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需要

2024-10-27

精神病人需要(精选7篇)

1.精神病人需要 篇一

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及贫

困精神病人救助工作

在第20个“世界精神卫生日”来临之际,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围绕“共同承担责任,促进精神健康”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精神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增进了全体职工和广大群众对精神病患者的理解和帮助。

为开拓视野,促进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市卫生局局长王巍带领市卫生局、市精神病防治院等有关人员赴山东省安康医院参观学习。王局长一行实地参观了省安康医院的相关科室,并和科室人员进行了交谈。安康医院院长刘召民详细介绍了医院发展、管理、建设等情况。我市精神病防治院院长王振前向各位专家汇报了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省安康医院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我市精神病防治院工作的指导和帮助,通过组织专家讲座、进行教学查房等多种形式提高我市精神病防治院的整体业务水平,并给予必要的设备支持。王局长要求我市精神病防治院要主动加强与省安康医院的交流合作,近期要做好“全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输入和贫困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确保每一位重性精神病病人都纳入信息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对精神科病房、活动室和走廊安装了高频摄像头,增加了活动器械和活动场所,为医院管理和病人康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着力解决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能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使全院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明显改进,形成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更好地为精神病人健康服务。医院把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促进医院和谐发展,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能力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针对当前医院在医疗安全和服务水平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科室和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使广大医护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医疗安全的重要性和服务质量的必要性。

自 年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工作以来,市精神病防治院已陆续收治 名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患者,通过开展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存在,减轻了患者家庭负担。针对当前新闻媒体陆续报道重性精神病人伤人事件发生,如何防止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行为?王振前院长表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启动,就是把重性精神病人管理起来,使他们得到有效的服务和治疗,减少各种意外发生,形成医院社区一体化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模式。对于一些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在申领重性精神病患者救助后,可得到残联组织的帮助,并免费到市精神病防治院住院治疗。

近年来,市精神病医院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协作攻关、形成优势”的原则,制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目前,该院全面落实《重症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作为邹城市重症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定点医院,在 年启动了重症贫困精神病人救助项目,对加强市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提高重性精神疾病的治疗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市精神病医院将会把“立足邹城、辐射济宁、走向全省”的事业愿景历练成不争的现实,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更多的幸福保障。

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邹城市大束镇卫生院通讯员:孔庆吉

2011年11月15日

2.精神病人需要 篇二

人们常说, 能吃药不打针, 能打针不输液。但在现实中, 顺序已经倒过来了。达州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郑涛从医多年, 据他所知, 不管是在医院还是诊所, 治感冒“打吊针”成为治病的首选。

小孩输液成为主流

郑涛介绍, 达州市目前的医院和诊所都存在一种普遍现象, 市民的心目中都有“输液可治疗一切病的想法, 感觉病好得快些!”其实这是错误的。

在吃药、打针还是输液的选择上, 不少患者和医生都达成了默契:首选输液!而多数患者并不清楚, 这种选择其实违背了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的不肌肉注射, 能肌肉注射的绝不静脉注射。”

从达州城区的输液的患者病人来看, 成人输液大多数成了一种理性的认识, 输液治疗的病人减少。相反, 儿童在医院感冒输液的人数相对增多, 每遇到天气降温或者季节变换, 医院和诊所输液的儿童人数激增。

经常输液影响小孩体质

郑涛介绍, 感冒流行输液不是达州才有, 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

感冒只是一个小病,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治病非要输液呢?郑涛说:“一是因为家长硬性要求, 为求治疗好得快, 选择输液;二是, 在城区的部分医院和诊所, 通过输液能够挣取更多的医疗费用。”如此用药, 是患者的急于治疗病情的心理和不良医者的利益正好碰撞到一起。

“特别是小孩子, 经常输液, 会造成身体体质减弱, 容易造成亚健康身体。”郑涛说。

他介绍, 感冒输液其实主要是靠抗生素来杀死细菌得到治疗, 但是抗生素也会杀死有益细菌, 同时让患者的身体减弱, 如果再次感冒, 输液治疗会再次使用抗生素。很容易造成恶性循环。

能吃药绝不打针输液

吃药对人体的伤害相对来说比打针要小一些, 因为药品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时, 起到了解毒和屏蔽有害物质的作用;而打针比输液对人体的伤害相对又小一些, 因为打针是肌肉注射, 肌肉细胞代谢也可以屏蔽一些有害物质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输液, 药物是直接进入血液循环。

郑涛表示, 呼吁大家都要慎重对待输液, 推崇并宣传“能吃药就不打针, 能打针就不输液”, 这样有利于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如果我们还是无节制地使用抗生素, 总有一天会出现一种细菌或者病毒, 是我们所研发的抗生素拿它没有办法的, 到时候我们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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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输液有如下不良反应, 需要注意:

发热反应:因输入致热物质而使患者出现发冷、寒战、高烧等症状, 并伴有恶心、呕吐和头痛。

心力衰竭:因为输液速度过快, 使短时间内血液系统输入太多液体, 导致心脏负荷增加。

静脉炎:由于输液器具达不到无菌要求而使静脉局部感染, 或由于长时间输浓度高、刺激性强的药品, 而使输液处静脉内壁出现炎症。症状为手臂出现条状红线、局部红肿热痛。

空气栓塞:因为输液管内空气没有排尽, 或者导管连接不紧而使空气进入静脉。常表现为胸部异常不适, 同时出现呼吸困难, 严重时会导致病人死亡。

肺水肿:输液时突然感到胸闷、气短, 咳嗽时出现泡沫状的血痰 ( 除下面三种适合输液的情况外) , 最好别选择输液。

最好少输中药制剂:《2009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显示, 中药注射剂的严重不良反应占中药的84.11%。刺五加、 双黄连、茵栀黄……中药注射液的不良报告很多。

二、什么情况下才适合输液?

1. 吞咽困难, 同时也没有办法注射肌肉针;

2. 严重吸收障碍 ( 如呕吐、 严重腹泻等) , 需要大量补充营养和体液;

3.艾滋病人最需要什么 篇三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踏上婚姻的红色志毯

2003年8月1日,经历了1年多的爱情长跑,四川省姿中县公民镇37岁的曹学良和34岁的王代英终于迎来了新婚大喜的日子,他们俩均系艾滋病病毒(HIV)感染者,也是全国第一对双方都是HIV阳性并举行盛大婚礼的感染者。

从1995年起,公民镇不少曾到河南等地以卖血为生的青壮年被陆续确诊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到现在为止,全镇共发现HIV阳性者67人,其中已有25人转为艾滋病病人并死亡。

曹学良和王代英的前夫何勇十多年前曾一道在河南卖血并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王代英则是被前夫传染的。何勇发病住院期间,曹学良一直在医院帮着照顾他。2002年9月28日,何勇因艾滋病离开人世,留下了同样被感染的妻子和11岁的女儿。一直独身的曹学良不知不觉中被贤惠善良的王代英吸引了。陪着悲痛欲绝的王代英办完丈夫后事后,曹学良就打定主意要娶王为妻,并表示婚后不再要小孩。王代英虽然对这个忠厚老实的男子也有好感。但顾虑两个人都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将来一旦发病谁来照顾谁?

面对曹学良的真情,王代英选择了逃避。办完丈夫的丧事之后,他独自一人去了重庆某地,一呆就是八个月。少年时期就父母双亡的曹学良受不了这个打击,天天喝酒,难以自拔。

2003年7月8日,王代英终于回到久别的家乡。进门不久,得知消息的曹学良就满头大汗冲了过来。面对这痴情汉子结结巴巴的真情表白,并在众人的“撮合”之下,她终于同意了。

为祝福这对新人,附近村民几乎“倾巢出动”,婚宴酒席摆了21桌都还不够,与十余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同桌聚餐的人数多达两百余人。

权威人士评价说,在我国社区内消除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此次婚礼将是一个最好的范例!

2002年11月22日,贵州艾滋女小琴(化名)与苦恋多年的健康男友小明(化名)终于在民政部门拿到了期待已久的结婚证书,并且携手在北京颐和园完成了结婚仪式。这是在相关规定出台以后,我国卫生部掌握的首例健康人与HIV感染者结婚的案例。一时间众说纷纭,“当爱情遭遇艾滋”的话题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但主流舆论是支持者的喝彩之声,让人感受到我们的社会正在变得理性与宽容。

HIV感染者真的可以结婚?!答案是肯定的。1999年卫生部公布了《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中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实际上意味着HIV感染者可以结婚,不论结婚的一方是感染者还是双方均系感染者,(注:艾滋病病人(AIDS)应暂缓结婚)只不过夫妻共同生活的首要条件是:双方确知病情,并掌握对艾滋病病毒的防范措施。

这是为什么呢?北京性病艾滋病协会秘书长刘英告诉记者:因为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是有区别的,感染者由于高危行为之后体内有了艾滋病的病毒,但是他还没有发病,如果很规律的用药,也许十几年甚至20年都不会发病,在不少艾滋病病人当中也有妻子或丈夫常年在一起生活、照顾对方,而对方却多年没感染的情况。美国NBA的篮球明星约翰逊,1991年32岁时就查出HIV阳性,但最近的检查证实他还不属于艾滋病病人,至今还照样打球。这得益于他的早期发现,早期用药,阻止了HIV在体内的繁殖复制,从而保持较好的免疫系统而不发病。这说明HIV感染者并非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在这种情况下,感染者又很年轻,如果剥夺其建立家庭的权利,他的生活质量则会大打折扣,这是不合适也不人道的。从理论上讲,如果双方能100%地按正确方法使用质量有保证的安全套,可以避免婚内的HIV感染。当然,男女双方均为HIV感染者那问题就比较简单。

人们不禁会问,HIV感染者既然可以结婚,是否能要孩子?从医学的角度来讲,HIV阳性的妇女在怀孕、分娩、母乳喂养的过程中都有可能使婴儿感染。我国现阶段对夫妻一方或双方是HIV阳性的怀孕妇女,在劝其人工流产无效的情况下,采取干预措施进行母婴传播阻断,可降低感染率,但不能100%保险。

总之,结婚是每个人的权利,从法律上讲,这项权利对于健康人、法律允许结婚的病人和HIV感染者都是一样的。他们也有权繁衍后代,但这样的夫妇在决定生育之前,应在心理上和经济上做好充分准备,因为他们所生的孩子有可能造成HIV感染。

吸毒者有预防HIV感染的权利

“向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话题!当全国首批“针具市场营销”试点在广东启动,广东省率先向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的消息传出,立即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批评之声不绝于耳,舆论认为这无异于支持吸毒。许多的家长持排斥心理,担心这种做法对市民特别是青少年是一种误导,而青少年由于种种原因,毒品滥用的问题日益严重。然而就像当初娱乐场所100%使用安全套和街头上的“套机”一样,曾经有过的批判和排斥心理已被目前的理性认同所取代。

统计表明,我国艾滋病感染的男女比例约为5.2:1;青壮年是受艾滋病影响的主要人群,其中20至29岁占56.9%,30至39岁占24.1%;静脉注射毒品是最主要的感染途径,经静脉注射毒品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占报告总数的72.1%。那么为什么吸毒者中感染艾滋病的人这么多呢?吸毒者中的构成以中青年、文化程度低、卫生观念淡薄者为多。由于海洛因的成瘾性,吸毒者通常走向静脉注射毒品方式吸毒的道路,在毒瘾发作时总是急不可待地由静脉推入海洛因溶液。由于卫生观念差和吸毒者往往成群接触,一个注射器常常反复使用或多人使用,只要一个是艾滋病病毒的感染者,病毒便可经此途径进入其他人体内。另一个原因是不少女性吸毒者为了购买毒品而“以淫养吸”。有人说艾滋病与吸毒是一对孪生子,真是形象地显示出两者间的亲密关系。

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吸毒者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灾难性的危害,但他们并未因此而丧失做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防止感染疾病,尤其是防止感染艾滋病的权利。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既是基于对吸毒者做人的这一权利的尊重做出的理性决策,也是针对艾滋病高危行动采取的预防干预措施,而绝不是对其吸毒行为的默许或鼓励。

艾滋病人最需要什么

“感染上艾滋病是不幸的,可更让我心寒的是,人们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和冷漠”。在染上艾滋病将近一年的时间里,虚弱的阿靖(化名)无奈地转了三次院,尝尽人间冷暖。

2003年3月份,阿靖因肺炎复发住院,在使用多种抗菌素无效的情况下,医生感到他曾有输血史,有感染艾滋病的可能。他被要求进行相关的检测,当接到诊断书时,阿靖只感到天旋地转,差点昏死过去,可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就听到主管医生在病房走廊里大声地向医务科电话报告:“我们科发现一个艾滋病人!检查结果已经证实!”随后,医院当即停药、拔针并要求他立即出院。

出院几星期后,肺炎加重了,阿靖不得不住进了另一家医院。在打吊针时,他向医生坦言自己HIV检测阳性的情况,可得到的竟是医生劈头盖脑的严厉批评:“为什么不早说?!”护士急忙拉上帘子把他隔离开来,同时要求他立即转院。

“如果我不说我染有HIV,我感到很不道德;可当我如实向医生反映后,却遭到如此不道德的回应。”他是被轮椅推出医院的。

阿靖的遭遇使他深切感受到了“白衣天使”的冷酷和歧视,这种人格上的打击比肉体的痛苦更加让他刻骨铭心……阿靖又一次转院了,某传染病院终于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这里的医务人员亲切地嘘寒问暖,为他医治,使他鼓起了生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年仅25岁的阿成曾经与他人共用注射器吸毒,前不久发现自己感染上了艾滋病病毒,她非常害怕别人知道这一事实,没有勇气向任何人透露。然而,阿成得了艾滋病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几乎所有的亲戚和朋友都像避瘟疫一样躲着她,连远在美国的嫂子得知这一情况后,执意要取消婆婆去美的探亲计划,惟恐婆婆会把阿成的病菌给传染过去。以前姑嫂之间关系一直很好,但现在却大不一样了,连电话都不打来了,更谈不上什么安慰或关心。阿成经受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她在自杀前夕用心中的血泪写下遗言:我每天活在自己的煎熬中,不知道如何去面对未来,也不知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没有了未来,我只能将希望寄托在来生,希望来生我的人生是彩色的,而不是黑白的……

随着艾滋病健康教育基础工作的深入开展,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各层面人群之间差距甚大,对艾滋病及艾滋病患者持不科学、不理解态度者仍大有人在。最近的一组调查显示,75%的被调查者表示当确认自己身边的人感染上艾滋病就会采取坚决疏远的态度;45%的人认为艾滋病是社会道德堕落,世风日下的结果;30%的人对该病恐惧;只有10%的人认为根据情况而定,如处于医源性感染则表示同情。这说明艾滋病知识健康教育的普及工作还远远不够。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女孩,在南方某市当三陪小姐时染上了HIV。当她回到故里,知情的邻居搬走了,她去过的商店没人再去,她进过的厕所无人敢进,她去买肉,肉档老板不让她靠近,把切好的肉扔给她,连钱也不收,女孩最后在孤独与无助中死去。

艾滋病人最需要什么?答案就是像正常人一样地生活。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及艾滋病病人与我们一样享有生存和受尊重的权利。他们也有家人,也有所爱,同样渴望倾诉但又对人们异样的眼光惶恐不安。内心对生命的渴求使他们无比悔恨自己所犯的错,有时天使与魔鬼仅一步之遥,但这样的错却永远无法弥补……

艾滋病就是一种病,得艾滋病并不意味着道德、灵魂有问题。但如何关爱他们,与他们共存共处却是一个仍未解决的问题,不少人还是把艾滋病人视为异己、敬而远之。因此,绝大多数的艾滋病人选择了隐瞒真相,甚至放弃治疗。对艾滋病患者而言,公开病情就意味着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而对于社会大众,隐瞒真相却意味着更大的危险。其实,对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最主要的就是要有一颗平常心,他们最希望能像对待其他人一样来对待他们,渴望像正常人一样地生活。

4.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篇四

据中国有关权威部门的保守估计:中国的精神病的患病率大概是千分之十三点四七,中国的精神病患者已达到1600余万人,其中有160余 万对社会治安构成危害。精神疾病已成为中国人最易患的疾病之一。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得到统一的管理和有效的治疗。我院是民政局所属精神病专科医院,从建 院起,就一直承担着收治常武地区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日益便利,人口流动性的增大,流浪精神病人呈现显著增长的趋 势,自2004年至今4年时间,我院共收治734例救助病人,经过多年的实践,在城市流浪精神病人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对遇到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建议,现探讨如下对流浪精神病人的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目前主流流浪精神病人管理状况的调查研究,针对救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对我市流浪精神病人管理体系下一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社会转型期内,各种社会矛盾显得尤为突出,一些人跟不上社会发展变化的节奏,产生较为强烈的失落感和心理不平衡,心理疾患比任何时期都更容易发生。据统计,我国精神病患者达1600万之多,仅我县83万人口中,就有近4000名精神病患者。有的精神病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在公路中间乱跑,阻碍交通;有的骂 人打人,甚

至残害邻里和亲人,一个社区、一个村如果有一个精神病人,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整个社区和村子的群众都会为之恐惧。

一、精神病人管控存在的问题

精神病患者作为一种特殊的疾病,对他们的治疗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精神病人的治疗、日常管控主要以家庭为主,而这种管理却存在许多问题。

1.1 精神病人接受治疗情况差。

随着交通的日益便利,人口流动性的增大,流浪精神病人也呈现显著增长的趋势。据统计,我院04年收治流浪精神病人128例,05年收治142例,06年收治202例,07年收治262例,上涨比例依次为10.9%、42%、29%。虽然经过数次调整,目前收容病区床位已增至93张,但仍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病人的需要,目前病房收治病人达116位。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根据不同病情,每人每月在1000-3000元,无监护人和优抚对象精神病人所需的基本治疗,费用由县民政局 和镇街政府解决。对于“武疯子”,因其监护人不愿管理,在病情较重时,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大,便由镇街政府出面处置,其治疗费用基本也由镇街财政解决。对于 镇街财政来说,这笔资金负担起来十分困难。有监护人的精神病人,由于大多数家庭经济状况差,难以保证病人能得到长期正规的治疗,难以保证治疗效果,多数只 能找点土方来用,或断断续续在医院买些药,民政、残联方面也没有单独的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政策。

1.2 监护人监护责任落实差。

虽然法律在精神病人的监护上对家庭成员、村(居)委会、地方政府都做了一些规定,但因精神病人发病时间长、治疗费用高、难以控制其 行为等原因,加上多数家庭早已因此陷入贫困,无力监管,大多数监护人失去了信心和耐心,基本上没有进行有效监护。村(居)委会的收入来源少,没有必要的设 施和资金,也难以落实对无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地方政府没有专项资金,也难以落实监护责任,只在“武疯子”肇事时才采取一些强制控制、治疗措施。

1.3 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涉及精神病人管理的牵头协调、经费渠道、救助机制、治疗管控、医疗保险、应急处置等问题,在一些法律法规中有一些规定,但是操作性不 强。如定点医疗、强制收治、监护责任等没有有力措施来保证落实,没有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和人员,没有保障经费,没有纳入医疗保险病种等。一些精神病人经过 医院治疗后,自知力恢复,可以出院,却找不到接纳的地方。

1.4 流浪精神病人管理难度大。

精神病人难以控制自身行为,经常脱离掌控,经常有精神病人到处流浪,为了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和市容市貌,一些地方将本城的流浪精神病人收集装车,转移到相邻省市区。1.5流出通道不畅,病人积压。

疏通流出通道是搞好流浪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必须要有准确的家庭、社会资料作保障,现有的问题是:(1)伴有聋哑、重度智能低下的精神病人根本无法说出家庭地址,只能在医院滞留下来,目前尚无有效的分流通道。(2)一部分病人经过治疗,病情缓解,能够搞清家庭地址,与家庭和当地政府联系后,对方却一直不愿来接,甚至拒接。(3)找到家庭住址需要护送返乡的病人,救助方式也发生了转变,首先必须与病人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取得联系,确认人员信息,对方同意接收该病人,才能根据苏福民[2005]56号文件规定,将其移送至跨省救助站(苏州)转送返乡,这样就造成了病人来不及转送。由于出口不畅,使滞留的病人逐渐增加,最后必然成为政府的沉重包袱。

1.6 救治对象概念不清,家属监护不力。

流 浪街头的精神病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着的精神病人;另一类是有着的精神病人。公安等机关发现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护送到救助站,由救助站进行甄别、鉴定,对有着的精神病人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接回监护、治疗,家属、单位拒绝接回的通知流出地的民政部门接回;对无着的精神病人,再送我院收治。

常 州目前有六十六个派出所,有的派出所只要一碰到流浪人员,不管是否有精神病,或不管是否能找到家属,不经过梳理就直接送来我院,还有的派出所将一些刑事犯 罪分子和一些民事诉讼人员也送来我院,给管理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个别本地病人有家属,但家

属对病人基本不承担监护责任,致使病人屡次被送入我院,这无 形中增加了工作量。

1.7 治愈病人何去何从,缺乏相应的法规指引。

经 过治疗,一部分自知力恢复、临床全愈的救助病人,由于各种原因滞留我院,无法流出。我们能否让病人自主出院?目前尚无可依据的法规指引。还有一部分病人,虽然已达临床全愈,但精神病有其特殊性,有些病人需要长期服药,或残留一些如失眠、寡语、懒散等不影响其他人的症状,这些病人回归社会是最好的办法,有利 于社会功能的康复,对于流浪的无着的这部分病人,本该移送相关福利机构或敬老院,但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不理解或恐惧,其他福利机构都拒绝接收此类病人,或即 使暂时接收了,一旦发现其稍有睡眠差或异常举动不问原因就又立即返送回院,造成康复期病人长期积压在治疗病房内。针对这种情况,是否有更科学合理的解决办 法? 1.8 病人来源复杂,诊治困难。

流 浪精神病人最明显的特点是病史不明,对病情一无所知,没有主诉,根本不配合检查,这些对诊断、治疗带来很大困难。其次,病人来源复杂,不同地方的病人口音 不同,文化存在差异,交流较为困难。第三,这类病人入院前流浪背景不清楚,有无犯罪前科或其他特殊背景都无从知晓。第四,流浪精神病人没有监护人,一些告 之

签字制度无法落实,有时会影响治疗,还有的病人躯体情况复杂,需要仔细检查、甄别等。

1.9 救治资金不足,难以保障。

首先,流浪精神病人大多无法提供病史,缺乏用药记录,为了控制精神症状,常使用一些价格相对较高的、不良反应小、较为安全的新型抗精神病药;第二,流浪精神病人伴有躯体疾病的比例较高,本文资料显示占34%,在治疗精神疾病的同时必须治疗伴发的躯体疾病;第三,近年我院在收治流浪精神病人工作中,曾收到伴有艾滋病、梅毒、肺结核、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病人,故为 了保障医护人员及其他病人的健康安全,以防交叉感染,同时为病人负责,必须进行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另外,每个病人收治后,都要提供衣服、日用品、伙食等 服务,这些大大增加了医院的开支,加上目前物价飞涨,每人每月560元的补助只是杯水车薪。

二、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精神病人问题已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救治不及时或看管不严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精神病人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 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投入的范围,从政策上、经济资助上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2.1增开病区,政策向收容病区倾斜。

我院即将进行整体迁建工作,在新建的院址内,将加大精神科的设施设施投入,增开精神科病区,特别是收容病区,按目前的收容病人增长趋势,再过5年,积压在病房内的流浪精神病人将会突破200人,这就需要设置4-5个病房,为便于管理,最好专门规划一幢收容楼。同时,按我院“大专科,小综合”的办院宗旨,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加大对收容病区的投入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在政策上也要向收容病房倾斜。2.2协调各部门关系,尽量分流流浪精神病人

在收治无主精神病人期间,我院向司法局提供收治病人基本特征,由司法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后,精神病医院开始全面康复治疗。通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待病人病情稳定,能够查清住址,接送回原籍。无法查清的,报请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送到福利机构或当地敬老院按“三无”对象进行安置,同时为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2.3与各派出所、地方民政部门增加沟通

常州辖区内共有66个 派出所,各派出所对流浪对象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多同他们沟通,明确我们收治的对象,救助的范围及程序,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对于那些不履行 监护责任的家属,我们要和当地民政部门联系,让他们督促家属加强对病人的监

管,必要时我们也会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舆论的力量加以约束。

2.4完善告知制度,同救助站加强联系

流浪流精神病人虽无监护人,但并不是说医务人员对病人的处置可以随心所欲,病人虽在医院,但还属于救助对象,因此一些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等要及时与救助站沟通联系,取得其认可和配合,尤其是合并一些躯体疾病需要其他内外科治疗时,更应与救助站联系。2.5加大救治资金的投入,切实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病 人的飞速增多及物价的上涨等各种原因导致救治经费严重欠缺,而目前采用的办法是年终按每月核定一个基数统一下拨救治经费,这种方式制约了我院工作人员工作 的积极性,救治的越多,经费开支越大,经费更加入不敷出。对于外地涌入的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治,国家没有专项拨款,救治费用无法落实。因此,应将救治流浪无 主的精神病人的经费纳入救助的总盘子,政府财政也应给予大力支持。救治费用应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这样才更有利于救治工作的开展。

总之,通过我院多年收治流浪精神病人的实践,我们觉得流浪精神病人缺乏有效监护,病情得不到及时治疗,对城市市容及社会治安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对这些病人加 强管理对维护社会安定有重要意义。特别是近年精神病人伤人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建议将这些

病人纳入社区精神病三级防治网络中,实行属地管理,在住院费 用方面给予一定政策上的倾斜,以确保他们得到及时的治疗。作为医院方面,我们也不能仅满足于控制急性期病情,病情稍有好转,找到家属后,应尽量说服家属不 要急于带回,而应达到一定的疗程,这样才利于疾病的康复。同时要重视对病人的心理疏导,增强其应对各种不良刺激的能力,对家属做好出院宣教工作,指导他们 正确照料病人。

三、农村精神病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农村精神病人群体不断扩大,一些病人散落在社会,成为极大的治安隐患。据了解,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因其突发性和不可预料性,极易造成无辜者群死群伤,从而引发信访诉求问题。而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而受农村传统观念、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这些精神病人往往难以得到有效救治和管理。

一、精神病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是乡村管治能力的缺失。农村精神病人肇事惹祸后,乡村虽将其列入精神病管控人员进行监管,但精神病人发病有突发和不可预见性,乡镇往往只是提供信息,肇事 后也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只能督促其亲属加强监管,督促村委会加强防范宣传。其亲属出于多种情

况考虑,对其治疗不彻底和不负担,无力采取更安全有效的防范措 施。

二 是医疗等救助机制的缺失。一般精神病人发病后,乡镇卫生部门没有有效的便宜药物对其治疗,间接造成精神病人病情加重。一旦肇事惹祸,造成严重后果,公安部 门才会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鉴定。如果确定当事人在肇事惹祸期间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将不负刑事责任并被遣送回家,形成精神病人肇事“事前没人 管,事后也没人管”的局面。一些农村家庭为不让精神病人危害社会,往往简单地把他们关在家中不让外出,有的甚至将手脚锁住。这些病人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成为当前农村最困难的群体之一。乡村两级对这些人的帮扶也有心无力,除了给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办理低保外,由于没有其他的救治经费,只能逢年过节象征性地 送去一些慰问品,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贫困现状。

三是大部分精神病人得不到有效救治。据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参合农民患精神病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补偿标准为减300元后按63%计算;门诊费用可全年累积起来报销,但封顶线为2000元。而一个精神病人每月的治疗费用在2000元 左右,长期住院治疗费用很高,一般农村家庭就很难承受,部分病人往往在病情得到控制、有所好转时,就拿药转到家中服药治疗,由于许多时候服药不及时、护理 不到位,造成病人病情反复。无钱住院治疗的病

人往往被亲属用铁链、铁锁、铁门像宠物一样囚禁在家中。一旦看管不严,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四 是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存在没人管、不愿管和没钱管“三难”问题。对那些家庭无监护能力和流落社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会、单位、村委会和家庭都怕 惹麻烦,怕出力不讨好,反而招来事端。而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需要钱,有钱人不愿出,困难人家又出不起,村委会和基层政府又负担不了,相关职能部门 又无此项开支,最后导致收治管控精神病人工作难以开展。

1、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定期排查机制,确保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 设立财政专帐,专款专用;要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摸排不细,工作失职,管控不力导致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严重危害的,实行责任倒查。

2、强化监督管理。对病情轻微的病人,可采取由监护人(单指家人)出一部分、国家帮扶一部分的两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对他们进行医学治疗,让其逐步康复;对高 危精神病人,可采取由县一级政府牵头组织,对他们进行医学及病情级别鉴定,由政府和个人双方共同筹集资金,选择合适的地方,安排适量的人员,实行集中强制 治疗和监控。对康复的精神病患者建立跟踪监护档案,定期组织复查,减少精神病复发引发的社会危害。

5.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 篇五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重庆市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暴力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适用本办法。

暴力精神病人是指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第三条 暴力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实行综合协调、属地管辖、强制治疗的原则。第四条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暴力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暴力精神病人的确定并护送到定点收治医院;卫生部门负责暴力精神病人的收治和康复鉴定。

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残联等人民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暴力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鉴定程序鉴定确认为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应由公安机关送往定点医院强制治疗:

(一)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破坏、劫持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

(三)抢劫、抢夺、毁坏公私财物等严重侵犯公私财产权利的;

(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

(五)实施其他暴力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就近治疗、分片区布点的原则,依托现有的精神卫生医疗资源,指定暴力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定点医院,报市政府备案,并抄送公安机关、财政等有关部门。

第七条 需强制治疗的暴力精神病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签发《暴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通知书》,按划片原则送定点医院治疗。

公安机关对暴力精神病人批准强制治疗后,应及时通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并同时抄送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

第八条 定点医院收到公安机构签发的《暴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通知书》以及公安机关护送来的暴力精神病人后,应及时通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办理住院手续。对无法通知到病人监护人、近亲属的,或者病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拒绝办理住院手续的,医院应在工作记录中注明原因。

经临床观察(3个工作日内)认为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定点医院应及时向签发《暴力精神病人强制治疗通知书》的公安机关出具书面建议。原签发《暴力精神病人强制治疗通知书》的公安机关收到定点医院的书面建议后,签发《解除暴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通知书》并送达定点医院,同时通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将病人接回。监护人或近亲属拒绝接回的,由院方和签发《暴力精神病人强制治疗通知书》的公安机关共同将患者送到患者所在地居(村)委会,由三方共同交给其监护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和抚养人)精神病人或者精神病人无监护人、近亲属的和户籍地属市外的,应交由民政部门救助机构予以救助或护送回原籍。

第九条 定点医院要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暴力精神病人收治有关工作制度和流程,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及操作规程对患者实施临床观察及治疗。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

第十条 定点医院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定点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认真督促定点医院保卫部门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切实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 经强制治疗的暴力精神病人符合出院标准的,定点医院应及时向原签发《暴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通知书》的公安机关出具书面出院建议书。原签发《暴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通知书》的公安机关接到医院出具的书面出院建议书后,应签发《解除暴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通知书》并送达医院,同时通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将病人接回。监护人或近亲属拒绝接回的,由院方和签发《暴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通知书》的公安机关共同将患者送到患者所在地街道、乡镇,由三方共同交给其监护人。

符合出院标准的“三无”精神病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医院通知患者所在地民政部门接回社区妥善安置;外省籍以及查找不到原籍的精神病人,由医院通知市民政部门救助机构给予临时救助和查找患者原籍并送回原籍。

第十二条 经强制治疗后出院的贫困患者,由当地残联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社区居(村)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实施日常管理,确保其按时用药。

第十三条 由公安部门送往定点医院实施强制治疗的患者,其医疗及生活费用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患者,由相关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费用由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承担。

(二)未参加医疗保险且家庭困难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不足部分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财政负担。

(三)具有本市户籍的“三无”精神病人,由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外省籍以及查找不到原籍的精神病人,由市财政部门支付相关费用。

(四)其他精神病患者,由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承担相关费用。拒不缴纳医疗费用的,由签发强制治疗的公安机关、医院和患者所在街道、乡镇三方共同催促患者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缴纳费用。

第十四条 建立简便的费用结算机制。定点医院每季度将强制治疗精神病人的有关凭证(《暴力精神病人强制医疗通知书》、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清单等)报有关区县(自治县)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有关部门或经办机构审核后确认拨付资金。

第十五条 民政部门应落实“三无”精神病人生活救助,指导督促“三无”精神病人治愈后回社区监护以及流浪精神病人治愈后送回原籍等工作。

第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将暴力精神病人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部分纳入部门预算,保障暴力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七条 残联应积极开展精神残疾康复指导,促进精神残疾者参与社会生活,协助做好贫困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维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定点医院及人员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6.精神病人需要 篇六

关键词:精神药物,药物利用指数,频率

精神药物使用情况包括药物滥用问题以及对精神药物的销售统计和实际消耗的流行趋势进行监测[1], 为此, 本文采用WHO推荐的"限定日剂量"作为药物利用动态客观指标, 药物利用指数 (DUI) 作为分析判别指标, 对我区的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情感稳定剂、抗癫痫药、抗焦虑催眠等药物的利用进行调查, 探讨精神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药物流行特点。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按照宁夏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出院信息表的登记信息, 随机按县区抽取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出院病历960份, 收集性别、年龄、诊断、用药种类、用药总量、用药总天数及联合用药情况等资料。其中男458例, 平均年龄 (25.38±10.4) 岁, 女502例, 平均年龄 (24.16±12.2) 岁;精神分裂症:男335例 (34.9%) , 女342例 (35.6%) ;情感性精神障碍:男67例 (7.0%) , 女54例 (5.6%) ;癔症及与文化相关精神障碍:男2例, 女23例 (2.4%) ;神经症类:男27例 (5.9%) , 女65例 (13%) ;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男女各6例;其它精神障碍:男21 (4.5%) 例, 女35 (7.0%) 例。

1.2 评定方法

限定日计量DDD (defined daily dose) 的确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05年版) 、精神疾病临床用药指南中收载的新药, 以及按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和我院临床医师常用剂量来确定[2]。以5类26种药物的DDD值和药物利用指数DUI (drug utilization index) 作为临床用药是否合理的标准:DUI≤1.0即为合理;DUI>1.0说明医生日处方量大于DDD;DUI<1.0, 说明医生日处方量小于DDD。同时也对患者服用每种药物的天数进行统计。

2 结果

2.1 药品利用情况

通过WHO建议的计算方法对26种药物使用频率和药物利用指数 (DUI) 进行统计, 结果除了阿普唑仑外, 其它药物的利用指数均≤1.0。26种精神药物应用频率前6位依次为:利培酮>氯氮平>阿普唑仑>氯丙嗪>氟哌定醇>奋乃静。抗抑制剂前3位依次为:米氮平>多塞平>西酞普兰;抗焦虑催眠药前3位依次为:阿普唑仑>氯硝西泮>艾司唑仑。另外26种精神药物使用平均天数前6位依次为:帕罗西汀>米氮平>氯氮平>西酞普兰>多塞平>齐拉西酮。见表1。

2.2 联合用药

由表2可见, 除抗精神病药物合并用苯二氮卓类, 超过总病历数的一半达到72.7%, 使用单种抗精神药物占总病历数的37.1%外, 其他联合用药均在30.5%以下。

3 讨论

3.1 精神药物的使用基本合理

采用WHO建议的DDD药物利用研究的测量单位和Ghodes等[3]提出的DUI为指标, 对上述5类26种精神药物进行评价, 结果除了阿普唑仑外, 其它药物的利用指数均≤1.0, 提示上述26种精神药物在我区临床使用合理, 无滥用倾向。

注:*包含主用苯二氮卓类和抗躁狂、抗抑郁剂的部分病例

3.2 精神药物的使用频率

表1表明, 在众多的精神药物中, 我区出现频率较高的5类26精神药物应用频率前6位依次为:利培酮>氯氮平>阿普唑仑>氯丙嗪>氟哌定醇>奋乃静。结果符合我区专科医院特点, 其中利培酮出现频率明显高于其他药物, 这也显示了我区药品三统一以来, 新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利培酮中标后价格大大下降, 使用频率明显上升, 同时也符合目前精神药物使用的流行趋势。但对近年出现的新药使用相对不足, 可能与地区经济相对落后, 新一代药物没能进入三统一目录价格较高有关。

3.3 合并用药趋于合理

合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抗精神病药物达35.5%, 远低于十年前的61.78%, 其他合并用药的百分比也均较十年前明显下降[4]。分析原因主要在于, 近几年规范化治疗培训使得各精神专科医院医生治疗水平大大提高, 同时新一代抗精神药物的不断出现以及MECT的使用, 使得难治性病例越来越少。

定期开展精神药物利用研究 (Drug utilization research, DUR) 分析, 对不同医院、地区、国家以及不同时期内的用药动态进行比较, 它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加强用药管理, 同时了解药品使用规律的重要手段之一;亦利于临床医生了解药物利用方面的有关知识, 合理使用精神药物。这样既能达到有效的治疗目的, 又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参考文献

[1]Khn I.Drug utilization In, Edmondson K eds.Use and abuse of psychoactivedrugs[M].Caberra:Caberra Publishing&Printing Co, 2003:51-62.

[2]张本, 等.精神疾病临床用药指南[M].内蒙古:内蒙古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8.132-197.

[3]Ghodse AH, Caigent, Evans Tc, et al.The use of a drug ul:lization index to moni-tor psychotropic drug use hospitals[J].Int J Soe Psychiatry, 1997, 33:21.

7.糖尿病人,需要饮食方式的革命 篇七

澳大利亚政府有一项调查统计表明,非英文背景的人移民澳大利亚后,比英文背景的人患糖尿病的几率高,这其中就包括中国人。为什么我们中国人在澳洲易患糖尿病?因为你长的是“中国胃”。

几千年来,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的不同,让我们和西方人各自形成了自己的“饮食基因”和相应的身体结构。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耕社会,我们的饮食也是自古就以谷物和蔬菜为主。

更要命的是,我们只借鉴了西方饮食方式中热量含量高的那部分,而没有借鉴与之相匹配的可以消除其不良影响的那部分。西方人既吃烧烤、牛扒等,餐前也吃生蔬菜沙拉,而我们不习惯于吃生的菜,一般都是炒了再吃,这就又吃进了很多油,也就是吃进了很多能量。

滥用食品添加剂也可能是造成糖尿病的一个因素。食品添加了大量的激素,会让我们的身体认为这些糖分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它不敢再存储在肝脏和肌肉细胞里,那这些糖分就只好在血液里飘来荡去,从而发生糖尿病。

中国人糖尿病发病率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现在的饮食很复杂。我国以节俭为美德,在这种文化影响下,古人的饮食整体上来说比较简单,每餐吃的菜数量很少,淡中知滋味成为美德。几千年下来,我们形成了相应的适应这种饮食结构的肠胃。现在呢,大多数人已经没有饥寒之虞,饮食就丰富起来,往往一顿饭有好几个菜。天天这么复杂的蛋白质的食物下肚,肠胃难以适应,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糖分摄取过多而又不能很好地存储,就会诱发糖尿病。

三餐改五餐,防治糖尿病

我在治疗中发现,一天吃五顿饭更有利于糖尿病的治疗——自然也有利于预防。

所谓一天五顿饭,不是说一天要吃五顿像午饭或者晚饭那样丰盛的饭,而是在一日三餐的基础上增加上午茶和下午茶。糖尿病的治疗就是要将血糖值平稳地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一天五顿饭恰恰有助于此。

在我们大腦的下丘脑,有一个饥饿中枢和一个饱食中枢,它们就像一架跷跷板,其中一个兴奋的时候,另外一个就会受到抑制。当我们血糖低的时候,饥饿中枢就会兴奋,使我们产生饥饿感,从而发生进食行为。当血糖值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饱食中枢就会兴奋,让我们感觉到饱了,就不再吃了。

但是,大脑统计血糖值是需要时间的,一般要半小时以上。在我们吃了两个馒头的时候,消化吸收后的血糖值可能已经足够令饱食中枢兴奋了,但由于大脑来不及统计,所以兴奋的仍然是饥饿中枢,我们就会继续吃。食物是糖分的来源,如果吃的食物过多,消化吸收之后血糖值肯定会很高,自然不利于糖尿病的治疗。

所以,我在治疗中增加了上午茶和下午茶两顿饭,这样吃午饭和晚饭的时候,病人的血糖值不会太低,也就不会吃下很多不必要的食物,影响治疗了。实践证明,配合药物治疗,一天吃五顿饭的病人可比较容易地把血糖值平稳地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山楂、荞麦、炒麦芽可作为糖尿病人的主打食物

糖尿病的治疗需要营养,不应该过度忌口。吃什么可以预防糖尿病?山楂、荞麦、炒麦芽、粗粮,以及上午吃温性的食物补脾。

吃山楂是为了软化血管。糖尿病人血液黏稠度高,可能发生侧支循环,把血管撑大,所以我们要增强血管的弹性,保障血液流动顺畅。这样,血液中的糖分就能够顺利地被运输到仓库——肝脏和肌肉细胞里存储起来,从而降低血糖预防糖尿病。

还可以饭后喝一小杯苹果醋来软化血管。饭后喝苹果醋除了软化血管,还有利于肝脏的排毒和肝功能的改善,从而提高肝脏存储糖分的能力,而这也可以降低糖尿病的发生几率。

上午怎么吃对于糖尿病的防治也是有影响的。我们知道,糖尿病的产生与胰腺有关,西医中的胰腺就相当于中医中的脾,而脾是在上午值班的,应该在上午吃点温燥的食物对它进补,这样它的功能才能很好地发挥。同时,考虑到上午阳气升发,我们可以吃一些牛肉、羊肉,让身体获得充足的营养,这对预防和治疗糖尿病是有利的。

同时,还要注意吃饭的顺序,应该先吃蔬菜及含糖分少的水果,再吃粗粮,比如荞麦、麸子,尤其是荞麦。荞麦有清热、解毒、润燥之功,荞麦还含有大量的膳食纤维,它在肠道里被吸收的过程很漫长,这就不会使得血糖一下子变得过高,有利于维持血糖的平稳,而且还有利于排毒呢!

上午中午还可以喝炒麦芽茶。现在的药理研究表明,常喝大麦茶能够降血糖,有利于糖尿病的防治。此外,就像炒山楂一样,炒麦芽和大麦茶还能帮助消化。

(摘自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一切疑难杂症都是纸老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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