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2024-08-02

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共13篇)

1.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篇一

常山县新昌小学文件

新小安〔2015〕08号

关于开展校园交通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教师:

根据县教育局安排和上级领导的要求,我校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安全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11月18日,由安全办牵头,姜灵副校长带队检查学生接送车工作。学校已建立健全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值日教师到位及时,学生能按时有序的排队等候,在教师的带领下安全的坐上接送车。傍晚学生接送车能做到定车,定人,定时等,不存在超载现象。

新昌小学 2015年11月18日

新昌小学安全办 2015年11月20日印发

2.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篇二

2012年3月-4月, 全国公共互联网网络整体上运行基本正常, 未出现造成严重后果的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四川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运行基本正常, 对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内影响较大的事件主要为网页篡改类事件、漏洞类事件、恶意代码类事件等。

2 各种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分析

2.1 网站监测数据分析

2.1.1 中国大陆网站被篡改情况

2012年3月-4月, 通过监测发现中国大陆地区被篡改网站总数为3992个, 本省有169个被篡改网站。本周期被篡改网站最多的分别是北京市 (占16.6%) 、广东省 (占11.2%) 和江苏省389个 (11.0%) ;其中本省占4.2%, 排名9位。图1为中国大陆地区被篡改网站按地区分布。

图2为被篡改网站数量按类型分布, 可以看出被黑网站中以COM或COM.CN结尾的占绝大多数, 占62.8%。

图3为2011年5月-2012年4月中国被篡改网站按月度统计, 通过图3可以看出被篡改网页数量趋于平稳。

2.1.2 中国大陆政府网站被篡改情况

2012年3月-4月, 中国大陆.gov.cn网站被篡改的数量为490个, 约占被篡改网站的12.3%。图4为本周期内中国大陆.gov.cn网站被篡改网站数量趋势。

2.2 恶意代码活动监测数据分析

2.2.1 木马或僵尸程序受控主机分析

2012年3月-4月, 经监测发现境内2311720个IP地址对应的主机被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境外17766288个IP地址对应的主机被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

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 境内被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的主机IP数量月度统计如图5所示。

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 境外被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的主机IP数量月度统计如图6所示。

境内木马或僵尸程序受控主机的地区分布情况如图7所示。其中, 数量最多的地区分别是广东省 (占14.8%) 、浙江省 (占7.9%) 和江苏省 (占6.8%) 。其中四川有59267个 (占2.6%) , 排名13位。

境内被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的主机IP中, 中国电信用户所占比例较大, 具体分布情况如图8所示。

境外木马或僵尸程序受控主机IP数量的国家或地区分布情况如图9所示, 其中数量最多的国家或地区分别是俄罗斯1493696个 (占境外9.6%) 、印度1311322个 (占境外8.5%) 和印尼792401个 (占境外5.1%) 。

2.2.2 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服务器分析

2012年3月-4月, 境内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服务器IP有56027个;境外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服务器IP有19716个。

2012年5月至2012年4月, 境内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服务器IP数量月度统计如图10所示。

2012年5月至2012年4月, 境外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服务器IP数量月度统计如图11所示。

境内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服务器IP的地区分布情况如图12所示, 其中数量最多的地区分别是广东省 (占12.3%) 、江苏省 (占7.4%) 和浙江省 (占5.7%) 。其中四川有2056个 (占3.7%) , 排名8位。

境内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服务器IP中, 中国电信用户所占比例较大, 具体分布情况如图13所示。

3.关于督查督办工作的思考 篇三

一、突出重点是做好督查督办

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搞督查,抓落实,一定要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寻求解决重点问题的突破口。要在总揽全局的基础上,将重点工作进行汇总,分时段列出《重点工作运行大表》,明确重点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完成时间、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推动矿区服务工作有效落实。

(一)善抓大事

综合办公室要始终把单位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作为督查工作的中心环节。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明确督查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通过持续而有效的督查,促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敢抓难事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部门职能交叉或界限不清等原因,会出现诸如个别工作无人负责、个别问题久拖不决的现象,以致工作不能落实,政策不能兑现,工作效率大大降低。这就要求督查工作必须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扫除工作落实过程中的各种障碍,确保政令畅通。

(三)勤抓急事

矿区服务事业部是服务性单位,日常工作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急事、大事,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就会影响队伍的和谐稳定,影响服务部门的形象。

二、明确督查工作基本思路

督查的目的,就是要不断地解决问题,推动决策的落实。认真解决部门和个人对会议决策执行不力、行动迟缓的问题,把上级决策不折不扣贯彻下去,把各项工作实实在在抓出成效,才能实现督查工作的目的。

三、创新督查工作方式

督查工作只有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才能提高督查的效率和水平。一要转变思想观念。要强化责任观念,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由被动交办型督查向主动型、自觉型转变;二要创新督查方法。要着眼于改进督查方式,创新督查方法,丰富督查手段,在综合运用各部门联合督查、实地督查、跟踪督查等方法的基础上,更多地开展现场督查、回访督查和督查调研。

四、探索督查工作思路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重点督查。将政务督查与工作考核方案相结合,按《矿区服务事业部年度重点工作运行大表》逐项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并在专题会上进行点评。在督查工作过程中,无论是业务督查,还是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到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对影响大局、拉动全局的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挂图“作战”,使督查工作的“触角”跟着目标走,哪项工作最艰巨,督查就跟到哪里,哪项工作推进慢,督查工作就深入到哪里。实行定期通报、每月小结,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有效推进。二是突出惠民实事专项督查。对群众提出的热点焦点问题,立项督办,及时解决,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利用网络、“领导信箱”等平台,督办处理惠及群众的实事、好事,督办考核事项全部按要求序时推进。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和难点问题进行督查。要深入现场,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材料,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虚心倾听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忌随意表态,主观武断。要分析综合,为再次决策和解决问题提供依据。现场督查结束后,要向相关单位通报情况,避免听一面之词,让被督查单位了解决策落实中存在问题及原因,以求尽快解决。

五、创新督查工作方法

一是坚持决策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当前,督查工作中重督轻查、重成绩轻问题的现象比较普遍。督查部门要敢于说真话、报实情,做到真督实查,喜忧兼报,力戒形式主义。对领导的指示、交办事项进行专项督查,是决策督查的补充和延伸。要通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具有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的问题,由点到面,由表及里,把专项督查延伸到决策督查,从而推动整个督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坚持部门督查与领导督查相结合。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即使有再好的工作思路,再完美的方案计划,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也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督查工作中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督促检查,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督查工作格局。同时要协助领导和决策层抓好事关全局性工作的集中督查活动,为领导督查提供全程服务,促进督查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六、完善督查制度运作模式

4.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篇四

关于1—5月份全县招商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

通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准确掌握1-5月份全县招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加快推进全县招商工作,确保全年80.7亿元招商任务全面完成。5月23日至28日,由县领导带队,县委、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招商局、发改局、工业和商务局、统计局组成联合督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1-5月份招商工作进展情况及所申报的招商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1—5月份,全县共引进招商项目76个,计划总投资62.1亿元,目前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21.6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34.8%,比上年同期增长29.9%。其中:新建项目

31个,计划投-1-

资17.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6亿元,占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27.8%;续扩建项目45个,计划投资44.9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5.6亿元,占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72.2%。引进项目从资金来源看,区外投资项目48个,计划投资51.3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6.8亿元;区内投资项目28个,计划投资10.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4.8亿元。从投资规模看,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20个;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22个;10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31个;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3个。从行业分类看,房地产项目8个,光伏发电项目1个,基础设施项目2个,旅游服务项目15个,煤化工项目18个,生物制药项目2个,特色农业项目7个,制造业项目14个,装备制造项目9个。

从督查情况看,全县41个部门、13个乡镇中,宁夏精细化

工基地管委会、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和商务局、环境保护局、科技局、姚伏镇、高仁乡等单位能够积极搜集招商线索,对项目盯得紧、抓得牢,跟踪服务到位,招商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有35个单位引进新项目,分别是: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宁夏精细化基地管委会、工业和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农牧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务局、林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交通运输局、组织部、统战部、政研室、工商联、党校、总工会、妇联、残联、供销社、城关镇、陶乐镇、姚伏镇、头闸镇、渠口乡、红崖子乡、高仁乡、灵沙乡、高庄乡。有14个单位仅有续建项目,分别是:编办、团委、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局、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科技局、地震局、黄渠桥镇、宝丰镇、通伏乡。有5个单位项目还未开工,分别是:宣传部、政法委、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崇岗镇。

二、主要特点

从总体情况看,1—5月份招商工作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项目结构不断优化。从规模上看,引进了一些投资强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好项目,丽珠医药产业园、石嘴山国际建材城等一批投资超亿元项目相继落户我县,为“保投资、保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质量上看,严格执行项目准入标准,严把项目质量关口,坚持效益与质量并重,引进了南方环保矿热炉设备制造、三通源通用设备制造、立达尔叶黄素油膏加工等一批清洁、安全、环保的优质项目;从节能降耗上看,吉元、滨河、凌云等公司加大对高耗能产业的技改力度,将12500KVA的小炉型臵换成25500KVA、31500KVA的密闭式大炉型,不仅降低了环境污染,而且提高了产能效益。

(二)在建项目稳步推进。大部分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能紧紧

抓住施工有利时机,按照项目规划和进度安排,有条不紊地推进项目建设进程。部分乡镇、县直部门负责人能够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督促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目前,大地化工、金海永和泰、贝利特精细化工、兴鑫泉矿热炉设备制造、汇源二期枸杞加工等一批带动能力强、投资额度大的重点项目已相继开工(复工)建设,为今年招商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三)项目引进方式多元灵活。大部分单位能根据招商工作的新形势,积极转变招商方式,更新招商理念,在以情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的基础上,将政府招商与以商招商有机结合起来,在“招大引强”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对外宣传,借助落户企业的示范、带头效应,宣传推介平罗,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客商来我县投资臵业。成立招商小分队,由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带队,分赴北京、山东、江苏、浙江等地,深入企业进行对接

洽谈,有力促进了项目进展。

三、存在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和部门能围绕县委、政府确定的招商重点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招商积极性不高,氛围不够浓厚。招商工作是加快县

域发展的强大引擎,县委、政府始终把招商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部分单位对招商工作认识不足,把招商任务当作负担,存在敷衍应付心理,对招商工作埋怨多,分忧少,热情不高,思想不解放,总是强调客观方面的原因,不能在解难题、求创新上下功夫,工作总是处于被动状态。全民招商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全县上下想招商、谋招商、服务招商的浓厚氛围。

(二)服务意识不强,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服务是推动招

商工作的必要手段,是推进项目建设的有效途径。部分单位不能放眼长远,不注重“长线经营”,缺乏跟踪服务的强烈责任意识,对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盯得不紧,不能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个别职能部门不能主动为企业服务,而是凭借自身优势向企业要项目,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引进新项目较少,进展速度缓慢。受经济形势下滑、银根紧缩的影响,大部分企业处于观望状态,投资欲望疲软。在引进的76个项目中,新建项目31个,仅占引进项目的40.8%。另外,由于国家今年对土地实行更加严格的控制政策,土地审批手续愈加严格,必须执行先批后建程序,致使参加第一季度集中开工仪式的19个项目,只有8个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有些续建项目至今只完成了基础建设。有些项目建了几年,还没有竣工投产。部分项目按合同在一期项目建成后,要开工建设二期、三期项目,却迟迟没有动工。

(四)对项目统计不重视,上报工作滞后。部分单位对统计

工作不重视,不能按要求在每月19日至21日内上报项目统计报表。个别单位隐瞒投资客商真实身份,谎报开工项目。上报给招商局和统计局的数据不相符,有些项目只上报了招商局,在统计局却没有备案。卫生局、林业局等部门连续两个月不上报统计报表,对招商统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下一步要求

当前,全县已进入“保增长、保投资”的关键阶段,面对全

年80.7亿元的招商任务,形势非常复杂,困难极为严峻。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提振信心,振奋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力促招商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是开

展招商活动和紧抓项目建设的黄金季节。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招商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招大、引强、择优的理念,积极走出去招商,引进一批好项目。同时,要紧盯在建项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真正把招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放胆放手招大商。

(二)强化服务意识和部门协作力度。各乡镇、部门主要负

责人及分管领导要广辟线索来源,提高项目对接率和落地率,增强招商工作后劲。要经常深入企业,抓前期、抓开工、抓进度,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实施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尽量简化项目各项手续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促使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营造优质服务环境。

(三)千方百计打通制约项目落地和建设的瓶颈。土地和资

金问题已成为制约项目建设的主要因素,国土、发改等部门要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力求在下半年争取到用地指标,缩短各项手续办理时效,确保招商项目能引得进、落得下、建得快。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积极与金融部门联系,千方百计为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协调金融部门帮助企业贷款。引导、支持企业采用股权、债权、能源合同等方式多渠道融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力促早日投产达效。

(四)及时上报项目统计核查情况。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

统计上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上报招商项目和固定资产投入情况,并同时报统计局入库。县委、政府督查室将会同招商、统计等部门继续坚持以月度核查为基础,季度核查和半年核查相结合,大项目逐项核查,小项目随机抽查的原则,加大项目核查力度,严查虚报项目、虚报投资额行为,核查结果将及时进行电视公示,形成争先进位、合力推进的工作氛围,力促招商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附:2012年1-5月份招商项目统计报表

中共平罗县委督查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2年6月11日

5.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篇五

关于八月份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通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镇政府抽调专门力量从2011年8月24日至26日利用3天时间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督查的范围是全镇16个村、镇属各单位、各企业,重点督查了农村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校园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及企业安全生产和单位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消防安全隐患方面,16个村均普遍存在在房前屋后玉米秸秆乱堆乱放且与居民点没有隔离带的现象。

2、甘绿集团古浪分厂和康绿脱水厂均存在安全生产制度未上墙、车间内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车间地面较滑未采取防滑措施等安全隐患;位于王其闸村的宏伟和友信两个木材加工厂都普遍存在生产加工场所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半成品原料堆放混乱无专人管理、电线裸露,操作不规范等现象。

3、校园安全隐患方面,全镇各中小学均存在校门口主干道

路两侧无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门卫等安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特别是小满中心小学车辆接送学生超载现象严重;甘城小学校园东围墙破朽,威胁师生人身安全。

4、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小杨公路河南闸、大柏路段道路坑洼不平,严重影响通行安全。

5、建筑工地施工安全方面,小满村委会办公楼施工工地现场材料堆放杂乱无章,无专人管理且无安全警示标志,小区管弯旁无安全警示标志,对周边学生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王其闸小区所修建的9号楼南侧安全防护网破损且个别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当前的主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村社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农户对玉米秸秆采取“青贮氨化”等措施进行合理贮存和堆放,坚决杜绝在房前屋后、房顶堆积,畅通消防通道,巩固柴草集中整治成果,避免出现反弹。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辖区内各单位、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各企业负责人也要发挥示范作用,当生产条件达不到安全要求、危害员工健康时,不得盲目指挥、违章指挥。企业班组长要多督促、多督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注重实效,完善机制。各企业和单位要坚持边督查边

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在督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在责令限期整改时间内整改并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跟踪落实整改;对整改进度缓慢、不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企业要健全和完善班组每个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班组成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力,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督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和管理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

(三)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各村委会、各企业、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材料、黑板报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企业用工、用电、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标语,强化学生、村民以及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舆论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此次督查的基础上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尤其是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和整治,不放过一个缝隙和漏洞。最后各村、各企业、各单位要在督察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6.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篇六

文号:甬建发〔2012〕77号 主题词:城乡建设 保障性住房△ 质量安全 情况 通报 发布日期:2012-04-25 发布机构: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访问次数:5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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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市建设房产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为使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确保委总体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准备工作,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浙建建〔2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甬建发〔2011〕131号)以及我委201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我委从3月28日到4月20日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建设工程(房屋建筑)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共检查了全市11个县(市)、区和2个开发区的21个在建工程项目,督查的主要内容: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落实及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二是落实《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创优夺杯活动的通知》(甬建发〔2011〕170号)和《关于新竣工工程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通知》(建建发〔2011〕221号)的情况;三是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四是原材料进场把关情况,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观感质量情况以及实体检测情况等。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多数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都能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程创优工作,质量安全目标明确,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如市安质总站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进行了全数检查,镇海区建交局在打非专项检查中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了6件非法建设案件,北仑区、鄞州区住建局对工程创优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和推进等等,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

二、存在问题

督查发现,尽管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体状况较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做了不少工作,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个别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涉及重大变更的未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报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二)部分施工、监理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思想上不重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监未按要求到岗履行职责,对现场情况不了解,质量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未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未建立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台帐。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不落实,本次检查共发现7个项目三级安全教育资料造假、8个项目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情况;

(三)部分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滞后于进度,技术资料不完整,技术联系单签证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仍较为突出,钢筋、水泥等原材料未及时办理进场报验手续、未严格按批次进行见证送检。有抗震设防要求的钢筋未按(GB50204-2002)(2011年版)要求做性能检测,非结构部位钢筋随意代换且未办理设计变更文件。混凝土、砂浆标养试件留置数量不足,现场临时留置环境不符合要求。

(四)部分混凝土构件存在露筋、裂缝、外形缺陷、外表缺陷等外观质量缺陷,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控制措施不到位。砌体砌筑未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未同时砌筑,顶部斜砌部位未留置施工间歇期,灰缝厚度控制不严格,水平灰缝平直度偏差较大。墙体临时间断处拉结钢筋留置数量不足,擅自使用冷拔低碳钢丝。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认真落实,部分工地现场安全隐患仍较为突出。外脚手架连墙件的间距和构造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机械设备无专用开关箱、未作保护接零,电梯井、楼层临边及楼梯、后浇带无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进场把关不严,安全网上无阻燃标示,开关箱及部分规格的分配电箱未取得“3C”认证。在这次检查中发现滨州金汇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密目式安全网的阻燃标识不规范,现场试验达不到阻燃要求。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维修保养单位和个别检测单位的工作质量差。在这次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工地的物料提升机架体、曳引机与基础固定未按安装说明书、装拆方案和《关于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国庆节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甬建发〔2011〕195号)的要求采用预埋螺栓等方式,仍然采用螺纹钢插筋焊接,井架在楼层开口处未采取加固措施。在杭州湾、慈溪和余姚的部分工地,建筑起重机械顶升后未组织验收直接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在奉化市黄家塘经济适用房工地的检查中,井架高度为21.6米,但只设置了一道缆风绳、架体和曳引机采用螺纹钢固定,检测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测结果为“ 经检验,该设备重要项目零合格,一般项目贰项不合格。综合判定该设备合格。”,且检测报告第2页中所有检测项目的检验结果和结论均为空白。

三、通报处理

在这次督查中,共发出19张整改通知书和停工通知书 份,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其中,下列工程在质量安全方面管理规范,予以通报表扬:

(一)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余姚市金融中心大楼新建工程;

(二)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宁波东部新城A1-2a#地块公共租赁房工程。

以下工地存在的问题较多,质量安全隐患严重,予以通报批评:

(一)上海龙象建设集团施工的宁波杭州湾大众公寓项目一期工程;

(二)中慈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杭州湾越溪湖畔小区;

(三)宁海华伟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宁海县原钢瓶厂地块租赁房工程;

(四)奉化市剡江建设工程有限工地施工的黄家塘经济适用房三期工程;

(五)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慈溪市科博文化中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于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引起高度重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进行跟踪督查整改,确保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当前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抓好“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进工程创优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主体责任。结合施工现场信用评价手册制度的执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凡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制度不落实及相关文件不认真贯彻执行、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签名造假、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工程,一律按规定暂停施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评价标准予以处罚和扣分。

(二)进一步加大对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管力度,减少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错、漏的现象,杜绝“三边”工程,督促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报审和备案,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文件质量。同时,督促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桩基的检测,严格按图纸及相关的规范施工,狠抓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通病防治,以分户验收为手段,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管理,进一步改进施工工艺,全面减少渗、裂、漏等工程质量通病。

(三)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有关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全面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违规违章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分包、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检查。对施工现场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肢解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处理,对相关的施工、监理企业的一律列入重点监管;对在非法建设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监理企业,一经发现,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对检查中发现未办理土地、规划等手续的工程,要及时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相关档案。

7.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篇七

第三季度受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658项, 建筑面积1141.8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设计项目163个 (居住68个, 公建95个) , 总建筑面积约481万平方米 (居住191平方米, 公建290万平方米) 。第三季度抽查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8项, 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详见附件1 (略) 。

二、存在问题:

(一)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要求实施不到位。根据《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应强制实施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的项目未进行相关设计。

(二) 绿色建筑设计未达到标准要求。部分绿色建筑项目设计方案达不到所设计的星级要求, 返修后没有对全部问题进行修改, 造成不必要的时间延误。

(三) 抽查项目提交图纸不及时。部分项目没有按照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图纸资料, 如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工程咨询公司审核的锦泽商住小区G1G2商业项目。

(四) 未按项目类型办理备案。如广东舍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广州美维电子有限公司改建工程按照公建节能标准设计, 却申报了居住建筑改造类型的备案咨询。

(五) 个别项目出现违反节能设计标准强条现象。如广州市智宏审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审核的住宅楼公建部分东西向有超过1米的剪力墙, 计算书中未对剪力墙进行隔热验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 申报单位应仔细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抽查项目应按时提交图纸资料。

(二) 审图机构应及时跟进项目进度, 敦促返修项目尽快完成修正工作, 并对项目修改后的资料逐一复核。

(三)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提高认识, 充分重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保证审查质量。

8.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篇八

福建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务院安办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自4月23日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宣传广泛深入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共编印《工作快报》35期;编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手册》2万册;省政府安办联合中央驻闽及省主要新闻媒体,组成18人的“海西安全发展行”新闻采访团,分赴泉州、厦门、漳州等市进行宣传采访报道。推广经验做法。新华社、中新社、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安全与健康》杂志等报刊杂志均对我省百日督查活动作了专题或系列报道。共发稿件68篇;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共组织安全咨询活动18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858000多份;举办各类培训讲座300多场;接受培训学习52000多人次;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7000多期;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宣传报道2110多篇,出动安全宣传车700多台次;张贴宣传标语412500多张,安全图片巡回展览12635套/次,悬挂横幅15200条;组织收看各类VCD安全教育片1965场,接受教育153200多人次;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近10万余人;各类安全演习活动3万余人;各类岗位安全练兵活动12万余人;发送安全短信95万多条。

二、督查行动全面细致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期间。5月7日-16日、6月11日-13日和7月29-8月5日。省政府分三次组织22个督查组。由省政府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领导带队。对9个设区市和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了9个设区市、70个县(市、区)、71个市直县直部门、75个乡镇街道和234家生产经营单位,共查出658条隐患和问题,对综合督查中发现的23项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据统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组织综合督查1143次。查出隐患和问题64780条,已整改56274条,整改率87%;专项督查6350次,查出隐患和问题44392条,已整改42176条,整改率95%。

三、挂牌督办措施落实

省政府安办对督查中发现的23家重大隐患单位,全部列入当地政府挂牌督办;省安监局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2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目前已完成整改12家;全省消防部门提请各级政府对63家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据统计。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发现256个重大隐患,全部列入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实现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100%的目标。到7月31日为止。全省256个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83个,其余173家全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落实整改资金15148万元。

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各类企业共排查隐患127903条,已整改116693条,整改率为92.6%,查出重大隐患977条,已整改销号662条,整改率为67.8%。其中全省337处煤矿矿井累计自查隐患6939项。已整改6831项,整改率98.5%;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项。已整改销号1项,整改率为50%。全省有关部门掌握非法建设308个,已取缔231个。正在打击77个;掌握非法生产915个,已取缔884个,正在打击31个;掌握非法经营35906个,已取缔35836个,正在打击70个。

五、基层基础建设加强

目前,全省九个设区市安监局和85%的县级安监局均已升格。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共下达人员编制603名,已到位417名;全省有392个乡镇街道设置了安全监管机构,725个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共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3366名;省编委-批准成立了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省级和福州、漳州、泉州、三明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

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今年1-7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213起,同比减少3123起,下降20.4%;死亡2016人,减少292人,下降12.2%;受伤11370人,减少3197人,下降21.9%;直接经济损失11337万元。减少739万元,下降6.1%。全省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0起,死亡160人。同比减少17起、53人。分别下降29.8%和24.9%。其中5-7月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622起。同比减少1482起。下降24.3%:死亡804人,减少261人,下降24.5%;受伤4432人。减少1632人,下降26.9%;直接经济损失4959万元,减少1036万元,下降17.3%。

9.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篇九

根据xx[]07号通知要求和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安排,镇安委会在第三季度先后组织开展四次安全生产大督查活动。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迅速落实xx[2016]07号和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和会议安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和会议内容,制订工作方案,全面认真开展自查和督查。收到xx[2016]07号《关于印发<金寨县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后,于7月3日制订南政办[2016]120号《关于印发<南溪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8月份结合居民点建房允许农村土建筑师进入建筑施工领域,普遍没有相应资质的现状,与各村、居民点理事会签订《南溪镇居民点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居民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提请县安监局、住建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村书记、主任、理事会负责人、土建筑师开展业务培训,以提高基层组织监管能力和施工人员业务水平,在参加县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回来后,及时召开全体镇村干部大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积极组织落实。9月份,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2、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得到加强。为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有效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一般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镇情制订南政办[2016]152号《关于加强南溪镇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的通知》,公布举报电话,下发各村(街道)、镇直各单位,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辖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举报、信访有奖制度,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3、主要领导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书记、镇长除在党政联席会议和镇村干部大会安排布署安全工作会议外,镇长还多次亲自带队参加安全生产督查和对居民点施工隐患深入各村督查整改,极大促进了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4、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等得到进一步加强。本季度督查中,明确有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检查,如检查校园安全,由分管教育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由分管企业班子成员带队。对各村存在的相关隐患向村两委下达督办单。通过上述方式,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加强。

5、安全生产自查督查有效开展。各村(街道)、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关单位认真开展隐患自查,镇安委会先后于7月12-14日、7月17-19日、8月16-17日、9月6-8日组织安监办、公安、市场监管、司法、交通、城镇规划等单位工作人员对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居民点工地、建筑施工项目、道路及水上安全、旅游景点、地质灾害点等方面开展四次70余人次的安全生产督查,下达整改意见书91份,填发检查表93份、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420余条,特别是督促金寨县裕民燃气公司最终落实了《燃气经营许可证》,解决了多年来多次整改没有落实的老大难问题。本季度共查处无证经营户3户、收缴土爆竹10挂8000余头、擦炮1件200盒,实行集中销毁,起到了很好的宣传震慑作用。

6、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随着宣传的深入、安全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自查督查的常态化,各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特别是“三合一”企业逐步减少。目前尚有2家短时间内难以落实,但逐步完善了相应管理制度。

7、开展安全生产业务企业负责人培训。镇安委会以会代训形式对各村(街道)、成员单位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8月25日,邀请县安监局、住建局领导、专家在南溪文化乐园对辖区居民点建房理事会成员、部分农村土建筑师、各村书记、主任开展专项安全业务培训会。会后,深入花园村居民点工地进行现场讲解、辅导,这种理论与实际有机结合的培训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建议今后类似形式的培训能经常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在四次督查中发现,有少数村、个别企业开展自查行动迟缓,对下达的督查整改意见书不能及时按要求落实上报。表现在:一是对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不能按要求落实,如部分企业没有开展职工健康体检和缴安全责任险等;二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不健全,如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少数村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仍有极少数企业存在“三合一”情况。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各村(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无证经营户、“三合一”企业、居民点及农村建房中使用三无产品“狗头吊”等起吊装置情况,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实行“零”容忍。

二是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

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和信访奖励力度。

10.关于环保专项行动督查情况的通报 篇十

2016年 第7期

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6年8月5日

本期目录

【监察动态】

多措并举 切实推进三明市环境信访工作 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梨俤 三明市深入开展流域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 陈

梦飞

公安环保联手重拳出击 尤溪县环境监察大队 谢昭优

三元区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三元区环境监察大队 林向成 永安市开展沙溪流域污染整治联合督察 永安市环境监察大队 宋阳明、陈盛彬

永安市召开尼葛园区企业环保安全及消防工作会议 永安市环境监察大队 杜文毅

【监察动态】

多措并举

切实推进三明市环境信访工作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推进、社会的发展、公民民主法制意识的增强,群众维权观念的普遍提高,我市环境信访投诉日渐增多,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复杂性。一是信访渠道多元化,平面媒体、网络论坛、自媒体等各种载体已改变了传统来信来访的诉求表达方式,而且较以前更具有煽动性和广泛传播性。二是环境污染多样化,污染介质已从大气、水和声为主逐渐向大气、水、声和土壤四种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从以工业和生活污染为主不断向工业、生活和农村并存转变,污染物类型从单一的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环境污染的多样化导致环境信访处理难度加大。比如区域性异味投诉处理因来源范围不确定,界定及检测尚无统一标准及有效手段,导致无法及时处臵到位。三是部门职能交叉化,如:矿产资源开采、采砂洗砂,造成的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和河流污染,涉及国土资源、水利和环保等多部门职能,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解决,导致环境诉求问题处臵难度加大。

二、潜在性。在一些投诉中,表达诉求的群众最初只是个别或小群体,但涉及的利害关系人或潜在共同利益者较多,他们虽然暂未表达,却极为关注事态发展,一旦处理不当或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容易引发集体性上访事件。

三、利益性。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大量的环境信访投诉都或多或少存在利益纠葛。有的信访人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漫天要价缠扰不停,对政府或责任主体不断提出要求,造成群体性上访数量和重复访呈逐年上升趋势。

四、历史性。由于历史原因或规划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导致相关环保信访事项无法得到彻底解决。比如,位于市区中心的三钢、三化等重污染企业,这些年来投入巨资用于污染物的治理改造,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递减,且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但因排污总量大,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我市存在的环境信访特点,三明市环保局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信访排查化解工作措施,确保环境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一是推动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实行领导干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商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亲自到问题突出、矛盾复杂的地方下访,面对面了解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理顺群众情绪,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不断提高接访下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环境信访排查化解力度。认真总结环境信访排查化解工作经验,把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妥善处理重信重访工作,对同一问题连续多次来信来访的,认真做好梳理交办工作,逐个分析案性、查找症结、研究措施,尽职尽责,努力地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强化属地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牵头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和重信重访的息诉息访率。四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所有排污单位、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到位,切实解决一批涉及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梨俤)

三明市深入开展流域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水、空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工作部署,三明市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运用新环保法及其4个配套办法,主动作为,严格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6月30日以来,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00多人次,检查企业187家,查处适用司法移送案件2件,查处适用新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案件53起,其中行政拘留案件27起,查封扣押案件17起,按日计罚案件1起,停产限产案件8起,拟行政处罚案件56件,责令整改36家,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一、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我局高度重视严查流域环境违法问题保障“清水蓝天”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网格分组原则,分4个组对相关县(市、区)开展指导、抽查,并积极配合省督导组督查。各县(市、区)也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积极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出击,具体落实,积极配合检查组的相关工作,做好后勤保障,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交叉执法,协调配合。在专项行动中,我市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从各县(市、区)抽调精干执法人员参与全省跨区域执法检查。同时,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对接,强化环保、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健全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联合执法、侦办调查、案件移送等方面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联合办案水平,保障执法成效。对已收集掌握的线索进一步进行摸排和踩点,掌握其地理位臵及基本违法事实,做到有备而往;对涉嫌环境犯罪及符合新《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相关案件,一律从快侦查、尽快立案、从严处罚,符合移送的案件,第一时间移交侦办。

三、多措并举,严格执法。在专项行动中,我市注重运用暗查和突击检查方式,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积极推行明查与暗察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方式。多地基层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打破正常上班时间检查惯例,采取“昼夜结合、错时执法”检查方式,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运用灵活多样的战术战法,加强了执法的震慑力,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企业偷排漏排的侥幸心理。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违法处臵、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

四、加大宣传,增强震慑。在本次行动中,我市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及时公布专项行动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曝光性质恶劣的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多家媒体多次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深入报道,切实起到了警示和震慑效果。如:6月3日,执法人员对尤溪县彩丰造纸厂进行突击检查时,查处过程一波三折,经反复勘察才发现,偷排阀门藏在可移动瓷砖下面(而且阀门要用专门工具才能打开)。三明市环保局拟对该厂处于10万元的罚款,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办理,《海峡都市报》等媒体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下阶段,我市将加大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行动。一是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后督察机制,继续加强对取缔关停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及污染物超排、偷排。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特别是“两高”司法解释、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多措并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政府领导、属地负责、部门配合、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态势,继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持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的行为。(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 陈梦飞)

公安环保联手重拳出击

——查处尤溪县中仙乡华仙村上坂竹浆浸泡加工点 尤溪县环保局、公安局联合执法成功查处一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非法竹浆浸泡加工点,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我局接群众举报中仙乡华仙村上坂自然村,尤溪与永泰交界一偏僻处,有人从事非法竹浆浸泡加工,随后我局立即联合公安干警,制定方案前往现场查处。公安干警负责控制相关涉案人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负责现场取证,环境监测人员负责采样、现场监测,确认违法事实已构成刑事犯罪后,公安干警将相关涉案人员带至当地派出所控制。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点有6口浸泡池。浸泡池一侧堆放着一堆氢氧化钠固体(片碱),每个浸泡池底部均有二个的圆孔,外接塑料软管通过三通接到一条塑料软管中,直通后亭溪。尤溪县环境监测站人员对所排放的废碱液进行现场采样并现场监测PH值,PH值监测结果均大于12.5,认定所排废水为危险废物。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录相取证。在现场采样、监测取证后,我局对废碱液加酸进行无毒无害化处理。当地政府调来钩机对浸泡池进行捣毁。

经初步调查,该案件涉嫌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罪。目前,相关证据已经省环保厅认定,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加工点业主已投案自首。

尤溪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环保与公、检、法等部门积极主动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始终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该案的快速成功破获,进一步震摄破坏环境的违法人员,再次对少数心存侥幸的污染环境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尤溪县环境监察大队 谢昭优)

三元区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企业安全意识,提升三元区应对突发事件处臵能力。6月28日,三元区组织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天然气公司开展燃气泄漏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当日下午15:30,演练总指挥下令演练开始。燃气公司当班运行岗位人员发现一天然气储罐压力异常,可能发生泄漏,立即向站长汇报。经现场确认,该天然气储罐出液管截止阀发生泄漏事故。情况危急,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在接到报警后,三元区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迅速赶到了现场,同企业抢险人员共同对事故进行处臵。通过启动应急预案、现场应急监测、气罐实施喷淋堵漏作业等方式险情得到了解除。

本次演练组织周密、疏散有序、处臵及时、措施得当。通过演练,切实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普及知识、完善准备的目的,提升了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能力。(三元区环境监察大队 林向成)

永安市开展沙溪流域污染整治联合督察

为加强我市沙溪流域的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沿河企业主体治污及流域内河长、河段长属地管理责任。近日,永安市环保局联合市检察院、市水利局组成的联合督查小组,对前期通报的沙溪流域存在问题进行了后督查。

督查小组现场检查了文川溪燕西河段乱丢弃垃圾点、小陶境内大陶口洗砂点及八一工业集中区水土流失整治情况、东方矿业废水处理建设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向小陶等属地政府做了通报,督促相关河段长加快对沙溪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进度。

通过联合督查,进一步完善了流域管理措施,确保河长制责任的落实,使沙溪流域污染整治落实到位。(永安市环境监察大队 宋阳明、陈盛彬)

永安市召开尼葛园区企业环保安全及消防工作会议

7月7日,尼葛开发区管委会联合永安市环保局召开园区第三季度企业环保安全及消防工作会议,园内40多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关于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探讨 篇十一

关键词:安全施工施工责任制监管

0引言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可以说是个老大难的问题。由于建筑施工的不安全因素相对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事故。几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施工工伤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建筑施工的安全势态仍然非常严峻。然而,施工安全问题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客观规律,它客观地寓于整个施工活动之中。既然如此,自然也可对它分析了解,掌握它的规律,采取组织和技术措施对它进行预控,以达到安全施工的目的。

1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1.2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建筑施人员安全防护能力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宣传车、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過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事故单位、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安全管理薄弱单位有关责任人和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3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防范和减少施工现场多发性事故发生

3.1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契机,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针对各个时期安全生产整治重点,制定专项整治任务目标,适时地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如在防止“五大伤害”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中,以安全防护产品、设施的整治为突破口,因地制宜、推广先进、科学、符合国标、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取得了很好效果。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在组织开展日常安全巡检的基础上不定期地对专项整治薄弱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督查,并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检查与自查、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追究相结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3.2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无视生产工人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加大惩戒力度,依法对它们进行行政处罚,真正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敢碰硬。真正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4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及时发现创文明工地的典型,认真总结经验,并经常组织各企业到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参观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使全市建筑工地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彻底改变施工现场“脏、乱、差”的现象

5完善政府建筑安全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5.1建立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用专款专用制度。必须建立为安全生产提供费用的保障机制,在工程施工招投标时,安全费用不得进入竞价,不得压缩。在施工中,监理、建设等单位及有关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做到安全费用及时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2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由于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经费来源得不到保证,建筑安全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容乐观。目前除少数一、二级企业设有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主要是为了被动地应付检查,不能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这样导致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松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无人抓,安全技术合帐无人理,使安全生产成为“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累赘”。

5.3改进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是采用动态跟踪抽查与专人定点负责制相结合的方法。在办理安监手续时,为该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6加强后期安全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进入后期,项目管理人员、作业工人思想的放松,分包施工队伍的进入,预留洞口和临边的防护、脚手架拉结点被拆除,脚手片被抽掉等等,人的不安全思想和物的不安全因素的重合,事故发生几率自然就高了。有些拟创省、市文明标化的工地,在初期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较高,但到了后期,特别是检查验收以后,疏于管理,同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要经常回过头去看看,对建筑施工安全实行前、中、后期全程监督管理。

12.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 篇十二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10〕21号)和《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慈安办明电〔2010〕1号)要求,2月上旬,市安委办组织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局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市22个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实地抽查了部分人员密集的娱乐休闲场所和工业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从督查总体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都能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要求,思想重视,责任明确,部署周密,排查有力,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领导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都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大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按照“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了镇(街道)各大办(所)和村(社区)的检查范围,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并加强车辆等后勤保障,确保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扎实有效,真正取得明显成效。

(二)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为努力营造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提高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积极发动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开发区积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社区)安全管理员、规模以上企业等会议进行层层发动,专题部署。同时,各镇(街道)、开发区还积极通过电视台播放安全标语和教育片、主要道口悬挂宣传横幅、下发宣传资料、宣传窗(黑板报)图文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火场逃生等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排查彻底,整改有力。从督查情况看,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到边到角,不留死角”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进行分组、划片检查。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文书,并做好书面记录,严防“走过场”。据统计,在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镇(街道)、开发区共组成250个检查组,参加人员4500人次,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6060家,发现事故隐患38500条,绝大部分事故隐患得到了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严格落实了限期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组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一是部分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火灾隐患严重,存在未经消防检查合格擅自营业、安全出口上锁、疏散通道堵塞、灭火器型号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不明显等现象,甚至个别场所还存在人员留宿现象,稍有不慎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二是部分企业年终订单多,生产旺,员工因部分已提早返乡过年而显不足,导致加班加点,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三是个别企业还存在“三合一”现象。督查组对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已要求业主当场整改,部分未能当场整改的也发出了限期整改和停产整改通知书,并严格落实了相应防范措施。

三、下步要求

针对本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希望各镇(街道)、开发区在下步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对这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业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督促落实整治责任,制定整治方案和预防措施,整改期限到期后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危险性较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可上报市级职能部门或市安委办列为挂牌督办对象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每个隐患都能真正整改到位,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落实重点行业(部位)安全措施。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节日特点和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浴场、网吧、酒吧、歌舞厅、按摩房、洗脚屋等人员密集休闲娱乐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场所)安全监管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业主不折不扣地按要求进行整改,责令停业整改的单位(场所),整改后必须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三)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慈政办明电〔2010〕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岗位责任,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发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跟市安办进行沟通,遇有紧急重要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按规定报告,并及时进行妥善协调处理。

附件: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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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安全隐患督查通报 篇十三

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环境安全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浙安委办〔〕25号)的要求,决定在12月12日-16日全省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专项督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一)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生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事故,确保全省环境安全持续呈现良好形势。

(二)掌握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日常执行情况,重点推进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预防工作。

(三)全面掌握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省安委会组织的全省综合督查工作打好基础。

二、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现场检查:督查组随机对每市抽查1个县(市、区),由当地提供目前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从名单中随机抽查2家企业,检查企业的环境安全状况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现场检查情况需填写《环境风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情况表》(附表)。

(二)台账档案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进展情况、检查档案;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三、其它要求

(一)根据省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要求,从当前至2月28日止,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环境安全大检查,将环境安全检查工作与目标责任制考核、岁末年初工作落实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市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管理问题、事故隐患要坚决督促和监督整改,对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督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市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环境安全工作总结报告报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

联系人:方旭;电话:0571-28190039,15990104088;传真0571-28869181;电子邮箱:fangxu@zjepb.gov.cn。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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