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范文

2024-09-12

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范文(共4篇)

1.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范文 篇一

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我市务工农民越来越多,其权益维护已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全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且也关系到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问题的重要内容。漯河市总工会在去年年初对全市农民工权益维护情况进行调查,探索出本市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维护其合法权益路子的基础上,今年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再次分赴县区、市直局委进行督导,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深入基层和农民工当中,通过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实地调研。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一)全市农民工输出情况。止2004年4月,全市外出务工人员累计20.7万人,约占全市农民人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8%,约占农村剩余劳动力总数的21%。从输出地看,郾城县6.5万人,舞阳县8.3万人,临颍县5.3万人,源汇区0.6万人。从性别上看,男性约45%,女性约55%。从年龄上看,16—25岁的约占70%,25岁以上的约占30%。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以下占60%,高中占25%,高中、中专以上占15%。从输入地看,市外省内5.1万人,占25%,省外15.6万人,占75%,境外300多人。务工地点主要集中在沿海开放地区及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其中广州、深圳等地区约占55%,上海、江浙等地区约占13%,北京、河北等地区约占15%;省外其它地区约占2%;省内郑州、新乡、开封、安阳等地区约占10%,省内其它市约占5%。出国务工主要分布在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阿联酋、肯尼亚等国家和地区。从行业看,国内从业集中在建筑、制革制鞋、电子玩具、服装、家俱、司机、保安等,国外从业涉及护士、建筑、制衣、船员、渔工等。(二)漯河市三县一区吸纳、转移农民工情况。止2004年4月,全市共吸纳、就地转移农民工18.3万(吸纳市外省外4万多人,转移本地14.3万人)。其中郾城县12.3万人,临颍县3.5万人,舞阳县1万人、源汇区0.5万人,市直1万多人。从事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汽车维修等。90%以上的人员来自三县一区和周边市县。工业企业中,大专以上的约占30%,高中以下的约占70%,女性占80%,男性占20%;建筑行业中,基本是初高中文化程度,男性占95%,女性占5%;商业和服务业中,初高中占80%,高中以上占20%,女性占80%,男性占20%;从事汽车维修的基本都是初高中文化程度,绝大部分是男性。从收入看,月净收入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约占60%,500—800元的约占25%,800元以上的约占15%。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外出、就地转移务工农民年均净收入3000—7000元不等,如按4000元计算,年均创收14亿元。

二、做法及成效

(一)市总工会主动工作、源头参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了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早在1996年,漯河市总工会便开始探索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通过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路子。当时,只是具体做了许多工作,没有把它作为一项专门内容进行归纳。近年来,随着农民工队伍的不断壮大和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的增多,漯河市总工会主席田爱华同志亲自带队,于2003年初对在漯河市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写出了《关于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调查与思考》的调查报告,并及时向漯河市委汇报,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漯河市委、市政府于2003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在漯河市务工的农民创造了宽松的务工环境,其合法权益从政策上得到了保证。2003年8月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出台后,漯河市各级工会把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作为职责范围内必须要做的重点工作,进行强力推进。

(二)各级工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1、通过四条途径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一是依托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漯河华强公司、南街村集团、汇通公司等单位,在成立基层工会之时,就把在本企业务工的农民工直接组织到工会中来。已建立有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坚持做到同时招工,同时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漯河双汇集团、市公路局、宏运集团、恒达公司、昌达公司等招用农民工的大户便是如此。2003年漯河市公路局及时把当年在该局就业的104名农民工全部吸收为工会会员,享受与本局城镇职工同样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二是依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郾城县总工会依托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成立全市乃至河南省首家工商业工会,到目前为止,全县以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为依托成立工会组织670个,全县已有9.6万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三是在城镇社居委成立社居委联合工会,在职工人数较多的村成立村级工会。源汇区总工会依托市区社居委,于2003年成立34个社居委联合工会,将居住在本社区和在本社区从事工商业的3000多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临颍县南街村、龙塘村、北徐村、胡乔村和源汇区的干河陈村村办企业比较发达,在市、县两级工会的指导下,都成立了工会,把在各村务工的农民及时组织到工会中来。2003年,源汇区干河陈乡干河陈村4个村办企业的351名农民工全部加入该村工会。拿到工会会员证的他们高兴地说:“想不到俺农民也能加入工会!以后有工会撑腰,心里就踏实多了。”四是建立行业工会。舞阳县总工会在餐饮、建筑等行业成立行业工会,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市总工会在对四条途径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进行总结的基础上,2004年在全市全面推开,并且提倡多途径、灵活多样、点面结合、宜单则单、宜联则联、因势利导、不有具一格的建会形式,以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目前,全市已有13.72万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其中,郾城县9.6万人,临颍县2.3万人,舞阳县0.36万人,源汇区0.46万人,市直1万人。为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市总工会在工会会员管理中推行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凭市总工会统一核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到劳动关系所在地工会办理会员接转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到哪里,以便为农民工维权和服务提供组织保证。

2、采取四项措施维护农民工权益。一是依靠法规政策维权。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民主大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汇通公司、南街村集团、临颖建筑公司、和发强实业公司、郾城装饰材料公司和雷鸣制革厂、源汇区三剑客奶业公司和屠龙磨料磨具厂、许慎宾馆、舞阳县申鑫特种纸业公司等具有一定规模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企业工会通过与企业行政签订集体合同的办法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全市55个乡(镇、办),通过推行并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办法来维护本辖区内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业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南街村集团有农民工10890人,其中加入工会的占90%。南街村集团工会十分重视职工的生产条件和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环境对人体的危害。其下属的调味品厂通过不断更新技术和改进设备,大大优化了粉碎车间的工作环境;彩印厂对一些不适宜长期工作的岗位实行轮岗、双层保护、增加健康补贴等办法,以维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市公路局对农民工做到政策上一视同仁,人格上信任尊重;在2004年初工会和职代会换届中,把农民工专门作为一个代表类别,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该局86名代表中,农民工代表有13人;市公路局还打破身份、学历、户籍、工种等界限,在今年2月单位中层职位的竞争中,让农民工平等参于,有4名农民工竞争上二级机构副职岗位。临颖县建筑公司不但通过签订集体合同维权,而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保待遇等方面享受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二是依靠信任尊重维权。农民工志愿加入工会后,工会组织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提合理化建议等,吸收采纳农民工提出的合理建议,尊重农民工的人格。南街村集团不但把德才素质优秀的1500多名农民工转为南街村的“荣誉村民”,只要不出南街村,吃住、就医、子女上学都享受南街村村民同等的免费待遇,而且把德才素质优秀的农民工放到领导岗位,在评优表先评模中,对农民工给予优先考虑。三是依靠关心爱护维权。南街村集团、干河陈村、恒达公司等工会坚持实施帮扶救助机制,通过帮扶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郾城县新都市场商户任小平的服装店于2004年元月14日晚不慎失火,导致货物全部烧毁,市场工会的同志一方面积极主动与新都房地产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协调,一方面派人帮助任小平尽快恢复门面,早日营业。经过市场工会的努力协调,新都市场房屋开发公司出资1万元为任小平装修门面,并退回租金1500元,押金2000元,又拿出救济金5000元,使任小平渡以了难关;我们在维护本市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护外来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2003年底,在郾城建材厂务工的一南阳籍农民工因要不回工钱来到县工会求救,县工会与县工商业工会的同志会同县劳动仲裁委的人员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的前提下,为其讨回了拖欠一年的工资。他激动地告诉工友:“有工会撑腰,在这干活咱放心。”通过一件件鲜活的事例,原来不愿加入工会的农民工看到了加入工会组织的优越性,纷纷递交了入会申请。此外,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活跃其业余文化生活,让其充分感受到工会大家庭的温暖。四是依靠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维权。南街村集团、源汇区百花纺织公司、昌达公司、雅源香精香料公司等经常组织农民工外出学习,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源汇区天桥街办事处工会在本辖区内的光明路市场(河南省十大批发市场之一)开设“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课堂”,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劳动法》、《刑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教育。通过对工会会员实行优惠待遇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市总工会站在全市的角度,统一协调市直及县区的部分单位对工会会员实行优惠待遇,探索会员与非会员区别的内外机制,吸引更多的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其目的是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进一步扩大工会的影响,让会员得到更多的实惠。目前已经协调好市新华书店、市三院、市中医院、市绿荫健身俱乐部、许慎宾馆、开园森林公园、源汇区人民医院、河南金囤种业公司、临颍县人民医院、舞阳县人民医院、舞阳县中心医院、舞阳县卫校附院、舞阳县游乐园12个单位为持有新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的工会会员提供不同内容、多项价格不等的优惠,还有几个单位的优惠事宜正在协调之中。

(三)政府有关部门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配合联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一是由每年的三夏、三秋和春节前集中力量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变为日常的行动。2003年为农民工讨回工资325万元,涉及595家企业;二是对农民工进行技能素质培训,今年1-4月共培训农民工8645人;三是加大涉及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及落实力度。目前,我市农民工较为密集的大中型私企和三资企业大多数为农民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并落实了返还农民工个人缴费(退费)的规定;四是会同司法局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站,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帮助。市建委为解决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发包方在合同签订30日内,向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拨付15%的人工费作为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市建委还利用12345为民服务热线,及时受理农民工投诉。同时,通过开展“文明工地”的争创活动,改善农民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市公安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入户条件,将转为非农户口的优惠政策由原来的4项拓展为6项。市工商局对办理工商执照的农民经商者采取当日办结的服务措施,对造成意外经济损失的农民经商者实行管理费减免。区法院开通诉讼绿色通道,为有理无钱的农民工打官司提供帮助,在2003年上半年受理的13件涉及农民工案件中,涉案标的43万元,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执行费2万多元。

三、问题及原因(一)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对农民工的“身份”限制依然存在。

由于长期形成的历史原因,在城镇有对农民工实行限制性现象:一是限制就业。某些企事业单位有限制使用农民工的岗位。二是半开放限制。部分地方采取“先本地、后外地,先城镇、后农村”的限制性做法,减少了农民进城就业的机会。我市在就业岗位、子女入学、廉租房租住等方面尚存在着限制农民工的现象,把多数有进城就业意愿的农民工挡在了城市门槛之外。(二)社会维权机制还不完善,对农民工的权益侵害比较严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惯性影响,劳动管理部门及维权组织网络和职能还没有完全覆盖和拓展到农民工和个体私营企业;多数非公有制企业主不愿建立工会组织,认为成立工会组织是给自己设了门槛;部分农民工对加入工会认识不到位;再加上农民工维权的能力低、手段少;工会在维权中没有手段,显得力不从心等因素,使得损害农民工正当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劳动安全、生存条件差。个别企业及雇主对从事苦险工作的农民工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措施,致使工伤事件时有发生。源汇区法院2003年4—6月受理的涉及农民工的13起案件中,因缺乏劳动保护造成工伤的就有9起。二是劳动强度大,收入无保证。个别雇主随意延长农民工劳动时间,增大劳动强度,个别雇主拖欠、减发、扣罚其工资。大部分农民工工作时间每天都在8小时以上,没有节假日、星期天,却很少得到超时补助、加班补助、假日补助。本次被调查的500名农民工中,有201人没有休息日,占被调查人数的42%;有237人只有一天或半天休息时间,占被调查人数的47%;有139人工作时间在8小时甚至10小时以上,占被调查人数的28%;有35人工资被拖欠、克扣,占被调查人数的7%。从劳动保障部门、法院收到的投诉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仍较普遍,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个体私营企业。三是不愿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部分企业特别是三产领域的企业及商户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只是“口头协议”或“一边倒合同”。农民工只有单方面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益。四是个别雇主违规制定劳动管理制度。个别企业制定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只体现企业单方面的意志,成为对职工的惩罚规定。(三)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对农民进城务工构成障碍。国家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无论是合同工、临时工、小时工,都有实行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部分企业为部分农民工办理、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外,还有部分企业未给农民工办理、缴纳养老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还处在宣传启动时期。企业不愿缴纳“三金”,主要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外部原因是部门强制力度不够,社会~压力不足。(四)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手续多、收费多、成本高、负担重。一是收费项目多。农民到城市经营餐饮等服务业,除工商、税务外,还要到卫生、消防、公安、环保等部门办理许可证,缴纳相关费用,少则几十元、多则上千元;农民到外地或到市区打工,要办理婚育证,各县乡收费标准不统一,50—300元不等。二是搭车收费多。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除工本费外,还要缴培训费,办意外伤害保险和妇科病保险。三是变相收费多。主要反映在用工单位在招工时收取押金、工装费、进厂费等。过多过乱的手续和收费,加重了农民工经济负担,挫伤了其进城就业的积极性。(五)农民进城务工有组织的少、受培训的少,工作稳定性差、就业竞争力弱。2003年以前我市每年通过劳动部门输出的农民工仅1000人左右,通过各级各类组织有序输出的农民工约占5%,绝大多数农民工是通过血缘、地缘、人缘关系自发、结伴外出打工。有明确目的、固定岗位的约占15%,大部分农民工在不同城市不同企业间频繁流动。农民工自发输出、短暂输出带来的无序性、盲目性、不稳定性、不连续性,造成外出打工成本高、收益小、风险大、规模小。其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尚未形成健全的劳务输出信息网络和完善的劳务输出服务体系。二是我市劳务输出组织数量少、实力弱。(六)部门对农民工的服务管理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工商、公安、建设、教育、计生、劳动等部门围绕农民工服务管理都从部门角度制订出台了不少具有积极意义的意见和措施,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部门间各自为政、各自为战,影响了对农民工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如工商部门强调繁荣市场,主张多办快办营业许可证;计生部门把查验计生有关证明作为前置条件;公安部门为维持治安秩序;房管部门为加大房产管理;税务部门为征缴房屋租赁税费要开展出租房屋登记等,由于各自只考虑部门利益,相互不通气,导致重复登记或登记遗漏。一些涉及农民工的民事事件,本该由劳动仲裁可以解决的,由于推拖,最后成为由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增加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党委、政府协调不到位,一些部门过分强调各自部门利益。

四、对策与建议(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资料显示,全市70%以上的人口在农村,其中有14万多人尚未脱贫。全市60%以上的劳动力在农村,其中有79%的农村劳动力为有待转移。2002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相差3400多元,而同年我市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我市城镇化水平仅为23.6%,低于全国、全省水平,而我市近年来城镇吸纳的人口主要是农民工和都市村庄的农民。基本市情和实践结果证明,只有解放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强化农业、稳定农村,才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只有平等友好地善待农民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才能真正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切实把解决农民工问题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二)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围绕农民工权益维护进行制度创新、措施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对涉及农民工的政策要进行清理,取消对农民工的限制性政策和措施,作到令行禁止。并出

台对农民工公平友好对待的政策和措施。一是向农民工提供制度化保证。把农民工的权益维护、输出和输入纳入计划,按照中央的要求,将涉及农民工的治安管理、培训、计划生育、社区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在制定具体政策时,按照减 化手续、降低收费的原则,以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安家落户的政策安排。二是对进城农民工实施社会化管理。在推进社区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将农民工纳入社会管理与服务范畴,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对进城农民工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对农民工输出及就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在组织农民工输出时要遵循市场规则,减少行政干预、体现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自主择业、自由流动、有偿服务原则;在吸收农民工就业时,要一视同仁,为农民工创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工同酬、公平竞争的环境。(三)各级党政挂帅,相关部门组织参与,建立农民工权益维护联动机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党政重视、部门配合、社会齐抓共管”的农民工联动式社会化权益维护新机制。在具体操作中,要尽快建立各级农民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以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召集人、主持人,由相关部门、组织负责人参加,定期召开会议,提出加强农民工服务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协调落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同时,尽快建立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公安、计生、建设、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民工服务管理联动协调机制。建立以总工会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计生、建设、公安、法院、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农民工维权联动协调机制。在机制运作中,相关部门间形成信息互动、事件案件互报、相关事情协商的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工作力度,协作程度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奖惩体系。(四)内外互动,标本兼治,加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力度。一是建立双向维权机制。输出地要主动与用工地党政工组织取得联系,建立关系,互通信息,争取对方在农民工管理和维权工作上的支持。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与农民工输入地司法机构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必要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推行流动会籍制度。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推行流动会籍管理制度。农民工凭各级地方总工会核发的新会员证到工作地工会办理会员资格转移手续,实现农民工工作关系到哪里,会员组织关系就到哪里,为农民工维权提供组织保证。三是加大惩处侵权行为力度。组织有关部门对侵权行为严重的企业或雇主依法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五)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对农民工输出实施产业化经营、基地化发展。一是把农民工输出当作新兴产业,实施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用工业化,集团化理念和方式组织农民工输出,通过政府或部门政策调动、组织协调等方法,把农民工劳务输出的相关资源整合起来,走“信息——培训——输出——基地——管理——信誉——效益”之路,形成一条龙经营体制。具体运作中要尽快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街)、村(社区)四级劳动及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同时加强外向型劳务中介和劳务协作组织建设,构筑政府和社会共同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技术培训、政策咨询、职业中介等服务网络。同时,大力扶持承担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或组织。重点扶持本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务输出总公司和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重要劳务中介组织,引导其有效开展规模化、订单式劳务中介。二是建立农民工输出和输入两大基地,进行基地化发展。通过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间、部门间、中介组织间、企业间围绕农民工输出展开的密切联系,为农民工输出提供政策、信息、培训、管理、维权等综合性服务,实现稳定、安全、集中和大规模的安全输出。(六)拓展统筹内容,为进城农民工降低城市门槛创造生存条件。一是推行城乡统筹,强化就业培训,为农民工市民化创造生存条件。在就业与培训上,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城乡劳动力统筹一并考虑,一起纳入长远规划和计划,一起列入管理目标和工作台帐,使农民工与城市人一样享受到培训和就业权利及相关优惠政策。二是落实新的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城镇入户条件,为农民工市民化扫清制度障碍,让更多的农民工成为城市的新市民。三是降低征缴标准,扩大覆盖范围,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社会保障。加大对农民工密切行业及企业的社会保险面力度,切实把农民工纳入到社会保障覆盖面之内;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农民工工作流动后,对其保险费用要有规范的累计和转移程序。

2.用法律保护自己主持稿 篇二

赵、陈: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一起敬礼)陈:我是小主持人陈铭玮。赵:我是小主持人赵纪元。陈:今天这次班会就是为了更好的让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在同学们的心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赵:俗话说,没成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赵、陈:今天我们的班会主题是:“用法律保护自己” 赵、陈:首先请全体起立,放国歌,礼毕,请坐。

赵:同学们,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陈:我们爱学习、爱劳动,是充满生机的新一代。

赵:我们在党的阳光下成长,在老师的教育下一天天的长大。

陈:我们是跨世纪的新苗。可是,我们身边却经常发生一些危险的事,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应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赵: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加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学生。

赵:今天我们与同学们一起聊聊法律知识,怎么样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陈:好的

赵:下雨了,爸爸妈妈撑起了雨伞,为我们遮挡风雨。在成长的路上,谁能保护我们远离校园暴力、消费权益还有各种对孩子们的侵害呢?

陈:当然是法律,他是我们生命的保护伞,他为我们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这把伞吧。

赵:有个叫小明的小朋友收到妈妈的生日礼物--变形金刚,他拿出来玩,发现变形金刚一会能变一会又不能变了,伤心的哭了。这时,电视上传来了:“消费者要善于保护自己”。于是,小明和爸爸将玩具送到商店,请他们检查,结果是玩具有质量问题,商店就换了一部新的变形,一切就正常了。

陈:这是他们懂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用法律来维护了他们的权益,避免了吃亏上当。陈:法律小知识:迄今为止所发现的世界上第一部成文法典乌尔第三王朝颁布的什么? 赵:《乌尔纳姆法典》。

陈: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是什么 赵:《铸刑书》。

陈:同学们知道中国第一部关于青少年的法律是什么?请大家大声说出来。赵:对是《中华人民币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陈:我国还有许多法律呢,如宪法、国旗法、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教育法 等

赵、陈 下面是一起求助环节

陈:你如果遇到了大学生打你,你会怎么做呢?

赵:在学校里,我会告诉老师;在校外,我会找警察叔叔。陈: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有那些呢

赵:有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

陈:酷爱运动的陶陶自己到超市买了双运动鞋,谁料刚穿两天,鞋就开裂了。陶陶拿着超市的小票,要求退换。超市负责人以鞋已穿脏为由,不能换。陶陶失望极了。赵:大家帮陶陶想想办法?

陈:下面我有请一位同学回答可以用什么法来维护陶陶的权益。正确答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陈:(指着屏幕)上面的这些孩子犯法了吗?

赵:同学你们觉得呢?他们犯了什么法?请举手回答?当然犯法了,他们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请同学们举手回答?对我们可以去到法律机关报案,请求法律的帮助。

赵:对,是法律!法律是生活的保障,法律是幸福的源泉!

赵、陈:所以懂法制、懂道德、无违法是每一名小学生应具备的务件。(请大家看屏幕一起朗读)

--记住亲朋好友的名单、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帮助。

--拒绝不正当要求,不与坏人同流合污。如去打群架、赌博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大声呼救 并报警。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居民家。

--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如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赵、陈:同学们不知不觉中,我们的班会接近了尾声,通过这次班会,我们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意义。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时刻把我来提醒,让我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3.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理由 篇三

留守的少年儿童正是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却因为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得到应有的照顾和正确的引导,从而出现一些心理理由以及认识、价值观念上的偏差,一些儿童甚至误入歧途。

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是一个急待解决的社会理由。

1.留守儿童群体目前状况

所谓留守儿童,是指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留守在家乡,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需要其他亲人照顾的年龄在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了转变存活状况向城市转移,其中大部分为夫妻一同外出,因经济等各种理由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由此引发“留守儿童”的理由。

根据权威调查,中国有近6000万儿童没有父母陪伴,相当于英国人口的总数。

其中57%的留守儿童是父母一方外出,43%的留守儿童是父母同时外出。

留守儿童大多由祖辈或者亲属照顾,由于父母监护教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引发了一些社会理由不容忽视。

1.1教育理由

留守儿童大多是父母一方或者双方不在身边,那么对其教育方面或多或少会有疏忽,而且很大一部分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或亲友照顾,可想而知,对孩子的学习疏于管也没能力管。

加上农村的学校受各方面的局限,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都不到位,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行为出现偏差,从而出现厌学、逃学或辍学现象就不足为奇了。

此外,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正常的情感需求有缺失,极大地影响其身心健康,从而产生心理失衡,甚至出现犯罪的倾向,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1.2安全理由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缺失,祖辈、亲友的隔代监护或临时监护责任往往落实不力,缺乏防范意识,儿童自身又缺乏防护意识和能力,很容易发生意外事件,例如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溺水事件大多都是留守儿童。

更值得忧虑的是,留守儿童往往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目标,尤其女性儿童容易遭受性侵害而又不能得到父母的及时救助,极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

1.3社会理由

留守儿童理由有历史的理由,它和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我国广大的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的群体。

他们的存活状况堪忧,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理由。

2.留守儿童权益存在的.法律理由

儿童时期是人一生中的奠基时期,是身体、心理健康成长的关键期,更是一个人接受教育的关键期。

留守儿童在最需要父母关爱的时期,父母却远离了他们,儿童的监护权被委托给其他人,造成留守儿童很多权益的缺失。

从法律的角度看,可以发现留守儿童权益存在的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存活权

《儿童权利公约》第6条规定,每个儿童享有固有的生命权。

我国《宪法》第24条指出,儿童有权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和健康,并享有医疗康复设施。

存活权是每一个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医疗保健获得权。

留守儿童是未成年人,在他们最需要照顾和关爱的时期,他们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却不在身边,身心发展都得不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同时,由于安全监管不到位,更容易发生触电、溺水、车祸等意外事件,严重地威胁到留守儿童的存活权利。

2.2发展权

《儿童权利公约》规定了儿童享有发展的权利。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发展权。

也就是说,儿童都享有接受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有权享有推动其身体、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发展的生活条件。

人只有获得发展权,才能摆脱与其他动物合为一体的状态而成为社会上的、法律上的人。

留守儿童因为家庭监管不力,学校和社会对他们也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管理,一部分过早地进入社会,和失足青年混到一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2.3受教育权

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受教育权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

儿童教育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协作才能更好的完成。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儿童学习的主要场所。

留守儿童父母长期在外,隔代监护或临时监护由于其自身的文化层次大多不高,不能很好地进行家庭教育,因此教育儿童的任务大多丢给了学校和社会。

学校和家庭之间又缺乏正常的互动,致使很大一部分留守儿童思想、情感、道德、人格等方面欠缺,学习不被重视,甚至会产生厌学情绪。

这些理由的存在,对留守儿童未来的发展产生恶劣的影响。

2.4受保护权

《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

在我国,尽管“保护儿童”这一口号耳熟能详,但对于怎样具体落实这一口号,缺乏明确的认识和措施,所以儿童的这一项权利实际上得不到保护。

留守儿童处境艰难,没有父母的守护,经常受到同龄人的欺凌,生活状况令人心酸,能力得不到发展,这一切都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身心的健康成长。

3.解决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理由的策略倡议

3.1加强立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已经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包括《婚姻法》、《继承法》、《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的一整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

但是对于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其应该享有的权利。

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和完善保护留守儿童权益的实体法,在法律上确认未成年人的平等发展权,以体现国家保障所有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责任。

3.2改革和完善监护制度

首先,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责任是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作为父母应该切实履行好这个责任,留守儿童的父母也不例外,如果其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责任的,应该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其次,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亲属监护为主、组织监护为辅,这就很不利于保护留守儿童的权益,对此,应该改革现有的监护制度,要构建亲属监护责任机制,考虑在相关法律中规定监护人的权利及相关的酬劳标准,变监护人义务为权利,以利于其更好的履行监护责任。

再次,建立家庭、社会、国家三位一体的监护制度。

明确规定监护人的资格条件,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增强法律的可实施性,最大程度的保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3.3加强农村经济建设,转变不合理的制度

经济基础决定一切。

农村经济的落后,农民生活的贫困以及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理由的根本理由。

因此要解决理由,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特别要加强农村经济建设。

我们是农业大国,应该立足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充分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从而减少农民向城市转移,减少留守儿童家庭缺失的理由。

其次,国家和政府应该加快改革,在政策上向农业倾斜,转变城乡二元结构户籍体制。

户籍制度得不到解决,那么留守儿童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不公平理由依然得不到解决。

因此,只有彻底打破多年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才能从制度上消除留守儿童进城读书的障碍,使留守儿童的存活权、教育权切实得到保障。

从根本上消除城乡差距,是解决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各种理由的根本措施。

参考文献:

[1]潘碧霞,试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D].法律与社会,(10)

[2]张琳,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理由与策略研究[M],中州学刊,2009(5)

4.机电律委权益上学期工作总结 篇四

李兆华:从开学初的新生,到面试机电律委权益部,从初初加入律委,到现在的日常工作。时间过得飞快,在律委的一个学期将要结束,在这里作出对第一学期工作的总结。在本学期我参加了很多律 委及权益部的工作。我参加革命了律委组织工作的宿舍文化节的宣传工作,宿舍文化节之宿舍安全广告设计大赛的决赛后勤工作,校运会的学院总部后勤工作,文明 礼仪督查工作,宿舍卫生检查等工作,参加了本部门的失物寻物的信息收集和发布,宿舍维修的信息收集工作,关于热水使用注意事项的宣传单张的张贴工作,热水 的水表数据抽查工作,关于 38#-40# 高层停水的相关调查工作,校园安全隐患的拍摄工作等。

在这一学期的工作中,我学到了很多。在文明礼仪督查中,学到了礼仪方面的细节与感受到礼仪的重要性。在宿舍卫生检查中学到了责任及交流的重要性,在工作期间,学会了与他人的合作,在校园安全隐患的拍摄中,懂得了细节 的重要性。而在日常工作中则感受到把小事做好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在工作中感到的不足:①发觉很多同学在遇到问题想找律委的时候,不懂得如何 联系我们律委,表明态度了律委的宣传力度不足;②有时同学们反映上来的问题,我们反映上去,都要得不到解决,而同学们还在傻傻地等待我们的答复,我们应该是在反映问题时,应该及时给他们答复。

谭钊魂 : 一个学期转眼就过去了,我身为权益部的委员,我认为我的工作也做得不错。而我的主要的工作就有宿舍维修和寻物启事。在宿舍维修方面,我们委员都有自 己联系的班级,我就负责4,5班。在双周的星期四和五,我都会提醒他们收集维修资料,然后发到我的邮箱,我再发给校权益部。在寻物启事方面,我们两周才收 集微群上得寻物启事,再把资料填在电子表格中,最后发上论坛。平时就有人联系我,把寻物启事发到微群去。还有每个月就有一次宿舍检查,这个是整个律委都要 去的。我们还有一次到宿舍和饭堂去张贴有关热水的宣传单张,并且做了两次的抄热水表的工作。还有宿舍回访工作,但情况不太理想。

一个学期了,也做了这么多的工作了,我就感觉到我的责任噶,办事能力,沟通能力都有所提高了。并且经过主任团的再三教导。我知道了正式的敲门方式 和基本礼仪的重要性。还有我学会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影响最大的就是做人要学会反省。没有一个人是不犯错的,但只要不犯第二次就行。所以我觉得反省是一个成 长的必经阶段。

律委会被开学时的“有困难,找律委”给神化了,但事实上我们律委没有太大的权利,只能做一个中间人,调整学校与同学们之间的关系和监督学校的工 作。但现在同学们的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会很影响我们律委的声誉的,所以我们必须让同学们知道我们的工作室怎么样的,我们应该在班级,微博,论坛上澄清一 下。在平时,我们可以多参加学校举办的活动,让我们委员可以多见识一下大场面。

我希望我们律委会更加美好,创造另一个辉煌。

周浩:工作总结

在北一进行文明礼仪督查。对穿拖鞋·带食物进教学区域的同学进行善意提醒。

进行了新生宿舍检查与卫生督查,并进行评分。对卫生不好的宿舍进行提醒。

完成校权益给我们机电权益贴热水管理通知单的任务。

对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拍照,并上报到校方。

开了两次系统会议,与校权益商讨学生宿舍维修与失物寻物的解决方法。

每逢双周对整个机电系宿舍问题进行一次收集,并把问题发表到论坛。

完成校权益交代两周一次的失物寻物微博信息整理工作,并把信息发表到论坛。完成第七届宿舍文化节安全广告设计大赛的宣传工作。

完成好权益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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