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日常管理

2024-09-12

矿山救护队日常管理(6篇)

1.矿山救护队日常管理 篇一

修订状态:3 修订日期:2015年01月20日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

BFNY-AXGL-038-2015-A/3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矿山救护队的管理水平和抢险救灾能力,确保迅速、高效的处理各类矿山突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矿山救护队的管理。

1.3 职责

1.3.1 矿山救护队

1.3.1.1 参与公司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

1.3.1.2 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1.3.1.3 处理公司火灾、爆炸、泄露等突发事件现场抢险、扑救、洗消作业。1.3.1.4 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它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1.3.1.5 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1.3.1.6 公司救护人员的培训工作。1.3.2 辅助矿山救护队

1.3.2.1 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职矿山救护队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1.3.2.2 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控制和处理矿山初期事故。1.3.2.3 参加需要佩用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1.3.2.4 协助矿山救护队完成矿山事故救援工作。

1.3.2.5 协助做好矿山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2 管理内容 2.1 矿山救护队管理 修订状态:3 修订日期:2015年01月20日

2.1.1 值班员管理

2.1.1.1 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填写交接班记录,接听电话,做好上传下达。事故电话接听后要发出事故警铃,做好记录并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2.1.1.2 夜班电话值班员必须在电话值班室值班,在晚上10:30吹休息哨,在第二天早上6:50吹起床哨全体队员出早操,8:00以前搞好值班室卫生,准备交接班。

2.1.1.3 接到矿井灾害报警电话后要第一时间向矿山救护队报警,电话为0951-6661119。

2.1.2 值班管理

2.1.2.1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昼夜值班,事故警铃响起后立即出动。2.1.2.2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准外出,只能在值班范围内活动(有特殊情况者,需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2.1.2.3 值班人员严禁喝酒,时刻保持战备状态,保证各种装备、仪器完好,待命出发。

2.1.3 待机工作管理

2.1.3.1 待机队是转入值班的预备队,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队员有事须先请假,否则不得擅自外出活动。

2.1.3.2 待机队要保持有6人在队,以便随时转入值班。

2.1.3.3 待机队的各种技术装备、仪器要保持完好、卫生、整齐,并放在指定地点待命。

2.1.3.4 待机队人员节假日休息时只能在指定区域活动,确保随叫随到。2.1.3.5 待机队在待机期间,要根据计划安排,组织学习和业务训练。2.1.3.6 值班小队出动后,待机队应立即进入值班,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和出动情况。

2.1.4 交接班管理

2.1.4.1 值班、待机交接班必须按时进行。

2.1.4.2 实行现场交接班,对值班室的各种物品、设备以及应注意事项要当面交 修订状态:3 修订日期:2015年01月20日

接清楚,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1.4.3 接班人在未接班前,首先将仪器、装备、工具全部置于值班车上,交接班后进行正常值班。

2.1.4.4 值班人员要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并按要求填写交接班簿。2.1.4.5 在交接班时,如有意外事项,应及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2.1.5 技术装备维护保养管理

2.1.5.1 值班、待机技术装备,必须在值班,待机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达到“全亮、准、尖、利、稳”的要求。

2.1.5.2 在检查、维护、保养救护技术装备时,必须做到严格认真,一丝不苟。对小队和个人的装备每月至少检查3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5.3 技术装备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按要求填写《技术装备维护保养登记簿》,并报负责人审查。

2.1.5.4 指战员在维护、保养技术装备时,有关负责人必须认真把好质量关,确保完好率达100%。

2.1.5.5 有关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值班、待机技术装备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按要求进行处理。

2.1.5.6 指战员在维护保养技术装备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要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1.5.7 指战员必须认真保管好自己分管的各种技术装备,不得丢失和无故损坏。2.1.5.8 事故处理完毕后,指战员要及时清点、清洗维护、保养技术装备,如有丢失和损坏,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2.1.5.9 交班后技术装备要及时下车,放入装备室妥善保管。2.1.6 学习和训练管理

2.1.6.1 矿山救护队学习和训练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月有图表,各小队应按照计划进行活动。

2.1.6.2 坚持理论学习、业务训练和身体素质锻炼相结合,全年不少于60%的时间进行各项学习和训练。

2.1.6.3 指战员要苦练基本功,每天早晨由值班负责人和小队长组织值班人员进 修订状态:3 修订日期:2015年01月20日

行八项体质锻炼。

2.1.6.4 各小队每月进行一次佩戴氧气呼吸器演习,并按标准要求严格进行操作,认真完成训练任务。

2.1.6.5 根据学习、训练计划,定期对指战员进行理论考试、身体素质考核及业务达标检查。

2.1.6.6 指战员要做好学习、训练记录,并按要求及时总结。2.1.7 考勤管理

2.1.7.1 实行公开考勤,由队值班负责人执行。

2.1.7.2 出勤人员必须在《考勤签名表》上签字,不得代签。

2.1.7.3 签到时间:上午7:00,下午2:00,在规定时间以前未签到者记迟到一次,一个月内每三次迟到记旷工一天。上午8点以后或下午3点以后未到且未请假者记旷工一天,作息时间有变则依此类推。

2.1.7.4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休假,其余人员可以将每星期的法定休息日存到一起休息。

2.1.7.5 需请假人员,一律要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交由队长、救护队领导审批签字后生效。

2.1.8 战后总结讲评管理

2.1.8.1 每次事故处理后,由跟班指挥员组织全体指战员进行战例总结,从指挥作战、方案制订、力量调配、协助作战、灾情变化等方面,按照《煤矿救护规程》要求,认真进行讲评,做到人人发言、个个表态,并写出事故处理总结。

2.1.8.2 对在抢险救灾中奋勇作战,顽强拼搏,积极完成任务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1.8.3 对在抢险救灾中,怕苦怕累、畏缩不前、临阵脱逃、不听指挥、完不成任务、损坏集体名誉的,应进行批评和教育。

2.1.9 下井预防检查管理

2.1.9.1 救护队要经常下矿下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需向上级汇报,对煤矿要求限期整改,并作好检查隐患记录。修订状态:3 修订日期:2015年01月20日

2.1.9.2 指战员下矿下井预防检查时,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必须听从指挥,注意自身安全,遵守煤矿相关安全规定。

2.1.9.3 救护队必须熟悉各矿矿址、井下巷道,了解和掌握各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

2.1.10 材料装备、库房管理

2.1.10.1 库房必须保持干净卫生,设备分类整齐存放,做到“帐卡物”一致。2.1.10.2 每季度检查一次库房物品,按规定保持一定数量的设备零配件,满足战备需要。

2.1.10.3 对已经无法使用的设备,要及时报废,更新设备及时购进,做到长计划、短安排。

2.1.10.4 严格执行库房审批制度,物未进库不签字,物未批准不出库。2.2 辅助矿山救护队管理

2.2.1 各煤矿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护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成立专职和兼职矿山救护队,根据生产规模、自然条件灾害情况确定编制,原则上应由2个以上小队组成,每个小队由9人组成。兼职矿山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及仪器装备管理人员。兼职矿山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和矿山救护队指导。兼职矿山救护队员由符合条件,配有氧气呼吸器的矿山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的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兼职组成。

2.2.2 各煤矿制定辅助矿山救护队学习训练计划,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和总结,有明确的训练目标和要求。坚持月单项、季综合的演习训练。每月演习配用呼吸器的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要加强救护队业务知识和战例的学习,每月做到学习内容、时间、组织三落实,至少进行一次业务理论考核,加强体质训练,提高身体素质。

2.2.3 各煤矿为辅助救护队指战员配备相应的技术装备,并建立队及个人的技术装备清单

2.2.4 矿山救护队负责对各矿辅助矿山救护队的训练、学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指导、监督检查。修订状态:3 修订日期:2015年01月20日

2.3 奖罚细则

2.3.1 值班人员,听到事故警铃,立即出动,出动时间不超过60秒,超时出动追究值班负责人责任。值班人员未及时出动罚200元/次。

2.3.2 接班时,值班装备应全部置于值班车上,未上车的装备对使用人或保养人罚款50元/台件。应对值班装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台(件)。

2.3.3 电话值班员离岗、漏接事故电话或有假铃现象,罚款100元/次,并给予行政处分。

2.3.4 夜班电话值班员必须在值班室值班,不能休息,否则罚款200元/次;其余人员晚上10:30前在集体值班室休息,否则罚款50元/人。

2.3.5 值班负责人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出现督查不力,有失职行为罚款100元/次,并在全队通报批评。

2.3.6 待机小队必须保持6人在队,否则罚分队长100元/人次,擅自离岗者罚款100元/次。

2.3.7 待机小队技术装备合格率必须达100%,否则给予使用人或保管人罚款50元/台(件)。

2.3.8 指战员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罚款100元,舞弊或无故缺考者罚款100元/次。

2.3.9 星期一至星期五,全体人员每天早晨应坚持早操制度,对无故不出早操者罚款50元/次。

2.3.10 处理事故过程中,指战员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分工,罚款100元/次,情况严重者对其实行停工接受教育。

2.3.11 值班小队的卫生工作由值班负责人和小队长进行督查,督查不力罚款100元。

2.3.12 值班、待机司机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无故离岗罚款200元,造成无人开车处值班司机300元罚款。

2.3.13 车辆非抢救事故出动,司机必须向分管领导或队长请示同意后方可出车,严禁私自开车外出,违者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并处2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 修订状态:3 修订日期:2015年01月20日

果自负。

2.3.14 司机应爱护车辆、加强保养,确保车内外整洁,否则处值班或待机司机30元罚款。

2.3.15 对辅助矿山救护队按照《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矿山辅助救护队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考核。附则 3.1 3.2

本制度由宝丰能源矿山救护队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矿山救护队日常管理 篇二

关键词:矿山救护大队,规范管理,强化训练

1 概况

江西丰城矿务局救护大队是一支有52 a建队史的救护队。建队以来, 队伍历经沧桑变迁, 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不断发展壮大, 目前已成为一支集矿山救护、地面消防、安全监察、安全培训、仪器仪表检测鉴定为一体的多功能矿山救护队。1990年3月, 被原煤炭部命名为“中国煤矿军事化矿山救护队江西基地”。2007年4月, 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资质认定为国家二级资质矿山救护队。通过3 a多的努力, 2010年9月, 晋升为国家一级资质救护队。2007-2011年连续5 a被江西煤监局评为全省煤矿应急救援创先争优先进单位。2008-2011年连续4 a全省救护质量达标名列前茅。大队现定编指战员为111人, 设有3个中队、9个小队、9个科室, 配有先进的救护仪器和装备, 设施齐全。

2011年, 丰矿救护大队坚持以救护、消防为中心, 以实现"安全状况、党风队风、企业管理”根本好转为主线, 以创全省一流、向国家级救护队行列迈进为目标, 认真履行“安全监察、事故救援、服务社会”三大职能, 全面实行军事化规范管理, 深入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比武和等级资质达标活动, 着力提高队伍建设, 在抓班子、强管理、严训练、提素质、建队伍、促和谐、凝心聚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一些成绩。

2 抓应急救援, 预防检查, 当好矿山卫士

(1) 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为己任, 加强战备值班, 严格战备值班纪律, 做到“召之即来, 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快速、稳妥、安全、有效”科学施救。2011年以来, 成功处理了矿井灾害事故与地面火灾事故共27起, 其中:井下灾害事故2起, 地面消防火灾事故23起, 外援事故2起;共抢救出遇险人员5人, 遇难人员1人, 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做出了积极贡献。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抓了下井预防性安全检查, 做到关口前移, 重心下移。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井下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地面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积极配合矿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织参加了建新矿、坪湖矿、尚庄矿、曲江公司、丰龙公司、山西矿、流舍矿等服务矿井的应急预案演练。组织人员分别到曲江公司、建新矿、坪湖矿、尚庄矿、山西矿等单位进行了工伤急救现场巡回示范表演和辅导, 为煤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和矿区安宁、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3 抓强化练兵, 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救护队的工作性质就是“练兵千日、用兵一时”。要做到战时少流血, 就必须平时多流汗。该队始终把中队的日常体能训练和业务理论学习作为一项主要工作来抓, 严格管理, 严格训练。

(1) 坚持不懈抓队员体能训练。要求做到“夏练三伏, 冬练三九”, 不论天晴下雨还是酷暑寒冬, 都常抓不懈。为提高队伍素质, 采取科学训练方法, 不断创新训练模式, 由传统型训练逐步向科学实用型训练转型。一是加大队员体能训练强度, 由原来四项基本训练增加到现今引体向上15次、跑步3 400 m、拉重锤100次。二是增加训练科目, 在四项体能训练的基础上, 每天增加了举重、哑铃、俯卧撑等训练;每周进行1次2 000 m负重抬担架训练、每月进行1次佩戴呼吸器爬中矮巷训练。三是为确保训练效果和质量, 防止训练流于形式走过场, 每天由战训科派人负责点名、监督训练。四是坚持每月1考核制度, 考核成绩与经济挂钩, 实行月奖月罚。通过强化训练, 大大激发了指战员的训练热情, 确保了队员体能人人达标。

(2) 强化业务理论学习。要求每天小队不少于2 h的业务理论学习, 坚持中队每周1测验, 大队每月1考核。凡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每少1分罚4元;71~85分者, 每增加1分奖2元;86分以上者, 每增加1分奖4元;考100分者, 另加奖50元。对无故不参加考试和在考试中作弊者, 予以重罚。连续2个月考试不及格的, 实行双倍处罚。连续3个月考试不及格的, 取消当月浮动工资和安全奖。再连续考核不及格者, 解除其劳动合同。通过强化学习和强有力的措施, 指战员业务理论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学风和考风有了根本好转。

(3) 加强对救护仪器装备的维护和保养。救护装备是队员的第二生命, 他们严格按照“全、亮、准、尖、利、稳”六字要求, 坚持做到个人装备每天查, 小队装备每周查, 中队装备每旬查, 大队每月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不合格装备严禁使用, 确保了装备合格率达100%, 使装备随时处于完好、临战状态。

4 抓技术培训, 促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大队十分重视教育培训工作, 每年有计划、有目标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教学方案, 并组建了培训师资队伍。为把该队建成全省“师资力量最强、教学质量最好、培训条件最全”的救护队员培训基地, 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 培训配套设施得到不断完善。他们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内培与外送相结合, 采取自办培训班等形式, 加大了培训力度。2011年至今, 共自办培训班19期, 共培训1 034人次。另外,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下达的培训计划, 外派6人参加了大、中队指挥员和国家教学资质的培训, 选送了1名队员参加了江西应用工程学院进修培训。通过各种业务培训, 指战员业务技能有较大提升, 持证上岗率达100%。

5 抓达标竞赛, 促达标创一流业绩

为在全省一年一度救护质量达标检查验收和省矿山救护总队首届矿山救护技术比武以及迎接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护达标检查取得好成绩, 大队高度重视, 做到早起步、早部署、早安排。从2011年初起, 就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了达标训练项目,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岗位练兵竞赛。如每月一次的体能和业务理论考核、每月一次的一般技术操作和设备操作训练、每季一次的高温烟巷实战演习、每季一次的达标自检以及万米耐力长跑竞赛、佩戴呼吸器越野爬山训练和救护理论500题知识竞赛等。训练中, 对照达标细则, 严格训练、严格考核, 做到“标准不降低、项目不减少、时间要确保”。通过各种竞赛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了广大指战员的积极性, 激发了广大指战员的练兵热情, 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 确保了队队达标, 项项达标、人人达标。经过全体指战员的共同努力, 2011年, 在全省救护质量达标考核验收中, 大队以总分92.80分的好成绩卫冕全省第一, 实现了保特争优目标。以总分92.50分的好成绩, 顺利通过了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护资质达标考核验收, 保持了国家特级队和一级资质救护队的荣誉称号。

6 抓规范管理, 促队伍建设上水平

从2009年起, 该队参照部队管理模式, 全面推行了军事化规范管理。按照军事化目标管理的要求, 从指战员的言行举止、文明用语、劳动纪律、衣食住行、内务卫生等, 进行了全面的规范, 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 做到了有章必循, 违章必究。通过军事化规范管理, 指战员已逐渐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 并已形成为一种制度。指战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队风、队纪明显好转, 大队院内环境也得到有效整治, 救护队各项工作也逐步走向正规化、程序化、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为全面提升大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小队的管理水平, 提高执行力, 实现救护队向国家一流救护队迈进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从2011年元月起, 救护队实行了每月一次的对科级干部考核和小队建设考核的制度, 科级干部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 小队建设考核主要从小队自身建设、安全状况、完成任务、学习教育和业务理论4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与奖金和津贴挂钩, 并作为年度评先等重要依据。另外, 救护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小队长活动日活动, 召开小队长以上干部座谈会。通过座谈, 进行面对面交流, 心与心交换, 认真听取和收集中、小队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 (下转第126页) (上接第118页) 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通过开展这些活动, 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执行力明显增强, 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小队管理更加规范, 管理水平也明显提高, 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7 抓文化建设, 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 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动力, 是规范企业和员工行为的软约束。企业要发展, 要做大做强, 必须不断创新企业文化, 这样才能增强企业的活力, 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大队要做大、做强、做精、做优, 实现迈进全国一流救护队目标, 必须要有先进的企业文化来支撑。该队十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 经过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年、企业文化巩固年、企业文化创新年等活动和多年的探索、提练、梳理、升华、创新, 已形成独具丰矿救护大队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 确立了大队企业精神、治队方略、战略目标、15大理念以及管理制度规范。2008年编印了《丰矿救护文化手册》, 2009年编印了《丰矿救护大队志》, 2011年又编印了《丰矿救护大队管理制度汇编》, 进一步进行了全面规范, 并人手一册发到每个指战员手中学习。为丰富指战员文化生活, 去年大队还请有关专业人士为大队精心制作了展示大队新形象的电视宣传片, 新建立了江西丰城矿务局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网站, 建立了救护大队企业文化长廊, 安装制作了30余块固定和流动宣传牌板, 组建了威风锣鼓队和舞龙、舞狮队, 大队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得到进一步提升。

8 结语

3.矿山救护队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篇三

1范围

1.1本办法规定了矿山救护队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办法及考核奖惩。

1.2 本办法适用于矿山救护队。2安全管理目标

2.1杜绝消防事故和重、特大伤亡事故。2.2安全生产各类事故为“○”。2.3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达到一级。

2.4完成全年安全投入和培训计划,特殊工种持证率达到100%。

3管理办法

3.1要认真贯彻落实焦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要求将贯彻落实情况如实上报集团公司。

3.2救护队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队安全座谈会议,由队长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主持。会议主要议程为:分析矿山救护队安全工作形势,通报当月安全工作情况,布置近期安全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形成纪要。

3.3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效果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中的一般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管理,限期 整改,责任到人。

3.4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由救护队部署,各中队主管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各项规程、措施要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一项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5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指战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利用集团公司三级培训站、救护队自身的培训组织做好培训工作。在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岗位工作标准的培训。救护队负责中队培训工作的管理。

3.6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矿山救护队工伤事故管理及问责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3.7按照事故性质划分调查处理范围:人身伤害事故、重大安全生产未遂事故、消防事故由救护队负责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8安全管理责任划分:救护队负责中队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工作;中队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培训工作。

3.9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划分:人员建制设施部室由大队长负责;实战、理论和仪器项目由副队长负责;软件资料有技术员负责;后勤保障有中队长负责。

3.10救护队负责安全结构工资、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的考核。

4安全管理奖惩

4.1各中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安全质量 标准、技术规范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者进行责任追究。4.2救护队按季度对未发生安全事故的中队给一定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中队按照

《矿山救护队工伤事故管理及问责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3安全质量标准化按照《矿山救护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4.4各中队内出现一人次职业病例,对单位正职考核1000元,单位副职各考核800元,单位管理人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5严格执行焦煤集团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矿山救护队“三违”帮教管理规定,各中队职工出现“三违”,单位正职领导承担100元/人次考核。救护队建立职工安全档案,每月底统计考核各单位的事故、工伤、“三违”情况。

4.8在百日安全活动和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加倍考核。

4.9本内发生“三违”职工不得参加评优评先。5实施

4.矿山救护队日常管理 篇四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矿山救护队(以下简称救护队)管理,促进救护队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提高矿山应急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矿山救护规程》(2007)、《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救护队的建设、管理和保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救护队包括专职矿山救护队和兼职矿山救护队。第四条

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和建设矿山的企业)(以下同)均应设救护队,地方政府或矿山企业应根据本区域矿山灾害、开始生产规模、企业分布等情况,合理划分救护服务区域,组建矿山救护大队或中队,矿山企业所属矿井应建立四级资质救护小队。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的矿井应设兼职救护队,并按规定与就近的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

救护队的设立和救护协议的签订,是矿山企业及其所属矿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第五条

专职救护队应按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总局令第2号)规定,通过国家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资质认证,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矿山救护工作。

兼职矿山救护队应经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本矿山 企业内履行赋予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矿山救援指挥机构负责全省救护队的监管工作。

第七条

救护队实行专业化建设、军事化管理,负责承担其服务区域内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并承担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救援指挥机构、所属企业指派的其它应急救援任务。

第八条

救护队应当达到并保持其资质等级和相应的质量标准化等级,具备一专多能、反应快速、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能力。

第二章

机构建设与队伍管理

第九条

救护队应根据《矿山救护规程》(2007)规定,健全组织机构,配足工作人员。

救护队指挥员及工作人员的配备,应兼顾专业平衡,实现专业多元化,给矿山救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十条

救护队要保持救护指挥人员的相对稳定,以保证各项救护工作正常开展。注重吸收和培养高素质的骨干救护队员,并保持老、中、青队员合理的年龄结构。

第十一条

三级以上资质救护队和独立救护队(自改)指挥员、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以及四级资质救护队队长的任命,应按照相应程序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备案。副队长及以下指挥员、管理人员的配备,由救护队提出意见,主管单位考察、任免;煤矿企业下属矿井救护队队长的任命,需报经煤矿企业救护队同意。

第十二条

一级、二级救护队的资质认定、延期、晋级和变更,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国家资质认定机关受理;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负责三级、四级资质救护队的资质认定、延期、晋级和变更工作,省级矿 山救援指挥机构负责审查和管理,并加强对救护队资质条件的日常监管。

第十三条

救护队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业务范围、地址等其中之一发生变更,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第十四条

矿山企业救护队对下属矿井救护队的业务工作实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和指导下属矿井救护队各项工作,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有关奖金挂钩。

驻矿救护中队和矿井救护队业务上受安全监察机构和救护大队(独立中队)双重管理。救护中队应为正区科级独立机构(??),矿井救护队应挂靠矿井安监部门。

第十五条

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提升江苏矿山救援综合能力,并加强专业化建设,把救援基地建设成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基地、技术创新基地。根据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争取省级财政每年补助部分运行费用。

(建议明确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省局及各救护队的关系,以利于加快推进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第十六条

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救护队应拓展专业职能,扩大服务范围,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第十七条

加强救护工作的交流。建立救护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救护工作例会。加强与华东区矿山救护协作网各成员单位协作,资源共享,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结合实践和发展需要,加强与专业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合作,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推广,促进应急救援技术进步。

第三章

救护装备和设施管理

第十八条

各救护队要按照《矿山救护规程》和《矿山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中有关要求,配备救护装备和基础设施。第十九条

骨干救护队除应配备满足本企业救援需要的装备外,还应配备满足应对本地区重特大、复杂事故救援任务需要的救援车辆、抢险救援装备、监测侦检设备、通信指挥设备、个人防护装备、新闻采编设备等装备器材以及必要的药剂。

骨干救护队使用的装备、器材、药剂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成套性。第二十条

救护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及时淘汰落后救护装备。同时把好进口关,确保救护装备性能可靠、质量过硬、安标齐全,要保障售后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救护队应建立装备和设施管理责任制,实行分级负责。定期检查在用和库存救护装备状况和数量,使救护装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救护队员保养好个人使用的装备。救护队必须有专人负责救护装备的养护。救护队库房设专人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救护队员必须熟悉个人配备和使用的救护装备,救护队应经常对其实施培训和考核。救护新装备使用前必须组织培训,使用人员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章

业务管理与培训

第二十三条

救护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对救护队工作全面负责;救护队其他指挥员对自己分管工作负责;救护队员对本岗位工作负责。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救护队所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救护队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救护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实现管理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检查救护队工作时要把执行规章、标准和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情况纳入检查内容。

第二十五条

救护队应当编制和月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应 急救援工作评估报告,并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和所在单位。重要情况、重大信息应随时报告。各救护队应定期对应急救援能力做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

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救护队开展培训、演练、救援技术竞赛、质量标准化考评和省内外学习交流。

第二十七条

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定期检查指导救护队各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救护队应制定整改措施定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

第二十八条

救护队应当按照《矿山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的要求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各救护队要把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计划进行重点安排,并分解到季度和月度计划中去。

救护中队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救护大队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每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根据命名权限,对各救护队进行质量标准化等级命名,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

矿山企业要将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工作与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第三十条

加强救护队军事化训练和技能训练,以单项训练保综合训练,以综合训练保实战救援。创新训练模式和方法,尤其要重视实战训练,不断提高救援队实战能力。

矿山企业应为救护队的日常训练提供配套的装备、材料和设施,各救护队应科学、规范地制定日常训练计划和措施,保证足够的训练时间,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训练项目,及时分析总结训练质量和效果。

第三十一条

制定和完善救护队救援预案,努力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开展模拟实战演习,救护大队每年召集各中队进行一次综合性演习。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评估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三十二条

针对矿井风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各救护队要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定期对服务矿井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对各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本省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每年组织一到两次预防性安全检查。

在《矿山救护规程》有关预防性安全检查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应急〔2010〕145号)及有关规定,充实检查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

救护队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向受检单位通报检查结果,提交隐患整改建议书。在预防性检查时,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时,应通知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现场,及时汇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同时告知矿井上级单位。

第三十三条

救护队在完成日常救护工作的基础上,可发挥人才优势和装备优势,适当参加所在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拓展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

第三十四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队规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对救护人员实行分级培训。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培训机构,承担救护中队以上指挥人员、大队战训科管理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培训机构,承担本辖区内救护队正副小队长(?)的培训、复训工作。

省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和二级及以上资质救护大队必须建立培训机构。省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承办救护正副小队长、救护副中队长培训、复训任务,并承担省内矿山企业应急管理的培训任务;救护大队培训机构,承担本区域内救护 队员(含兼职救护队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救护队指挥人员变更时,新任指挥员必须及时进行上岗培训,其职责工作必须有合适人员负责。

第三十五条

救护队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教材,结合救援工作新趋势、新要求,改进培训方法和内容,进一步改善保培训效果。救护指战员经培训、复训后持证上岗。

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不定期检查、调度全省救护队培训情况,并联合有关部门对救护队员救援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十六条

救护队必须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各救护队要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员,配备好技术装备,时刻保持战斗准备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调动救护队伍、救护装备从事无关救援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救护队必须参与应急预案、各类应急演练方案、火区启封措施、瓦斯排放措施、震动爆破、事故救援方案等与救援工作有关的各项技术措施、方案的制订。

第三十八条

救护队指挥员必须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成员,参加现场救援方案的讨论和制定。救援方案必须以人为本,科学、迅速、有效,要防止救援事故的发生。

在事故救援时,救护队长全面指挥和负责救护队的行动。救护队联合作战时,由事故所在区域救护队指挥员指挥。救护队员必须服从救护队长统一指挥。

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有权调遣救护队参加矿山事故救援。救援队参加事故救援和跨区域救援行动,应及时汇报省级矿山救护指挥机构。

第三十九条

救护队参加事故救援和瓦斯排放、火区启封等一般性技术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第四十条

积极开展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活动。省局矿山救援指挥机构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救援技术竞赛周期,每两年组织救护队参加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参赛单位应积极配合和支持,提供良好的训练条件和政策。省局矿山救护指挥机构每两(三?)年组织一次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救护大、独立中队每年组织一次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四级资质救护队和兼职救护队每季度开展一次单项救援技术竞赛。

第五章

文化建设与信息管理

第四十一条

以军事化管理为基础,以培养勇敢、奉献、团结的集体主义精神为主线,开展救护队文化建设。各救护队在制定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时,要将文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来安排。将文化活动与业务训练相结合,内务管理与环境文化相结合,建设有理想、敢担当、讲团结、听指挥的特别能战斗的高素质队伍。

第四十二条

各救护队应建有图书阅览室、集体活动室,并配备相应的娱乐设施。每月(?)组织一次文体活动,积极组织或参加职工运动会。

悬挂有关图画图板、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美化环境,构造整洁、清新的工作环境。

第四十三条

培养宣传人才,开展救护宣传。在本单位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的同时,各主要救护队每年在相关报刊上至少刊登2篇通讯报道,在省级杂志上至少刊登1篇论文。

第四十四条

各救护队必须及时上报有关救援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第四十五条

救援信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工作计划和总结于12月底前报送,培训、复训计划1月份报送,应急救援报表下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参加事故救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发生救援伤亡事故、指挥员变更、有突出贡献或立功时,必须立即报送相关信息。上级部门临时安排的信息统计任务,按要求及时报送。

第六章

救护保障

第四十六条

各矿山企业要建立救护投入保障机制,从政策上全面支持救护工作。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在编制应急救援专项资金计划时,重点突出救护队投入计划。有关上级部门争取政府安全专项资金,促进救护队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四十七条

救护队指战员必须享受与井下一线作业人员同等收入待遇。

各单位应废止90年代制定的佩戴氧气呼吸器津贴标准,根据当前职工收入水平和增长比例以及消费水平作相应调整。作战训练应给予营养补助。

救护队指战员每周工作时长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过规定时长的应给予相应补助。(100~300元∕次?)

第四十八条

建有兼职矿山救护队的矿井,根据《矿山救护规程》要求,必须与具备条件的专职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根据服务事项及双方协议,每年付给该专职救护队服务费。

救护队进行事故救援时,救护队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单位补偿。

第四十九条

建立激励机制,以稳定队伍,调动救护队员工作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救护队员参加与矿山安全生产专业有关的学历教育,提高救护队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对超龄救护队员,根据其专业特点,妥善给予转岗。对于取得优异工作成绩和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

兼职救护队

第五十条 兼职矿山救护队(以下简称兼职救护队)应设专职队长及专职仪器装备管理人员,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和仪器装备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矿井应配备兼职技术员。兼职救护队直属矿长领导,业务上受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专业矿山救护队指导。

第五十一条 兼职救护队由符合煤矿救护队员身体条件,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的煤矿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的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组成。

兼职救护队专职队长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从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3 年,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并经培训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第五十二条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加强对兼职救护队的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技术装备、训练器材和满足学习、办公、训练的场地。

兼职救护队应有办公室、装备室、修理室、氧气充填室和学习、训练、休息的场地及地面模拟巷道(?)、检力器、单杠、爬绳架等训练设施。

第五十三条 兼职救护队采购设备、仪器仪表时,应咨询与矿井签订救护技术服务协议的矿山救护队有关专家,以保证救援装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救护需要。

第五十四条 兼职矿山救护队应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2007)要求,加强队伍内部管理,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并定期自查。

第五十五条 兼职救护队在专业矿山救护队的指导下,开展学习、演习和训练等工作。兼职救护队必须结合工作需要,制订演习训练计划。定期开展体能训练、技术装备操作训练、模拟实战演习训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佩用氧气呼吸器的单项演习训练。

第五十六条 兼职矿山救护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接警后迅速开展救援。

第五十七条 兼职矿山救护队应控制和处理初期事故,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协助专业矿山救护队完成矿山事故救援工作。

第五十八条 兼职矿山救护队指战员享受《矿山救护规程》规定的劳动保障待遇。

第五十九条 兼职救护队工作的其他方面执行《矿山救护规程》及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八章

罚 则

第六十条 未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队或签订救护协议的煤矿企业或矿井,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取得救护队资质的,经查证属实后,除吊销救护队资质外,追究相关违纪人员责任;对未取得资质,违法从事矿山救护技术服务活动的矿山救护队要严肃查处;.对未取得相应资质,违法越权从事矿山救援技术服务活动的矿山救护队,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十二条 没有经过培训取得资质证书、未参加复训的指战员,不得从事矿山救护工作,并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在每年组织的质量标准化验收评定中,对弄虚作假取得质量标准化等级的,经查实,取消等级命名,并追究相关违纪人员责任。

第六十四条 对执行预防性检查制度不力,量化考核不及格、不按规定上 报有关材料的救护队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十五条 事故救援中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救护队员伤亡以及灾害扩大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矿山救护队员伤亡事故以及扩大灾害损失的;

(二)实施矿山事故救援时,应召不到、畏缩不前、临阵脱逃或者拒不执行救援命令的;

(三)在矿山事故救援中玩忽职守,贻误战机,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灾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九条

5.矿山救护队日常管理 篇五

(试行)

1目的和范围

规定了矿山救护大队依法持证岗位人员信息的统计、培训取证的流程。

2引用标准和术语

2.1引用标准

2.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2.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2.2术语

依法持证岗位:依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必须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岗的岗位。

3管理程序

3.1副大队长根据相关法规进行依法持证岗位的信息统计工作。

3.2无特殊情况,不可随意调整依法持证岗位人员的岗位。

3.3依法持证人员新取证管理流程

各中队根据职工岗位信息,将依法需持证上岗人员信息,上报副大队长,副大队长依据各中队报送的培训计划进行整理、归类、审定后报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报焦煤集团培训中心。副大队长在接到焦煤培训中心的培训通知后,将参培人员名单、培训时间等信息、要求等。以在矿山救护大队网上发布形式通知中队,由各中队通知职工参加培训。

4.考核

4.1各中队未及时上报依法持证岗位人员培训计划,造成依法持证岗位无证上岗的,考核各作业区负责人100元/次。

4.2副大队长未通知到位,造成依法持证岗位人员未能按时参加培训的,考核安全专工50元/人、次。

5.本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6.矿山救护队日常管理 篇六

关键词:矿山医疗救护,情景分析,关键事件

我国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在运作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 制约了工作的发展。同时, 各相关方对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认识又有一个过程。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着创新与守旧的冲突, 当前迫切需要对矿山医疗救护工作运作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研究, 以便明确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 发现关键影响因素, 运用科学方法, 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策略。

本研究在较为系统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析的基础上, 采用情景分析方法, 首先识别影响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发展的关键事件, 并进行相应情景的构建, 为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的可持续发展策略分析提供依据。

1情景分析方法简介

情景分析法[1,2,3] (Scenario Analysis) 是由美国学者Pierr Wark于1972年提出的, 是一种适用于对可变因素较多的项目进行风险预测和识别的系统技术。它在假定关键影响因素有可能发生的基础上, 构造出多重情景, 提出多种未来的可能结果, 以使采取适当措施防患于未然。在传统的定量预测方法中广泛应用的数量经济模型, 大多是运用趋势外推的思想, 即在经济事件外部环境不变或发生很少变化的前提下, 找出经济事件或经济系统过去及现在的演变规律, 然后将其规律延伸到未来。但这类方法的缺点是忽视了环境因素变化对经济事件的影响, 当经济事件未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 这类方法将不再适用。情景分析法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预测方法, 它是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对经济事件影响的基础上, 通过对环境的研究, 识别出影响经济事件发展的外部因素, 然后详尽分析在环境因素影响下经济事件的未来可能状态及各种状态出现的条件、途径, 并提出适应各种状态的对策。通过情景分析, 可及时预见经济事件未来发展中的瓶颈及问题, 以利于决策者预先采取防范性措施减弱或消除其影响;对未来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影响做出迅速而且灵活的反应;了解环境因素的相互关系及经济事件的作用机制以便更好地适应环境的变化。

情景分析一般先对某一研究对象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系统的分析, 然后识别出影响其发展的关键事件, 再对这些关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判断, 最后根据不同事件发生的情况描述未来的发展状态。一般最常见的情景构建分为三种:无突变情景、乐观情景和悲观情景。

2我国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背景

我国于2002年组织成立了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 主管煤矿矿难的医疗救护工作, 下设42个省级分中心。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设在煤炭总医院, 和煤炭总医院实施“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 主要职能是在国家安监总局领导下, 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煤矿矿难的医疗应急救援工作。省级矿山医疗救护分中心, 由各省属地医疗技术水平、规模、设施达标的煤矿医疗机构为分中心所在地, 联合周边矿山医疗机构组成, 接受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的领导, 负责具体组织省内矿山医疗救护工作。根据我国矿山企业的编制情况, 各矿务局基本上都设有总医院或中心医院, 承担矿务局内矿难的医疗应急救援工作, 并接受省级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的领导和指挥。国家安监总局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省级矿山医疗救护分中心——矿务局总医院这种直线型的模式成为我国矿山医疗救护的主要组织架构。矿务局总医院——矿医院——井口保健站成为基层矿山医疗救护的主要组织架构[4]。

3影响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发展的关键问题

(1) 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管理体制的建立

关键事件之一:矿山医疗救护队伍均为矿业集团医院或矿医院, 当初希望国家安监总局加挂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分中心牌子的原动力, 大多也是源自某种利益诉求, 而在现实运作过程中, 这种利益诉求不能得到或很少得到满足, 再加上虚拟团队的行政执行力严重缺失, 以致矿山医疗救护队伍发展极不平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情况下, 难有行政执行力的瓶颈突破。将矿山医疗救护队伍的绩效纳入对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可能是解决该问题的次优方案。

以矿山医疗救护分中心为主体的基层矿山医疗救护网络已成为矿难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分中心应建立针对于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管理体系, 明确分工, 承担对区域内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进行规划、监管、指导, 发布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有关信息, 使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规范化发展。

(2) 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与运转

关键事件之二: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是影响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此导致了省级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分中心在经费保障、医疗救护车辆配备不足、医疗救护功能无法进一步拓宽、医疗救护工作难以真正落实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这些问题又进一步影响了矿山医疗救护队伍的声誉, 影响了在矿难发生时的对医疗救护队伍的利用, 因此建立对煤矿矿山医疗救护队伍的经费保障机制是影响煤矿矿山医疗救护深入发展的又一关键要素。

(3) 政策的稳定性与落实程度

关键事件之三:在外部环境的评价中, 相关部门领导均认为目前有关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发展的政策比较明确, 但是很难真正落实到基层, 制定的政策得不到贯彻落实, 政策就发挥不到应有的作用。对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的支持力度无形中也就削弱了很多, 因此政策的稳定性与落实也是影响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发展的重要因素。

(4) 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培训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关键事件之四:本次研究发现:从上至下的以急救技术和法律、管理层面为内容的全面培训的机制、培训的内部和外部评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国家矿山医疗救护中心非常重视对省级分中心的急救技术的培训, 但欠缺法律、管理层面培训;省级分中心对下级分中心的现场急救人员进行了初步培训, 除少数几个省级分中心外, 大部分培训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问题主要集中在培训时间短、缺乏实践、重点不突出、形式化气氛太浓等诸多方面, 未形成真正的完整的培训体系, 培训评估体系尚未建立和发挥作用。

急救技术问题是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最为关键的要素问题。同时, 矿山医疗救护分中心的管理者对矿山医疗救护理念的认识还不足, 存在许多误区, 人员的观念变化不大, 也是制约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形式进一步丰富化的因素。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管理理念均与深入发展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以上方面均与当前人员培训体系与评估体系不完善、培训效果不佳有很大关系。多层次、系统性、毕业后教育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的建立, 不但可以为煤矿矿山医疗救护机构提供高层次、高素质的人才, 而且可以转变人员的服务理念、管理理念, 从而解决人才方面的问题。

(5) 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与运转

关键事件之五:加强信息系统的发展已经成为提高矿山医疗救护管理能力的重要支撑条件, 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转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而且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转, 将会成为煤矿矿山医疗救援各系统之间整合起来的一个切入点和突破口, 从而提高整个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运转系统的整体效能, 协助解决矿难救援与医疗救护分离的问题。

(6) 省级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内部运作机制建立与有效运转

关键事件之六:调查发现:省级矿山医疗救护分中心制定矿山医疗救护预案的比例为92.31%;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的比例达到84.62%;进行演练的比例达76.92%;说明矿山医疗救护工作运作机制尚不完善。调查还发现:矿山医疗救护的资源配置尚不合理, 无论是人力资源还是固定资产及运转费用等方面, 均存在较为严重的资源不足现象。工作和人员配置不佳, 日常工作不以矿山医疗救护工作为主, 仅能按上级矿山医疗救护部门的要求, 完成或部分完成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主要原因是各级分中心内部机制运转不畅所致。建立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的有效运作机制是有效的解决办法。

(7) 有效的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管理激励机制

关键事件之七:人员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缺乏开拓与创新精神、存在等、靠、要思想, 均与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激励机制有关。

(8) 多部门支持机制的建立与运作

关键事件之八:调查发现:与救援队伍能够实行联动的只占矿山医疗救护队伍的38.46%。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的深入发展, 离不开多部门的支持, 目前尤其是煤矿矿山救援队伍的支持。多部门支持机制的建立与运作, 有助于将矿山医疗救护的建设融于整个矿难救援工作的发展之中。

4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发展情景的构建

4.1悲观情景

在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的发展过程中, 关键性问题均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如执行力不强、医疗救护质量不高、运作资金缺乏等。由此导致各相关方认可程度低、利用率低、机构工作效率低、人员士气低等问题的产生, 进一步导致相关部门的支持程度降低, 高素质人才难以充实到煤矿矿山医疗救护部门等问题的产生, 结果形成一种恶性循环。矿山医疗救护发展停滞不前, 矿山医疗救护模式尚未成熟则由于无法正常运作而被其它方式所取代。当然这种情景发生的可能性较小。

4.2无突变情景

在这种情景下, 各种事件顺其自然, 在发展的过程中, 部分关键问题可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解决。如煤矿矿山医疗救护队伍逐步得到一定程度的培训, 人员的素质得到逐步提高, 相关部门可能将继续支持矿山医疗救护部门的发展;内部的运作机制在发展中可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在此基础上, 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得到一定的发展, 但部分关键事件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如政策的落实程度、针对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的管理体制的变革、多部门协调与支持机制的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的完善等关键事件近期得到有效解决的可能不大, 因此在这种情景下, 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发展缓慢, 这种情景有可能发生。

4.3乐观情景

影响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发展的关键问题均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发展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形成有活力、高效运作、提供高质量、综合性、连续性矿山医疗救护。矿山医疗救护培训体系规范化, 态度和理念层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人员素质得到很大提升, 技术水平和矿山医疗救护质量明显提高;提供矿山医疗救护工作中的内容、形式已明确界定, 经费得到落实;适合不同需要的矿山医疗救护运作模式已经建立,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已健全, 形成对矿山医疗救护的规范化管理, 多层次、多形式的矿山医疗救护网络已经健全, 此阶段矿山医疗救护机构以内涵发展为主, 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三种情景中, 以无突变情景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关键事件得到彻底解决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乐观情景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致力于这种情景的实现也就是说在未来的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要实现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发展的这种乐观情景, 就要解决这些影响或制约矿山医疗救护工作发展的这些事件, 在实现管理体制突破, 经费保障与合理使用的突破, 矿山医疗救护机构内部运行机制突破与协调机制的突破, 人员素质瓶颈突破等的基础上, 争取早日实现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乐观情景。

煤矿矿山医疗救护的情景分析, 主要是从宏观角度对影响矿山医疗救护工作的因素进行把握, 为煤矿矿山医疗救护工作可持续发展策略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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