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系统建设方案

2024-09-24

信用系统建设方案(共8篇)

1.信用系统建设方案 篇一

信用体系的建设方案,百度上搜索的文档,以下内容供参考

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汕头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巩固和发展“两大整治”成果,在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信用体系,努力塑造汕头新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国顺利加入WTO为契机,坚持继承中华民族讲信用的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依法治市与以德治市相结合,营造文明法治、规范有序的社会人文环境。通过开展信用建设,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汕头的城市信用,逐步把汕头建设成为全国信用最好的城市之一。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针对前段汕头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建成全国信用最好城市之一的目标,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从五个层面展开:

(一)政府机关、职能部门的信用建设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行政制度。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加快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积极探索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实现由直接干预向间接有效管理、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提高行政效能。

2、建立科学决策制度,规范政务行为。努力提高领导的决策水平,探索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行政决策社会质询制度,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度。

3、逐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推行“责任行政”的行政理念,防止权力与责任脱节,使政府行政权力的运作应当始终置于法定责任的轨道,规范运作。

4、加大对职能部门的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实行领导干部“一票否决制”。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听证制度,拓展联系群众渠道。在原已实施的物价听证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政府行政的其它方面,增加政务活动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6、建立行政投诉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接受社会、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务员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

(二)公务员队伍的信用建设

1、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促进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公开行政机关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务员办事纪律、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严格依法行政。

2、建立公务员守信规则,维护政府信用。根据《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订《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促进公务员忠于职守,文明行政,和蔼待人,保持良好的公务员信用形象。

3、完善公务员监督机制,加强公务员纪律约束。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效能监察;实行公务员效能建设领导负责制,促进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同时,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公务员外部监督。

(三)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建设

1、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管理。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调整企业经营管理结构,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质量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建立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

2、建立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向社会提供企业资信情况,并在企业中推行“经济护照”,以此作为企业等级和市场准入的重要标准。

3、坚持正确的经营理念,建立“六不”承诺公约。针对前段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不走私贩私、不逃汇骗汇、不逃税骗税、不制假贩假、不逃废债务、不做假帐伪帐”作为企业的经营守则,并向社会作出承诺。

4、大力推动中介组织的行业协会的规范与发展,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规范性的行业协会体系,并充分发挥行政协会(商会)作用,建立行业信用守则,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同行业自觉形成一种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信用建设参照此项实行。

(四)垂直经济管理部门的信用建设

1、建立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地方的沟通协调,积极为地方经济和企业服务。

2、建立办事公开、办事时限和责任投诉制度,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3、建立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制度。

4、建立工作考核评议制度,接受社会、企业的监督,并将考核评议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5、建立政府与商检、税务、海关等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制度,逐步实现部门间和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共享;

6、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管理手段,抓紧全面实施“金关”、“金税”、“金卡”等工程,提高现代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五)公民的信用建设

1、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强化诚实守信观念。结合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通过德治建设和法治制约,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信用素质。

2、制订公民诚实守信行为守则,规范公民行为。营造全民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逐步在公民中建立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体系和道德行为准则。

3、倡导五湖四海,强化开放意识。在全体市民中开展强化特区意识、开放意识和“爱我汕头”的教育,以海纳百川的胸怀,鼓励外地人来汕创业。

4、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一代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大力提倡学科学、学技术、学文化,致力提升全民的文化品位和知识层次;同时,在大、中学校开设信用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信用意识和培养信用管理人才。

5、试行建立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营造信用社会氛围。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全面动员,统一思想。信用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经过前段开展“重建信用,重塑形象”的活动,汕头上下已普遍感受到信用对于一个地区、一个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意义。但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有待提高。今年,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动员大会,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使全社会真正关注信用,并积极重建信用,使之成为当前汕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真正把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汕头重建信用,重塑形象的载体。具体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二)建章立制,公开承诺。在抓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个层次要认真制订信用公约,健全各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同时,由市经贸局、外经贸局和市委宣传部牵头发起千家企业和万名市民的“信用宣誓大会”,掀起全社会的信用建设高潮。

(三)全面启动,稳步推进。第二季度开始,全面展开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职能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公务员三个层面主要通过完善守信制度,落实承诺制度,加强检查监督,配套责任追究制度来开展信用建设。企业和公民层面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开展联合征信制度建设,不断地改善信用状况。通过信用建设,全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道德观,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把汕头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的法制环境、行政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全国信用最好的城市之一。

(四)明确责任,加强检查。在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责任,职极主动做好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规范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加强对部门落实承诺的检查督促,开展诚实守信评比活动。对各部门和企业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进行大力宣传。年底将召开信用建设表彰大会进行表彰。

四、具体任务和目标

根据上述的内容和任务,在抓好政府机关和部门信用建设的同时,现阶段重点要抓好企业的信用建设。企业信用建设分两阶段进行,按照网络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逐步迈进。

(一)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的信息网络系统,研究制订有关征信办法和信用惩罚等相关基本制度,提供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等基本的信用服务。力争今年一季度初步完成信用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二季度建立拥有10000家企业信用信息的数据库,提供初步企业资信调查报告、资信评估报告等服务。

1、组合完善信用信息网络。以现有的信息网络为基础,联接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重要部门,搭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网络平台。接着,将采集的企业信用数据进行汇总、加工,建立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在网上发布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披露企业失信行为,提供企业信用基础信息查询。争取在半年时间内建立起企业信用体系雏形。此事由市政府牵头,在省信息产业厅具体指导下,市信息产业局、电信局和信息中心配合完成。

2、成立市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信息产业局、法制局、电信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在省信息产业厅的支持配合下,成立市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工作组下设征信、法规和技术三个小组:征信组主要负责信用数据的采集、加工;法规组主要研究、制订征信办法和信用使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组负责网络平台组建和维护。

(二)第二阶段主要是成立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公司,进一步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培养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

1、成立企业信用服务公司。在第一阶段由政府牵头成立的企业信用服务公司筹备工作组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法》成立信用服务公司,由政府授权属下的事业单位或第三方中介机构(代表各政府部门管理政府资信数据资源),商业金融公司(对征信服务需求较大,同时拥有行业资信数据库),以及国内外知名的征信公司(拥有征信机构资信数据库,同时具有成功的经营管理经验)共同参股经营。使之更加符合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壮大。

2、发展和规范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发挥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开展信用管理与应用研究,促进行业自律,协会依据政府颁布的法规,对提供信用服务的企业进行具体监督管理。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制度的制订,逐步建立企业信用的基本评价体系,风险防范、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体系等基本框架体系,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的基本法规,培育和发展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按照上述的工作安排,在汕头已出台的10多个与规范信用有关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近期要结合工作进度,完成以下法规制度的制订工作。一是《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办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办法》,由市法制局负责制订;《企业信用评级办法》由人行汕头市中心支行牵头制订;《信用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信用信息服务管理人员从业规范》等,由市信息产业局、电信局和信息中心在省信息产业厅的指导下牵头制订,由法制局把关;二是《汕头市垂直经济管理部门信用承诺制度》,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制订;三是《汕头市市民信用公约》,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制订;四是《汕头市公务员信用守则》,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制订。(以上所有法规制度均为暂名)

五、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切实加强对“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整个筹备工作由黄荣汉同志牵头负责。建议成立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李春洪同志任组长,黄荣汉、林静辉、李雄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计划发展局、经贸局、外经贸局、法制局、科技局、监察局、工商局、汕头海关、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企业投资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苏耀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锦庭、张英强、林乔松、林依民、刘小钢同志为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办公室设网络协调、数据采集、法规制度、宣传综合等四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个方面的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大楼1104室,电话:8988721)。

(二)在成立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时,组建专门管理监督机构。将市信息中心划入市政府办公室直接管理,调整领导班子和机构人员结构,作为信用体系建设专门管理监督机构。将市政府公众网、政务内部网和信用信息网统一划归市信息中心管理。此项工作在三月底前完成,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信息中心管理体制理顺后,要配合信用网络的建设,迅速开展工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信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第一阶段组织技术、管理、服务框架,参与信用公司筹备组的建设;第二阶段负责对企业化信用公司的管理监督。同时,协助企业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并通过宣传普及信息管理知识,提供信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应相应成立本地区、部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构和日常办事机构,指定专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和配合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开展。(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发表时间:2003-11-27 16:36:2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工作目标,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方略,按照“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权威发布”的方针,坚持统一设计、联合建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营造“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社会风气,树立诚信重庆的国际形象,从根本上优化我市的发展环境,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奋斗目标。

二、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是:经过3至5年的努力,逐步实现“一个保障、两个平台、三大体系”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信用标准及有关法规,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法规保障。

(二)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服务和应用的技术支撑;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构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大信用体系,初步形成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切实强化政府信用,显著提升企业信用,初步建立个人信用,争取将重庆建设成为城市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的地区。以企业信用为重点,按照联合征信的方式,建立覆盖全部独立法人企业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同时根据信用市场的发育状况,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建立市和区县(自治县、市)联网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城市信用管理体系开始运转,政府公信力得到加强,信用中介行业得到发展,部分企业信用缺失的突出问题初步得到解决,公民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守信奖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发挥作用,失信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风气逐步形成,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三、建设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守信于民、服务社会”的诚信服务型政府。创新行政管理机制,转变管理方式,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政府决策信用、执行信用、监督信用、服务信用和商务信用。

(二)建立诚信守法的企业信用体系。逐步整合分散在各个部门和行业的信用资源,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制定企业征信评估标准和监管办法,建立健全各项信用管理制度,按市场需求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增强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发展优势,适应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三)初步搭建符合重庆实际的个人信用体系的基础。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运行模式,逐步建立个人征信数据库,发展信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四)推进中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提高公信力。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信用市场,加强监管,促进信用行业有序发展。

(五)推进重点行业诚信建设。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日常生活用品和房地产行业,质监、药监、工商、国土房管、物价等有关部门要推出一批诚信建设措施,切实解决产品质量、广告虚假、价格违规和房地产企业售房面积“短斤少两”、拖欠征地费及土地出让金等诚信问题。

(六)建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奖励诚实守信,惩罚违法失信,预防和减少失信行为发生,维护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四、建设步骤

鉴于我国的国情和重庆的实际情况,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先政府主导,后市场化运作;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先行,政府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跟进;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

(一)初期以政府为主导开展征信工作,并培育信用中介机构,条件成熟时再过渡为市场化运作,实行政府监管。

(二)率先启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带动其他方面的建设工作。按照三步走的步骤对企业开展联合征信,一是对全市约800户左右的大中型企业开展征信,二是对几千户规模以上的企业开展征信,三是对所有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征信。逐步建立全市企业的信用数据库。

(三)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主要面向城镇居民,主城9区要率先试点,再逐步向万州区、涪陵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黔江区等6地扩展,最后覆盖到其他25个区县(自治县、市)。

五、建设措施

(一)关于政府信用。着重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商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信用体系,树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现代化诚信服务型政府。

1.建立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和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信用档案,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听证制、专家咨询论证制、预告制和通报制,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政策宣传等全面实现信息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2.建立和完善政府信用责任制。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都要按照信用重庆的建设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用制度建设。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建立行政复议监督、政务督查、行政监督、财经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承诺和民心工程督办考核制度,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

3.破除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从体制上、机制上采取措施,通过实施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职能分开、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行政权力与部门利益分离、从严查处行政性垄断等措施,破除行政性垄断。破除水电气等一批行业的垄断局面,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规范格式合同管理、从严查处行业垄断行为等措施,创造一个经营者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和老百姓都能够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二)关于企业信用。以联合征信为突破口,逐步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的企业信用资源,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初步解决部分企业信用缺失问题,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制定一批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法规规章。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用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重庆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重庆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等政府规章,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

2.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按照“三步走”的工作步骤,分别按照大中型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所有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3个层次,逐步开展企业信用征信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制定信用数据采集的目录和方法,提出分批征信企业名单(全市大中型企业名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和全部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和分批列入信用数据整合计划的部门名单,并按照分批征信企业名单和统一制定的征信目录,开展征信工作。

加强部门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开展联合征信。工商、质监、药监、国土房管、劳动保障、建设、外经贸、公安、国税、地税、海关、物价、银行、电力、燃气、水务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全市信用数据整合计划的安排和统一的征信目录,首先在本行业(或部门)对企业开展征信工作,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收集企业相关信用信息),并将信用信息汇集到全市的企业信用数据库。要大力开展行业诚信建设工作,推出一批行业诚信建设的措施。

3.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征信工作与企业评级工作分离,企业信用综合评级由信用中介机构完成。从我国国情和我市企业特点出发,借鉴国内外企业信用评级惯例和评价指标,组织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活动,既为市场主体寻求合作伙伴和选择交易对象提供服务,又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参考信息。

4.逐步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约束制度、失信企业公示制度等各个行业(部门)的信用监管制度,使企业诚信得实惠、失信受约束。对信用好的企业,在产品宣传、融资授信、证照年检、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信用差的企业,以及屡次失信特别是严重恶意失信的企业,要加大力度从严惩处,严格执行法定限制违法失信者“入市”的规定。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企业信用投诉举报制度,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录入相关数据库,实行部门间联网查询备案。

5.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建设。在中介服务行业推进信用建设是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介机构要加强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诚信度和公信力,创造良好的中介服务业信用环境。

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市信用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培育信用中介服务市场,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信用产品商品化,促进信用行业有序竞争健康发展。以建立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扶持和引进若干以商务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信用中介机构,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性地自主经营。

6.解决企业信用缺失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由市信用办总体协调和督办,在有关部门摸清企业各种拖欠总额的基础上,市国资管理部门、市经委、市商委、市建委、市外经贸委、市交委等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做好企业的工作,采取行政措施和经济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在3年内初步解决企业信用缺失的5大问题。

由市建委牵头,提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中拖欠工程款的方案。

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会同市国资管理部门,提出解决企业欠税的方案;由市经委牵头会同市国资管理部门,提出解决企业拖欠电费、天然气费的方案;由市水务集团牵头会同市国资管理部门,提出解决企业拖欠水费的方案。

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地税局、市国资管理部门、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提出解决企业对职工的拖欠、不参加社会保险、欠缴社会保险费、不如实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等问题的方案。

要力争使上述各项企业的拖欠,每年在上年旧的拖欠额度的基础上下降30%,3年内基本解决旧的拖欠问题,力争不发生新的拖欠。

由市国资管理部门会商市银监局牵头,提出解决企业拖欠的不良贷款的措施,力争把银行不良贷款率降到10%以内。

对信用状况恶劣的企业,必要时可及时通报各部门,并上网发布,促进清欠。以上清欠措施,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对生产经营不正常或刚脱困,但历史上积累了大量拖欠的企业,仍需实事求是处理。

(三)关于个人信用。探索个人信用体系营运的模式,对个人信用开展征信工作,初步搭建个人信用体系的基础。

请人行重庆营管部负责,以商业银行的信贷网络为技术载体,以居民个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基本账户为主线,建立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础信息,建立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

逐步整合分散在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劳动保障、海关、司法等拥有个人信用信息的部门的个人信用数据,实现联合征信。条件成熟时,并网运行,形成全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联网查询。

六、安全保障

严格依法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相关信用产品,确保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确保政府政务机密、企业商务机密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不被随意泄露,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防护和保障。

(一)在征信和评估方案设计环节上,征信目录(信用信息)和信用评级指标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的机密,方案实施前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专门论证,并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以及信用的查询公示、等级评定等活动中,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避免相关信用信息被随意泄露,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政务或商务机密的泄露。

(三)在技术运用环节上,对涉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查询公示的信用公共网络平台,要实行安全的身份认证,采用“用户密码+智能卡”等方式,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数据传输和信息运用的安全;在信用公共网络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或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专门网络平台之间,实现物理隔离,各自独立运转,确保系统安全。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两网之间的沟通联络,定期交换数据和发布信息。

(四)为切实保障信用安全,依法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针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数据的交换、信用等级的评估、信用的查询公示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应用标准。

七、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与重庆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成立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分别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工商局和人行重庆营管部任组长单位,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三大体系的建设工作。信用体系建设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职责分工

由市信用办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平台的建设,牵头(市信息产业局配合)制定总体方案和信用评估系统和识别系统的标准等规范,监管全市社会信用系统的运行,负责全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积极稳妥发展信用中介服务行业;

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研究室配合,制定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负责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工作;

由市工商局牵头,制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请人行重庆营管部会同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制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分别负责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由市信息产业局根据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要求,配合市信用办及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有关部门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予以配合。3个工作方案由市信用办组织审定。

(三)责任落实

实行信用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各地区要深刻认识信用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信用建设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措施,监督到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主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市信用办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宣传动员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信用建设舆论宣传、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知识普及活动,打造“诚信重庆”的城市形象。商请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信用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开辟信用专栏,邀请专家学者、机关干部、市民代表讨论信用体系建设有关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政府部门、企业和广大市民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了解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知识,形成关心支持信用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重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用5年左右时间建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的设想,按以下时间表推进工作:

一、2003年完成以下工作

9月底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个人信用体系建设3个工作方案,组织审定并实施;

10月,由市工商局牵头,有关部门联动,开展企业征信试点工作,首批征集800家左右的大中型企业信用数据;

11月,市建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经委、市水务集团、市劳动保障局分别摸清企业各种拖欠的总额,提出工作方案并开始实施;

12月,请人行重庆营管部会同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开展个人征信试点工作,开始征集主城9区城镇居民的个人金融资产信用数据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数据;

年内市工商局初步建成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实时查询;

年内由市信用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起草论证《重庆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公布办法》、《重庆市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办法》。

二、2004年完成以下工作

由市工商局将第二批部门(行业)纳入信用资源整合计划,第二批征集规模以上企业的信用数据,全市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基本形成并开始联网运行;

根据信用市场的发育状况,开展企业信用评级试点;

政府信用体系基础工作取得进展;

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到主城9区和万州区、涪陵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黔江区6地。

三、2005年完成以下工作

进一步推进诚信政府建设有关工作;

个人金融资产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一般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覆盖全市大多数城镇居民,信息库内容进一步完善并整合有关部门的信息;

逐步把企业信用数据征集、企业信用评级和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工作推广到大多数法人企业;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用建设有关法规规章。

四、2006年─2007年完成以下工作

把信用征信、信用评级和公布企业状况推广到全社会;

逐步形成统一的全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联网查询;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充分发挥在信息查询、城市管理和发展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开放的问题与对策

2004-3-31 2:14:01

阅读133次

一直以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用信息瓶颈,而随着有关部门、有的地区积极建立各自的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割据的倾向越来越明显。信用信息瓶颈对信用市场的发育形成了强约束。如何实现信用信息开放,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尽快建立,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信用信息开放的现实意义

1、信用信息开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信用信息是征信活动开展的基础,而规范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是信用专业机构公平、合理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并为全社会提供信用管理服务的基本制度保障。征信数据是制作征信产品的原材料,是开展信用管理服务的基础性条件。信用市场要发展,首先是信用专业机构必须能够合法地取得各种真实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行业及社会数据,并在法律规范下对经过处理的信息进行公开和公正的报告。征信数据的规范化开放和市场化经营,是信用行业得以发展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物质基础。

2、信用管理公司处于等米下锅找米下锅的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我国先后成立了一些民营征信公司,一些外资征信机构也在国内开展业务,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和信息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实际上也在从事征信业务。目前在我国从事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大约有500家左右,其中信用评估机构大约有40家左右,信用征集与调查机构大约有50家左右,信用担保机构大约有400家左右。信用专业机构从起步到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数据源的问题。由于体制的原因,现在信用信息多掌握在各个部门。同时,在我国信用信息开放立法还很薄弱、而信用信息来源又比较分散的情况下,有些具有一定信用信息优势的部门或行业,已经出现了采取收费、指定代理机构或利用自身信用信息资源直接开展咨询服务的倾向,导致了垄断和寻租现象的蔓延。由于信用产品原材料要么被部门垄断,要么被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主导的数据管理公司垄断或优先使用,使得信用数据的采集成为目前制约信用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信用信息开放迫在眉睫。

3、社会信用体系的本质也要求信用信息开放。从本质上说,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保证经济良性运行的社会机制。它以有关的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专业机构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解决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的,使守信者受到鼓励,失信者付出代价,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效率。因此,信用机制要求的信用信息必须全面客观,才能真正起到保证市场经济公平和效率的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个人和企业活动的流动性加快,要保证客观公正地评价个人或企业的信用状况,就需要个人或企业的全面的信用信息,而区域信用体系或同业的信用体系都明显地有其局限性。

二、我国信用信息开放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信用信息开放缺乏全国性法律法规的支持

我国的《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等法律,都涉及到了信用问题,但对信用信息的开放,均没有明确的规定。审议中的《民法通则》修正案,增加了有关信用权的规定,其中涉及信用信息开放问题的有四条,一是征信机构可以搜集各方面的信用信息,但要合法和合理使用,并且依法公开信用资料;二是司法、银行、工商等部门建立相应的档案并互相联通和共享;三是自然人和法人有权查阅、抄录、复制、查阅个人资料;四是在公开和充分利用信用信息的同时,要保护个人的隐私。《民法通则》修正案有望对信用信息的开放做出框架性规定,但其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

2002年1月,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做了规定。从2002年起,汕头市先后制定了《汕头市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试行》、《汕头市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办法》和《汕头市社会信用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和规章。北京市自2002年10月1日起实施了《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这些地方法规和规章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信用信息的开放。

2002年3月,国务院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专题工作小组开始起草《征信管理条例》,条例的重点是明确征信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征信机构的操作规则等。该条例已经几易其稿,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和修改之中。

从以上立法情况来看,我国还没有制定出信用信息开放的全国性法律法规,现行的适用于信用信息开放的法规和规章基本上是各地自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些法规和规章层次相对较低,效力有限,难以对信用信息开放所涉及的社会关系进行全面的规划和调整,也难以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护。而且,一些规章属指导性文件,缺乏法律和法规的刚性,使得在实际执行中的效力和作用大受影响。由于缺乏全国性法律法规的支持,导致我国信用信息开放程度低,信用机构无法获得信用信息。尤其是存在于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被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纠缠在一起,信用专业机构无法获得可以公开开放以及能够通过正规方式和渠道获得的信用信息。

2、信用信息开放的宏观政策体系尚未形成。目前,信用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还比较模糊,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等部门在相应的范围内制定了信用信息共享的政策文件,这些政策的出台,在一定范围内推动了信用信息的开放。但是,从宏观管理角度看,已出台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还比较分散,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开放政策体系。从实际情况来看,信用信息开放更多的是限于一般号召。

3、信用信息分散,且被严格屏蔽。在我国,信用信息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公安、司法、财政、审计、证券监管、质检、环保等政府部门手中,这些部门占有80%左右的信用信息资源,是最大的信用信息拥有者。由于没有法律的强制,政府部门对信用信息严格屏蔽,信用专业机构难以全面得到涉及企业的信用数据和资料,更无法得到消费者个人的信用信息,也就无法依靠信用信息进行商业化、社会化和公正独立的信用调查、评级、报告以及提供信用管理服务,导致信用信息资源割裂和浪费,开发利用不充分。

4、地方和行业各自为政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形成了对信用信息的进一步分割和垄断。自1999年上海率先开展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以来,北京、深圳、汕头、温州等许多地方都先后进行了联合征信的实践,建立了信用信息系统。行业方面,银行、税务、工商、建设等行业也建立了本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不管是地方,还是行业,从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实际运作中都各自为营,要么是只在本地联合征信,要么是只在本行业同业征信,缺乏统筹考虑,不能协调一致,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进一步加剧了信息分割的局面,形成了更大范围的垄断。条块和地区的分割使信用信息资源不能遵循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自由地进行流动,影响着统一的信用信息市场的形成。

5、征信市场混乱。首先,就信用专业机构的征信来说,无法得到法律法规支持的信用信息采集、加工、使用等环节杂乱无序,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和统筹规划,各信用专业机构的数据库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数据库之间不能互连、互通,造成了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其次,许多政府部门把自己掌握的信用信息交由下属信息机构去开发,这些机构打着“信用”的旗号逐步渗透到信用市场的商业活动中来,从中获利。

三、我国信用信息开放的对策建议

1、建议先出台信用数据使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对企业、个人实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均获有大量企业、个人的资信信息,由于体制的原因,现在信用信息多掌握在各个部门,这些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系统,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注册和年检信息、税务部门的企业纳税信息、法院的诉讼记录等都相互封闭。占有这些信用数据的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开放这些信用数据——是无偿地对社会开放还是部分有偿地开放,是全部对社会开放还是只对信用专业机构开放,或是部分对社会开放部分对信用专业机构开放,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同时,企业和个人征信直接涉及到公民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等方面的问题,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也需要法律界定。另外,许多国家都是从信用数据管理立法着手建立自己的信用管理法律框架。因此,要先出台信用数据使用和管理法律法规,对从信用数据开放到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等各方面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立法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是:(1)、明确信用专业机构可以采集和使用的信用信息范围;(2)、界定与政府信用信息相关的国家秘密、与企业信用信息相关的商业秘密以及与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相关的个人隐私,并明确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特殊信用信息的保护措施;(3)、明确政府部门及其相关机构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具体方式;(4)、对信用专业机构采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权利与义务做出明确规定。

2、在各地和各行业现有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全国信用数据交换中心

由于目前我国有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大多还是由政府部门掌控,而我国信用信息商业化、社会化的法律环境和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单靠信用专业机构难以开展征信业务。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政府主动充当“第一推动力”,打破既得利益的传统格局,形成市场化运作的过程将极其漫长。因此,由政府推动,打破信用信息的屏蔽和垄断显得十分重要。

政府推动除了体现在立法方面,还可以在支持信用体系的基础设施方面有所作为。由于信用基础设施投入资金大,建设时间长,社会效益明显,用国债资金支持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正好体现了政府的推动作用,也能缩短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时间,还可起到防止各部门各地方垄断信用信息资源的倾向,便于联合征信。用国债资金支持信用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用于基础数据库的建设,鼓励和支持我国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的标准建立自己的资料数据库,如工商注册数据库及工商年检数据库、工业企业普查资料数据库、法院诉讼数据库、人民银行的企业还款记录数据库、企业产品质量投诉数据库等;二是在建立各部门基础数据库的同时建立全国信用数据交换中心。该中心的定位应该是非赢利性机构,可以部分有偿地(少收费)为信用专业机构和社会提供客观公正的原始数据信息,这部分收费用于系统的更新和维护。

3、确立信用行业管理部门,规范信用信息市场

信用信息开放涉及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其发展具有很强的关联性、系统性和政策性,而目前由于体制上的原因,管理多头、分散,政策不一,因此必须加强统一管理。我们建议先由有综合协调能力的部委作为信用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信用信息开放政策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开放数据,规范信用信息市场,监管信用行业健康发展。

4、制订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加工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目前我国各地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个人征信服务的企业已有上百家,但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缺乏信用信息采集的技术标准和基本的服务规范,极大地影响着信用行业实现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报告的自动化,也制约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因此,信用行业管理部门应参与和引导信用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如信用信息采集的格式与标准、征信行业服务规范、信用报告标准文本等,以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促进信用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

汕头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信用系统建设方案 篇二

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是通过征集市场主体分散在各行政管理部门的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建立配套的信用信息的公开、传播、服务机制,为信用监督和信用服务两大体系奠定物质基础和技术前提。

1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原则和要求

1.1 建设目标

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是构建连云港市社会信用监督体系的核心内容,其应用主体是政府部门,以面向法人(企业法人)的信用联动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为总体建设目标。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使命是以政府联动监管、联合执法应用为需求,广泛归集分散在工商、税务、金融、质检、海关、司法、统计等政府部门的企业法人及法人代表信用信息,同时兼顾数据的安全、完整、连续、可靠性考虑,建立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为政府、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

1.2 建设原则

系统在设计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2.1 真实性、客观性原则

在信息归集过程中,必须保障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信息的收集仅限于对客观事实的描述,采取一定的方法核实基础数据和基础资料的真实性;

1.2.2 完整性、连续性原则

在信息的归集过程中,必须保障同类信息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以确保数据的权威性;

1.2.3 一致性原则

所采用的基础数据、指标口径、评估方法、标准要前后一致;

1.2.4 可靠性原则

系统每天都处理着大量的业务数据,任何时刻的系统设备故障都有可能给带来重大损失,这要求系统具备很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及很高的平均无故障率。

1.3 建设要求

1.3.1 整体性要求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其范围应该覆盖政府部门的各个层次,其内容涉及法人的各类信用信息,其技术包括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各个方面,其使用面对政府内部各个层次及社会中介机构和公众。系统工程复杂,需要从整体出发提出解决方案,以保证整个工程的整体性。

1.3.2 协同性要求

联动监管、联合执法需要不同部门的协同配合,这一工作特性对应用信息系统提出了较高的协同性要求。整个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系统集成、应用开发、信息共享交换要满足联动监管、联合执法、领导综合决策的工作需要,同样要求支撑平台、应用系统、接口系统、安全及运行监控系统也要较好地协同工作。

1.3.3 阶段性与层次性要求

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目标远大,任务艰巨,技术复杂,是一个持续时间较长的工程,因此系统建设除了要考虑整体性和协同性要求外,还要考虑阶段性和层次性要求,确保整个系统建设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下去,在完成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逐渐完成总体目标。

1.3.4 组件化、服务化设计要求

根据技术发展趋势,现在的系统设计都朝着组件化、服务化设计方向发展,组件、服务能重复使用,可以避免重复设计和开发浪费。

1.3.5 标准化要求

基于标准的方案、框架、系统结构,软件产品易于与其他框架、系统结构、软件产品集成和互操作,利于资源共享。因此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必须基于标准。

2 我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建设内容

2.1 基本思路

2.1.1 构建市、县(区)一体化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体系

采用“一级开发、两级应用”的模式,明确市级平台的职责及交互关系,保障信用信息的一致性,尽量避免另一种形式的信用资源分割,使得信用信息资源能遵循价值、需求、竞争规律在市内自由流动。

2.1.2 数据归集处理以在线自动采集为主、人工脱机为辅

数据归集采用前置交换机制,在业务系统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之间进行数据采集交换。在业务单位部署前置采集终端,根据中心系统的要求及时采集公共信用信息,并进行预处理,将数据转换成符合中心系统标准规范信息,并按计划进行上传。中心系统端的前置服务汇集各前置终端的信息,处理入库。

2.1.3 信息归集内容策略

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息归集按照一级平台(市级)、市、县(区)两级使用方式建设。市级平台负责接受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下发的根数据,即全市企业基础信息库,主要包括:工商、国税、地税、质监、海关等部门的企业基础数据。这些部门的数据经过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下发至市级平台;其他部门、县区部门的公共信用信息视各部门的业务信息,由市级系统自行归集,并上报到省级系统。

2.1.4 数据组织处理策略

系统在全市范围内采集企业公共信用方面的信息,数据采集渠道多,同一类数据可能来自不同的渠道,在数据处理上基于以下几点:基础信息以工商为准的原则:在没有确定同一类数据不同来源的数据准确性的情况下,数据平等存储,互不叠加。数据不修改原则:原则上,数据中心不修改从各个渠道采集的信用信息数据,这样才能保证数据的历史真实性。上报机构因上报数据出现错误请求删除除外。

2.2 建设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采购和集成连云港市信用平台软、硬件设备,基于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构建主机数据处理和应用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支撑系统等基础设施。

(2)建设“一网二库”,即连云港诚信网站、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

(3)建设和部署市级部门前置系统,构建全市信用信息的数据交换平台。

(4)建设市级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构建政务网络服务窗口。

(5)建立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系统开发管理技术规范体系、信息归集处理和应用服务管理规范体系。

3 我市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总体设计

3.1 总体技术架构

总体技术架构如图1所示

3.2 应用软件子系统

3.2.1 应用软件功能组成

从数据中心的角度,可以把系统分为前台和后台,后台包括数据采集子系统、数据加工子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信息服务子系统、交换接口子系统;前台主要指对外服务的门户及对中心接入前置服务相对应的前置终端和前置系统。

3.2.2 五个子系统的功能界定

(1)接口子系统负责系统内部和外部的数据交换以及本系统和外部系统间的接入工作。

(2)采集子系统是原始数据的来源,采集政府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并完成数据校验,数据加载入库,错误跟踪处理,处理结果生成、反馈等一系列采集工作。

(3)加工子系统是根据业务流程和规范,对征信原始数据进行加工的子系统,通过加工子系统完成信息数据的整合达到可用的过程。

(4)服务子系统是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子系统,实现信息查询的产品、认证报告等最终结果。

(5)业务管理子系统是对各种业务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的子系统,提供了对业务数据进行人工介入和干预的途径。

3.3 网络系统设计

我市电子政务外网是采用MPLS VPN技术,市级数据与交换中心分别与各委办局以及县区政务外网互联构成一个VPN专网,并与互联网逻辑隔离,具备数据传输交换的网络基础。

连云港市公共信用系统网络拓扑结构如图2所示:

连云港市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大部分政府部门,数据规模上,目前全市企业约4万家,市级和县区访问总人数超过10000人,并发连接数需按1000人设计。通过两个门户网站展示各类应用,一是政务外网门户网站,供内部访问。网站放至于市电子政务外网应用服务区,通过网闸隔离实现内部各级部门的访问。二是互联网门户网站,为公众服务,即构建‘诚信连云港’网站。

4 我市信用信息系统的应用和推广

加快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关键是应用和推广。下一步就如何利用好信用信息,发挥好信用信息系统的作用,要在联合监管、信用评价、中介服务和社会公示等方面加以重点推进。

4.1 以信用数据库为基础,加强政府部门间联动监管的力度和广度

联动监管是在信息共享条件下,政府部门间就执行各自的监管职能而充分利用其它部门的信息资源,所形成的高效、便捷、准确的监管机制。它打破了部门间信息孤岛、信息垄断,降低了政府管理成本,提高了政府效能。所以说,不仅要在工商、税务等部门间实行,还要推广到司法、口岸、环保、卫生等等各个部门和行业,使得守信者处处得益,失信者处处受制,逐渐形成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2 不断健全和完善信用评估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信用资信评估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市目前缺少权威性的信用资信评估机构,要推动信用评估系统的创建和发展,采用市场化机制、企业化运作的方式建立信用资信评估公司,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信用中心负责全市信用评估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将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加以整合,统一评估的标准和方法,按照统一的格式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资料。使评估运行实行统一指标体系、统一评估程度、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确保社会信用评估的完整性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

4.3 开展信用查询服务,促进信息资源共享

面对庞大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外提供查询服务也是一项重要内容。对信用信息可区别不同情况,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询或需申请查询服务,可将信用信息分为两类:一类为可公开信息,如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职工人数等基本情况以及社会公共信息记录等,社会公众可直接通过“连云港诚信网”查询;另一类为非公开信息,如企业及个人的商业信用记录、质量检验情况、工商行为纪录、涉及民事、行政、刑事重大诉讼行为等特别信用记录,此类信息需由查询单位或个人向信用中心提出申请,由信用中心提供查询结果。

4.4 激励约束并举,建立健全社会公示监督体系

社会监督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我们要对守信者采取激励机制,对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和客户,在金融、工商、担保等方面给予优待。要对失信者采取警示及惩罚的约束机制,凡在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都要列入“黑名单”。不论是守信者,还是失信者,都要通过“连云港诚信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使“连云港诚信网”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市信用信息发布的权威机构。

参考文献

[1]丁敬达,刘焕成.论我国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现代情报,2007年08期。

[2]雷耀麟,吴健,姜诣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应用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微型电脑应用,2011年04期。

[3]刘建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涵、模式与路径选择.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年03期。

[4]何耀光,陆培军.加快江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研究.电子政务,2011年01期。

3.中国特色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篇三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因而信用基础比较薄弱。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缺乏明晰的产权界定和强烈的维权意识,经济资源由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在自己所属单位之间进行配置,信用只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微不足道的手段。步入市场经济以后,许多问题都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信用是其中一个突出问题。随着我们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道路上越走越远,信用建设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社会各界对信用认识是从这些年出现的与之相关问题深化的,大面积的企业“三角债”、每年企业因信用风险缺失导致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亿、企业间大量的因失信造成的经济纠纷、温州及其他地方民间非法集资借贷出现的问题等。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关于加强信用建设、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相关法规的呼声不断。进入新世纪后,政协委员的提案、人大代表的议案涉及这方面内容越来越多。此间,最有代表性的是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香港中国商会主席、经纬集团董事局主席陈经纬2009年在全国“两会”期间,在人民大会堂所作大会发言《应大力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此提案王岐山副总理作了专门批示。

从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层面来讲,始终高度关注和重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及时作出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大战略决策。从1999年国务院开始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向全党全国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至党的十八明确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中央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抓信用诚信问题上是旗帜鲜明的。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多个部委参与的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已运作多年,并由他们编制完成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根据《纲要》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信用的全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另外,2013年3月,我国首部规范征收业的法规《征收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也正式施行;10月28日,最高院还发布了《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这是司法领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具体举措。以上显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我国尚处于建立信用体系的初级阶段,存在许多不完善地方,突出的问题包括:一、信用和信托关系不发达,资金往来过程中,现金支付仍然是主要形式;二、信用工具太少,目前使用的信用卡,实际上只是贷记卡;三、全国至今尚未建立征信网,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条块分割等原因,建立全国征信网有一定难度;四、缺乏信用中介体系,信用服务不配套;五、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现行的《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信用相关的法律对失信惩罚力度太轻;六、良好的道德风气尚未形成,公民道德水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七、企业普遍对于信用风险管理的水平不高,尤其是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防范的观念淡薄,企业内部基本没有信用风险管理的专门机构、机制。

综合所述,当前,在信用建设方面,我们有太多的工作要做,总体上要把信用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值得强调的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由于我们的国情不一样,经济体制、法律体系及市场基础等方面与他们有很大不同,既要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又不能完全照搬国外的模式,我们坚持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的信用建设模式要与之相适应、相匹配。总体目标应该是: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建立全国范围信贷征信机构与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预计,已送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近期将会公布。《规划》对未来几年的工作推出了时间表。即:2014年6月底前要完成的任务包括: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5年要完成的任务包括: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7年要完成的任务是基本建成集金融、工商登记、税务缴纳、社保缴纳、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我们强调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这是因为信用建设涉及的面太广,几乎与每一个人、部门、单位、每一个企业有关。内容繁多,包括多个层面,如国家层面要负责发展纲要、制定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区要根据国家布署贯彻落实;针对目前行业发展中诸多不完美、不规范,有关部门和行业在行业发展和行业规范行为上还有很多功课要做。由于我国关于信用的研究、教育起步较晚,还面临专业人才缺乏问题。在系统工程中,人才培养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对于面广量大企业来说,既要做守信者,还要做大量信用风险防范和管理工作。对于个人更多是考虑如何遵守游戏规则,加强自律。此外,还要考虑近期建设目标和长远发展规划等问题。

作为一名长期与企业打交道,供职于工商联系统的工作人员,在过去的多年中曾多次接到企业在对外合作中遭遇对方失信给企业带来损失的投诉,据此认为,在这一系统工程中,加强企业家和公民的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有统计表明早些年在法院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中,合同纠纷占90%以上,企业间签约的合同得到不同程度履约的仅占不到70%,每年所有订立的合同(包括非企业的)履约率只有50%左右,企业间不讲信用相互拖欠的连环债达3000多亿元。近几年,这一现象虽然有所改善,但问题依然存在。

我们欣喜地注意到,关于企业家的道德、信用教育,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为促进民营企业“两个健康”发展,在全国广泛地开展了非公有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去年,还在原“三信”(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基础上,增加了信誉(即对社会的信誉)教育,以“四信”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各级工商联精心组织下,搭建了多种活动平台,使广大民营企业尤其是会员企业对“四信”有新的认识,更加重视企业发展与信誉、信用之间的关系。

4.重庆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篇四

企业信用体系是指以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等市场主体为对象,由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的优化社会商务信用的系列制度规范。为进一步推进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贯彻“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统一设计、联合建设、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职能和市场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网络,通过加强信用监管、整治突出问题、发展信用中介、促进信用立法等措施,建立健全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

1)全市企业初步树立诚信理念,恶意拖(逃)税、费(贷)等违法失信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商业欺诈得到有效遏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杜绝,商务信用明显提升,市场交易秩序明显好转,投资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2)基本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统分结合、互联共享的企业信用信息库,初步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利用,形成纵横结合的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网络。

3)企业信用中介机构有一定发展,以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价和咨询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市场逐渐形成。

4)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工作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企业信用自律组织、团体的自我管理和维权的能力与作用比较明显。

5)政府系统信息化应用能力不断增强,信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信用监管的模式和机制得到初步建立,规范企业信用监管的法规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三、基本任务

1)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

以企业进入市场的注册登记事项为基础,政府职能部门日常监管和司法机关执法而发生的企业信用信息为重点,企业自愿申报的信用信息为补充,建立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构成覆盖全部企业的信用管理网络体系,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调控和监督经济运行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查询利用企业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2)发展信用中介服务业

把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规范摆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加以扶持培育。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以建立企业信用调查、征信、评估实体为重点,培育以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为主业的地方性企业信用中介服务组织,并引入经营规范、公允度高的市外信用中介机构,引导其高起点、市场化、规范性地自主经营运作。

支持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内外的企业信用征集、评级的通行做法,研究开发比较客观、公正、科学、适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采取适当措施刺激市场信用信息需求,引导企业信用产品商品化。

3)抓好企业信用自律管理

组织教育培训,普及信用知识。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全员信用意识,大力培育具有信用特质的企业文化。

以企业融资信贷信用、商品质量信用、交易合同信用、税(费)解缴信用为重点,建立健全企业自身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客户资信管理,提高信用分析能力和应收账款管理水平,建立防范欺诈和承担风险的内部制约机制。

支持建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企业信用自律团体或行业组织。增强行业协会的独立性,加强行业协会与政府的联系,维护行业利益,使之成为政府与企业沟通和协调的桥梁;行业协会要及时出台行约行规、会员守则等制度,促进行业内部自律自强,提升行业形象。

4)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加强诚实信用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信用文化,促进企业更新观念,树立诚信理念,明确企业信用的重要性,增强“从我做起”的责任感,提高“从现在做起”的自觉性。

表彰企业信用典范,树立诚信之风。在全市企业中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宣传信用知识和信用法规,继续培育壮大诚信纳税、知名品牌、驰(著)名商标、“重合同守信用”等商务信誉优良的企业队伍,宣扬其诚信经营事迹,发挥其诚信示范作用。

曝光失信案例,警示公众防范。适时选择反映社会“热点”的典型违法失信案件,利用媒体公示,使失信者从财产到声誉上付出代价。

抓好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引导。注重舆论宣传与监督,利用宣传文化的潜移默化作用,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让守信企业感到荣耀,使失信企业无地容身。

5)培养造就一支企业信用专门人才

通过内掘、外引、送培、实践等途径和方式,以企业信用监管人才和征信评价人才为重点,广泛开展企业信用知识教育和征信评价专业技术培训,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相适应的企业信用专门人才队伍。

6)积极推行四项信用制度

企业信用档案制度。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经济户口”为户头,以各自在履行法定职责中发生的企业信用信息为内容,分别建立分门别类的企业信用档案,记载企业诞生、存活、消亡全过程中涉及信用的资讯、事件、荣誉、处罚等信息,为其监督管理活动服务。

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以金融机构现行的企业信贷信用评级和企业贷款证为基础,政府部门监管企业信用记录为内容,信用中介机构评价结果为依据,对企业信用实行评级颁证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可分为单项信用等级证和综合信用等级证两种;先试行单项信用等级证,条件成熟时实行综合信用等级证。

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在试行建立担保机构为商务信用有限的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信用度的基础上,支持和发展担保公司,充分运用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增强融资、交易信用服务。

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使企业以诚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诚信得实惠、失信受惩罚、无信被约束。

7)大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针对当前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沟通,综合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以欠费、逃税、骗贷、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为重点,加大对企业的信用监管力度,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真正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

四、实施步骤

推行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统一规范、各司其职,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思路,分3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筹备启动。

2)全面展开,深入推进。

3)调整充实,发展完善。

五、保障措施

1)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以市工商局为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2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市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实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工作制度,由成员单位指定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承办有关工作。

2)实行工作责任制。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同步实施,落实到位。为此,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指定1位领导干部负责日常领导工作,组建一个工作班子抓日常事务,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联系。

3)多渠道筹措经费。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逐步投入的原则,以企业信用信息化建设为需求重点,合理编制资金计划,通过市财政投入、成员单位自筹、争取市级部门支持等三个方面、多渠道筹措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

4)加强团结协作。

强调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协同配合,见诸行动。坚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与职能职责相适应,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避免“两张皮”现象,反对政出多门,各行其是,消极掣肘。

5)确保信息真实和系统安全。

5.建设银行信用卡还款推广方案 篇五

一、活动背景

(一)2010年10月,建设银行信用卡将全新开通拉卡拉还款渠道。目前,武汉

拉卡拉便利支付点已经超过3400个,将成为交行银行现有还款渠道的有效补充。

(二)为了更好提高建设银行信用卡的服务质量,提高建设银行信用卡活卡率,刺激建设银行信用卡的使用。建设银行联合武汉拉卡拉公司对持卡人开展推广活动,为建设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打造一个便利、安全的还款渠道服务。

活动主题:建设银行开通拉卡拉还款渠道,方便快捷,还款无忧!

活动时间

2010年11月-2011年9月

活动内容:

建设银行方面:

1、建设银行对所有持卡用户进行一轮短信告知,引导信用卡持卡人到拉卡拉自助终端进行还款。并通过对账单、邮件、信用卡网站等方式加大开通拉卡拉还款渠道的推广。

2、在建设银行24小时自助营业厅安装拉卡拉自助刷卡终端,并放置建设银行拉卡拉还款渠道的广宣品,包括拉卡拉业务介绍的支付宝、折页、海报等。)

3、消费短信的告知,每笔建设银行信用卡的消费短信,附加建设银行拉卡拉渠道还款的业务告知。

4、建设银行印制拉卡拉还款新渠道得到宣传折页和海报,由其信用卡营销人员派发到各新的持卡用户,另外放置于拉卡拉便利支付网点,告知建设银行用户使用拉卡拉还款渠道。

5、积极组织其他形式的联合推广活动,具体的方案和费用另行确定。拉卡拉方面:

1、拉卡拉提供背板支架海报位置,张贴建设银行拉卡拉还款渠道的业务

告知海报。并提供千惠便利一期橱窗海报位置,张贴建设银行开通拉卡拉还款渠道的宣传。

2、市内3家沃尔玛1家好又多拉卡拉金融服务区上的10台视频广告机上放置建设银行开通拉卡拉还款的图片,循环播放。

3、所有拉卡拉便利支付网点加上建设银行LOGO,由运维人员对网点人员进行建设银行信用卡还款业务的培训。保证建设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能正确使用拉卡拉自助终端进行还款。

4、给网点店员派发部分小礼品,加大网点人员对建设银行信用卡还款的推广力度。

(二)活动费用:

建设银行:

负责提供本次营销活动的广宣品制作费用和自身宣传渠道的费用。包括宣传折页、背板海报、橱窗海报、短信、信用卡网站、寄送对账单等。拉卡拉:

负责自身宣传渠道的费用。包括背板海报位、橱窗海报位、沃尔玛视频机广告位等的费用。

(三)活动预期目标

1、预估11月至2月活动期间,武汉拉卡拉终端建设银行信用卡还款交易量月均提升100%;(因基数低)

2、进行建设银行信用卡还款渠道的宣传,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建设银行品牌形象;

6.巢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篇六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形成诚信建设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着力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现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合肥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巢湖实际,以健全信用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全面推进“信用巢湖”建设。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按照国家、省和合肥市统一部署,结合巢湖市实际,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优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围绕发展需要,选择重点领域和典型地区率先开展信用建设,抓住关键环节,形成工作示范,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保障和示范引导作用,制定实施发展规划,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健全法制,规范发展。按照有关制度效力循序推进的思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失信行为惩戒、信用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与标准体系,保障信用信息安全,维护信息主体权益,不断提升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打破“条块分割”,加强和规范信用记录建设,不断推进社会成员信用记录全覆盖;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试点示范,强化应用。广泛开展各类综合性、行业性的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以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应用信用信息产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机构为重点,开展综合性试点;以法院执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税收征缴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领域为重点,以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建立联合奖惩机制、探索建立市场退出和行业禁入制度为内容,开展行业性试点。

(三)主要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7年,社会信用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市的联合征信系统框架初步形成,各层次信用信息库建设逐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基本确立,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奖惩机制有效运行,初步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主要信用主体、体现巢湖特色、具有示范意义的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中长期目标。到2020年,信用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运行良好,信用服务市场体系规范有序,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效运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政府的公信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诚信水平、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显著提升,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基本形成,“信用巢湖”的良好商业和社会环境初步建立。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巢湖实际,在信用信息采集、加工、管理和披露,信用评级、信用奖惩和信用服务市场等方面,加快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清理、修改与诚信巢湖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涵盖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管理、披露和信用产品的生产、使用等活动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制度体系,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发改委(二)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1、推进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信息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等级,重点建设以“信用巢湖网”、巢湖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巢湖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巢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综合平台为内容的巢湖市“一网三库一平台”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一网三库一平台”开展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支撑企业诚信创建和信用文化宣传,开发信用机构和信用产品服务应用栏目,增强服务应用功能;加强企业信用监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市场监管局、人行巢湖中支

2、完善金融业征信平台。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为切入点,进一步健全证券、保险及外汇管理、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等的信用信息系统,加强金融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形成巢湖市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探索建立巢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金融征信平台的信息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巢湖中支、银监分局

3、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归集工作。研究制定我市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和归集目录,推进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鼓励各部门依托现有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制度,加强本行业、本系统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整合,建立行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并以推进商事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用信息为重点,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巢湖中支

(三)积极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1、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商业征信、资信调查、信用咨询、信用评级等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创造条件吸引市外信用服务机构来我市落户发展,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信用服务组织体系,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市场认同度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巢湖中支、各相关单位

2、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开放,支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依法使用。大力推进政府在行政事务中使用信用产品,引导金融、税务、资质认定、招标采购、劳动和食品安全等领域率先使用信用产品。提倡企业和个人在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巢湖中支、各相关单位

3、规范信用服务活动。加强征信监管,完善个人征信特许经营、企业征信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管机制。推进服务机构自身建设,强化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定信用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严厉查处非法违法信用服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责任单位:人行巢湖中支、市公安局、各相关单位

(四)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1、加大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按规定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给予表彰,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守信光荣的舆论氛围。逐步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并开展申请人信用审查,确保申请人在政府推荐的征信机构中有信用记录。发改、财政、金融、环保、住建、交通、商务、市场监管、安监、科技等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科技局、人行巢湖中支

2、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在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结合监管对象的失信类别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制定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对违规的失信者,按照情节轻重,对机构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披露和曝光,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报道等作用,通过社会的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力,约束社会成员的失信行为。建立失信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

3、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行巢湖中支、各相关单位

(五)大力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1、政务诚信建设

(1)加强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推进建立行政决策的社会咨询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克服行政行为的随意性,加强政务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2)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继续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土地及房屋征收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和监督政府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公开办

(3)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大力开展信用知识学习和培训,着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公务员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促使公务员自觉践行遵纪守法和履职尽责的承诺。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2、商务诚信建设

(1)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市场主体注册制度便利化,统筹准入管理与事中、事后管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清理,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抓紧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经信委

(2)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机构诚信意识,促进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提高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严厉打击金融欺诈、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披露、地下钱庄、逃套骗汇等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推进民间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引导规范民间投融资行为。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公安局、人行巢湖中支、银监分局

(3)食品安全信用建设。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乳制品、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粮食、蔬菜、食用油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加快建设食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监管标准,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构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经信委、农委、商务局(4)药品安全信用建设。建设全市药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信用档案,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和失信行为惩戒。建立完善药品领域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及“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不良信用信息的共享力度,在资质许可、招标采购等环节实施失信惩戒措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卫计委

(5)建设领域信用建设。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建立企业资质动态检查、注册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审查制度,规范不良行为采集录入管理,完善信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企业、个人、工程项目信息库和诚信评价体系。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凡在我市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交通道路、水利兴修的建筑业企业,均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向指定的专户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建立企业失信惩戒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住建部门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国土、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严格按照2%的上限规定缴纳;对在三年内无拖欠行为也无任何举报投诉的守信企业可按照单项工程合同造价的比例适当减免缴纳。对被评为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诚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三年、二年、一年免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奖励。但在此期间如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立即取消此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水务局

(6)交通运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出租汽车、公路、水路等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和相关信息系统,加大分级分类监管力度。加强交通运输行业驾驶员诚信建设和诚信教育,探索建立驾驶员信用评价制度,做好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归集与共享,加大交通运输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

(7)产品质量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数据库。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级,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质量失信惩处力度。推动企业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加快行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定的等级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巩固一级、促进二级、激励三级。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在规定时限内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机制,加大信用奖惩力度。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9)价格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规范和引导企业、经营者价格行为,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着力推行“明码实价”。建立完善价格诚信制度,做好价格失信行为的记录、整合和共享工作,加强信息披露,推动实施奖惩制度。强化价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等价格失信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0)税收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税收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加大纳税诚信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

(11)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强化联动惩戒,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供应商、评审专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充分利用相关部门提供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信用管理。依法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2)招投标领域信用建设。建立涵盖招标投标情况的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推动完善奖惩联动机制。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及其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等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交换和整合共享。鼓励市场主体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公管局

3、社会诚信建设

(1)劳动社会保障领域诚信建设。规范单位用工行为,依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标准,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对三年内无举报投诉、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在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贴息担保贷款、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建立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信用库,实施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对于连续两年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列入重点监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年不少于两次巡查。对连续两年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关行为的企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列为重点监督检查的企业目录,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季度巡查一次,对其发生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在救灾、救助、低保、养老、慈善、彩票、收养等方面建立诚信制度,打击各类骗保、诈捐、骗捐等行为。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退出等环节的信用管理制度,将骗取和违规使用保障房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住建局、房产局

(2)劳动用工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处等劳动保障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实施劳动保障信用分类监管,开展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提高劳动保障诚信意识。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信用建设。全面建立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开展诚信医院和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健全医护人员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开展医德综合考核评价,惩戒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诚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参合人员违规、欺诈、骗取报补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大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的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推进计生诚信建设。加强计生诚信制度建设,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信用信息平台,将公民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纳入信用档案。通过签订诚信计生协议等方式,推行计生诚信公开承诺制度。推动计生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管理中的应用,对计生失信者进行惩戒。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

(4)教育科研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教育和科研领域诚信教育,培育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的诚信意识,建立健全诚信档案。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教育机构、教师、学生和有关科研机构、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将诚信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管理、评优表彰、职务评聘、科研经费分配等挂钩,严厉打击学历造假、学术不端、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科技局、人社局

(5)文化、体育、旅游、会展和广告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各领域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文化、体育、旅游、会展和广告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建立规范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规范文化、体育、旅游、会展和广告市场从业人员资质认定、职业培训和管理、评级评优等活动,加强联动执法,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教体局、旅游局、商务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6)环境保护领域信用建设。大力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和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实施分类监督。大力推进环境管理和监测信息公开,完善环保信用信息记录和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建立环评、监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评估专家诚信档案数据库,探索推进环评、监测报告责任制度。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联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日常监管、税务稽查、违法审查、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共享、归集和披露力度。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探索实行在政策扶持、资金资助、购买服务、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中重点支持等激励措施,推进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8)自然人信用建设。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统计从业人员、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从业人员、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

4、司法公信建设

(1)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司法公信建设工作方案。不断推进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现审判信息、审判结果、管理制度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不断推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严格执行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不断推进警务公开范围,及时公开执法办案制度规范、程序时限、办案进展等公示信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2)加强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信用体系建设。归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信用信息,推进建立司法执法工作人员信用档案。进一步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三、对策和措施

(一)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成立巢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吸收、整合信用巢湖、信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充实信用管理和技术支撑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重大事项,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各种问题。适时建立全市性信用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发改委、民政局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和网络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营造“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开展道德讲堂、群众道德评议活动,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在相关行业开展“人民满意窗口”、“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诚信创建主题活动。结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公益活动,有效发挥相关单位特色宣传活动作用,全面系统宣传信用政策,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推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和经验。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和失信典型披露,积极倡导诚信自律。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要面向社会开展诚信服务承诺,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营造具有社会自律机制和道德评判机制的信用社会和信用市场经济环境。在窗口行业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投诉高效处理机制,确保窗口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局、市总工会、文明办、文行办、纠风办、各相关单位

(三)拓宽资金支持渠道。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合肥市资金支持的同时,将应由本级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国家优先发展的信用行业或产品。探索引入风险资本,完善信用风险投资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投融资办)

(四)加快信用人才培养。广泛深入地开展对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等各个层面群体的教育。重点针对党政领导、金融机构负责人、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信用认知水平。依托巢湖市高校、研究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教育体系,鼓励域内院校开设信用管理课程,加强信用理论与应用研究和学术交流,为信用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撑。开展信用管理职业资格培训,培养信用管理专业化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教体局

(五)实施示范专项工程。开展乡镇政府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促进乡镇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具有我市地方特色的政务诚信建设之路。在企业债券发行、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管理、食品药品管理和质量管理、政府招投标管理、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申请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信息应用示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施优先突破。广泛开展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和评定的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各类社会主体的诚信意识。以政务信息公开、诚信文化建设、信用信息应用、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和重要支撑,以点带面,加快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突破。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发改委,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信用责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内容丰富、涉及单位多,本方案在任务落实时明确了责任单位,具体工作落实中,由责任单位确定其他配合完成单位。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提出工作要点,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要建立健全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定期对本地、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针对监测评估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各项建设目标任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相关单位

附件:巢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巢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成 长:罗兆好

市委副书记、市长 长:张受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员: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

市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

市委政法委分管负责人

市纪委监察局分管负责人

市政府办主要负责人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 市经信委主要负责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市农委主要负责人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

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 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市法院主要负责人 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 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 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市公管局主要负责人 市重点局主要负责人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 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 市文广新局主要负责人 市卫计委主要负责人

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 市规划局主要负责人 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 市房产局主要负责人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 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 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人 市旅游局主要负责人 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 市招商局主要负责人 市金融办主要负责人 市残联主要负责人 市档案局主要负责人 市总工会主要负责人 团市委主要负责人 市妇联主要负责人

市科协主要负责人 市法制办主要负责人 市文明办主要负责人 市民宗外侨局主要负责人 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 市地税局主要负责人 人行巢湖中支分管负责人 市发改委分管负责人 市政务公开办主要负责人 市文行办主要负责人 市纠风办主要负责人

居巢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7.信用系统建设方案 篇七

随着电信重组, “三网融合”, 使得中国三大电信运营商开始进入了一个全业务激烈竞争的时代。包括IPTV (网络电视) 在内的视频、语音、数据业务, 成为各大运营商发展的重点。这对承载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传统的PPPo E (以太网点对点协议) 接入认证方式将不能满足多种业务接入的要求, 为此, 业内提出了IPo E (IP over Ethernet, 以太网上的因特网协议) 的接入方式。IPo E更适合用于长时间/永远在线、哑终端的新型语音、视频等实时业务。引入IPo E接入方式, 可以提高网络的业务承载能力, 更好地满足业务承载的要求。

1 IPoE接入认证方式简介

DSL (数字用户线) 工作组于2006年定义了WT-146用户会话控制机制, 设计规划了以DHCP (动态主机控制协议) 技术为核心, 紧密结合当今PPPo E通用的RADIUS (远程认证拨号用户业务) 协议, 建立了一种基于IP用户会话机制、IP数据流的分级机制及IP会话鉴权和管理机制的IPo E接入认证机制。IPo E通过扩展信息的加入和识别在网络边缘设备上提供用户session的接入认证授权计费及控制, 并实施各种用户策略 (如服务质量等) 。

IPo E接入认证方式的主要特点有:

1) IPo E相对于PPPo E在协议层面进行了简化, 减少了PPP (点对点协议) 和PPPo E层, 降低了开销, 可以简化设备的处理, 降低DPI (深度包检测) 设备的处理要求;

2) IPo E的使用可以使得i TV (宽带互动电视) 业务的跨VLAN (虚拟局域网) 组播复制点下移, 优化网络的流量模型, 减少带宽的消耗;

3) IPo E可以实现即插即用, 可以实现自动配置, 更可通过DHCP server对终端下发相应的业务配置数据;

4) IPo E可以实现用户session的热备, 出现故障时, 无需用户重新拨号, 提高用户体验。

IPo E根据其协议的发展、业务的安全性、部署能力、可管可控能力, 又分成session级和非session级两种部署方案。非session级IPo E方案中, 由DHCP server将DHCP报文中的认证信息转换成RADIUS属性, 送给AAA (鉴权、认证和计费) 进行认证, 认证成功后分配地址。session级IPo E方案中, 由MSE (多服务边缘) 将DHCP报文中的认证信息转换成RADIUS属性, 送给AAA认证。认证成功后, 通过DHCP server分配地址。终端与MSE之间还需要建立IP session。

2 电信级DHCP系统建设方案

要部署IPo E接入认证方式, 需要MSE[SR (业务路由器) 、BRAS (宽带接入服务器) ]、AAA、DHCP server来共同配合完成, 而建设一个电信级DHCP系统则是在运营商中实现IPo E的关键。下面从系统设计和实施部署两个方面来介绍一种电信级DHCP系统的建设方案。

2.1 系统设计

整个DHCP系统从逻辑上分成管理中心和地址分配中心。管理中心负责对整个DHCP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如对地址资源、属地、设备等业务数据, 以及地址分配中心及服务器进行管理。地址分配中心负责IP地址的分配。地址分配中心由负载均衡设备、协议解析服务器和地址分配服务器3个部分组成。地址分配请求由负载均衡设备通过局域网根据负载均衡策略送到协议解析服务器, 协议解析服务器根据终端需要分配的IP地址, 通过数据总线向地址分配服务器请求合适的IP地址。各个地址分配中心内部的地址分配服务器可以实现相互备份, 在某台服务器出现故障时不影响业务。具体如图1所示。

2.2 部署方案

为了保证系统的冗余性, 在实际部署时可考虑建设多个节点, 分别部署在不同地市。比如建立3个DHCP节点, 分别部署在南京、苏州和盐城。南京、苏州、盐城节点分别作为地址分配中心, 南京节点同时作为管理中心。可以按照业务的用户量, 分别使用3个地址分配中心。3个节点采用完全相同的网络架构, BRAS/SR/MSE设备通过城域网与DHCP系统通信, DHCP系统通过城域网与AAA系统通信。具体如图2所示。

2.3 系统特点

本建设方案充分了解DHCP业务系统的特殊应用特点, 在系统设计和实施部署等方面从处理性能、可用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等几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虑, 实现一个具有高性能、高可用、安全和灵活等特性的电信级系统。

2.3.1 高性能

本系统架构采用横向数据分流、纵向处理分层的多层多通道分布式服务处理模式, 前端是协议采集, 后端是地址分配模块。在各层之间采用多通道并行来实现业务的处理, 有效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 满足系统大量并发处理的要求和可预见的处理时延要求。

2.3.2 高可靠性

整个系统设计为多个处理节点, 为系统提供了很强的容错、容灾能力。在每节点内部, 网络设备 (包括4层负载均衡设备和局域网交换机) 部署为两两冗余。当其中一台设备出现故障时, 另外一台设备能自动接替故障设备进行工作。协议处理服务器可配置为多台。每台服务器和负载均衡设备之间有健康检查机制。当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时, 负载均衡设备可自动探测到故障, 把其上的相应请求, 转发到其他协议处理设备, 从而不影响用户业务。

2.3.3 高安全性

在系统设计中, 充分考虑了安全因素, 采用了多种安全措施, 保证数据不被非法入侵者破坏和盗用, 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从多个层次全面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2.3.4 高可扩展性

系统的主机平台、网络平台、数据库平台等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 (升级能力) 。系统的应用软件设计方案充分考虑了可扩展性, 数据模型的设计充分考虑了系统将来可能的扩展和业务的变动, 以适应业务的迅速发展。

3 结束语

随着“三网融合”的推动, IP网络正从提供简单的上网业务向提供视频、语音等流媒体等实时增值业务[如IPTV、VOIP (网络电话) 等]发展, 传统的PPPo E接入认证方式将不能满足多种业务接入的要求, 因而业界正逐步推动IPo E接入认证方式的部署, 而建设一个电信级DHCP系统则是在运营商中实现IPo E的关键。

摘要:从系统设计和实施部署等方面综合考虑, 提出了一种具有高性能、高可用、安全和灵活等特性的电信级DHCP (动态主机控制协议) 系统的建设方案。

8.信用系统建设方案 篇八

摘 要:坚强、可靠、灵活的配用电通信网络是实现智能电网配用电环节的重要支撑,文章结合泉州公司配用电通信网的建设实际,积极探索适合工业以太网和EPON两种技术体制下的光缆建设融合方案,以满足“两个系统”的应用要求,实现光缆资源的共享,节约投资成本。

关键词:配用电通信;配电自动化系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光缆融合建设

中图分类号:TN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3-0077-02

1 概 述

配电自动化系统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两个系统)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配用电通信网络建设是实现两个系统至关重要的环节。其中远程通信采用的技术有多种选择,如EPON、工业以太网、低压载波及无线网络等,目前地区新建的配电自动化系统通信主要采用工业以太网技术,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通信采用EPON技术。

为了进一步提高配电可靠性、服务水平、信息互动,各地电网纷纷开展“两个系统”的建设,2012年后配用电环节业务需求突增,需建设配套光纤网络。由于配用电通信项目分属不同部门,业务节点不同,造成部分线路光缆重复建设。

为节约成本,实现光缆的资源共享,对光缆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研究工业以太网与EPON两种技术体制下的光缆建设融合方案迫在眉睫。

特别是在老城区实施接入网建设时,由于光缆施工环境复杂、建设周期长等因素,光缆分配网络规划是最棘手的事情之一。良好的光缆网络规划是接入网便于建设和运维的基础,因此规划设计出合理的光缆建设融合方案,是实施“两个系统”的重要前提。

2 存在的问题及建设思路

国家电网公司一直致力于配电网的建设及优化,但传统配网通信已成为智能电网建设的障碍。

十二五期间,配用电通信网络缺乏统一规划设计,仅作为配电、用电项目配套的专用通道随项目一并建设,只满足单一业务的需求。

2.1 主要存在的问题

①线路利用率不高;

②扩展业务难;

③不同业务单独组网,设备兼容性差;

④采用GPRS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安全性低、易拥塞、容易受制于运营商;

⑤现有的配用电通信各系统孤立建设,没有全网统一规划,不成体系,存在重复覆盖和遗漏,无法发挥整体效益。

2.2 建设思路

为了满足“两个系统”对通信系统的要求,本文对 “两个系统”接入网光缆建设融合方案进行研究设计,以规范通信工程的设计和建设。新建光缆网络的总体建设思路为:

配电、用电通信项目虽归属不同部门,但通信专业需对光缆网络的建设做好相应规划,提出专业意见,统一技术路线并提出规范化的设计方案,通过结合现场工程实施检验方案的可行性。

对光缆网络进行分层设计,根据“两个系统”的业务需求提前做好“主干汇聚层”的规划和建设,融合方案的光缆纤芯资源需满足智能配用电多业务的接入需求。

3 光缆融合建设方案

本方案结合地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配套通信项目,对光缆网络进行统一融合设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组建市区8个变电站的汇聚层光缆网络,并同步考虑同期配电自动化项目的需求,建设接入层光缆网络。

3.1 光缆建设主要原则

通信人员通过提前介入相关工程的前期设计,对光缆网络进行有序谋划,组织各业务部门讨论后形成共识,制定以下几个建设原则:

光缆建设中主干环网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配套通信项目为主建设,并为配电自动化业务预留纤芯资源,实现纤芯资源共享,主干光缆依据实际需求可采用48芯或72芯光缆。

光缆网络采用分层设计,形成主干汇聚层和接入层。其中,汇聚层主干节点应形成光缆路由保护,有条件的接入层节点可考虑就近接入相邻主干节点形成手拉手保护。

由于EPON设备光接口的最大传输距离仅为20 km,当采用多级分光时,线路损耗较大;而当ONU到分光器的光路要利用配电自动化工程的光缆时,对光纤敷设及熔接有严格的要求。当配电自动化配套工程的24芯光缆经过环网柜时,其中12芯尾纤开断熔接进ODF盘,用于工业以太网光路的互联;而另外的12芯尾纤应采用纤芯直熔技术,以降低本接头的损耗,满足用电信息采集EPON设备对衰耗的要求。

3.2 具体设计方案

依据上述建设原则,通信人员设计出光缆建设融合方案。其中光缆铺设的原则为:选取光缆汇聚节点,以光缆汇聚节点为中心,向周边辐射。

汇聚节点选取原则:方便汇聚光缆引入,一般选取靠近管道资源或主干道附近的配电站点。

汇聚节点的作用是提供汇聚层网络光纤资源,并为接入层实现光缆灵活接入以及光缆资源调配。汇聚层主干光缆从变电站引出,利用管道资源或架空电力线架设光缆引到汇聚节点,每个汇聚点保证接入有两个路由回到变电站,形成光缆物理路由保护,如图1所示,其中环型网络的主干光缆最终接入同一个变电站,而链型网络的主干光缆分别接入不同的变电站。接入层光缆建设以汇聚点为中心,向周边辐射接入周边分散的配电站点。

从上图可以看出,每个汇聚节点都有两个光缆路由到达变电站,满足“N-1”要求。在近两年的“两个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在配用电通信相关工程中实施光缆融合建设,以检验方案的可行性。

4 方案实施

4.1 案例一

技术人员利用泉港地区“惠安变”用电信息采集配套通信工程建设的用电环3主干光缆为配电自动化科技项目提供5个柱上配电终端的接入。主干光缆环上的每个主节点都有为配电终端预留的纤芯。通过利用用电主干节点为惠德线48#、泗洲支线6#、溪头支线32#、土岭线48#、土岭线11#5个开关提高配电终端接入通道,可共享利用光缆约8.8km。

4.2 案例二

技术人员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配套项目中的永宏子站、释雅变子站、中芸洲变子站进行光缆融合建设的设计。此案例通过对配电两个环网进行优化可节约光缆3.5 km。

在主干光缆建成后,结合配电自动化通信工程优化了永宏基地子站的配电工业以太网组网拓扑图,取消原有设计的链状结构,部分接入层节点引入用电通信光缆主干节点,使得二层工业交换机互联形成环网,提高了网络及业务的可靠性。

5 实施成效

实际结果表明,该方案能满足EPON通信系统和工业以太网通信系统的光缆铺设及光功率要求,为配用电通信网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为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的坚强智能电网提供信息通信支撑。该融合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①网络层次合理,分层设计更为灵活、方便,有利于新增配电节点接入和后期运维。

②网络结构可靠性高。新的融合建设方案使得配用电通信网主干层采用光纤自愈环形保护,当单条光路发生故障,都具有快速迂回的自愈功能,避免了单一线路故障产生的大面积网络瘫痪情况的出现,大大提高了网络的可靠性。

③资源共享,节约成本。配电、用电通信网均属于终端接入网,“两个系统”出于安全性要求单独建网,设备上需考虑物理隔离,但光缆网络可融合建设,实现纤芯资源共享,有效降低了光纤网络的建设成本。

6 结 语

配用电通信光缆网络融合的建设及投运,解决了建设初期杂乱无章的设计问题及重复建设问题,为“两个系统”的可靠运行打造了坚强智能的光通信网络基础。

随着智能电网的发展,通信技术人员需对配用电通信网的建设及运维投入更多的精力,包括业务需求、技术体制、组网方案,而当前建设阶段应重点增强光缆网络融合建设的设计及运维管理能力。下一步,我们将重点研究EPON及工业以太网的安全性及智能电网多业务接入的实现,为公司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谷明英.EPON技术在西安配电自动化通信系统中的应用探讨[J].陕西 电力,2011,(20).

上一篇:体育特长生发言稿下一篇:施工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