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鉴定院

2024-08-27

天津市房屋鉴定院(精选9篇)

1.天津市房屋鉴定院 篇一

天津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简介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 131 号安东大厦 8-14 层 电话:(022)27832906 邮码:300070 法人代表:陈耀勤 天津市房屋鉴定勘测院成立于 1952 年,拥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 设计甲级、住宅智能化设计甲级、工程勘察甲级、建筑工程总承包甲 级、规划设计乙级、人防设计乙级等资质,还拥有天津市建设工程质 量鉴证检测实验、房屋变形检测测绘、室内环境检测、司法鉴定、施 工图审查(一类)等资质,经商务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 合作经营资格、自理报关等资质,是集设计、规划、地质勘察、房屋 安全鉴定、工程检测、实验、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总承包为一体的综 合性设计单位。1998 年通过 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及英国 AJA 双认证。2003、2004 年荣获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单位称号。2004 年被天津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及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认定为“天 津市科普教育基地”。2005 年 8 月我院鉴定检测中心通过国家实验室 认可。我院还是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实践基地 本院历经五十余年的建设发展,技术力量雄厚,各类专业人才齐 备。全院员工 238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67 名,教授级高工 6 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2 名,其中国务院授衔鉴定专家一名,国家一级注 册建筑师 7 名,二级注册建筑师 8 名,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2 名,天津市城市规划详细蓝图特聘责任规划师 2 名。全院设有三个综合设计所、住宅规划设计研究所、天津市房屋质 量安全鉴定检测中心(拥有国家级实验室)、天津市天筑建筑工程科 技咨询发展中心、天津市结构诊治技术研究发展中心、经济室、计算 机局域网管理中心、岩土勘察测绘队等部门,专业配套齐全,人员结 27832943

构合理,技术设备先进。几十年来我院设计了数千项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大、中型民用 建筑、大型公共、工业建筑、高层建筑、仿古商城及装饰和城市规 划设计等项目,并且完成了天津市住宅设计通用图集的编制工作。其中较有影响的工程,住宅小区建筑有:华苑安华里、日华里、久 华里小区、顺驰世纪城、太阳城、翡翠城、梅江芳水园、翠水园、富裕广场,城市之星、城市别墅、恒河园、华厦津典、犀地豪宅、融科心怡湾、滨海加孚住宅小区、国民地产社会山项目等几千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有:铜锣湾广场、天津老城鼓楼重建工程鼓楼 商业街、家乐超市大沽路店、米莱欧商厦、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审判综合楼、新港湾、金港国际、滨海开发区响锣湾商务区哈尔 滨友联商务大厦、浙江大厦项目。综合

改造工程有:天津市规划局、天津市狗不理大酒店、中国大戏院、天津市百货大楼、天津劝业场、天津中原公司商厦等。道路改造工程有:鞍山道、卫国道、外环线 以及和平路整修规划工程等。历年来,我院荣获国家建设部优秀设计奖 22 项,全国城市住宅设 计研究网优秀设计奖 26 项,市建委规划与建筑设计奖 30 余项,市规 划局优秀设计奖 10 余项。我院确立了“立足科技创新,精心鉴定设计,坚持持续改进,满 足顾客需求”的质量方针;提出了“技术先进,管理科学,服务优质,质量第一”的质量目标;我院将在“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企 业精神激励下,为用户提供高品质服务。


2.院三好学生自我鉴定 篇二

在学习上,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全面地学习了大一的基础知识,并取得了班级第二的优异成绩,获得了二等奖学金。

在工作上,踏踏实实,认真勤恳。

在生活上,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勤俭节约,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

院三好学生自我鉴定范文2

我叫xxx,是xx学院xx专业的一名学生。又一个秋季来临,又一个丰收的季节来临。思想上,我从不懈怠,时刻铭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身份,从不忘记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

在学习上,我总是敦促自己要力争上游,争取进步。我刻苦努力、勤奋好学;坚持做好课前预习、课上认真听讲、课后复习三个环节,认真学好专业理论知识。

在工作上,我担任班级班长一职,在学院学生会任xx部长一职。平时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各项活动,班级在我和班委带领下,多次获得院级甚至校级荣誉,多次被评为校优秀团支部和校优秀班集体。

在生活中,我积极乐观,热心助人,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同学。我认为,这是做一个合格的学生的基本条件。在我的身体里面,早已有了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我能积极参加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平时,我用我的热情来帮助我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同学,并且,为学校、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情。以饱满的热情迎接生活中每一天的挑战。发现自己的不足,我会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努力完善自己、丰富自己。

院三好学生自我鉴定范文3

在平时的生活中该生待友善,尊敬师长,与同学老师关系融洽,行为习惯得到了师生的一致肯定。在校期间该生曾被评为“文明学生”。在课余生活中该生还热心于国家大事,拥护国家的领导。在汶川地震时,该生带头捐款,帮助救灾。在奥运火炬传递至桂林时,该生也积极参与了火炬的传递活动。

在平日的学习中,该生保持了自觉而严谨的学习态度。对于学过的例题,该生总能举一反三。而对于做错的题目,该生也能牢记在心,避免再犯。

该生作为班上的学习委员,在自身的不断进取的同时还不忘帮助身边的同学,积极为老师分忧,为班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的同桌在他的帮助下,由原来中游水平,渐渐提到到了上游水准。而班上的同学在他的带领下,成绩逐渐提升,班里的学习气氛愈加浓烈,在下课时,大家也都是俯首学习,基本杜绝了扎堆闲谈的现象。

我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积极参加升旗活动,能尊重国旗、国徽,自觉唱国歌。比较关心时事政事,比较关心家乡发展,能够学好的方教课程。能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能够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法规,能很好爱护公共设施,自我鉴定《三好学生自我鉴定》。身边的每一位同学、老师及身边的陌生人,能做到拾金不昧,不做损人利己的事,能做到不说谎,不抄袭及步作弊,认真对待自己。能做到言行举止文明,穿戴朴素大方,爱惜自己的名誉及尊重他人的名誉。能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能够遵守网络道德,不说脏话、不骂人、举止文明和网络安全规定,能做到不去三室一厅,能从小事做起,很孝敬父母,能主动承担其学习劳动等应尽的职责,能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接受帮助时很是会心存感激。

很乐于参加集体活动,很珍惜集体荣誉,能维护集体利益。能够很好表达个人观点,尊重他人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及处境,不太善于与他人交流与合作,能做到与别人分享自己的快乐,能够建立融合的人际关系。能够细心观察生活和积累生活经验,去感悟知识与生活的联系,会尝试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能够参与探究讨论活动,能初步掌握研究问题的方法。本人在校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

本人品德兼优、性格开朗、热爱生活,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组织能力

院三好学生自我鉴定范文4

在学校的关怀和老师的帮助下,在父母的疼爱和自身的努力下,该生成绩优秀,思想端正,在校表现突出。各个学年,该生都有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的荣誉,xx在xx年更是获得了“区三好”的光荣称号。

该生在校遵守纪律,严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从来没有过迟到、早退、旷课的不良行为,是一个严于律己的优秀学生。

在平时的生活中该生待友善,尊敬师长,与同学老师关系融洽,行为习惯得到了师生的一致肯定。在校期间该生曾被评为“文明学生”。在课余生活中该生还热心于国家大事,拥护国家的领导。在汶川地震时,该生带头捐款,帮助救灾。在奥运火炬传递至桂林时,该生也积极参与了火炬的传递活动。对于学校组织的校运会、“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中,该生也同样积极对待,并且表现不俗,曾今在校运会的男子实心球比赛中获得年级第二的良好成绩。在平日的学习中,该生保持了自觉而严谨的学习态度。对于学过的例题,该生总能举一反三。而对于做错的题目,该生也能牢记在心,避免再犯。在历次的年级测试中,该生的名次总是位于前列。他曾今在xx年代表学校到南宁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并获得广西区三等奖,还在在第二xx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获得桂林市一等奖,该生作为班上的学习委员,在自身的不断进取的同时还不忘帮助身边的同学,积极为老师分忧,为班级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的同桌在他的帮助下,由原来中游水平,渐渐提到到了上游水准。而班上的同学在他的带领下,成绩逐渐提升,班里的学习气氛愈加浓烈,在下课时,大家也都是俯首学习,基本杜绝了扎堆闲谈的现象。到如今,该生所在班级里一共有16人获得了xx年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市级以上的奖项,还有5人获得了xx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的区三等奖.。总而言之,该生品德高尚,成绩优秀,工作出色,综合素质高,不愧于“三好学生”的光荣称号。

院三好学生自我鉴定范文5

3.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 篇三

使用须知

1.本合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转租。

2.合同签定前,转租当事人须认真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转租人应向受转租人出具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或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转租当事人认真协商后签定本合同。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

4.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转租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转租登记备案手续;转租当事人一方系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其投资的企业的`,应当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委托的登记备案机构办理转租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该房屋原出租人是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_________?,?结构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_________。

1-3?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 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转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_________。

3-3?转租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转租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4.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篇四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该房屋原出租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 区、县____________ 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房屋类型________ (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____________ 。

1-3__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____ 租赁用途

2-1__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__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 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________ 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5.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篇五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 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按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 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2、水电、闭路,宽带、电话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 度,水 度,煤气 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 面积: 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 元,按 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 元,在 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 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2、水电、闭路,宽带、电话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 度,水 度,煤气 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单位产(或私产或公产),结构:转混,房屋类型:多层(平房、多层、高层),设计用途:居住(或生产或经营),房屋所有权证号日_________号码_________。

1.2 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回时状态及违约责任(附件1)。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选项)(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其他约定)。

2.2 乙方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无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3 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用于居住的,每居室(每间)的居住人数不得超过_________人。违反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日期

3.1 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第日_________元身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的损失的,甲还应否则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_________

3.2 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担该房屋时,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日_________元(人民币)

4.2 乙方按下列_______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

4、_________。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友按下述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到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___个月及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___元向甲方付违约金。

3、_________。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日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用以抵冲应由乙方承担的_________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_________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___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 租赁期间,乙方折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成同意,并拉规定报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折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附件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闭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固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修复,并赔偿损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天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日维修,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3、_________

第七条 房屋转租及出售

7.1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的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购买。

第八条 提前解除合同

8.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若约定的情况,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3 _________。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须书面通知乙方。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营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附件3)。附件1至附件3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在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 本全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试_________份,甲乙双方,登记备案机关各执一份,其余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经审查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应签订,符合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

6.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剖析 篇六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号:512402

颁布日期:2006-11-7

文: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

颁布日期:20061107 实施日期:20070101 颁布单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房屋使用

第三章 房屋装饰装修

第四章 房屋修缮

第五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六章 危险房屋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已由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1月7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11月7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的安全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除外。

第三条 使用房屋应当遵循合法使用、定期检查、及时修缮、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安全使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内房屋安全使用的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受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指导。

规划、建设、市容、环保、工商、公安、消防、人防、地震、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房屋使用

第五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

禁止下列使用房屋的行为:

(一)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二)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三)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

(四)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

(五)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 经批准在房屋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安装设备,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设计方案,经加固后方可设置和安装。

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需要改变整幢楼房用途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审核意见。

(二)自用房屋的,提交房地权属证书;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人同意改变用途的证明。

(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四)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区范围内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房屋所有权人在备案后,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相应变更登记。

第三章 房屋装饰装修

第八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修缮。

危险房屋未采取措施解除危险的,不得装饰装修。

第九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告知下列房屋管理服务单位: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经营管理人。

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书面告知装饰装修房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

第十条 装饰装修非住宅房屋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设计方案,经加固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 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应当对装饰装修项目进行现场巡查,对违反本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劝阻,要求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区、县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房屋管理服务单位报告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处。

对违反本条例和相关规定装饰装修房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予以查处。

违反本条例和相关规定装饰装修房屋,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房屋修缮

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人应当承担房屋修缮责任。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承担房屋修缮责任。

第十三条 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绿化等需要直接在房屋上施工的,应当向相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书面告知施工方案;因施工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施工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予以修缮。

第十四条 房屋修缮责任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缮,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 公有房屋所有人、经营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从房屋租金中提取房屋修缮资金,专款用于房屋修缮,不得挪作他用。

商品住宅、已售出的公有住房,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资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从缴存的维修基金中提取。

第十六条 房屋的翻修、大修工程,修缮责任人应当委托监理单位实施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理。

房屋修缮工程竣工后,修缮责任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 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修缮时,相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或者拒绝。

因修缮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装饰装修和设备损坏的,修缮责任人应当给予修复或者合理补偿。

第五章 房屋安全鉴定

第十八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具体工作。

第十九条 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对事故所涉及的房屋进行紧急查勘,为政府处理事故提供依据。相关房屋所有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进行鉴定,经鉴定不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的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项目的施工可能影响施工区域相邻房屋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中造成施工区域相邻房屋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给予修复或者赔偿,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进行鉴定。经鉴定不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房屋所有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没有安全隐患的,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在接受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房屋使用安全鉴定的委托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对房屋进行查勘、检测、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出具的鉴定报告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应当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房屋安全鉴定费。

第六章 危险房屋处理

第二十五条 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及时通知鉴定委托人,并向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有关责任人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后,解除危险的,可以继续使用;

(二)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后,能够短期使用的,可以观察使用;

(三)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他人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

(四)无修缮价值,危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他人安全的,应当立即拆除。

第二十七条 异产毗连房屋自然损坏,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由相关房屋所有人共同采取处理措施解除危险,所需费用由所有人按照各自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第二十八条 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需要使用人临时迁出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告知使用人及时迁出,并妥善安排临时避险场所。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房屋所有人予以落实。房屋使用人拒不迁出的,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迁出。

第二十九条 房屋发生倒塌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管理服务单位应当立即抢险,并及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抢险。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房屋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装饰装修房屋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规定,未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鉴定;逾期不鉴定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经鉴定影响房屋安全而继续施工或者使用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对正在进行的违法拆改房屋、装饰装修等行为,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暂扣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待改正后予以返还。

第三十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由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房屋安全使用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房屋。

7.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 篇七

津国土房用〔2012〕132号

关于2012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2012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至16日举行。现就我市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成立天津市考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成人员:

主 任:张志升

副主任:张晓洁 郑云祥

成 员:李家璠 张振东 王 慧 徐更新

—1— 考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考试信息公告;报名、审核;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委托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承担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等具体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2 —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于5月7日至6月8日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过期系统即关闭。

新报考人员须上传照片,要求分辨率为450*600像素,格式为.jpg的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现场审核时不另行提交纸质照片。

(二)报考人员于6月4日至6月8日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到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办理现场审核。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合法有效证件(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

—3— 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007年至2011已经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再审核以上证件,可携报名表直接确认。

考生根据协会开出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到指定银行交费后,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三)考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含上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务费)。

(四)天津市土地估价协会地址: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凯祥花园55号别墅;电话:23076060;联系人:王立男。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17日-26日,经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本人准考证,用A4纸彩色打印。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4 —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估价师△ 考试△

通知

————————————————————————————— 抄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印发

————————————————————————————

8.华理网院专升本毕业生自我鉴定 篇八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了解和关心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行为规范。1991年7月,我从吉林电专工业自动化大专毕业,在工作后的这些年里,明显感觉自己的知识水平难以跟上现代工业自动化的更新速度,必须提升自身能力和专业素养才能达到工作所需的人才综合素质要求。面对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学习,进修。但是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不能脱离工作岗位,只能边工作边学习。在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心下,我于2011年报读了华东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自动化专业的专升本。

在学习上,我能认真学习各门网络教育课程,态度明确。积极进行网上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热爱自己的专业,能充分利用晚上时间和休假时间登录网上课堂进行学习。向老师提出问题及跟同学们交流和讨论。由于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学习中受到老师充分肯定。不但掌握和提高了专业知识,也有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完全达到了本科生所具有的水准。

通过对专业知识理论的系统学习,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把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我的平时工作当中,增强了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

应用能力,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使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为以后专业技术能力的发展和提升奠定了知识基础。

9.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最新) 篇九

(范本)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使用须知

1、本合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但不包括在建房屋租赁、执行政府批准租金标准的房屋租赁和房屋转租。

2、合同签定前,租赁当事人须认真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租赁当事人认真协商后签定本合同。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

合同编号: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 / 国籍/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 国籍/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房屋情况

1-1 甲方将座落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该出租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产别 /,结构,房屋类型(平方米/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租赁用途

2-1 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它约定)。

2-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 租赁期限和交付时间

3-1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2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 / 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 / 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

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3 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时,应当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日租金)元(人民币);每月计 元(大写: 元),全年总计 元(大写: 元)。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 / 元(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 / 元(人民币)。4-2 乙方按下列第 1 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2、按半年付租金,付款时间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 4-3 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3 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延付租金在15天内的,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押金为 月计 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押金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应付及赔偿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等,均由 乙方 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 租赁期间,乙方装修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3 乙方租赁期间,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物管部门修缮;如产生相关费用是,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转租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若乙方擅自转租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提前解除合同

8-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应书面通知乙方。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4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附件:1.补充条款

2.出租房屋《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出租人(签章):

年 月 日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承租人(签章): 年 月 日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章): 联系电话: 8

补充条款:

1、补充条款与合同中条款有冲突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2、对合同第一条“房屋情况”的补充:

(1)乙方在此承诺:乙方已经深入了解并已全部知晓承租房屋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现状、相关设施和设备现状、供电线状、供水现状、排水现状、采暖、空调现状、节能保温现状等)并自愿承担由于该现状而可能引起的所有不利后果且不会因该现状追究甲方(及其继任者)的任何法律责任。

(2)甲方房屋交付权以现状为准,乙方对该房屋楼面荷载、用电负荷、水暖电配套、空气、噪音、周边环境等因素自行评估,本合同签订即视为乙方对所租房屋现状的认可和接受。如乙方对出租房屋有特殊需求(如房屋设备的增加、改装及特殊工作环境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3、对合同第二条的补充:

乙方承租该房屋必须用于约定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违法行为及损害国家和其他第三方利益。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租范围,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半年房屋租赁费用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

4、对合同第三条的补充:

(1)除甲方原因外,无论本合同因为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搬离租赁房屋,如乙方逾期搬离,除每天支付相应租金外(包括设备租赁资金),还应按每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将房屋清空并返还给甲方;否则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期满后,视为乙方放弃房屋中的财产,甲方有权自行

处置并收回房屋。房屋中的内置物,甲方均有权自行处置且乙方承诺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如果乙方仍欠付甲方租金的,甲方仍就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赔偿金享有对乙方的追索权。

5、对合同第五条的补充:

(1)自租赁关系终止日起,乙方30天内未办理押金清退手续的,视为放弃该权利,不再退还押金。

(2)甲方向乙方退还押金时,只退还押金本身,不包括利息。乙方在退还时应返还押金收据原件。

(3)乙方所缴押金,如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情形,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押金中先行扣除(不足时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在扣除后,乙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规定的押金数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每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果乙方对于甲方扣除押金的原因不满,可以通过本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乙方提起诉讼的同时不影响乙方按时补充规定的押金数额。

(5)乙方如未在自租赁关系终止之日完成办公迁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变更,所缴纳押金不予退还。因乙方未及时搬离或迁出而影响甲方房屋租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需承担所有责任。

(6)乙方要求本租赁合同备案时,需要支付的相关备案费用(包含甲方和乙方应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7)关于乙方负担物业管理费的起算时间:乙方自房屋起租日起负担物业管理费。

6、对合同第六条的补充:

(1)乙方在使用甲方所有的或者乙方自行添加的相关设施、设备过程中,不得故意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阻碍其他相关主体(甲方、甲方的继任者或者房屋其他部分的承租方等)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其他主体在进行使用时,乙方应提供一切便利。(2)关于乙方管理责任的特别约定:

①乙方租赁期间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好人身防护工 作,如发生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其员工的人身伤害、事故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因乙方对该承租房屋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者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纠纷,并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还应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

③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屋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权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乙方入住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后,应保证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①不得有影响其他业主正常办公、经营的经常性行为。②不得安装和使用任何加工型设备等。

③不得违反规定存放和使用有油污、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影响环保卫生和安全的物品。

④不得排放有异味、有毒、有害、危险等物质,不得有噪音、污染等。⑤其他不符合出租房屋区域政府政策要求的行为。

7、对合同第七条的补充:

(1)乙方不得采取任何故意或其他行为限制甲方出售乙方已承租的房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甲方出售房屋后,本租赁合同的主体自动转为房屋买受人和乙方,乙方仍受本租赁合同约束。如买受人想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应予以配合。如买受人拟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关系,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事宜,仍按照本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8、对合同第八条的补充:

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如果无法计算的,计算标准为:乙方应支付的半年房 屋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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