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罚款最新政策

2024-10-22

超生罚款最新政策(共4篇)

1.超生罚款最新政策 篇一

超生罚款的分析

中国是从1971年开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的,超生罚款当时称“计划外生育费”。2000年3月,中央8号文件明确规定实行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同年,财政部、国家计生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对于超生家庭来说,“社会抚养费”的实质就是“超生罚款”。

近年来,我国对计划生育政策明显加强了执行力度,对社会各个阶层,尤其是针对富人超生、名人超生现象,简直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执法快感。全国各个地区对于超生的问题,各有各的方法,取得的效果也各有不同。对于本案中,我国南方某县的做法,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政策施行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1、政策施行的效果。该县的计划生育政策从实施这两年来看,其实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新一届政府领导,采取了两个措施。一个是对超生户进行罚款;一个是为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弥补基层经费不足,用罚款所得对基层予以放还。应该讲该县新领导班子确实想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又有无法解决经费等实际困难。出发点是好的,但想法过于的简单了。单纯的为了完成任务而做这项工作,缺少了人性化关怀和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等必要的工作。

2、存在的问题。这些简单而不加修饰的措施实施以后,不免要产生很多问题和不好的后果。由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

统观念在当地群众中还根深蒂固,许多人宁愿交罚款,也要生第二胎、第三胎,即使需要借债来交罚款也是在所不惜。有的群众甚至认为,缴纳罚款就是购买计划生育的权利,在未生育之前便预先把罚款交上去。另一方面,一些乡村干部为了多“创收”,不管超生,只管罚款,甚至暗中鼓励计划外生育。这些问题的出现还需要我们政府决策部门进行纠正。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

那么,如何才能遏制超生现象呢?是不是还是简单的对超生户进行高额罚款呢?发得他们倾家荡产呢?实际上,这是一种报复性的行为,一种非理性的行为不仅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反而更增加社会矛盾和不安,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除了对超生人士(不仅仅指富人、名人,也包括普通民众,只要超生都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合理的社会抚养费外,还可对其采取“资格罚”、“荣誉罚”等手段,如取消一些评比资格荣誉称号,不得担任领导职务等,使其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前充分平衡两者的得与失;二是完善社会扶助、救济机制。加大对独生子女的奖励力度,让超生者产生严重的失落感,让维护国策者有极大的荣誉感;实施长效的社区扶助机制,使现有的老年人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从而为当今的中青年人树立示范,不再为今后年老而提前作准备;进一步完善养老金等救济机制,政府应将社会抚养费及相关费专门用于老年人的医疗、保险等方面,使“老有所养”真正能实现;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破除传统观念。一方面对超生者进行曝光,使人民感受到“超生可耻”(因为超生也是一种违背诚信的行为,尤其是那些在独生子女证上签名保证终生只生一个孩子的人。);另一方面,宣传国家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真正体现“独生子女光荣”,破除人民“养儿防老”的观念。

2.“超生罚款”同孩不同价 篇二

據了解,各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区别很大,经济发达地区高、经济落后地区低。综合各地标准,超生一孩一般为其年收入的2至8倍,弹性空间非常大,超生两孩则更有弹性,上海是3至10倍,而北京等地是6至20倍。即使同一城市,城乡之间、不同区县之间也不相同。

专家质疑,征收既可按所在地又能按户籍地,一些富裕阶层在大城市超生,到户籍地受罚。例如在轰动全国的广州八胞胎案例中,当事父母户籍所在地为肇庆市,而实际居住在广州。八胞胎父母属高收入人群,如按广州标准,超生1个征收超过20万元;而如果是肇庆标准,只要数万元。两地征收标准相差近10倍,按实际收入还是当地居民人均收入的相应倍数缴纳则相差25倍多。

由于征收标准不一,给基层的实际运作留下了很大的“运作空间”,出现了社会上流传的“同孩不同价”的现象。一位计生部门干部告诉记者说,由于征收阻力大,实际征收由基层征收人员“自由裁量”的情况很普遍,“按规定应交10万元的,找人送礼说说情,就只交5万元了。”

3.超生罚款最新政策 篇三

华图教育

【背景链接】

12月初,在舆论压力下,曾明确表态拒绝公开的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广东省卫计委相继向社会公布了2012年该省社会抚养费总额。至此,全国已有24个省份公开了去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共计超过200亿元。不少专家表示,“超生罚款”不能止于公开总额,其具体开支更不能成为“糊涂账”,公开明细才能防止腐败滋生。此事引起热议。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从“超生罚款”到“计划外生育费”再到“社会抚养费”,针对超生家庭收取的同样一笔钱,名目不断发生变化,凸显出政府行政形式上的合法化追求,其性质也由行政处罚演化为行政性收费。只是,这笔费用到底如何收取、数额多少、如何开销等,仍长期处于公众监督的视线之外。

[表现] 事实上,正因为长期成为“被人遗忘的角落”,地方社会抚养费征缴乱象丛生:一是标准不一,各自语出多门;二是监管阙如,沦为权力自肥;三是私相截留,成了罚款经济。社会抚养费到底该怎么收、收了之后如何安排支出、如何有效审计并监管支出流向,这些核心问题不能静悄悄地被自由裁量。数十年下来,各地征收的抚养费究竟“抚养”了谁、贪腐渎职的蛛丝马迹如何依法问责,更是迫在眉睫的、民众关切的焦点议题。不公开的社会抚养费,从法理上说显然悖逆了政务公开的逻辑,那么,这究竟是不能公开抑或不敢公开、或者压根儿就是笔糊涂账而无法公开,总不能用“拖字诀”含混过去。

其一,社会抚养费的去向需要加强监管。事实证明,对于政府汲取民间资源的行为,一旦缺乏足够的法律规制和社会监督,就会乱象丛生。由于收费不透明,标准不统一,公众对社会抚养费的去向无法监督,很容易为地方部门借此敛财提供机会,为各种腐败提供温床。根据此前审计报告显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混乱,漏征、擅自挪用、截留款项等情况已很普遍,以致舆论发出了“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的质疑。

其二,乱象背后,凸显出立法对政府收费行为的规制不力。目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根据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一些地方规范。这种看似依据充分的收费行为,实际上存在诸多立法上的短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只是为这笔收费提供了形式上的合法性,而缺乏对行政收费权力的基本规制;国务院的办法也比较模糊,例如在收费目的上规定,可以“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这便给地方政府提供了想象空间,造成挪用情况严重;而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则授权各省区市规定;在执法主体上,办法规定也过于宽泛。

[启示] 社会抚养费被民间称为“超生罚款”,政策制定的初衷,是通过经济罚则来遏制超生行为,同时为超生所增加的社会抚养负担筹集相应资金,补足投入的缺口。然而,当“社会抚养费”可以被地方政府用于发奖金,在利益的驱动之下,政策的初衷彻底被扭曲,“一些地方为了多收钱,多拿提成奖金,甚至鼓励超生”,连“降价促销”之类的商业伎俩都粉墨登场。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收了钱还不给收据,这样一来,连上缴的程序都可以省去,悉数进了个别人的腰包。

“超生罚款”也好,“社会抚养费”也罢,按说前者指明了来源,而后者则确定了去向,单从字面上看。既然以“社会抚养”之名收取,社会抚养费当然应该专款专用于社会抚养事业才是。如果因为超生行为增加了社会抚养的投入和成本,这笔钱也理应补贴公共教育与配套的相应开支才是。

[措施]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社会抚养费制度则是落实基本国策的重要手段。对此,华图教育专家建议:

杜绝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中的种种乱象,最根本的还是要独立核算、专项审计,收支公开、监管到位,像政府部门晾晒三公经费那样及时“晒单”,接受舆论及公众的监督。社会抚养费应有“晒单”的勇气,更有拒绝成为糊涂账的责任。

4.超生新贵与计生政策的一场PK 篇四

说到超生,人们很容易就想起中国的农村农民,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分层的日益细化,超生对象也出现了新的超生群体,他们利用交纳社会抚养费等方式成功地在生育问题上达到了多生孩子的目的。

这一超生群体,就是城市中富有的“超生新贵”,其中富人名人超生现象特别突出,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现实:面对重罚新贵不怕

现在有不少富人名人,凭借自身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为了达到“传宗接代”“儿女双全”的目的,明知道基本国策不允许,还名正言顺地“犯规”,“大不了交一笔社会抚养费,你再怎么厉害的‘政策’总不能把生下的孩子杀了吧”!对于超生新贵们而言,征收所谓的高额社会抚养费也只是“小菜一碟”、“九牛一毛”,只要让生,钱是无所谓。政府计生部门开展工作就很被动了,甚至遭遇不少尴尬。

前年,温州市一私营企业主因违法生育第二胎,被征收了68万元“社会抚养费”,成为温州市当时征收社会抚养金数额最高案例。在温州,私营企业主超生被重罚的事例屡见不鲜。然而,经济处罚这种“软”措施却被证明收效甚微。2005年,温州市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1.8亿元,2006年则达到了创纪录的2.2亿元。然而,违法生育的人数并没有减少。

无独有偶。前不久,一名大腹便便的广州孕妇在丈夫陪同下,大摇大摆地来到街道办计生人员面前,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存折本摔到办公桌上。“这里有20万元,随便你们怎么扣,我需要安心养胎,请你们别再上门骚扰了!”

“有漂亮的房子,几个小孩,几条狗。我有条件有培养能力,为什么不生呢?培养出人才建设国家。”章子怡在接受采访时如此坦言。

2006年底,歌星毛阿敏在上海喜得贵子,有人祝福,有人不禁质问:凭什么毛阿敏生了女儿又生儿子,可以不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还有人猜测毛阿敏已经加入加拿大籍,不是中国公民,所以生孩子不受限制了。据知情人透露,毛阿敏的儿子是在美国怀上的,这次是专门赶回上海生孩子,上海籍贯的她之所以生二胎与她的先生有关。

此后不久,王菲(港籍)和李亚鹏的身边好友透露:夫妻俩计划在明年再生孩子;此外,一再宣称至今还是中国户口的导演顾长卫计划和蒋雯丽生三到五个孩子……

与普通百姓相比,富人、名人确实有更多办法达到多生的目的,而且还能做到不违反国家的生育政策:或同境外人士结婚,或自己获得了国外“绿卡”或国籍。另外,借出国机会在国外生育,令孩子自动获得外国国籍以规避国内计生政策的,也是目前部分高收入人士采取的方式之一。

质疑:交票子就多生孩子

国家计生政策是强制性法规,遵纪守法是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富人名人也没有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同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富人有了钱就为所欲为,有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也得有个界限;名人名声在外,除了继续发扬也得注意维护,不能因为有名气就丢掉普通人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有钱能使鬼推磨”,用金钱取得超生渠道,对大多数富人名人来说,他们的超生是合法合情的,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这种用金钱造就的合法性无异于是对法律尊严的一种挑战和蔑视,其合法性恰恰体现了法律脆弱的一面。从另外一个方面讲,生孩子毕竟不是买卖商品,而富人名人超生却露骨地表现出,交票子就能多生孩子,这种逻辑实际上是对人性和公平的践踏。

为了多生孩子,这些富人和名人们会想方设法来对付现行的计生政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实现自己的超生愿望。他们的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对现行计生政策的破坏性是显而易见的。在一项民意调查中,六成以上的网友表示,应对超生的富人名人进行严惩。广大网友呼吁:对敢越超生“雷池”者,该重罚的就重罚,该开除的就开除,该封杀的就封杀。

归结:解决问题是根本

其实,富人名人“不怕罚”的心态和现实,反映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律、制度的漏洞和道德的束缚力。时下,如何出台一个行之有效的体制来遏制住这种超生的势头,成为决策层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杨魁孚针对富人名人超生问题提出:“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分层细化,超生问题也出现了分化,城市富人或名人生两个或多个孩子的情况较多。长此以往,人为使得财富数量、声望值与人口出生量成正比,人口出生的‘两极分化’情况必将严重。针对这个问题,单通过罚款解决,效果不是很理想。除常规罚款外,应将城市富人名人超生现象,记入企业或个人诚信体系。”

国家计生委政法司司长于学军指出,考虑到他们大部分都并不惧怕罚款,而是注重名誉,因而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建立一个不良记录档案,一旦富人名人超生了,他们就将受到经济和社会谴责的双重惩罚,包括他们将不能参加各种奖项的评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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