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司法局复查工作汇报

2024-10-15

规范化司法局复查工作汇报(精选5篇)

1.规范化司法局复查工作汇报 篇一

规范化档案室复查验收自查情况汇

规范化档案室复查验收自查情况汇报 市档案局:

我社于12月通过复查验收为省一级规范化档案室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档案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省一级规范化档案室的要求,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硬件设备齐全。起,开始采用“兰光软件”升级版著录文件,提升了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了档案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提高了档案的利用率,推进了供销社的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建设进程。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机构建设和组织管理 加强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对档案实施有效的组织管理。一是将档案工作列入目标管理内容之一。做到了档案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检查。二是档案管理机构健全。成立了由市社主任罗永平同志任组长,副主任陈显贵任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档案管理领导组,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三是档案工作制度健全。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了按照制度和规范办事。四是自觉接受市档案局的监督和指导。在每年的档案整理工作中,均请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派员对我机关和直属企业的档案归档工作进行指导,使我社的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得以高质量的完成。五是对下属的5个直属企业的文书档案加强监督,进行统一装订,确保了企业文书档案的整理完整、准确。

二、切实搞好档案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了市社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制订了《市供销社文书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市供销社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市供销社档案管理制度》、《市供销社档案保密制度》、《市供销社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市供销社档案查借阅制度》等6个档案管理制度。二是重新确定了《泸州市供销社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按照保管期限表规范整理文件资料。

三、重视档案基础设施建设 我社档案室设施健全完整,专门设立了二间规范化档案室,购置了16组能存放20年以上档案资料的档案柜,建立了档案查阅室,安装了空调、除湿机、碎纸机、防磁柜等设施,达到了省一级规范档案室的标准。

四、强化档案业务建设 在档案工作业务建设中,我社对单位的重要文件严格把关,从文件起草、印发到文件的归档整理都严格按照要求。一是坚持在文件的书写中,按照要求使用

规定的书写材料,以适应档案的长期保存;二是单位的收发文实行两套制保存;三是在档案的整理、分类、排列过程中,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要求,全宗卷的整理符合规范。

五、继续完善机关档案管理

一是在档案室内设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档案柜架排列规范整齐,柜架上有明显的指引标志。二是经常使用除湿机进行除湿,保持了档案的温湿度符合国家的规定。三是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四是建立了各类统计台帐,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市社机关档案的档存情况,且数字准确,帐实相符。同时在工作中,能真实准确地填报各类数字报表。五是认真开展了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对历年来需要销毁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对带有秘级且需要销毁的文件进行了登统,并进行了妥善的保管。

六、切实抓好档案开发利用

一是机关有专人负责对机关大事记的撰写。每年的大事记记录均规范完整。二是编有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案卷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等检索工具。三是根据机关业务工作的需要,编有相关的参考资料和专题概要等编研资料。四是加强了机关档案的利用工作,近三年来,机关查阅各类档案资料人员比较多,主要是涉及企业改制解体、房改等有关民生方面的问题。五是对机关档案借阅有专门的登记,并对档案的利用工作开展情况编有专门的利用效果分析和定期分析材料,有效地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总之,我社在档案工作中,严格按照省一级规范化档案室的管理要求和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的要求,切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经自查,符合省一级规范化档案室的标准。

2.规范化司法局复查工作汇报 篇二

一、国内司法会计运用现状

当前, 我国司法机关运用司法会计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由司法机关自行完成, 从自身部门中选择具备一定会计、审计知识的办案人员负责。这属于当前司法机关在立案后攻克有关会计问题的有效手段。二是在打击经济犯罪过程中, 涉及到很专业的经济问题,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无法胜任时, 由司法机关外聘一些专业的会计、审计人员协助完成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三是司法机关配备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由于外聘会计专家得出的鉴定结论法律效力有限, 加上侦查人员对司法会计的知识有限, 严重影响到司法会计工作在经济侦查案件中的有效运用。因此, 第三种方式正逐渐取代前两种方式。另外, 司法会计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司法会计工作正朝向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同时, 也打破了我国传统的司法会计鉴定体制, 从过去自检自鉴的方式转变为检鉴分离。

二、我国司法会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相关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司法会计工作属于司法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关键的取证工作, 必须有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但从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 基本未对司法会计工作作出明确的规范。在处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 办案人员只能根据我国三部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为参考依据。但上述法典中只对司法鉴定作了一般性的规定, 并未给予明确的指导, 从而导致司法会计工作缺乏统一的法律制度, 造成此项工作“无章可循”, 进而引起很多问题, 如缺乏统一的鉴定程序、没有统一的鉴定报告模式等。因此, 不管是司法会计检查还是司法会计鉴定均缺乏操作性, 造成形成的鉴定结果规范性差、随意性大, 甚至在同一案件中, 由不同机构得出的鉴定结果各不相同。比如在某案中, 两次司法会计鉴定出具的鉴定结果是一盈一亏, 完全相反, 且数额相差巨大, 这明显降低了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权威性。

(二) 缺乏司法会计专业人才

当前, 国内从事司法会计工作的人员数量十分稀少。据有关研究显示, 国内公、检、法、司及有关部门对司法会计人员的需求超过1万人, 而现阶段担任司法会计的仅2千多人, 岗位缺口很大。司法会计工作涉及到法学、侦查学、司法鉴定学及司法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而很多司法会计并不具备这些专业知识。因此, 造成司法会计工作从理论到实践的深度与广度均严重不足。

(三) 司法会计理论研究不足

由于有关部门不重视司法会计工作, 加上司法会计的相关法律不健全, 缺乏专业人才资源, 导致国内司法会计的理论研究还比较滞后。因此, 不少重要专业理论问题还未得到真正的解决, 致使在开展司法会计过程中产生了不少存在多时的技术性及程序性问题, 包括自侦自鉴、自审自鉴、检材认定不规范、鉴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四) 司法会计的应用环境有待改善

司法会计工作分为两方面, 检验鉴定与技术协助。其中, 检验鉴定属于司法会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想做好司法会计检验鉴定必须有合适的工作环境。而当前由于人们对司法会计普遍缺乏正确认识, 包括一些检察人员、办案人员等。他们如果缺少司法鉴定意识, 常常会贻误取证时机, 无法及时收集所需的鉴定材料。

三、推动我国司法会计规范化发展的建议

(一) 健全司法会计法律体系, 规范司法机构内部

首先, 要尽快出台统一的法律法规, 以形成统一的执业标准。另外, 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 由最高检与财政部一起制定一套详细的司法会计规范体系, 从法律制度、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解释。其次, 根据国际司法鉴定的惯例, 我国司法会计工作必须逐步实现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人员和司法机构的分离、司法会计检查人员和技术部门的分离。可以选派司法会计人员进入侦查部门, 也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成立侦查机构自己的司法会计机构。再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出台司法会计鉴定的具体原则及标准。对外必须明确指出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具体提供与利用措施;对内必须确定司法会计检查的有关制度, 确保司法会计工作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 充分发挥司法会计中心的优势, 更好地为司法部门服务

我国司法会计中介机构目前仍处于不成熟的阶段, 司法会计中心应积极发挥出自身的职能作用, 为司法机构侦查办案提供更多服务。

1. 提高侦查意识, 积极为办案服务

推动司法会计的规范化建设符合我国依法治国的要求, 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只有配合好侦查办案部门的工作, 才能真正发挥司法会计的职能作用。这是由司法会计的性质所决定的, 如果离开了侦查办案工作, 司法会计工作与普通的查账、审计工作毫无差别, 那么, 它也就无存在的必要。另外, 案件形式分为多种, 如民事、刑事的, 也有立案或未立案的, 这要求司法会计在参与办案的时候应做到随机应变。

2. 加强内部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司法会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因此, 可参照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内部管理, 即采用目标责任制, 并健全分配制度, 把业务收入和福利奖金挂钩, 采取按劳分配制, 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另外, 司法会计中心必须积极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管及指导, 强化行业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3. 拓展服务范围, 发挥更多的作用

司法会计中心由司法机构设立, 其服务范围比较广。在办案过程中, 司法会计审查、检查等工作均受到侦查办案的限制, 而司法会计鉴定却更富有活力与竞争力, 应将其作为司法会计中心的主要业务。同时, 还可以拓展咨询与业务培训等服务项目。

(三) 加强司法会计机构的规范建设

1. 严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资格

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不同, 分属于两个行业, 具体的服务对象及流程也有所不同。司法会计鉴定人是否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影响到司法鉴定的独立性问题。当前, 一些地方允许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会计鉴定工作, 个别地方甚至在注册会计师的前提下实施二次准入。这些做法笔者均认为有所不妥。这是由于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而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人员也必须在独立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从业。不然, 司法会计鉴定人和注册会计师也无本质区别, 同时, 还会导致司法鉴定行业被分散在其它行业管理。因此, 必须从源头上断开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系, 才能确保司法会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2. 加强司法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 健全司法会计鉴定人的资格考试制度及相关考核机制。在当前无法开展全国统考的情况下, 可由各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考核, 重点考察他们的业务能力, 并根据相关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才具有司法会计鉴定资格。其次, 要加强对在职司法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让他们掌握最新的财务会计与司法会计知识, 更新知识结构, 提高整体从业素质。

3. 重视对司法会计业务的指导及监管

应设立全国司法会计鉴定人协会, 通过行业协调加强自律, 并抓好各项业务培训及鉴定工作。另外, 司法部门应利用行政手段对其加强监管, 以推动司法会计业务的规范化, 从而使其更好地为司法办案服务。

摘要:在我国, 司法会计是一门新兴技术, 它在现代经济犯罪侦查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当前国内司法会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提出一些建议, 以期推动我国司法会计工作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司法会计,问题,规范化

参考文献

[1]徐郑锋, 陈方林.对规范我国司法会计工作的探讨[J].财会月刊, 2006 (07) .

3.规范化司法局复查工作汇报 篇三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全区法院提出的“41233”工作布局,坚持公正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任务,重点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安全创建、维护稳定、涉诉信访及综合治理等项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安全稳定的牙克石市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开展工作情况

我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前三个阶段活动中,坚持“三清理”,突出“三重点”,找准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制度和规范”的原则,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了对公开承诺工作开展情况的追踪、典型案例的剖析、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执行活动和培训学习等,健全了司法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四个月的专项整改活动,使我院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各界对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有了极大的提高。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打好开展活动的基础

院党组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就此专题召开会议,深刻领会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并就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第一,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均为领导小组成员,设置了常设活动机构,抽专人成立专项整改活动办公室。

第二,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改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根据中院的要求和我院的情况,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主要强调要通过整改活动近期目标解决好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特别是民商事案件司法不公的问题。二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案件执行失范的问题。三是整改和规范群众反映突出的申诉难、再审难的问题。四是整改和规范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好的问题。

第三,在7月10日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好“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以极大的热情主动参加到专项整改活动中来,并做到从每个干警自身改起、自身做起,从而实现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良好转变。

第四,就专项整改活动召开了两次党组扩大会议,确立了以“查案件,强执行,健全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法院管理”为整改活动内容核心。讨论、研究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和《目标化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案件评查人员,明确分工,落实具体责任人。并对阶段性的工作重要性、必要性进行了强调。党组一班人,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为顺利完成“健全制度”形成良效机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找准问题,做好集中整改工作

采取了内外结合的方式,查找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和审判业务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以后活动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邀请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六个街道办事处及国有、私营企业的领导来到我院,就活动的开展,专题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重点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方面,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来自外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法院向纵深开展活动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调动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实施内部挖潜,确实把问题查准找实。为使活动开展不流于形式,使全院干警人人都参与到活动中来,在院内确定了五个整改小组,组长分别由院党组成员及副院长担任,下设分管的庭室各成员,就院里的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讨论,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求院内每名干警至少要为院里查找三条意见和建议提交院专项整改办公室。此举在全院引起了十分强烈的反响,干警们立足于不同的方位和角度看问题,提出了百余条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的归类和筛选,共归纳出好的建议:在行政管理方面、党建工作方面、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法律文书方面、审判方面,其他等主要方面22条;存在问题:队伍建设、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等三个方面10条。上述问题,活动办公室及时向院党组进行汇报,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在一定的期限内予以解决。

第三,从审判业务入手,抓审判纪律建设,找准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突出的问题

一是集中清理了涉诉信访案件,重点清理了宋秀兰诉牙克石市服装厂劳动争议案件等引起涉诉上访的案件,找出群众上访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当事人不细心,不认真,造成了人民群众的误解,且由于工作量大,只注重业务工作,向当事人解释时缺乏耐心等等。

二是集中清理了2002年至2004年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002年2件,2003年15件,2004年7件,2005年1-6月2件。找出造成重审、改判案件主要原因体现在:程序违法,如漏列当事人,当事人设置不当,受案范围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理解不透彻,使一、二审认定事实不一致,调解制度落实不到位,调解意识和能力不强;少数裁判文书说理不透彻,不能如实反映认识过程及审判全貌。在案件评查过程中,评查人员抓好每一个工作环节,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心到位、查找问题到位、剖析原因到位、写出评查案件分析原因到位。为我院进一步提高司法水平,强化法官职业化意识,建立和完善“公正、规范、文明、廉洁、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和正确、及时、全面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是对照检查历年来我院办结的执行案件,逐件查摆,找出社会影响比较大,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存在明显欠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件2件,对此全院专题召开了座谈会,对该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剖析并专门形成了以案说法、以实说理的较为深刻的案例分析材料上报政法委。

对于在法院工作中排查出的各个方面的问题,院党组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明确了院长为解决问题的牵头领导,带领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制定工作制度和措施来加以完善和解决,在查排问题的同时,还着力加强开展活动的典型引路工作,推举执行局副局长林立新同志为本次活动呼伦贝尔市级的先进个人。

(三)加强活动开展的力度,向社会实行公开承诺

为全面落实呼伦贝尔市政法委专项整改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活动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了十条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意见,其宗旨在于通过对社会公开承诺,使我院的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队伍的满意度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另外我院又进一步完善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日制度,从而扩大了监督渠道。上述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门厅张贴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都了解知道,确保向社会公开承诺真正落到实处。在抓承诺落实上,要求每一位干警做到人人了解公开承诺的内容,人人会背公开承诺的内容。采取了领导亲自抓,群众相互监督的办法,各庭室每周都召开一次落实承诺分析会,认真对照检查本庭室在一周的时间内是否按照承诺来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的。与此同时,整改办形成督查组对各庭室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其做为长效机制,真真正正地成为人民法院面向群众的司法行为。

(四)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

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又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的专项整改执行活动。活动中执行局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作为执行工作的第一要务,着重在执行人员素质上“下猛药”,在执行纪律上“订硬框”,在执行力度上“见功夫”,在执行效果上“见成效”,在执行宣传上“造氛围”。一是对关于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再次修订;二是对执行人员业务进行综合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巧;三是对未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分难易程度,进行重点攻关,特别对一些影响较大被执行人具有给付能力而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案件,通过媒体曝光,依法予以坚决执行;四是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办案人员以案说法,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在维护好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自觉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五是不断加强执行工作的纵向与横向联系,除了主动向党委、人大及时汇报执行工作,还注重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团体的相互联系,全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到目前为止,已限时执结了一大批案件,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利用秋收大好季节,放弃“十一”长假,深入各个农业点大力展开执行工作,共执结案件13件,执结标的114.8万元,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使未结执行案件降到最低点,结案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取得了专项执行工作活动阶段成果。

(五)健全完善各项制度

结合先进性教育成果和专项整改查摆出的好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人员管理、岗位职责、司法程序、司法公开、监督制约、司法礼仪等方面逐项进行了规范,共确定各种制度31项。

一是针对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纠正工作纪律松驰,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我院制定了严格干警学习,上班实行指纹机考勤,请假、报告制度,并严格干警上班时间,不准中途溜号或办私事,不准串庭,串岗闲聊等规定。同时要求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司法警察应着装上班佩戴公务证。集体参加活动,应着法官(警察)制服,装束统一,规范文明用语,做到热情服务。

二是针对干警岗位职责分工不同,分别制定岗位职责,及时完善了不同岗位工作目标考评标准,并与奖惩挂钩。

三是针对司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案件审判管理流程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等。

四是针对司法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公开诉讼费用的项目及收费标准》、《关于司法救助若干规定》等。

五是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制约,我院向社会公布了《落实司法为民承诺意见书》、《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错案责任追究制》。

六是为规范司法礼仪,促进司法文明建设,我院修订了《庭审纪律》、《执行工作纪律规范》和《干警行为规范》等制度。

为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对违反规定者,实行目标责任扣分制和纪律处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惩处。

(六)以岗位大练兵活动为龙头,搞好培训考核工作

为使活动第三阶段培训考核阶段落实的卓有成效,呼伦贝尔市中院在全市法院发起了岗位大练兵活动。就此,我院进行了专题动员,强调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到目前是为止,分别进行了书记员速录业务评比活动、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刑事,民一,民二观摩庭审活动。在上述活动中还激请了四大班子领导及人民群众参加观摩评审,从而达到了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的形式向领导和人民群众展示和确实提高了自身素质的要求和目的。

二、安全稳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鉴于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是今后五年全市维护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院党组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并列入本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法院参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法院参与创建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公具体事务,同时定期向市委报告参与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听取党委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作出积极的贡献,活动中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刑事审判,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宁

重点加强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等案件的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重视对杀人、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抢劫等多发型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的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审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认真审理破坏婚姻、家庭犯罪、侵害公民名誉、自由犯罪等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宁生活。通过正确适用刑事法律,严格执行刑事政策,严把案件审判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做到不枉不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今年1-10月份,共受理刑事案件234件,审结207件,结案率为88.5%。

(二)依法调节各类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贯彻主体平等和意思自治原则,做到不偏不倚,平等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平等地对待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视保护私有财产权及其收益,鼓励社会财富创造。按照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调整和规范民商事活动,维护民商事关系的平等性,树立民事行为的诚信观念。慎重审理了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中的纠纷案件,促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妥善审理涉及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案件,促进全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法保障社会信用和金融安全,防范和化解金额风险。妥善处理了“三农”案件和涉外经济纠纷案件。今年1-10月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44件,审结600件,审结率为80%。

(三)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理顺社会情绪,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针对当前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的实际,重点审理了有关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化解矛盾,理顺社会情绪。通过审判,大力倡导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全部民事调解率达60%。特别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并注意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今年1-10月份,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084件,审结943件,审结率为87%。

(四)加强行政审判,为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司法保障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特别重视对房屋拆迁、道路拓建、土地征用等引发的行政案件的审理、平衡及协调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通过行政案件的审理,促进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1-10月份,行政案件收案11件,结案7件,审结率为58.3%。

(五)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进行尊重司法权威、自觉履行裁判的宣传。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防碍、逃避、阻挠执行的行为,依法适用各种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依照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探索执行工作新的途径和方式。讲究执行方法和艺术,防止因个别执行措施失当导致矛盾激化,做到依法文明执行,既维护法律的权威,又确保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今年1-10月份,受理各类执行案425件,结案371件,结案率76.2%,标的总额1088.8万元。

(六)重视宣传工作,把创建活动搞的有声有色

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把宣传信息工作做为一个重要载体,将工作成绩向社会予以公布。为此,我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的决定》,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同时还在院《目标化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各庭室的宣传信息工作进行了量化指标。截止目前,我院共向《人民法院报》、《内蒙古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了90篇文章,向上级领导机关发送了50期简报,从各个不同角度上反映出了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精神面貌。另外,我院还在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开展了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及向市民进行法律咨询、悬挂安稳宣传横幅及出黑版报等宣传形式向全社会展示我院在创建活动中的风彩。

另外,我院在落实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议精神上,重点是通过对我院所属的11个基层法庭每年所受理的案件数量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进行反复斟酌,决定上报呼伦贝尔市中院撤并5个基层法庭(伊图里河法庭、巴林法庭、牧原法庭、绰源法庭、乌奴耳法庭),留下6个基层法庭(免渡河法庭、库都尔法庭、乌尔其汉法庭、塔尔气法庭、博克图法庭),使基层法庭达到优化组合的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建基层法庭的有关规定,我院上报2006新建免渡河、库都尔、乌奴耳、塔尔气四个基层法庭已被自治区高院和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目前,已将上述新建四个基层法庭的所有手续全部备齐,投资一到位,即可兴建。

三、维护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院的维稳工作,重点在妥善调处群体性事件上下功夫。为此,专门制定了以院长为首的维护稳定领导组织机构,并相应地制定了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信息分析研判制,定期通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

院党组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人民法院的一项宏伟事业和神圣职责,并亲自带头,身体力行,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各类措施体现在司法实践中。今年7月份,在处理蒙西水泥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试生产时,部分民工因承包商拖欠其工资而采取过激行为,阻碍企业正常生产这一事件中,我院领导班子成员连夜深入实地给民工做工作,引导他们按正当的司法程序诉讼解决问题,并现场办公,为交不起诉讼费的民工办理缓交立案手续,为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判决后能得到执行,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给承揽工程的承包人做工作,先行给付拖欠工资三万余元,使家在外地的农民工及时回家,不仅解决了他们实际问题,还及时避免了一起群体闹访和犯罪事件的发生,使企业很快投入了正常生产。今年,我院还参与处理了温洲城民工因被拖欠工资围攻市政府及301国道修建部分农民阻拦等群体性事件,均起到了审判机关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减压阀的作用。

四、开展息诉息访工作情况

2005年截止目前,我院涉诉上访案件发生1件;来信来访共计11件,52人;市人大、呼伦贝尔市中院督办案件5件;针对近两年涉诉上访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出隐患案件10件,针对上述信访案件,我院紧紧围绕开展“信访攻坚年”活动宗旨,以公开听证接访活动为龙头,使重大的涉诉信访案件得以息诉息访,从而达到了“零进京”活动开展的目的,形成了我院在涉诉信访工作上的一大亮点。

信访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自2004年全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将复查处理涉诉上访问题作为新时期、新阶段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牙克石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的工作方案》,加强了信访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与此同时,专门成立“三访”案件复查合议庭。在复查中坚持有错必纠,有瑕疵必补,该赔则赔,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复查处理每一起案件,对达不到上访目的,不依不饶的缠访当事人,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召开公开接访听证会,通过听证方式,对王明瑞、刘芳、张运成、许世玉等几位老上访户的上访问题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对其无理缠诉行为进行严厉驳斥。同时,从稳定大局出发,采取一定措施,拿出一定资金为他们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最终这几位老上访户均表示服判息诉,不再上访。我院的信访听证会工作的成功开展,起到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也引起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于8月份,自治区纪检委专门组团前来我院观摩信访听证会,并将我院的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予以推广。2004年以来,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对排查出的70余件多年来形成的涉诉上访案件均给予妥善解决。今年,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在院内推行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通过实行首问责任制,承办人负责制,执行人负责制的“三负责”制度,让每位法官增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仅把案件办成“铁案”,还要主动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五、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法院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创建“安全稳定牙克石”活动为主线,认真开展了“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原创:文秘知音网站。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进入此次专项斗争后,我院迅速行动,成立了市法院“两抢一盗”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领导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斗争的精神,全力以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上级保持一致,从而保证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快审快判,从重从快地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在专项斗争,我们始终对该类犯罪保持猛烈的攻势,突出重点,坚持把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与“稳、准、狠”的原则相结合起来,对那些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决不姑息,既保持了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又做到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在办理该类刑事案件时,牢固树立办案以证据为核心的观念,强化证据意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不因“从快”而降低审判质量标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做到快速审查,从快判决,把审理期限最大限度的缩短,有力地震慑和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共审判抢劫案17件28人,抢夺案1件1人,盗窃案43件68人,审理“两抢一盗”案件共61件97人。

三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在“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我们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系,互通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问题,保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的落实和“稳、准、狠”地打击刑事犯罪。

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表现在: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明显增强,刑事审判队伍的两个素质在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在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面对刑事审判任务重、人员少的压力,全体干警克服困难,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大局意识及工作风貌等都有了较大改观。

各位领导,纵观上述工作的开展情况,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深深感到还有一定的不足,与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请督查组多提宝贵的批评和意见,我们将认真听取,加以改正。时值年终岁尾,我院要充分利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鼓足干劲,力争上游,为全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4.规范化司法局复查工作汇报 篇四

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领导: 为了迎接省人民政府对我校“两基”复查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和找出工作中存和的问题,现将本校“两基”复查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中“两基”复查工作努力方向 在前次两基验收通过之后,我校各项工作一直以 提升三力为目标,即在实际工作中提升校长领导力,在教学管理中提升教师教学力,在教学互动中提升学生学习力。

在学校管理日常工作中,我校根据上级要求以行政总推动为抓手,以“决战课堂,新教材大练兵”为突破口,以提高素质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实施全体师生总动员,确保最终实现“两基”复查工作的顺利通过。

二、指导思想

以国家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相关要求为指导。

三、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职工32人,其中学校领导4人,专 任教师28人。

自2006年以来,经过五年的努力,我校教师专科以上学历由2006年的15.4%提升到了2010年秋季学期的100%,到2010年秋季学期,我校32名教师中本科学历18人,其比例达到56.3%。从我校教师的男女人数上来看,我校32名教师中,男教师24人,女教师8人,女都是所占比例为25%。从教师年龄结构上来看,我校教师最高年龄为蔡警、沈国忠34岁,最小年龄为王腾萍22岁,平均年龄为30岁。

到2010年秋季学期,我校有学生640人,其中七年级234人,八年级248人,九年级158人。从女生人数来看,我校女生总数为278人,其中七年级110人,八年级96人,九年级72人。2010年10月20日,经金斗乡人民政府动员返校的17周岁2名女同学8名男同学计10名同学来到我校,我校学生总数由此变为650人。对返校的10名同学,我校采学生自愿选择班级的原则进行安排。

根据普实工作的需要,为了安排实验室的准备室,我校将原班进行了合并,我校现有教学班级11个,其中七年级4个班,八年级4个班,九年级3个班。

四、组织管理

1、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两基复查工作领导

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在我校,“两基”复查工作工作专项负责人是王华。

2、按照上级相关内容要求,对“两基”工作

相关知识组织开展了校本培训,制定了校本培训计划和培训了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明确教师工作任务。

3、使我校“两基”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我校在实际工作中更加强化制度建设,使得两基工作有章可循。

3、我校认真落实了“两基”复查工作,将学

生辍学率控制在了3%以内。在两基复查工作中,我校安排了王华同志专门负责。

4、我校组织教师开展了实验教学及实验管理。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自身的努力,我校斥巨资安装了现代化生化实验室和物理实验室,为普及实验教学创

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新的的工作实际,我校专职实验管理教师是罗绍志、罗成乾和吴倩。我校三名专职实验管理教师都经过实验教学培并获得了合格证书。

5、结合“五心”教育,学校以“八要八

不准”和“十五不许”的相关规定规范了教师从教行为。

6、我校对学生进行了好安全教育,制定安全

目标管理,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签定了安全目标责任书。保证了在校园内部多年未发安全事故的平安历史。

五、图书室建设

六、不足之处

由于学校工作的多重性、复杂性,我校“两基”工作行程缓慢,步履艰难,很多工作有待全校上下一心,群策群力,方能开创新局面,展望新图景。学校工作有不合理的地方,忠心希望上级领导给予批评与指导。

特此报告

金斗二中

5.幼儿园工作复查汇报材料 篇五

一、基本情况

1、办园条件:

幼儿园占地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建筑全部为平房。活动场地近480平方米,人均近24平方米,能充分满足幼儿的各种户外活动。

幼儿教室的内部配置有儿童视力表、玩具柜、书架,电视、电子琴、DVD、消毒柜、医疗箱、保温桶、水杯等。

2、招生及教师配备:

因生源限制,我们实施隔年招生,现在只开设幼儿中班一个班,其中男8人,女12人。任课教师3人,其中男1人(田增,学历中师),女2人(张海霞,学历大专;杨月萍,学历本科)。

我们实行的是园长负责制,因幼儿园是小学的附属幼儿园,校长兼园长,常务工作由张海霞教师主持,重大事情协商解决。

3、幼儿玩具及教学材料:

我园现有滑梯1个,摇篮1个,跷跷板1个,小木马椅5个,大皮球6个,小皮球4个,幼儿图书60册,教学光盘30张,电子琴1台。

4、教学情况:

秉承“教孩子学会做人,教孩子学会生活,教孩子学会学习,教孩子学会创新”的办园宗旨,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围绕着培养学生行为习惯和激发学习兴趣而展开。教育活动符合幼儿特点,让孩子在玩中学,学中玩。

园长每周一都查看教师的周计划,不定时到教师查看班务记录,并向幼儿了解教师的教育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为取得家长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还成立了家委会,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家长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安全卫生工作

我园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卫生保健制度》。安全和卫生保健由专人(张海霞)负责。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从孩子入园到离园实行全程监督,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特别是室外活动,要有课任教师在场,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重大事故启动应急预案。

健康检查方面。我们严把幼儿入园关,新入园幼儿必须有村卫生所出具的体检证明和防疫手册,患传染病的幼儿拒受。幼儿都建有健康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视力一次。

幼儿按卫生防疫部门的通知及时进行计划免疫,并查验幼儿的防疫手册。坚持晨午检,并填好记录,教师每天开窗通风,定时消毒,并填好记录。

三、保教质量

3—5周岁的幼儿入园率达到100%。

在园幼儿经过不同时间的教育都有不同的发展,具体表现在懂礼貌、讲卫生、能自理、会合作、爱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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