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

2024-07-15

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通用10篇)

1.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 篇一

大唐新疆呼图壁热电厂基建MIS系统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大唐新疆呼图壁热电厂2×300MW工程

招标范围:见本公告第二条。

招标编号:CDTE-ZB08-CZ8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大唐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本工程的EPC总承包人)

项目地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

工程规模:2×300MW亚临界燃煤供热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注册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二、本次招标范围

基建MIS系统建立与运行、维护

三、资格预审相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所要求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即申请人)均可提交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成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其资质文件将是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申请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资格和业绩:

(1)熟悉电厂基建期的管理模式及建设流程,能够帮助规划基建期信息管理平台管理流程,使电厂基建期信息管理更系统性;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同类型电厂基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以及实施业绩3项及以上;

(3)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5.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资格预审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预审单位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ISO9000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等)。

2.按附件中规定格式,提供参加预审单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包括合同范围、签字页等)、竣工证明,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3.参加预审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4.参加预审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同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5.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等。

四、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

1.招标人将成立资格预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资格预审工作。

2.成立资格预审小组,制订资格预审办法,经过资格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若投标人超过6家,招标人将通过资格预审确定不超过6家(包括6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五、资格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

派员将上述全部资格文件在以下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

2.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26日17时整,地点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天山雪大道198号(维维集团对面),邮编831200(可邮寄,邮件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文件份数

书面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U盘(可编辑)一份。

六、其它

1.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自负。

2.无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提交的资格文件将均不予退还。

3.公告将在采购招标网公开发布。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海楠

电 话: ***

传 真: 0994-6118699

附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011年11月12日

附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1、资格预审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委托授权书

4、申请人财务状况表

5、申请人近五年已完类似工程情况表

6、申请人正在执行的类似工程情况表

7、其它资格申请资料(格式自拟)

2.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 篇二

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是保障投标人公平、有序竞争的一项工作。其中, 资格预审工作在项目招标中担任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关系着项目招标工作的成败, 同时也为项目能否高质量完成提供重要的保证。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第十八条以及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签发的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之第十七条等, 都对资格预审的内涵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所谓招投标资格预审就是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报名后还未获得招标人的书面招标文件之前, 由招标人组织的对投标人进行审核筛选, 选出适合该项目的有竞争力的投标人的一项工作。资格预审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是审查潜在投标人的资质、项目业绩、相关人员经验, 以及企业的信誉、财务状况、企业人员信息、企业设备情况、分包、诉讼等履约标准, 其根本目的是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以保证投标人中标后, 能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完成招标项目。一套完善的资格预审工作机制, 不仅可以提高招标的效率, 而且能够防范招标风险, 并保证良好的竞争秩序。

本文作者长期从事项目招标工作, 本文主要通过结合作者的工作实践, 分析和研究我国资格预审方法的现状, 指出目前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资格预审方法存在的问题, 并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预审管理水平提供有益的建议和一定的理论支持。

二、目前我国招投标资格预审方法存在的问题

目前, 我国在项目招标工作中, 招标人对于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的工作仅从投标人是否满足项目招标的资质等级要求、注册资本金要求等硬性指标来选择和剔除投标人, 而未能根据投标人其他的信息 (如投标人以往是否完成过类似项目或者投标人在资金及机械、人力等方面的输出能力等) 做出综合判断来选择投标人。因此现衍的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工作并不能如实准确的反应出投标人的优劣, 不能公平反应出投标人的综合能力, 因此资格预审工作也常受到投标人的非议。

具体说来, 我国现行资格预审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 注重形式, 把关不严

由于对资格预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或是对整个招投标工作不够重视, 或是工程项目急于开工导致资格预审时间过紧等原因, 致使资格预审文件编制不够合理全而, 预审过程只注重形式, 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没有加以实质性的审查和核实, 有可能让不合格的投标人蒙混过关。

2. 串通勾结, 设置门槛

少数业主或经办人法律意识淡薄, 为谋取私利与投标人串通勾结, 将工程招投标限制在本地区、本部门内进行, 卡住外地、外行业有实力的企业;对投标人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或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 与投标人私下谈妥条件, 或进行权钱交易, 为投标人“量身定制”资格预审文件, 为其入围提供便利。其实质是人为地限制潜在投标人, 人为地让“某些投标人”过关。更为恶劣的是, 通过资格预窜后, 为了让“某些投标人”提高中标概率, 还会通过不合理划分标段等手段, 圈定标段投标人数量, 限制公平竞争。

3. 弄虚作假, 借壳挂靠

资格预审阶段, 投标人主要是提供相应的资格预审文件, 某些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会想方设法弄虚作假,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以图蒙混过关。还有的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采取挂靠的形式参加招投标, 资格预审中利用挂靠单位的资质等证明材料, 其隐蔽性更强。挂靠单位一旦中标, 其技术管理力量难以到位, 会给后续工程建设留下隐患。加上这种现象一旦被发现, 最多也只会资格审查不通过, 后续的惩处力度不够, 导致这种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三、完善资格预审方法的建议

针对现行资格预审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对现行资格预审的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 规范资格预审公告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强调了要实行公告制度。但是, 由于我国法律、行政规章制度并未对资格预审公告作过细化要求, 就导致部分招标人擅自加高门槛, 将一些本应有实力通过预审的投标人拒之门外。实行资格预审工作的招标投标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应从法律层面上对资格顸审公告加以限定, 制定相应的法规, 要求招标人发布专门的资格预审公告, 规范资格预审公告格式, 并将资格预审公告作为招标公告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 严格加以要求, 以保证从源头上杜绝招标人通过资格预审程序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事件发生。

2. 增加资格预审阶段透明度, 加大对招标相关人员的监管力度

公开是监督的前提, 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在资格预审工作阶段也应强调透明度, 有利于公平的竞标环境。因此, 首先, 对招投标市场资格预审工作的监管应拓宽监管领域, 坚定不移地把监管面从预审工作中延伸到预审工作之外, 实行内外并重、内外互动、内外一起抓;其次, 应规范市场各方主体和招投标相关人员的场内外行为, 对项目业主、投标企业、招标代理、交易中心、评标专家、领导干部及与招投标相关的各类人员, 均应分别制定行为守则, 规定工作纪律及违规处罚办法, 加强对其的监督检查, 对相关事项保密和相关人员回避等也应制度化, 防范相关人员的非正常接触;第三, 加强资格预审信息化建设, 规范和公开交易信息, 凡是进行资格预审工作的, 都必须通过上述规定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第四, 实行专门监管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 广开言路, 保持检举揭发渠道畅通, 对举报的问题及时查处。

3. 规范资格预审主体, 提高预审组织人员素质

多年来, 项目招标都是由招标人自己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资格预审工作的, 投标企业得出一条经验就是, 不论本企业的资质、过去所建工程质量如何, 只要与招标单位拥有良好的关系, 招标时中标的机率就会大大提高。因此, 由招标人组织进行资格预审对这样的投标人有空可钻, 从而破坏了招标投标中所提倡的“公平”原则, 也使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客观公正且具有权威的资格预审主体是搞好资格预审工作的组织保证, 对资格预审主体的规范对保障所有投标人的利益是大有益处的。因此, 必须规范资格预审主体, 并切实提高预审组织人员素质。

在规范资格预审主体方面, 根据我国国情可以采取四种方法:首先, 根据不同的招标项目建立独立资格预审组织;其次, 成立专门的资格预审评价公司, 建立社会评价体系, 由固定的专业人员来对企业进行长期的评价;第三, 由行业协会组建专门的资格预审部门;第四, 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做担保, 保证投标人具备承包项目的能力。

在提高预审组织人员素质方面, 要确保资格预审主体中人员的专业化, 反对资格预审工作流于形式化, 就要重视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不仅要有计划地组织学习, 而且要引入制度化人才培训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末位淘汰机制, 在人才聘用、职位任免、成绩考核等环节切实提高重视程度。

4. 加强监督检查, 对作假的投标人加大惩罚力度

以往我国在资格预审这一环节的监督管理比较松懈, 缺乏切实有效的约束机制, 因而导致项目建设所需的各方主体与投标人在场外进行隐蔽的造假、串标等行为屡禁不止。为防止此种现象再度发生, 首先, 要提高资格预审监督的立法层次, 对于一些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应加以细化, 避免造成浪费立法资源的局面, 也有利于执法人的操作性;其次, 加强对专家库的管理, 完善专家保密制度, 还要加强对专家资格预审过程的行为监督, 通过现场录像、现场监督、文档抽检和综合能力评估等方式评价专家的质量, 对专家的不良行为记录载入数据库;再次, 对作假的投标人要加大惩罚力度, 在加大经济惩罚程度的同时, 要引入“黑名单”制度, 对于超过两次及两次以上投标违规行为的投标人, 应录入数据库, 长期禁止其投标资格。

四、展望

近20年的招标投标实践证明, 我国招标投标制度的推行, 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 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将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的重大步骤, 尽快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己是当前招标投标工作的首要任务。

3.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 篇三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1

1、经授权作为(xx)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按资格预审程序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3、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3.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3.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4、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得到签署,从而使我方受到法律约束。

5、我们确认,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5.1完整:申请书中的资料均按统一格式所要求的内容提供,无缺项、缺页、未经签署(需要时)等问题;

5.2真实:资料的内容均可通过合法途径予以检验核实,无编造、伪造、借用、代替等虚假内容;

5.3准确:附件中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均采用证书原件复印,复印内容全面、清晰,满足资格预审要求。

6、我们在此声明,如果因为我们在申请书中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我们的申请书被拒收、或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或虽然通过了资格预审,但在招标会议的证书原件查验中被发现存在虚假内容并因而被拒绝投标等,我们将自行承担责任。

7、如果由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过多,招标人需要选择其中部分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我们接受任何符合规定的选择方式,并接受经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选择结果。

8、本申请书一式三份,按规定装订和签署后,在该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申请截止时间内提交交易中心。

投标申请人:xxx(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xxx(签字或盖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xxx(盖单位章)

办理日期:xx年x月x日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2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曹禺公园二期(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文件包含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申请人:(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申请人地址:

4.3-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篇四

根据你单位的投标申请,经我们评审核准,同意你单位参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材料第 次招标会议,请你单位派人于 年 月 日前,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填报投标书,若有疑问请于 月 日前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到招标单位咨询。投标标书按约定的标记于 年 月 日前交到(招标单位)。

招标会议通知另发。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5.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 篇五

2008-09-03

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活动,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资格预审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第四条 资格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资格预审过程和结果。第二章 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二)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三)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四)潜在投标人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六)确定合格投标人,并向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者不合格通知书。

第六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参照使用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颁布的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第七条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提交方式、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等。

(二)资格要求,包括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业绩、技术装备、财务状况、现场管理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资料和证明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三)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等。

第八条 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不得与投标申请人相互串通。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的条款:

(一)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投标申请人,对投标申请人实行歧视待遇。

(二)对投标申请人提出与招标项目实际要求不相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三)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潜在投标人规定不同的资格标准。

(四)倾向某些特定投标申请人。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九条 资格预审文件中关于投标人数量(采用有限数量制)、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经理资质条件等方面的规定应与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十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国家指定媒介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在石家庄市有形建筑市场和“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应当载明潜在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其中拟限制投标人数量的,还应当载明投标人的数量。

第十一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方法发出资格预审文件。自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应当至少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资格预审文件收受人。该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申请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从停止发出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三章 资格预审申请

第十四条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第十五条 投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除资格预审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外,也可由两个以上的投标申请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共同申请参加资格预审。

以联合体身份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其他联合体名义申请参加资格预审。

第十六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共同投标协议。

联合体各方应当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投标和合同实施,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第十七条 投标申请人拟安排其直属子公司参与招标项目具体施工任务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明确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并提供其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

(二)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申请该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第十八条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在该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第十九条 同一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同标段同时招标,而且需要同时施工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拟投入不同标段所对应的人员、资金、机械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等生产资源。

第二十条 投标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方式将密封好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 对于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投标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并妥善保管,在审查前不得开启密封。

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无效申请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第二十二条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方式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补充、修改、替代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签收和保管。

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补充、修改、替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第四章 资格审查办法

第二十三条 资格审查可以采用合格制、数量有限制、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审查方法。

第二十四条 资格预审审查因素一般应当包括投标申请人以往承担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经验和业绩、资信、生产经营状态、财务状况和能力、注册资本金、技术能力、设备状况、人员素质及配备等。

第二十五条 合格制:是指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规定了所有审查因素合格条件。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申请人是否满足合格条件进行审查。满足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为合格投标人。

第二十六条 数量有限制:是指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规定了审查因素,并设置相应分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各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实力进行量化审查,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前4名通过资格预审,其他几名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前3名通过资格预审,其他几名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在资格预审公告和预审文件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 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不同标段同时招标的,在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申请人拟投入对应标段的生产资源进行统筹考虑,综合审查。第五章 资格审查

第二十八条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

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

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二十九条 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审查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审查委员会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和比较、投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资格审查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二条 资格审查应当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方法、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载明的审查标准和审查方法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第三十三条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合格投标人:

(一)以他人名义申请投标的。

(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三)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设计、咨询服务的。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

(六)与招标项目已确定的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法定代表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合格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五条 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查委员会应当立即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招标人应当及时处理审查委员会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做出书面记录。

第三十六条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查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审查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资格预审审查报告应当经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审查结论持有异议的审查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审查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审查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审查结论,但应当在书面审查报告中做出说明。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审查委员会提交的审查报告和推荐的合格投标申请人确定投标人,也可以授权审查委员会直接确定投标人。

第三十八条 采用合格制审查,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第三十九条 采用数量有限制审查,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抽签决定排序。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放弃投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应当根据资格审查时所确定的排序,依次递补投标人。

第四十条 投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第四十一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在向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时,应当附送下列文件:

(一)资格预审文件。

(二)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审查报告。

(三)资格预审结果。

第四十二条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并可以在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标准。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应严格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承诺制作投标文件,任何实质性的变更可能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建设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资格预审,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6.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 篇六

对广东清连一级公路升级改造项目土建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及评标方法进行研究,介绍了该项目土建施工招标在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方法基础上的.延伸的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方法,总结出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选择合适的资格预审办法和评标方法.

作 者:宋磊 袁静 王楠 作者单位:宋磊,王楠(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26)

袁静(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100029)

7.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 篇七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应注意和审查的重点

1、人员配臵:

当取得资格预审文件时要全篇通读,并按资审文件的内容要求,对拟投入的人员简历要认真填写,填写一般从毕业到至今,证件必须统一(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建造师证、客运专线培训证等)。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业绩证明必须满足强制性要求和符合业主在网上核查,并附简历表后。对于一个项目的二期、三期招标或是对于同一个业主,应保持资料一致,防止自相矛盾。

2、机械设备配臵:

必须依照强制性标准进行配臵,但不局限于此,可根据本标段施工组织设计配臵。有的业主要求附设备发票,有的业主允许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方可有效。

3、业绩要求:

业主根据本工程的实际,要求投标人对本工程的最低业绩要求。因此,必须根据我们自身的业绩进行组合,以达到业主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看是否可以组成联合体,是否可以进行专业分包,以达到业绩满足资审的要求。

4、在资源配臵上,我们满足以上三点就可以进行以下工作:

(1)资格预审申请函:检查落款时间、签字及公章是否齐全。(2)授权委托书:检查落款时间、法人、代理人签字及公章是否齐全。(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检查落款时间、牵头人、成员的法人或代理人签字及公章是否齐全。

(4)联合体协议书:检查落款时间、牵头人、成员的法人或代理人签字及公章是否齐全。

(5)申请人基本情况:检查是否与所附的相关证照一致,分包项目表所附的相关证照是否一致。

(6)财务状况:往往业主要求,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的使用额度)不应小于多少的要求。可根据我们的审计报告进行计算:营运资本=流动资产-短期负债+信贷额度,当大于它时可以不办银行信贷证明,反之就办。同时也要求考虑财务投标能力指标的要求,在建合同剩余工程价值不能太高,否则影响投标能力。投标能力=(总资产-总负债)×能力系数-合同剩余工程价值×40%,其中能力系数为合同预计完成时间。

(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依据资审文件要求,类似项目也包括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的业绩,因此不能只局限于铁路项目的业绩,要有代表性地反映我集团其他工程的类似项目。

(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获奖情况:根据资审文件要求,能集中反映本项目资审所需的获奖项目,一般为国家级、省部级的可附上,其他可不附。(9)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根据资审文件要求,选一些有代表性的项目填报,同时要考虑财务投标能力指标的要求,因此不能填报太多项目,否则将导致资审文件无法通过。

(10)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表:如果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有通报处理意见的,要如实反映出来,避免其他单位恶人先告状带来的后果。

5、全面检查:

对照资审文件要求(评分表)进行全面核查、检查整个资审文件的结构是否合理,是否缺漏项,内封、包封、封条及是否按要求盖章。

6、资审文件的递交:

根据公告和资审文件要求在递交时,带齐所需原件,供业主备查。

二、编制商务投标文件应注意和审查的重点

1、投标函:

投标函中的标价,注意填写的大小写是否一致,请报价人员核对。如果是联合体,要逐一列出,投标函附录要全面仔细填写,工期要问施组负责人员的最终工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此授权可提前时间授权,如公证,公证时间要在授权时间之后,否则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此授权是联合体成员授权于联合体牵头人的,所以要注意它的有效性。最好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亲自签署。

4、联合体协议书:

在签订协议之前,对本项目的工作内容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进行责任分工,填写到协议书中,为后期实施作为合同协议签署的依据。最好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亲自签署。

5、投标保证金: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时足额办理电汇或银行信贷保证金,有时业主要出具《银行信贷保证金》要有一定级别的国有商业银行,且不能随意更改原有的格式。

6、项目管理机构:

如果此招标是通过资格预审后在行招标,一般从资格预审文件中复制过来,但针对招标文件,再次审查所拟投入的人员是否满足要求,不满足的可增加人员,但对先前预审中的简历不要进行改动,除非时间过去很长了,也只能在简历后增加至今的工作简历,发现资审时有错误的地方,就必须纠正过来。今年铁道部要求《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中明确要求,架子队的主要组成人员应由施工企业正式职工担任,要求配臵的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工班长要有相应的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文件。这一工作各单位平时就要准备相关资料,做到有的放矢。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如果拟分包本项目,要有分包单位的相关证照及有关业绩来支持,必须是非主体结构的,要满足通用合同和专用合同条款的要求。

8、资格审查资料:

如果此招标是资格后审招标,就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一地填写相关的表格及内容,比照上述《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应注意和审查的重点》进行并严格审核。

9、保密承诺书:

根据招标文件中业主要求,不折不扣实质性地响应业主的要求,不局限于此,是联合体的要逐一列出并签章。

10、投标人承诺书: 此承诺书是业主要求投标人表明态度,要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补遗和答疑,找出明确的、隐含的字句加以明确承诺,以表明我们干好本工程的决心。是联合体的要逐一列出并签章。

11、全面核查:

对照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逐一进行检查、打分,如果发现缺漏项,及时加以纠正,同时包括报价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内封及签章处的核查。最后重点核查项目是: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授权书、联合体授权书及协议书、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原件)、承诺书、保密承诺书、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资料及对整个投标文件的签章处,包封、密封等重点的核查。确保标书不出现技术性错误和低级失误。各编制、复核、负责人、总负责人;标书质量审核、其他成员、负责人进行责任签认,以追溯其责任。

12、递交标书:

提醒授权代理人,带齐身份证、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协助递交标书人员携带交易卡(或一次性交易卡)做好开标记录,进行分析。

三、在编制资审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时遇到的问题

当编制资审文件和商务投标文件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整理出需答凝的问题,反馈到业主方,以便得到业主的答复。不要想当然,也不要听信其他同志不正确的理解,只有业主的书面回答才是权威的有效的,这点非常重要。

8.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 篇八

(1)科技部统一编制的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由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机构成立的批件或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介机构的组织章程;

(4)法定代表人、科技评估或科技项目招标投标部门负责人的简历;

(5)专职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人员的名单及其主要专业背景材料;

(6)主要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及相关科技咨询研究成果名单及简要介绍;

(7)证明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用标准A4号纸装订成册,一式8份。

9.资格预审 篇九

NJHW-120104-1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殡仪管理处的委托,就南京市殡仪馆搬迁工程所需特种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0]923号

项目名称: 南京市殡仪馆搬迁工程项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马家店村西天寺墓园旁

公告标段名称: 骨灰存放架招标数量:批

资金来源: 财政招标内容及规格:

特种设备;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企业,且骨灰存放架的生产、销售在其营业范围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应具备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单位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尚未满的。

2.因为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02月10日至2012年0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2年02月10日至2012年02月1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2-02-17 17:00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a、单位授权委托书。b、授权代表身份证。

2、2012.2.17下午2时~5时为递送资料参加资审时间,过时不再接受资审文件。

3、投标人提供的资审文件中必须有以上要求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殡仪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安德门大街10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邮 编: 210012邮 编:

联 系 人: 秦国勇联 系 人: 施工

电 话: ***电 话:***

10.招标投标法资格预审 篇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xx市漪汾花园南路(规划五路)绿化工程已由x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临发改审批发(2010)2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xxx铭城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政府融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建设地址位于xxx市滨河西路至河西南北大道,建设内容:道路全长825米,宽40米,其中:机动车道宽24米,两侧各5米的人行道,3米绿化带。工期计划为60天。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xxx市漪汾花园南路(规划五路)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园林绿化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xxx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xxx市体育北街73号)现场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园林绿化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园林相关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x年x月x日至x月x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在xxx市体育北街16号市政养护处三楼xxx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壹佰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资格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地点xxx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山西招投标网、xxx城建信息网、xxx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xxx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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