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审核鉴证报告(精选8篇)
1.亏损审核鉴证报告 篇一
土 地 增 值 税 清 算 鉴 证 报 告
(200)土增鉴字××号
(单位):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项目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查证。我们查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贵公司所提供的凭证、帐册、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同时还包括查阅、核对施工图纸及恰商资料、查看现场。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出具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
经审核,贵单位“ ×××”项目:
一、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为:
元;
其中:
1、普通标准住宅取得收入为:
元;
2、其他开发项目取得收入为:
元;
按取得收入形式划分现金收入 :
元;实物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
二、扣除项目总金额为:
元;
其中: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
元;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
元;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为:
元;
4、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为:
元;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 元;
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额为 元;
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金额 元;
三、增值额为:
元;其中:普通标准住宅为:
元、其他开发项目为:
元;
四、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其中:普通标准住宅为:
%、其他开发项目为:
%;
五、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元;
六、免缴土地增值税税额:
元;
七、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元;
八、项目竣工清算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元。
特此报告。
税务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名)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
1、《土地增值税纳税鉴证表》
2、《土地增值税缴款情况汇总表》
3、《房地产转让收入审定表》
4、《扣除项目汇总表》
5、《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审定表》
6、《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审定表》
7、《前期工程费审定表》
8、《建筑安装工程费审定表》
9、《基础设施费审定表》
10、《公配套设施费审定表》
11、《开发间接费审定表》
12、《利息支出汇总表》
1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审定表》
1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审定表》
备注:附件1、3应按普通标准住宅、其他开发项目分别填制
土 地 增 值 税 纳 税 鉴 证 说 明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 ”项目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简介、(2)项目座落地、(3)总建筑面积、(4)本次清算建筑面积、(5)立项批复文件、(6)竣工验收单
二、主要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
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
2、公司会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4、记帐本位币
5、其他
三、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说明:
1、房地产销售数量及面积情况说明:(普通标准住宅:
套、面积
平方米,店面:
套、面积
平方米,其他项目:
套、面积
平方米)
2、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
元;(普通标准住宅、店面、其他项目)
3、取得收入形式(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其他收入、)
四、扣除项目有关情况: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对成本所涉及的项目加以详细说明。同时,主要审核成本的结转是否正确,有无虚列、多转房地产销售成本的情况。
五、纳税情况详细计算过程:(按普通标准住宅、其他开发项目分别说明)
六、其他审核事项说明:
税务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签名)
2.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篇二
鉴
证
报
告
单位签章: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8日 土地增值税鉴证报告
大明所税鉴字2010(185)号
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项目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查证。我们查证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凭证、账册、财务会计报告、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同时还包括查阅、核对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查看现场。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出具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
经审核,贵单位“”项目:
土地增值税相关数据
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
1、货币收入 其
2、实物收入 中
3、其他收入
扣除项目总金额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四项成本 其
4、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成本 中
5、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
6、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额
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免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已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项目竣工清算应补(退)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特此报告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63,233,652.60 63,233,652.60
53,997,561.55 3,393,363.15
35,443,632.10
3,883,699.53 3,509,467.72 7,767,399.05
0
0 0 附件:
1、《土地增值税纳税鉴证表》
2、《土地增值税缴款情况汇总表》
3、《房地产转让收入鉴证表》
4、《扣除项目汇总表》
5、《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鉴证表》
6、《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鉴证表》
7、《前期工程费鉴证表》
8、《建筑安装工程费鉴证表》
9、《基础设施费鉴证表》
10、《开发间接费用鉴证表》
11、《公共配套设施费鉴证表》
12、《利息支出鉴证表》
1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鉴证表》
中介机构负责人: 中国注册税务师:
大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税务师: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明泽街16号 联系电话:
2010年5月28日 土地增值税纳税鉴证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转让“”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鉴证,现将鉴证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体基本情况
项目座落于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郭家沟村;该项目于2005年8月29日取得“大政地城字[2005]609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土地批件;于2007年7月10日取得甘规发[2007]02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于2008年3月3日补发取得***30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09年10月20日取得2009年第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于2008年7月16日取得大房预许字 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该项目于2007年7月10日经大连市规划局批准的总规建筑面积为20,66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0,667平方米。
本次对项目进行清算,清算的总建筑面积20,660.05平方米,其中普通标准住宅面积为20,660.05平方米,非普通住宅面积0平方米,公建、车库写字间等其他项目面积0平方米。
二、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说明
该项目于2005年11月开始销售,总可售建筑面积20,660.50平方米,截至清算基准日2010年4月30日,该项目已销售19,343.39平方米,共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63,233,652.60元,全部为货币收入,其中:
㈠ 普通标准住宅收入63,233,652.60元;
㈡ 非普通住宅收入0元;
㈢ 公建、车库、写字间等其他项目收入0元。
三、扣除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该项目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3,997,561.55元,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3,393,363.15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5,443,632.10元;房地产开发费用3,883,699.53元;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金3,509,467.72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7,767,399.05元,具体如下:
㈠ 普通标准住宅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3,393,363.15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35,443,632.10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3,883,699.53元;
4、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金3,509,467.72元;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7,767,399.05元。
四、纳税情况详细计算过程
㈠ 普通标准住宅
⑴ 转让房地产收入总额63,233,652.60元;
⑵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53,997,561.55元;
⑶ 增值额=⑴-⑵=9,236,091.05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9,236,091.05/53,997,561.55=17.10% 因增值率未超过20%,故普通标准住宅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为零。
综上所述,贵公司“”项目应缴土地增值税税额合计0元,已缴土地增值税0元,应补缴土地增值税0元。
五、其他审核事项说明 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开发面积为180,868.80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为19,010.32平方米。占地面积比例为10.51%,土地出让金和契税分别按此比例分摊。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大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亏损审核鉴证报告 篇三
葫聚税鉴字【2012】第001号
2011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
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于2012年01月15日至2012年01月30日,对贵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行审核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对所提供的与资产损失相关的会计资料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对所鉴证的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进行职业判断和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出具真实、合法的鉴证报告。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辽国税发[2010]6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业务指南》,实施了包括检查核实所发生资产损失情况相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产损失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贵公司是由***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业企业,成立于2000年01月01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有健全的财会内控管理制度并能有效的执行,财务人员分工明确,财务核算体系完备,能认真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项资产损失内部证据与外部证据均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履行公司内部资产损失核销程序。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在确信贵公司具有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且内部证据与外部证据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基础上,我们对贵公司提供的资产损失申报资料进行了包括复核、验证、计算和职业判断等在内的审核程序,最终确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金额。
二、鉴证结论
我们经过审核后确认,贵公司2011发生的资产损失情况如下:
1、现金资产损失元;
2、应收预付账款损失元;
3、存货损失元;
4、固定资产损失元;
5、在建工程损失元;
6、无形资产损失元;
7、股权性投资损失元;
8、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元;
9、债权性投资损失元;
10、其他损失元。
具体审核事项的说明详见附件。企业可以据此向税务机关办理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或审批事宜。
附件:
1、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报告说明;
2、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分项(类)审核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日路25号楼J号门市四层
葫芦岛聚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坏账损失鉴证报告所需资料 篇四
一、企业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合同复印件
3、企业设立时和以后变更登记时的批文、验资报告复印件
4、查证 1月—12月总帐
1月—12月各类明细帐
1月—12月现金、银行存款明细帐
1月—12月凭证
5、企业财务制度
6、财产损失清单、保险公司及过失人赔偿证明及相关技术部门鉴定资料
7、企业以前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
二、坏账损失的审核
1.评价有关坏账准备及坏账损失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
2.确认应收账款的存在,并为申报企业所有。
(1)获取应收、预付账款明细表与总账及明细账核对一致;
(2)审核应收及预付款项发生、结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采用下列步骤确认应收、预付款是否真实存在:
①审核构成该笔债权的相关文件资料(契约、定购单、发票、运货单据等);
②抽查对应账户,以确认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3.审核坏账损失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1)申报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损失的,实施如下审核程序:
①复核坏账准备金计算书,当期坏账准备计算是否准确;
②审核坏账损失的相关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2)逐笔审核坏账损失的原因及有关证明资料,确认坏账发生的真实性及计算的准
确性,并确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
(3)审核企业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关联方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但
关联企业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债务方破产后,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部分,经
税务机关审核后,债权方企业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
4.获取充分必要的证据。
(1)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包括被政府责令关闭)、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死亡、失
踪,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的,应当取得以下证据:① 法院的破产公告或破产判决书及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②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
③工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营业证照的证明;
④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失踪证明。
(2)债务人逾期三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明表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应取得以下证据:
①企业依法催收磋商的记录;
②债务人已资不抵债的,应取得经审计的上会计报告;债务人连续三年亏损的,应取得经审计的最近三会计报告;债务人连续三年停止经营的,应取得所在地工商等部
门的证明材料,并取得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证明;
③逾期三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中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应取
得境外有资质的机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
(3)符合条件的债务重组形成的坏账,应取得下列证据:
①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批准文件、法院判决书、裁决书和企业债务重组方案及相关资料;
②企业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有效凭证和账务处理证据等。
(4)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取得下列证据:
①企业的专项说明;
②专门机构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说明。
5.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
(1)债务人已经清算的,计算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后的余额,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2)对尚未清算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失的具体金额。
(3)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应收账款,其遗产不足清偿部分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的,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失的具体金额。
(4)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国际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失的具体金额。
(5)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有败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计算并确认不能收回的坏账损失的具体金额。
(6)逾期三年以上且认定为坏账的应收款项,由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7)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依据有关境外证明材料,确认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
5.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书 篇五
二零一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ZhongShuiRen Tax Ation Co.,Ltd.北京绿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目 录
一、鉴证报告书
二、附送: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事项说明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4、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5、2010利润表
6、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ZhongShuiRen Tax Ation Co.,Ltd.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中税仁鉴字[2011]第A067号
北京绿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了鉴证。我们鉴证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对贵单位提供的凭证、账册、有关会计资料和数据,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贵单位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规定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贵单位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关。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1.注册税务师合理充分信任的内控制度有效性、合法性的评述。
我们在鉴证过程中,经实施控制测试,未发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赖被鉴证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相关性、可靠性的评述。
(1)相关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等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按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鉴证,所取得的证据资料能够支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结论。
(2)可靠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按照鉴证程序,依据法定的鉴证评价标准,对取得的有关证据资料,进行鉴别和判断后,没有发现被鉴证单位申报不实的证据,应当认为被鉴证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事项具有法律真实性。
3.对纳税人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鉴证、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由于存在以下情形,我们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1)鉴证事项符合法定性标准,涉及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收有关规定。
(2)注册税务师已经按本准则的规定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鉴证过程未受到限制。(3)注册税务师获取了鉴证事项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完全可以确认企业所得税的具体纳税金额。
(二)鉴证结论
经对贵单位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鉴证,我们确认可以根据下列数据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利润总额-161,787.19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 30,527.81元; 纳税调整减少额 0.00元; 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0.00元;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259.38弥补以前亏损 0.00应纳税所得额
0.00税率 25.00%应纳所得税额
0.00减免所得税额 0.00抵免所得税额 0.00应纳税额 0.00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0.00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0.00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0.00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0.00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中国注册税务师:
2011元; 元;
元;
;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0.00元;
元。
鉴证机构名称:北京中税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06月24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单位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进行了鉴证,现将鉴证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主要会计政策
(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会计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制订并实施。1.成本结转方法为按实际发生的时间和数量计量; 2.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为5%; 3.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4.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摊销法;
第二部分 鉴证事项形成原因
根据《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的委托,对被鉴证单位北京××有限公司201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鉴证。
第三部分 鉴证事项说明
一、利润总额计算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利润总额××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收入总计××元。
(二)其他业务收入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总计××元。
(三)营业外收入
经审核,根据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营业外收入总计××元。
(四)主营业务成本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成本总计××元。
(五)其他业务成本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其他业务成本总计××元。
(六)营业外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营业外支出总计××元。
(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总计××元。
(八)销售(营业)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销售(营业)费用总计××元。
(九)管理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管理费用总计××元。
(十)财务费用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财务费用总计××元。
(十一)投资收益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的2010的账面金额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鉴证确认该发生投资收益总计××元。
(十二)营业利润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营业利润为××元,计算过程如下:营业收入××元-营业成本××元-营业税金及附加××元-销售费用××元-管理费用××元-财务费用××元+投资收益××元=××元。
(十三)利润总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利润总额为××元,计算过程如下:营业利润××元+营业外收入××元-营业外支出××元=××元。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主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为0.00元,具体数据如下。
(一)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纳税调整增加额××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具体数据如下:
扣除类调整项目合计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扣除类调整项目纳税调整增加额××元,纳税调整减少额××元。1.扣除类调整项目--工资薪金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的工资薪金支出账载金额××元,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元。2.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账载金额××元,税收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元。
3.扣除类调整项目--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元。4.扣除类调整项目--工会经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的工会经费支出账载金额为××元,税收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元。5.扣除类调整项目--业务招待费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的业务招待费账载金额为××元,实际发生额60%的金额为××元,按本期鉴证后销售(营业)收入××元的5‰计算的税前扣除限额为××元,鉴证确认的税收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0.00元。6.扣除类调整项目--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7.扣除类调整项目--税收滞纳金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税收滞纳金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8.扣除类调整项目--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1)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2)××支出在××账户核算的账载金额××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
9.扣除类调整项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纳税调整表”。
10.扣除类调整项目--其他(不合格票据)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发生扣除类调整项目--其他(不合格票据)账载金额××元,税收金额0.00元,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0.00元。
(二)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鉴证 1.本年盈亏额和当年可弥补所得额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本年盈亏额和当年可弥补所得额,具体数据如下:
(1)第一年:××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2)第二年:××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3)第三年:××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4)第四年:××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5)第五年:××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6)本年:××盈利额××元;亏损额(以负数表示)××元;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元。
2.以前亏损弥补额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以前亏损弥补额,具体数据如下:(1)第一年:合计弥补××亏损金额××元;(2)第二年:合计弥补××亏损金额××元;(3)第三年:合计弥补××亏损金额××元;(4)第四年:合计弥补××亏损金额××元。3.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元,该金额直接填入主表第24行“减:弥补以前亏损”,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元,具体数据如下:
(1)第一年:本实际弥补××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元;
(2)第二年:本实际弥补××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元;(3)第三年:本实际弥补××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元;(4)第四年:本实际弥补××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元;(5)第五年:本实际弥补××亏损金额××元, 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元;(6)本年:本实际弥补以前亏损合计××元, 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元。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纳税调整表的鉴证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附表三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鉴证确认调增金额为××元,鉴证确认调减金额为0.00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数据来源于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纳税调整表》,具体数据如下:
①本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元;
其中: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元; ②本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元;
③本年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为××元; ④税收规定的扣除率为15%;
⑤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元; ⑥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纳税调整额为××元; ⑦本年结转以后扣除额为××元; ⑧以前累计结转扣除额为××元; ⑨本年扣除的以前结转额为××元; ⑩累计结转以后扣除额为××元。
(四)纳税调整后所得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纳税调整后所得为××元,计算过程如下:利润总额××元+纳税调整增加额××元-纳税调整减少额0.00元+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0.00元=××元。
(五)应纳税所得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纳税所得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纳税调整后所得0.00元-弥补以前亏损0.00元=0.00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鉴证
(一)税率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适用的税率为25%。
(二)应纳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纳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所得额0.00元×税率25%=0.00元。
(三)减免所得税额
减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三)税收优惠明细表的鉴证”。
(四)抵免所得税额
抵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三)税收优惠明细表的鉴证”。
(五)应纳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纳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所得税额0.00元-减免所得税额0.00元-抵免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六)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四)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的鉴证”。
(七)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的鉴证,见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鉴证中的“
(四)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的鉴证”。
(八)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应纳税额0.00元+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0.00元-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九)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00元,(十)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为0.00元,计算过程如下:实际应纳所得税额0.00元-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0.00元=0.00元。
四、附列资料的鉴证
(一)以前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以前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0.00元,具体数据如下:
2010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0.00元,并在本纳税抵缴的所得税额0.00元。
(二)以前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经鉴证被鉴证单位2010以前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0.00元,具体数据如下: 1.以前纳税损益调整税款0.00元,在本纳税入库所得税额0.00元; 2.上一纳税第四季度预缴税款0.00元,在本纳税入库所得税额0.00元;
3.上一纳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款0.00元,在本纳税入库所得税额0.00元。
五、内控制度的鉴证
经鉴证,下列选“√”的被鉴证单位内控制度,未发现存在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合法性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的有关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任;下列选“×”的被鉴证单位内控制度,存在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合法性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的有关证据,准备不予信任。
(一)会计核算制度;[√ ]
(二)成本核算制度;[√ ]
(三)资产管理制度;[√ ]
(四)资金管理制度;[√ ]
(五)购销管理制度。[√ ] 第四部分 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五部分 纳税单位对鉴证事项的意见
被鉴证单位对以上鉴证结论及鉴证事项说明无异议,在此处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盖章:
北京××有限公司
6.亏损审核鉴证报告 篇六
企业税务注销清算鉴证报告
XXX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因解散终止经营的税务清算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等规定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就贵公司提供的有关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贵公司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清算有关规定进行审核鉴证,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
贵公司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涉。
一、注销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XXXXXX有限公司系自然人XXX、XXX、XXX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并取得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X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XXXXXXXXXX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其中XXX出资XX万元、占股本的XX%,XXX出资XX万元、占股本的XX%,XXX出资XX万元、占股本的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XXXX;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
因公司XXXXXXXX,根据XXX年XXX月XX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终止解散本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由XXXX担任组长,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清算期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XX年XX月XX日 结束。
二、注销企业清算情况 现对贵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算,公司全部清算工作均按规定的清算原则,清算手续进行,清算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止,现将清算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前企业情况
截止清算开始日XXXX年XX月XX日,贵公司的资产合计金额XXXXX元,其中:货币资金XXXX元,应收账款XXXX元,固定资产原值XXXX元,累计折旧XXXX元,固定资产净值XXXXX元;负债合计金额XXXX元,其中:应付账款XXXX元,应交税金XXXX元;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X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XX元。
(二)清算审核情况
1、关于企业资产的处置
截止xxxx年xx月xx日,贵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货币资金xxxxx元、应收账款xxxx元、固定资产xxxx元,资产账面价值合计金额xxxxxx元;资产计税基础:货币资金xxxx元、应收账款xxxxx元、固定资产xxxxx元,资产计税基础金额合计xxxxxx元;截止xxxxx年xx月xx日止资产可变现价值:货币资金xxxx元、应收账款xxxx元、固定资产xxxx元,资产可变现价值金额合计xxxx元,待清算后作进一步处理;经清算确认,资产处置净损失xxxx元。
2、关于负债的清偿和处置
截止xxxx年xx月xx日,贵公司的负债账面价值:应付账款xxxx元、应交税金xxxx元(如为负数则应说明: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已不能抵扣,应转为清算损失),负债账面价值金额合计xxxx元;负债计税基础:应付账款xxxx元、应交税金xxxx元,负债计税基础金额合计xxxx元;经清算确认,截止2011年6月12日止负债清偿金额xxxxx元:应付账款xxxx元,应交税金xxxxx元,负债清偿金额合计xxxx元,待清算后作进一步处理;经清算确认,负债清偿净损失xxxx元。
3、关于清算净损益的计算(1)清算收益合计xxxx元
其中:
(2)清算费用合计xxxx 元
其中:
(3)清算税金及附加xxxx元
其中:
(4)清算净损失为xxxx元
4、清算所得税计算
(1)资产处置损益(填附表一)
xxx元(2)加:负债清偿损益(填附表二)
xxx元(3)减:清算费用
xxx元(4)减:清算税金及附加
xxx元(5)加:其他所得或支出
xxx元(6)清算所得
xxx元(7)清算所得税额
xxx元
5、清算结果
截止清算开始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元,清算净损失xxxx元,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为x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xx元,未分配利润xxxxxx元,待清算后分配。
(三)剩余资产计算和分配
经清算后公司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xxxxx元,减:清算费用xxxxx元,减:其他债务xxxxx元,剩余资产为xxxxx元,由公司股东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即:xxxx分配金额xxxxx元,xxxx分配金额xxxx元,xxxx分配金额xxxx元。
(四)清算前后的企业所得税及地方税费纳税情况
1、审核贵公司企业所得税及地方税费申报缴纳的相关会计资料,以前无欠税,当年经营期内无销售收入,各项税费按规定申报,无欠税情况,当年经营期账面利润xxxxx元,无发生纳税调整事项,实际亏损额xxxxx元。
2、审核贵公司清算所得项目的相关会计资料,经计算贵公司的清算所得额为xxxx元,未发生清算所得税额。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贵公司xxxx年xx月xx日的财务状况与截止该日止的清算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建议贵公司将清算情况呈报主管税务机关,并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注销登记手续,缴销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事项。
附件:
1、《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2、附表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3、附表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4、附表三:《剩余资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5、《清算期资产负债表》
6、《清算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7、《清算损益表》
8、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9、税务事务所执业证
XXXX税务师事务所
省份
城市
xxxx
主 任 税 务 师:xxxx
20xx年xx月xx日4
7.亏损审核鉴证报告 篇七
1、本年度帐本、凭证、1-12月份国地税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国、地税税务证副本复印件并盖章
3、本年度12月国、地税报表复印件并盖章
4、如贵单位为小型微利企业,请提供小型微利企业备案审批表,核定征收方式
提供2012年核定征收通知书复印件盖章
5、本年度12月份银行对帐单复印件及余额调节表并盖章
6、上一年度的汇算清缴报告
7、下年度1月缴纳本年度12月份税费的电子缴税回单复印件并盖章
8、验资报告复印件并盖章(如发生股东变更请提供《公司变更(备案)记录》
或《股东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并盖章)、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9、存货盘点表并盖章
10、固定资产盘点表并盖章(包括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使证复印件等)(12
月折旧表)11、12、借款合同复印件并盖章 现金盘点表盖章、协议书及管理声明书盖章(由事务所提供,被审计单
位签名并盖章)
8.亏损审核鉴证报告 篇八
房地产开发企业毛利差异调整,是开发企业在纳税申报前,将其完工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时,开发企业依据 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毛利额差异调整鉴定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 开发项目毛利额差异进行调整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毛利差异调整鉴证业务,是注册税务师中介机构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过程中的实际需要,接受其 委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毛利差异调整事项依法进行经济鉴别和判 断,并提出鉴证意见的活动。
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应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发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质等级、资质有效期、从业 人数、法人代表、出资方、关联方有关情况等;
2、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开发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及概况、占地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开发用途、初始开发时间、完工时间、销售情况、销售方式、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尤其是委托境外 机构销售费用结算情况)、配套设施的归属及核算、停车场所的核算、企业的融资情况(包括企业境外融资)、利息的核算及支付情况等;
3、成本对象确定的说明(按国税发〔2009〕31 号文件的规定确 定)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表》(见附件六);
4、《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对象销售收入审核明细表》及相关说 明 / 24
5、《开发总成本审核明细表》及相关说明
6、《房地产企业完工产品成本、计税成本及毛利额差异审核表》、《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房地产开 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三、四、五);
7、非货币性交易、关联方交易、其他涉及纳税调整的事项、纳 税调整金额。
参考格式如下:
完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
差异调整的鉴证报告参考格式
税鉴字(201)第 号
XX公司:
我们接受XX公司(即被鉴证单位,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提供的XX开发项目的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 利额之间差异情况进行了鉴证。贵公司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现行 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对相关报表、账册、凭证及其 / 24
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审核、调整、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 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我们的鉴证是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令第 14 号)、《注册税务师涉税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 号),并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完工产品实 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的差异调整鉴证业务指南》的要 求,我们结合被鉴证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被鉴证单位提供的凭证、账 册、有关会计资料和数据,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已完工开发产品(经济适用 房、非经济适用房、别墅)××项目,帐面累计销售收入××元,累计 预售收入××元,调整后累计实际销售收入××元,累计预售收入××元,××(为鉴证,下同)帐面销售收入××元(其中从预售收入 结转的销售收入××元),××帐面预售收入××元,调整后×× 实际销售收入××元,××实际预售收入××元。上述开发项目经核 确已完工,累计账面开发成本××元,调整后累计开发产品的计税成 本为××元,累计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为××元,××已销开发 产品的计税成本为××元。贵公司××完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 额为××元,与预售收入毛利额××元之间差额为××元,已在申报表中 作出了相应调整。/ 24
本鉴定报告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 号)第九条的 要求出具的报告,仅供贵公司报主管税务机关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如作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被鉴证单位应当按照鉴证 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本鉴证报 告的全部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 因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 关。
附件:
1、鉴证报告说明;
2、《XX项目销售收入审核明细表》
3、《XX项目开发总成本审核明细表》
4、房地产企业完工产品成本、计税成本及毛利额差异审核表;
5、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
6、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表;
7、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税务师: / 24
地址: 中国注册税务师:
电话:
二O 年 月 日
附件 1:
鉴 证 报 告 说 明
贵公司××开发项目符合完工产品条件,经我们鉴证,现将完工 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差异调整审核情况作如 下说明:
一、委托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经济性质、经营期限、注册资本、投资者名称、出资比例、分支机构、税务登记号、法人代表、联系人 等。
二、主要会计政策
……
贵 公 司 的 销 售 收 入、销 售 成 本 确 认 的 会 计 政 策 为:,本会计政策没发生变化。(如有,则列名
前后变化的差异及其影响)/ 24
三、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贵公司 米,开 发 用 途 为 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项目位于,占地面积
平方
。该 项 目 开 发 起 始 日 期 年
月
日,完工条件符
合(1)竣工证明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2)已开始投入使用;(3)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勾选)。在完工(即 20XX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取 X 年 X 月 X 日作为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 日。该 项 目 于 为:
****年**月**日 开 始 预 售,预 售 证 的 号 码
。该项目为(否)经济适用房。
四、预售收入毛利额的申报情况
XX项目自
****年**月**日开始对外发售,截至
****年**月**日预售开发产品共计 网点 发产品 中:
平方米,包括:住宅
平方米,车库
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其它开
元,其 元并入应纳平方米,地下室
平方米,共取得开发产品预售收入款 元已按
%的利润率计算预计毛利额
元已按 税所得额进行申报; 额
%的利润率计算预计毛利
****年**月**日已 元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申报。截至
元。申报调整毛利额
五、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的审核鉴证情况
(披露××开发项目完工产品销售收入及其调整情况)
(一)实际销售收入的审核 / 24
XX项目开发产品可销售面积共计 住宅 户、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其中:
平方米,商业网点 户(个)、户(个)、可销售面积
平可销售面积 方米,车库 品
平方米,地下室
户(个)、可销售面积平方米,其他开发产平方米。
平方米,合同平方米、合同金平方米、合同金平方米、合同金平方米、合同金
平方米、户(个)、可销售面积
XX项目已签订合同销售的开发产品共计 总价 额 额 额 额 元,其中:住宅 元,商业网点 元,地下室 元,车库
户、面积
户(个)、面积 户(个)、面积 户(个)、面积
元,其他开发产品
元。
户(个)、面积
合同金额
XX项目企业账面列示销售收入为 宅 销售车库 应确认销售收入 宅 单价 元,均价 元,销售商业网点
元,其中:销售住
元,元,销售地下室
元,销售其他开发产品
元,均价
元。经审核按规定
元/平方米,其中:销售住
元,均价 元/平方米,元/平方米,销售商业网点
元,均价 元/平方米,销售地下室
元,均价
元,均价 销售车库 品
元/平方米,销售其他开发产
元。
元/平方米,差异合计为
(详见附件二《XX 房地产项目××××收入明细表》)
(二)销售成本的审核 / 24
(披露:截至××未完工开发产品情况;截至××已完工开发 产品情况;××开发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及其调整情况;××年 度开发项目完工产品计税成本、费用扣除的合法凭据及其调整情况,具体说明调整的事项及金额)
1、成本对象总成本
贵公司账面 列示成本对象总 成本为 宅 库 为 点 元,商业网点 元,其他开发产品 元,其中:住宅 元,均价
元,地下室
元,其中:住
元,车
元。经审核成本对象总成本 元,均价
元/平方米,商业网
元/平方米,地下室 元,均价 元 元,均价 元/平方米,其他开发产 元/平方米,差异合计为
元。/平方米,车库 品 元,均价
(详见附件三《XX项目开发总成本审核明细表》)
2、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成本对象总成本÷总可售面积(1)住宅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住宅总成本÷可售面积=(2)商业网点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商业网点总成本÷可售面 积=(3)地下室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地下室总成本÷可售面积=(4)车库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车库总成本÷可售面积=(5)其他开发产品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其他开发产品总成本 ÷可售面积=
3、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可售面积 / 24
单位工程成本
(1)已销住宅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住宅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2)已销商业网点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商业网点面积×单位 工程成本=(3)已销地下室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地下室面积×单位工程 成本=(4)已销车库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车库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5)已销其他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已实现销售的其他开发产品 面积×单位工程成本= 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合计=(1)+(2)+(3)+(4)+(5)=
(三)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的审核
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实际销售收入-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详见附件四《××开发产品(××期)房地产企业完工产品成本、计 税成本及毛利额差异审核表》)
六、审核结果
(披露:开发项目完工产品对应的预售收入毛利额及其调整情 况;开发项目完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差 异计算及其调整情况)
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已申报调整的毛利额)/ 24
之间差异=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预售收入毛利额(已申报调整的毛利 额)= 上述差异包括:(1)(2)… 合计:
七、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对无法作出审核意见的必须作出说明)/ 24
附件 2:
××开发项目××××销售收入审核明细表
开发产品种类: : 序 开发产品名称 面积 销售合同编 销售方 合同金额 实际收 账面列示 其中:从预收帐款 审核确认 号 号 式 款金额 销售收入 结转的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平方米)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合计
注:开发产品种类按照住宅、商业网点、地下室、车库和其他开发产品分类填报,差异原因可另附说明。
金额单位:元 差异原因说明 / 24
附件
××项目开发总成本审核明细表
合计
审核确认 开发产品 总成本
金额单位:元 差异原因说明 开发产品种类 开发产品 开发产品 账面列示开发产品总成本
数量 可售面积 土地征用 前期 建筑安装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开发间接
(平方米)及拆迁 工程费 工程费 建设费 设施费 费用
补偿费 合计 住宅 商业网点 地下室 车库 其他开发产品
注:差异原因可另附说明。/ 24
附件 4之一
房地产企业完工产品成本、计税成本及毛利额差异审核表
(一)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名称: 纳税人名称 开发项目名称 开发项目地点 开发项目用途 开发项目占地面积 开 发 成 本 项 目
审定金额
已完工开发产品累计会计成本(请填差异审核表二)
其中:计入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的应付和预提费用(请填差异审 核表二及附件五预提费用明细表)
完工开发产品累计会计成本中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请填差 异审核表二)
完工开发产品累计计税成本(4=1-3)(请填差异审核表二)实 际 销 售 毛 利 额 的 计 算 总可售面积(平方米)
可售面积单位计税成本(6=4/5)累计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平方米)其 中 累计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可售面积(平方米)本年已实现销售的的可售面积(平方米)本年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可售面积(平方米)累计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 本年已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
本年从预售结转销售已完工销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
累计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16=6×8)本年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17=6×9)
本年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18=6×10)累计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销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额(20=12-16)
本年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销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额(22=14-18)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开发时间 完工时间
开发项目规划建筑面积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累计已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 其 中
累计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15=6×7)其 中
累计已销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额(19=11-15)其
本年已销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21=13-17)中
累计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
其中:本年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
预计 计税毛利率(%)25 毛利
累计开发产品预计毛利额(申报调增)(注:毛利率不变情况下 26=23×25,下同)额的 本年开发产品预计毛利额(申报调增)(27=24×25)27 计算 其 累计开发产品预计毛利额(已结转申报调减)(28=12×25)
中 本年开发产品预计毛利额(已结转申报调减)(29=14×25)累计预售结转销售的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异(30=20-28)
本年预售结转销售的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异(25=22-29)31 / 24
区分不同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分别填列此表。
开发产品完工后再销售的开发产品、代建工程项目和配套设施不填此表,本表的毛利额计算 的金额类项目如没有标明本年的,均为发生至本年的累计数
1、“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名称”:填写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包括视同完工的 开发产品)的名称。
2、“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开发项目名称”:填写完工开发产品·所在开发项目的名称。
4、“开发时间”:填写本项目开发开始时间。
5、“完工时间”:填写开发产品完工或视同完工的时间。开发成本项目
1、第1行“累计已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填写已完工开发产品或核算的成本对象发 生的会计成本,不含应计入期间费用的成本费用。
2,第2行“其中:计入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的应付和预提费用”:填写计入完工开发 产品会计成本的各项应付费用和预提费用。
3、第3行“完工开发产品累计会计成本中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填写开发 企业按照财务会计规定核算的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与税法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不 一致而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4,第4行“完工开发产品累计计税成本”:填写开发企业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允许企业 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额。该行为第1行减第3行的余额。
实际毛利额的计算
1、第6行“可售面积单位计税成本”:填写可以对外销售的开发产品单位面积应负担的 计税成本。
2、第7行“累计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填写开发产品完工后累计已实现销售的开发 产品面积。
3、第8行“其中:累计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可售面积(平方米)”:填写开发产品完工后 开发企业累计至本年将预售转为销售的开发产品面积。/ 24
4、第9行本年已实现销售的的可售面积(平方米):填写本年已实现销售的开发产品面 积。
5、第10行本年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可售面积(平方米):填写开发产品完工后开发企业 本年将预售转为销售的开发产品面积。
6、第11行“累计已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填写开发产品完工后开发企业累计实 现的销售收入的金额,包括未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完工开发产品而取得的收入和将预售收入转 为销售收入的金额。
7、第12行“累计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填写开发产品完工 后累计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的金额,不含开发企业未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完工开发产品而 取得的收入,代建工程收入、出租开发产品收入等收入
8、第13行“本年已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填写开发产品完工后本内开发企 业实现的销售收入的金额,包括未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完工开发产品而取得的收入和将预售收 入转为销售收入的金额。
9、第14行“本年从预售结转销售已完工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填写开发产品完工后 本内开发企业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的金额,不含开发企业未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完工 开发产品而取得的收入,代建工程收入、出租开发产品收入等收入。
10、第15行累计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15=6×7):填写累计已销售的已完工开 发产品的计税成本。
11、第16行“累计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16=6×8)”:填写开发 产品完工后开发企业累计将预售转为销售的开发产品应负担的计税成本。
12、第17行本年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17=6×9):填写本已销售的已完工开发 产品的计税成本。
13、第18行本年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18=6×10):填写开发产 品完工后开发企业本将预售转为销售的开发产品应负担的计税成本。
14、第19行累计已销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额(19=11-15):填写开发产品完工后累计 至本年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
15、第20行其中:“累计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销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额(20=12-16)”: 填写开发产品完工后开发企业累计由预售转为销售的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 24
16、第21行“本年已销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21=13-17)”:填写本年开发企业的开 发产品实际毛利额。
17、第22行“本年从预售结转销售的已销开发产品的实际毛利额(22=14-18)”:填 写开发产品完工后本内开发企业由预售转为销售的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
预售毛利额的计算
第23行“累计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填写开发企业在预售阶段累计取得的与该项 完工开发产品有关的收入。
第24行“其中:本年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填写本开发企业在预售阶段取得 的与该项完工开发产品有关的收入。
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异
1、第25行“计税毛利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项目的计税毛利率按3%填 写,除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项目以外的开发项目的计税毛利率2012年以前城区按 15%填写,镇区按10%填写,2012年后国税主管企业均按15%填写,地税主管企业仍按原率 不变。
2、第26行“累计开发产品预计毛利额(申报调增)”:填写预计毛利额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的累计申报调整增加额。毛利率不变情况下一般 26=23×25,下同,如不等请附加说明。
3、第27行“本年开发产品预计毛利额(申报调增)(27=24×25)”:填写预计毛利额计 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申报调整增加额。一般 27=24×25,如不等请附加说明。
4、第28行“累计开发产品预计毛利额(已结转申报调减)(28=12×25)”: 28行==12 行×25行
5、第29行“本年开发产品预计毛利额(已结转申报调减)(29=14×25)”: 29行=14 行×25行
6、第30行“累计预售结转销售的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异(30=20-28)”:填 写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其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实际毛利额大于预计毛利 额时以正数填写,实际毛利额小于预计毛利额时以负数填写。
7、第31行“本年预售结转销售的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异(25=22-29)”:填 写本内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其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实际毛利额大于 预计毛利额时以正数填写,实际毛利额小于预计毛利额时以负数填写。/ 24
附件 4之二
房地产企业完工产品成本、计税成本及毛利额差异审核表
(二)金额单位:元 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名称:
项目
(如下列项目是分摊转入的,请填 行 次 写附件四之三及之四成本分摊明 细表, 预提费用填写附表五预提费
用明细表)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合计(1=2+3+4+5+6+7+8)
一、土地征用及拆迁费(填附件四 2 之三及之四)
(1)土地买价或出让金(2)市政配套费
其(3)耕地占用税、契税 中(4)土地使用费、闲置费
(5)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 支出
(6)其他
二、前期工程费(填附件四之三及 3 之四)
(1)水文地质勘测
(2)报建、规划、设计(3)临时设施费 其 中(4)三通一平费(5)其他
以上项目其中:预提费用(填写附 表五预提费用明细表)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填附件四之 4 三及之四)
其其中:预提费用(填写附表五预提 中
完工开发产品 会计成本(1)
会计成本中税法规
经审定完工开发产品
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计税成本 的金额
(3)=(1)-(2)
(2)/ 24
费用明细表)(1)土建工程费 ①基础工程费 ②主体工程费
人工费
其 材料费
中 其中:委托方供(甲供)材料费
其他(2)安装工程费(3)装修工程费
四、基础设施建设费(填附件四之 5 三及之四)(1)道路工程费
(2)燃气、供暖、通讯、电视、工程费
(3)给排水、供电、照明工程费(4)绿化、环卫工程费(5)其他
以上项目其中:预提费用(填写附 表五预提费用明细表)
五、公共配套设施费(填附件四之 6 三及之四)
其中:预提费用(填写附表五预提 / 24 其 中
费用明细表)
六、开发间接费(填附件四之三及 7 之四)
(1)工资及福利费(2)折旧费(3)修理费(4)办公费(5)水电费
(6)劳动保护费(7)工程管理费 其
(8)利息支出费 中
(9)周转房摊销
(10)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11)其他
以上项目其中:预提费用(填写附 表五预提费用明细表)8
七、其他开发费用
计入完工开发产品成本的其它预 提(应付)费用费用项目(填写附 其 表五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 中
细表)
„„
本表填写完工开发产品成本的具体构成项目。根据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等会计明细 科目填列本表的“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项,再根据税法的规定对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 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
“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名称”:填写开发企业已完工开发产品(包括视同完工的开 发产品)的名称。
各行填写说明
1、第 2行“土地征用及拆迁费”:填写开发企业发生的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 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第3行“前期工程费”:填写开发企业发生的规划、设计、项.6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清理平整建设场地)等支出。
3,第 4行“建筑安装工程费”:填写开发企业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 程费和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4、第 5行“基础设施建设费”:填写开发企业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 / 24
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第 6行“公共配套设施费”:填写包括开发企业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 设施而发生的支出,包括:
(1)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在开发项目以外为开发项目的居民服务的给排水,供电,供气的 增容、增压,交通道路;
(2)开发小区内不可能有偿转让的非营利性公共配套设施,如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 防.锅炉房、水塔、自行车棚、公厕等;
(3)开发小区内有可能有偿转让的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如商店、银行,邮局以及非营业 性公共配套设施中的中小学,文化站、医院等。
6、第 7行“开发问接费用”:填写开发企业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 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其中,工资和职工福利费的会计成本纳税调整额不在第二列“会计成本中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 的金额”中填报,在《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22-23行中进行填报。
7、第 8行“其他开发费用”:填写开发企业为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的 除以上各项之外的支出。如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所发生的 利息等借款费用,以及其他难以归入以上各个项目的开支等,不包括应计入期间费用的各类 费用。其中利息支出的会计成本纳税调整额不在第二列“会计成本中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 除的金额”中填报,在《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29行中进行填报。
各列填写说明
1、第 1列“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填写已完工开发产品或核算的成本对象发生的会 计成本,不含应计入期间费用的成本费用。
2、第 2 列“会计成本中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填写开发企业按照财务会 计规定核算的完工开发产品会计成本与税法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不一致而进行纳税 调整的金额。
3,第 3列“经审定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填写经中介机构审核后确定的发生的符合 税法规定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额。
附件 4之三 / 24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1)
(项目各期之间)
纳税所属:
纳税人名称(公章)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归集起
始日
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发生总
额 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土地买价或出让金(2)市政配套费
(3)耕地占用税、契税(4)土地使用费、闲置费(5)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 动迁支出(6)其他 2.前期工程费
(1)水文地质勘测
(2)报建、规划、设计(3)临时设施费(4)三通一平费(5)其他
3.建筑安装工程费 其中:预提费用(1)土建工程费(2)安装工程费(3)装修工程费 4.基础设施建设费
本项目共分几期
成本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费
2、公共配套设施 3.借款费用
4、其他成本费用
-合计
纳税人识别码 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归
集截止日
金额
项目
(1)道路工程费
(2)燃气、供暖、通讯、电视、工程费
(3)给排水、供电、照 明工程费
(4)绿化、环卫工程费(5)其他 5.公共配套设施费 其中:预提费用 6.开发间接费用(1)工资及福利费(2)折旧费(3)修理费(4)办公费(5)水电费
(6)劳动保护费(7)工程管理费(8)利息支出费(9)周转房摊销
金额
(10)项目营销设施建 造费
(11)其他
共同(间接)成本在不同期分摊及纳税调整明细
()期 面积:()期 面积 每一期占地面积
计算分摊比 一期: 二期: 总金 分摊
例 分摊比 分摊金 纳税调整 分摊比 分摊金 纳税调整金额 额 方法 的分母金额
例 额 金额 例 额
1、本表为本年发生的共同(间接)成本需要在项目各期进行分摊时填报 / 24
附件 4之四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共同(间接)成本分摊明细表(2)(各个成本对象间)纳税所属:
纳税人名称(公章)
本年本期共同(间接)成本归
集起始日
由(1)表转入应本期分摊的金
额 项目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土地买价或出让金(2)市政配套费(3)耕地占用税、契税(4)土地使用费、闲置费
(5)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 迁支出(6)其他 2.前期工程费
(1)水文地质勘测
(2)报建、规划、设计(3)临时设施费(4)三通一平费(5)其他
3.建筑安装工程费 其中:预提费用(1)土建工程费(2)安装工程费(3)装修工程费
4.基础设施建设费
本期发生的共同(间接)成本
金额
由(1)表转入应本期分摊的金
额
本期共同(间接)成本需要分
摊的金额
成本项目
纳税人识别码 本年本期共同(间 接)成本归集截止日 本项目为()期
金额
项目
(1)道路工程费(2)燃气、供暖、通讯、电视、工程费(3)给排水、供电、照明工程费
(4)绿化、环卫工 程费
(5)其他 5.公共配套设施费 其中:预提费用 6.开发间接费用(1)工资及福利费(2)折旧费(3)修理费(4)办公费(5)水电费
(6)劳动保护费(7)工程管理费(8)利息支出费(9)周转房摊销(10)项目营销设施 建造费
(11)其他
金额
共同(间接)成本在不同成本对象中分摊及纳税调整明细
计算分 成本对 成本对
总金 分摊 摊比例 象一: 象二:
额 方法 的分母 分摊比 分摊金 纳税调整 分摊比 分摊金
金额 例 额 金额 例 额
纳税调
整金额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公共配套设施 3.借款费用
4、其他成本费用
-合计
本表为本年发生的共同(间接)成本需要在各个成本对象间进行分摊时填报。/ 24
附件五: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提费用明细表
一、出包工程
出包 工程 项目 承包单位名 称 承包单 位主管 税务机 关 出包 合同 号
出包 项目 开工 日期
出包 项目 完工 日期
合同 金额
已开 票金 额
发票号 码
预提 金额
预提费 用占合 同总额 比例
本 税前扣 除金额
公共配 套设施 名称 开工 时间(预 计)完工时 间(预 计)预算 造价 预提 金额
二、公共配套设施 本 税前扣 除金额
具体项 目 政府 收费 相关 文件 名及 文件 号 收费标 准 收费 金额 预提 金额
三、政府收费 本 税前扣 除金额
四、其他预提费用
具体项 目 预提 金额 本年 度纳税 调整金 额 备注
1、出包工程按出包合同明细填列,并附出包工程合同。
2、公共配套设施按项目明细填列,并附送公共配套设施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的相关资料,公 共配套设施是指非营利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会所、物 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
3、政府收费按具体收费项目明细填列。/ 24
附件六: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表 纳税人
开发项目名称
识别码
过渡性成本 成本对象(预计)开工时 对象 确定时间 间
共分 期
本实际开工为第
期
公共配套设施预算
造价
第()期成本对象一
成本对象名 称(具体栋 号)成本对象名 称(具体栋 号)成本对象名 称(具体栋 号)
成本项目 土地
共同成本和 不能分清负 担对象的间 接成本具体 分配方法 公共配套设 施 借款费用 其他成本项 目 开工时间
设计占地面
积
第()期成本对象二
开工时 间
设计占地面
积
第()期成本对象三
开工时 间
分摊方法
设计占地面
积
设计建筑面积 设计建筑面积 设计建筑面积
万元 纳税人名称(公 章)
成本对象的确 定原则 具体分期 规划需要建设 的公共配套项 目
相关内容 备注
占地面积法□土地整体预算□其他方法 开发用地总面积: □ 开发用地整体预算: 建筑面积法□其他方法□
直接成本法□预算造价□其他方法□
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 预算造价:
1、本表填写纳税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工之前按国税发[2009]31 号文件规定确定的成本对象情 况。
2、成本对象的确定原则是指:可否销售原则、分类归集原则、功能区分原则、定价差异原则、成本差异原则、权益区分原则。企业可选择一个或一个以上原则。
3、成本对象一、二、三行次可根据本企业成本对象的数量自行增加相应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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