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残疾人补助标准

2024-09-10

农村残疾人补助标准(精选4篇)

1.农村残疾人补助标准 篇一

固定补助有两项:

1.无固定收入重残无业补助390/月

(条件:残疾.16-60岁.贫困残疾人)

2.特困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100/月

(低保或贫困.残疾.重度残疾)

3.助学补助

(这是北京这的政策.不知道你们那一样不一样.)建议具体情况询问当地残联

补充:

低保和残疾等级没有直接关系,而且标准也是不一定的,因为低保的钱是由3部分构成的,省市、区县、镇乡街道。所以没个准数。

补充:

退伍军人或被评为国家三级残疾

1、办理营业执照享受免费的待遇

2、可以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3、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4、有些地方可以申请减半营业税,这个请直接咨询当地地税机构

5、残疾人可以减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退伍军人无此项优惠.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三级

因战

15000

因公

14100

因病

13200

具体补助多少,还要视当地政府而定

补充:

常州市出台《常州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意见》。政策规定,自主创业补贴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主创业残疾人和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备一定劳动能力,从事种植、养殖或加工业等城镇或农村残疾人。

凭《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一次性给予最低3000元,最高5000元的补贴。城镇或农村残疾人有一定劳动能力从事种养业和加工业,在从业初期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扶持资金3000元。

对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人有奖励。残疾人自主创业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在残疾人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获得市级表彰的,奖励1万元;获得省级表彰的,奖励3万元;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奖励5万元。

同时,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实体吸纳残疾人就业的补贴,每新增1名残疾人就业,一次性给予元补贴。

残疾人基地建设也有补助。凡符合省、市残联基地建设要求的,经各级残联确认并挂牌的基地,分别由省、市、区三级适当给予一次性补助;次年起每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给予一次性2000元补助。

2.农村寄宿贫困生补助7条标准 篇二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贫困家庭

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

寄宿贫困家庭学生的认定标准

①县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家庭学生(相关证件); ②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学生(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佐证文字或图片材料);

③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的贫困家庭学生(烈士或伤残军人证);

⑤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父母双亡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有法律效力的相关佐证文字或图片材料);

⑥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农村残疾儿童(提供残疾证);

3.残疾人申请补助 篇三

申请人:***、男、出生于***年**月**日,现年***岁,身份证号:****,系良田镇良田村村民,务农,残疾人。

申请事由:于1970年10响应党中央号召,参加湘黔铁路大会战,当时编制为国防建设民兵六营十二连二排(营长:王建祥连长:杨少祥排长:段少州),1971年3月因驾驶开土机时侧翻身受重伤,在铁路二局十三处医院住院治疗,伤势属骨折,未根治全愈。回家后时常复发,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家庭负担过重,此困境难以摆脱。特向良田镇人民政府申请,给予生活补助为盼!

4.二级精神残疾人补助 篇四

(一)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二)护理补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有条件的县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其他非重度残疾人,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二、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

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

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有条件的县区可以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两项补贴的分档补贴标准,提高制度精准性,加大补贴力度。

各地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逐年提高,逐步实现统一城乡补贴标准。

市民咨询:对于精神二级残疾的人员,国家和地方是否有照顾补贴政策?如果有的话,如何办理?

市残联答复:共有两项补贴费用,其中一项为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每人每年1000元,到户籍所在地残联提供残疾人证、低保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

另外一项是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二级每人每年800元,同时具备低保的条件,带着以上材料去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大概每年3、4月份进行申请。

其他的补助或者救助请转办卫计委等有关部门。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精神,解决我省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省人民政府决定全面建立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公平公开、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补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逐步提标扩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

二、补贴范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由原来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贫困残疾人,扩大到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由原来城乡低保家庭外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扩大到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

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

已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市、县(市、区),超出补贴范围或高于此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四、补贴方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残疾人自愿申请、有关部门逐级审核、定期复核的办法。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县级残联负责发放。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申请审核补贴发放办法。

必须做到及时规范、透明便捷。

五、经费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经费由省、市、县(市、区)财政按比例负担,其中省财政承担50%,市、县(市、区)财政承担50%,市县具体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

六、政策衔接

(一)城乡低保家庭中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二)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三)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严格执行补贴范围和要求,严格按照残疾人评定标准评估鉴定、审核发证。

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发证及补贴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对违规者将严肃追责。

上一篇:《舍得》优秀作文700字下一篇: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