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2024-09-03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精选8篇)

1.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篇一

甲方)承 租 方:xx

(乙方)承 建 方:

为确保东升鸿福大饭店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消防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20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昌吉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间需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隐患检查,因(乙方)安全检查员检查力度不到位,经(甲方)查出隐患,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3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甲方)东升鸿福大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2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甲方)负责监督检查。

9、(乙方)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乙方)需在由(甲方)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甲方)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乙方)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需与饭店现使用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甲方)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2)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五十至一百元的罚款。

(4)施工人员在饭店内应履行饭店规定,不得使用一楼、二楼、三楼等营业区域卫生间,只可使用四楼员工卫生间,更不得在卫生间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5)施工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6)施工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由(乙方)向(甲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饭店保卫部备案;由甲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向(甲方)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承租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日 期:

2.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篇二

关键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

1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城市化进程让我国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加严峻。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安全隐患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监督管理, 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当前, 我国不少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着消防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建筑施工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场所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一些消防安全上的盲点, 施工现场临近休息室、仓库等地方, 地方狭小, 如果出现了火灾就难以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一些施工人员在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帐篷, 更加增添了火灾隐患。缺少消防安全设施是很多建筑施工场所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 施工现场存在着很多易燃易爆的物品, 极大的威胁着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1.2 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没有科学的消防知识

不少建筑施工现场都雇的是农民工, 他们缺乏专业的技能, 更没有较高的消防安全意识。一些农民工经常在工地上生火做饭, 让火灾隐患更加突出了。另外, 因为建筑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没有稳定的工作场所, 人员流动频繁, 一般建筑单位都不想对他们进行太多的培训。

1.3 建筑施工场所没有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一些施工单位受工期影响不断赶工程进度, 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例如电气电线线路违规接拉, 用火违章, 没有及时开展防火防灾监督工作。还有一些单位没有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灾措施。明火的使用很容易导致火灾发生, 就像2009年央视文化中心 (在建) 大火一样, 施工单位因为违法燃放烟火导致火灾发生, 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并且, 部分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很不完善, 一些被雇佣的人员没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上岗证, 比如电气焊工种, 对于危险已经易燃易爆的物品的管理存在漏洞。这些问题都是为消防事故埋下了大量的隐患。还有一个值得我们重视的就是工程施工不按照设计标准执行, 少部分建筑工程在施工阶段擅自更改设计图纸, 有的甚至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就开始动工,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 也没有设计科学的火灾逃生通道。

2 如何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 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应该从消防部门做起, 应该把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的负责人召集起来, 集中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监督好施工中各个环节的防火防灾措施。与此同时, 加强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消防技术水平。对于建筑单位来说, 要和施工单位达成消防管理协议, 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细化到工程项目上。不管是总承包单位, 还是个别项目承包单位, 都应该对负责的工程或者项目的消防管理有直接责任。在施工过程中, 严格做到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

2.2 做好防火监督工作, 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一般来说, 消防通道、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施工现场的用火情况、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存放、防火措施等等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几个重要方面。相关负责人应该随时监督检查现场的消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存在违法用火情况,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巡查, 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另外, 在施工现场的每个防火角落都必须有消防栓以及灭火器材, 要正确的布置灭火设施, 同时注明警示字样。施工现场应该安装消防水管, 以防发生火灾时不能提供足够的水源。要在建筑工地的楼梯火灾出入口的醒目地方设立防火标志,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火灾时给消防人员以及逃生人员造成不必要的阻碍。

2.3 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合格的消防安全技术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 在动工之前要落实消防安全协议, 强化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并认真将管理制度落实到施工队伍中, 比如不能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实施设备科学安装。当地消防部门应该认真监督审核施工单位的消防备案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建委应该联合执法检查施工单位真实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从源头上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施工, 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直到符合相关消防规定才能施工。当前, 由于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施工变得更加复杂, 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火灾施工, 因此在施工设计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周全整个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措施, 科学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施工人员的现场操作流程要有明确的、符合规定的要求, 让他们做到安全施工, 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的处理能力, 从而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结语

总而言之, 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问题总是存在着, 多数施工人员没有科学是消防意识, 不懂得怎样处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施工人员对于发生的火灾不能有效处理, 不但会造成财产损失, 更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悲剧。所以, 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监督好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尽量不必要的火灾事故发生, 做到安全施工。

参考文献

[1]马玮玮.浅谈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18) .

[2]周军.试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 20 (4) .

[3]胥鸿飞.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 2012 (3) .

3.浅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篇三

[关键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主要有消防栓、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天窗、消防天梯、烟雾探头等,这些实施都是为了让高层建筑中的人们在遇到火灾后能够尽早的发现火灾并尽早逃生或者处理火灾而存在的。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在高层建筑消防施工的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角色的是施工员。施工员不仅仅是现场施工,他从高层建筑建设消防安全的设计,到现场施工,消防安全质量管理等都需要施工员积极参加。在对高层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施工时,首先施工人员要根据设计方案进行技术交底的工作,即要时常的对施工以及施工的操作人员进行一下安全,质量,工期要求方面的交底工作。是各就其位的人做到心里有底,有数,了解自己的职责所在,避免因质量或是安全等一列的问题带来的停工或是重返工等恶劣后果而影响工期。针对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特殊地方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对特殊的过程技术方案要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可行性的论证,技术方案的交底必须符合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工艺标准等相关要求。

2、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

2.1自动报警系统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每个消防安全设施各自的特点进行施工。对于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来说,在建筑中安装的烟雾探头需要分布在合适的位置,烟雾探头和主机之间的连接也应该符合消防安全系统的结构特征,比便于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全面的检测高层建筑里面的火灾情况;同时,可以利用精密度比较高的电子感应器,对高温、浓烟能够及时、敏感的感应出来,从而,在发生火灾时能够马上通知管理人民,促使管理人员采用一定的措施。在安装报警器时,要控制周围物体的距离,尽量能够保证报警器和周围的墙体的距离要超过半米,同时,在报警器的下方不能有物体遮挡,以免影响报警器的敏感度。自动喷水系统是利用水源喷洒来扑灭高层建筑内的初期火灾的设施,在安装自动喷水系统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是管道和喷头。在分布安装管道是应该考虑管道压力值的大小,避免因为管道内的压力不稳定导致了输送的水源不稳定的现象发生。对于喷水喷头来说,玻璃管道通过对高温、浓烟进行感应,然后进行喷水灭火处理。

2.2气体自动灭火控制系统

当发生火灾时,有贵重设备的场所比应该使用水进行灭火的情况下,气体自动灭火控制系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当探测器在探知发生火灾后,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就会向灭火器发出相应的火灾信号,当灭火器收到应该的火灾信号后,会自动的通过灭火指令来控制电磁阀,从而促使气体压力容器能够释放出来灭火用的气体,从而可以有效的防止火灾的烟雾蔓延到非火灾的地方。

2.3消防栓的安装

消防栓是在火灾中使用最广的一种灭火设施,在设计消防栓的时候,往往都会采用组合式的消防栓箱,将消防栓箱体藏于墙体内,在使用时将消防栓取出就可以,可以在火灾发生初期,及时的将火灾扑灭。在安装消防栓的同时,要在消防栓箱体的洞口处设置过梁,过梁的作用是保证在负载的情况下箱体不变形。同时,要在消防栓箱外面做好明显的消防栓标志,并且做好使用消防栓的方法,从而在发生火灾使起到引导使用的作用。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过程中,施工员不仅仅要做到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负责,更要做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日记的日记记录。对每一部分每一项消防设施的安装工作更是要做好记录及其验收。及时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进行归纳总结,从而从根本上保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的质量。

3、消防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保证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顺利进行。

3.1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设计到多方面的事情,需要与整个高层建筑的建设同步进行。因此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员要做的是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施工前,施工员要根据自己所了解到的高层建筑工程的施工特点或是特殊要求(包括特殊的技术要求)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施工开工前的消防安全设施施工人员组织的组织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做好与高层建筑监理及相关施工单位人员和消防安全监督人员的沟通工作。做好消防安全设施施工与其他高层建筑建设中的沟通衔接。

3.2变更及签证:在高层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不可能是一层不变的。而施工的过程中有一点的变化,就像石头扔进海里所形成的的层层波动一样,深不可测。因此当消防安全施工人员在接到关于高层建筑设计的变更通知单后应立即的停止变更前的工作,仔细的对比消防设施原设计稿和变更后的区别或是差别,做出比对后应给与相应的标记。并且给现场的施工者发出有关的通知,做好变更后的交底工作,从而能够从容的应对高层建筑施工的变迁导致的消防安全施工的问题,更好的建设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备。

3.3交工验收阶段工作:

(1)交工验收准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在施工完成后要进行交工验收,施工员应配合协同高层建筑的管理部门和相关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项目的验收,对那些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消防设施进行及时加以纠正。

(2)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和项目部其它的管理人员要对本次工程的一切的财产和物质进行一系列的结算工作,并进行清理,并当作成项目部成本核算的依据。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该要认真的对工程进行总结,配合项目部门的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进行项目部成分的分析,计算一下节约的或是超支的数额并且给以分析原因,吸取一下经验教训,有利于下一个工程在施工造价上的管理和控制。

3.4做好后期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一套完整的消防安全设施在经过设计、施工、验收合格后,为了能够更好的投入使用,就必须要制定出完整的维护管理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维护管理办法进行消防安全设施的后期维护工作。施工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专业能力,要对消防施工项目负责,并将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做到位。同时,管理人员应该为施工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使其具备专业的消防安全设施安装的专业素质,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对工作负责,为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和有效的实施提供保证。

[结语]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施工是和高层建筑共同完成的,是高层建筑中的重要的一部分,正确的对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施工是保证高层建筑的安全的措施。因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施的施工应该受到重视,而施工员是贯穿在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的整个过程中。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施工员的培养,培养其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并对消防安全设施的后期使用做好维护工作,保证消防安全设施能够安全的使用,减少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参考文献]

[1]陈华.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研究[J].华章.2013(03):338.

[2]郑蒙. 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的现状及解决对策研究[J].山西建筑.2013(02):247-248.

[3]罗海波. 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研究[J].消防安全.2013(03):326-327.

4.施工作业安全消防协议书 篇四

为了加强场地消防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的维护企业形象、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预防火灾及其它治安、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安全顺利施工,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义务,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相关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其它相关的安全规定,结合此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全面负责监督管理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2、定期布置、检查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乙方制定明确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区域,制定有关全面管理的责任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整改。

3、负责对乙方治安、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负责乙方进场人员的花名册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5、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监督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措施到位。

6、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协议的签定。

8、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凡乙方分包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的人身安全和机械材料产品安全。

2、实现无重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无食物中毒、无触电、无火灾等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6‰以内。

3、安全管理和防护达到北京市文明工地标准,做到防患于未然。

4、施工单位承接此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指定施工现场负责人和设立现场安全专职监督员,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控管理,同时便于甲乙双方沟通、协调、联系。

5、乙方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精神,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无隐患、无火险、无火灾。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治安、消防检查,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7、场地门前禁止占道摆放任何物品,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公共道路和防火工具。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场地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杂乱物品,确保安全。

9、乙方必须在场地内备灭火器材。

10、乙方必须使用达到国家防火要求的装饰装修材料,装修亦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1、乙方不准损坏和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准挤压和占用消防栓和消防标志。如有毁坏,应照价赔偿。

12、乙方在场地内要增强安全防火意识,不得私自改变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

13、严禁在场地内使用电炉、电饭锅及燃气具等。

14、严禁在场地无证动用明火、电气焊,如需动用必须到保卫部开具动火证,经批准后进行作业并定期清理场地的卫生死角,清除一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防火安全管理,如有违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的规定处理。

16、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不出现酗酒、聚众赌博及其它治安案件的发生。

17、遵守甲方制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规定及制度。

三、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做好宣传工作。

2、甲乙双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甲方定期组织各分包方对全工地进行安全大检查。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隐患和违章行为,乙方要定人定期整改,并做好复查整改记录。

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要组织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乙方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对使用的包工队、外部机械租赁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乙方要有安全协议书。

4、乙方承担的每一项施工任务,均应对操作人员具有针对性的详细的安全书面交底。乙方从事专业工种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5、一方要把消防工作列为施工中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按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有效的消防设施。每日明火作业点要在本单位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处登记备案领取明火作业证,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6、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乙方在施工中要针对重要环节,预先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职工生活卫生安全。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费用油乙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都应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标牌齐全有效。不得随意拆除移动。

8、甲乙双方要不断地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施工中部的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10、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杜绝违章作业。

11、乙方的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脚手架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必须性能可靠,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或修复好后,应会同甲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事故处理

1、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人员伤害事故者,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处理。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及设备事故,一切责任视情况轻重给予

解决。

3、在施工期间若发生重大事故,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监察机构。

五、奖罚措施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进行纠正,对未按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具体如下:

1、违规使用明火或在场地内吸烟的,对当事人处200——1000元罚款,并追究领导者的管理责任。

2、擅自使用、挪动、圈占、损坏消防设施的,罚当事人100——500元,并追究管理者责任。

3、堵塞消防通道、或在消防通道内堆放东西的,罚相关人员200——1000元。

4、私带或允许他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或存放油漆、稀料、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罚当事人100——1000元,并追究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5、当天施工完毕后不关灯、不拔电源插头的罚当事人100——500元。

6、私自使用电炉、电饭锅及燃气具及乱拉临时电线的,罚当事人100——300元,并追究管理者责任。

7、消防人员或消防局工作人员对其提出火险隐患整改要求而不及时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罚领导人100——50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

8、不配合消防员工作或无理刁难消防员的,对当事人罚100——500元,严重者追究其领导者责任。

9、发现火险、火灾不及时上报、报警的,罚当事人100——1000元。

10、出现治安案件的报当地派出所处理。

11、违反其它安全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者,甲方给予奖励。

(三)、其他要求及处理

1、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戴安全帽,以保证安全。如保卫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戴安全帽的,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每次罚款500元。

2、乙方必须提供全部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工作证,并配合保卫人员的检查登记。进出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或工作证,否则不予进入。

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必须在保卫值班人员处登记并领取“翰谊馆俱乐部出入证”,当日施工完毕离场时,交还到值班处,未登记领证者不予进入。同时将出入证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4、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赤膊、穿拖鞋出入公共区域,不得在园区内大声喧哗。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严重者停止施工并责令其离场。

5、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下河洗澡,一经发现处以100—200元罚款,不听劝阻者,责令其停止施工并离场。

6、乙方需要进料及运送渣土时,必须提前一天的15:00前将进料详单和运出渣土申请报保卫部。进出材料时,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并作登记后开门进料。进料时必须有接收方的签字确认。私自运出材料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当天施工完毕离开时,不得携带望海楼内任何物品,否则按偷盗处理。

8、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必须全部离场,不得在望海楼内过夜,发现在园区内过夜的,罚款200—500元。有夜间卸料人员,必须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送交保卫部,以作登记,未登记的严禁留宿。

9、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俱乐部其它相关规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盖章生效,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责任人:责任人:

5.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篇五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

乙方:

1、本协议为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营业执照为,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应当向甲方履行下列义务:

4.1出示本单位的符合消防要求资格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岗位证件。

4.2交纳10000元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实递交进场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将乙方交纳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统一用于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和表彰。

6、乙方应当组织进城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7、乙方在进场后应当去当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凡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防盲流和负案在逃人员混入。

8、乙方应当遵守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管理所属施工区域和人员。

8.1乙方应对所辖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规定,杜绝职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禁止在施工现场赌博、酗酒、打架;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务工人员家属不准在工地留宿。

8.2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定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坚持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监护措施,严禁违章动火;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得快等;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置一车或同置一库;宿舍内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产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照明灯不准超过60瓦;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8.3乙方应当管理好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严禁乱拿乱用不属于乙方的生

产和生活资料。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区域内的生产资料(即使是属于乙

方的)卖掉,违者作盗窃论处。

9、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书的条款及《上海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

市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其

思想重视,自觉遵守。

10、乙方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所辖队伍的稳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应当给予直接责

任者批评教育,同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而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

件、火灾事故的甲方扣除其交纳的治安消防抵押金2000-10000元,并照价赔偿

经济损失,直至追究责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12、工程结束后,双方应对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甲方对有功人员进行

奖励。

13、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对施工现场具体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

项中补充。

14、其它

16、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负 责 人(签名)负 责 人(签名)

6.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篇六

编号:HFZQ-4-Ⅲ-2011 甲方: 中铁二十四局合福铁路安徽段站前四标三分部 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质量、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的责任,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安全部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铁路《技规》、《行规》、《工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

2、乙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乙方应明确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符合建设部要求并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乙方应结合劳务作业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纳入甲方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的管理。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同志负责联系予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3、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特别是用于脚手架、施工用电、临边防护、基坑围栏等安全设施的资金必须足额投入。乙方管理和使用的现场所有安全生产设施(包括氧气、乙炔瓶)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甲方指派

鹿其则 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或设置不标准而导致后果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5、乙方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克扣从业人员应有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向从业人员提供劣质劳动防护用品。甲方需要乙方统一着装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统一购置。甲方对乙方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权责令纠正,并予以经济处罚。

6、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汇报,并在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条件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8、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请甲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自备设备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如乙方必须借用和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借入使用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0、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2、乙方在铁路限界内作业时,事先必须向甲方汇报。甲方应派有责任心、熟练的路工带领作业,并进行行车防护,乙方应派专人进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甲方防护人员未到位时,乙方不得私自上线作业。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乙方在进场10日内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安全质量环保部或物资设备部备案。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电器、机械设备。

15、乙方从业人员的食堂卫生、宿舍卫生必须达到国家颁布的JGJ59—99行业标准,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件发生。

16、在签订安全协议的同时,甲方按照月度计价额的1.5%扣留乙方安全风险金,此费用在进场第二个月由甲方财务部门扣留(暂列安全质量奖罚基金内),如上月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无安全罚款,经安全质量环保部确认,次月返还上月扣留的风险金;凡发生严重违章、事故等,损失在此款中扣除,超过部分在承包费中扣除。

17、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乙方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所有的经济赔偿责任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质量部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的质量方针、政策以及关于质量管理的法规、条例、规定和文件。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为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持证上岗的专(兼)职质检人员负责本工程责任内质量管理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甲方指派 鹿其则 同志负责本工程对乙方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甲乙双方应加强信息交流,相互协作,共同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设计图进行测量放样,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的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其中包括施工构造物的几何尺寸、标高控制、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安全质量措施等。乙方对甲方的技术交底资料必须进行签认,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现对技术交底资料方面的疑问,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经甲方技术人员核实或纠正后方能继续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负。

4、为了对施工质量共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检查、指导。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认真纠缺整改。

5、甲方要求乙方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种参与施工,乙方承诺在进场后15天内将相应资质的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证件复印件)报甲方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

6、对甲方确定的各种级别的创优工程,乙方必须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认真落实。乙方应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创优的宣传教育,树立精品意识,对甲方使用和推广新工艺的实施过程,乙方可派员参加甲方成立的质量攻关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施工质量的控制手段。

7、甲方按ISO9001:2000版质量控制程序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为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对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失控、偷工减料等行为,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继续施工,并进行经济处罚;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或质量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如发现乙方多次违章施工,屡禁不止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8、甲方对乙方按工程计价总费用的5%提取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和要求,质量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但应扣除罚款金额);如发生工程质量严重不合格或质量事故除按上一条约定执行外,甲方还将视具体情况按工程计价额的1%-3%给予罚款。

三、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部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保卫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两纪一化”,严禁违章违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当共同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措施。

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召开管理、作业人员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安全人员参加会议,进行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宣传教育。

4、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电焊电工防护服等劳动保护,双方都应督促作业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和各类警示牌。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为了便于管理,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责令其纠正及进行经济处罚。

5、乙方应按“标准化”工地要求,注重文明施工,不准酒后上班、不准赤身、赤脚、穿拖鞋、高跟鞋、短裤上班、不准在施工现场嘻笑打闹。

6、施工通道必须平坦、畅通,乙方作业场所的建筑材料、构件、机具堆码整齐、稳固,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无散落物,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分开存放。同时,职工宿舍、食堂要保持整洁卫生,夏季施工现场要有防暑茶水供应,有遮阳设施。

7、乙方必须自觉遵循法纪、法规、当地乡情民风,做到施工不扰民,不损坏村民利益,同时要确保无职工(民工)治安案件的发生。如乙方违反治安规定,发生村民投诉和治安事件,视情节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环保、消防、治安方面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甲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按标准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搞好环保、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预防事故的发生。

9、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乙方要加强所属人员环保、消防、治安安全知识教育。乙方要建立内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10、乙方搭建的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动火作业必须要报甲方审批,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地、住所严禁电线路私拉乱接,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所属人员乘坐车船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乙方劳务工人进场后,要立即如实向甲方上报用工人员名单,并请甲方安全人员做进场安全教育。人员到达7日内未汇报的,视同安全隐患,安全员下达整改通知书;接到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14日内仍未汇报的,安全员开具罚款单,每迟(漏)报一人罚款50元,从安全风险金中扣除。所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严禁使用无身份证人员,不得招用女工和童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辞退身份复杂、行为不轨人员。

12、乙方对内部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扰,赌博偷拿等治安问题,要做到及时、严肃地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上报甲方。

13、因乙方原因在施工期间,造成环保、消防、治安保卫、文明施工等事故事件的,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所有赔偿费用。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甲方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四、其他事项及约定1、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地方主管单位,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建设单位有关要求执行。

3、本协议做为主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履约结束,按约定结清账款后,此协议自动失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

甲 方(公章)

代 表:

年 月

7.谈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的安全管理 篇七

随着城镇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进一步加快, 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 建筑工地众多而繁忙, 伴随而来的火灾问题也日益严重。火灾因子和人为因子是火灾频发的主要原因, 认真分析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不足, 提出“三方联治”办法来保障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 杜绝施工事故。

2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2.1 施工现场火灾负荷大, 建筑材料管理混乱

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可燃、易燃的建筑材料, 一方面是废料、弃料的乱丢乱放, 致使施工现场火灾负荷变大和火灾不稳定因素变多, 一旦被引燃, 极易蔓延成火灾;另一方面是承建方很少设置独立的易燃材料储存库房, 更有甚者材料库房和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毗邻, 没有建立防火间距, 一旦发生火灾, 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2.2 施工人员违规用电、用火作业现象严重

施工现场作业离不开电, 但是由于建筑工地用电的临时性和管理人员的疏忽, 施工用电线路安装很不规范, 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 特别是在生活区, 电线接头随意可见, 极易引发电气火灾;在用火方面麻痹大意, 生活区随意用火、乱扔烟头, 在加工区进行材料加工, 如切割材料等未做金属火星防火措施;无证上岗、无证作业现象严重, 特别是电焊、气焊等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作业。

2.3 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施工中, 一方面临时招募的施工人员较多, 出入流动性大, 文化水平低,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而且绝大多数人在消防安全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 认为无所谓, 就算是烧起来自己也能灭掉;另一方面施工管理人员比较重视工期进度, 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有所懈怠。

2.4 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缺失

由于承建方存在利益考虑, 部分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 即使配备了一定的消防设施, 也未按要求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面也存在不足。

3“三方联治”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三方联治”是指甲方、乙方和监理方通过联合治理、共同监督来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3.1 甲方———管理监督职责

甲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主导方, 应严格要求乙方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和消防安全规范施工, 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给予足够的重视, 明确自身的管理监督责任。甲方负责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从施工操作规范化、施工材料准入制度、特殊岗位上岗制度、施工区域用电用火规定、施工区域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做出规定, 并告知乙方;同时甲方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根据制度规定对乙方施工项目及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做到“发现一起, 处理一起”, 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3.2 乙方———自检管理职责

乙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承建方, 在正式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域环境进行全面认识和学习甲方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使工人掌握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和逃生自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提高整体消防意识, 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 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自检, 针对施工过程中违规作业、用电用火混乱等现象进行查处记录, 并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事例进行反思学习, 从源头上清除安全隐患, 保证施工安全。

3.3 监理方———检查监督职责

监理方作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第三方, 在承担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外, 还应负责对在建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 以“独立”身份行使监管责权权。

3.4 三方联治

甲方、乙方和监理方派出代表组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为安全施工加装最后一道保险, 整合优化三方力量,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磋商解决, 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办法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 切实做到三方联动, 实现施工任务零事故。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明确三方人员各自职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整合优化三方力量才能实现建筑施工零事故, 助力经济发展。

摘要: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建筑材料管理混乱、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提出了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联合治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以实现建筑施工零事故的目标。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孙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分析[J].中国公共安全 (学术版) , 2011 (2) :99-101.

[2]包庆裕.谈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防火对策[J].广东科技, 2013 (6) :14-16.

[3]李庆丰.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现状及对策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 2013 (6) :33-35.

8.施工消防安全协议 篇八

(1) 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筑工程中, 施工现场临时招募的人员较多, 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工程管理人员往往只注重赶进度, 将消防安全置于脑后, 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 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 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 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如前些年合肥市新华书店违章电焊引发火灾即是如此。

(2)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由于建设单位的领导认为对工程实行承包后, 施工安全就会随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 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 疏于督促; 监理单位往往只重视施工质量, 忽视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 只求施工进度, 消防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层层分包, 但消防安全责任制却没有逐级落实, 且有的分包单位甚至无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往往把办公室、施工人员宿舍设在建筑施工现场, 存在严重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 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施工人员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 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 不能有效组织人员进行自救。

(3) 工地违章用火、用电导致火灾发生施工现场一般都离不开电焊、气割等, 由于施工人员缺乏对消防基本常识的掌握, 导致火灾隐患较多, 表现在: 一是违章用电, 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 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极易引起电线短路; 二是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相应的电线规格和任意增加用电设备, 形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 三是在焊割作业中, 炽热的金属火星飞溅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 焊割作业时的热传导, 也会引起火灾, 施工人员焊割前不对焊割作业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清理, 也极易引起火灾。

(4) 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由于施工隊伍大多只重经济效益、求速度, 而忽视安全,一般施工现场均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的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 大都是个摆设, 灭火器材也大都失效、过期, 根本无法使用。许多建筑工地都没有落实临时水源, 最多就是利用周围道路的市政消火栓, 但往往有些市政消火栓离建筑工地距离有几百米远, 一旦发生火灾, 不能及时取水扑救。此外, 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被占用或堵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对策

(1)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 明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与此同时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 应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要主动牵头, 及时协调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 要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宗旨,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 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二是施工单位要按照公安部第61 号令的规定,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确定专(兼) 职消防人员, 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制定不同防范措施, 并要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三是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 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演练, 增强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1, 2 ]。

(2) 强化施工队伍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 从事建筑施工、装修施工的单位, 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 一律不得从事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要制定消防培训计划, 对临时招募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活动, 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 电工、焊工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 ]。

(3) 加强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可燃材料管理施工现场往往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如木龙骨、胶合板、宝丽板、塑料板、刨花板、麻袋、聚氯乙烯材料等, 这些材料随意堆放现象十分严重。在施工现场电焊、气割溅出的高温火花及灼热物体以及其它明火(如烟头) 掉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极易引起火灾。施工现场还经常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如油漆、汽油、香蕉水等, 这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存放常常无专用仓库, 随用随放, 且不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措施。施工作业中不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操作规定, 极易引发爆炸等伤亡事故。

针对上述情况, 应加强对施工中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可燃材料的管理。所用的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登记造册, 专人管理, 专库存放; 施工时应随用随领, 定量取用, 并保证存放地点通风良好; 对可燃材料应集中存放, 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或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油漆工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 不得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油漆涂料, 油漆溶剂应即用即领, 剩料要及时加盖, 送回储存仓库, 不得乱倒剩料,作业场地通风要良好, 并注意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木工要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 认真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并在作业完毕和下班时, 清理场地, 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 并切断电源。在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加强对员工的生活用火管理, 严禁在员工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炉等。电气线路应由专职电工负责, 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电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掌握排除一般电气故障的方法。同时要加强对临时用电管理, 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避免电气火灾。从事焊割作业,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必须事先向现场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必要的动火手续。要经现场负责人同意, 在熟悉焊割现场环境的情况下,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焊割等明火操作。

(4) 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建筑施工现场的各个楼层和重点防火部位, 要设立临时消火栓, 要配备齐全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 并作“消防用品, 不得挪用”的明显标志。要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水源供给, 在设备安装施工阶段, 宜最先安装消防水管及其相关设备, 提前供水。建筑工地内要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 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 特别是那些可燃、易燃的物品更要坚持每天清理, 确保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和消防人员下行、上行畅通快捷。

(5) 加大对建筑工地、内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公安消防机构应在建设单位报审时对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适时监督。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日常工作中对建筑工地、内装修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着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资格和基本安全技术素质, 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手续是否完备, 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是否明确落实;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严格,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现场是否有火灾隐患和违章用火、用电等现象。对发现的问题, 要采取果断措施, 及时督促整改。特别是要对各商场、市场、公共娱乐聚集场所的维修工地进行检查, 严禁在其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3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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