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计划

2024-11-04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计划(共11篇)

1.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计划 篇一

渡口镇中心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自检自查报告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磴口县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要求,渡口镇中心卫生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卫生院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认真地自检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自检自查和整改情

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按照县卫生局的安排,渡口镇中心卫生院及时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具体负责,办公室有工作人员,职能明确,职责落实,以保证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建立健全了合作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对医护人员、有关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和宣传,使有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执行上级各项决议、文件、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

规定,能够随时积极配合合作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及有关规定

卫生院按照“合作医疗住院病种住院目录”和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始终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做到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不收入住院,无冒名住院、挂名住院、强制出院现象发生。根据病情需要,病人确需转诊时,则按照相关条件,填写转诊书,做到转院手续完备,严格

控制转诊率。

(三)加强药品和服务设施管理

严格执行合作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服务设施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政策,确保向参保人员提供的药品中无假药、劣药;卫生院目前全部执行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及零差率销售,严格掌握各类特殊诊疗及药品使用的适应症和指征,不诱导或强制病人接受特殊项目。实际使用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应与记录相符,决不能将合作

医疗支付范围外的项目变通记录为全额支付的项目。出院带药应符合有关规定和

标准,并记录在病历中。

(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并按有关结算规定进行结算。不超范围、变通、重复、分解收费,各类收费项目的记录应与实际相符,保存原始单据以备复查和检查。同时,及时准确填写各类医疗费用结算的合作医疗

统计表。

(五)规范医疗文书管理

建立健全合作医疗文书、资料管理制度,单独管理以便查找,保管期限在两年以上。医疗文书书写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医疗文书书写的有关规定执行。要求真实、完整、有序、易于查找、核实。不得伪造、涂改医疗文书、不得拆散分装病历。

医疗资料统一在病案室分别管理,以备查找、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部分医务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相关政策,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二)卫生院的服务能力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需求,医疗服务水平有待进一

步提高。

(三)有关合作医疗的管理及规章制度不完善。

三、整改情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主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加强培训学习,组织全院医务工作者认真学习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做好处方、病历、门诊日志、台账等资料的填写等工作。认真执行2011年

新农合实施方案。

(二)设置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与减免公示栏。

(三)严格执行国家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为确保广大参保农民享受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今后卫生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内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圆满完

成参保农民的医疗服务工作。

2011年10月5日

2.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计划 篇二

一、提高筹资水平

2015年, 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 达到380元, 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 对26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 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 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

二、增强保障能力

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 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 (区、市) 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 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 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 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 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 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 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三、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2015年, 各地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 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2015年底前, 以省 (区、市) 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 统一组织实施, 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标机制, 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 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 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 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2015年底前, 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种付费方式纳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 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四、完善支付方式改革, 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全面、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 在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 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 防止定点医疗机构为降低成本而减少必需的医疗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将考核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个人, 将医生成本控制和服务质量作为医生个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并与其个人收入挂钩, 充分调动其控费积极性。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距, 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诊治的病种, 上转不予报销或大幅降低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能力不足的病种, 依据相关规定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 可按规定比例报销。按规定上转或下转患者的起付线连续计算, 不重复收取。

五、规范基金监管,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 确保基金既不过度结余, 也不出现超支。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 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 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 加大补偿结果公开力度, 大力推进即时结算, 既要减少报人情账, 又要最大限度减少推诿扯皮, 方便群众报销, 使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

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查报告 篇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自2003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得到农民的普遍拥护。本文通过调查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对新农合实施过程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发展。

一、调查分析

(一)村庄概况

济源市是河南省新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自03年起就推行新农合政策,参合率以每年平均7个百分点的幅度递增,在河南省省率先实现了农业人口的全覆盖。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位于坡头镇内部,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全村1300多人,共分为14个大队。村子整体经济水平较低,村民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左右。贫富差距较大,而且大队里的财产很少。全村有300多人外出打工,单纯靠务农维持生活的较少。全村参合率高达99%以上,群众支持率较高。

(二)调研目的及意义

本次调查以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为例,探究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施行现状,希望通过对河南省济源市大庄村的深入走访,获取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当地实施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掌握当地政府及医疗机构对新农合的统筹情况,切实反映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优点与不足,并根据所获得的资料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建议,促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提高。

(三)调研对象及方法

调研对象主要包括大庄村村民、村卫生所医生、村支书、坡头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并参照了济源市卫生局、坡头镇卫生院的有关信息。我们所用的调研方法有:深度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法、焦点小组等方法。

二、资料分析

(一)新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落实情况

08年新农合进行了改革,个人交费由10元增至20元,国家、当地财政补贴由20元增至40元,报销上限由2万元增至3万元。这些改革政策在坡头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在访谈过程中,大庄村村民基本上都知道08年改革的内容,对改革后相关政策的变动也有一定了解。农民从08年以来都改为交纳20元,并且年末到卫生所看病划价金额由8元增至16元。

但是改革中存在村民只了解改革后村民交费、在村卫生所划价金额的变动,对于国家、地方财政要缴纳费用、报销比例的变动并不了解的情况。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对新农合的政策宣传的力度较小,镇新农合办公室只对住院病人发放传单,村卫生所只负责收费;农民看到身边人确实受益,知道新农合是惠民政策,就响应参合,而自身对国家政策改革不主动了解。

个案A

大庄村村民,张金芬、王玉芬

张金芬和王玉芬是大庄村5队的两名妇女。王玉芬是一位农民,53岁,夫妻两人以种田为生,家庭经济水平中等;张金芬是一位73岁的老人,患白内障和高血压多年,常年用药,家境较差,常常因为经济问题而舍不得用药。

当我们问大庄村实行了几次医疗变革,每次变革的内容是什么时,她们回答:“04年以前没有医疗报销,花多少钱都要自己拿。04年到08年是每人交10元,村里补贴2元,国家、镇上交多少不清楚,能报销40%—60%。现在每人交20元,其他交多少不清楚,不知道报销比例怎么调整的。”

当我们问如果今年如果没有报销,交的20元钱能够挪用到明年累积使用时,她们回答:“一般20元钱到年底要花,去医疗队拿药可以抵20元钱。不知道来年能不能重复使用,因为人总会生点病,所以都去医疗队买点常用药。”

当我们问去镇级以上医院报销的程序时,她们回答:“去镇级以上的医院报销,把证件直接交给住院的医院就行。报销超过1000元的要拿到市里批准,10元钱的时候是300元以上的允许报,现在交20元报销的最低标准是多少还不清楚。”

我们发现她们只了解自己日常能用到的相关政策,而对新农合改革缺乏全面认识时,问她们“对新农合改革后的新政策不太了解,不去卫生所询问一下吗?”她们笑笑,回答:“村里的人都不问,国家政策已经颁布了,政府不会贪污这点钱,农民比较厚道。”

而当被问到对新农合政策满意不满意时,她们回答:“国家政策没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不报也这样,报了更好些。国家的政策咋样都是会好一些的。”

(二)高参合率的背后:村民的态度与存在的问题

参合率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在新农合政策刚开始实施时,大庄村的参合率并不太高。很多农民看到刚出台的政策,都持观望态度。随着新农合的逐步开展,很多参合农民从中受益,这些受惠实例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新农合是一个惠民政策,积极参合,09年大庄村的参合率高达99%以上。

但是在高参合率的背后,仍然有少数没有参加新农合的人。据我们了解,不参合的人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常年在外打工,觉得自身身体条件好,不会生大病,不愿参合;当我们问镇医院新农合办公室值班人员“为什么有少数人不参加新农合”时,值班人员回答:“可能年轻人觉得自己在身体好,很少得大病,不需要。”一种是极为贫困的孤寡老人,实在没有能力支付20元的费用,而无法参合。在与大庄村14队的村民刘新道、刘开亮访谈过程中,当我们问他们大庄村的参合率如何时,他们回答:“99%以上的人都参加新农合了。大庄村14队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杨西平,因为家里穷交不上钱所以没入。”

(三)各方对信息的掌握不一致、不全面

在访谈过程中,许多大庄村村民所说的报销内容中的费用与新农合办公室人员的回答不一致。对于报销手续是否繁杂,不仅村民内部的回答不一致,而且导致报销麻烦的原因,村民与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的解释也不统一。

村民原芬在接受采访时说:“报销最低限度是300元钱,检查费、医药费都不报销,住院费可以报销,报销比率是50%左右,不低。”但是当我们就报销哪些项目这一问题询问镇医院新农合值班人员时,她的回答与村民给出的答案不同:“医药费、检查费、手术费都能报销;急救费、车费、一次性用品的费用——比如注射器——等费用不能报销。”而镇医院新农合办公室的负责人李友芬的答案是:“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药物费用都能报销。新特药、试用药不报销。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药要与病人签订协议。”

至于报销手续是否繁杂这一问题,村民原芬反映说:“一般是将手续交上去,一个月左右才能拿到钱。有熟人能快一点。办理出院手续,然后交上费用条,一二十天才能结算。”而当我们问村卫生所医生报销程序是否麻烦时,村卫生所医生回答:“去省级医院的手续必须直接拿回来到本市或本县报销,交到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去市里领取报销费用;去济源市的医院,手续直接给大夫,就能够报销。”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宣传力度不够。据新农合办公室值班人员说,镇医院只给来住院的人发宣传单,不会派专人去各村宣传;村民自身也不主动了解新农合政策,而是盲目跟从国家政策,糊涂参合。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住院报销“封顶线”、“分级按比例报销”、“有些药品不能报销”等设置,村民并不清楚。即使是卫生所的医生,对新农合也缺乏主动了解的态度。当被问及新农合政策还需要哪些改善的时候,卫生所医生回答说:“国家很重视新农合改革,这都是国家制定的政策,我们不懂,配合就行了。”

(四)部分村民对新农合的报销政策不太满意

虽然大部分村民对于新农合政策都持支持态度,但是部分村民对新农合政策仍有一些意见。村民对新农合的报销政策意见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报销的起付线较高,能报销的钱太少;二,报销的上限相对于高昂的手术费而言,对家庭的帮助太小;三,新农合报销多为事后补救而不是事前预防。

村民李友芬反映:“新农合报销的不够。乡、县一级的都给报销,但是钱太少。自己得了肾结石,花了100多,因为没住院不给报销。只有住院、生大病才能报销,但是医疗花费主要在平常看病,这部分钱却很难报销,而且报销的起付线高能报销的钱少,并且在村医疗队看病不能报销。”

有的村民认为,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报销只能是在手术完成后,交上手术费用等相关材料才能报销,却没能解决有的家庭手术前没有钱交纳手术费、无法及时进行治疗的问题。而且由于新农合规定了报销上限2万元,(08年改革后上限改为3万元),对于手术费高昂的家庭来说,报销的钱相对帮助较小。

个案B

村民张春来,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自家开一个小面粉店,生活拮据,是贫困户,领政府补助金。妻子患脑出血,为了给妻子做手术家里四处借债,但是还是没有及时筹够手术费,妻子第一次脑出血后没能在病情较轻的时候进行治疗,导致第二次脑出血,不仅手术费用增长了数倍,而且由于病情加重、手术不及时,治疗效果很不理想。妻子如今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也因为四处借债,成了特困户。

张春来在回忆给妻子治病的曲折经历时,情绪仍然很激动。他说:“新农合报销只能在妻子做完手术后报销,却不能在动手术前解决没钱付手术费的问题。况且新农合报销上限两万元,而住院及维持到现在已经花费将近二十万,报销的那些钱对于这么大的支出,帮助并不大。新农合报销这么迟,等给了钱了,自家也成了特困户了,妻子的病还耽误了。”他一再向我们提议:“新农合应该能提前报销才行。”

三、思考及建议

(一)科学有效地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尽可能多地受益。

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准确地测量农民疾病的风险,适当提前报销相应费用,以免出现没钱支付手术费无法看病的现象,让补助金真正能解参合农民的燃眉之急。落实“大病二次补助”政策,在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在宣传方式上注意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走村进户把道理讲清;把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从而增强农民自觉参合的主动性。医疗机构要与村委会加强合作,通过举办新农合知识普及讲座等方式,让农民清楚明白新农合政策内容,保障村民能有效地运用政策为自身服务,引导农民加强对新农合运作过程的监督。

(三)加强各部门协调,形成合力。

“新农合”工作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由卫生、财政、农业、食品药监、物价、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各部门要协调共进,互相配合,如卫生部门做好新农合的医疗服务;民政部门负责特困户、五保户农民的参合资金交纳等,从而在各部门之间形成一个高效的工作机构。

4.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计划 篇四

我区2016年新农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卫生局的具体安排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各部门共同协助下较好的完成了筹资及半年基金管理工作,半年来通过推进新农合基金监管制度建设,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和基金使用的监管,采取协议管理、次均费用控制和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措施较好的保证了参合农民受益率,但在基金运行上处于高风险运行,为及时总结经验,保证今年新农合基金更科学、高效的管理,现将今年上半年份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2016年新农合筹资及基金分配情况

(一)农民参合情况。2016年,全区农业人口160217人(以实际在乡可参合人口统计),实际参合人数158887人(含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农村居民和未参加城镇居保的失地农民),参合率为99.17%。

(二)资金筹集情况。全区应筹集新农合基金9056.6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2310.95万元,民政代缴72.4万元, 2015年我区实际用于新农合疾病补偿基金8262.1万元。

截止2016年6月末,各级财政扶助资金应到位6673万元,实际到位5485万元,还有1188万元未到位,其中中央财政扶助资金应到位3813万元,实际到位3570万元,还有 243万元未到位;省级财政应到位1859万元,实际到位1414万元,还有445万元未到位;市级财政应到位500.49万元,实际到位0万元;区级财政应到位500.49万元,实

际到位500.49万元。

二、2016年上半年份新农合基金支出情况

2016年上半年份新农合基金支出4494.7,占总基金的54.4%。新农合补偿52693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4481.3万元,占总基金的54.2%。

门诊补偿人次40000人,新农合基金支出580.9万元,占总基金的7%;其中普通门诊补偿26196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158.5万元,普通门诊基金支出占总基金的1.9 %;门诊慢性病10959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217.2万元,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占总基金的2.6%;特殊疾病门诊2845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205.1万元,占总基金的2.5%;住院 12693人次,新农合基金支出 3900.5万元,占总基金的47.2 %。

三、2016年上半年与2015年同期数据对比

1、就诊人次对基金支出的影响

2016年上半年份总补偿人次为52693人,住院补偿 12693人次,乡镇卫生院住院184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4.5%;区级住院 583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45.9%;市级医院4676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6.8%;省级医疗机构222人,占总住院人次的1.7%;省外医疗机构123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0.96%;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合计为502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9.6%。普通门诊人次26196人。慢性病人次10959人。特殊疾病人次2845人。

2016年上半年住院人次较多医院包括:乡镇卫生院包括江密峰卫生院414人次,乌拉街卫生院为369人次;区级医院包括区人民医院2939人次,铁东医院1364人次,康圣医院690人次;市级医院包括中心医院1215人次,吉化总院587人次,市人民医院560人次,附属医院540人次;市级以上医院为白求恩第一医院110人次。

2015年上半年份总补偿人次为46801人,住院补偿 12334人次,乡镇卫生院住院1875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5.2%;区级住院 5412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7.3%;市级医院4641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37.6%;省级医疗机构252人,占总住院人次的2%;省外医疗机构154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3%;区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合计为5047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40.9%。普通门诊人次20539人。慢性病人次11898人。特殊疾病人次2030人。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6年上半年份补偿人次变化为,总补偿人次增加了5892人次,增加了12.6%;住院补偿人次增加359人,增加2.9%;乡镇卫生院住院减少了34人次,降低了1.8%;区级医院住院增加419人次,增加7.7%;市级医院住院增加35人次,提高了0.7%;省级医院住院减少30人次,降低11.9%;省外医院住院减少31人次,降低20.1%;区级以上医院住院减少26人,降低0.5%。门诊就诊增加了5657人次,提高了27.5%。慢性病减少了939人次,减低了7.9%。特殊疾病增加815人次,提高40.1%。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2016年上半年份住院总人次增加了5892人次人,其中在区内住院人次较2015年同期增加385人,区级以上医院住院减少26人,说明2016年转诊控制工作比2015年同期控制的严格,转诊率有所降低。因村卫生室未安装网络平台没有开展门诊补偿,在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人次增加幅度较大27.5%,由于2016年开展了严格的慢性病复查工作,慢性病就诊有所降低7.9%。,特殊慢性病增加幅度较高40.1%。

由补偿人次增长情况可以看出2016年上半年份比2015年同期住院增长了2.9%,对基金支出影响不大,但慢性病门诊减少了7.9%,对基金支出影响也不大,特殊门诊增长了40.15%,但因特殊疾病就诊人次较少,对基金支出影响不大,就诊人次对基金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普通门诊,增加了27.5%,但因门诊人均补偿数额较小,人次增长对基金支出影响也不大,因此2016年上半年就诊人次变化对基金支出影响不大,人次变化不是影响2016年上半年基金支出的主因。

2、基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上半年份新农合基金支出4494.7,占总基金的54.4%。用于患者2016年补偿的新农合基金支出4481.3万元,占总基金的54.2%。

门诊基金支出580.9万元,占总基金的7%;其中普通门诊基金支出158.5万元,普通门诊基金支出占总基金的1.9 %;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217.2万元,门诊慢性病基金支出占总基金的2.6%;特殊疾病门诊基金支出205.1万元,占总基金的2.5%;住院基金支出 3900.5万元,占总基金的47.2 %。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基金支出315.2万元,占总基金的3.8%;区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470.7万元,占总基金的17.8%;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854.2万元,占总基金的22.4%;省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74.8万元,占总基金的2.1%;省级以上医院住院基金支出85.6万元,占总基金的1%。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影响基金支出的主因是住院基金支出,其中区级和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是影响基金支出的主因。乡镇卫生院住院基金支出较多的医院包括:乌拉街卫生院63.9万元,江密峰卫生院57.5万元;区级医院包括:区人民医院653.4万元,铁东医院302.4万元;市级医院包括:中心医院622.7万元,附属医院319.7万元,化工总院270.8万元,市人民医院227.4万元;省级医院包括:白求恩第一医院71.6万元。

2015年上半年份总基金支出3300.5万元,占总基金的46.1%。普通门诊基金支出94.6万元,占总基金的1.3%。慢性病基金支出205万元,占总基金的2.9%。特殊疾病基金支出157.9万元,占总基金的2.2%。累计住院

基金支出2830.7万元,占总基金的39.7%,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基金支出 223.8万元,占总基金支出的3.1%;区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002.2万元,占总基金支出的14%;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 1406.4万元,占住院基金支出的19.7%;省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127.6万元,占住院基金支出的1.8%;省级以上医院住院基金支出70.7万元,占住院基金支出的1%。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6年上半年与2015年同期基金支出增加了1180.8万元,提高了35.8%。普通门诊基金支出增加了63.9万元,提高幅度为67.5%;慢性病基金支出增加了12.2万元,提高了5.9%;特殊疾病基金支出增加了47.2万元,提高了29.9%。住院基金支出与2015年同期增加了1069.8万元,增长幅度37.8%;其中乡镇卫生院增加91.4万元,增长幅度为40.8%;区级医院增加468.5万元,增长幅度为46.7%;市级医院增加447.8万元,增长幅度为31.8%;省级医院增加了47.2万元,增长幅度为37%;省外医院增加了14.9万元增长幅度为21.1%。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2016年上半年基金支出比2015年同期提高幅度较大,增加了35.8%,其中提高幅度较大的是普通门诊基金支出67.5%、住院基金支出提高了37.8%,各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与2015年同期提高幅度均较高,根据基金支出额度,区级医院和市级医院住院基金支出是影响基金支出的主要因素。

3、住院次均费用

2016年上半年份住院次均费用为5589.2元/人,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2115 元/人,区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3558元/人,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8390元/人,省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20399元/人,省级以上医院住院次均费用20661元/人。慢性病次均费用349元/人.特殊疾病次均费用1267元/

人。

2016年上半年次均费用较高的医院,其中乡镇卫生院为乌拉街卫生院2440元/人;区级医院为创伤医院4752元/人,***区中医院4265元/人,铁东医院3561元/人,区人民医院3501元/人,康圣医院3446元/人,惠仁医院3445元/人;市级医院为附属医院11765元/人,中心医院10299元/人,吉化总院9544元/人,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8724元/人,市人民医院8245元/人;省级医院为吉林心脏病医院41334元/人,吉林大学医院(二部)40610元/人,吉林延安医院28045元/人,吉林大学中日联医院26013元/人,吉林大学白求恩一院20324元/人,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18572元/人。

2015年上半年份住院次均费用为5028.9元/人,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2038元/人,区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3492元/人,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7256元/人,省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4114元/人,省级以上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3456元/人。慢性病次均费用309.5元/人.特殊疾病次均费用1366.4元/人.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6年上半年住院次均费用增长561元,增长率为11.2%;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77元,增长率为3.8%;区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66元,增长率为1.9%;市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1134元,增长率为15.6%;省级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6285元,增长率为45.5%;省外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增长7205元,增长率为53.5%;慢性病次均费用增加39元,增长幅度为12.6%。特殊疾病降低99元,降低幅度为7.2%。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结论:2016年上半年次均费用增长幅度较大,尤其是市级、省级、省级以上医院。是2016年上半年基金支出幅度增长的主要因素。

4、政策调整情况

2016年上半年份住院政策补偿比为58.8%,其中乡镇卫生院政策补偿比为73.1%;区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66.3%;市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53.9%;省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52.2%;省外医院政策补偿比为53.3%。

2015年上半年份政策补偿比为57.8%,其中乡镇卫生院政策补偿比为69.2%;区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66.2%;市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52.2%;省级医院政策补偿比为53.5%;省外医院政策补偿比为49.8%。

由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6年上半年政策补偿比比2015年同期提高1%,其中乡镇卫生院提高3.9%;区级医院增加0.1%;市级增加1.7%;省级降低1.3%;省级以上增加3.5%。

由上述数据可以得出:因2016年新农合补偿标准的调整,2016年上半年份比2015年同期补偿比提高了1%,根据各级医院政策补偿比提高情况,政策调整对住院基金支出影响不大。

四、2016年上半年新农合基金支出情况分析

1、基金支出情况:2016年上半年基金支出为4494.7万元,占总基金的54.4%,2015年同期支出3300.5万元,占总基金的46.1%,因此2016年上半年新农合基金支出与2015年同期对比,提高了8.3%,同时上半年基金支出超过全年总基金的50%,因此2016年上半年基金支出超过控制水平线。

2、影响2016年上半年基金支出的主要因素是某些医院住院人次、次均费用增长过快造成基金支出量增长幅度过大,尤其是市级医院,结合影响基金支出的就诊人次、次均费用、基金支出量等因素,影响2016年上半年基金支出的医院主要包括:乡镇级:乌拉街医院、江密峰医院;区级:铁东医院、区人民医院;市级:中心医院、附属医院、人民医院;省级:吉林大

学第一、第二医院;中日联医院。

五、2016年全年基金支出情况预测

根据2015年同期基金支出数据和年终支出数据,结合2016年上半年数据可以得出全年基金支出将达到118%,超值18%,约为1487.2万元。

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上半年份基金支出情况,201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包括:

1、加强对住院基金支出的管理力度,重点对挂床住院、门诊患者转住院的监管力度,减轻违规住院对住院人次增长过大的压力;

3、继续做好次均费用控制等工作,尤其是慢性病次均费用,加大审核力度,确保2016年基金运行安全。

***区新农合管理中心

5.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计划 篇五

人员公示(第四批)

2014年贵州省事业单位面试辅导章程 :http://kc.offcn.com/general/170/13735/

根据《2014年赫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拟聘用武雪梅等80名同志到所报考事业单位工作(拟聘人员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4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反映,请实名书面向赫章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57-3232881)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计划 篇六

一、宣传的主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的主体是指负责组织和实施合作医疗宣传的单位和人员,他们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义务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开展合作医疗宣传工作。宣传主体一般地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医疗管理与监督机构、定点服务机构等组织及人员,也包括广大农民自己。其中,以卫生部门和合医办最为重要,所发挥的作用最大。所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员同时也是宣传对象,宣传对象具体可以归纳为四类,即县、镇、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农民、定点服务机构人员和合管人员。农民特别是合管机构中的农民代表既是宣传对象,合作医疗的宣传应该是一切与合作医疗有关的人员都要参与进来。参考外地做法,提出以下工作内容计划。

二、宣传内容安排

在认识上以达成共识为导向,以取得其认同和支持为目的。针对在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宣传内容,使宣传能够发挥最佳效果。

上半年:主要宣传各地、各定点医疗单位好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在服务规范、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农民的便利上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做法。发现和总结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得好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经验:一是在切实降低医疗费用,防止过度医疗服务,坚持基本医疗原则和基本药物目录等制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入出院等制度,真正把农民的保命钱用好的。二是深入宣传与定点服务机构有关的合作医疗规章制度,确保药物和治疗目录、转诊等制度规范执行,收费凭据、费用清单等材料规范提供,促进服务机构和合管机构的配合与协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做得好的。三是在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在医疗费用控制上和新农合即时补偿为患者服务做得好的医疗单位。四是开展村卫生站新农合门诊服务做得好的。

下半年:主要是总结宣传政策执行成效,交流有新意有推广价值的做法与经验;及时通报各地宣传发动工作进展经验,通报参合进度,推进参合任务的按时完成。提高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耐心接待群众,促进各方监督尤其是群众监督政务公开的深入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制度,及时调整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的不适应条目,要加强对镇合管办宣传的指导与监督;要注重宣传本地特色做法和外地做法等。

三、形式和方法

宣传内容的载体,以合作医疗工作简报为主。达到并完成宣传工作简报10期以上。要求各地辅以宣传小册、宣传单、电视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宣传载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问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简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知识宣传单》、合作医疗电视专题片,以及在报刊上发表宣传。可以采取的形式有口头、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咨询、授课、合同、宣传栏、公示栏、卫生下乡、标语口号、互联网以及进村入户等。根据合作医疗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的需要,灵活应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方法。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工作方法,不断克服困难,促进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7.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计划 篇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国发[2012]11号) 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国办发[2013]80号) 有关要求, 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下简称新农合) 制度建设, 现就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 完善筹资政策

2013年起, 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其中, 原有240元部分, 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 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 对中部地区补助60%, 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原则上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 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提高保障水平, 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进一步优化统筹补偿方案, 提高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 将门诊逐步引向乡村医疗机构, 将住院主要引向县乡两级医疗机构, 引导农民合理就医流向, 推动实现“小病不出乡, 大病不出县”。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版) 及时调整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严格控制报销目录外的药品、检查、耗材费用, 进一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补偿比间的差距, 使参合农民更大受益。

三、推进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2013年, 要以省 (区、市) 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共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地通过谈判、团购的方式将原研药、专利药等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降低药品费用。在完善保障政策的同时, 推进重大疾病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确保患者既看得起大病, 又看得好大病。

四、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工作

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 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有关工作。完善委托商保机构经办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提高新农合经办服务水平, 力争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推进商保机构经办新农合服务。

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试点, 制定大病保险的基本政策要求, 完善招标、协议、监管、保障、基金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确保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起步。试点地区要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群众大病保障需求等因素, 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鼓励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做好大病保险与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大病保险统一, 确保参合农民待遇不降低。

五、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规范基金使用

2012年审计署对社保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 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加大对乡村两级门诊统筹和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审核力度, 严格执行审核支付流程和标准, 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新农合基金有效用于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 如“小病大治”、虚增医疗费、挂床等问题, 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惩处。

继续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 特别是基金结余率较高的部分地区要在具体分析基金结余原因的基础上, 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基金结余率在2012年的水平上有明显下降, 实现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 5%, 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 5%。2 0 1 2年当期基金收支出现赤字及2013年存在基金超支风险的部分地区, 也要通过精细测算、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等方式, 确保基金不出现净超支现象。

六、加强管理能力, 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 结合门诊统筹推行按人头付费, 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统筹推行按病种付费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增强改革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机构和病人的覆盖面,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并以此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以统一补偿方案、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即时结报为重点, 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推动实现地市统筹,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施省级统筹。

全面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 具备条件的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要加快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的联通工作, 力争2013年底在部分省份开展参合农民跨省异地就医和报销的试点。同时, 开展便民可行的诊疗付费举措, 进一步提高农民满意度。

各级卫生 (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要努力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 确保工作平稳、基金运行安全、群众满意。

2013年9月5日

8.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 篇八

文章标题: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

2006年是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时代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精神,以加强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合作医疗补助效益为重点,努力缓

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的参与度,真正实现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局面,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顺利发展。

一、工作目标[文章-帮您找文章]

1.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控制在8%以内。

2.总体上实现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达到30%以上。

3.实现2007年农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

4.农民受益率达到%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2006年,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

1.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结合省合管办的要求,认真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确保项目任务顺利完成。一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二是组织完成各类培训任务。根据省、市的培训教材逐期分类组织乡、镇、街道分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干部、合管办工作人员和定

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2.进一步抓好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会同市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开展调研,制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机构设置的原则,规范编制和人员配置标准,建立全市统一、高效的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快市、乡两级经办机构建设,落实各类工作人员。重点解决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工作经费不落实的问题。

3.抓好乡、镇、街道合管办规范运行。指导乡、镇、街道参合农民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参合人员登记表的核实汇总录入、家庭台帐建立和合作医疗证的发放。指导乡、镇、街道合管办健全办事规则、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4.逐步完善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受益度、扩大受益面。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并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防止因实施方案原因导致补助

水平不高,基金沉积较多。努力将合作医疗基金的结余控制在8以内。

(二)围绕基金运行效益,加大规范运行监管力度

1.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下发《浏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助结算和核查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合作医疗工作流程,完善补助模式和补助核算、审核、审批、登记、兑付的程序。认真落实《关于规范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督促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确保基金安全。制定《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制度》,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诊疗规范、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2.进一步健全基金运行监测制度。继续完善基金运行统计情况月报制,详细掌握各乡、镇、街道每月基金的支出情况、参合对象住院人数和总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受益面、补偿率等基本情况,及时评估基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性。

3.建立对乡、镇、街道合管办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对乡、镇、街道合作医疗工作开展经常性督查,对基金运行管理进行现场指导,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执行情况。对乡、镇、街道补助兑付情况进行抽样审核,重点审核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的大额补助、大额费用、补助比例异常等情况。督促乡、镇、街道规范落实“三级”公示和举报制度。

4.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试行)》,上半年组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目录》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遵循用药规定,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要控制在5%以内;县市级

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15%以内;县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25以内。总体上努力实现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达到30%以上。定期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督查。逐步实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同管理和考核制度,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资格的动态管理挂钩,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行通报、诫勉整改,处罚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材料 篇九

区政协各位常委:

下面,我就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区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工作从×年开始,先后经历了起步实施、制度完善和规范运行三个阶段。三年多来,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下,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区镇新农合管办机构认真工作,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程度逐年提高,满意度不断上升,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逐年下降,新农合资金最大的发挥了效益,新农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保持了较高的参合率。为了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影响力、吸引力,引导和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加新农合,区合管办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标语、宣传单进村入户,使新农合的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典型示范,让参合农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激发农民群众的参合热情。区合管办还及时汇总分析参合人员信息,对参合人员进行人群分类,对参合人数较少的重点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重点宣传动员。经过几年来持续的宣传动员,新农合制度已经深入人心,参合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前列,覆盖人群不断增加。2010年,全区参加新农合人数×人,参合率达到×%。1

二是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为了规范新农合管理,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和管理暂行办法》、区政府办公室每年年末都印发下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调整方案》;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使用卫生厅下发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实施了协议管理制度和年终考核制度,区合管每年同定点医疗机构签发协议,年终按照《×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评细则》严格考核,使这一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惠及农民群众;严格落实省下发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对基金实行专户储存,封闭运行管理,保障了基金安全。区镇成立了领导机构,设立了经办机构,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区合管办还制定了基金筹集、使用、监督、公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转诊、核销等规章制度。

三是参合农民得到了实惠。为了让农民群众能够通过新农合制度得到尽可能多的实惠,切实减轻农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各级政府逐年提高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制度建立初期人均×元的补助标准提高到了2010年人均×元的补助标准,个人筹资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元。为了切实提高新农合的补偿水平,区政府每年都对分段补偿比例进行调整,由制度实施之初的×个分段调整为现在实行的×个分段,各

级定点医疗机构分段补偿比例也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提高,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全区住院实际平均补偿比例由制度建立初期的×%上升到2009年的×%,以往农民因负担不起就医费用而造成的小病拖、大病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缓解。截止2009年末全区共筹集资金×万元,支出资金×万元,受益人数共计×万余人次,人均受益×元。其中:为×人次住院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2807万元,为×人次参合农民报销门诊费用205万元,得到×万元以上补偿款的有68人,补偿149.6万元,为×名孕产妇报销住院分娩医药费用15.13万元。

四是监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自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区合管办始终把对新农合整个流程的监督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三年来,通过不定期的下乡走访农户、深入病房核实患者、查阅病历、每年两次赴市外医院核实费用等形式,也从中发现了一些违规问题,一些工作人员受到处理。×村新农合管理小组长利用代领区外患者报销款之机私自克扣部分补偿金,合管办责其补齐补偿金后×镇政府给予通报并免除其工作职务;区医院新农合核销窗口人员在对出院患者核销时,索要财物,哄骗患者家属能多报销,受到患者家属举报,合管办查实后责成医院给予处理,更换了工作人员;×卫生院出具虚假报销资料套骗新农合基金,经合管办查实后,报卫生行政主管局免除原院长职务,对涉案的其他人员

做出了相应处理;×镇患者通过借证骗取新农合资金、×镇肿瘤患者到×伪造假报销手续骗取资金,这些区合管办已追回补偿款;×卫生院大夫开大处方,合管办对医院进行了罚款并进行了全区通报。由此看来,怎样管理好全区×万多人口的“救命钱”,把基金真正用在需要用的病人身上,是新农合基金监管的重中之重,特别是现在不断出现的借证治疗、伪造虚假报销手续等违规现象,更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提出警示。

二、2010年新农合执行的政策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0年全区出台了更加惠民利民的新农合政策。针对参合农民的患病状况,为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2010年出台了六项惠民利民政策。

(一)取消原有的家庭账户,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

(二)将住院统筹分段补偿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住院补偿封顶线由×万元提高到×万元;

(三)将新增加的特殊病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血管介入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和原有的尿毒症透析治疗大额门诊纳入大病补偿,不计起付线和分段补偿,统一补偿比为×%;

(四)慢性病治疗扩大到村级医疗机构治疗,方便慢病患者,扩大受益面。

(五)为使区外就医患者及时足额领到补偿款,2010年实行“一卡通”返还区外就医补偿款制度,将补偿款直接打入参合农民持有的“×卡”中,减少了中间环节,方便了群众就近领取

补偿款。六是正在探讨实施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报制度,已经开通2家医院,其他正在协商中,这种做法既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又避免了利用假单据骗取新农合基金。此外,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区合管办采取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一)年初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2010×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实行更加严密的协议管理,严格履行协议服务行为,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准出入制度,一经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二)为控制不断增长的医药费用,保障基金使用的合理性,除了不断地深入定点医疗机构稽查外,合管办于6月1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农合基金控制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住院标准、分级护理收费标准,实行按病种床日付费和总额预算,下达了各定点医疗机构2010年新农合报销总额数,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确保基金年底不出现漏洞。

(三)区合管办成立稽查室,监察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等工作行为,监督经办机构补偿金的发放情况,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

截止5月末,全区共为×人次报销医药费×万元,其中为×人次区内住院患者补偿×万元,为×人次区外患者补偿×万元,为×人次慢性病患者补偿4.6万元,为×人次门诊观察患者补偿×万元,为×人次普通门诊患者补偿14.7万元,为×人次家庭账户患者补偿42万元,有5人达到补偿

封顶线×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新农合与城镇医保参合政策存在交叉,新农合要求整户参合,乡镇企业职工也可以参加,而城镇医保将全区中小学生和城镇户口人员(大部分是农转非的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参保范围,致使全区×余人进行了重复参保,发生的医药费用重复报销,这样导致了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得到释放,重复参保居民就医人次数大大增加,经统计截止5月末,重复参保人数较多的×村参合人数3495人,就医人数为205人,占5.8%,×村参合5998人,就医人次613人,占10.2%,×村参合1336人,就医人次102人,占7.6%,而其他未重复参保的村就医人数占参合人数的3%。就医人数的大量增加和重复报销,也同时刺激了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增加消费的行为,“凡是能两头报”成为了过度治疗的原由,大处方、多检查、高级别用药、延长住院时间等违规行为随即增加,这给合管办基金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导致了部分基金的流失。

(二)转诊转院制度实施相对较难,原因有二,一是区内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设备、设施能力建设相对较弱,吸纳患者能力不强;二是由于我区地域距离市区较近,部分参合患者可以很方便的到市里三级医院就医,给新农合转诊转院制度的实行带来了困难。

(三)门诊统筹制度的实施存在一定的难度,原因是门诊统筹刚刚实施,参合农民认识程度存在偏差,农民的期望利益与即得利益构成矛盾,导致门诊统筹基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加之村级卫生室诊疗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当地参合农民日益增长的诊疗需求。

(四)贫困人口本来生活艰难,更负担不起沉重的医疗费用,甚至有的连前期治疗款都拿不出,新农合的补偿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探讨出台更加惠及特困农民的医疗救助政策势在必行。

10.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工作计划 篇十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调查

衡南县位于湖南东南部, 全县总人口101.04万人, 其中农民85.4万人。衡南县新农合制度自2007年实施以来, 该项工作稳步开展, 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开创了群众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政府得形象的良好局面。为了更好地推进衡南县新农合工作, 笔者采取深入乡镇召开座谈会、走访部分医院和农民群众、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 就衡南县新农合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1 衡南县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1.1 缓解了农民群众的就医压力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 全县参合率不断提高, 2009-2011年全县参合人数为66.39万人、75.44万人、75.76万人, 参合率达80.1%、91.1%、91.4%。受益面不断扩大, 2009-2010年从7.26%提高到9.37%, 人均住院补偿标准从654元提高到861元, 直接受益11.89万人次, 补偿医药费8640.68万元, 其中住院支出达98%以上。农民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1.2 助推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 参合农民大多选择就近医疗, 乡镇医院的住院人次明显增加, 仅2010年全县乡镇住院人数就占住院总人数的70.9%, 同比增加47.7%, 其中古山、云集、龙确、妇保院等4家医院增幅达200%以上。

1.3 促进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管理农合基金, 全县没有出现重大基金风险。在调查的过程中, 绝大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非常看好, 认为它是一件惠农利民的大好事。

2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1 政策宣传不到位

一是宣传方式不科学。目前衡南县采取的宣传方式主要是发放宣传资料, 且资料发放时间只局限于筹资初期阶段, 加之农民群众文化水平普遍偏低, 以致实际宣传效果不很理想。二是宣传对象不全面。农民外出务工或举家外出的人员比较多, 造成宣传对象覆盖不全面。如洪山镇光辉村有340余人举家外出务工, 占全村总人数的16%。三是宣传发动不积极。个别镇、村干部认为, 多宣传多发动, 就需要投入更大的人、财、物力, 觉得不划算, 因而宣传发动不够积极。

2.2 筹资工作难度大

一是农民筹资积极性有待提高。在调查中发现, 由于不少农民对新农合的理解不透, 补偿期望过高, 以致出现了不信任、等待观望和被迫参合的现象。如洪山镇光辉村村民邓飞燕, 2009年在市妇幼保健院剖腹产花费1万余元, 按县卫生部门规定剖腹产只兑付400元, 结果与当事人的兑付期望差距太大。二是筹资时间太集中。新农合筹资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的11~12月份, 而这一时段不少农民外出务工未回, 村干部难以收缴, 等当事人回来时, 却已超过缴费时限。三是村干部情绪大。由于各乡镇大都硬性要求村里完成上级提出的参合率目标。因此除农民自觉自愿参合外, 都不同程度地以村级资金、村干部工资待遇或村里老板垫付, 不少村干部普遍反映工作压力很大。如:洪山镇光辉村三年共垫资11980元, 五塘村4000多元, 古城村33000多元 (老板垫付) ;松江镇月堡村5000多元, 东塘村3000多元, 高江村15000多元。

2.3 农民兑付不满意

一是对兑付方式不满意。由于在衡阳市区医院就医的参合群众都要到县农合办集中兑付, 这样就增加了往返车费、生活费、往返补办发票、补充证件, 增加了支出, 浪费了时间, 参合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如洪山镇古城村一农民反映, 看一次病跑了3次才能办好兑付手续, 而且只能兑付100多元。二是对兑付比例不满意。大多数农民认为目前起付线门槛较高, 兑付比例偏低, 兑付后真正得到的实惠不多。如一个小儿科肺炎病人, 住4天院, 按每天50元计算, 总费用200元, 减去现行的起付线100元, 按比例实际只能补偿70元。三是对兑付范围不满意。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对医院的限制较多, 很多常用药品均列入自费药品的行列, 对不能兑付的自费药品农民意见较大。

2.4 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不强

一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尽管近几年乡镇卫生院的硬件建设有所加强, 但大多数仍然较差。部分农民反映, 在卫生院住院吃饭、喝水很不方便。二是医疗技术跟不上。据调查反映, 有的乡镇卫生院只有治疗伤风感冒之类的技术水平, 根本无法达到常见疾病不出乡的功能要求。三是服务水平差。个别乡镇卫生院管理不严, 少数医、护人员病历书写不规范、不完整, 一些医生使用自费项目和药品未尽到告知义务, 造成农民医疗费用的报销率低, 获得兑付少。四是服务网络不畅通。调查中我们发现, 因农村医疗服务网络不畅通, 农民缴费取证以及补偿兑付有时需要等待两个月后才能办结。

2.5 监督管理严重乏力

一是体制不顺。在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 县农合办隶属县卫生局管理, 县卫生局既当“裁判员”, 又当“运动员”, 这样既不符合监督法则、市场经济规则, 也不利于对新农合的监督管理。二是农合办队伍素质不高。县农合专职审核员大多是从医院抽调的, 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懂医学、会财务、善管理的人员少。三是少数定点医院弄虚作假。少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加大药量、虚高药价、延长治疗期、小病当作大病医、挂床等作假现象, 甚至瞒报、虚报以套取农合资金等不规范行为。四是次均费用设定不合理。县农合办设定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控制在700元以内, 超过部分由医院自负, 医院对此反响较大。医院为了减少损失, 工作中就片面执行政策, 有时不得不少收患有大病、重病的病人, 多收一些可收可不收、病情较轻的病人, 无形中浪费了农合资源。

3 巩固发展衡南县新农合的几点建议

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新思维、新举措。为巩固、发展衡南县新农合工作, 仍需从制度和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和探索。

3.1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农民参与程度

一是加强农合政策的宣传。要注意突出宣传“大病救助、互助共济”、“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新农合精神, 以免农民群众因过高期望未能满足而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加强典型事例的宣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 现身说法, 增强新农合制度的吸引力。必要时可在学校学生中进行专题宣传。三是加强兑付公示栏的宣传。要在各村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置新农合宣传公示栏, 张贴兑付手续和程序要求, 定期公布住院补偿报账费用, 增加透明度, 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3.2 创新筹资机制, 提高农民参合率

一是创新筹资方式。建议以村为单位设立筹资窗口, 实施“常年筹资”新方式, 以方便外出务工人员能随时预交下年度新农合筹资款, 这样既能减轻集中筹资的压力, 又可降低筹资成本。二是创新筹资机制。在坚持以常年上门缴费参合为主的前提下, 积极探索新的筹资方式。如实行“协议筹资”, 即积极争取上级政府批准从中央粮补资金中代缴农民个人参合资金, 操作时必须积极稳妥, 在宣传到位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 村组与农户签订协议, 户主亲笔签名委托金融机构代办, 农合办统一收费并核发合作医疗证。

3.3 完善兑付机制, 提高农民受益度

一是成立乡镇农合站。建议在各乡镇成立乡镇农合站, 人员由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所抽调一人、乡镇农合审核员组成, 这样既方便农民参合, 又节约了兑付时间和经费开支。二是简化兑付手续。县农合办要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前提下, 提前预拨部分资金到乡镇卫生院, 使参合农民在出院结算时就能及时兑付;不能及时兑付的, 医院结报员在病人出院时要告知大概兑付的工作日和兑付比例, 让参合农民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实现信息化管理。财政可一次性投入为农民办理参合IC卡, 取代现有的合作医疗证, 实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

3.4 加强医院监管, 提高医疗服务功能

一是扩大医疗覆盖面。要从方便农民就医出发, 认真研究偏远、分散、交通不便的村级医疗室设置问题, 尽可能达到“一村一室”的要求, 真正做“小病不出村”, 尽快实现“全覆盖”, 扩大政策的“惠及面”。二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卫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以规范服务行为, 提高服务质量, 增加人们对医院的信任度, 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三是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新农合定点医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 由政府集中捆绑采购, 统一配送, 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之间的灰色链条, 减少中间流通环节, 打击非法经营, 逐步实施药品实物管理, 降低医药费用。四是控制目录外用药。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统一制定的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让农民群众对医疗知情, 有效控制农民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

3.5 加强基层卫生院建设,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改善基层卫生院的医疗条件。按照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 加大投入, 改善医疗设施和服务设施, 尤其是乡镇卫生院, 要增添必要的医疗设备和陪护设施, 如增加能为住院病人及其家属提供简单洗漱用水和可烧饭的用具和场所。二是提高基层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 对医护人员实施定期强化培训, 开展职称评定, 严格考核。同时, 积极制定优惠政策, 鼓励优秀医疗人员到基层工作, 改善和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三是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对考评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对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 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 确保参合农民的合法利益。

3.6 加强农合办建设, 提高农合监督效能

11.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篇十一

尊敬的区人大颜主任、各位代表、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莫莫莫镇欢迎区人大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现在我把2011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下汇报。

我镇共辖65个自然村,46个行政村。全镇共设置镇卫生院一处、1个中心门诊部,23个村卫生室。共有在岗乡村医生77人,其中30岁以下6人,31-40岁24人,41-60岁38人,60岁以上9人。自2007年我镇开始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我院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道路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达到了“互助共济、稳步发展”的目标,初步形成了“政府重视、干部支持、群众配合”的良好局面。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

(一)突出重点,深入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实施之初,部分农民的参与意识不强,我镇围绕区委、区政府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目的、意义和基础知识。让群众知道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掌握新农合政策,解除疑虑,从而提高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接受程度和认知度,扭转了一些群众怕吃亏的想法,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自愿地参与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来。

1、媒体宣传。在筹资期间,各村利用广播宣传合作医疗有关材料,并采取滚动播音的方式,不间断的宣传。

2、阵地宣传。一是开通咨询电话,我镇合管办固定电话0632-6971092确保工作日及时通畅;二是制作板面10余块,在部分人口较多的村轮流展览;三是在各村和公共场所张贴标语条幅达三百余条。

3、流动宣传。今年新农合筹资初期,在区合管办的统一安排下出动车辆进行流动宣传。

4、入户宣传。一是发放新农合宣传资料1万余份。二是同农民群众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详细讲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和义务、参合条件、补偿办法、报销比例,资金管理与监督内容。据不完全统计,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率达到了100%,知晓率达到了99%以上,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齐抓共管,加大督促指导工作力度。

镇党委、政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集中全镇力量,上下齐心,分工协作,共同攻难克坚。

为了统一全镇上下的思想,加大工作力度,镇党委政府及卫生院均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责任制度和督促制度,明确了责任人,采取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工作实绩与考核奖金挂钩,做到职责上肩,责任到人。在方式上以点为单位,成立了6个督导组,由卫生院班子成员担任组长,采取一月一汇报的制度,制定进度表,严格督促各村新农合开展情况。

(三)全程代办,保证医疗费用顺利报销

针对医药费补偿过程手续烦琐的问题,我镇积极推行医药费报销全程代办制度。参合群众只要把报销所用材料交到卫生院新农合报销处,2个月左右直接到卫生院财务科领钱就行。

1、落实人员。落实四名专职人员负责办理医药费报销工作,认真仔细地审核、复核,确保每一笔资金报销准确无误。

2、加强培训。镇合管办对新农合窗口人员专门进行了的培训,规范办理报销的有关手续,使日常工作中能够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

2011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镇实际参合人数达 38897人,参合率达 94.8 %。其中残疾人、特困户由镇残联、民政所为其代交参合金。截至今年3月底,全镇总补偿人次5万人次,总补偿金额达到了86.5万元;其中门诊补偿49000人次,补偿34.2万元;住院补偿321人次,补偿52.3万元。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基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涉及面广,开展难度大,需要镇,村两级领导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协同作战、职责上肩、落实到人,要形成工作的合力。

(二)宣传引导是关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关键在于解决农民的参保意识,只有农民的思想通了,工作才能主动。只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才能提高农民参保的自觉性。

(三)提供优质服务是保障。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最担心的就是“文件一个样,实行变了样”,最怕的就是手续麻烦,一次两次跑回头路。为此,实行全程代办就显得相当重要,只有不断健全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才能赢得工作的主动和持久。

四、存在问题:

1、乡村医生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水平离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尚有一定差距,急需充实新生力量。

2、新农合宣传力度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加强筹资宣传和日常宣传。

3、由于乡村医生年龄普遍较大,新农合微机系统使用难度较大。

4、目前卫生院共垫付两个月新农合补偿款,累计垫付近五十万元,造成卫生院资金周转困难。

5、加强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今年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已培训300人次。

各位领导,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农民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便民服务放在第一位,精益求精,开拓创新,不断把莫莫莫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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