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

2024-09-11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共6篇)

1.煤矿机电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 篇一

肃南县西大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西大口煤矿安

全风险辨识评估及安全风险分级告报

一、企业概况

肃南县西大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西大口煤矿位于肃南县大河乡境内,属资源整合矿井, 由原肃南县大河煤矿和肃南县西大口罗其生煤矿整合而成。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核准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1.202平方公里,保有储量138.54万吨。位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外,该矿于2014年4月16日正式开工建设,2015年7月底完成建设,2015年8月3日由省安监局批准进行联合试运转,2016年6月通过安全设施核查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2016年9月完成综合竣工验收。现已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证照,各类证照齐全有效。

煤矿实际投资人廖美助,法定代表人、矿长朱梓銮。采矿许可证证号C***123856,有效期自2015年2月11日至2020年6月11日;营业执照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MA71H06J73,有效期自2016年5月5日至2036年5月4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甘)MK安许证字„2016‟X0291Y,有效期自2016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主要负责人证号***813,有效期自2016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30日。

二、背景来源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文件精神,公司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国务院和省厅文件要求,结合矿井自然安全条件和生产系统现状,全面、系统对公司所属区域矿井重大危险源、隐蔽致灾因素、生产作业中的关键环节等方面进行安全风险普查、辨识、评估、分级,建立了安全风险数据库,积极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危险和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 2.1 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识别辨识与分析

根据露天煤矿地质资料、项目实际建设方案、企业安全管理及工作环境恶劣、生产过程复杂的特点,并结合煤矿露天采矿工程最常见的事故类型、伤害方式、事故概率统计等相关资料,本次验收评价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全面性的危险和有害因素辨识原则,采用露天采矿工程常见事故类型进行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辨识。

露天煤矿存在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有:露天采场边坡失稳造成的坍塌、滑坡及放炮等十余项之多,由于露天煤矿生产自身的特点,其危险和有害因素具有普遍性,故本次验收评价认为,该露天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也存在16种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危险和有害因素是指那些破坏环境并危及人类生活和生存的不利因素。危险、危害因素分析是安全评价的基础。现将该露天煤矿在露天采矿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产生原因、事故后果分析如下。

2.1.1 滑坡和坍塌 1.滑坡和坍塌的后果

露天边坡失稳会造成边坡滑坡和坍塌,其结果不仅使露天采场工作面的采、挖、装、运设备和人员的生命受到威胁,而且存在使采、挖、装、运设备被掩埋的危险,更严重的是大量坍塌使剥离量骤增,增加采矿成本。因此,边坡滑坡和坍塌是露天采区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源,必须重点防范。

2.滑坡和坍塌的原因

由于地质构造的影响,可能诱发局部或大面积滑坡。造成滑坡和坍塌的主要原因是:

⑴台阶高度过高,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⑵台阶坡面角过大,不按设计要求留设坡面角; ⑶不按作业规程操作,违章作业,形成大的伞檐,易发生坍塌事故;

⑷地质条件变化时,台阶坡面角没有及时进行调整; ⑸气候因素:暴风雨、暴风雪使边坡上方的工作帮和非工作帮截水沟渗漏,导致泾流渗入边坡使岩层稳定性减弱,导致边坡失稳;

⑹由于非工作帮风化时间较长,疏于管理,没有经常清理浮石,在加之雨水的冲刷,造成边坡失稳;

⑺边坡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专人负责边帮管理; ⑻采场或排土场出现滑坡、坍塌征兆时,未及时发现或采取措施;

⑼接近边坡开采时,没有按设计要求采用控制爆破技术,严格控制台阶高度和边坡角。

3.滑坡、坍塌的危险性分析

从现场和资料查看,该矿煤层顶板为灰白色粗-细砂岩、灰黑色粉砂岩,底板为深灰色粉砂岩,顶底板岩性软弱,岩石力学性能差,水平层理及缓波状层理发育,另外,由于西大口煤矿深部为原井工开采的采空区,又采用中深孔松动爆破,爆破作业和井工开采破坏了部分岩体的稳定性,故在开采过程中,如不按规程、规范要求的台阶高度及坡面开采,则有可能由于边坡失稳而导致滑坡、坍塌的发生,因此滑坡、坍塌是该矿的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之一。

2.1.2 爆破伤害

爆破是露天煤矿采剥过程中的主要工序之一,爆破伤害是指由于爆破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

露天采场采用中深孔松动爆破法进行采剥作业,在爆破作业过程中,稍有不慎或使用、管理不善,违章操作,就易发生爆破伤害。

1.爆破伤害的后果

爆破飞石毁坏设备,砸伤人员; 2.爆破伤害产生的原因

⑴爆破时未能彻底清理现场,撤出全部人员和设备设施到安全警戒线以外,爆破危险区边界和影响区域未设警戒;

⑵处理残(盲)炮方法不当或未处理; ⑶打残眼或违章操作;

⑷爆破时使用不合格或过期变质失效的雷管、炸药;

⑸爆破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等。3.爆破伤害的危险性分析

松动爆破是该矿山的主要采剥方式,矿山每年要消耗一定量的炸药、雷管,爆破作业过程中的爆破飞石砸伤人员及爆破现场管理不善而引起的爆破伤害。故爆破伤害也是该矿存在的主要危害之一。因此,必须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避免违章作业,认真做好爆破警戒工作,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措施。

2.1.3 火药爆炸

火药爆炸是指火药、雷管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伤害的后果

人员伤亡或设备设施损失。2.产生的原因

⑴爆破器材在运输、贮存和加工过程中受到撞击、挤压或遇到明火发生爆炸;

⑵雷管与炸药混合存放;

⑶库房内使用明火或照明设施引发的明火; ⑷库房没有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

⑸穿带铁钉的鞋或由化纤衣服等引起的静电火花; ⑹外部大火;

⑺不了解炸药性能,磨擦、折断、揉搓炸药; ⑻未用完的引药(雷管)和炸药未能作分离处理。3.危险性分析

该矿山爆破作业委托给肃南县民爆公司进行爆破,矿区没有设臵爆破器材库,使用的爆破器材由肃南县民爆公司在爆破作业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至爆破现场,因此存在爆破材料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受外力挤压和冲击的危险因素,遇到明火有发生火药爆炸的可能性。

2.1.4 水灾

西大口煤矿水灾主要来自雨季洪水和采场内渗水。当露天采场排洪设备、设施排洪能力不足,就会发生水灾。

1水灾的后果

⑴破坏采场边坡的稳定性;雨水冲刷和渗漏是边坡滑动的一个主要因素,同时降低了岩体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等物理力学性能,从而削弱边坡岩体的抗剪强度。大面积的滑坡可能切断采场内的运输线路并掩埋作业区,使生产中断,造成安全事故;

⑵可能淹没、毁坏办公生活区、采场设施、设备等,也可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⑶发生泥石流。2水灾发生的原因 ⑴场区处在洪水淹没区;

⑵缺少防洪、排涝设备、设施或发生故障; ⑶汛前没有及时清障或做防汛准备; ⑷场区内排水设施设计不合理; ⑸场区内排水系统出现故障;

⑹管理不善,发现排水不畅未采取防范措施等。

以上这些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与出现,就有可能造成水灾,导致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⑶水灾的危险性分析

西大口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为中复杂,属干燥草原性气候,采场处于山区前沿地段的山谷地带,突发性暴雨时有发生,如果防排洪设备、设施排洪能力不足,或采场内排水设备设施不完善,都会造成水灾,所以,水灾也是西大口煤矿的危害之一。

2.1.5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也是生产中最常见的危害之一。主要包括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机械伤害是西大口煤矿生产系统中最常见的伤害之一。西大口煤矿的各种机械设备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容易发生事故的机械设备包括:运输机械、装载机械、采掘机械和空气压缩机等。

1.机械伤害后果

机械伤害主要表现在操作机器设备、移动设备、机械运输、在机械周围工作时,由于工作场所狭窄、操作不慎和违章违规操作等,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其后果如下:

⑴工人肢体与运动部件接触而被擦伤; ⑵肢体绊卷到机器轮子而造成人员伤亡;

⑶由于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上的缺陷(如强度不够、刚度不够、制动器及控制缺陷等)而发生机械设备失控、部件脱落而造成人员伤亡,严重时会损坏供电等系统,从而造成

其它事故发生;

⑷采、装、运等机械设备运转部位夹人、擦伤、卷伤等,可造成人员伤亡及损坏设备的损失。

2.机械伤害的产生原因

矿山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主要是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的。常见的原因有:

⑴违章操作,没有穿戴或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操作;

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臵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导致事故发生;

⑶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或疏忽大意,身体进入机械危险部位;

⑷在检修和正常停运时,机器突然被别人随意启动,导致事故发生;

⑸在不安全的机械上停留、休息,导致事故发生; ⑹安全管理上存在不足。3.机械伤害的危险性分析

据有关资料表明,在操作机器、移动设备以及在机械周围工作时,发生的事故占伤亡事故的第三位。虽然生产机械设备自身通常不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但对个体会造成伤亡,必须通过合理设计和安装、严格管理等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

西大口煤矿机械设备是开采生产的主要承载体,机械对其操作者和周围人员造成伤害的可能性很大;现场运转设备防护罩(栏)部分不完善,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检修及开停

车顺序不合理,缺少操作标志牌,容易引起较为严重的机械伤害事故,因此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培训,使他们获得必要的自我防范及防护能力,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以确保任何外漏的转动部件都得到妥善的防护,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无缺陷,也是预防该类事故发生的必要手段。

2.1.6 加油站火灾爆炸危害 1.发生加油站火灾爆炸危害的原因

加油站是露天矿山燃料供应的主要设施,由于柴油、汽油属易燃、易爆品,也是矿山重点危险源,其主要事故因素如下:

⑴加油站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设施不符合防火、防爆和阻燃要求;

⑵加油站设备设施漏油,遇到明火引燃油料; ⑶加油时遇到明火;

⑷加油站附近使用乙炔和氧气(电)焊接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⑸加油站及设备设施未安装接地装臵或失效。2.加油站火灾爆炸危害危险性分析

该矿设臵有加油站,采场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油品使用量大,如果加油站接地设施、消防设施不完善,遇到火源,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故加油站火灾爆炸危害也是西大口煤矿的危险、危害因素之一。

2.1.7 压力容器爆炸

矿山企业使用压力容器的场所主要有空气压缩机,如果不能安全使用,往往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

1.压力容器爆炸的后果 ⑴造成人员伤亡; ⑵损坏设备及地面建筑; ⑶造成矿山工作面停工停产。2.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⑴压力容器运行时安全阀的阀杆关死,安全阀排气孔堵塞,释放压力整定不合适,安全阀失效等,造成压力容器在高压下运行,可能引起爆炸事故;

⑵压力容器受到机械损伤,在高压下发生爆炸事故; ⑶压力容器遇到突然撞击或遇到高温而发生爆炸; ⑷未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引起超温、超压;

⑸压力容器未经过压力检测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⑹管理不善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而进行操作。

3.压力容器的危险性分析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大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西大口煤矿配备有空气压缩机,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额定压力为1.2Mpa,具有较大压力,如果管理不善,则可能造成爆炸事

故。所以,压力容器爆炸危险是西大口煤矿另一危险、危害因素。

2.1.8 车辆伤害

西大口煤矿运输道路条件差,工作环境复杂,故极易发生汽车运输事故。

1.车辆伤害的后果

⑴运输车辆损失、人员伤亡;

⑵车辆相互碰撞,影响矿山正常生产。2.车辆伤害的产生原因

车辆伤害产生的原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⑴运输车辆自身故障,未及时修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如重载车辆下坡刹车失灵等);

⑵司机违章操作,不遵守交规造成运输事故; ⑶运输道路路况差,道路曲率半径<10倍轴距,盘山道路坡度过大,造成失控事故;

⑷运输车辆超载、超重;

⑸在扬尘、沙尘暴天气未能开启防雾灯,在暴雨、暴风雪天气未在车辆轮胎上装防滑链;

⑹选用无前后双制动的汽车型号,或虽为双制动车辆,但由于车辆陈旧或带病运转,特别是车辆进入采场前未进行严格检查;

⑺无视单、双面装车作业,装矿汽车未按挖掘机司机指令进入作业区,或在装车时,驾驶员擅离驾驶室检查、维修

车辆;

⑻装车时,驾驶员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

⑼在道路急转弯和大下坡处未设臵明显标志;急转弯和下坡路段快速行驶等。

3.车辆伤害的危险性分析

西大口煤矿煤(岩)拉运和材料运输均采用汽车运输,矿山运输量大,运输车辆载重量大,部分运输道路路况差,坡度大,露天采场运输道路条件差,故如果运输车辆的保养不及时,在雨雾天行驶,由于视线受阻,会车时极易发生碰撞、翻车等事故,车辆伤害也是该矿主要的危害之一。

2.1.9 火灾

西大口煤矿火灾主要是加油站、堆煤场、排土场、井工采空区及场区其他可燃物、采、装、电气设备等受到外来热源(如照明、明火等)的作用而形成的火灾。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为:加油站、堆煤场、排土场、井工采空区、变压器、配电室及生活办公区等。

1.火灾的后果

⑴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⑵火灾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窒息中毒。2.火灾发生的原因

⑴井工开采形成的采空区未全部冒落压实或采空区封闭不严,存在漏风,发热着火,引起的火灾;

⑵加油站油料泄漏,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等,遇到明火引起的火灾;

⑶存在明火。冬天工作人员在禁止烟火处使用煤炉、电炉、灯泡取暖等违章作业,或电焊、氧焊使用不当引起火灾;

⑷机械磨擦及物体碰撞产生火花引燃可燃物,引起火灾; ⑸雷电引起的火灾; ⑹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3.火灾的危险性分析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大口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西大口煤矿所采煤层为原地下开采所遗留的煤层露头部分,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原井工开采采空区残留煤层的揭露,采空区有发火的可能。另外,该矿建有变电所、配有较多的采、装、运设备,变压器、配电室及采、装、运设备、堆煤场、排土场等都有发生火灾的危险,如果变压器、配电室及采、装、运设备等处安全消防设施不到位、管理不尚或处理不当,则有可能造成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火灾,堆煤场采出的原煤,排土场混入的原煤,如果堆放高度过高,使其温度不能及时散发,降温防火措施不到位,经过一段时间后,都有发生堆煤场及排土场原煤自燃的可能。如果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防火常识,部分岗位缺失、安全管理水平低、措施不完善,所以,有发生火灾的危险,如果采空区管理不到位或处理措施不当,则有可能发生煤尘自燃,造成人员烫伤、烧伤和中毒窒息事故。故火灾危害是西大口煤矿又一危险因素。

2.1.10 高处坠落

西大口煤矿人员和采装运设备在台阶边缘行走或作业时,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作业人员在工作面清理浮石,如果

防护设施不全,极易造成高处坠落而引起人员伤残或伤亡事故。

1.高处坠落的主要原因

⑴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或二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带;

⑵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软底鞋;

⑶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安全保护装臵不完善或在缺乏保护装臵情况下违章进行作业;

⑷工作责任心不强,主观判断失误; ⑸工作人员疏忽大意,疲劳作业; ⑹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⑺照明不良,工作环境恶劣; ⑻违章操作;

⑼在坠落危险地点没有醒目的警告或喷漆标志等。2.高处坠落的危险性分析

西大口煤矿采场存在落差较大的设备和平台,操作平台及人行道坡度较大;局部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地方没有安装防护栏、没有醒目的安全标志,设备的安全操作、维护和管理措施也不到位,标志不明显。再加之生产场地部分设备距地面较高,在巡视或维修设备的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滑落。有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的伤亡。所以,高处坠落也是西大口煤矿的危险之一。

2.1.11 物体打击

在露天采剥生产过程中,存在砸伤危险性,这些危险主要包括:在采剥面清理浮石过程中浮石、浮渣掉落砸伤人员和设备;铲装过程中大块煤岩滚落或滑落砸伤人员和设备;煤岩、工具、坠落物的砸伤等。

2.1.12 其它危险和有害因素 1.电伤害 ⑴电伤害的后果:

①人员电弧灼伤、触电死亡;

②电气设备如果长期过负荷运行,会产生大量热量,引发火灾事故;

③电气设备内部绝缘损坏,保护监测装臵失效,将会造成火灾;

④雷电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⑵电伤害的产生原因:

电伤害的产生的主要原因,除了环境恶劣的客观原因及设备缺陷、设计不周等技术因素外,大部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引起的,常见的有:

①使用绝缘不合格的电工工具;

②没有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使线路磨损、压破绝缘层造成电气设备外壳带电,设备缺少漏电和接地保护等防护装臵;

③带电进行检修、维护,绝缘胶鞋破损,操作者身体或工具碰到带电线路上;

④缺少标志或标志不明显,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存

在漏洞;

⑤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非电工进行电器操作; ⑥在特殊工作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⑦电气作业裸露的带电体没有防护,在潮湿地区工作不穿绝缘鞋,无绝缘垫,无监护人;

⑧雷电保护设施没有或有缺陷;

⑨没有设臵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或安全措施失效;

⑩没有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工作票制度。⑶电伤害的危险性分析:

矿区用电主要是机修、办公和生活照明等,防生产生活用电造成的人员触电及其它用电事故的危险,将是西大口煤矿的重点。

2.粉尘危害

粉尘危害主要是凿岩、爆破、运输、装卸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操作人员长期吸入含尘空气,就会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硬化,丧失呼吸功能,导致尘肺病。粉尘还会引起刺激性疾病、急性中毒或癌症。在高粉尘环境下作业,会造成操作失误,造成其他伤害事故。故粉尘危害是西大口煤矿又一主要危险和有害因素。

3.噪声危害

噪声危害主要是露天采区在凿岩、爆破、铲装、运输过程中的噪声,噪声是露天采区开采过程中的一种职业危害。噪音危害的后果是操作人员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可能引起职业性噪声耳聋或引起神经衰弱、心血管疾病等,同时

也会使操作人员的失误率上升,降低劳动生产率,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严重的会导致事故发生。故噪音危害是西大口煤矿的另一危险、危害因素。

4.大风危害

该矿区春季多风,对矿山采剥、运输造成一定影响,还可能对矿山生活住房和供电线路及地面其他设施造成破坏,并可能进一步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

5.雷电

西大口煤矿属干燥草原性气候,在夏季雷雨季节,矿山的较高建筑物、通讯设施等部位若避雷设施缺乏、失效以及不足等,可能发生雷电伤害事故,损坏矿山建筑,伤害矿山工作人员。

6.冰冻危害

西大口煤矿地处我国西北地区,天气较为寒冷,露天作业,难以采暖保温,如不采取措施,人员有被冻伤和设备被冻坏的可能,再加之采场内部分边坡的渗水,容易冻结成冰,甚至蔓延至采场道路,形成冰面,给采场运输造成一定的现象。

7.人的行为性危险

据国内外大量的调查统计表明,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90%以上。美国工程师海因里希经过大量的研究,认为存在着“88:10:2”规律,即在100起事故中,有88起纯属人为引起的,有10起是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只有2起是人难以预防的,即所谓“天灾”。同样,煤矿行业80%以上的事故都是出于现场管理和职

工违章造成的。

⑴管理者素质及对安全的重视程度

西大口煤矿生产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虽有从事露天矿生产的经验,但仍存在安全生产经验不足,故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露天矿事故的能力较弱。因此,管理者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⑵人的生理原因

主要是指职工的反应速度,手脚灵敏程度以及视力、体力等能否适应工作的需要。其中还有因长时间工作过度疲劳或者睡眠不足,身体欠佳等,在操作时表现为力不从心,失去配合,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

⑶人的素质原因

露天采场作业人员技术素质不高,操作技能差,缺乏安全意识,再加之工人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违章作业,给安全生产、改善安全环境带来了更大的困难,从而导致安全工作的恶性循环。

8.安全管理缺陷

如果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不全,人员配备不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建立不全,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经验不足,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露天矿事故的能力不强,管理者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违章指挥,安全防护设施、应急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缺陷等,都是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以上8种危险,危险和有害因素在露天采区均不同程度的存在,虽然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一般不会造成重大事故,但却不能麻痹疏忽,而应防患于未然,积极采取切合实际的措施予以预防和控制。

2.2 重大危险源识别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其中生产场所是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而贮存区是指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本次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9)对该项目爆破材料的贮存和柴油进行辨识,结果如下:

根据《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的规定,爆破材料库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条件是:工业炸药临界量大于或等于10t。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矿山爆破工作承包给肃南县民爆限公司进行爆破,矿山未设臵爆破器材库,矿山不储存爆破器材,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由肃南县民爆限公司在爆破前按照使用量配送,剩余部分回收至民爆公司管理。

该建设项目机动车辆使用的燃油大部分为柴油,但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9)的规定,其柴油不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的范围内。

由上可知,肃南县西大口煤矿区域内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三、安全风险分级

结合《肃南县实行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意见》与西大口煤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西大口煤矿无重大危险源,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冲击地压威胁,无重大安全隐患,近3年来未发生伤亡事故,可认为安全风险为C级。

2.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篇二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榆安委办发[2018]9号文件(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米工贸字[2018]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长:矿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矿长

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成员:

生产部部长

安质部部长

动力部部长

调度室主任

通风科科长

培训科科长

环保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

综采队队长

巷修队队长

运输队队长

财务科科长

应急救援科科长

职业病危害防治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二)领导组成员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主管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煤矿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监站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监站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5.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500元。

9.各相关单位未按规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负债人200元。

xxxxxxxxxxx矿井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END

3.煤矿机电运输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评估报告 篇三

机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编制单位:机电科 编制人:杨雷雷

编制时间:2018年2月6日

机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手册中将危险源分布情况,制订机电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岗位,确保技术、人员、资金有保障。为保证供配电系统可靠,风险管控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特成立机电重大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

一、机电风险控制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赵聪章 副组长:张衡

成 员:郝敬韬 杨雷雷 李新 周华云 周仕杰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机电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 2.负责落实供配电系统、机电各岗位风险管控措施及行为规范; 3.负责组织机电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方面的培训;

4.负责组织机电各岗位对风险管控措施、岗位职责及规范进行动态更新。5.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电科,郝敬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对机电风险超前预控,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机电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机电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机电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杜绝和遏制煤矿机电事故的发生。

四、机电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机电风险管控措施表

名称 管理标准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煤矿机电设备应具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或行业相关标准要供 配 电 系 统 求标志或证件。

5.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6.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

1.严格执行矿井供用电管理制度及措施。

2.电气保护必须整定正确,齐全可靠。要有整定计算书,每月(或每次搬迁重新安装后)必须检查校验一次,做好记录,且供电系统图、设备责任牌与开关三者的整定必须一致。

3.移变、馈电开关、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器的各项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不得甩掉或短接。

4.井下电缆必须采用阻燃电缆,定期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绝缘降低,及时进行更换。

5.井下接地网和接地保护系统必须完好可靠,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要求。

6.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制度和操作票制度。

7.电气设备必须安装在无淋水、环

机电科

100万元(主要用于35KV、10KV线路的维检费用)

防范技术措施

责任部门

计划投入

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境状况较好的地点,如必须放在状况较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差的环境中,应采取防护措施,所有电防雷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缆必须吊挂,移动拖拽电缆必须有专人无压释放保护等。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10.各种绝缘用具齐全,并定期检验。

进行监护,防止车辆对电缆的碾压、碰撞及煤、矸砸伤电缆。

8.在安装、检修、故障处理完成之查,防止工器具等遗落,造成事故。

9.电缆、电气设备的接线必须规范,符合接线工艺要求,防止电气安全距离过小导致事故。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篇四

安 全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工 作 责 任 体 系

云南湾田集团阿令德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

二0一七年七月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副矿长、防突副矿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及区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科,安监科科长兼职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及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科,由安监科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人员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上岗干部、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由上岗干部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值班室。值班人员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吸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煤矿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科室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公司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篇五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三)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九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本规定施行满三年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全面辨识: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二)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对重大危险源、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其中,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对相应的风险重新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进行公示。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

(一)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隐患清单;

(二)治理的标准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六)治理的时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发布各自监管、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每两年修订一次。

制定指导手册或者指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的自辨自控、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等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其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清单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行政决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的,降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广泛听取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未设立公示牌(板)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领导责任和协助责任的;

(二)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发布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微小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 篇六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管理,组织开展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沧建安【xx】8号文件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管理的通知,沧建安【xx】9号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施工现场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该项工作有效开展,并落到实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组员:xxx xxx xxx xx

三、风险分级

根据生产特点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施工现场的风险分为两大类,即施工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和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通过对建筑施工现场排查结果,预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根据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将其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四、风险预警

1、风险预警、预防

项目部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可能引发的事故的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做安全技术交底时,针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把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进行交底。作业前,班组长就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对工人进行重点讲解,做到让工人清楚作业任务、危险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及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强化危险源检测。

2、具体风险预防措施

(1)坍塌事故风险预防措施

①编制合理的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②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③安全技术逐级交底,告知操作人员危险程度。

④选择合适的施工队伍。

⑤项目部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施工方案实施。

(2)机械伤害风险预防措施

①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

②租赁设备进入现场前,应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③作业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④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必须经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设备安装和拆卸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⑧按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3)高处坠落风险预防措施

①项目部制定相应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②基坑、沟槽临边、2米以上高处作业防护必须符合要求并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③项目部一定要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④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⑤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触电事故风险预防措施

①编制用电方案并经审批。

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③项目部一定要做好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④按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具。

⑤作业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⑥重要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⑦配电箱经许可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

(5)物体打击风险预防措施

①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②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个人安全。

③施工过程中作业周围环境防护必须符合要求。

④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⑤作业过程加强安全巡视。

(6)起重伤害风险预防措施

①编制合理作业方案并经审批。

②设备应经检测、登记、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作业及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④作业要遵守操作规程。

(7)火灾事故风险预防措施

①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②加强消防教育,人员做到“四懂四会”。

③成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演练。

④按操作规程作业。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工程技术措施

(1)方案编制

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施工前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2)安全技术交底

①在施工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之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②交底必须按制度进行,做到逐级交底,并应覆盖全体作业人员

③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流程

④被交底者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监督、检查、指导,交底人须检查交底后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2、管理措施

(1)完善制度、评估风险

规范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各项目部开工前根据施工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对风险进行分级,编制《项目风险汇总表》

(2)安全检查

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班组进行检查

①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②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状况是否安全可靠

③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

④施工人员教育落实情况

⑤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现场佩戴情况

⑥重点部位消防设施配置及技术状况

⑦职工宿舍环境卫生、用电等情况

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3、教育措施

(1)安全教育培训

①新入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进行施工

②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作业

③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及业务水平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②特种作业人员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③特种作业人员每年由项目进行一次复审教育,定期到发证机关进行复审考核

④特种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安全知识,熟知检查标准及操作规程

4、防护措施

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等洞口防护按规范要求做好,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特殊作业时须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避免作业过程中的伤害和减少职业伤害。在相应分级安全风险部位做好警示标牌、标语。

六、安全风险检查与改进

各级管理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制定好的不同级别的风险进行检查,对于A级B级风险要进行跟踪检查管理,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与方案不符的现象,立即停工整改,同时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带班进行检查。其中A级风险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公司每周至少检查一次,集团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两次;B级风险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两周至少检查一次,集团公司进行不定期抽查;C级风险由项目部自行组织检查,公司不定期抽查;D级风险由项目部不定期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与方案不符以及其他危险源时,立即进行整改。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2

为全面辨识、管控我矿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制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各专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统一领导、协调:

组长:郑秦峰(矿长)

副组长:巩仲斌(安全矿长)郑成梁(总工程师)

刘永清(机电矿长)张锁明(通风矿长)

陈海堂(生产矿长)王文龙(工会主席)

成员:姚国海(副总工程师)王军军(副总工程师)

汤志伟(副总工程师)李凯(副总工程师)

张鹏(副总工程师)贺战平(副总工程师)

贺丽峰(技术科科长)张仙蒲(标准化主任)

赵家威(通风科科长)马洋(办公室主任)

乔卫民(安全科科长)赵志强(地测科科长)

郭峰(机电科科长)张峰亮(监控室主任)

张大伟(调度室主任)李彬彬(职业卫生科长)

席亚辉(劳动用工科)洪家德(通风队队长)

秦随胜(综采队队长)张胜利(掘一队队长)王国林(掘二队队长)李凤学(运输队队长)

郭荣和(机电队队长)李蛇科(机运队队长)

魏传高(探水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科长由乔卫民兼任,负责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并指导协调各职能科室和区队完成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完成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科室、队组负责人参加,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人员,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二)专项辨识程序

1、全国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流程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各专业委员会确定的重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

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

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流程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我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流程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三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走到、三必到”原则,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科室要加强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科室及队组,罚相关负责人各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负责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相关责任人各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相关责任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罚相关责任人500元,罚主要负责人200元。

5、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主要负责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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