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项整顿方案

2024-07-28

质量专项整顿方案(精选6篇)

1.质量专项整顿方案 篇一

抽放防突隐患排查制度

抽放防突管理部

2012年

抽放防突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的抽放防突工作,确实做好抽放、防突等各类隐患事故的排查和预防工作,做到超前防范事故,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部门隐患排查制度。

一、成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组 组长:部长

副组长:各分管负责人

成员:抽放防突管理部所有管理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组长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具体要求如下

1、对部的要求

(1)利用安全办公会、小分队的活动时间对井下采掘头面和所有打钻地点进行隐患排查,查找现场抽放、防突等方面的隐患,下三定限期整改。

(2)每旬组织人员对井下所有的防突头面和抽放打钻地点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工作。

(3)所有管理人员要带着问题下井,查找沿途线路的各种隐患,上井后要将签好的三定表交安监信息站两份、部标准化负责人一份。标准化负责人要将三定内容及时填入隐患登记本,并安排防突员或相关人员对三定问题进行复查,将结果及时报安监部信息站。

(4)所有管理人员所查隐患条数不得少于当月下井工数的3倍。(5)单位正职或安全负责人要参加矿上组织的安全各种会议,并安排相关工作。

四、值班期间的规定

1、值班干部每天将隐患要在早晚碰头会上进行通报,各分管负责人具体督促落实。

2、值班当天坚守岗位,负责全天工作的协调、指挥和考核。对接到事故隐患汇报,要及时通知相关队组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对接到重大隐患事故的汇报,要请示汇报,必要时安排人员现场处理。

五、现场检查

1、井下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当日部里值班干部汇报,重大且立即带来严重后果的隐患不处理完毕不能离开现场。

2、各队在接到任务后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处理隐患。

3、其他各级人员要针对本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并安排处理。

六、考核

1、未建立隐患排查记录每次扣30分。

2、未及时将三定表上交者,每次扣20分。

3、未及时将三定内容登记、未及时将复查好的三定上交者,每次扣20分。

4、未认真对三定进行复查者,每次扣50分。

5、未完成当月三定条数者,按矿隐患排查制度考核。

2.质量专项整顿方案 篇二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 强化执法监管, 严查大案要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端掉一批黑窝点,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举报受理率达到100%, 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1. 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 强化市场监督抽查, 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创建。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 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加强蔬菜、水果、茶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 (标准园) 的农药残留监测。同时探索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 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 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 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 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 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 锁定问题多发地区, 严厉打击养殖场 (户) 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 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 (户) 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 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 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 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 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 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 (小区) 完善养殖档案, 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 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 “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 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 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 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探索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 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 ,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管信息;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3.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 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 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2)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建档立案, 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 经整顿仍不合格的, 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抽检覆盖所有奶站和运输车, 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加大抽检密度, 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 行政与司法衔接, 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绝不手软。五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县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 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 落实监管责任。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4.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兽药生产经营上,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 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整治和规范生产环节。重点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 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发现违规添加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实施动态跟踪, 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兽药“黑窝点”, 及时捣毁制假黑窝点。对跨省作案的, 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涉案省份, 确保案件有效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重点规范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经营活动, 加大假劣兽用抗菌药查处力度, 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 追根溯源, 立案调查, 及时处理, 并将查处情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 依法查处增加产品有效成分、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等擅自改变标签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三是整治和规范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5.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 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严肃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 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二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 (场) 收购、屠宰病死猪,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 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 (户) 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 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6. 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围绕国内市场销售的大宗品种和出口主要品种, 以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为重点, 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 针对市场上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 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决不手软。二是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 (区) 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 强化养殖场 (户) 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风险防控方法, 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 加强养殖场 (户) 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 提高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渔业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7.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 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 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 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 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 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 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强化地、县两级的作用,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 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 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 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 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 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 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 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 实行分类监管, 探索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 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 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 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 充分利用技术优势, 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 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底, 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 启动春季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3月份, 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落实监管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 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 普及识假辨假知识, 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召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 部署落实整治任务 (兽医局牵头负责) 。

3月—6月, 组织开展天然橡胶种苗基地实地调查和种苗质量抽查, 确保胶农用上良种良苗 (农垦局负责) 。

4月份, 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 切实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5月份, 组织开展上半年养殖场 (户) “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 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 (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6月份,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6月—8月,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7月份, 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现场会, 交流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布上半年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月—8月, 组织工作组到农药生产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叶生产重点省 (区、市) , 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 (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

9月份,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开展下半年养殖场 (户) “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 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 (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

10月—11月,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 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2015年1月, 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以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重点, 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对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部署2015年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 加强工作力量, 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 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重点要突出, 措施要有力, 任务要细化, 要求要明确,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2. 加强检查和监测

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 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 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 要及时预警, 主动设防, 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 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 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监测计划, 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 切实加大监测力度, 及时发现问题。

3.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 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涉嫌违法犯罪的, 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对于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 农业部将给予通报表扬, 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鼓励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积极拓宽案源线索。

4. 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 加强与工信、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 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 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衔接, 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 要强化省际间的联合执法, 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 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 形成执法合力。

5. 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 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 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6. 强化信息报送

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常规信息实行季报制度, 2014年4、7、10月和2015年1月的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整治的统计信息;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 每月的15日前报送案件查处信息, 大案要案 (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要报送详细案情。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责任要落实到人, 请于3月14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 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3.我市启动整顿医疗秩序专项行动 篇三

在启动仪式上,市卫生局副局长冯峰同志宣读了《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牡丹区卫生局作表态发言。李治副区长宣布活动启动。

市卫生局闫传银局长代表菏泽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了全市专项行动各目标任务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的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三好一满意”活动为主线,根据市卫生局与各县区卫生部门签订的责任书内容,按照行业整顿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和“两个严厉打击、三个严肃查处”的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无盲点、全覆盖。

启动仪式结束后,我市召开了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全体人员;牡丹区乡镇卫生院院长、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和牡丹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机构有关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

4.质量专项整顿方案 篇四

为验证质量整顿效果,每周组织进行检查,评价,现将检查评比办法下达各相关部门,请遵照执行,公司根据检查结果每月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进行奖惩。

生产单位:总分800分

一、月度整顿实施效果评价(450分)

1、市场用户(或下工序)反馈。市场或下工序反映出现批量使用质量问题,扣10分/次,因责任心问题造成单个严重影响形象的产品(如胶料中有刀片、成品有螺钉等杂物、顺层胎)等,扣5分/次。

2、质量指标达标率,公司级考核质量指标不达标(除非本单位不可抗外力可核减外,如停外电等),扣10分/个;比整顿前的4月开始呈上升趋势,奖励指标5分/个,呈下降趋势扣5分/个。

3、违纪考核,每月违纪处罚次数得到有效控制。比整顿前的从4月开始呈上升趋势,扣10分/月,呈下降趋势,奖励5分/月。

4、出现质量事故,C类以下事故扣20分/次,B类事故扣40分/次,A类事故扣60分/次。

二、主要措施实施情况(350分)

1、人力资源管理(50分)

1)、主要岗位进行有效的达标上岗,抽查未执行有效培训考评合格扣5分/岗位。

2)、实施师徒合同制,抽查未签订合同的扣5分/人,岗位未执行有效的师徒监护,扣5分/次,未取证独立上岗扣10分/次,徒弟发生违规违纪扣5分/次,造成较大失误及批量性问题扣10分/次。

2、装备管理(50分)(待定)

1)、未按设备整改措施计划执行的,扣5分,执行效果差,目标未达到的,扣5分。

2)、生产过程中出现因设备泄露、维修不及时等因素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扣10分/处。

3)、参数达不到工艺要求的扣5分/次。4)、维护维修不按规定进行的扣5分/次。

5)、设备运行的各项记录不按规定执行检查和填写的,扣5分/处。

3、工艺技术管理(50分)

1)、每个岗位应有相应的工艺技术文件,易于得到,应有的作业指导书、控制计划、技术通知等未在现场,扣5分/岗位,各类技术性作业性文件不规范或规定不具有操作性,不能正确指导生产,扣5分/岗位,现场有未回收的作废技术文件,扣5分/岗位。

2)、有规定不按规定执行扣10分/岗位。

3)、操作人员不能清楚岗位的基本质量控制要求,扣5分/次。

4、互检管理(50分)

1)、未有相关制度办法对上工序来料进行控制的扣5分,对不合格未按规定处理执行、使用的扣10分。

2)、发现问题不及时沟通处理的,扣5分/次,未处理及效果差的扣5分/次。3)、操作人员不清楚互检要求的,扣5分/次。

5、检测工具的管理(50分)

1)清理各岗位计量检测工具,建立台账,将计量检测工具纳入质量管理。检查未建立台账扣5分,配置与控制计划不符,扣5分,台账与实际不符扣5分。

2)计量器具的正确使用,检查发现岗位人员丢失计量检测工具,扣10分/次。损坏不能修复的,扣10分/次;损坏能修复的,扣5分/次;检查发现计量器具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使用的,扣5分/次。

3)检查发现岗位人员不会正确使用、读数检测工具的,扣5分/次。4)计量检测工具的动态管理。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主动联系检测中心处理的,扣5分/次,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故意遮掩或隐瞒不报的,扣10分/次。

6、自检工作开展(50分)

1)、各工序未按规定制定记录表格的,扣5分/岗位,有记录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记录的,扣10分/岗位。记录填写不符合要求,扣5分/岗位。

2)、自检不能识别检测工具的扣5分,工具不能正确使用读数的扣10分/次。3)、对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等未开展自检或效果差,造成使用错误的,扣10分/次。

7、不合格品处理(50分)

1)、岗位无相关处理规定的扣5分/岗位,不按规定要求执行的扣10分/次,规定不具体、执行效果差的扣5分。无相关记录的扣5分。

2)、不合格未经同意或按规定处理就直接使用的,扣20分/次,超有效期未及时处理的,扣5分/次。

3)、标识、区域不规范扣5分/处,不按规定存放,标识和实物不一致,扣10分/处。

部室:100分

1、业务分管范围工作在现场的反映效果(50分)。

2、对生产单位反映问题的处理及时性及效果(30分)。

3、管理或服务的规范性及严肃性、公正和公平性(20分)。评分办法:

1、月度整顿效果部分由品质部在月底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公布。

2、主要措施计划实施情况,由品质部组织相关综合管理部门、生产单位总工每周一次检查、评分,各参加单位不对本部门评价。

3、每月将月度整顿效果部分得分加上主要措施计划实施情况的平均分即为本单位的最终分数。

4、四个生产单位取得第一名的,按《关于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规定奖励5000元,总分数不到640分且处于最后一名的考核3000元。纳入评比的部室,排名第一的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得分在80分以下且处于最后一名的考核1000元,倒数第二的考核500元。

5、参评生产单位:炼胶事业部、斜交事业部、子午一分厂、子午二分厂;参评部室(含分厂):工艺部、设计院、品质部、装备部、人力资源部、检测中心、生产管理部、动力分厂

5.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蓝田县教育局委员会、蓝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规范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切实加强教师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全校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安全意识,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年活动向纵深发展,根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玉山中学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和教育局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认真整顿我校广大教职工的纪律作风,整风肃纪,建章立制,以严明的工作纪律、热情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促进我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促进我校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纪律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升服务广大师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使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1、以干部责任意识为重点,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

开展学习、交流、查摆、整改活动。结合学校管理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及教育教学现状,在干部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集中学习《规划纲要》、职业道德规范、管理知识及先进经验,组织交流培训活动,开展评议查摆活动,深刻分析思想、工作及行为表现,分析学校管理现状和教育教学质量现状,认真开展管理干部评议,人人进行自查自纠,强化五个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大局意识、角色意识、服务意识),实现五个提升(思想境界、办学理念、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根据座谈会、民意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改进学校工作。同时,树立典型,评选群众最满意的教师和管理干部。

2、着力解决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歧视、侮辱后进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二是搞有偿家教,违规补课和变着法子向学生乱收费;三是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索要或接收学生、家长财务;四是语言不规范,举止不文明、热衷于打牌搓麻将等赌博问题;五是敬业精神不强,工作马虎,拖拖拉拉,敷衍了事,听不进批评,甚至搬弄是非、无中生有,影响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六是严重败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失德行为,甚至违法行为;七是个别人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听之任之,不加管理的问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促进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陈群亚任

组长,书记张永强任副组长,副职领导及和各处室主任团委书记为成员的玉山中学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后勤保障组,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费有平兼任,成员为岳禾成,具体负责日常学习业务工作。后勤保障组由总务主任刘新齐任组长,成员有李忠信、王俭。

四、活动内容

(一)严肃工作纪律,着力整顿“慵”“懒”“散”

1、责任感不强,对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不落实或执行不到位,行政效能低下,不作为、慢作为、缓作为,工作拖拉,经常受到群众投诉、举报;

2、工作不主动,推诿扯皮,见困难就推、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3、纪律松散,上班迟到早退,在编不在岗,在岗在职不尽责,工作时间随意脱岗,教师无故缺课、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

4、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差,接待家长和办事同志语气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甚至故意刁难等问题。

(二)严肃“三公”消费纪律,着力治“奢”

1、公费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严重,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

2、超标准接待,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3、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出国;

(三)严肃廉政纪律,着力解决吃拿卡要问题

1、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政乱作为问题;

2、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宴请等;

3、巧立名目,设置障碍,吃拿卡要。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从10月22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学习阶段(10月24至11月5日)

1.动员部署

我校将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专项部署。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指导意见的精神,按照要求,联系实际,制定出我校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下发到每一位教师手中。

2.广泛宣传。

我校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标语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真正将文件精神宣传好、落实好。

3.专项学习

我校将有计划地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

学习方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个人思考与会议交流相结合,具体表现为座谈会、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等

学习要求:每位教师要制定出具体的个人学习计划,要做到“三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并通过座谈、听报告、交流经验等形式,把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并从思想深处认识纪律作风的重要意义,扎实学习,确保学习效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监督检查(11月6日—11月20日)。

1.查找存在问题

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总结成绩,重点检查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方法。突出四个方面:①领导班子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②教师队伍中普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③影响教师整体形象,损害学校声誉的难点问题;④个别教师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重点失德问题。

2.征求多方意见,组织民主评议

一是学校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将召开会议,组织教干、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对分析检查报告认真进行评议。评议的重点是对纪律作风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不可行等。根据评议修改完善分析报告,并通过会议、评议栏等通报分析,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将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工作由学校牵头,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方式,评议结果记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等

重要依据。对纪律作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限期改进,对于麻痹大意,思想懈怠,不学不改的进行待岗处理。

三是学校指定专人对广泛征集的意见及建议认真进行整理,坚持边整边改,在建章立制的过程中,对一些突出问题,热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督促检查。学校设立纪律作风问题举报箱和投诉电话,投诉电话是029—82955007。提出本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意见,把纪律作风同本单位教学、科研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成为日常性工作。

3.深刻反思

在个人查找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带共性的问题,深刻反思,寻找根源,每名教职工都要撰写自查材料。学校认真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校领导要与每个教职工交心谈心,了解教师的思想状态和心理情况,及时沟通交流。并写出写出自查材料,对教职工纪律作风状况进行综合分析,整理汇总出纪律作风建设中的主要成绩和主要问题,上报给教育局政工科。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健全机制(11月21日至12月30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每位教职员工都要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规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2.落实整改措施。我校将根据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实际,针对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纪律作风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一定三有”,即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

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自查自纠,做出表率;全体教师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发展观活动,集中解决查摆出的各方面问题,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向更好的方面转变。

3.学校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考核机制。各学校要结合本次活动,将纪律作风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纪律作风考核工作,实行职称晋升、评优树模“师德一票否决制”,促使纪律作风教育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活动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认真总结,将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指导和领导,促进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我校活动领导小组,对此做了周密安排,职责明确,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二)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学习制度。学校将纪律作风学习教育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抓,把每周一确定为教师的纪律作风学习日。

建立纪律作风考核与评价机制。进一步细化纪律作风量化考评内容,建立教师纪律作风档案,将纪律作风考评结果纳入教师的师德档

案。把纪律作风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任聘用、进修深造、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使之成为我们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三)严格督查评估

加强对教师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行动迟缓、开展不力的教师,进行重点整顿;对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将及时总结;对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反面典型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对经教育不改、失职和渎职的教职工,将予以严肃批评、通报和纪律处分。学校将通过设立意见箱和公布“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955007)

(四)加大宣传力度

整个活动过程中,将多渠道、分层次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利用优秀的纪律作风材料举办学习交流专栏,促进交流学习,同时接受师生监督;定期编发教师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情况简报,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和先进事迹及时予以宣传推广。

(五)统筹整体推进

6.质量专项整顿方案 篇六

管理自查汇总

感控科收到2017年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工作方案后,立即下达“我中心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医院感染自查部分”的通知,要求各科室依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查找医院感染管理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最后由感控科对全中心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自查报告交医教科汇总上报。

一、感控科工作部署

感控科今年针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制定和完善了“十二项防控措施”和七项管理制度,并同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一起组织落实,定期监督检查、指导,进行质量控制,奖惩分明促进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

制定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和课程表及课件,采取分级分类的培训方式,对医务人员开展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院感管理意识,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

二、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加强传染病住院患者管理

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手卫生管理制度,并经常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晨会培训。实行单间隔离,并在房间和病历上粘贴传染病标识。分娩时安排在隔离分娩室或隔离手术室进行,出院做好终末消毒。

2、消毒灭菌要求

环境要求至关重要,加强地面、物表清洁消毒,正确使用紫外线空气消毒并记录,做到真实、准确,每月进行紫外线消毒效果监测,按时清洁灯管,保证消毒效果。每周对手术室、产房进行大扫除,着重清洗手术室墙壁和地面。

要求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禁止混放,无菌包按照灭菌日期先后顺序摆放,每天检查有效期,杜绝使用过期包。根据本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手工清洗器械处理流程》,保证器械清洗质量。

3、严格管理一次性无菌物品

一次性用品均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近期在前远期在后放置,近三个月失效的一次性用品贴黄色标识。一次性无菌物品能做到一人一用一废弃。

4、做好手卫生,提高手卫生依从性

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差,查房和护理操作时不能完全做到诊疗前后洗手和快速手消液。通过这次排查要求医务人员在“洗手五个时刻”做好手卫生。切断相关疾病的传播途径。

5、医疗废物管理

检查是否混装;利器放入利器盒内;注意针头帽不可回套,避免职业暴露。胎盘与死婴管理,传染病人的胎盘均应签字交医院处理,送往殡仪馆焚烧处理,杜绝传染病胎盘流出,造成感染。医务人员禁止倒卖胎盘。

感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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