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2024-07-10

爱问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12篇)

1.爱问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一

2010中考语文质量分析

河南省2010年中招语文试题较好地体现了新课标理念和省教育厅中考文件的要求,可用“以稳为主,稳中有变,变中加深”来概括。

试卷在基本保持前几年中招试题模式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作了新的探索和尝试。

全卷共23题,由积累与运用、现代文阅读、古诗文阅读、作文四部分构成,每个部分的分值稍有变化,现化文阅读部分由09年的28分减至27分,文言文阅读部分由09年14分加至15分;在小题上“积累与运用”部分由09年的6小题加至7小题;“现代文阅读”部分第二个阅读由08、09年的说明文阅读改为议论文阅读。这样安排一方面体现出2010年中考命题承继了河南中招命题的“稳”的指导思路,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因时而“变”的时代特色。

在内容上,2010年河南中招命题紧紧围绕《课标》命题,比较全面地考查了学生的基础知识积累与运用情况,现代文、古诗文的阅读能力及作文表达能力,更注重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引导。特别是试题命制有一定梯度、深度,注重整体内容和形式上的理解和把握。统观整份试卷,选材体现了河南地方特色,题型设计较全、灵活多样,规范严谨,题量适度,赋分合理,区分度科学,是一份从内容到形式都比较好的试卷。与2009年相比,试题难度加大,考得比较深,这有利于对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的选拔;有利于学生初中阶段与高中阶段学习的接轨,命题导向明确,有利于语文教学的开展和课程改革的推进。在该学年我校在教学中做到了以下几点;(1)强化有效的阅读训练,查漏补缺,提高学生阅读能力。阅读教学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在课堂上进行的一种实践活动,阅读能力的培养必须在这种实践活动中才能得以真正的完成,因而阅读能力必须注重有效的训练,即训练时必须讲究“适度”、“梯度”、“力度”。训练犹如登高,坡度太陡,使人无法攀登,当然不行,但如果坡度过于平缓,也会让人无法领略克服困难的愉快而丧失攀登的兴趣。因此,训练时,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而定,“跳一跳”便“摘到果子”。讲究“梯度”,就是要引导学生拾级而上,一步步登堂入室,因文而异,因人而异,从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步加大训练难度,以便最终达到学“一篇”而读“一类”之目的,讲究“力度”,就是“除非不练,练就要练得学生一辈子忘不了”,训练起点不要高,但要求要严,训练要实,讲求实效,在七、八年级的阅读教学阶段,我们要紧扣课本编制试题或导读提纲,进行按部就班的阅读能力训练。第一步,教师为学生示范:如何将深广的阅读知识、阅读理论、阅读方法,充分运用于阅读的具体过程中,示范课文可以是各年级教材中的像《社戏》、《春》等各单元难度较大的讲读课文。第二步,找来难度不大的课文,如《夏》等自读课文,对学生彻底放手,积极鼓励并耐心引导他们根据教师示范,通过有意识地运用阅读理论和方法来自编阅读提纲,具体自读课文。在这过程中,教师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作因人而异的点拔。在此基础上,便开始实施阅读能力培养的第三步:适当选编有一定难度的课外阅读材料,其来源主要是近几年的中考题,因为这些阅读材料及试题是经过许多专家精心选择和设计编制的,完全能够较为准确地测试学生的阅读水平,也便于我们对初中阶段的阅读教学查漏补缺,对这些阅读材料和测试题,学生阅读解答时要真正消化阅读知识和阅读理论,要熟练运用阅读方法;教师讲析时,要举一反三地讲透讲深,要着重分析三者在阅读过程中的具体运用。实践证明,初中阶段如能对学生进行这三个层次的基本训练,其阅读能力是能够得到真正培养的,阅读水平也是能够得到较大提高的。

(2)及时积累阅读知识,拓宽视野,掌握规律方法和解题技巧。阅读教学必须以阅读能力的培养为目标,阅读能力的培养又要以具备准确、敏捷的思维为关键。我们知道,基本知识是思维的基本因子,知识面的宽窄是阅读思考时联想是否丰富、思维是否活跃的关键。因此,阅读能力的培养应该从狠抓基本知识的积累做起。阅读能力的培养必须指导学生掌握阅读理论。一般应从文体、内容和形式三方面进行。在文体上,应把握各种文体的特点;在内容上,议论文指论点和论据;记叙文指描叙部分(人、事、景物及其特点、与景物有关的传说故事等)和议论抒情部分(或抒发情感,或揭示哲理); 说明文或指说明对象及其特征,或指某种物品的制作过程,或指某种物品的使用方法及其注意点等。在形式上,议论文主要是指论证结构方式和论证方法;记叙文主要是指叙述方式(顺叙、倒叙、插叙和补叙)、顺序依据、线索和表达方式的运用特色及其作用等;说明文则指说明顺序和说明方法等。再就是要把握文章的中心段,中心句和关键词。

然而,2010年中考最大的失误点就在于第6题对学生名著阅读的考察。该题单独设题,深入全面,以填空的形式考查《水浒》的具体情节,不仅要求简要概括情节,而且要求按先后顺序填写。该题的设置使我们认识到了平常教学工作中对名著教学这一块的不足。再一次提醒我们应重视对名著原文、全文的阅读,不能仅仅依赖通过电视剧、缩写版、老师的简介来了解名著,而是要常深入原著中品读。针对这一失误,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们将有效地开展课外名著阅读,激发兴趣,全面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学生的课业是很繁重的,如果只是机械地将一些课外内容强行塞入他们手中,只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引起他们的反感,要使学生的阅读从被迫消极转向主动积极,就必须加强课外阅读的组织与指导,使课外阅读真正落到实处。

首先要具体引导,激发兴趣。初中生的年龄特点使他们在课外阅读时易受情感的支配,兴趣在于阅读一些不太适合初中生阅读的书刊上,更有不少学生由于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缺乏课外阅读的兴趣。所以我们要对学生进行具体引导和指导,采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如文学欣赏课、诗歌朗诵会、演讲赛、文学社活动、甚至学校老师对学生的各项奖励以赠书的形式等等,以此来激发学生健康的阅读兴趣。

其次要配合教学,选择读物。学期或年度的推荐,根据课外阅读计划,配合教材的学习,认真审慎地选取高品位、高质量的读物,开列一个比较适量的系统的清单。重点要推荐一些中外名著,来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作为语文老师更要广泛涉猎,及时了解阅读有关适合中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教师也应该有自己的课外阅读,这样更有利于向学生推荐书目,更有利于与学生交流,对其进行引导。

再次要传授方法,培养习惯。达尔文说:“最有价值的知识是关于方法的知识。”为了提高阅读效率,必须从实际出发,引导学生用科学的读书方法进行课外阅读,切实截决“怎么读”的问题,以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和阅读习惯。阅读方法包括读书的方法(如默读法、跳读法、精读法、略读法、速读法等)和做读书笔记的方法(如圈点批注法、分门摘录法、提纲挈领法、写心得体会法等)。传授这些方法要指导学生在具体运用时要不拘一格,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运用。

最后要组织交流,检查督促。在课外阅读中组织好学生之间的交流非常重要,学生间的互相影响产生的作用有时比教师指导更大。另外,交流活动还能激发兴趣,促进课外阅读的开展。教师应分阶段地开展一些活动:召开读书报告会和读书经验交流会;开展读书笔记展览评比;举行读书知识比赛;举行朗读或快速阅读比赛;举办手抄报、演讲会、故事会、网上作文比赛等等。组织这些活动要有计划,认真实施,才有效果。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将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增加学生阅读兴趣,全面提高听说读写能力,从而形成了课外名著阅读的良性循环。

总之,在本学年我们辛店一初中将紧密团结,加强教研,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提高学生语文能力,争取在2011年中招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辛店一初中 语文组 空格号

2.爱问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二

陈钢在讲话中指出, 在电梯行业试点推进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工作将承诺工作从产品质量扩展到服务质量, 将承诺工作从生产领域向使用环节延伸, 将承诺工作从事中过程向事后结果转变, 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创新和发展, 有利于公众行使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电梯行业健康发展。

陈钢强调, 质检部门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 不断完善规范标准、加强监督检查, 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 集中整治隐患电梯10.1万台。2016年, 质检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 对问题电梯集中整治, 并着力实施改革创新, 推动电梯立法, 明确各方主体责任, 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此次活动就是抓住电梯维保改革的关键点, 鼓励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维保服务, 在行业内营造公开、透明, 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环境, 激发企业做好电梯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同时, 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有机结合, 加速形成多元共治的质量安全工作格局, 推动特种设备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3.爱问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三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主要任务:养殖环节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定点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肉食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要保证销售、使用经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

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全省猪肉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全省县级市及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区生猪定点屠宰率实现100%,其他县级城镇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乡镇定点屠宰率达50%以上,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厂(场)生猪及肉品的检疫检验,提高定点屠 宰厂肉品检疫检验水平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严禁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产品进入市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病害猪肉的不法经营行为,保证猪肉质量消费安全。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标本兼治。本次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使每一项措施既能短期见效,又能收到长远效果。

突出重点。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治任务和目标。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地区要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不搞地方保护。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使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三、工作职责

(一)各州市县政府工作职责。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猪肉质量安全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 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州市政府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对猪肉生产、加工和流通、消费企业的监管,落实整治工作经费,完善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实现本州市各项专项整治指标的完成。县(区)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督管理执法部门,在辖区内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养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清查、治理整顿。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实现本县(区)各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省商务厅、省整规办负责牵头组织全省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各项制度和措施,监督、指导、检查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部署、落实、监督、检查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各州市商务局要严格按照《商务部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对辖区内生猪定点屠 宰企业进行清查,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实现各项整治目标。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省农业厅负责制定生猪养殖、屠宰检疫等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猪肉消费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企业。省工商局负责制定猪肉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猪肉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完善进货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对肉品加工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企业及协会的职责。养殖企业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不得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药期的规定,杜绝限用药的残留。做好生猪防疫、检疫报检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出栏的用于屠宰加工的商品猪100%进入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定点屠 宰企业要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做到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疫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肉食品加工企业、肉品流通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并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销毁、召回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所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餐饮企业要建立健全覆盖采购、索票、验收、储存、加工制作和服务等作业环节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没有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原料肉,并履行社会责任,签订承诺书,确保使用的原料肉100%来源于定点屠宰企业。行业协会要完善行规行约,以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组织和督促本行业所属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省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议定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推动联合整治工作。省商务厅为联席会议召集单 位,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负责同志定期参加联席会议,选派一名工作联络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要建立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统计报送制度和新闻通报制度,以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各州市也同时成立猪肉质量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并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班子。各州市县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成立相应的执法机构,充实和组建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目标和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完不成责任目标或出现重大猪肉质量安全事故的,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要根据长期整治工作目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尤其要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不能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并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养殖环节要重点检查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屠宰环节要重点打击城乡接合部的私宰户,检查以代宰方式为主的手工屠宰厂;流通环节要重点检查个体猪肉经营户和集贸市场、社区超市;消费环节要重点检查小餐馆和学校、工地食堂。

(三)限期整改,净化质量安全环境。各部门、各地区 对养殖、屠宰、加工、猪肉流通和消费环节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行处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生产、经营。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原发证单位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受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别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省商务厅投诉电话:0871—6113857。

(五)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部门、各地区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基金,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生猪屠宰检查执法队伍,健全执法巡查制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的发生。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别要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监督网络。

(六)加强宣传,引导消费,营造环境。为配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各州市县要适时组织宣传活动,深入到社区、乡镇、农村广泛宣传猪肉质量安全的知识、政策和法规,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同时发挥媒体作用,实施正确的舆论导向,使专项整治行动深入人心,让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

五、实施阶段 9月中旬,各州市有关部门要制定本地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并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公开举报电话。

养殖企业、屠宰企业、肉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肉品流通企业要分别与所在地农业、商务、质检、卫生、工商部门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开展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现场督办,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0月下旬至11月底,进行集中整改。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县(区)要建立健全猪肉质量安全执法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并完成本辖区内的整改工作,进入总结验收阶段。

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州市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各地总结验收完成后,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州市各有关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和验收。2007年12月20日前,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 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国家各部委和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九月四日

4.兽药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四

内蒙畜牧兽医局:

我公司(厂)系合法兽药生产企业,为建立诚信机制,维护本企业形象和信誉,确保所出厂的产品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实现畜产品安全和企业效益双赢,特向贵局和广大经营用户郑重承诺:1严格遵守兽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2保证所产销的兽药产品和包装、标签及说明书符合国标;3为格守承诺,对入境的兽药产品新批号主动送检;4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5不向未取得合法证明及监督管理卡等不具备经营资格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推销产品;6所生产经营的产品若出现假劣等质量安全问题,本企业一定积极配合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接受依法处理,并自愿承担因此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

承诺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电话:0415-5839777

承诺时间:2011年05月11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为维护本厂的兽药产品质量信誉,经研究决定,特委托刘传发同志为我厂的兽药产品质量承诺代理人。代理人有以下权限:

1代表本厂对兽药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2代表本公司如实向兽药

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所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办理产品质量承诺申报

手续和监督管理证明;3全权代表本厂处理有关兽药产品质量事宜。

委托企业(盖章):

委托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盖章):

代理人地址及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委托日期:年月日

5.企业质量承诺书 篇五

1.严格遵守和执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认真宣传营造企业质量诚信文化氛围,时时关心关爱员工,及时解决员工的需求。

3.管理生产、销售、品牌宣传、售后服务等活动,做到质量诚信守法、不弄虚作假;

4.严格把关和控制产品各工序质量,不制造不合格品,不以不合格品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制假售假。

5.保证产品质量控体系运转正常和不断完善和提高,出具的报告真实可靠;

6.保证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健康、卫生和环保质量要求;

7.带头示范质量诚信管理,诚信做事,主动积极宣传和培训下属员工。

8.根据顾客的要求,提供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全面、真实和明确的信息及凭证;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信守自己的承诺,切实做好售后服务。

如果因管理失误而导致的重大质量问题、客户投诉、客户索赔、员工身体重大伤害等事项,本人愿自觉接受公司和国家按规定要求作出的相关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负完全责任。

承 诺 人:

6.兽药企业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 篇六

9月3—4日, 由中国兽药协会主办, 畜牧大集网承办的中国兽药企业诚信自律承诺活动在北京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兽药大会”期间举行, 来自兽药行业近200家企业的负责人就加强兽药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共同签署了兽药企业诚信自律承诺书。参加活动的全国兽药企业负责人一致承诺, 要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加强员工培训, 完善企业诚信机制, 从自身做起, 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做到严格控制产品购销流程, 建立完整购销记录, 不直接向畜禽养殖企业销售原料药, 不采购、销售人用药品, 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坚决不经营违禁和走私药物。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真实准确地服务客户, 不夸大宣传, 不随意增减标签说明书内容, 不误导用户, 积极引导安全、合理使用兽药。大家一致认为, 要崇尚科技, 注重创新,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不侵犯、不盗用他人专利技术, 不仿冒、不盗用他人商标、产品标识。加强自我约束, 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 勇于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7.爱问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七

我单位(企业名称)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主题责任,全面对照并符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工业产品质量AA类企业条件及相关规定,现就“坚持追求质量卓越,严格质量自律自强,树立质量自律领跑者形象”郑重承诺如下:

一、持续保证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树立产品质量自律标兵形象;

二、企业稳定生产5年以上,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规模和效益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三、市场占有率、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积极承担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

五、具有健全并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近三年内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产品质量行政处罚记录、无质量责任事故、无经查实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我单位同意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积极树立产品质量自律领跑者良好形象,愿对以上承诺事项高度负责。若出现违反以上承诺或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行政和社会责任。

8.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责任承诺书 篇八

质 量 责 任 承 诺 书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一月

* * 区 药 品 经 营 企 业 质 量 责 任 承 诺 书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鉴于当前药品安全形势严峻,我们将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企业的健康发展,防止药害的发生,并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众利益至上原则,合法经营,诚信立业,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安全负全责。

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三、严格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营业期间药师在岗履职,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不擅自变更许可条件,不经营假劣药品和国家明令禁止及暂停销售的药品。

四、严格药品购进管理,严格审核供货方资质,保证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合格后入库,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五、严格药品销售管理,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销售记录,及时打印药品电子销售凭。杜绝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挂靠经营、走票过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格执行药品储存、养护制度,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储存药械,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七、严格执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不流入非法渠道。

八、严格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有关规定。

九、严格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管理,保证不从事饮片分包装、改换标签等活动。不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

十、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关于信息化监管的要求,及时上传药品购进品种。

十一、如销售的药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严重后果发生。

十二、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收回《药品GSP证书》等处罚,并承担法人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各执一份。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9.生猪屠宰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九

为了全面提高生猪屠宰的质量安全水平,保证出厂(场)猪肉完全合格,使消费者买得放心,吃的安心,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郑重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制度,每头生猪进厂(场)时必须带有检疫证章、耳标、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车辆消毒证明等有关证明,拒收经检测瘦肉精阳性和注水生猪。

四、严控质量。建立严格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生产的肉品必须经检验全部合格,并加盖检疫、检验印章,方能出厂(场)。保证不屠宰加工病死猪、注水猪等违法行为,屠宰环节检验出的病害肉全部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实行追溯。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六、积极配合。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愿接受指导;完善统计报送制度,按规定按时报送各项数据和报表;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检部门处理。

承诺企业: 绵阳市东方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负责人:李田米

10.运输企业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篇十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慎重承诺: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四、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签章):(单位)公章

11.小麦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篇十一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厂)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全面落实企业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我公司(厂)生产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并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生产食品的设备、工艺、环境、检验条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二、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从原辅材料采购、工艺监控、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三、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四、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五、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六、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超标准、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从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起,坚决不在所生产的小麦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

七、不雇用身体不健康、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工作。

八、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九、严格进行产品出厂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决不出厂。出厂销售的食品若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时,将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

十、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欢迎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本企业以上承诺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严惩。

生产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12.爱问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十二

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确保本企业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放心的肉类食品消费环境,我们作为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郑重承诺:

一、守法经营。我们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诚实守信。作为当地人民政府许可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我们将恪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和抵制一切违法、违规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三、实行追溯。建立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和台帐管理制度,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

四、严格收购。生猪收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每头生猪进场时必须带有免疫耳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坚决不收购无检疫证明或临床表现不健康的生猪,不屠宰加工注水猪、病害猪和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生猪。

五、严格检验。宰前、宰后实行严格的检疫检验制度,保证做到按规定实施“瘦肉精”批批检,发现阳性的立即报告监管部门,做到检验记录完整,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加

盖检疫合格章和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章,随货通行附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食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车辆消毒证明。

六、确保安全。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对宰前发现的疑似病猪进行隔离观察,对死猪、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害肉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本企业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依法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企业诚恳接受相关部门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本企业提出批评意见。

联 系 人:

承诺企业(盖章):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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