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告知书

2024-06-23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告知书(共2篇)

1.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告知书 篇一

学生住宿告知书

2.学生在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老师,配合宿舍管理和教育。

3.学生入住后所发生的任何中途退宿情况,其所缴纳的住宿费用不作退还,且需填写《退宿申请单》,结清所有水电费用,归还和 房间钥匙。《退宿申请单》经宿舍管理主任签字确认该生退宿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搬离宿舍。

4.学生入住学生公寓期间,需配合和服从管理人员对房间、床位的合理安排和调整,不得占用空床位和挪用他人床上用品和物件,入住学生须服从和配合宿管老师的合理制度,严禁任何阻挠宿管部安排其他学生正常入住的行为。一旦发生将严肃处理,由此造成床位的经济损失,将由责任人承担。如拒绝宿舍调整者,将被取消住宿资格。

5.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挪动床位,改变宿舍床铺及书桌的安放格局,影响进出通道,造成安全隐患。

6.任何学生不得私自更换宿舍和更换床位。如需更换,可先行向宿管老师提出申请,经宿管部门审核该申请合理,且该更改切实可行,并不影响其他学生宿舍生活的情况下,才可在宿管老师的监管下才可进行更换。

7.学生必须爱护学生公寓配置的室内物品,并妥善使用。如发生人为损坏,将根据损坏程度,对相关负责人处理按物品市价赔偿的责罚。

8.学生公寓内统一配置清单如下:家具包括床、椅子、写字台、大衣柜每人一套:空调每个房间一台;空调遥控器一个;饮水器一台。

9.要爱护宿舍内的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在家具上、墙壁上乱涂鸦、刻画;禁止用烟蒂烘烧家具,室内禁止安装大玻璃衣镜(除卫生间梳妆镜),易碎物品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室内空间布局。

10.学生晚上在宿舍的时间应该被用来学习,包括复习、作业、预习,一旦在寝室中发现高声喧哗吵闹、聚众喝酒抽烟等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的不良行为,将受到学生的严厉警告或处分,屡教不改者,学校将取消其居住资格,并通知学生及家长办理退宿手续,当年所教住宿费不予退还。

11.为了维护优良的学习环境和住宿环境,预科学生寝室安装有限宽带网络,需经班主任老师同意方能安装。

12.水电煤付款方式:每月水电煤费用及水电表读取的抄表形式发缴费通知单给学生,学生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的一周内到宿管办公室缴纳相关费用。

13.安全使用水、电、燃气等设施设备。公寓内严禁违法、违章用电,寝室内仅限使用台灯、电脑、电扇、饮水器、空调。其他加热垫起一律严禁使用,如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杯、电水壶、电锤等、卷发棒、烫发器、暖手宝、烘鞋器等。一旦发现一律予以扣留,直至毕业离校时发还的处罚。拖线板使用时要摆放整齐,严禁乱拉,乱插接线电源。清洁严重,屡教不改,不听宿管劝说者,学校将取消居住资格,并通知学生及家长搬离退宿手续,当年所交住宿费不予退还。14.学生上课全部离开寝室时,应负责切断室内电源,确保室内电源安全。避免因电源不安全因素导致的事故。

15.本人的贵重物品(手机、手提电脑、MP3、黄金首饰、现金等)应妥善保管,一旦发现失窃状况须立即报告宿管人员,配合并协助保安部门及警方的调查。

16.严格遵守寝室作息制度,保持学生公寓内部安静整洁;晚上23:00时宿舍准时就寝并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窜门,不影响他人休息与学习,并配合宿舍老师夜间点名工作。

17.严禁宿舍学生翻阅围墙、攀爬门窗、阳台等危险设施。学生晚归时不走大门而是以非正常进门的方式(翻越围墙、攀爬门窗、阳台等)入室,一旦发现一律给与警告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住宿费一律不予退还,同时不听劝告仍以非正常方式进门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自负。

18.夜间超过23:00后回宿,必须向宿舍人员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校园卡、身份证等)并填写夜归等级表(单),否则宿管人员有权拒绝该生进入学生公寓。

19.公寓内禁止携带、储存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禁止携带、储存或使用管制刀具、酒精类物品。20.禁止在公寓大堂和寝室内打扑克牌、打麻将等一系列赌博活动: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聚众闹事。

21.寝室内禁止饲养任何动物、爬虫、鸟类等宠物:禁止各种商业行为,违者物品予以没收:禁止向窗外抛投、扔物品。22.加强安全防火防范意识,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公用部位保持清洁畅通。严禁损坏或擅用灭火器、消防佺等消防器材,自觉保护安全设施,禁止室内吸烟或者使用违章电器,如因吸烟或者使用违禁电器所引发火灾,学校将对相关负责人处以赔偿损失的责罚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宿管人员,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救护电话。23.为确保宿舍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外来访客需遵守宿舍访客制度,一律在公寓大堂接待,父母可进入学生宿舍,但必须遵守会客登记,禁止出入宿舍房间,学生公寓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包括父母留宿,一切来访人员必须在晚上21:00前离开公寓楼,以免影响其他学生学习和休息。

24.入住学生不得擅自携带直系亲属(除父母外、亲戚、朋友)等进入公寓楼,禁止异性,外来人员留宿:因擅自留宿造成其他学生或者集体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时的,留宿者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25.文明住宿,保持公共环境整洁与安全。严禁在公共走廊上乱扔垃圾、堆放其他物品。26.要积极、主动配合宿舍管理人员进行宿舍卫生、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夜间巡逻查房等工作。

27.学生在住宿期间如发生不遵守(学生宿舍告知书)的行为,学校和宿管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不退还住宿费。

28.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和宿管办公室各持一份。学生必须在本告知书上确认阅读、了解。理解并遵守上述所有住宿规定。学校以劝说违反上述规定劝说无效者一律给予取消住宿资格,所交住宿费不予退还。

29.本告知书适用于2015届入住学生。上海长宁科技学院公寓对上述规定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更新上述规定的权利。凡经公示的住宿规定将被自动视为所有上海长宁科技学院学生在住宿期间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学生住宿告知书》阅读承诺书

上述《学生住宿告知书》所示的各项住宿规定,本人已认真、仔细阅读,现已知悉并理解了上述所有规章制度。本人承诺在住宿公寓期间内,严格遵守《学生住宿告知书》所示的各项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手机:

手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2.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告知书 篇二

承诺人:姓名:班级:学号:

申请外宿时间: ~学年

在校外住宿期间,本人向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一、如实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外宿申请表》,不弄虚作假,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二、在租房后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在家住宿的除外),并定期向辅导员和家长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将及时向辅导员和家长报告。

三、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下课往返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的人身财物安全。

五、为保护校外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利,将主动参加社会人身保险(保险费用自理)。

六、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本承诺一式两份,院(系)、学生本人各保留一份。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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