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

2024-09-29

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精选8篇)

1.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 篇一

关于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现状及思考

【摘要】文章列举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现状,并探索一种合理、有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

【关键词】国企改革;代理问题;激励约束机制

一、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内部就产生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当双方存在着因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利益冲突时,代理人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便产生了代理问题。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的目标函数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和风险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代理问题的典型表现。

代理问题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同样存在,而且问题更加突出。现阶段,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能,负责监督管理非银行企业国有资产。假设国资委的工作人员都没有私心,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被选拔出来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首先是以一个“经济人”的身份出现,作为稀缺的异质型人力资本所有者,其在经济活动中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与国有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并非总是一致的,这使得国有企业经营者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这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运行效率的健康发展。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是设计一种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避免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因此,建立适当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

二、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现状及其分析

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经营者是生产要素组合者、决策者和创新者,是企业的核心资源。作为特殊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企业的兴衰成败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企业的发展,固然与经营者自身的人力资本存量的大小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企业能否采取合理的制度安排,从而使经营者的创新潜力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以服务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表面上看是由于建立激励机制,使企业职工有了生产积极性,而实质上是由于产权结构的调整,使经营者的目标与国有资本增长的目标有了一定程度的趋同。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建立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上作了不少的文章,但从现阶段的情况看,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是低效的、是不尽如人意的。

激励与约束之间是相容而非对立的关系。激励机制本身就是一种“积极”的约束,而监督控制机制只是一种“被动”的约束。在国企改革的探索中,我们也建立了一套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如年薪制、经营者持股制度等,但这些机制在实践运行中收效不大,均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年薪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基本薪金比例较大,而风险收入比例较小,达不到对

经营者激励的效果;风险收入是以为单位的,造成经营者为追求短期利益,而牺牲企业的长期发展。再如经营者持股制度,理论上讲,它可以在对经营者进行有效激励的同时,也使其受到相应的约束,但国有企业经营者持股比例偏低,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根本无法把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有些股份仅是凭着职位就可以得到,而不是凭借其经营业绩获得的奖励,这样的激励约束机制无法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

这种低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最直接的体现是在国有企业效益的滑坡上,此外,还伴随着屡禁不止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贪污腐败问题,“穷庙富方丈”、“59岁现象”和过度的“在职消费”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已经进行了22年的国企改革成果大打折扣。

造成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低效和失灵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观念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被看成是国家干部而不是具有独立利益的经营者,许多人不接受经营者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其次,从经营者产生机制来看,缺乏经营者市场和经营者的筛选及退出机制,统一、开放的经理市场还未正式形成,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基本上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再次,从内部约束机制看,国有企业内部未能建立有效的经营者约束机制,在实行股份制的许多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尚未能真正发挥作用。最后,对经营者的外部约束力度不足。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尚未完善,证券市场、经营者市场、企业兼并机制等外部约束机制虽在逐步建立,但力量仍然微弱。

三、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问题的对策思考

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必须从国有企业的特点出

发。将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与出资人剩余的多少挂钩,将经营者与出资人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其目标函数尽量趋于一致,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成本,充分调动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潜能,推动企业发展,以实现经营者和出资人“共赢”。以笔者愚见,建立合理、有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根据企业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手段

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主要包括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两个方面。物质激励的实现主要依靠健全的薪酬制度,现阶段,实践中的各种薪酬制度如年薪、奖金、退休金等制度各有其优缺点,有的国有企业在经营者薪酬制度方面采取 “年薪+期权”,还有的采取“年薪+奖金+退休金”。笔者认为,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一种新型经营者激励机制——股票期权制度逐渐产生并成为经济界和理论界关注的焦点。股票期权制度,是公司制企业中强化对经理人员的激励,协调股东与管理者利益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股票期权在解决企业代理问题、激励经营者方面是非常有效的。但在我国,它毕竟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现有的市场和法律环境基础上,对国有企业实施股票期权制度还存在一定困难,还有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对职工(包括经营者)进行物质激励的同时,还应对其进行精神激励。精神激励的内容主要包括经营者人力资本的权利、声誉和地位等方面,其关键在于承认企业经营者的价值,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权利,给予企业经营者足够的剩余控制权,使企业经营者既能在企业经营中最大限度发挥个人经营能力,又能有效地实现企业经营者个人价值,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地位和声誉。

(二)规范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内部约束机制

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首先,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发挥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职能,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其次,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经营者的责权利做出规范性的规定。此外,还应在经营者进入企业的任职合同书上,对经营者的责权利做出严格的规定,从而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约束。

(三)强化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外部约束机制

强化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外部约束机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健全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对经营者的法律约束是最基本的也是最直接的。我们应根据实践的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法》,还应出台一些相关的具体法规,以达到在对经营者的合法权利给予保障的同时,有效地约束其经营行为。其次,建立统一、开放的经理市场机制。一方面它可为国有企业选择称职的经营者提供渠道,另一方面它也使在职的经营者有了潜在的竞争压力,使其更加注重自己的声誉,从而起到约束其经营行为和激发起工作潜能的作用。再次,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一旦出现危机,投资者可以通过用“脚”投票的方式退出企业,这样通过资本市场的监督和约束就可以形成对企业经营者经营行为的间接约束。最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增强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促使其为企业和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综上所述,在国企改革中,我们应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进行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努力寻求一种适合我国国情、“企情”和“人情”的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将企业的经营成果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进行最优分配,最大限度地降低监督成本,尽量避免国有企业经营者败德行为和逆向选择问题的出现,充分激发经营者的创新潜能和工作热情,从而使国有企业摆脱困境,走上健康、快速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张春霖.存在道德风险的委托代理关系:理论分析及其应用中的问题[J].经济研究,1995,(8).[2]刘军亮,李建军.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国有资产效率化运营制度构建探究[J].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报,2005,(1).[3]魏杰.人力资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J].国有资产管理,2001,(8).[4]倪志远,王致善.企业异质型人力资本开发[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3).

2.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 篇二

企业经理人员的激励主要包括利益激励和精神激励。两种激励形式在不同的情况下发挥的作用不同,根据行为科学和企业文化的有关理论,一般情况下利益激励是精神激励的基础或前提,精神激励是利益激励的发展和激励的高级形式。

由于企业所有者追求的是剩余索取权,而经理人员作为受托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人员追求的却是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如何使经理人员的行为能够按照所有者的目标行进呢?很重要的一环在于利益激励机制的建立,其中关键是经理人员报酬模式的设计。

人生目标的追求往往直接受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切身利益,二是社会评价。对经理人员付出的劳动的肯定和尊重,应该体现在物质利益的合理获得上,但仅有物质利益是不够的,还需要精神激励。目前的企业改革应包括对企业家激励方式的改革,当前的重点内容可以有四方面。

(一)加大对是企业家的报酬激励。这是激励机制良好运行的第一步,从某中意义上也是激励机制的关键。首先应该确认企业家的独立利益,把他们的利益与一般职工的利益区分开来,适当拉开收入差距,逐步提高企业经理人员的收入水平。其次,改变经理人员的收入形成方式,使经理人员享有一定的企业剩余索取权。比如,在稳定基薪收入的基础上,加大企业家的风险收入在其总收入中的比重,使风险收入成为企业家的主要收入来源。风险收入包括奖金与股份收入,例如可实行经营者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权制度。企业家的风险收入取水平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在企业家市场比较成熟的前提下,逐步实行年薪制。企业家的贡献与其收入应当匹配。如果不是这样可能会导致他们心里不平衡。

(二)建立有效的职位激励制度。改革现有的国有企业控股股份制企业经理人员选拔任免制度,建立新型的、竞争的经理人员选拔任用、淘汰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标准来选拔任用企业经理人员。对一些经营绩效不好的经理人员进行罢免,使其失去“职位消费”的特权,而对一些经营成功的企业家,则使其享受职位所应该具有的“职位消费”。

(三)恰当的运用精神激励。成功企业家是为社会做出的贡献的时代精英,应该在整个社会培养起尊重企业家的风气和文化氛围,提高优秀企业家的知名度和社会声望,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精神、敬业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成就感。

(四)营造行为目标激励。任何组织都具有一定的组织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的重要运行氛围。成功的企业需要有挑战性的目标。企业文化应该将企业家培养成为具有强烈成就需要和喜欢向风险挑战的人,使他们愿意迎接通过努力取得成功的挑战。从这个方面看,我国的企业文化要借鉴、学习发达国家企业文化中崇尚挑战的精神,融合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新的企业文化,由此为企业家设置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目标,加大目标激励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作用。

激励与约束总是对等的、不可分的,在建立激励机制的同时必须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利益激励与精神激励本身也构成了对经营者的约束,因为报酬的高低、考核评价的结果,社会地位及荣誉的给予程度和目标实现如何,对不同的经营者来说是不一样的,这无形中也是一种约束。激励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一种约束,是一种负向约束。主体给予客体某种利益以推动其采取符合自己的利益的某种行为,而不给予客体某种利益,便可以约束其不采取某种不符合自己利益的行为。

企业家作为企业经营者,在很大程度上能操纵企业的命运,决定企业的成败,优秀的企业家运用他们手中的权力,使企业一步步走向成功,但也有一些经营者滥用他们的权利,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因此对于企业家手中的权力必须进行监督和约束。有权力就得有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将导致扭曲或腐败。建立健全对企业家的约束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实施规范的权力约束。股份公司实行的是纵向授权制,即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授权给总经理。董事会对经理人员的授权,要签订经营合同,合同内阐明其权力范围及职责,使之职权统一,同时企业经理人员的权力也要受到授权机构的约束,而且监事会或监事也有权对经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建立可行的制度约束。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健全的制度约束机制,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切实可行,便于操作。这些制度为:经营和投资决策制度,包括决策主体、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责任等,对经理人员的权力范围予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各项经费开支制度、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审计制度等,明确各级管理职能机构和经理人员在财务方面的权限范围和限额;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包括工资、奖金分配的原则和形式、方案的制定和审定程序等;人事管理制度,包括职工招聘、人事任免的基本原则、权限划分、基本程序、回避要求、辞职辞退、纪律处分等,明确经理人员的人事权限及制约方式,对高层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的人事任免应坚持民主决策等。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基础上,企业要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通过内部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控制机制约束经理人员的行为,使经理人员的一切活动有法可依,使其权力自觉步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三)科学设置管理机构约束。科学的设置管理机构也会构成对企业家的有效约束,使企业的约束与监督体系具有组织保障和依托,形成来自内部的稳定的组织机构约束。

3.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 篇三

论文关键词:国有企业 经营者 激幼与约束机制 方式

论文摘要:寻求建立一种有效激幼与约束经营者的制度,不仅是现代企业理论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当前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所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目前的重点应当是借鉴西方级脸,形成有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嵌励与约束机制。有效的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既是现代企业的共同课题,也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个巫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的国有企业改革,在进入攻坚阶段以后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就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因此,借鉴国外企业的成功经验,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及其配套制度,就成为当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主要方式及其实施

众所周知,行为的积极性来源于对利益的追求。在国有企业中,经营者的收益包括货币收益和非货币收益(即控制权收益)两部分。货币收益可包括薪酬(工资、奖金、提成等形式)和剩余索取权收益;而控制权收益则是指凭借与职位相关的实际控制权而获得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收益;如在职消费、福利以及荣誉感、成就感等等。因此,有效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的方式应当是多样化的。具体方式有:

(一)近期激励机制

第一,年薪制度。年薪制是以企业的一个生产经营周期即一年为单位,根据企业经营业绩,支付经营者薪金的一种报酬支付制度。年薪主要由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组成,以基本年薪来反映经营者在市场上的价值水平,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则与经营成果挂钩。基本年薪的水平一般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经营难易程度确定,定期调整(如每两年调整一次)。只在经营者恶意经营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时,才可即时调整。效益年薪的水平主要根据企业净资产、利润增长和市场份额等情况以及风险程度来确定。国外大公司总经理的效益年薪收入一般占所创利润的肠,国内在起步阶段可以在1%左右。实施年薪制,首先要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为基础,即委托人要与经营者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经营责任书,年终兑现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时要以此为依据。其次,要由企业外部的独立的评估机构对经营者在任期内所创造的资产和利润等进行考评。

另外,经营者年薪中的效益年薪部分,原则上要分期发放,当年按一定的比例支付,其余连同利息存入个人帐户,待离任时经审计和产权单位考核合格后才能兑现。

第二,职务消费货币化制度。职务消费货币化是一个与年薪制配套的重要的近期激励形式。为了给企业经营者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或支付他们因工作需要而引起的一些消费开支,国内外企业都将这一部分费用列入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但是,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务消费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问题很多。我们应借鉴国外企业在这方面的经验,加快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职务消费货币化的改革.为了规范控制经营者的职务消费,一方面应建立和完善经营者费用预算制度,明确规定经营者各项费用的用途、范围和额度,费用预算要根据企业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来制定,并尽可能详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经营者职务消费的审计和监督,严格各项检查制度。同时积极推行企务公开制度,把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及公款消费性开支情况,以多种形式向股东公开,增加透明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二)远期激励机制

第一,产权激励制度。所谓产权激励,就是让经营者持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使之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谁拥有剩余索取权,谁就得承担风险。所以,通过产权可以使“权责利”在经营者的身上实现统一。因此,这种激励是深层次的长期激励.就产权激励方式而言,“股票期权”是一项在国外应用最为广泛的经营者激励制度,在美国的上市公司中,90%的企业实行了“股票期权计划”.这一激励形式目前在我国推行也不存在太大障碍。它对于解决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长期激励不足的问题将会发挥巨大的作用,并且对于我国上市公司低成本吸引高级管理人才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实行股票期权分配方式,可根据企业组织的形式不同,采取三种方式:在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企业的经营者可以以优惠价或赠与等方式得到适当比例的公司股份,并在任期届满后按当时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予以兑现。未达到约定指标时则相应扣减。任期未满离开企业时。期股变现也要扣减;在国有独资企业中,则借用期股的形式,实行延期兑现。经营者在任期内每年可兑现的比例应控制在30%以内,并应在税后利润中支出;也可以允许公司经理人员在一段时间以后(一般是2-4年后),以现在的市场价格水平购买本公司的股票。这样,经理人员必须尽心竭力地搞好公司的经营,而且必须注意公司的长期利益。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经营者行为的短期化,使经营者和所有者同舟共济,形成利益共同体,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价值。这种制度在美国企业经理人员的报酬安排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约占经理人员报酬的三分之一。

第二,额外补贴制度。国外一些企业还给予那些为企业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但经济报酬一直不高而又即将退休的经营者在退休以后可以享受的额外补贴,包括高额退休金计划以及高水平的养老和医疗保障计划,以消除他们退休养老的后顾之忧。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退休后的政策与普通职工没有什么区别。这种制度使面临退休的经营者忧心忡忡,为此,许多人便利用职务之便,大作据国有资产为己有的文章。所以,建立专门针对长期服务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的额外医疗保险和养老金制度,是解除即将退休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后顾之忧,使他们一心一意搞好国有企业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制度。而这种制度也同样是建立在经营者参与剩余分配的原则基础之上的。这种激励也是一种长期激励。体现着激励主体对经营者的长远关怀。换来的必然是经营者持久的努力与忠心。

(三)非经济激励机制

完善的激励机制不仅要满足经营者的物质需要,而且还要提供能够满足其精神需要的要素。比如,良好的职业声誉、知名度的提高、政治资本的积累、成就感等,激励机制的建立必须涵盖这些方面。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精神激励,可考虑以下方式:

第一,工作激励制度。人的很多高级需要只有通过工作本身才能得到满足。如完成任务时的成就感和自豪感,抱负和价值得以实现时的轻松感与自尊感,潜力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时的舒畅感与得意感等。挑战性的工作能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企业所有者应注意为经营者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在工作中不断取得成就,实现自身的价值;还应注意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动,不断激发经营者的创新意识,使其日常经营活动成为具有内在意义和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同时为经营者提供及时的工作结果反馈信息,以强化工作激励的效果。

第二,声望激励制度。职业声望是一种公众意见,是社会上一般人对社会职业的价值评价。职业声望主要由职业收入、职业地位、职业要求等要素决定。如果企业经营者拥有较高的社会声望,那么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就会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精神激励。然而,中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学而优则仕”、“无商不奸”等旧的传统砚念至今仍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经营者的收人水平和素质要求也不高。要提高职业经理人的声望,首先就要提高企业家阶层的收入水平。使贡献大的企业家,成为社会高薪阶层;其次应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转变人们的旧观念,大力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经营者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和尊重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良好风尚,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使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能以他们的职业为荣,从而激发起他们献身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事业的强大精神动力。

第三,荣誉激励制度。荣誉是指由于成就和地位而得到广为流传的名誉和尊荣。要承认和尊重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对于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经营业绩优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国有企业经营者要广泛宣传,并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积极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经营者开拓、进取、拚搏、奉献的舆论环境。逐步在整个社会培养起一种茸重企业家的社会风气和文化环境。荣誉激励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企业家的具体表现和需要,可以授予他们光荣称号,如“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企业家”等等;也可以给予他们参政、议政的权利。如在政协、人大中为优秀企业家代表设立席位,再如,聘请一些优秀的企业家担任政府的“政策顾问”、“对策委员会委员”等。

第四,知识激励制度。经理劳动是一种管理劳动。培养这种管理劳动需要大量的投入,维护这种管理劳动的声誉、提高管理劳动的素质,也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在知识快速繁衍的知识经济时代,不断进行知识更新,防止知识老化,对担负着创新职能的企业家来说显得格外重要。如果他不能进行必要的知识更新,不能及时得到可靠的新信息、新情报,他的创新能力必定难以持久,他的工作绩效必定日渐衰退,他的人力资本必定不断贬值。因此,必须持续不断地为国有企业经营者提供知识更新和获取新信息的机会。以提高其业务水平,增强其自信心。如定期输送他们到大专院校深造,支持他们参加多种形式的交流,提供他们与各类专家学者接触的机会,建立高效率的信息情报网络,订购有关的书报杂志等。

二、国有企业经营者约束机制的主要方式及其实施

现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既存在约束过度的问题,也存在约束不足的问题。因此,建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机制,就必须实现约束主体和约束手段的多元化。

1.产权约束机制

第一,股权多元化约束制度。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实践证明,国有独资或国有产权比重过大,股权构成过于单一,不利于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而股权多元化及由此引起的利益多元化,则有利于形成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而强化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约束。因此,我们设想,除了在极少数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中,国有独资企业必须占支配地位外,在对其他行业或领域的国有企业进行改制时,应降低国有股的比重,只掌握控股权即可,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股权分散化。即使是国有独资公司。也应尽可能由多家国有企业共同持股。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推动国有企业的进一步改革。第二,法人治理结构约束制度。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是规范公司的各个参与者之间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可以保证出资人资产的安全性与有效运作。鉴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目前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按照

《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其次.董事会与经理班子不允许高度重合.特别是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不能由一人兼任,为使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能,应适当增加外部董事的比例(1/2以上);基三,充分发挥监事会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经营者行为的监督作用,为保证监察人的独立性和监察的公正性。监察人不得兼任公司或子公司的董事、经理或其他职员,其四,应适当扩大监事会的权力,可授予监事会弹违法、违规和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和经理的权力;此外.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处理好“老三会”和“新三会”的关系,发挥党内监督和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强化企业职工的民主监督。

2.法制约束机制

第三,政府法规约束制度。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保证,西方国家依靠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强有力的约束,既规定了经营者拥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又规定了经营者违法时应受到的惩罚。比如,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时,除了要依法追究公司经营者的读职行为外,还规定该经营者在一定时间内或者永远不得担任经理、董事等职务。改革开放以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们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经济立法工作。颁布实施了“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稽查特派员制度”、“财务.总监制度”、“经营者业绩审计制度”、“税务征管制度”等,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但这还远远不够,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厂外,要尽快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人治大于法治的,创造出一种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环境,使市场经济法律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和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作用。总之,要继续加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制建设,加强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经营者的监督·应建立一定的法律程度,使股东可以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的代理人的逆向选择行为进行起诉和惩处。

第四,企业规章约束制度。企业一般都有规章制度,在这些规章制度中,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的职责和权力都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经营者的一切活动都有章可循,可以约束经营者按规定行使职权。为此,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约束经营者职务行为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主要包括:(1)经营和投资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失误予以追究,加强主要经营者的责任心;(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审批,保证资金支出的正当性;(3)物资采购制度,实行物资竞价采购和项目招标投标,防止暗箱操作;(4)内部监借制度,对经营者进行定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防止一些经营者侵吞国有资产的不,轨:一为

3.市场约束机制

第五,经营者市场约束制度。在一个充满竞争的经营者市场里,资本所有者可以比较自由地对经营者进行选择。如果一个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不佳或者故意损害所有者的利益.他就会遭到解雇而被来自经营者市场的其他经理人所取代,而且这种“无能”或‘“败德”行为会使他本人的人力资本大大贬值,从而危及他今后的就业和收益。所以,在完善的经营者市场中,经营者往往有很强自我约束能力。为此,应该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加紧培育有中国特色的经营者市场。从目前情况看,要完善经营者市场制度,在外部环境、制度安排、观念转变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要抓紧改革现行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革除经营者行政主管部门任命制,改为依靠市场的董事会聘任制。只要存在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企业厂长经理的用人机制,就不可能产生经营者市场;其次.建立经营者市场评价制度,成立中立的人力资源评估和考核机构,对进人市场的每一位经理人建立全面、真实、连续、公开的业绩档案记录、信用记录;再次.要改革和完善人才

4.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 篇四

论文摘要:一般的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为单一的层次,没有考虑到业主与承包商这一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从业主和承包商奖罚制度来看,是一种事后控制方法,从管理理论上讲是处于早期的确定型被动管理与被动反馈控制,无法实现动态优化激励控制,亦即实现系统全面的动态控制。基于此,文章提出从动态博弈角度,研究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主从管理博弈关系,从而建立合同管理基础上的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

1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基本特点

1)从整体性上看系统构成要素的复杂性与密切相关性,给系统化组织管理带来的艰难性。水利建设项目系统主要为业主管理子系统、承包商子系统、监理子系统、监督子系统、政府管理子系统等组成,但这些子系统是由不同组织单位组成,即使是一个子系统还可能是由几个单位构成的,人员组成复杂,变动大,由此给项目系统化管理带来的困难表现为:系统统一指挥管理的困难,系统计划与实施管理的困难,系统人、财、物管理的困难等。

2)存在环境的固定性决定了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社会性。水利建设项目投资相对巨大,建设完毕以后搬不走,将长期发挥作用,这就决定了他的社会胜(即主要是考虑其社会效益),亦即投人使用后所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效益。具体讲,必须考虑其社会性的特点是:项目必须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重点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给当地经

济、社会和环境带来影响;质量管理成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

3)建设项目系统化管理过程的一次性与科学规律性。建设项目系统化管理具有一次性的特点,不可能有完全重复的2个项目,但任何建设项目的管理,都有其科学规律性,具体表现在构成要素相同,程序与过程相同,系统化管理方法相同等。

4)从目标特点上看存在目标的不一致性与一致性的矛盾。水利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并不能代表各子系统、各单位的目标一致性,具体来说,对于建设项目的业主追求的总体目标是:投资最小、工期最短、质量最佳、早日建成投人使用以后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等最大化;对于承包商追求的目标是:从事该项工作可给本企业带来的利润,对于建设项目本身的效益并不关心。因此,从各个参加单位来看,追求的目标具有不一致性。但由于各个承包商能够保证其目标实现的前提是建设项目的完成,即按照业主的要求在保证总体目标实现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具体企业的分目标,因此又具有追求目标的一致性。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过程本身就是目标一致性与不一致性矛盾的统一,这就需要从业主、从对策的角度出发,通过动态博弈,来建立以业主为主体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

5)水利建设项目的多承包商特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巨大,工程项目管理一般采用分段管理的方式,即将工程项目分为若干段,如某一大坝、输水洞、溢洪道、厂房、机电、金属结构等工程项目。按照该方式分别进行招投标选择,就形成了一个业主单位与多个承包商

之间的分段工程项目管理。各个分段工程的完成,形成了整体项目的完成。

2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博弈浅析

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主要涉及到两方面的局中参与人:即业主与承包商。其中建设项目业主是管理的主体,是在行动中优先进行决策的,其目标是在保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以最小的投资、最短的工期(与计划的投资额、工期误差最少)完成建设项目的实现;其决策行动为表现在合同、监理等基础上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但当其决策时,并不知承包商的具体决策;其具体行动受到国家政策法规、水利建设项目的具体客观规律、建设项目的具体特点(含地理位置与项目技术等)的限制;其获取的信息与承包商相比是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方式。承包商是管理的对象与客体,是在行动中处于从属的后决策,表现为根据业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定的决策,做出企业决策,即合理安排人力、物力与财力投人到工程项目中去,其目的是获取企业的最大利润;其行动受到业主通过合同的限制、企业具体人才物资源的约束等;其获取的信息与业主相比是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方式。

从一个具体水利建设项目来看,一般为一个项目业主,一个或多个承包商,这是一种不完全信息的动态合作博弈。利益分配是以招投标确定的合作者、计划工期与质量技术要求、资金计划为基础,从而建立合同管理基础上的动态博弈的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

3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内容

3.1.1激励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激励的主要内容为目标激励和榜样激励。榜样激励运用传统的思想工作,评选与树立典型,科学适度的宣传,使承包商受到激励,这一方式目前广泛采用;目标激励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与激励机制,使承包商努力达成与业主的计划目标一致,在完成或提前完成的前提下,予以经济上的补偿,其为激励的主要内容。实现系统的整体项目管理可控性。目标激励需要制定科学的标准,太高或太低将为激励行动产生偏差甚至是负面影响,从而导致系统整体项目管理的失控。3.1.2约束的内容

建设项目管理约束的主要内容为压力约束、纠偏约束、协调约束。协调约束是通过沟通与协商,正确运用说服、批评、教育等手段,使承包商遵守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统一纪律、规范与系统规则,更加明确本类约束设置的目的、意义,提高约束的功能;纠偏约束为承包商一旦工作内容和进度与业主要求的内容与进度产生偏差,将受到经济上的惩罚。承包商为了实现本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将调整企业的投人,使偏差缩小到最小的程度,从而按照系统整体目标方向运行,其与系统激励相互统一构成了系统的可控性。

3.2建设项目管理激励与约束的形式

3.2.1激励的形式

建设项目管理的形式主要为合同激励、理想激励与报酬激励。其中合同为一切激励与约束的基本形式,一切激励与约束需要通过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理想激励不体现在合同形式上的,可以通过开会表

扬等方式来完成理想激励,但今应通过建立水利建设项目市场的企业信用、企业参与水利设项目的后评价等方式建立企业的档案,为承包商的资质评定和今后参与其他水利建设项目提供依据,实现理想激励的目标;报酬邀励全晦丰募体现在台同的内容上,给承包商完成相应工程量的报酬,结合约束予以经济上的奖罚。

3.2.2约束的形式

建设项目管理约束的形式为规范约束、处罚约束与风险约束。通过规范化的合同制定、监理制度与实施方式等使经济处罚与风险约束发挥作用。合同的规范与项目具体管理的规范是实现约束的依据。

3.3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主要目标

通过以上内容与形式,可以实现我们的目标:质量管理目标、资金管理目标与工期管理目标。其中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为我们项目管理的核心,这里我们把它作为约束,即不满足质量标准的工程,将一切重新施工,产生的损失完全由承包商承担;在制定资金管理与工期管理计划目标方面,通过管理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地对承包商实施激励与约束,实现资金与工期计划和实际的结果偏差最小,从而实现项目管理系统的优化控制与协调。

最后所要强调的是,实施动态博弈管理不是为了扩大博弈,陷入博弈,相反是为了减少博弈,努力消除一项管理举措推出后可能会产生的博弈空间,防患于未然。既然我们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惯性存在,我们为什么要坐等各种对策纷纷出笼后才去仓促应对呢?应对管理博弈也不是一件消极的行为,相反,它需要我们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去从事管理,也就是要把被管理者当作平等的对手,重视他们的价值取向,而不是把被管理者当做自己可以颐指气使的工具,要你怎么做你就一定得怎么做,否则就走人。这实际上正是对被管理者的积极性、主动性,甚至是对他们独立人格的忽视。另外,实施动态博弈管理也不会扩大管理的对立面。因为管理与被管理者毕竟存在着利益的一致性。在博弈中,我们必须承认被管理者都是充满理性的,所谓的“对策”一般都是处在理性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当我们事先设法堵塞了可能的博弈空间后明示了各种“对策”要承担难以避免的更大风险后,作为充满理性的被管理者在经过分析比较之后,当然也就不会为采取“对策”付出更大的成本,从而放弃与管理者暗中较劲的努力。当企业的相关利益主体放弃了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努力时,如果不愿意将自己的聪明才智或相关资源闲置,当然就要去争取自己的正当利益,于是与一个正确的管理举措采取合作的态度便成为一个明智的选择。而在这种情况下,动态博弈管理就不再是一个“零和游戏”由此可以一致对外,达到双赢或者多赢的结局。

5.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 篇五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精神,紧紧围绕人防工作和长远发展,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党员干部为培训重点,按类别、分层次、有计划地对我办干部队伍进行轮训、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懂教育,善管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2.基本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围绕人防建设、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和大局,按照不同类别和层次岗位的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特别要围绕人防跨越式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总结经验、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干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基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党性锻炼为核心,注重干部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以干部教育需求为导向,分级组织、分类实施,精心设计教育培训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培训和使用相结合。逐步建立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和定期培训,努力避免和纠正“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把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和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坚持改革,不断创新。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按照新时期干部成长规律和人防特点,改革干部培训模式、内容、方法,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政治理论培训与科学文化、管理知识培训相结合。注重培训机制上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努力提高干部培训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

1.总体要求

按照新形势下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以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业务能力为培训内容,着重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干部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教育培训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在职学习和脱产培训。

--着力提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特别是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习十六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以及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还要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精读马列和毛泽东同志的部分重要著作,学习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的理论。通过学习,使广大干部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始终保持思想和理论上的先进性,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提高创新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着力培养干部的宏观思维、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在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理念,强调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的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事关人防发展稳定等战略问题的研讨,培养干部的宏观思维、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使干部具有开阔的视野,会敏锐地观察国内外、党内外、新时期军事斗争的发展变化,能从战略角度思考问题,研究对策,抓住事物的关键、本质和联系,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着力加强干部的党性党风教育。把学习理论与加强党性和党风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对广大干部的党性锻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结合正

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对广大干部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进行党的观念、群众路线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的教育,帮助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着力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组织干部加强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知识和当代世界经济、科技、管理、法制、当代世界思潮、现代金融和现代wto实务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跟踪研究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提高和充实外语、信息技术知识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知识和技能,努力改善干部文化知识结构,适应人防改革与发展对人防干部素质的要求。

2.具体任务

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处级领导干部每5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行政院校等培训基地学习轮训,累计完成3个月政治理论培训的制度。一是向上级党校、行政院校选送处级领导干部,五年培训率达到100%。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制度,坚持经常性在职自学制度,并加强组织和管理,不断提高学习成效。

科级干部:要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推进交流等方式,加强对科级干部的教育培养。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方针,积极推荐科级干部到党校学习。

年轻干部:针对年轻干部缺乏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扎实功底,缺乏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系统了解,缺乏党内生活和艰苦环境严格锻炼,积极鼓励年轻干部自学,进行学历教育。

三、考核和激励约束措施

1.组织领导和管理体制

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是办党组的重要职责。由办党组书记负责,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和政策,研究和帮助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中的重大问题,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坚持由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负责牵头抓,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人事秘书科具体实施培训计划,各有关科室共同参与、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搞好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体系。建立和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制度和标准,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激励机制

6.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 篇六

及对策探讨

XX级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凌 锐

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为基本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的所有者,通常为股东,不必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而是通过经过博奕的委托代理契约,明确委托代理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将经营决策权授予代理人,即经理人员,使其按照委托人(股东)的利益要求从事经营活动。但是在委托代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目标不一致等原因,往往会产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使其不能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要求开展业务。于是,这就需要委托人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和约束,使代理人的行为符合其利益要求,尽可能降低代理成本,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

激励和约束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体:激励意味着给予代理人以物质和精神上的满足,以刺激其为委托人的利益工作,而约束则是运用法律、道德等手段抑制代理人对个人欲望的追求。激励和约束过多,都会提高委托人的代理成本,一般来讲激励过度的管理者必然约束不足,而约束过度的管理者则激励不足,二者成此消彼长的势态,这体现了二者的对立;同时,激励离不开约束,没有约束的激励就好像没有监督的权利,必然引发代理人对其个人利益的极度追求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而约束亦离不开激励,离开了激励的约束就会缺乏动力,其直接结果就是效率的丧失。激励和约束正如胡萝卜(carrot)与大棒(stick)的关系,是一把双刃剑,时刻悬在代理人的头顶,督促其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行事。

然而现实中,激励和约束机制普遍失灵,这把双刃剑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激励不足。激励不足是目前国有企业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工资、薪金等货币性物质激励方面,国有企业及一部分集体企业的管理层与普通职工之间、及与企业所在当地的平均水平之间距离没有拉开,事实上形成了一刀切;或者,企业采取变通的手段,如发放购物券、提供各种补助津贴、报销相关个人费用、在职消费等,以灰色收入方式增加了管理层的收入,但是却没有增加其真正的可支配收入;或者,管理层与普通职工的收入距离虽已拉开,但绝对数依然较低。一刀切,说明收入分配上的大锅饭依然存在,其弊端不言而喻;灰色收入的存在,不但影响了收入分配的透明度,给监督带来了难题,而且同时降低了可支配收入,削减了在其他方面的支付能力,如购房、娱乐、旅游、子女教育等;绝对收入低,使得管理层的“温饱”都难以解决,更无心考虑委托人的利益问题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的货币收入与普通职工的差距普遍在二到三倍左右,绝对数则多在年薪几万到十几万之间,按照这种现状,激励作用确实微乎其微。虽然少数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其管理层的收入较高,像科龙电器的老总年薪高达350万元人民币,但这并不能代表普遍水平。而在国外,管理人员的薪金大幅飚升,产生强烈的激励效应。据美国《福布斯》杂志公布,1999年全美国50名收入最高的公司主管中,名列榜首的是长岛组合国际电脑公司(ca)华裔董事长王嘉廉,年收入高达6.5亿美元,公司红利360万美元,其它补偿金6.45亿美元。名列第二的是美国在线董事长凯斯,年薪57.5万美元,红利100万美元,股票收入1.155亿美元。通过比较,这些都表现了一定程度上的激励不足。

除了物质激励外,精神激励作为辅助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它既是对业绩的评价,也是对管理者本人的肯定。在我国这样一个东方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人们给予荣誉与尊严以高度的重视。所谓“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的思想深入人心。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对安全感的需求、对归属感的需求、对尊重的需求、对实现个人价值的需求,层次由低到高。而人在这五种需求上,并不是严格递增的,往往会超越层次的局限,即在较低需求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产生对较高层次的需求。中国文化中尤其体现了这一点。因此,精神激励往往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但现实中,各种荣誉,如劳模、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称号等,授予面较窄,使激励效果受到影响。这就产生了精神激励不足。

2.激励过度。这与激励不足并不矛盾,主要表现在:一部分管理者,尤其是最高管理层的灰色收入,甚至是违法收入,构成了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从而显性收入的增减激励作用不大或根本不起作用;按照经济学的效用递减规律,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再通过提高收入来激励就非常困难,此时管理者就会更多考虑维持现状、规避自身风险等问题;精神激励过多,荣誉的光环太甚,或者“一叶障目”、忘乎所以,被冲昏头脑,造成决策失误,或者荣誉感麻木,丧失前进的动力。目前正紧锣密鼓推行的公务员高薪养廉制度,真实基于公务员工资偏低的状况设想出来的,但其是否能够起到预期效果,尚需拭目以待。一些资深管理者,基于当前“能上不能下”的用人制度,避免高位决策失误给自身带来的风险而丧失开拓进取的动力,满足于现状,丧失了许多企业发展的机会。一些民营企业家,如河北胜利造纸厂的马胜利,在荣誉光环的刺激下,一口气收购了30多家企业,最终因管理不力,使本来运转良好的企业陷入了困境。由此可见,激励过度同样会削弱激励机制的最终效果。

3.约束不力。管理者违背委托人的利益目标,其最主要的条件就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即管理者了解的信息比委托人准确完整。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出路就是委托人获取更多更准确的信息,对管理者进行约束。在他们背离委托人利益目标时,减少各种形式的报酬,运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抨击其不良行为,甚至解雇他们。但是,由于国有企业,包括一些民营企业,存在产权不明晰,委托代理责任不明确,“内部人控制”现象非常严重。作为国有企业直接所有者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主管部门,其本身的产权与责任关系就比较模糊,再通过其间接对国有企业进行约束和管理,客观上必然造成“所有者缺位”问题,甚至会造成内外勾结的严重恶果。另外,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的步伐在一定程度上的脱离实际或者滞后,使得代理人在法制漏洞上有着比较广阔的博奕空间,这也造成对代理人行为的约束不力。会计信息失真、内幕信息层出不穷,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和政府监管部门,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给国家宏观调控造成很大困难,约束不力由此可见一斑。

4.约束过度。行政干预过多,政企职能不分,是约束过度的主要表现。虽然《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力,同时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始终作为重点来抓,但是由于隶属关系的客观存在,行政干预并能够也不可能彻底的消除,甚至会局部的蔓延,即使这种干预不是以行文的手段表现出来的,但比如领导的意图、有关方面的期望、所附的重托等,使得企业的管理者觉得在做出经营决策时不得不考虑这些因素,从而自觉不自觉的偏离经营的目标,违反市场运作的规律,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特别是针对民营企业来说,对于整个社会及其民营企业家自己,总觉得相对于国有企业自己是二等公民,只有通过更多的承担社会责任,如尽量的解决社会就业、报答社会,或者要对得起民营企业家的称号和国家给予的荣誉,往往容易受到隐形行政干预的影响,做出一些不符合市场运作规律的决策及行为。这种约束过度显然并不是强加给企业的,甚至是企业出于自愿所为,但其客观存在是毋庸置疑的,更何况在某些情形下,会遭遇到“穿小鞋”被打击报复的可能。约束过度除了会引发企业的非理性行为,增加委托人的监督成本,同时在上述类型的约束过度下,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产生委托、代理及社会三方的无谓损失。

以上阐述了委托代理契约形成和实施过程中的两对矛盾:激励不足与激励过度,约束不足与约束过度。这两对矛盾的产生源于监督中对度的把握。要做到恰到好处,把握度的分寸,解决问题,可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着手:

1.激励要有力度。目前我国各种企业中,特别是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危机最主要源于激励不足。作为代理方的企业管理层,特别是主要管理者,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日常运作负主要责任,因而承担着主要的风险,企业经营的失败,往往主要归咎于经营管理者个人的失败,如此的对应关系使得经营者“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以,根据要求的报酬与风险匹配的原则,管理者的高风险必然要求以高的报酬相匹配。否则,可能丧失的不仅仅是效率,还会是效果。风险与报酬的严重脱节,是目前现实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将会带动一系列问题的迎刃而解,即使不能立竿见影,最起码也能有助于问题的初步解决,如公平、公开问题,效率、效果问题等。因此,激励的力度在于切实贯彻报酬与风险匹配的原则,使管理者从内部产生动力,主动加强自我激励,实现激励的最佳方式与效果。至于具体如何加大激励的力度,进行运作,国内的一些民营企业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一些知名企业,可以成为很好的参照系,而关键之一就是要将收入拉开档次,以体现其力度。

2.建立共同目标。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具体行为目标是不一致的,正是这个原因,造成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然而,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与委托代理双方的利益都是切实相关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委托人的最终目标,而代理人也要藉企业的经营获取报酬,双方都不希望企业面临暗淡的前景,这就为双方的目标协调提供了契机,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委托代理契约既定的前提下,代理人的报酬应当是相对固定的,而在此基础上的企业价值(财富)的继续扩大,仅仅变成了单纯委托人财富的扩大,产生增量价值,代理人的增量努力却会损害其自身利益,代理人当然不愿意看到这一点并且继续实施。所以,委托人适当的让渡一部分增量价值于代理人,使企业能够分享增量价值,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确立起委托代理双方的共同目标,产生双赢效果。现实中,在委托代理双方之间建立柔性契约是比较可行的,如股票期权计划、管理层收购计划等,已成为热门话题。

3.建立监督实体。除了对代理人进行激励外,监督手段也是不可废弛的。而监督的关键就在于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所有者缺位问题,但其本身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同样问题,所以也就无从解决所属企业的缺位问题。股份制企业治理结构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可说是比较有效,但在企业上市以后,企业的经营就与资本市场相分离了,股票交易使得企业的股东群体转换很快,并且很多股东持有股票也不是为了参与企业经营,所有者缺位依然严重。所以,股份制改造应当成为国有企业改制的主流形式,股份制企业中应当加强监事会的职能,不仅要使监事会成员的构成多元化,例如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股东、债权人、企业职工、主管机构派员及专家,而且要强化其职权,扩大其监督的权利,还应当最好在监事会下设立内部审计职能部门,以弥补内审的独立性不足缺陷,又添加了监事会的监督手段。

从上文的对激励约束机制失灵原因的剖析,以及一些针对中国企业现状的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对策建议的阐述,笔者就此从一个侧面提出了一些不太成熟的观点,希望能够为配合如火如荼的国有企业改革尽一份力量。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7.不断强化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 篇七

——五论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006-12-15 8:45)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不断强化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导企业树立现代经营理念,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这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对搞好经济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较快增长,但也付出了消耗资源和增加污染的较大代价。特别是一些企业,过分重视自身利益,忽视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安全生产和职工劳动保障的责任,给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企业是经济的微观基础,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合法的经济利益理所应当,这也是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所在。但是,企业是社会中的企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滋养,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回报社会,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对企业自身而言,忽视外部影响和社会责任,也会降低企业竞争力,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个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不会有好的社会形象,不可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当前出现企业忽视外部影响和社会责任的现象,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激励和约束机制还不健全。目前的价格形成机制还没有真正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付出的环境代价,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不够充分,资源产权、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诚信体系不完善,政府引导不到位,外部监管不落实。过度消耗能源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不仅直接影响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严重制约长期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认识,推动企业从自身做起、增强社会责任感,更关键的是继续健全企业激励机制,注重强化企业外部约束,使企业自觉地树立现代经营理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善于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要完善土地、能源、水资源等重要资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制定促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政策,建立健全资源产权制度,加快形成有效的资源开发和生态补偿机制,使资源使用成本和环境治理成本得到真实全面的反映。通过市场的力量,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改善劳动关系的好处,深刻认识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对自身发展有可能带来的种种不利影响,进而主动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

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要加强依法治理。各级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监管和治理。要建立起全国统一的产品能耗和环保标准及相关考核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格重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环保审核,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要建立更加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加大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的惩处力度,使约束真正“硬”起来。

激励和约束是企业健康成长、持续发展的基石。激励使企业奋发努力、约束使企业规范有序。我们相信,随着认识的深化,机制的强化,我们企业的激励和约束一定会健全和完善起来,真正成为合格的“企业公民”,进而促进经济有效运行,社会和谐进步,发展又好又快。

8.深化国企改革与建立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问题 篇八

在现代企业中,经营者已成为企业最为稀缺的资源,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成为企业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在企业间行业差异大、部门间工作可比性小的情况下,如何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并约束其行为,成为集团公司实践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2004年开始,集团在实施“两大调整、五项改革”中,通过以薪酬绩效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强了绩效管理和目标管理体系的建设,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以“四大责任制”(所属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部门管理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党风建设责任制)为主体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与约束功能,有效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集团人员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经营者队伍的成长。在此,以所属企业资产经营和本级部门管理目标两大责任制考核为例,简述集团在绩效考核体系建设中的主要做法、成效与体会。

一、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的主要做法

(一)所属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集团公司与所属公司经营者的经济责任制,主要是采取以资产收益为主要指标的绩效管理体系,实行考核与任期考核(一般以三年为考核期)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通过集团公司与所属公司签订《国有资产目标经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实行契约式管理。一是坚持效益优先原则,确定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是搞好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首要环节。面对前几年考核指标不够准确、缺乏针对性的实际,集团公司按照“因企制宜、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原则,逐步修正与完善指标体系,探索了一条适合自身、灵活多样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包括主指标和辅助指标,其中:主指标分国有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两类,上市公司与房地产类企业采用国有净利润指标,其他所属公司适用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辅助指标包括国有股收益上缴情况、经营班子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廉洁从业等其他指标。通过建立以净资产收益率为主要指标、以资本保值增值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虑各单位财务效益、资本运营、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情况,全面评价所属公司的经营者经营能力和业绩,结合集团的资源消耗和节能型指数,量化资产占有量、资金占有量和信贷规模占有量等情况,形成集约型的经济指标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原

则,建立科学考核方式。目前,集团公司主要有铁路经营、装备制造、现代服务和房地产等多元产业,针对所属企业行业跨度大的特点,集团公司不仅在考核指标上区别对待,还独创设立了企业经营难度系数。经营难度系数是根据被考核方实现净利润对集团公司利润贡献程度的大小而设置,所属企业目标净利润在800万元(含)以下的,经营难度系数为0.8;目标净利润在800万元至1500万元(含)的,经营难度系数为1.0;目标净利润在1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经营难度系数为1.2;目标净利润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经营难度系数为1.4;目标净利润在5000万元以上的,经营难度系数为1.6,经营难度系数在经营责任书中予以明确。依据各所属企业确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及经营难度系数,集团以资产经营责任书的形式,将集团经营目标层层分解,确保各所属公司经营目标与集团总体目标的有效衔接、确保各所属公司发展方向与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协调一致。同时,明确了“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考核目标责任体系的建立,为集团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三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规范考核程序。所属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依据先审计后考核的原则进行。集团公司成立考核小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表及集团授权经营专项审计报告为依据,结合被考核公司的实际,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核定,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确定。考核中,重点抓住“关键业绩指标”,按照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把经济效益作为企业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目的相统一,作为检验责权利的设置是否正确得当的实践标准,不断规范考核程序,促进考核工作科学化、程序化。四是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加大激励与约束。对所属公司经营班子实行年薪制,经营者的年薪与资产经营业绩直接挂钩,所属公司经营者年薪酬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和奖励薪金组成,各所属公司主要经营者的基本年薪由集团统一按月发放和管理,效益年薪和奖励年薪根据资产经营责任书签订的指标于年终经考核并视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性清算后予以兑现,同时有选择地试行了超值奖励。同时,进一步健全相应的约束机制,对当年未能完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经营者,扣减相应的效益年薪,对经营者予以黄牌警告,对第二年再度未能完成的,予以更换经营者或由经营者引咎辞职,促进了经营者“薪酬能高能低、职务能上能下”机制的初步形成。

(二)本级部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集团认为,对一个企业来说,人力资本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激励而不能压榨,才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潜能,因此,对人力资本的有效激励是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绩效优劣的关键。针对本级部门考核中存在的工作内容差异大、可比性小和指标难量化等特点,集团公司制定了以部门管理目标责任制为内容的绩效体系,通过量化考核指标,将各职能部门目标与集团公司绩效保持一致,突出以业绩为导向的宗旨,把部室业绩与绩效激励捆绑,建立了一套全新的绩效考核体系。在指标设置上,部门考核指标的设置以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现有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和部门主要职责等为依据,确定基础指标和绩效指标。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指标为20分,绩效指标为80分。基础指标为各部门考核中具有共性内容的指标,由部门全面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办文质量及信息提供情况、培训参与及劳动纪律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等构成;绩效指标为部门所承担的职责和集团公司分解到部门的重点工作,是对集团公司经营目标具有重要影响的为主要指标,绩效指标数一般为5-8项。在衡量标准上,为真实反映部门考核的实际情况,考核注重目标的分解和落实,充分体现主聘人为主要考核主体的理念,对年末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测评和民主测评情况加权进行考核。部门考核分=70%(基础指标考核分+绩效指标审定分)+30%民主测评平均分。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对部门某项考核指标在实施过程中难度过大,且有充分理由证明实施的最终结果会影响此项考核指标权重20%以上,经集团公司考核委员会批准的可作适当调整,保证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在考核程序上,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非常设的考核工作小组,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担任。部门考核采用年中检查督办和年末考核两种形式,并设置相应的考核测评要素和权重。年中检查督办是根据半工作的实际运行,由各部门对照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递交综合绩效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整理部门目标指标半完成进度、存在问题及督办意见等报送经营班子审议,作为年末考核的依据之一;年末考核是依照部门《管理目标责任书》,结合部门工作总结,在各部室填写考评表并经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的基础上,由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部室指标完成情况评出各部室的考核初评分,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审定后确定。在结果应用上,将考核结果直接与部室绩效

薪酬挂钩,作为提取各部室绩效工资总额的依据,并建立完善考核结果的回馈机制,充分发了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部门考核在前两位的部室,按集团公司上平均绩效薪酬的120%进行奖励,考核在最后一位的部室,按上平均绩效薪酬的90%提取,其余按上平均绩效薪酬分配。同时,根据奖励薪酬的提取额,作为对考核优秀部室奖励,加大了对完成目标任务出色部室的激励力度。

与此同时,为完善绩效管理体系,集团公司加大了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考核,促进员工行为与部门管理目标和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保持一致,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集团公司坚持业绩导向原则,专门制定了《员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外派铁路项目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要素、考核流程和结果应用,通过360度民主测评增加了考核的维度,借鉴了美国GE(通用公司)CEO杰克韦尔奇著名的“活力曲线”理念,对考核结果进行强行排序,从改革薪酬分配模式入手,将考核的结果与薪酬的分配进行直接挂钩,打破员工收入与集团主要领导收入简单挂钩的做法,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分配向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倾斜,加大分配和考核的挂钩力度,拉大分配差距并向考核优秀的员工倾斜,充分调动了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集团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的主要成效

集团公司对所属公司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以来,经过多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建立健全了较为系统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了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了集团整体实力,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自上而下的责任制考核体系。集团以经营目标为基础,通过预算管理,将经营目标层层分解,确保了各所属公司经营目标与集团总体目标的有效衔接,确保了各所属公司发展方向与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协调一致,为集团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近年来,在国有资产考核基数逐年增长的情况下,集团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率逆向逐年提高,05年为

113.56%,比上一提高了6.16个百分点,06年又提高了近2个百分点,07年再提高了2.2个百分点,二是建立了层层传递的硬约束指标体系。增强了经营者的资本回报意识、成本费用控制意识和市场开拓意识,考核的压力转化成了改善经营业绩的动力。两年来,各公司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同时,在经济效益逐年增长的前提下,各公司严格控制管理费用,成本逐年下降。以近两年为例,05年集团整体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1.6%,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05.8%,费用控制情况居省属国有企业前列(第2位);06年在集团改组为铁路集团,铁路专项费用大大增加的情况下,集团管理费用仍比上下降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6.76倍。

三是发挥激励机制,调动经营者积极性。建立责任制考核体系,激励机制作用显现,拉动了集团利润的大幅上扬,预算指标和省国资委下达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全面完成,经济指标连创新高,呈现出持续攀升、高位增长的势头。同时,将经营层的业绩考核与收入分配挂钩,极大地调动了经营层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严格兑现考核,拉大了企业间经营者的薪酬差距,促进了经营层“薪酬能高能低”机制的形成,较好地体现了经营业绩与分配收入的挂钩,强化了“重业绩、讲回报”的机制,为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三、做好绩效考核改革的几点体会

通过企业绩效考核改革,集团公司整体业绩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绩效考核改革取得巨大成功。在建立企业绩效考核体系过程中,我们体会到:

一是注重对“一把手”的考核。“一把手”是企业的灵魂、是部门的领头羊,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了企业的经营效益或部门的整体绩效,特别是长期以来存在着绩效考核“考民不考官”的现象,采取将“一把手”的绩效考核目标与企业或部门绩效相捆绑的方式,可以对“一把手”形成有效的约束,有利于其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另外,对“一把手”的考核还有利于剔除能力难以胜任的领导,起到优化管理队伍的作用。

二是注重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体系必须科学合理,企业与企业间、部门与部门间、指标与指标间必须执行相对统一、有参照的标准,避免因指标的相互冲突降低考核的权威性。有效的考核标准是根据工作而来的,在订立标准时要对照所考核企业、部室的所承担的职能,所订立的标准是可以达成、易于明确了解且可衡量的。部室应参与制定自己的绩效考核标准,有部室自

己参与的绩效标准不仅会订得恰当,而且也会受到鼓舞,努力去达成甚至超越标准。在选择绩效考核的指标时,应尽量把指标进行定量化。

三是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只有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公平、公正的鉴定和评价,才能认定员工的业绩贡献、改善员工的工作方法、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最终实现企业的整体目标。而绩效考核体系正是为实现这一目标,将考评的主体、对象、要素、标准、办法、程序等组成一个互相联系的整体,使之具备有效度、有信度、敏感性、可接受性、可使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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