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管理规程

2024-10-29

水泥企业管理规程(共7篇)

1.水泥企业管理规程 篇一

全民所有制水泥工业企业生产调度管理规程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颁布日期】 19900104 【实施日期】 19900104 【失效日期】 有效 【文号】

【名称】 全民所有制水泥工业企业生产调度管理规程 【题注】(一九九0年一月四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生产调度的组织

第三章 生产调度的职责

第四章 生产调度的工作制度

第五章 奖惩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水泥工业企业中实际标准化和程序化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生产调度工作,以严密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促进生产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县以上全民所有制水泥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生产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以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在生产领域中科学地、均衡地、协调地组织生产,并及时发现、研究和处理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

第四条 生产调度工作实行生产经营型调度,生产调度人员要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和协调,以使生产经营达到高效率,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五条 生产调度工作必须妥善处理产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生产与设备、生产与安全等关系。

第六条 生产调度工作要积极推广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要积极应用现代化的信息传递和处理装备,如传真机、微型电子计算机、操作控制台等,逐步实现调度手段现代化。

第七条 企业的生产调度部门和生产调度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企业由厂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规程的实施。

第二章 生产调度的组织

第九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生产调度体系。

企业的生产调度工作实行总调度长负责制,由总调度长行使对企业日常生产的指挥权。大中型企业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调度;其他企业实行厂、车间二级调度;厂设调度室。

厂级总调度长一般应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兼任,也可设专职总调度长,副总调度长由调度部门负责人担任。调度员的待遇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

第十条 大中型企业的厂级调度室,专职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9人;其他企业的厂级调度室,专职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4人。

车间应设生产调度组,由车间主管生产的副主任任组长,三班值班长任调度员或设专职调度员。

实行三级调度的企业,班组调度员由生产班组长兼任。

生产工艺线实行自动控制的企业可只设厂级生产调度机构。新建的企业应在组织生产准备工作之前建立生产调度机构。

第十一条 车间生产调度组在业务上应接受厂级生产调度部门的领导。班组生产调度在业务上应接受车间调度组的领导,也应接受厂级生产调度部门的直接指挥。

不设车间、班组生产调度的企业,厂级生产调度部门可直接调度到班组和岗位。

第十二条 上级生产调度有权撤销下级生产调度作出的不符合生产规律或不利于综合平衡的决定,下级生产调度必须服从。下级生产调度部门如有不同意见,可提请有关领导裁定。但在未裁定前,必须按上级生产调度的决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生产调度工作人员的结构,应逐步过渡到以专业(经济、技术)人员为主体。从事生产调度的专业人员应同其他专业人员一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职称。

第十四条 生产调度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有高中以上(或相当于高中)的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技术业务水平,以及一定的组织能力;

(三)熟悉本厂的生产工艺、设备状况、经营情况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熟悉与各有关部门业务联系的程序和规定;

(四)能够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讲究工作方法,善于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敢于负责,能够准确及时地反映或处理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生产调度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企业生产调度部门的办公地点,应尽量靠近生产现场,并配置专用通讯设备和指示图表、仪器、计算器具等。

第三章 生产调度的职责

第十七条 厂级生产调度部门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按目标分阶段组织生产,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状态,及时采取消除相互脱节和失调的现象,确保全面完成生产计划。

第十八条 厂级生产调度部门负责企业生产活动的综合分析。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 厂级生产调度部门有权检查生产车间和有关职能部门执行生产调度会议的情况,检查各车间生产进度和生产安排,按规定听取车间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生产情况汇报。

第二十条 厂级生产调度部门在认为必要时,有权用调度命令或调度通知的方式,责成有关方面限期解决某些问题。根据生产的需要,有权调度车辆。在紧急情况下,有权指挥和调度本企业各车间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力、物力、工具和设备的使用,各有关方面必须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生产调度部门发现违章作业现象,在来不及与有关负责人联系时,有权直接制止,并及时通知违章作业者的直接负责人。对重大问题可直接向本企业领导报告。

第二十二条 厂级生产调度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有权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情况(包括统计数字、原始记录、工艺布置和流程图以及电、水、风、汽管线的位置图、生产工作报告等)。

第二十三条 厂级生产调度部门应随时掌握企业经营作业计划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有关主管负责人或专业部门应及时向生产调度部门提供对实施方案(如配料方案、设备检修方案、技术改造方案等)进行临时调整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厂级生产调度部门应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密切配合,解决好生产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车间生产调度组负责车间内部的生产调度工作。在正常情况下,除开、停主机或主要电器设备,必须经厂级生产部门许可外,有权处理和解决本车间生产范围内的有关问题。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停机,停机后必须及时向厂级生产调度部门报告。

二十六条 班组生产调度员负责本班组的生产调度工作,主要任务是检查生产完成及设备运转情况,并及时向车间生产调度报告。

第四章 生产调度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作业计划执行进度汇报制度。下级调度部门必须按规定的调度内容和时限,向上一级调度部门汇报数字和生产情况。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建立集中控制制度。厂级生产调度部门对于影响生产的关键环节(如全厂的水、风、电、汽的调配及主机设备的正常开停),实行统一掌握,集中控制。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调度负责制度。生产调度人员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自行处理或解决。对本单位确实无能力解决或需要有关方面配合才能解决的问题,应逐级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条 企业应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人身事故、自然灾害或生产关键部位出现问题等情况时,工段、车间要及时向厂级调度部门报告。厂级生产调度部门在向企业领导报告的同时,应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或扩大。对需要保护现场的,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措施。

第三十一条 企业建立生产调度会议制度,按时召开日生产调度碰头会,周(旬)生产调度会和月生产经营总结会。厂级生产调度部门应以“会议纪要”或“调度通知”的形式,将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时传达到有关单位,并负责督促检查执行。

日调度碰头会由调度员或副总调度长主持。各有关车间、职能部门及独立作业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各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要分别报告前一天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出当天的工作安排。

周(旬)生产调度会由总调度长主持。副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和各车间、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检查上周(旬)生产、经营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和上一次调度会议议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提出下周(旬)的工作安排。

月生产经营总结会由厂长主持。副厂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调度长及各有关车间、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要听取调度部门对当月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报告;听取计划、财务、供销等部门对经营情况的分析报告。会议要公布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要对各职能部门当月的工作做出评价,并对企业当月生产经营活动做出全面评价。同时,对下月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统一布置。

第三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调度值班制度。厂级生产调度部门设三班值班生产调度员,分别负责本班次的生产调度工作,其工作重点是:

(一)掌握生产情况;

(二)掌握各主机设备的运转和检修情况;

(三)掌握原燃材料、半成品库存及质量情况;

(四)掌握成品销售情况:

(五)掌握厂内车辆运行情况;

(六)对上班调度员交待的遗留问题的处理;

(七)对有关生产调度中的紧急情况的报告和处理。

第三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生产调度人员交接班制度。

生产调度人员应提前接班并进行下列工作:

(一)听取上班调度员介绍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

(二)听取上班调度员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查看上班调度员的值班记录;

(四)厂级生产调度部门的调度员应了解日碰头会上总调度长或副总调度长对工作安排的意见。第三十四条 厂级生产调度部门的调度员要把调度台调度和巡回检查两种工作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工作,并及时地互相沟通情况。

调度台的调度员必须明确当班的工作任务,要随时掌握生产动态,指挥和协调生产作业,及时记录主机的运转情况和产量、质量的数据。

巡回检查的调度员的任务是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协助车间和工人解决问题。在按先主机后辅助车间的顺序检查生产情况的同时,对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情况也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分别情况进行表扬或批评。

企业规模较小,只设一名值班生产调度员的,也应将调度台调度和巡回检查妥善结合起来进行工作。

第五章 奖惩

第三十五条 企业的职能部门、车间或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者,企业应分别情况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生产调度管理规程,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掌握生产关键,狠抓薄弱环节,加强生产的协调平衡,保证生产的正常秩序,实现均衡生产,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明显提高的;

(三)及时发现并避免重大设备、质量或人身事故发生的;

(四)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有益于提高经济效益或管理水平的。

第三十六条 企业的职能部门、车间或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企业应分别情况追究责任:

(一)违反本规程,在生产中造成重大事故的;

(二)不服从生产调度指挥,造成生产过程的失调,影响均衡稳定生产并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调度人员指挥失误,给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三十七条 生产调度人员长期在生产第一线,生产调度人员的奖金额要达到相当岗位的水平。

第三十八条 企业对违反本规程有关规定的职能部门、车间或职工应进行批评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生产车间的奖惩,主管部门要把生产调度部门的意见作为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乡镇水泥工业企业可参照执行本规程。

第四十一条 企业可依据本规程制定生产调度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本规程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信息统计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规程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一九八四年发布的《水泥工业生产调度规程(试行)》即行废止。

2.水泥企业管理规程 篇二

1制定目的

近年来,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粒化高炉矿渣粉在普通混凝土、高强混凝土、高性能混凝土中的应用已经日益成熟,并已经成为科研及工程技术人员所推崇的一种性能优越的混凝土掺合料。但在我国水泥混凝土制品行业,矿渣粉的应用仍然只为少数企业所采用,并没有被水泥混凝土制品行业技术人员和企业所重视,仍然需要从技术层面加以推动,需要在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层面加以鼓励发展。

从水泥混凝土制品的生产工艺特点而言,矿渣粉替代水泥应用于水泥混凝土制品中,比在普通混凝土、高强混凝土、 高性能混凝土中的应用具有更为有利的技术优越性。众所周知,一般的水泥混凝土制品生产采用蒸汽养护工艺,同时制品的生产大多采用带模蒸汽养护作业,这种生产工艺方式对矿渣粉在水泥混凝土制品中的应用具有非常有益的技术保障。 有些水泥混凝土制品生产单位,在使用矿渣粉掺合料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技术规程,在生产中发生一些质量事故,从而取消使用矿渣粉掺合料,这样十分不利于矿渣粉应用技术在水泥混凝土制品行业的推广使用。本标准的制定将促进矿渣粉在水泥混凝土制品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加快水泥混凝土制品生产技术的发展。

2国内外相关标准

为了推动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应用,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1999年在国内率先主编了DG/TJ 08-501—1999《粒化高炉矿渣粉在水泥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该规程的发布实施对指导上海市建筑工程中应用粒化高炉矿渣粉起到了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上海二十冶混凝土构件公司等水泥混凝土制品生产企业也开展了矿渣粉部分替代水泥生产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应用技术研究,并取得了很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在大量研究及工程应用的基础上,200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国家标准GB/T 18046—200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在规范矿渣粉的生产、应用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在该标准实施应用多年的基础上,根据新技术发展的需要,标准起草单位又对2000版的国家标准作了修改,发布了GB/T 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新标准于2008年7月1日实施。GB/T 18046—2008对标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 组分与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等作出了规定。

我国已经发布的且与本标准制定相关的地方标准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TJ 08-501—1999(以及2008新版)《粒化高炉矿渣粉在水泥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DBJ/T 01-64—2002《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T 29-129—2005《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等3项。这3项地方性的技术规程主要适用于矿渣粉在混凝土工程中的应用,尤其是在建筑工程中的普通混凝土设计施工中。主要明确规定了:(1)粒化高炉矿渣粉的技术条件,包括质量要求、试验方法及验收要求;(2)矿渣粉在混凝土工程中的应用,包括性能特点、应用范围;(3)普通矿渣粉混凝土的配制,包括原材料要求、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等; (4)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的配制,包括原材料要求、高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原则、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原则等。

标准起草小组没有查询到国外矿渣粉在水泥制品生产中的应用技术规范方面的标准。

3标准条款的主要说明

本标准共分6章: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进货要求;5.运输和储存要求;6.工艺技术要求。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结合我国矿渣粉生产及矿渣粉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环形混凝土电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等水泥制品生产的应用情况进行编制,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1)范围

规定了本标准内容和适用范围。目前,我国矿渣粉除大量用于土木工程外,还有较大比例用于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环形混凝土电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等水泥制品的生产中。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混凝土衬砌管片、硅钙板、纤维增强水泥板、钢筋混凝土渠槽、钢筋混凝土井壁、钢筋混凝土井盖等生产时,也有使用矿渣粉的情况,本标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根据GB/T 1.1—2009第6.2.3条的规定,列出正文中引用的标准文件的一览表。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矿渣粉”采用了GB/T 18046—2008中的术语, “流动度比”、“活性指数”采用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TJ 08-501—2008中的术语。

(4)进货要求

条款4.1:目前市场上矿渣粉主要有S115、S105、S95、S75等。虽然S115开发时间不长,但是产品的细度很大、活性很高, 是矿渣粉发展的一个新产品;S75由于活性不高,在水泥制品中的应用很少;S105、S95是目前在水泥制品行业中应用较多的主导产品。本标准将S115、S105及S95规格的矿渣粉纳入, 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8046— 2008的有关规定。

条款4.2.1:矿渣粉生产企业在交货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中应明确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 代号、重量、生产日期、出厂编号以及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等。这是生产企业向用户提供的一个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条款4.2.2~4.2.3:本标准是基于矿渣粉使用单位的角度来规范其质量控制要求和使用,因此,要求进货时矿渣粉的质量验收应抽取实物试样检验,不采用“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 以强化产品验收要求;其中验收产品质量指标应符合本标准中的规定。本标准中提出的现场实物检验的规定,沿用了GB/T 18046—2008中的有关规定,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

条款4.2.4:目前矿渣粉的原料为工业副产品,原材料的组分及质量不稳定,导致矿渣粉的产品质量不确定性和波动性较水泥要大很多。因此,本标准明确矿渣粉应逐批验收,且同一厂家、同一批次以不超过200 t为一验收批。本标准是行业标准,规定的验收批量要求严于国家标准GB/T 18046—2008的规定。在日常验收中,以影响产品质量显著、且易于检测的密度、比表面积、7 d活性指数、流动度比等4项指标作为常态化的受检项目。

(5)运输和储存要求

目前,我国矿渣粉的运输方式,与水泥、粉煤灰等相同,绝大多数采用散装运输。若受潮,矿渣粉的计量、气力输送等将十分困难,同时矿渣粉的活性也将受到影响。

(6)工艺技术要求

条款6.1:目前水泥制品生产大多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根据大量的试验结果表明,矿渣粉在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中的掺量一般为20%~30%,个别企业也有高达50%~60%的,但是混凝土中的矿渣粉掺加比例过高,混凝土的性能就会变差。

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中的混合材掺加已经很大,有效的水泥熟料比例不高,若再掺加矿渣粉,水泥中矿物成分的比例大大下降,混凝土的碱度得不到保证,掺合料的活性激发就弱,将不利于混凝土耐久性及混凝土强度的发展。为了保证混凝土的性能,若水泥制品生产中使用了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或复合硅酸盐水泥,则混凝土搅拌时不宜再使用矿渣粉。

条款6.2:目前大多数企业参照JGJ 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矿渣粉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在大量试配的基础上采用经验方法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再确定本企业的混凝土配合比。

条款6.3~6.4:本标准混凝土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矿渣粉掺合料的用量比例直接引用JGJ 55—2011的具体规定。

目前一些企业采用双掺技术,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技术效益。但为了保证水泥制品的质量和长期工程性能,矿渣粉与其它掺合料双掺时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仍应符合表2的规定。

条款6.5:本标准规定,在采用矿渣粉掺合料情况下,尽可能使用减水剂。为了保证减水剂良好的使用效果,在使用前应试验减水剂与水泥及掺合料的适应性。

条款6.6~6.7:水泥制品用新拌混凝土的坍落度一般控制在30~70 mm,混凝土的水灰比较小,为了保证矿渣粉在混凝土各组分中的均匀性,应采用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同时应适当延长混凝土的搅拌时间。

条款6.8:混凝土坍落度的选取,应根据气候情况、生产设备情况及操作熟练程度确定,夏天适当大一些,冬季可以适当小一些。对于近年来研发的泵送布料技术,混凝土的坍落度应适当大一些,以满足泵送不堵管的工艺要求。另外,矿渣粉的比表面积较大,拌制混凝土后的坍落度损失较快,过长的中间操作及停留时间将直接影响混凝土的离心密实或振动密实的效果。

条款6.9:混凝土搅拌时掺加矿渣粉后,由于矿渣粉的细度大、比表面积大、密度较小,因此在离心成型密实过程中,矿渣粉颗粒的离心力较水泥颗粒小,离心后易引起矿渣粉在混凝土中分布的重新调整,内壁中分布的相对较多,由此影响混凝土结构的整体强度。根据生产实际(新拌混凝土工作性、离心设备、操作经验等),适当调整离心工作制度,达到更好的离心密实效果。

条款6.10:水泥制品的养护方式既可以采用自然养护方式,也可以采用蒸汽养护,具体应根据产品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要求等确定。

条款6.10.1:自然养护的环境温度不能低于5 ℃,不然混凝土强度增长很慢。

条款6.10.2:目前我国水泥制品的蒸汽养护方式有常压蒸汽养护和高压蒸汽养护2种方式。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加气混凝土、钙硅板等采用常压蒸汽养护后再进行高压蒸汽养护相结合的2次养护作业;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环形混凝土电杆等水泥制品采用的是常压蒸汽养护。采用何种养护方式,也应根据产品的生产方式和生产要求等具体加以确定。

混凝土在蒸汽养护过程中,需要一定的水分参与水泥的水化反应和水热合成反应,因此应该采用饱和的水蒸气作为热介质。目前一些水泥制品生产企业采用热电厂的过热高温水蒸气作蒸汽养护的热介质,从而造成混凝土内部结构疏松、 水泥未水化、强度降低等质量事故,过热水蒸气不适用于混凝土蒸汽养护。

条款6.10.2.1:常压蒸汽养护作业包括静停、升温、恒温、降温等4个阶段。掺加矿渣粉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发展较慢,若静停时间不足或静停温度过低(如北方地区冬季生产车间温度过低时),在通入水蒸气后混凝土由于初期强度过低而引起水蒸气渗入混凝土结构内部,造成结构破环。但是,若静停温度过高,混凝土初期的水化速度过快,则混凝土的后期强度发展很弱。

常压养护过程中,升温速度及降温速度过快,混凝土内部产生较大的温度梯度,会造成结构内部较大的温度应力,对混凝土内部结构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引起内部结构的缺陷,影响混凝土的耐久性。

过高的恒温温度对混凝土内部结构不利,水泥早期水化形成的钙矾石(C3A·3Ca SO4·31H2O)将分解,导致结构强度的下降,同时对混凝土的长期耐久性产生不利影响。

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环形混凝土电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蒸汽养护应分别符合JC/T 2126.1—2012《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第1部分: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排水管》、JC/T 2126.2—2012《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第2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管》、JC/T 2126.3— 2012《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第3部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JC/T 2126.5—2012《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第5部分:环形混凝土电杆》、JC/T 2126.6—2012《水泥制品工艺技术规程第6部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规定,且符合表3的要求。养护作业过程中,每隔15~30 min应记录1次养护池的温度。

条款6.10.2.2:矿渣粉在混凝土蒸压养护过程中主要起到对Si O2成分的补充作用,促使高温高压条件下水热合成反应的进行,将水泥水化中形成的强度很低的Ca(OH)2转化为强度很高的托贝莫来石晶体C6H5S6。水热合成反应需要充足的水蒸气,同时一定要在180~200 ℃的温度下进行。

饱和水蒸气的温度和压力是相对应的,控制水蒸气的升压压力就是控制水蒸气的升温温度,目前生产企业的控制设备以控制压力为主。本规程根据生产实际提出控制升压压力的方法。

在蒸压作业的恒压时间完成后,蒸压釜的降压降温速度大小对混凝土的性能将产生很大的影响。过大的降压速度,在混凝土结构内部产生较大的压力梯度、温度梯度、湿度梯度等, 易造成混凝土结构内部的缺陷和裂缝,对结构强度及长期的耐久性非常不利。

冬季或雨季,在生产作业中尤其要注意水泥制品从蒸压釜中拉出后,确保水泥制品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太大,也不得直接淋水,否则水泥制品表面易受温差应力的影响而出现很多的裂缝,从而影响产品的质量。

高压蒸汽养护作业包括升温升压、恒温恒压、降温降压等3个阶段,控制要求见表4。养护作业过程中,每隔30 min应记录1次蒸压釜的温度和压力。

条款6.11:目前,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环形混凝土电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等产品已经发布了国家标准GB/T 11836—200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9685—2005《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GB 5696—2006《预应力混凝土管》、GB/T 4623—2006《环形筋混凝土电杆》、GB 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以及JC/T 2126.1—2012、JC/T 2126.2—2012、JC/T 2126.3— 2012、JC/T 2126.5—2012、JC/T 2126.6—2012等5个对应的工艺技术规程,上述标准中对产品的混凝土强度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本标准应与上述标准相一致。

条款6.12:矿渣粉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方法,采用了国内建设行业通行的混凝土试验方法标准GB 501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可以对混凝土抗压强度等技术指标加以有效的检验控制。

4结语

我国水泥制品生产消耗大量的优质水泥,矿渣粉作为采用蒸汽养护工艺生产水泥制品的一种掺合料,可以等量替代30% 左右的优质水泥,矿渣粉市场价格约200元/t,矿渣粉的应用对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混凝土强度、改善混凝土性能、节能降耗等具有明显的效果,具有很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JC/T 2238—2014《水泥制品用矿渣粉应用技术规程》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矿渣粉的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和应用,进一步规范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的矿渣粉应用技术,以适应水泥制品行业发展的需要,为水泥制品生产提供更为可靠的技术保证。

摘要:简述了JC/T 2238—2014《水泥制品用矿渣粉应用技术规程》的编制背景、编制目的和意义,详细说明了标准条文的具体内容,提出了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该标准于2014年10月14日发布,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3.哺乳母猪和仔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篇三

哺乳期仔猪窝成活10头以上,母猪断奶至发情间距为3~5天;仔猪3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6千克以上,4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7千克以上,5周龄断奶平均个体重8.5千克以上。

二、哺乳母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1. 产房清洗消毒。母猪临产前10天必须对栏舍和设施工具等用高压水泵彻底清洗,干燥后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第一次消毒。进猪前24~36小时,采用火焰或药物熏蒸进行第二次全面、彻底消毒。以后每周用聚维酮碘、戊二醛、百胜等药物消毒1次。消毒药物交替使用,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进行配比使用。

2. 生产工具和药械准备。生产工具包括扫帚、拖把、料车、料铲、麻袋、补料槽、耳号钳、记录本、保温灯、牙剪、毛巾、木桶、温水、电子秤、称猪箱、笔、接产布、剪刀等。药械要准备注射器、手术剪、止血钳、结扎绳、消毒液、抗生素、干燥粉、催产素、碘酊、缩宫素、高锰酸钾等。

3. 母猪提前上产床。准确推算预产期,提前将日期记在卡片上并贴到产房墙壁醒目位置。母猪在产前7天左右上产床,同时将预产期标记在产栏或产仔箱上。注意观察母猪临产征兆:母猪食欲减退、时起时卧,频频排尿,乳房饱满,外阴红肿,后部乳头可以挤出乳汁。

4. 难产的处理。有羊水排出、强烈努责后1小时仍无仔猪排出或产仔间隔超过1小时,即视为难产。胎衣不下或胎衣不全的要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人工助产。临产母猪子宫收缩无力或产仔间隔超过半小时者可注射缩宫素。注射催产素仍无效或由于胎儿过大、胎位不正、骨盆狭窄等原因造成难产应立即人工助产。人工助产时,要剪平指甲,润滑手臂并消毒,手掌心向上,五指并拢,随着子宫收缩节律慢慢伸入阴道内,抓住仔猪的两后腿或下颌部;当母猪子宫扩张时,开始向外拉仔猪,努责收缩时停下,动作要轻。拉出仔猪后应帮助仔猪呼吸,产后阴道内注入青霉素等抗生素。

5. 胎衣不下的处理。母猪分娩后24小时以内,按说明用聚维酮碘、卫可、百胜等药物冲洗子宫,2小时后可将滞留胎衣剥离排出。产后立即清除胎衣、死胎和产后污染物,并擦净母猪会阴部。如果母猪患子宫炎,应尽早采取药液洗宫的方法治疗。

6. 饲料营养与饲喂。提高饲粮营养浓度,洋种猪饲料粗蛋白18%、消化能14.63兆焦/千克、赖氨酸0.86%,饲料中还要分别添加4%~6%的油脂和维生素B粉;土种猪饲料粗蛋白16.8%、消化能13.13兆焦/千克、赖氨酸0.80%。母猪产前3天开始减料,渐减至日常量的1/2~1/3,产后3天恢复正常,自由采食不限量,每头每天5~6.5千克。对于便秘的母猪在产前、产后饲喂0.75%~1.5%的电解质、轻泻剂(维力康、芒硝、小苏打)。母猪日喂2~3次,夏季高温季节可增喂1~2次。

7. 温度和湿度的控制。产房内温度控制在18~22℃,相对湿度50%~70%,保持空气新鲜。当舍温低于16℃时,要加热增温;当舍内空气污浊、有害气体超标时,要通风换气。冬季在中午外界气温较高或室内温度较高时开窗通气。夏季当温度超过30℃时,采取喷水、通风等方法降温。

8. 及时清扫。每天至少要清扫猪舍内的灰尘、残料、猪粪、垃圾等2次,产床上的粪便要随时清除,排粪沟要保证畅通,无积粪。

9. 患猪诊治。经常观察猪群,对表现体温升高、采食量下降、腹泻或粪干、气喘、子宫(阴道)炎等的患猪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治疗,并做好诊疗记录。

三、仔猪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1. 接产。产前对母猪的乳头、阴部进行清洗消毒并挤掉每个乳头内最初几滴奶。仔猪出生后,立即将其口鼻内黏液清除、擦净,在离仔猪腹部3厘米处断脐并消毒,然后用抹布或干燥粉将猪体擦干。

2. 假死猪的急救。发现假死猪(脉搏跳动,但呼吸停止),用两手分别捏住仔猪前胸与臀部,使其腹部向上,右手由胸部向腹部按压,以促使肺部恢复呼吸活动,当仔猪猛然发出声音后再重复做几次,直到呼吸正常为止;也可一手提后腿,使仔猪头朝下,一手轻轻拍打其胸部,直到发出叫声;如果仔猪鼻腔有黏液,则要一手握住仔猪后脚和脐带,另一手握住颈部,用力将黏液甩出。

3. 注重保温。用电热板或加热灯给仔猪加温保暖,第一周温度控制为30~32℃,以后每周降2℃左右。

4. 仔猪寄养、补铁、补硒。仔猪要尽早吃上初乳,对不能自行吮乳的仔猪挤初乳至注射器中灌哺。日龄相差不超过3天的仔猪可寄养。仔猪2日龄内要注射血康、富来血、牲血素等补铁剂,同时注射亚硒酸钠维生素E注射液。

5. 称重、打耳号、剪牙。仔猪出生24小时内称重、打耳号、剪牙。用剪牙钳在仔猪牙根处剪掉上下两侧犬齿,弱仔不剪牙。填好哺乳记录和生产管理记录。

6. 固定乳头。3日龄内遵循“前后大、中间小”的原则人工辅助仔猪固定乳头。

7. 仔猪饮水。3日龄仔猪开始训练饮水,专设水槽或将自动饮水器的嘴加垫,使之有少量常流水,引诱仔猪吮吸。冬天供给30~37℃饮用水。

8. 补料、去势。5~7日龄开始补饲专业厂家生产的高档专用开食料,保持饲料新鲜、清洁,少给勤添,夜间补添1次。每天补料4~5次。育肥公仔猪于7~15日龄去势。

9. 做好防疫。严格按免疫程序做好伪狂犬、圆环病毒、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支原体等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

10. 断奶。仔猪一般28~35日龄断奶,常见断奶方法如下:①逐渐断奶法。如母猪乳汁充足,仔猪长势很好,可采用此法。具体方法是在预定断奶前4~5天,把母猪与仔猪隔开,每天定时先让仔猪吃饱饲料后再吸乳,逐渐减少哺乳次数,降低仔猪对母乳的兴趣,最后全部断奶。②分批断奶法。将体重大的仔猪先断奶,让个体小的仔猪继续留在母猪身边哺乳。此法可避免出现僵猪,但断奶期较长,影响母猪配种。有弱仔出现时,可采用分批断奶法。③一次性断奶法。如一窝小猪生长发育比较整齐,可实施此法。仔猪断奶时先把母猪赶走,仔猪留在原栏继续饲养7~15天,然后转入保育舍。

4.水泥磨巡检工职工安全操作规程 篇四

1、本工种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

2、巡检作业前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必须熟练掌握本系统的生产工艺、设备性能及正常维护巡检的技术要求,严禁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必须按规定的巡检路线进行巡检作业,严禁从运转设备的上下方和不安全的地方通过。

5、巡检作业时,身体各部位不能接触运转部位。严禁在运转情况下清扫、紧固

和调试设备。

6、严禁在设备附近休息或堆放杂物,必须经常保持设备、地面卫生清洁。

7、设备出现异常,必须及时请示领导和找有关的机电人员解决。并要认真执行

停电检修的安全制度。

8、进水泥磨内检查前,必须停电、现场打闭锁。使用安全可靠的梯子并备有行灯或手电,同时外面要设专人监护。严禁单人未经领导批准或没有监护人的情况

下进入磨机内部。

9、关闭磨门前必须指定专人检查,在确认磨内无人及其他工具后才能吊装磨门。

10、在磨机筒体上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紧固磨体螺丝必须使用专用搬手。

11、磨机加球作业严禁上下层同时进行。地面人员必须在四米以外的安全距离

协调作业。

12、进入选粉机内检查时,必须将设备停电、现场打好闭锁、系好安全带,同

时外面设专人监护。

13、检查提升机时,必须上下协调一致,作业者头部不准伸进机壳内。

14、进磨头仓检查时,必须系安全带,并备有低压行灯或手电。外面必须设专人监护。清仓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清仓安全制度。

15、对输送粉煤灰的设备进行检修,必须对系统进行泄压操作。

16、对粉煤灰输送所用空气压缩机进行任何形式的检修、维护必须断电、按紧

停按纽、泄压。

17、检修任何设备,必须认真执行检修制度,做到停机挂牌,开关达到闭锁“OFF”位置,确保检修作业安全。特殊情况下设专人监护。

18、上下楼梯必须手扶栏杆,安全上下,露天楼梯、平台有冰雪及油类物质要

及时清除干净。

19、清扫高处的卫生时,严禁往下扔垃圾和杂物。

20、生产车间吊装孔下禁止通行,阁楼层的吊装孔栏杆在吊装作业后必须恢复

原状。

21、生产车间、工作厂所必须有充足的照明,灯泡损坏要及时更换,使用的梯

子必须安全牢固。

22、检查斜槽、下料管等内部有高温、压力的物料时,必须站在观察孔的侧面,不准正面靠近观察孔,以防喷出物料伤人。

23、现场检查处理设备故障,必须事先与中控室联系。经许可后方能停机检查,非特殊情况下严禁私自停机处理。

24、检修布袋收尘器,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作业,并互相监护,收尘风机不得开动,因工作需要必须开收尘风机时,要适当控制风量。

25、系统内的现场仪表、阀门不准随意调整。

26、有皮带输送机的岗位,其安全注意事项按照《皮带输送机安全规程》执行。

水泥厂劳动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市场经济时期劳动安全管理体制度,保护职工在劳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减少伤亡事故发生,避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厂经济效益提高,根据《劳动法》、《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用于规范各单位劳动安全行为,促进广大劳动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杜绝工伤事故发生,明确“隐患险于明祸,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第三条:各单位应把劳动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充分依靠职工,建立领导负责,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厂成立劳动安全委员会,由厂长任主任,分管厂长和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各生产单位以及主要职能处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生产管理处。

第二章 劳动安全职责

第四条:厂长是全厂劳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厂的劳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副厂长及安全职能部门领导是全厂劳动安全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主要有: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审查本企业的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职能部门监督,贯彻、执行。

2、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按期实施。

3、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劳动安全管理业务知识,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职工安全技术教育。

4、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组织制定 措施,确保及时处理。

5、组织新、改、扩建和大修工程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计划中劳动安全措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6、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第五条:生产管理处是全厂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承担全厂劳动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有:

1、协助厂长、分管副厂长组织和推进全厂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宣传、贯彻和国家地方劳动安全法律、法规。

2、组织制订企业劳动安全措施计划,汇总报批后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3、组织制订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指导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

6、及时编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标准审批发放。

7、参加新改扩建和大修工程中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设计和 施工计划劳动安 全措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劳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1、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教育和督促职工认真遵章守纪。

2、严格执行“五同时”,经常组织部门内的安全检查,编报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实施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整改。、组织修订本车间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编制检修作业计划中要有劳动安全措施计划。

4、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自我防护知识教育,督促职工上岗时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车间应从保证安全需要出发,对进入危险场所或有危险性的作业现场,应标有安全标志牌,以醒目地给人们以提示、提醒、指示、警告或命令。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和意见。

7、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抢险和施救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协助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贯彻整改措施。

第七条:班组长(工段长)是班组(工段)劳动现场安全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主要有:

1、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认真执行企业、部门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定,教育职工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上岗作业。

2、组织班组(工段)成员,学习劳动安全技术和防护知识,指导和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3、经常检查和指导班组(工段)成员,坚持班中安全生产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原因。

4、检修、安装作业的班组,在接到检修、安装作业计划的同时,制定安全操作和防护要领,督促参与作业人中遵照要求,并注意监护。

5、工作中,对班组(工段)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方法进行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技术要领的遵守情况,提醒职工做到“三不伤害”。

6、有权拒绝一切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指令和意见。

7、遇伤亡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参加调查,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职工是生产劳动者,对其所在工作岗位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主要有:

1、遵守有关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本部门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2、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活动,提高自身劳动保护能力。

3、严格按工作指令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有权拒绝和举报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等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

4、作业时协调配合,做到安全生产确认制,即每次操作或动作前对欲操作或动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靠,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5、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有义务提供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

第九条:其他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该部门劳动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内以及责任项目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

1、设备技术管理处

(1)负责各种机器、设备安全装置的改进设计,确保新进厂设备配件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指导设备使用单位修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3)负责全厂厂房,设备构筑物等的安全,制定出对厂房、构筑物等的安全检查、计划,并负责整改。

(4)大型特种设备的购置如起重机具、升降机具、蒸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机械等,应有劳动安全技术检测设备(检验)报告(材料,安装和使用与安全职能部门联络。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5)负责生产设备技术的更新改造,并负责改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参与工艺流程建(构)筑物、各种设备、设施技措项目安全技术篇章的编制或审查。

(6)参加因设备、建筑物、动力等因素引起的重大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

(7)配合安全职能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动力车间

(1)负责全厂供水和配电安全。

(2)负责承担大修作业项目时,对所承担的项目的劳动安全工作负责。

(3)在大修作业完成或其他设备拆装完毕后,应督促有关部门原有的安全装置或增设新的安全防护装置。

(4)与设备等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停产检修的时机和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

(5)负责全厂防雷避雷装置的检查、管理。

3、企管处:

(1)配合安全职能部门做好新进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保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减少和杜绝错误操作或技术差而带来事故。

(3)安排好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计划和资金,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水平,杜绝违章指挥造成的恶果。

(4)从标准化管理和技术监督方面,规范各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行为,制订或修订各种作用(管理)职责或工作标准,并监督执行。

(5)指导和检查生产单位贯彻“全面质量管理”的同时,宣传安全生产与质量,计量管理的协调关系。

4、计量处

(1)负责职能范围内劳动安全生产。

(2)建立健全计量职能范围内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计量法律、法规,并履行其职责。

(3)按规定要求上报计量事故,及时准确,配合积极参加事故的处理。

5、保卫处:

(1)负责全厂生产保卫和清理生产现场中的闲杂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刑事勘察工作,对故意破坏安全工作,蓄意制造事故的坏分子进行管制和处理。

(2)做好消防器具管理,定期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3)加强与上级消防部门联系工作及时抢救火灾,减少火灾损失。

(4)严格明爆物品,有毒和强腐蚀物品管理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严格执行。

6、党、团、工会等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会章程,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教育职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配全安全部门做好法规宣传教育,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调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条:安全管理员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执行者,其职责主要有:

1、向职工宣传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传授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2、每天深入生产一线,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报告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3、指导车间、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纠正违章行为,带头抵制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

5、发生事故,迅速赶到现场,协助调查取证、分析。

第三章 劳动作业场所安全

第十一条:各车间和作业场所,必须有充足照明、坑、沟、井、平台、楼梯等必须有盖板或围栏。

第十二条:作业场所内应按规定挂设安全标志或设置明显警告信号。

第十三条:各种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要求。要有防漏电和可靠的绝缘、接地保护装置。

第十四条:各种机械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防护装置和良好的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气焊作业时,乙炔和氧气瓶的最短距离为3m。乙炔应直立于地面,不能偏倒放置,气瓶存放时应分类放置,设备足够的安全距离线或防炸墙。

第十六条:各种原材料、器材、配件、废料等应合理堆放,不得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堆放,设置足够的安全距离和符合要求的隔热、防炸墙。

第十八条:矿山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矿山安全条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矿山车间主任、安全员参与爆破,有关人员要持证上岗。矿山车间开采计划,边坡治理计划,防止滑坡措施,必须经矿山治理工程指挥部审查同意方可实施。矿山车间应认真实行安全大检查制度,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查出隐患,必须限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厂部。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条例》,由矿山车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上报厂部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安全防护,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

第十九条:安装作业各工种要协调配合,制定安全防护步骤统一指挥,相互监护。

第二十条:电气作业应安排两个以上持证电工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带电作业,作业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做好监护。

第二十一条:配电房作业实行操作工制度,严格停送电。

第二十二条:机械加工作业,不得穿裙子、戴手套、围巾、长发或其他佩饰物不得悬露。

第二十三条:焊、割作业要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检查气瓶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和电焊机有无漏电现象。

第二十四条: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应经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批准,制定防治措施,并在严格监护下作业。

第二十五条: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应严格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条例办理。企业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环境质量,定时、定期对作业场所和职工身体进行检查。对尘O+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治疗或调离工作环境,对工伤人员每年2次参加工伤评残鉴定,按文件给予工伤待遇。

第五章 隐患检查与整改

第二十六条:生产管理处全年应组织不少于四次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技术部门开展专业安全检查,各生产单位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部门内安全检查。

第二十七条:安全检查内容是对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操作行为以及思想情绪等进行“六查”。

第二十八条:安全检查的程序是由组织者根据实际检查的内容、对象、范围、线路等确定。

第二十九条:隐患危险等级由生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第三十条:隐患整改原则是:小型隐患由所在单位负责解决,中等隐患由生产管理处协调解决,大型隐患由厂部解决。厂部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排解决。

第三十一条:隐患整改实行“整改通知书”制度,由生产管理处根据隐患等级和轻重缓急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完成。

第六章 临时工安全

第三十二条: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部分临时工参与生产活动时,用工单位必须与临时工派出单位或个人鉴定临时用工合同,按合同要求派出单位负主要责任。用工单位对临时工作业现场安全负责,并应加强管理,了解其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技能特长等,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

第三十三条:用工单位不得让临时工进行生产工艺流程岗位跟班作业或主班作业,只能安排其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第三十四条:临时工辅助电工、焊工、铆工、起重等作业时,用工单位应指派相应工种的职工引导方能从事作业,辅助特殊工种作业时要经安全技能培训后方可。

第七章 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教员由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实践经验和教学水平的助理工程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

第三十六条:中层以上领导(含中层)的安全教育以自学为主,每年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教员由厂长、外聘专家担任。

第三十七条:生产技术骨干,车间安全员的教育,每年进行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教员由厂内或外聘安全教员担任。

第三十八条:特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教员由有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教员担任。

第三十九条:新进厂的工人、来厂实习人员,入厂前应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各部门专职安全员应对上述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

第四十条:专职安全员的业务培训,以送出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每年培训1次。

第八章 奖 惩

第四十一条:不按本细则履行职责,不加强劳动安全管理,不遵守操作规程,玩忽职守,以及严重违章,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按《峨眉水泥厂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条款处理。

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峨眉水泥厂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厂部有关文件条款奖励。

5.华新水泥粉磨系统中控室操作规程 篇五

张平心

1、开车前的准备

1.1接到值班长开车指令后,与质检部联系,索取质量控制指标,确认物料配比,否则不准开车。

1.2通知总降,并与水泥磨当班电工联系送电,各种仪表送电。

1.3通知现场人员做好开车前本工艺设备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人身及设备安全。1.4根据质检部质量管理通知单,确认水泥入库及质量控制指标,做好各种物料的比例,并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在启动位置和灵活状态。

1.5在长时间(24小时以上)停机时,磨机启动前,操作员通知现场必须启动慢转15-20分钟,无误后方可启动磨机。

1.6根据现场人员的回话,检查系统备妥状况,当具备启动条件后得到现场人员的许可后方可开车。

2、开车程序

2.1水泥入库输送系统

2.1.1根据质量管理通知单,正确选择水泥库 2.1.2启动库顶收尘机组 2.1.3启动输送机组 2.2水泥磨系统

2.2.1分别启动磨主电机、主减速机及主轴承的稀油站机组 2.2.2启动磨机收尘机组 2.2.3启动选粉机机组 2.2.4启动磨机机组 2.3配料站系统

2.3.1启动喂料机组 2.3.2启动喂料秤机组

3、运转中的监护

3.1本系统操作时,要掌握好系统各种参数变化,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2本系统启动后,设备运转正常时要做好第一次各种运行参数的记录,以后每隔一小时记录一次各种参数的变化。

3.3在操作中应以安全、优质、低耗为原则,按设计能力均衡生产。运转中要随时监视各种仪表的指示变化,异常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及时调整不合理参数,始终保持正常生产状态。

3.4生产中出现机械或人身事故时,必须按下“紧急停车按钮”,然后逐级汇报并妥善处理。

3.5根据系统报警显示,中控复位并及时预有关人员联系。现场确认设备具备启动条件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状态。

3.6磨机停车后,主轴承循环供油装置要继续运转,如因主轴承温度高停磨时,要在现场用慢转,直到磨机筒体冷却后才能停止慢转。

3.7在正常生产中磨主轴承温度突然上升,温度记录曲线呈上升趋势,或主选粉机主轴承温度报警时,要立即停机,向有关人员汇报,未得到上级命令不得开车。3.8磨机喂料量的控制:磨机在刚开始运转时,可根据磨内物料多少,遵循由少到多的原则喂料,绝对避免一开磨就打倒最大的下料量。凭操作员经验,根据音压、回粉量、磨尾提升机负荷的大小等因素进行调整。

4、停车程序(正常停车)

在正常生产中,本系统出现异常时(如仪表失灵、温度高报警、压力不在控制范围、磨内出现反常、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等),操作员必须向值班长汇报,不停磨能解决的就不要停车,否则要向班长请示停车指令进行处理,一旦情况紧急来不及请示操作员有权先停车后汇报。4.1配料站系统

4.1.1停喂料秤机组 4.1.2停喂料机组 4.2水泥磨系统

4.2.1停水泥磨(各种稀油站组应继续运行,并通知现场人员将磨机打慢转20-30分钟)

4.2.2停选粉机机组 4.2.3停磨机收尘机组 4.2.4若长时间停磨,当各主机测温点的显示温度与环境温度一致时可停相应稀油站润滑组。

6.水泥企业管理规程 篇六

一、70t水泥桶安装使用:

1.安装70t水泥桶时,一定要选择地基坚硬,防止因地基下陷造成水泥桶倾斜。

2.调整四脚可调整型螺栓支腿,利用水准仪使水泥桶垂直。然后下好防风桩,拉好防风绳。

3.调节四脚称重仪螺旋尽量使四脚均匀受力。以防压坏称重仪。

5.水泥运输车往桶内注入水泥时,严禁堵塞或封闭出气管道,防止打爆水泥桶。

4.四脚M24防风固定螺栓,只能微力旋紧即可,不可大力旋紧,二、45°水泥输送机安装使用:

1.组装时使用两根12米钢丝绳吊装,吊机大钩必须高于桶顶,防止大钩与桶顶碰撞。

2.电机启动时,先点动开关确定正转,使螺旋向上输送,方可打开水泥阀,防止反转水泥压紧卡死螺旋,烧坏电机。

3.遇停电或电路改动时,先关闭水泥阀。电机启动先点动开关确定正转,螺旋向上输送,方可打开水泥阀。

三、1.5t水泥桶水泥箱安装使用:

1.安装时,先卸下四只固定螺栓螺母;再调节四角称重仪螺旋,使1.5t小水泥桶(小水箱)顶空,尽量均匀受力。

2.搬场时,先松开四脚称重仪螺栓,使四脚固定支架受力,在旋紧固定支架螺栓;以防运输时损坏称重仪。

四、搅拌桶使用及浆泵使用:

1.使用时,先启动搅拌旋转,再注入足够量水后,再加入水泥。2.如短时停电,酌情处理看情况排浆,但防止水泥浆沉淀;停工时,必须用清水彻底清洗桶内及管路内的水泥浆。

3.浆泵应经常加油,保持足够润滑。

7.水泥企业管理规程 篇七

关键词:干旱区;设施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中图分类号: S663.104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2-1302(2015)01-0169-04

收稿日期:2014-03-27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编号:2014BAD16B06);国家星火计划重大课题(编号:2013GA8910022);农业部农垦农技推广专项(编号:2013355)。

作者简介:郭绍杰(1962—),男,安徽宿州人,研究员,主要从事果树栽培生理研究。Tel:(0993)6683807;E-mail:guoshj000@163.com。随着国家葡萄产业重心的西移与农业生产结构的产业调整,尤其是设施葡萄栽培面积的迅速增加,研发适合干旱区生产需要的绿色设施葡萄栽培管理技术成果,已成为目前的首要任务。笔者所在项目组在承担国家星火计划过程中,选择在土壤深厚、疏松、排灌良好的地力中等或偏下的地块上建设设施葡萄基地,以土壤深厚的沙质壤土、砾壤土为最佳选择。基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 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1],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2-3],集成创新并推广应用绿色设施葡萄综合栽培配套技术,形成绿色设施葡萄栽培管理技术规程。

1施肥管理

1.1施肥的原则

遵循NY/T 394—2000《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依据葡萄生长发育的需肥规律进行平衡施肥或配方施肥,使用的商品肥料应是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使用或免于登记的肥料,禁止施用未腐熟的有机肥。

1.2肥料使用基本要求

肥料使用基本要求为:保护和促进葡萄的生长及其品质的提高,不产生与积累有害物质,不影响人体健康;有足够数量的有机物返回土壤,以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生物活性;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其中,A级绿色食品禁用硝态氮肥,氮肥必须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无机氮与有机氮比例不超过1 ∶1。

1.3施肥标准、时期和方法

1.3.1施肥标准依据不同果园地力、树势和产量的差异性,参考生产100 kg/年浆果需纯氮(N)0.25~0.75 kg、磷(P2O5)0.25~0.75 kg、钾(K2O)0.35~1.1 kg的标准进行平衡施肥。允许施用的肥料种类[4]:有机肥料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炭肥、饼肥、腐植酸类肥、人畜废弃物加工而成的肥料等;微生物肥料包括微生物制剂和微生物处理肥料等;化肥包括氮肥、磷肥、硫肥、钙肥、镁肥及复合(混)肥等;叶面肥包括大量元素类、微量元素类、氨基酸类、腐植酸类肥料,限制使用含氯复合肥。

1.3.2施肥时期和方法葡萄每年需要多次施肥,施肥分追肥与基肥2种,应以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土壤微生物活性。

1.3.2.1萌芽期根据品种长势不同进行追肥,长势中庸类葡萄品种可追施适量氮肥。采用穴追施磷酸二铵和油渣(腐熟,下同),其比例为1 ∶1,施肥量根据土壤情况而定,一般为150~225 kg/hm2。

1.3.2.2新梢生长期由于氮素过多会抑制根系生长,使树冠枝梢徒长而影响花芽形成,生理落果严重,果实成熟迟、着色差、品质下降、果皮增厚。氮过多,使树体内碳、氮失去平衡,形成大量的赤霉素以抑制体内内源乙烯的生成,从而抑制花芽形成,应当限量使用氮肥,可采用叶面肥进行及时补充,在新梢长至4~6张叶时使用氨基酸类氮肥,根据叶面肥料剂型按使用说明书稀释,在生长期内喷施2~3次,促进芽眼饱满,枝条成熟。

1.3.2.3花期花前2周选用氨基酸硼叶面肥和氨基酸锌进行补充,以促进花穗正常发育,有助于花期整齐一致,根据叶面肥料剂型使用说明书稀释,在花期内各喷施2次。

1.3.2.4幼果膨大期追施适当的氮、磷、钙肥,采用磷酸二铵、普钙和油渣按1 ∶1比例穴施,施肥量根据土壤情况而定,一般应为150~225 kg/hm2。使用氨基酸钾、氨基酸钙、氨基酸硼叶面肥交替喷施,每种不超过3次。

1.3.2.5着色期根据土壤情况追施钾肥,采用硫酸钾与腐熟的油渣(按照1 ∶1比例)进行穴施,施肥量控制在 150 kg/hm2。叶面肥采用氨基酸钾和氨基酸钙交替喷施,根据叶面肥料质量并按使用说明书稀释,在着色期内各喷施3次。

1.3.2.6更新修剪期断根施肥,在修剪结束后追施基肥,以腐熟有机肥为主(腐熟羊粪75 m3/hm2),并与磷肥、钾肥、硼肥(磷酸二铵150 kg/hm2,高纯硼7.5 kg/hm2)混合施用,采用40~60 cm 深的沟施方法。

1.3.2.7修剪后萌芽期根据品种长势不同,中庸类品种可追施适量氮肥。穴施追肥磷酸二铵和油渣(按1 ∶1比例),根据土壤肥力情况,一般施肥量为150~225 kg/hm2。

1.3.2.8新梢生长期限量使用氮肥,限制使用含氯复合肥,氮素过多会抑制根系生长,使树冠枝梢徒长。采用叶面肥进行及时补充,在新梢长至4~6张叶时使用氨基酸类氮肥,根据叶面肥料质量并按使用说明书稀释,在作物生长期内喷施2次或3次,促进枝条成熟,芽眼饱满。

1.3.2.9新梢成熟老化期在枝条基部开始变褐老化阶段,追施钾肥与有机肥,其混合比例为1 ∶1,穴施。叶面肥交替喷施氨基酸钾、氨基酸钙、氨基酸硼,每种不超过3次。

2水分管理

2.1萌芽期

萌芽前后正是葡萄开始生长和花序原基继续分化的时期,及时灌水可促进发芽整齐和新梢健壮生长,此期使土壤湿度保持在田间持水量的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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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新梢生长期

此期为葡萄的需水临界期。过少新梢生长缓慢,过多新梢易徒长,详细观察新梢生长状态,新梢正常弯曲生长为正常,土壤湿度宜保持在田间持水量的75%~80%

2.3开花期

花前如果干旱需浇1次小水,可促进葡萄开花整齐,促进坐果,但在花期不宜浇水,此次浇水一般应在花前1周进行。

2.4幼果膨大期

此期为葡萄的需水临界期。如水分不足,叶片和幼果争夺水分,常使幼果脱落,严重时导致根毛死亡,地上部生长明显减弱,产量显著下降。土壤湿度宜保持在田间持水量的75%~80%。

2.5果实迅速膨大期

此期既是果实迅速膨大期,又是花芽大量分化期,及时灌水对果实发育和花芽分化有重要意义。土壤湿度宜保持在70%~80%。

2.6浆果转色至成熟期

在葡萄浆果成熟前应严格控制灌水,应于采前15~20 d停止灌水,土壤湿度宜保持在55%~65%。更新修剪期,即越冬水施用期,此期是葡萄安全越冬的关键期,必须保证灌水充足,土壤湿度宜保持在田间持水量的80%~85%。

3温湿度管理

3.1温度管理

3.1.1休眠解除期休眠解除期的溫度调控与休眠解除日期密切相关,如温度调控适宜,则休眠解除日期提前;如温度调控欠妥当,则休眠解除日期延后,应尽量使温度控制在0~9 ℃之间。从扣棚降温开始到休眠解除所需时间因品种不同而相差很大,一般为35~60 d。

3.1.2催芽期催芽期升温速度与葡萄花序发育和开花坐果等密切相关,其中升温过快会导致气温和地温不能协调一致,严重影响葡萄花序发育及开花坐果。温度调控标准:缓慢升温,使气温和地温协调一致,第1周白天15~20 ℃,夜间5~10 ℃;第2周白天15~20 ℃,夜间7~10 ℃;第3周至萌芽白天 20~25 ℃,夜间10~15 ℃。从升温至萌芽一般控制在25~30 d。

3.1.3新梢生长期日平均温度与葡萄开花时间、花器发育、花粉萌发、授粉受精、坐果等密切相关。温度调控标准:白天20~25 ℃;夜间10~15 ℃,不低于10 ℃[2]。从萌芽到开花一般需40~60 d。

3.1.4花期低于14 ℃时影响开花,引起授粉受精不良,子房大量脱落;35 ℃以上的持续高温会产生严重日烧。此期温度管理的重点是避免夜间低温,此外还要注意避免白天高温的发生。温度调控标准:白天22~26 ℃;夜间15~20 ℃,不低于14 ℃[2,5]。花期一般维持7~15 d。

3.1.5浆果发育期温度不宜低于20 ℃,积温因素对浆果发育速率影响最为显著,如果热量累积缓慢,浆果糖分累积及成熟过程变慢,果实采收期推迟。温度调控标准:白天25~28 ℃;夜间20~22 ℃,不宜低于20 ℃ 。

3.1.6着色成熟期适宜温度为28~32 ℃,低于14 ℃时果实不能正常成熟;昼夜温差对养分积累有很大的影响,温差大时,浆果含糖量高,品质好,温差大于10 ℃以上时,浆果含糖量显著提高。温度调控标准:白天28~32 ℃;夜间14~16 ℃,不低于14 ℃;昼夜温差10 ℃以上 。

3.1.7夏季更新后萌芽期调控标准气温过高,致使萌芽缓慢,以白天气温在20~28 ℃、夜间在15~25 ℃为宜,更新修剪至萌芽期一般控制在12~16 d。

3.1.8新梢生长期调控标准白天20~28 ℃;夜间15~20 ℃,不低于14 ℃。此阶段温度不宜过高,不能超过28 ℃,过高易灼伤叶片和徒长,节间控制在8~10 cm为宜。

3.1.9新梢老化成熟期调控标准白天20~32 ℃,夜间15~20 ℃。此阶段温度温度不宜过高,不能超过35 ℃。

3.1.10冬季更新修剪期至来年升温催芽期调控标准白天2~9 ℃,夜间2~5 ℃,此阶段最高温度不超过12 ℃,最低温度不低于-2 ℃。外界温度高于标准时,可以白天降下保温被,晚上进行通风降温;外界温度过低时,白天可适当升卷保温被,利用自然光照增加温室内温度。

3.1.11温度的调控方法(1)保温技术。选用保温性能良好的保温覆盖材料,按保温被间重叠15~20 cm正确安装保温材料;在保温被上加护1层防雪膜防止雨雪渗入保温材料,白天升卷至最高点,降帘降至最低点并保证密封严密,也可在棚膜与地面接触的地方加装1道防风膜,防止外界温度影响棚膜附近植株;挖防寒沟防止温室内土壤热量传导到温室外;采用人工火墙加温或采用秸秆发酵放热等措施,提高温室内的温度。

(2)降温技术。通风降温时注意先放顶风,再放底风;喷水降温必须结合通风降温,防止空气湿度过大;遮阴降温,这种降温方法只能在催芽期使用。

3.2湿度管理

3.2.1催芽期若土壤水分和空气湿度不足,不仅会延迟葡萄萌芽,还会导致花器发育不良,小型花和畸形花增多;若土壤水分充足和空气湿度适宜,则葡萄萌芽整齐一致,小型花和畸形花减少,花粉生活力提高。调控标准: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在90%以上,土壤相对湿度要求在70%~80%。

3.2.2新梢生长期土壤水分和空气湿度不足,会严重影响葡萄新梢正常生长,同时影响花序发育;而土壤水分充足和空气湿度过高,葡萄新梢生长过旺,并且容易诱发多种病害。调控标准: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在60%左右,土壤相对湿度要求在70%~80%。

3.2.3花期土壤和空气湿度过高或过低均不利于开花坐果。土壤湿度过高,新梢生长过旺,往往会造成营养生长与生殖生长的养分竞争,不利于花芽分化和开花坐果,导致坐果率下降,同时树体郁闭容易导致病害蔓延;土壤湿度过低,新梢生长缓慢或停长,光合速率下降,严重影响授粉受精和坐果。空气湿度过高,树体蒸腾作用受阻,影响根系对矿质元素的吸收和利用,而且导致花药开裂慢、花粉散不出去、花粉破裂和病害蔓延;空气湿度过低,柱头易干燥,有效授粉寿命缩短,进而影响授粉受精和坐果。调控标准: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在50%左右[6],土壤相对湿度要求在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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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浆果发育期浆果的生长发育与水分关系也十分密切。在浆果快速生长期,充足的水分供应可促进果实细胞分裂和膨大,有利于提高产量。调控标准: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在60%~70%,土壤相对湿度以70%~80%为宜。

3.2.5着色成熟期过量的水分供应往往会导致浆果的晚熟、糖分积累缓慢、含酸量高、着色不良,造成果实品质下降。因此,在浆果成熟期适当控制水分的供应,可促进浆果的成熟和品质的提高,但控水过度也可使糖度下降并影响果粒增大,而且控水越重,浆果越小,最终导致减产。调控标准: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在50%~60%,土壤相对湿度以55%~65%为宜。

3.2.6夏季更新修剪后萌芽期空气相对湿度要求90%以上,土壤相对湿度要求在70%~80%。

3.2.7新梢生长期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在60%左右,土壤相对湿度以70%~80%为宜。

3.2.8新梢老化成熟期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在50%左右,土壤相对湿度以65%~70%为宜。

3.2.9冬剪更新修剪期至来年升温催芽期空气相对湿度要求在85%~90%,土壤相对湿度以70%~80%为宜。(1)降低空气湿度方法。通风换气是传统的降湿措施,尤其是室外湿度较低的情况下,通风换气可以有效排除室内的水汽,使室内空气湿度显著降低。(2)覆盖地膜。土壤表面覆盖地膜可显著减少土壤表面的水分蒸发,有效降低室内空气湿度。(3)增加空气湿度方法。主要通过喷水增湿,此方法适用于萌芽期。

4新梢管理

4.1抹芽定梢

萌芽后及时抹除并生芽,去弱留强,优先留取带有花穗的芽孢,每株葡萄留7个结果新梢。当新梢长至30 cm时,及时对新梢加以引缚以培养健壮新梢,并及时摘除卷须。

4.2摘心

对生长势强的结果梢,在花前7~10 d对花序上部进行扭梢,同时留5~6张大叶摘心可显著提高坐果率。

4.3加强副梢管理

结合品种特性和整形要求,加强副梢管理,一般对顶端1~2 个副梢以下的其余副梢留1叶绝后摘心,促使新梢生长健壮和花芽分化。

4.4摘叶与疏梢

摘叶与疏梢可明显改善架面通风透光条件,有利于浆果著色,但摘叶不宜过早,以采收前10 d为宜,但如果采取了利用副梢叶技术,则老叶摘除时间可提前到果实开始成熟时。

疏梢:一般新梢留量宜为45 000~75 000个/hm2,这样既能保证足够的新梢留量,又能保证通风透光;疏梢一般在新梢展叶4~6张时进行。

5花果管理

5.1疏穗

一般在展叶4~6张时进行疏穗,原则是如穗质量超过500 g,1个新梢中庸新梢对应1穗,1个强旺新梢对应2穗或2个新梢对应3穗,弱新梢不留花穗,每个新梢留15~20张叶;如穗质量低于500 g,则1个中庸新梢对应2穗或2个新梢对应3穗,1个强旺新梢对应2~3穗。一般情况下中庸新梢留第1花穗,强旺新梢留第1和第2花穗或只留第2花穗。

5.2整穗

为了获得穗形整齐美观、果粒大小均一的果穗,疏穗结束后须及时进行整穗处理。一般于花前7 d左右进行整穗,应及时去除歧穗、穗肩和穗尖,留果穗中部10~13 cm部分即可。过密小穗要部分疏除;轻掐穗尖或不掐穗尖,由穗尖向基部选留12~14个小花穗。

5.3疏粒

疏粒标准:果粒可以自由转动,单穗质量为400~600 g(红地球除外)。疏掉果穗中的畸形果、小果、病虫果以及比较密挤的果粒,一般在花后2~4周进行1~2次。第1次在果粒绿豆粒大小时进行,第2次在花生粒大小时进行。疏粒应根据品种的不同而确定相应的标准。自然平均粒质量在 6 g 以下的品种留60~80粒/穗为宜,自然平均粒质量在6~7 g的品种留50~70粒/穗,自然平均粒质量在8~10 g的品种留40~60粒/穗,自然平均粒质量大于11 g的品种留35~40粒/穗;红地球保留80~100粒/穗。在修果穗、疏粒的时候由于某些品种,如红地球伤及其果穗穗轴及分枝梗都会影响果粒的生长,因此在疏除花序分枝时不要太靠近花序主轴,疏果粒时不要太靠近花序果穗分枝轴,注意保留一小段“桩”。

5.4套袋

套袋能显著改善果实的外观品质。疏粒完成后即可套袋,纸袋的选择根据品种而定,一般深色品种选用白色纸袋,绿色、黄色品种选用黄色纸袋,对于容易日烧(灼)的品种最好采取打伞栽培,以减轻日烧(灼)。

6整形修剪

6.1夏季更新修剪

对于果实收获期在6月初之前的葡萄品种如夏黑无核等采取完全重短截与重回缩相结合的方法。于浆果采收后,根据不同树形要求将预留作更新梢的原结果新梢或发育新梢留1~2个饱满芽进行重短截,逼迫其基部冬芽萌发新梢,培养为翌年的结果母枝;当完全重短截的枝条和芽已经成熟变褐时,须对所留的饱满芽用10~20倍石灰氮上清液涂抹,以促进其萌发;其余新梢或结果母枝疏除。

6.2修剪后萌芽管理

萌芽后及时抹除并生芽,采用去弱留强,当新梢长至 30 cm 时及时对新梢加以引缚,以培养健壮新梢,并及时摘除须。当选留健壮新梢长至80 cm时摘心,摘心后顶端副梢继续延长生长,其余副梢留1叶绝后摘心,促主蔓充分发育。当顶端保留的延长梢长至40~60 cm时进行第2次摘心,副梢处理同上。依次类推,进行第3、第4次摘心。在新梢生长期,对新梢基部进行扭梢可显著抑制新梢旺长,促进花芽分化。

6.3冬季修剪

回缩修剪:根据枝条成熟度,剪口粗达0.8 cm直径,留芽2~3个作为来年结果母枝。

7病虫害防治

7.1病虫害防治原则

防治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农业防治为基础,提倡生物防治,按照病虫害的发生规律,科学合理使用农药[7]。农药品种选择、施用方式及其限量应符合NY/T 393—201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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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防治基本要求

在AA 级绿色食品生产中规定必须使用生物源(微生物、动物、植物)农药及部分矿物源(硫制剂、铜制剂)农药;禁止在上述农药中混配有机合成农药的各种制剂。在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明确禁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及具“三致”作用的农药和限用的化学农药[8],并规定每种化学农药在1种作物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1次,以确保环境与食品不受污染。其他低中毒农药的使用方法(施药量、施药方法、休药期)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

(1)农业防治。选择抗病虫害的优良葡萄品种和脱毒苗木,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植物检疫制度执行。根据品种特性,采用科学的栽培方式和架式。合理种植密度,合理留蔓、留穗,控制产量;加强夏季蔓管理,提高果园通风透光度。加强中耕除草,科学肥水管理,促使树体健壮,增强树体自身抗病能力。

(2)物理防治。实行全园果穗套袋技术。安装诱蛾灯诱杀害虫,保持果园清洁,随时清除病枝、病叶、病果粒等带病虫枝体和杂草,并销毁或深埋。

(3)生物防治。在葡萄园中放养天敌,保护利用自然天敌防治果园中害虫。

(4)化学防治。应做到对症下药,适时用药;注重药剂的轮换使用和合理混用;按照规定的浓度、每年的使用次数和安全间隔期(最后1次用药距离果实采收的时间)要求使用。化学农药使用情况做到严格、准确记录。

7.3设施葡萄主要真菌病害及虫害防治措施

(1)根癌病。食用白醋稀释至pH值为7为止,用碎布蘸取,绑缚在患病部位。待病变组织脱落,收集后焚烧处理。

(2)穗轴褐枯病。在花序分离期和花后1周用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400~600倍液喷施2次为宜。

(3)灰霉病。在花序分离期和花后1周使用40%嘧霉胺悬乳剂1 000倍液各喷施1次,安全间隔期10 d。

(4)霜霉病。用25 波美度波尔多液200~400倍预防,全生育期最多使用3次,安全間隔期10 d;80%~260%乙蒜素叶面喷施3次,安全间隔期10 d,使用方法是全园树体喷布。

(5)白粉病。2%抗霉素120水剂200倍液在其生长期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5 d;2%石硫合剂制剂200倍液在生长期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5 d,使用方法是全园树体喷布。

(6)二星叶蝉。10%高效氯氰菊酯乳油1 500~2 000倍液于生长期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 d;80%敌百虫可溶性粉剂1 500~2 000倍液于生长期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8 d,使用方法是全园树体喷布。

(7)毛毡病。1%甲维盐乳油2.0~3.3 mg/L喷雾,生长期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1 d,使用方法是全园树体喷布。

8采后处理

8.1采收前的要求

果实在采前30 d应停止施氮肥。在采前10 d停止灌水;采前遇雨水,则应延迟采收。葡萄采收前15~20 d停止打药。

8.2采收时期的确定

含糖量依品种不同而不同,一般不低于18%,酸度在05%以下,果实颜色达到品种特有的色泽,果肉由坚硬变为硬脆,且富有弹性,具本品种特有的风味。

8.3采收

(1)树上修剪,一剪入箱。(2)分级包装。须在果园交通便利、遮阴、通风处搭建工作棚和检验分级工作台,以保持工作台的环境整洁,采收实行流水线作业。(3)剪穗、运输、修穗分级、装箱,要分配好劳力,严格按照果品分级技术标准进行分级装箱,不能出现以次充好和缺斤少两的现象。

8.4快速预冷与贮藏

葡萄运至冷库后要打开袋口,在-1~2 ℃条件下进行预冷,使葡萄的温度尽快下降。当温度下降到0 ℃时,将保鲜剂放入袋内,然后扎紧袋口,在(-0.5±0.5) ℃条件下长期贮藏。

参考文献:

[1]刘旭宇. 绿色食品绿茵牌鲜葡萄生产技术规程[J]. 安徽农业科学,2005,33(4):691-692.

[2]郭绍杰,陈庆良,单鸿臣,等. 新疆设施葡萄栽培技术[J]. 安徽农学通报,2007,13(3):98-98.

[3]芮东明,张锐方,汪智明,等. 葡萄水平棚架式栽培技术规程[J]. 江苏农业科学,2011,39(4):167-168.

[4]郭绍杰,李胜皆,张勇,等. 鲜食葡萄无公害栽培技术规程[J]. 落叶果树,2006,38(2):34-37.

[5]冯万富.葡萄设施栽培技术规程[J]. 乡村科技,2012(9):22.

[6]孙锋,肯吉古丽,苏来曼,等. 吐鲁番设施棚架葡萄栽培技术规程[J]. 中外葡萄与葡萄酒,2012(5):39-41.

[7]李红阳,陈志谊,周步海,等. 设施葡萄病虫害防治规程[J]. 江苏农业科学,2013,41(2):129-130.

[8]王金中,陶明建,王士运. 无公害葡萄生产基地操作规程[J]. 果农之友,2006(11):19.唐泉,曹荣祥,童晓利,等. 温光处理对红颊草莓花芽分化的影响[J]. 江苏农业科学,2015,43(1):17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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