优质服务,切实关心关爱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根据省、市、县人口计生委对计生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相关要求和镇关于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人口计生群众满意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国家实施“三项制度”、独保费发放情况及金额、舒城县关爱女孩“四项制度”、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质服务、村务公开和举报、依法行政等。

二、方法步骤

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6日-6月10日),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方案,成立领导组,印发宣传材料,召开村两委会。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6月11日-7月15日),我村按照方案要求,逐组逐户进行《条例》、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关爱女孩、依法行政等政策的宣传,横到边纵到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7月下旬),在镇组织督查之前,我村根据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人口计生群众满意度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顾。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对计生政策的知晓率

我村利用公开栏、发放宣传单、书写标语、树立宣传牌、发短信、召开专题座谈会、举办各类知识讲座、竞赛、有奖问答等宣传形式,开展全方位、大剂量立体式宣传活动。各包村干部、村两委要深入到组户、企业、学校开展面对面宣讲,确保宣传品入户率达到100%,群众政策知晓率达95%。具体做好九项工作。

1、开好一次村两委会,增强村干部依法行政的意义和能力。

2、发放一份《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公开信必须发到每户群众手中,镇包村干部、村包片干部在发放时一定要详细向群众解释,做到边发边宣传。

3、全面收集本地群众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对本村号码进行收集并将手机号码加入《商务领航》群组。收集率要达到95%以上,6月26日将所收集的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电子表上传镇计生办。

4、利用《商务领航》给群组发送宣传信息,每月至少发二条以上计生政策相关宣传信息,每次发送须留有截图等证明发送对象、内容的资料。

5、以组为单位召开一次群组会。宣传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及本村、组已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人员情况,听取群组对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传面必须覆盖到所有村民组。

6、村开一次奖励优惠政策资金兑现大会。并采取佩戴大红花、敲锣打鼓送上门的形式将奖扶金、节育奖等资金送上门;在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资金时一定要给每名对象送达一张规范填写的《领取计划生育奖励的通知》,并向群众详细说明发放原因。

7、以村开展一次满意度情况调查活动,根据调查结果对被调查对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少于20人)。

8、村召开一次计生表彰大会,对村自觉响应执行政策的先进典型、积极支持人口计生政策工作的各界人士以及满意度有奖调查获奖对象进行表彰。

9、开展一次户外宣传环境清理与规范活动。对内容过时、简单生硬、书写不规范,甚至与现行法律相抵的户外宣传品要全面清理,及时更正,不留死角;对陈旧、破损、参差不齐、字体褪色、模糊不清的户外宣传品要一律进行刷新。书写标语要求文字清晰、美观,建设宣传计划生育一条街或宣传墙。

以上凡涉及会议的要有会标、记录、照片,并用专门的档案盒进行整理、归档。

(二)强化优质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最大限度地方便广育龄群众对生殖保健、生育文化的需求,充分发挥乡所村室的作用,镇计生服务所要积极组织服务技术人员做好育妇的孕前、孕期、产前、术后随访服务。服务所技术人员要着装对上环人流、引产和结扎对象术后1周、1个月、3个月、6个月咯访视引产;对怀孕妇女要及时建立孕妇跟踪服务上门,每两个月随访不少于一次。对于无法见面的对象要进行电话访视。

(三)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提升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关于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紧急通知》(舒人口组【201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舒人口委【2012】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严禁发生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扩大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公开县、乡、村举报电话。全面推进“阳光计划”和“诚信计生”。

推进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扩大群众知情权,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评议,扩大群众参与权,畅通计划生育民主监督,扩大群众监督权。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信访工作,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化解矛盾,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案件发生。建立和完善便民维权监督机制,保障“阳光维权”。

四、加强领导

(一)摆上重要位置。村要充分认识开展人口计生群众满意度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专门的领导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村两委成员包保到户。

(二)加强自我管理

村将根据镇上制定方案和村实施方案,严格要求村两委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宣传方式。常开两委会,检查在工作中出现的漏洞和死角。督促村两委成员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

五、村关于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人口计生群众满意度工作的具体安排:

1、召开两委会,研究方案、落实到人,分步实施

2、每天用广播反复宣传计生各项优惠政策

3、每户发放宣传一封信

4、召开各村民组会议,宣传一封信内容,特别要讲清本组内已经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名单(奖特扶、独生女、两女扎、独双女上大学等)

5、召开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兑现大会(要拍照片留存备查)

6、召开计生表彰大会(要拍照片留存备查)

7、计生专干每月要发送两次宣传信息,并保存截图(内容、条数)

8、计生专干要收集各户的手机或电话号码,6月26日传计生办

5.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五

【摘要】众所周知,消防工作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消防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始终牢记服务人民是公安消防部队的价值追求,做到执法为民,使人民群众满意是消防工作的最高标准和永恒目标,也是公安消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键词】:消防工作 人民群众 满意度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提出了许多新期待、新要求。尤其是在当下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如火如荼开展的大背景下,如何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消防工作实际谈谈作者本人的看法。

一、影响消防部队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主要原因

(一)是消防部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宗旨意识淡薄。消防部队内部存在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消防队伍的职业道德、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少数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出现了一些群众不满意的不正之风,影响了消防监督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队伍的整体形象。

(二)是消防部队仍有少数干部执法不规范,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服务意识差,损害了消防队部队形象。近几年来,通过“执法为民”、“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党风廉政建设”等专题教育,消防部队在执法为民的观念上总体上是好的,但良莠不齐。少数执法人员执法思想不端正,不按规定执法、不按程序执法、随意执法等现象比较易见。执法质量不高,执法效果不优,更有甚者,极个别人在办案过程中徇私枉法,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使得群众满意度不高,对消防部队的误解加深,影响了消防部队的公信力。

(三)是消防宣传力度不够,成效有限,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由于消防宣传力度不够,深度不够,渠道单

一、覆盖面窄且宣传成效有限,导致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和消防工作的认知和认同程度有限,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消防部队的职能、职责、工作性质以及先进典型知之甚少。

(四)是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提出更多新期待、新要求。一部分群众把消防部队当作“包治百病”的“万金油”,只要有诉求就必须得到他们所需要的结果。在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中,人民群众不仅认为消防部队要“救得了”,而且要“救得好”,无论火有多大都能立即扑灭,不管什么险情都能立即排除。而一旦希望和诉求无法及时实现或存在差距,有的群众就不能理解,消极的看法和负面的效应就会产生。

(五)是人民群众对消防法律法规不慎了解,对消防工作产生误解。部分群众对消防法律法规知之甚少、对消防部门的执法程序了解不多,特别是对审核、验收等防火监督执法工作中消防部门采取的整治和处罚措施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对消防部门依法开展的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产生误解,因此影响了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

二、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满意度的方法和对策

(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消防部队的根本宗旨和永远不变的承诺,消防官兵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把人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文明的执法方式,热情的服务态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树立公安消防部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着力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是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前提和基础。一是要强化岗位练兵。以打造“消防铁军”为目标,在抓好基本体能、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开展实战演练,提高消防部队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二是要锤炼官兵志强如钢、百折不挠的战斗意志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战斗作风,重点培养官兵面对重大灭火救援现场临危不惧、勇往直前的心理素质,敢打敢拼的战斗精神。

(三)树立服务于民、执法为民、勤政为民意识。要始终牢固树立服务于民、执法为民、勤政为民的意识,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一是要树立服务于民的意识。要赢得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首先要树立服务于民的意识,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只要对人民群众有益的事情,只要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有需求,我们都要把它做实、做好。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和开门评警活动的意义也正是如此。只要我们心中装着百姓,自觉地做好本职工作中的点滴小事,人民群众心中就会有我们的地位,就会真正地拥护和支持我们。二是要树立执法为民的意识。消防监督执法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首先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规范,既要文明执法、又要规范执法,做到检查程序合法、规范。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从人民群众的安全着想,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坚决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执法、滥用职权及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一旦接到群众举报大队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保证执法人员的廉洁公正,维护消防的良好形象。三是要树立勤政廉政为民的意识。消防部队担负着防火、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的重大责任使命。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公安消防部队是一支经得起任何艰险考验、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忠诚队伍,是一支有坚强战斗力、屡立奇功的英雄队伍。但由于公安消防部队又有着较大的特殊性,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党规党纪的维护者,经费上的来源特殊,人事任免上的特殊,加上部队驻地环境的复杂性等特点,很容易使一些不正之风滋生蔓延。为此,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公安消防部队少数干部在消防执法工作中以权谋私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努力树立勤政廉政为民的意识。身处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执法者无时不在受到“糖衣炮弹”的诱惑,受到“关系”的影响。要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就必须要注重廉政建设,在廉政建设上定好位,做到勤政廉政为民。一方面,执法人员要注重自我约束,时刻筑牢廉洁自律的防线;另一方面,要注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尤其是要抓好对行政审批、建审验收、自由裁量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树立消防部队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执法监督“问廉制”建设,正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的一项有效举措。通过开展执法监督“问廉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大力实施消防执法问廉制“回访”制度,定期或随机对消防监督员的执法情况开展“回访”,倾听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意见,及时消除误会,解开疙瘩,化解纠纷和矛盾。

(四)全力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扩大舆论影响力。“消防工作宣传系于一半”,消防工作的好坏,需要人民群众的了解和评价;消防工作的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而争取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则需要消防部队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宣传。一是加强政府层面宣传与沟通。新《消防法》提出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因此,消防部队作为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要加强请示、汇报,引起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要利用消防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宣传,及时汇报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与消防部队履职尽责情况,不断提升消防工作在党委政府心目中的地位。二是加强对被监管单位宣传与沟通,充分发挥指导督促作用。要大力加强宣传沟通工作,让被监管场所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消防安全就是没有经济发展。一方面,要向被监管场所解释消防工作的规范和程序,不能因为我们的沟通不足出现对消防工作有关口多、程序烦、效率低的误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自防自救的能力,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2010年,全国消防部队开展为期三年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正是进一步提高企业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一大有力举措。三是要做好媒体层面的宣传沟通。一方面要加强消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消防职能的认知。加大警务公开力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信任感。另一方面要借助地方宣传部门、网络和主流媒体等平台,加强与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大力宣传消防部队执法为民、勤政廉政、救援尖兵等先进典型,使消防部队的光辉形象深入人心,增进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理性认识。四是要特别重视网络、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介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目前,网络已经成为公民表达民意的首选。网民在互联网上关注国计民生、表达民主诉求、发表个人观点、渲泄内心世界的趋势越来越炽热。通过开通微博,进行网络传播与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消防部队的职能、性质、工作程序,了解各项消防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形成全面共同关注消防的良好氛围。

此外,要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的满意度,还要加强文明窗口建设,增加执法透明度。消防办事窗口人员在接待群众办事时要文明、礼貌、热情、耐心。对于群众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于群众不明白的问题细心解释,对群众遇到的难题提出处理意见,真正从群众的利益出发,采取换位思考,将群众利益时刻记于心间,坚决改变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作风。

6.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导致群众对食品消费缺乏安全感,严重影响了食品产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务院、省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一)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和建设“平安衢江”的宏伟目标上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出发,全面履行职责,科学、依法监管,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突出重点,在注重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培育消费信心。

(四)工作目标。通过3年努力,使我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体系、信用体系更加完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食品产业基本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一)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切实提高我区食品工业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点整治品种,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企业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2005年基本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产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启动其余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品种和生产企业要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制订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实施方案,通过整顿,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予以关闭,对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严惩。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积极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加强对农民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适时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完善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监督网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和生态农业示范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推进农产品分级包装和产地标识制度的落实;加强整顿农药、化肥、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的滥用行为,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加快农产品专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信誉,把我区建设成为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基地。

(三)加强食品流通、消费领域监管,净化食品市场和餐饮厨房。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落实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制;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建立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加快推进餐饮、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管理,积极推进牲畜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健全社区和农村的食品加工流通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自办酒席户的食品卫生指导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

(四)突出整治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要加大对儿童、学生食品以及针对儿童、学生消费的各类小食品的整

治力度,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店、食品店和小吃摊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行为。食品安全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广大农村,要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

(五)依法查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凡是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更不能以罚代刑、以罚代管;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设立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按程序上报,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要及时报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深挖和查办食品犯罪案件背后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措施,强化长效监管

(一)加强领导,理顺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本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支持区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区政府成立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浙江省深化完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浙委办〔2004〕53号)精神及省编委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订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组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案件查处的职能。同时,要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开展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规范农村基层流通方式。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为重点,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我区“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千镇连锁超市”工程的实施由区经贸局牵头负责;“万村放心店”工程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实施。

积极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准入制度”。在生产领域,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品种,实施强制性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好“生产源头关”。在流通领域,推行以经营企业自律为主的商品准入制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和仓储备案等制度,做好流通源头防范工作。

--明确职责分工,加快构筑“监管责任网”。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本辖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研究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的机制和措施,促进食品安全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内部要落实监管责任制,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在履行职能和行使权力的同时,要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损失或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监管责任网”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实施。

--广泛发动群众,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以区消费者协会为核心,在乡镇、街道设立监督站,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聘设监督员,抓紧在农村和社区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做好监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在全区范围实行统一的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群众监督网”由区工商局、区消协牵头负责实施。

(四)加快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现有检测机构的作用,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行检测资源共享和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重复检测。由区质监分局会同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具体意见。

(五)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星级信用”单位评选活动。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我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区实际情况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在市试点的基础上,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开展肉类、粮食、儿童食品3个行业食品安全信用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监管信用档案,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开。

--开展食品安全“星级信用”单位评选活动。组织推荐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种植养殖户、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餐饮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质量承诺活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保证措施和责任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食品安全“星级信用”单位评选活动。为保证评选活动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并真正起到市场带动效应,要求各有关部门对被推荐单位进行严格审查,成熟一批,推荐一批。各部门对承诺单位和星级单位要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的,要责令

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实行退出机制,促进行为自律。

(六)加快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是做好决策的基础,各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业部门负责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并定期向社会发布。要充分利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在部门之间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及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进一步探索建立食品质量预警机制。质监和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抽检。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对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发布食品质量安全警告或警示,限期进行整治,经整治合格后,方可解除警告或警示。

(七)继续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抓紧制定和实施《衢江区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2005~2007)》,按照分阶段目标要求,做好落实与检查工作。

(八)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宣传、文教、新闻机构要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正确引导消费。

区政府责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工作。从2005年起,每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将检查情况向区政府汇报。

二○○五年七月八日

7.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七

单位”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县各直属单位党委:

今年以来,全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有力引导和推动了全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近期,中央和省市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提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提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现就进一步深化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范围

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部门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

1、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行业系统。主要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接待和服务群众的工作窗口,包括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税务、工商、质监、信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窗口单位、行政服务大厅等部门。

2、与社会公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主要指:医院、旅游、宾馆、车站等单位及供电、邮政、电信、农村商业银行等行业及其窗口单位(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

3、基层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主要指:各镇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新农村服务中心、群众工作站等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单位。

二、明确争创重点

这次争创活动是全县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工作,各镇各单位要明确重点、找准着力点,增强执政为民、服务于民观念,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做到党员展风采、群众得实惠、发展出成果。

1、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行业系统要坚持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增加公共服务投入,均衡配置服务资源,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由审批管理向管理服务转变,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转变,让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感到更快捷、更便利、更文明、更和谐。

2、与社会公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要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完善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规范从业行为,整治不正之风,提升服务质量,节约服务成本,主动让利于民,使服务更加高效、温馨、实惠。

3、基层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要推行服务公开,明确细化办什么、怎么办、谁来办,完善工作流程,创新简约服务,方便服务群众。提高服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热情服务、主动服务、及时服务、周到服务、准确服务,做到解释政策准确、处理问题合规、事务办理高效。

三、把握活动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对争创活动的要求,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作风,争当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先锋,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新变化,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1、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满腔热忱对待群众。按照“惠民、为民、利民、便民”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三解三促”活动,坚持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愿望,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理想信念、群众观念、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服务优的党员队伍。以党员队伍素质能力的提高,带动本行业本单位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3、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效能。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创先争优、展示形象。进一步细化规范窗口服务职能,将各种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当日办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4、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努力满足群众合理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有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创新活动方式,增强争创效果。根据不同行业的特色和服务对象的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创新丰富多元的活动载体,重点在转变服务职能、创新服务举措、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上下功夫、见实效,切实增强活动成效。

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8.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八

一、剖析导致“ “ 两项指标” ” 走低的根本原因,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1、导致“ “ 两项指标” ” 走低的主要原因2、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二、总结本单位经验做法,在近几年工作中运用了哪些有效措施和办法。

三、对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工作的创新想法、意见建议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剖析导致“ “ 两项指标” ” 走低的根本原因,找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1、导致“ “ 两项指标” ” 走低的主要原因

(1)人民群众缺少对权益观念的正确认识。没有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没有建立应有的诚信机制和对自身价值评估机制。有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对人民群众普法的力度和效果不明显,人们只重视金钱,靠金钱和利益来衡量一切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导致诉讼到法院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各不相让,刀戈相见,造成人民法院对案件处理难度加大,调解难度增加。

(2)个别法官不能正确的看待群众的需求。没有自觉把倾听群众呼声,获知群众民意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也没有把群众满意作为自身工作的根本评价标准。

(3)有的法官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个别时候,存在官老爷作风和衙门习气,没有彻底转变思想观念。

2、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1)有的法官宗旨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缺乏朴素的感情;

(2)少数法官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庭审不规范,对当事人态度生、冷、硬等问题,损害了司法公信。

(3)“执行难”问题仍然是影响法院审判效果的突出问题。

二、总结本单位经验做法,在近几年工作中运用了哪些有效措施和办法。

1、加强便民诉讼。为了便于群众诉讼,坚持到乡村开庭,到案发地开庭,加强巡回审判,并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业绩考评,严格考核标准。执行局发送执行工作须知及承诺书,立案一庭发送《立案须知》等,同时,注重发挥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宣传作用。

2、强化司法透明关注民生。大力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两评查”等活动,到乡村和厂矿企业去开庭、去执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推进司法公开,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认真开展庭审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通过群众评、同事评和领导评等措施,提升案件质量。

3、加强执行,提升司法权威。强化相关单位对法院执行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工作,有效提升法院的执行力。对法院执行中,原、被告确实在生产、生活方面确有困难的,积极启动涉诉特困人员执行救助,以解决当事人基本的生活,并进行广泛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机关的为民意识。

4、加强沟通渠道建立。对于一些群众合理的诉求,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积极协调解决。

5、加强法治传播力。开展“送法进乡镇、进社区、学校”等活动。在院机关、法庭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开展法院宣传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走进法院、了解法院。通过报纸、简报、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展示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工作亮点,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对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工作的创新想法、意见建议。

1、解决理想宗旨观念问题。也就是要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不动摇,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事事、处处、时时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时时刻刻把人民群众的需要视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重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进而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2、改革司法救助方式。改变以往以“信访”为核心条件的司法救助机制,将司法救助的核心条件改为是否属于真正生活困难,对生活确

有困难的当事人,无论是否上访、闹访,都应主动进行救助,对不存在生活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加强释法工作,不因上访、闹访而进行救助。

3、加强司法宣传力度,除依靠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媒体宣传外,还要通过设置标语牌、宣传横幅、专栏等形式,重点宣传政法机关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和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知晓率,消除不当舆论对政法机关工作的负面效应;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调,取得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理解与支持,特别是要依靠党委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干扰,杜绝非法干预政法机关工作的情况。

4、确保公廉司法。正确对待金钱和手中的司法权力,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办案中做到不徇私,不枉法,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四、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社会治安案件审理。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入室盗窃、抢劫、抢夺、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审理和打击力度,保持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威慑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强化司法透明关注民生。大力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两评查”等活动,到乡镇、村庄和厂矿企业的去开庭、去执行,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推进司法公开,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认真开展庭审评查和案件质量评查,通过群众评、同事评和领导评等措

施,提升案件质量。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利用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积极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强化诉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建立。

3、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强化对此类案件的研判和审理工作,做到教育、审判、回访帮教的有机结合。在对未成年犯的保护与打击中,寻求最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4、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增进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了解,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5、加强执行,提升司法权威。保持执行的威慑机制,建设法院与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的信用平台,强化相关单位对法院执行的相互配合与协调工作,有效提升法院的执行力。对法院执行中,原、被告确实在生产、生活方面确有困难的,要积极启动涉诉特困人员执行救助,以解决当事人基本的生活,并进行广泛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机关的为民意识。

9.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九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科学实践观、“医院管理年”以及学习鲁有强同志先进事迹等活动,以医德医风和优质服务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推动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创建活动的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及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为重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县卫生局关于反腐倡廉及行风建设的有关措施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自觉性,开展法律、业务等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度,严格实行工作责任

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检查考核,强化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

(三)改进工作作风。制定针对措施,改进医疗卫生人员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在部分职工医疗卫生服务中“生、冷、硬、碰”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改善服务态度,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四)解决突出问题。以办人民满意卫生为目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五)提高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要求,落实各项基本制度;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服务环境,工作人员仪表端庄,工作环境整洁。

(六)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教育、监督、考核等制度;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监督机制健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认真整改。

三、创建活动的标准

“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总体标准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创新的服务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较高的社会评价;有满意的工作效果。具体要达到: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关于卫生工作的安排部署,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

3、队伍纪律严明,遵纪守法,正确履行职责,廉洁行医执法,爱岗敬业,文明服务。

4、建立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院务公开制等基本制度。

5、服务机制健全,结合实际出台并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投诉渠道畅通,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等。

6、业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工作中有创新和突破。

7、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业风气不断好转,在纠风办组织的评议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较高。

四、创建活动的标准

创建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1、学习动员阶段(6月1日—10月15日)。组织召开全院创建“人民群众满意优秀基层站所”活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各科室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有关法律法规,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实习资料等内容,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强化行业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和掌握应知应会业务知识。

2、创建评议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一是认真自查,要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查找在工作理念、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差距。征求群众意见,对发现和查找出的问题自查整改。二是开展评议,采取会议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接受卫生局对创建活动的评议和打分。三是整改提高,针对群众评议情况,认真查摆存在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五、创建活动的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评议活动深入开展,成立由田效鹤同志任组长,武万军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新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突出重点,创建与评议相结合。各有关科室要严格执行医院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评建结合,以评促建。要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有良好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水平的队伍。

3、加强督查,务求取得实效。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要始终把服务群众放在突出位置,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在创建过程中,要求真务实,切忌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

10.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十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密切教育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联系,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沂教发„2015‟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教育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目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学校的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转变作风,着力解决在学校管理、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安全管理、教育收费、招生、办学条件等方面和群众密切联系的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教育作风建设、和教育惠民政策的成果,提高群众满意度,塑造教育新形象。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营造浓厚氛围

1、把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作为学校重点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成立学校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2、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强化责任。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座谈会、大型集会、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做好舆论宣传,同时向人民群众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自主高效课堂改革,落实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分层教学等理念,提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2、加强教学常规精致化管理,强化过程性管理。

3、扎实推进书香工程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长远发展,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

4、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三进”和落实教材、场所、课时、教师的“四落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融入社会实践、融入校园文化、融入学校管理。

5、推进“孝文化进校园”活动,强化孝德建设。

6、开展“孔子文化进校园”活动。

7、积极抓好“两操一课”的规范管理,落实每天一小时的阳光体育运动,推进体育艺术“2+1”工程,促进校园艺术节和课外艺术活动的开展,重视音美课程开展,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开展卫生、防疫、心理健康教育。

(三)营造和谐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教育内部管理。

1、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楼道安全等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督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日常校园值班管理,继续抓好校园警务室建设,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组织各种逃生演练,每月至少组织2次演练,每年不少于20次演练。

2、配合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整治学校周边小卖部、饮食摊点,坚决杜绝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五毛零食”。

3、认真组织教干教师积极学习《中小学教育管理评价》,推动学校管理上层次、上水平。抓好教学设施、器材管理与使用,使用好现代化的教学仪器。

4、全方位规范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争创学校特色发展品牌。

6、加强招生管理,坚持划片招生原则,维护教育公平。

7、做好后勤工作,改善师生工作、学习、生活条件,改善师生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条件,把学校打造成师生成长的乐园。

8、抓好信访工作,学校设立信访热线,及时受理群众来访、来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研究处理并予以答复,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9、推进家校共建,形成学校、教师、家庭三位一体的良好教育环境。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1、积极探索教师走教制度,扩大教师走教范围,缓解村联小、教学点教师不足问题。

2、严格管理教师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坚决处理思想懈怠、纪律意识淡薄、工作被动落后的教干教师,坚决整顿教师体罚学生、教师推销教辅、搞有偿家教等现象。

3、做好教干教师培训。

(五)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六)严格落实教育惠民政策。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建档,严格落实贫困生认定、资金申领及发放等工作程序,通过调查摸底,公示公开等环节,把真正该资助的学生资助好,坚决杜绝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确保每个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全校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真正认识到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位臵认真抓实转好。

2、加强领导。成立以王仕清校长为组长的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工作领导、实施和督查,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加强督导检查。

附:

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1.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实施方案 篇十一

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站”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和利益密切联系的服务站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服务站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县和县计生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有计划、有组织的对镇计生服务站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和公开评议,促进镇计生服务站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优化我镇人口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巨家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活动范围

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三、创建活动的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进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爱民、为民、便民、利民的自觉性和“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意识。开展法律、科技、业务等知识学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制约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三)改进工作作风。端正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育龄群众服务。

(四)解决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从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入手,认真查找和解决作风粗暴、服务不周、能力低下、效率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创建标准 “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计生服务站”的标准是: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健全的服务机制,有满意的工作效果。服务环境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礼貌,便民措施齐全周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快捷高效,服务监督渠道畅通。

具体标准是:

1、队伍建设方面。基层组织齐全,班子团结有力,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将政风行风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并有分管领导负责,干部职工敬业爱岗、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有主人翁精神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制度建设方面。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学习教育经常,岗位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机制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做到奖罚分明、处罚有力。

3、作风建设方面。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全面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述职述廉,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服务承诺,面对面向行政和服务对象公开征求意见和测评),及时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多渠道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干部职工工作中无“生、硬、冷、顶、横”现象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

4、优质服务方面。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业务熟练,办事快捷,用语文明,态度和蔼,制度落实,作风优良。办事窗口有办事公开指南和公开服务承诺,执法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行风政风不断好转,在纠风办组织的评议中,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较高。

五、创建活动的方式和阶段划分

创建人民群众满意镇计生服务站按照县乡连动,分级实施,“以评促建,属地块评,系统条评,双评双选”的原则,由镇政府镇计宣站的创建和民意调查,县计生局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测评排序,依照《评议评选程序》要求,评选出“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并将结果分别上报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和县纠风办。创建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1、创建阶段(8月1日--10月31日)镇计生服务站根据本《实施方案》中的创建活动内容和标准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规范标准等,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实际、措施具体翔实、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评议评选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县计生局和镇纪委按照评议评选程序,给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创建情况评定等次。

3、整改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积极进行整改。

六、几点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镇计生服务站的主要负责人为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搞好单位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部署,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着眼于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着眼于解决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出实实在在的效果、惠及于民、取信于民。

(三)建章立制,实行责任追究。镇计生服务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工作人员的行为,对群众的投诉和反映,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燕子砭镇计划生育中心服务站

上一篇: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下一篇:审计局党建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