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07-19

厦门市人民政府(共8篇)

1.厦门市人民政府 篇一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京政发〔200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5年1月4日召开的第71次市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05年1月4日第71次市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一、第十二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努力使首都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市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能,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二章 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五、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市长离京(出差、出国访问)期间,由常务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九、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十、市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负责本部门工作。

市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十二、贯彻执行国务院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

十三、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十四、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政策,相应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和制定规章,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培育并引导各类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

十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十六、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七、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市级预算、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地方性法规议案和规章、大型项目等重大决策,按规定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十八、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区、县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十九、市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以及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十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二、市政府根据需要,适时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制定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不相适应的规定,确保地方性法规议案和规章的质量。

十三、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决策的涉及法律的事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前应当经过法律论证和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

十四、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政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协调一致。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市政府备案,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

十五、提请市政府讨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审议的规章草案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规章的解释工作由市政府法制机构承办。

十六、要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理顺行政执法体制,科学配置执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加强行政监督

二十七、市政府要依法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或询问、备案规章,接受执法检查,办理议案和建议;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其通报工作,办理建议案和提案,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十八、各部门要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

十九、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十、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十一、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市政府及各部门设立新闻发言人,加强政府信息披露和宣传工作。

第七章 会议制度

十二、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制度。

十三、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组成人员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的重要决定;

(二)决定和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

(三)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市人大、市政协会议情况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l至2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区县长列席;可以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和市委有关部委以及有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新闻单位负责人列席。

十四、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计划、市级财政预算;

(二)研究审议需要向国务院请示、报告或者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市政协通报的重要事项;讨论和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定的议案和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草案;讨论地方性法规草案、审议市政府规章草案;

(三)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计划和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需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分析形势,通报情况,部署工作等。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根据需要,可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区县长列席;可以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领导同志和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

十五、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决定需要市政府统筹协调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

(二)研究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涉及全市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市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至3次。根据需要,可安排与议题有关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区县长列席。

十六、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某一方面工作;可召开市长碰头会议沟通情况、部署工作。

十七、提请市政府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副市长协调并审核后提出,报常务副市长并市长同意。会议议题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主办部门应在会前进行协调,有关部门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经协调仍达不成一致的,提请分管副市长协调或由分管副秘书长协调;协调后意见仍有分歧的,主办部门应如实向市政府报告并在会议上作说明。会议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议题和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达与会人员。

十八、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市长签发;市政府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市长或副市长签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由市政府秘书长或有关市政府副秘书长审定,如有需要报市长审定。

十九、市政府及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不得要求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不邀请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全市性会议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形式召开。坚持周一无会日制度,除连续召开的会议外,周一不安排全市性大会;全市性大会应选择在经济适用的场所召开,一般不安排住会。

十、市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和区县政府要坚决执行,抓紧办理,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汇报。

十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市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向市长请假。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和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出席会议。凡由于参加中央机关的会议、活动,或参加本市的外事活动,以及出差、出访、生病、休假等原因,不能出席市政府会议的,应提前向市政府秘书长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席会议。

第八章 公文审批制度

十二、审批公文,应当遵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北京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市政府规章,应当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四

十三、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处理,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送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

十四、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

十五、市政府发布的命令(令)、决定、向市人大或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及人事任免通知等文件由市长签署。

十六、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后,报市政府秘书长核转主管副市长签发。其中,重大事项报常务副市长、市长签发;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请示”、“报告”,应当由市长或者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签发。

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形成的协调意见,可根据需要,由主持会议的市政府副秘书长签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后,由市政府办公厅转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十七、切实精简公文,以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文件,应当少而精,注重实效,其内容应当是涉及全市全局性的重要决策、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紧急公文限时办理,确保公文传递及时、准确。

十八、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报送市政府的公文由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签发,并严格按程序报送,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十九、请示事项如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责,主办部门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协办部门应积极配合。需要部门联合行文的,经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签后报市政府;不需要联合行文的,由主办部门报市政府,并附各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部门间意见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倾向性意见。

十、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报送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的公文,凡不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北京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及有关规定的,应退回报文单位。

十一、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市政府各部门制发的重要公文,也应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

第九章 内事活动制度

十二、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属市政府主办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商市委办公厅协调安排,统一报批。各部门和区县政府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均应事先向市政府行文,由市政府办公厅提出审核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市政府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出席一般事务性活动。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内事活动应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准超标准接待。

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为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不为出版物作序。特殊情况,需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批同意后安排。

各部门和区县政府举办活动,一般不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领导同志出席。确需邀请的,应报市政府批准。

十三、市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的宣传报道应从严掌握。由市政府组织或者经市政府批准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部门或区县政府举办的会议、活动,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等,均应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方案宣传报道。

第十章 外事活动制度

十四、市政府副市级(含)以上领导同志出访,经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审核,报市委书记、市长同意,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门、区县政府、市属事业单位(不含市属高校)局级正职行政负责人出访,经主管副市长同意,并经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审批。上述有关单位的局级副职行政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管理的企业和市属高校正职业务负责人出访,由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市长审批。市政府领导同志出访时的迎送事宜由市政府外办统一安排。

十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对外友好往来方面的活动,需要邀请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同志出席的,均应书面报市政府外办统一安排。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不得直接给市政府领导同志发送参加外事活动的请柬。

第十一章 调查研究制度

十六、市政府领导同志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以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

十七、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市政府决策的必经程序,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都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改进调研方法和手段,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第十二章 督查与考核工作制度

十八、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实行工作督查制度,各项工作都要抓落实。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实施后,市政府领导同志对分管部门的工作应进行认真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抓好落实工作。

十九、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实行督查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等。市政府根据督查考核结果,对政绩突出、群众满意的部门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给予批评。

第十三章 请假报告制度

十、市长离京出差(出访),应当事前向国务院及市委报告。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离京出差(出访)、休假,本人应当事前向市长报告,经批准后,将外出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告市政府办公厅;出差(出访)、休假回京后,应向市长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通报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

十一、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各部门、各区县主要负责人离京出差(出访)、学习、休假,需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厅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四章 作风纪律

十二、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市政府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市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十三、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十四、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认真履行职责,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区县和基层的送礼和宴请;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2.厦门市人民政府 篇二

田世宏指出,青岛提出打造“青岛标准”、建设“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新目标,把标准化工作放到了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同等重要位置。他希望,青岛在标准化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标准国际化和标准化改革创新上走在前、树标杆,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关于推动青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合作备忘录》安排,强化政策支持,做好项目支撑,抓好措施落实。

李群指出,青岛作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在标准化建设上有着优良传统和责任担当,要加快实施“标准化+”城市战略,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加快构建青岛标准体系,将标准化贯穿到城市建设各个领域,以标准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城市治理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事事有依据、处处有标准”的格局,全力打造好具有国际水平、地方特色的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3.厦门市人民政府 篇三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D.社会主义公有制

例2

(2011年广西桂林中考试题)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危险驾驶”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文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

A.审判权B.监督权c.任免权D.立法权

分析:以上试题紧扣课标,考查教材知识,但又不拘泥于教材,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生活、国家大事,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归纳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012年全国各地中考将会结合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继续考查人民、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知识点,同学们在复习时应重点把握上述内容。

人民: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代表: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人民代表,由他们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

人民代表大会:它是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由人民代表组成,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地位最高,权力最大,它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人民怎样行使当家作主权力: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

4.厦门市人民政府 篇四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南府办〔2009〕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已经2009年2月13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5.厦门市人民政府 篇五

【发布文号】厦府[1992]综255号 【发布日期】1992-10-23 【生效日期】1992-10-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及《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通知

(1992年10月23日厦府〔1992〕综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的组织、管理等项工作,推进我市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现就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 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全市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制年限为小学六年,初中三年。

二、二、全市城乡于1997年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目标,分四个类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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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组织实施单位 | 宣布 | 实现 | 验 收 | |区|(区、镇)| 时间 | 时间 | 时 间 | |-|------------|----|----|-------| |一|鼓浪屿 思明 开元区 |1989|1991|1991.11|

|-|------------|----|----|-------| |二|湖里 杏林 集美区 |1990|1993|1993.11|

| |大同镇 竹坝农场 | | | | |-|------------|----|----|-------| | |灌口 东孚 西柯 大嶝 |1992|1995|1995.11|

| |------------|----|----|-------|

|三|海沧 后溪 祥桥 洪塘 | | | | | |马巷 内厝 新店镇 |1993|1996|1996.11|

| |凤南 白沙仑农场 | | | | |-|------------|----|----|-------| |四|五显 新圩 汀溪 |1994|1997|1997.11|

| |莲花镇 大帽山农场 | | | | ----------------------------------

1998年市政府将组织全面检查、评估、验收。

三、三、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主要指标:

(1)办学思想端正,符合《 义务教育法》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要求。

(2)学校布局合理,校舍能满足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3)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教师专业结构合理,学历达标率达90%以上。

(4)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图书资料达标。

(5)学龄人口在校率达95%左右,毛入学率达到100%,7-15周岁残废儿童、少年在校率达到60%。

入学年龄和适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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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入 学|小学适 | 延长的 | 初中适 | 延长的 | | |年 龄|龄儿童 | 在校年龄 | 龄少年 | 在校年龄 | |--|---|----|------|-----|------| |城区|6周岁|6-11|未满15周岁|12-14|未满18周岁|

|--|---|----|------|-----|------| |农村|7周岁|7-12|未满16周岁|13-15|未满19周岁|

---------------------------------

四、四、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学校除了全日制中小学外,还有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辅导学校(班)、工读学校等。

五、五、实施义务教育,应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区)、镇人民政府负责,逐步落实“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体制。城市以市或市辖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农村以县为单位组织进行,并落实到镇。

岛内中学目前由市教委直接管理。市教委与区政府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职责分工如下:

市教委的主要职责:(1)做好初中校的布局规划、落实招生计划;(2)负责(或协同区)新建初中校舍基建;(3)负责初中校的教育经费,配套教学仪器设备;(4)负责做好初中师资的培养培训和教职工的调配;(5)加强对初中校的学籍管理,督促市属中小学主动配合区政府做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档案资料工作;(6)负责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毕业考试;(7)负责对市属中小学的督导、检查、评估。

区政府、区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1)在居(村)委会建立17周岁以下人口文化户口册,并于每年9月底做好6-17周岁人口文化程度统计;(2)将应接受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入学通知书送达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并组织他们按时入学;(3)配合学校动员流生复学;(4)填报本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进展程度表;(5)协助市教委做好新建初中校舍的选址、定点、征地等工作;(6)召开辖区内初中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协调会、研究解决有关义务教育工作问题;(7)协同市中招办做好初中招生工作。

同安县和集美区目前的管理体制是县(区)管理中学,镇和村管理小学,镇政府必须依法负起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责任,可采取“县(区)镇共管,县(区)管为主”,逐步过渡到以镇管为主。当前镇政府要积极配合县(区)政府把辖区内的初中校办好。

杏林区政府应承担起管理辖区中学的任务。

各镇要按市政府关于建立镇教育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规定,健全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的组织实施等管理任务。

六、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必须重视办好特殊教育:

(1)盲童可送省盲童学校学习。

(2)市办好聋哑学校,同安县在1995年以前创办一所聋哑学校。

(3)各区和同安县的大同镇、马巷镇都要创办弱智辅导学校(班)。开元、思明区要创造条件试办九年制弱智辅导学校。其他地区应让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4)市筹办工读学校或工读性质的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七、七、当地人民政府应在新学年开始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的入学通知书送达其父母或监护人。具体做法:

(1)已到入学年龄的儿童,由区(县)或镇人民政府统一填发入学通知。

(2)已被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区(县)人民政府授权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中学在发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发出必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通知。录取学校对应入学而未报到者,要做好动员入学工作,如动员无效,学校应在9月15日前填报辍学学生登记表送区义务教育办(镇教育办)依法处理。

(3)复学通知书由区或镇人民政府填发。

八、八、申请免学、缓学者,按《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表格按省统一格式印制)。

九、九、非本市户口要求到我市借读者,必须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到借读学校申办借读手续并填写借读生登记表。

十、十、持有本市六个区的常住户口,需要跨区入学者,小学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初中由市招生办统一调配。十一、十一、在校生无故旷课三天以上已明确是辍学者,学校要采取措施,配合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单位,村(居)委会动员其复学。经反复动员无效,学校要在两周内(从辍学之日起算)填报辍学生登记表送区义务教育办(镇教育办)依法处理。十二、十二、受完九年制义务教育并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者,视为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不另发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证书。十三、十三、学校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省、市教委制定的教学计划,选用国家审定的教科书和经市教委审定的试验教材、乡土教材。学校出台的改革方案,要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十四、十四、各小学应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过重的负担,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施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教育,不得歧视,尤其要做好后进生(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学习基础确实太差的初中生,农村学校可根据本校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初二年后分流,提前进行职业预备教育或劳动技艺教育,分流方案应报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分流后的教学计划和毕业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十五、十五、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关校舍建设、图书资料、仪器、器材配备标准和实施规划,使全市学校分期分批达到办学标准,并进行检查验收。十六、十六、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做到“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还要做到“每生平均的经常性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十七、十七、依法征收教育费附加,按《细则》第二十九条执行,使用范围可增加支付建立义务教育档案资料所需费用,及建立区和镇义务教育执法监督小组的经费和特约监督员的补贴费用。十八、十八、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并与居住人口和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相协调。今后新建学校及新建校舍原则上要按国家规定的中小学面积定额标准和中小学校舍规划面积定额标准执行,规划部门应予以保证。

基建所需资金,农村小学由镇、村负责筹措,县级人民政府对有困难的镇、村可酌情予以补助;城区的小学和城乡的初中校列入市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优先予以保证,或者通过其他渠道筹措。县(区)、镇、村必须保证及时提供足够的基建用地。十九、十九、要切实办好集美师专和厦门师范,扩大招生名额以适应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要办好高师预备班,创造条件动员优秀的高初中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同时,引进本科以上学历的骨干教师。二十、二十、市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办好市教育学院和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切实加强在职校长和教师的培训。

二十一、二

十一、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责任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作为对有关负责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十二、二

十二、市、县(区)教育督导室要配齐专职督学,聘请特约督学和兼职督导员。按照国家教委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对实施义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二十三、二

十三、建立健全市和县(区)九年制义务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的管理,多办实事。

二十四、二

十四、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城市在区、农村在镇建立执法监督小组,挂靠在区义务教育办(镇教育办),配备兼职监督员或特约监督员,可聘请热心教育事业的离退休干部或教师担任,按规定给予补贴。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学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并可根据授权,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 义务教育法的行为行使有关惩处权。

二十五、二

十五、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或从事其他雇佣性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对招用者给予处罚。市、县(区)劳动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检查、执行。

二十六、二

十六、父母或监护人不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的,经学校配合有关单位动员和区、镇人民政府批评教育仍不纠正的,城市由区人民政府,农村由镇人民政府视具体情况处以年100至1000元罚款,并组织他们集中到区、镇学习有关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

二十七、二

十七、对其他违反 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按《细则》第七章罚则各条规定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执行。

6.青岛市人民政府 篇六

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人的通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5年以来,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全面加强,震灾预防工作更加深入,地震应急救援能力逐步提高。我市连续三年荣获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第一名,连续两年荣获全国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一等奖,2007年荣获全国地震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在推进防震减灾工作三大体系建设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等31个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齐国平等50名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做出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防震减灾工作目标,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为建设平安青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青岛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31个):

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宣传处 武警青岛支队第四大队 市地震局办公室 市安监局督查处 市建委规划设计管理处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市急救中心

市信息产业局网络管理处 市财政局文教行政处

市经贸委经济运行局运行调控处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 青岛第五十八中学

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崂山区气象局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市红十字会业务处 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南区地震局

四方区洛阳路街道办事处 李沧区地震局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局 城阳区地震局 即墨市地震局 胶州市地震局 胶南市教育体育局 市地震监测中心 市工程地震研究所

二、先进个人(共50名): 齐国平

市政府办公厅 马伟瀛

市委宣传部 庞

市委政法委 尹进友

武警青岛支队 赵志伟

武警青岛支队 张常春

武警青岛支队 刘

武警青岛支队 王月坤

武警青岛支队 赵微波

市地震局 颜景连

市地震局 万连初

市地震监测中心 桑向国

市工程地震研究所 赵昕光

市安监局 李典龙

市建委 梅学彬

市建委 赵

市公安局 崔中民

刘习武

钟军飞

苏延玲

宋天顺

常世亮

徐晓亮

林建国

苏建防

吕向平

张子倩

戚立强

闫韶兵

邢建坪

市交通委 市发改委 市卫生局 市政府新闻办 市经贸委 市民政局 市统计局 市教育局 市环保局 市市政公用局 市水利局 市气象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通信管理局 市外经贸局 市红十字会 青岛日报报业集团 市政府口岸办 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秦泗建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王孝芝

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办事处 张

弢 四方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兰恭学

李沧区地震局 王

崂山区地震局

刘赞科

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 李云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局 赵凤平

城阳区地震局 宋德忠

即墨市地震局 杨

胶州市地震局 陈汝环

胶南市地震局 尚作强

平度市地震局 程谋忠

莱西市地震局

主题词:科技 地震 表彰 通报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

法院,市检察院,中央、省驻青单位,驻青部队领导

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7.人民的子弟, 人民的兵! 篇七

在中国, 军队有两种叫法, 正式些的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亲切点的叫做人民子弟兵。子弟兵, 是人民母亲在唤着这支队伍的乳名, 让人想起血浓于水, 让人感受到母子深情。

刚到舟曲的第一天, 我站在一眼望不到头的淤泥堆上问身边的战士, 这里是哪里?战士停下手中的锹告诉我, 这里就是舟曲的城区, 我的脚下就踩着一栋三层的楼房和人数不明的乡亲。半座舟曲县城, 竟然被一条巨大的泥石巨龙, 硬生生地拍进了白龙江滔滔的江水里。

身在灾区, 你才能知道人在自然的面前是多么的渺小。

当灾区的群众一批批往外撤退、得到安置的同时, 一股绿色的洪流再一次逆着避难的人群, 深入到了灾区的每一个角落。人民子弟兵, 在人民遭难的时刻再一次出现在了最危险, 也是最需要他们的地方。

舟曲救灾战斗中, 兰州军区某工兵团班长唐文君第一个执行堰塞湖爆破任务。在右脚被钢筋扎伤后, 他依然坚持战斗在爆破一线, 为排除险情做出了突出贡献。

唐文君是兰州军区某集团军专业比武第一名, 曾经赴刚果金执行国际维和任务, 被联合国授予和平勋章。今年5月, 唐文君患上了甲亢住院治疗, 医生定下的复诊时间是8月9日。8月8日, 部队接到救灾命令, 迅速组成16名突击队员乘坐直升机赶赴舟曲, 唐文君主动报名。他的连长代晋文告诉我, 唐文君一个月瘦了有十几斤, 身体很虚弱, 连队在刚开始定人的时候没有定他。但是唐文君主动找到他和指导员说:“我是我们连的技术骨干, 这时候不发挥点作用, 什么时候发挥作用?”

8月8日下午1点, 唐文君赶到了舟曲。为了判定堰塞湖的堵塞点, 他在江水中来回勘察, 浑身被废墟的碎片划得伤痕累累。8月9日, 在对瓦场桥堰塞体实施第一次爆破时, 唐文君把身边的战友拦在了警戒线外, 一个人实施炸药的装填作业。唐文君说, 平时都是先捆绑好了炸药再固定雷管, 可是这一次在湍急的江水中爆破, 只能是装上了雷管再捆绑炸药。

唐文君的第一次爆破就很成功, 瓦场桥堰塞体被炸开了3米宽的缺口。可是由于舟曲堰塞湖的坝体是一个由淤泥包裹着坚固的建筑物形成的阻塞带, 炸开的缺口很快又被江水冲平。所以在接下来的抢险战斗中, 唐文君连续参加了26次爆破工作, 右脚被扎伤, 肿得穿不进鞋, 但他却没有离开爆破一线。

唐文君是一名年轻的小战士。当他的大部分同龄人还在父母身边享受温暖的时候, 穿上军装的小唐已经在为了保护人民的安全而奋力战斗。

在灾区, 除了像唐文君这样的年轻战士, 头发花白的老军人也能常常见到。

2010年8月12日晨, 刚刚赶到舟曲灾区的海军潜艇学院教授张可玉站在尚未垮塌的城江桥上, 遥望前方淤江断流的三眼峪堰塞体。他是我军最权威的水下爆破专家, 曾经在多次重大爆破任务和汶川堰塞湖排险中屡建奇功。

前四天, 某工兵团在舟曲的十几次爆破没有取得满意的效果。淤泥包裹的残垣断壁, 形成了一道犬牙交错、连绵几公里的堰塞带。浑浊的江水, 还浸泡着灾区群众的大片家园。

此时此刻, 张可玉的身边将星云集。解放军总参谋部、兰州军区、武警部队的高级指挥员们轻声低语, 就为了让他能够专心地观察和思考。

将军们等待的, 可能就是他的一句话。而这句话, 将直接影响指挥部定下救灾决心。淅淅沥沥的雨中, 这位年近70, 超期服役近十年的老军人箭步叉腰, 脚蹬着桥侧的台阶直视三眼峪。

一天前接到上级电话通知时, 张可玉正在上海开会。作为安保专家, 他为世博会的安保工作付出了太多的精力和心血, 却一直没有能够安下心来好好转转世博园。这一次, 他把老伴也接了过来, 准备会议结束后直奔世博园。

当领导在电话里询问老张能不能去舟曲的时候, 张可玉没有一丝的犹豫。他说:“虽然我的年纪大了, 但是作为一名当了几十年的老兵, 这个觉悟应该有。”

张可玉把老伴一个人丢在了上海, 连夜从上海赶回青岛, 回到学院时已经是夜里11点。他直接去了学校办公区, 接受首长布置前往一线灾区的具体任务, 回到家里已是半夜2点。进了家门, 他又赶紧上网打开新闻网站, 边看新闻报道里的舟曲灾情, 边思考自己赶赴前线需要做好哪些准备。躺在床上时, 时钟已经指向了凌晨4点, 张可玉的脑海里又开始琢磨起了舟曲排险种种可能采取的方案。

张可玉早上6点就出了门, 赶上了7点55分的首趟班机。从青岛飞到西安, 再转飞兰州, 随后乘坐兰州军区的汽车冒着大雨前往舟曲。张可玉饱含着全部的深情, 投入到这场抗击天灾、挽救群众的战斗中。

满街的迷彩绿、橄榄绿中, 这位身穿深蓝色海军作训服的老军人异常地显眼。蓝色的作训帽下, 丝丝白发挂满了汗珠, 炯炯的目光如同一柄利剑直刺白龙江。

淤泥、巨石、犬牙交错的断裂钢筋、随时可能滑坡倒塌的陡峭河堤, 都没能拦住69岁的张可玉。舟曲灾区的重灾点他全部都走到了, 有的地方甚至是爬着去的。

当踏遍舟曲灾区每一条河道后, 张可玉的心里有了底。看着周围将军们期待的眼神, 这位水下爆破的权威说出了自己的意见:“舟曲堰塞湖属于河床整体抬升, 爆破后的堰体碎片依然留在河道, 回填速度很快。必须在实施多点爆破, 加大爆破量的同时, 加大机械挖掘清淤力度。爆破、挖掘作业的顺序, 应从下游开始, 向上游逐步推进。”

现场来自解放军理工大学、徐州工程兵指挥学院的多位爆破专家全是张可玉亲手教过的学生。他们说, 老师已经用眼神炸开了淤塞的江水。

按照张可玉和他的弟子们提出来的建议, 新的舟曲堰塞湖排险方案开始实施。每一声隆隆的爆炸声后, 长臂挖掘机及时跟进, 第一时间把炸碎的堰体碎片从河道了清除出来。

瓦场桥、罗家峪、三眼峪……白龙江的堰塞点一个个被排除。

180立方每秒、240立方每秒、350立方每秒……白龙江水的下泻速度每天都在加快。

10厘米、50厘米、1米……白龙江淤塞河道的水位也不断地下降, 再下降。

浸泡在江水中的家园多露出来一点, 灾区群众重新开始生活的希望就多了一分。舟曲隆隆的爆破排险声就像驱凶辟邪的爆竹, 正在驱散灾区群众心中的那片乌云。工程机械轰鸣的挖掘, 挖去了灾后的废墟, 也慢慢挖走了灾区人民积在胸口的那份阴郁。

爆破专家张可玉用他擅长的爆破技术, 为灾区的群众炸出了一片平安。

在舟曲的采访, 让我又串联起了我在历次抗灾采访中的一幕幕回忆……

6月24号, 抚州唱凯镇古港村已经被决口的洪水浸泡了3天。然而, 100岁的老人姜晚女依然滞守在她那栋两层老楼里。

瓢泼大雨中, 镇上的工会主席找到了抗洪的官兵。当我们驾舟、涉水来到老人家中时, 看到了老人和她的儿子、媳妇。

儿子说:“妈, 出去吧, 家里真的危险。”老人说:“不, 我要守着我的老屋, 人走了有偷儿咋办?”

媳妇说:“妈, 雨还要下, 再呆下去会生病。”老人说:“不, 到外面住我不习惯!”

工会主席看着我们, 两手一摊, 摇头低语:“已经三天了, 谁劝都不听。”

谁劝都不听!连儿子、媳妇都劝不了, 谁去劝, 老太太还会听呢?

小战士胡建走上去了, 帽檐滴着水, 裤腿沾满泥, 一双手握住了老人的手:“奶奶, 我们是子弟兵。我们接您来了!”

老人的语气竟然温和起来:“伢子, 人走了有偷儿。”胡建说:“奶奶您放心, 我们有战友会留下巡逻, 会给您看好家。”

老人又说:“伢子, 出去了我不习惯。”胡健说:“奶奶, 政府已经给您安排好了, 出去了我们也会来看您。”

这时, 老人握着小战士的手, 竟然点下了头, 说了一声:“走!”

小战士胡建开始为老人收拾换洗的衣物, 接着趟着泥水把老人背到冲锋舟边, 战士们用雨衣包着救生衣给老人设了冲锋舟上唯一的软座, 最后把老人送到安置点。

这一路, 老人的儿子、媳妇不停地说感谢, 工会主席连连地感叹不可思议。而被深深震撼的我, 一直沉浸在思索中。

为什么?为什么一位经历过多少世事变幻、人间沧桑的百岁老人, 一位连至爱亲人都劝不动的倔强老人, 会如此地听从一位18岁小战士的话呢?他们一共才有两句对话啊!

信任, 只有绝对的信任才能有这样的情节发生。老人也许不会信任一个和她孙子一般大小的年轻孩子, 但是, 她信任这个孩子身上穿着的这身绿军装。江西是老区, 小战士胡建的那一声我们是子弟兵, 一定唤起了老人对红色队伍的深刻记忆。她信任这支队伍, 所以她信任这支队伍里的每一个人, 信任子弟兵给她说的每一句话。

2008年抗击雨雪冰冻灾害, 某红军师的官兵们冒着路滑坠崖的危险把发电机送到贵州铜仁灾区的中学里。高三学生的家长们泪流满面, 他们的孩子终于不用点着蜡烛复习了。一名学生对我说:“我爱解放军, 毕业了要当兵。”

“5·12”汶川抗震, 我们在武文斌烈士灵堂前采访群众。大嫂、大婶哭声一片, 一位老伯捶着心窝说, 丧子之痛, 丧子之痛。那一刻, 我感觉在场的所有人都是武文斌的兄弟姊妹, 父母双亲!

今年年初云南抗旱, 战士们背着50斤的水桶为楚雄偏远山区的群众送去救命水。几位70多岁的老大娘竟然扑通几声跪在了官兵们的面前。大娘们摸着官兵们发紫的肩膀说, 儿子们在外打工, 孙子们在外读书, 记得她们这些老人的, 还是当年的恩人解放军, 还是现在这些亲人子弟兵!

再想想我从江西转往福建报道抗洪。当驰援的官兵完成抢险, 准备撤离南平、三明灾区时, 老乡们知道了消息。一时间, 男人们准备宰牛杀猪, 女人们张罗着煮蛋熬汤, 拿出家底要为子弟兵们送行, 谢恩。最后, 部队把启程的时间定在了凌晨4点, 悄悄地离开了营地。

8.人民有权监督政府花钱 篇八

政府行政支出:增速过快、占比过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支出逐年增加。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在2006年就曾指出,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问,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已增长87倍。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1978年仅为4.71%,到2003年竟上升至19.03%。而且近年来行政管理费用还在大幅增长。占比远远高出日本的2.38%、英国的4.19%、韩国的5.06%、法国的6.5%、加拿大的7.1%以及美同的9.9%。

由于财政收入在一个时期内的增长是有限的,政府行政支出的快速增加,就意味着财政用于改善民生支出的减少,至少不可能有大幅度的增加,这会严重影响政府的声誉。2008年“两会”期间,据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介绍,2007年政府在直接涉及民众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福利上的开支,总共约6000亿元,相当于财政总开支的15%,为全年GDP的2.4%,分到13亿人身上,人均461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同样年份相比,美国在这三项上的开支约为15000亿美元,相当于联邦政府总开支的61%,为美国GDP的11.5%,分到3亿美国人身上,人均5000美元(相当于美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另外,在政府本身的行政管理费用中,还存在很大扭曲。这主要表现在公务员本身的名义工资不高,但公款消费与福利待遇却高得惊人,其名目之繁多,数额之巨大,已经到了连政府自己都统计不出来的地步。“我们国家一直没有‘三公消费’这个科目,从统计口径来看,这部分开支难以计算,需要由很多渠道把数据汇集起来,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而从时间点来看,6月份正好是我国财政年度的一半,如果现在开始上报,可能数据跨度不够长。”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第一财经日报》的记者。

众所周知,不少地方财政支出主要用于承担财政供养人口的工资,以及向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运转开支。一方面,由于许多地方的财政供养人口过于庞大,“官民之比”居高不下,使一些地方财政不堪重负,甚至捉襟见肘;另一方面,文山会海、“餐桌腐败”、“车轮腐败”、公款旅游等,也在大规模地侵吞着有限的财政资金。此外,一些地方财政供养人口中,还混有不少“吃空饷”的蛀虫。2006年,仅四川省就清理出3.7万多“吃空饷”人员,每年冒领经费达6400多万元。,河南也清理出2万多“吃空饷”人员,涉及资金1.53亿元。这无疑暴露出一些地方财政支出中的漏洞。可见,行政成本居高不下乃至管理失控,很可能诱发官员腐败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最为严重的是,挤占了政府在民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支出,使其应有职能没有行使,从而失去了人民的信任。

财政部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的部门预算,并因此成为今年首个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部委。根据财政部2011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201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9972,66万元,比2010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2716.77万元,增长29.40%。其中,行政运行支出预算数为37156.41万元,比2010年执行数增加6594.15万元,增长21.58%。中央政府一个部门的行政支出增长速度与学者们对政府总体行政支出增速的估算基本吻合。过快增长的行政支出势必挤压政府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2010年,共有74家中央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实现了中央部门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但“三公消费”仍然没有公布数据。

公开预算只是向控制政府行政支出迈出的第一步。政府预算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共预算,这就要求公众不仅对预算支出有知情权,还要有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要知道政府的钱花到哪里去了,还要能评头论足。

“三公消费”:数额大但无准确数字

“三公消费”是指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和公务接待(也有人定义为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这“三公消费”,从表面上看似乎不如贪污受贿、贪赃枉法那么危害深重,但是,“三公消费”却更普遍,无论是对干部,还是对社会、对人民所造成的影响都不亚于贪污受贿,是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民风的根源之一。

中国三公消费的总额到底是多少?各级政府从来没有公布过。各种文献资料和政府网站上都找不到相关数字。国家行政学院的竹立家教授曾综合各方面数据,包括公开的和一些人大代表的议案,推算2006年三公消费的规模在9000亿元左右,其中公车消费4000亿元左右,公费出国3000亿元左右,公款吃喝2000亿元左右。在当年4万亿元的财政总支出中,大约占22.5%。财政部门认为没有那么多。民间人士认为实际数据比这个还要高。不管怎么说,公开的媒体上总算有了一个三公消费的数据。各方人士在谈及这个问题时,一般都以这个数据立论。如果按行政支出每年20%以上的平均增速推算,中国三公消费总额,2010年很有可能已经突破18000亿元。而实际上,党政有关部门还是掌握三公消费的具体数字的。2010年1月8日,中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宣布,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158.06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三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公款出国(境)旅游得到进一步遏制,200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103件,涉案人数319人,追缴涉案金额537.1万元。如果没有历年总体的比较,断然是算不出下降幅度和百分比的。

近年来,涉及三公消费的案例和相关报道频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舆论对三公消费的批评也不绝于耳。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等官员组团公费出国的行程和费用偶然流出,每人费用高达8万元,考察地点多与业务无关,引起舆论大哗,最后只好免去这些干部的职务。辽阳等市试行公车改革,领导干部最高补助一年7.6

万元。虽然这个方案可以节约行政开支,但补助数量之高还是令人咋舌的。争论之余,一些地方公车改革搁浅。被曝光的广东省汕尾市烟草专卖局的“天价吃喝账”现象,单位食堂招待一天吃掉13万元,一个月招待费超过200万元,一年招待费高达1200多万元以前,民众讽刺公款吃喝和公车消费时这样说:“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一座楼。”如今,一顿饭已是十头牛,屁股底下也非一座简单的楼。据资料显示,2004年,我国至少有公车400万辆,公车消费财政资源4085亿元,大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以上。据测算,公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公车私用每年至少在2000亿元以上,这一数字几乎和2006年的国防开支相近。另据《京华时报》2010年11月22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官方公布的数据表明,全国公车数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2000亿元。但民间和学者统计的数据是,全国公车数量约为300万至350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约为3000~4000亿元。两个数据版本相差很大。

对于公款吃喝,党中央虽然三令五申屡加禁止,但是收效甚微。《新华日报》2004年7月24日称:“近几年全国每年公款吃喝超过1000个亿,一年吃掉半座三峡大坝。”2005年的《学习时报》第326期称:“据各种资料显示,全国一年公款吃喝在2000亿元以上,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7%。”这就是说,一年“吃”掉了一座三峡大坝。

另据报道,2009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33507个、123553人次。公款出国经费,每年有数千亿元。2008年底,一位网民在上海地铁上捡到的一个公文包,里面装着浙江温州、江西新余官员出国旅游的路线图,更有江苏张家港一个“领导太太考察团”的相关信息。这些政府自身不愿公开的信息,被“晒”到了网上,从而引起网民、媒体的关注。还有,吉林省原煤炭工业局在2007年到2009年期间,曾组织多批干部公款出国旅游。据介绍,自2007年8月份以来,一共有9批51人公款出国旅游。其中,副局长袁玉清等人一趟出国旅游就花掉了119万元。在中央的严厉控制下,公费出国旅游之风才得到遏制,一批因此类案件涉嫌腐败的领导干部被查处。

遏制“三公消费”:改革中艰难跬步前行

20lO年2月27日下午15时,温家宝总理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为什么管不住?治理三公消费真的那么难吗?”的提问时,温总理态度坚决地说,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其实,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我曾经引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对此,温总理还非常严肃地指出,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其实也关系到整个反腐败。

2011年3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09年和20lO年大幅压缩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压缩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今年6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财政决算时,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按照《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84亿元,增长4.3%。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项经费支出按不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规模安排。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76.8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41.99亿元。

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中央纪委督促协调国管局等部门抓紧研究修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提出制度措施。

此前,北京、昆明、杭州等各地城市均已开展多项有关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改革。

据《京华时报》报道,2010年12月13日发布的北京治堵方案提到限制公车数量时指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北京市交通委主任刘小明对此作出明确解释:按照郭金龙市长要求,“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北京市国企机动车实现零增长。

《京华时报》还报道说,2010年1月,昆明市在四个主城区启动公车改革试点,一共清理封存的920辆公务用车,其中半数被拍卖,剩余车辆(报废车辆除外)或用于组建各区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划拨执法部门。2011年2月,在此试点基础上,昆明市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将全面推行。据昆明市公车改革设计者之一、昆明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季志远介绍:“调研结果显示,近七成干部认为车改对自己的公务出行没有影响或一般。”

《中国经济周刊》的2010年第50期的一篇报道称,2009年5月,杭州市在经过七年的酝酿和试点之后,从市直机关做起,正式启动了公车改革。按照杭州推行的公车改革规定,市厅局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公车,改为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分为9个档次,上限为每人每月2600元(副局级),下限为每人每月300元(科员),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卡内金额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

今年“两会”期间,政协新闻出版组第一个界别提案“出笼”,40位委员直指豪华办公楼,建议严格控制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大楼,严禁建设豪华楼堂馆所。要求今年进行一次全国范围的行政机关办公楼建设的专项检查,处理违规违纪事件。这个名为《关于加强预决算审核及建立某些重大项目向人大专项报告制度》的提案指出,为确保“严格控制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大楼,严禁建设豪华楼堂馆所,切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落到实处,当务之急就是必须建立起政府行政开支对人大负责的审核、报告、备案和督察制度。

据国家预防腐败局发布的消息,2009年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前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45.5%和37.6%,节约经费16.3l亿元。但顶风违纪的公款出国旅游案件在一些地区和部门仍时有发生。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165件,涉案人数634人,其中1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追缴涉案金额988万元。2010年6月9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对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的规定》,对于组织用

公款出国(境)旅游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责令其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在降低三公消费数额方面,制度建设仍为重中之重,特别是建立健全对各类公务活动花费的监督制度。没有监督,没有制约,三公消费就是奢侈浪费、贪污腐化的温床。

建设节俭型政府:势在必行,任重道远

建设节俭型政府,通俗地说,就是建设一个能尽可能少花纳税人钱的政府。

政治学和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刚建曾指出:“中国是全世界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由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遇事往往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对生产领域的成本核算比较认真,而对行政成本的核算缺乏足够的重视,以致行政成本偏高、效率低下的现象十分突出。行政成本过高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1.吃饭财政,不堪重负

2.管理费用,严重失控

3.公车消费,数目惊人

4.通讯费用,扶摇直上

5.公费出国,黑洞太深

6.寻租活动,成本倍增

除了前面提到的三公消费数额巨大以外,各地的“政绩工程”和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也存在极大浪费。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项目属于“政绩工程”。还有地方政府的办公楼过于奢侈豪华。日前曝光的某个省级贫困县的政府办公楼耗资7000多万元,相当于该县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河南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办公楼群占地数百亩,内有6幢办公楼和1个巨大的半球形会议中心,绿地、园林、假山、喷泉环绕其中;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政府办公大楼整体形态与美国白宫完全相同;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办公楼,被民众称为“国内第一豪华街道办公楼”;重庆市忠县黄金镇依山而建的形似天安门城楼的仿古式办公楼,堂皇富丽直追真正的天安门。对这些奢华的办公楼来说,不但其所处的中心地段占用了城市稀缺资源,而且对比这些地方的民众生活并不富裕、甚至仍处于贫困的现实,其不菲的造价和精致的装修就更显得触目惊心。另外,权威部门测算,我国政府机构(包括教育等公共部门)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节能潜力为15%至20%,能源费用超过800亿元,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过世界头号耗能大国——美国政府机关1999年平均水平的33%。仅此一项,我国的政府支出就已经远远超过许多西方发达国家。

2007年6月,《中国青年报》所做的社会调查显示,90.3%的人认为政府的浪费现象比个人更严重。81.9%的受访者明确赞同“建立节约型社会应当从政府做起”。“严格控制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大楼,严禁建设豪华楼堂馆所,切实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在2007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曾对遏制行政机关存在的严重铺张浪费现象开出了“药方”。几年过去了,被曝光的豪华办公楼却依然越来越多,所花赞的资金还屡创新高。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一些地方的奢侈浪费、新建豪华办公楼等现象一时被查得很严,也常常只是上级的“运动式管理”,一旦风头过去,一切照旧,其根本依旧在于监督制度的缺位上。全国政协委员冯培恩认为,首先是信息的高度小对称和监督乏力造成了滋生政府浪费的土壤。“多年来政务信息公开与否,往往取决于具体政府部门或官员的开明程度”,而体制内监督,则形成“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监督死角。另外,公共资源归全民所有,而全民行使所有权的成本过高,造成实际上所有者的缺位。此外,预算约束软化和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以及政府对公共资源配置的决策过程缺少公众参与,也导致了行政成本的过快增长。

20亿与12004亿的争论

2005年广州市在国务院会议中承诺,办亚运会不超过20个亿,到2010年亚运会结束,广州市在举办亚运会上的实际花费已经达到12004L元。一时间,“一千多个亿办亚运太奢侈”的说法在民间流传,并在2010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引起激烈争论,“举办本届亚运会是否还能称作节俭办亚运?”各种不同的观点纷纷提出并猛烈交锋。

广州市人大代表、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建武提出:“亚运会对广州城市声誉的提高、民生的改善都有好处,肯定是要花钱的,但问题是,政府一开始说只要20个亿,到后来屡次改变预算数目,有向人大报告过吗?人大审核了吗?这种变动肯定是有理由的,但都是政府自己拍脑袋决定的,有没有尊重人大、尊重民意?”黄建武还指出,程序问题反映的是法治问题,如果不重视,将来要出大娄子。“你这样拍脑袋干活,别人就会感觉不民主!广州能不能在民主法治方面给全国各城市做个榜样,创造一种具有价值影响的广州模式,这才是需要我们好好总结的”。对此话题,广州市人大代表陈国安在番禺区代表团第二组讨论时也提到:“政府报告中指出廉洁、节俭办亚运,万庆良市长曾说亚运用了1200个亿,也说这次亚运会节约了十多个亿,但是这些钱都花在了哪些具体项目上?比如环境治理、财产清理等资金运用是否合理、是否必要?亚运结束至今,并没有相关报告说清楚哪一些与亚运有关,哪一些无关。”“这个关乎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应该公开审计。”陈国安继而表示,不一定单靠审计部门进行,可以引导社会参与,比如邀请市政协、人大等相关专业委员会民意代表和专业代表参与,“这样更加公开,更具公信力。”

这些争论的焦点是政府应当如何花钱,如何更加节约地花钱。政府支出的每一笔钱都来源于人民,人民缴纳的各种税费才是政府的财政收入之源,也就是说,政府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人民的血汗钱。政府应当而且也必须节省开支,负责任地花钱。

政府要行使其行政管理职能就会有成本和费用,但问题在于不能无限扩大行政成本,重点在于控制行政成本和费用,如何管住政府“乱花钱”。从制度设计上看,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关、立法机关,也是监督政府工作的机关,政府的支出必须要经过人大的同意。人大的职能就包括管好政府支出的“钱袋子”。人大要管住政府“乱花钱”,必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要对政府的财政进行严格审查,凡是不明确的科目都必须由相关部门明确清楚地告知,并且对违法违规的支出追究责任、追查责任人。建立相关的制度,杜绝政府先支出再报告的现象,重大项目支出必须交由人大审议,人大应当有效行使否决权,从源头上制止奢侈浪费和乱用财政经费。“一个县搞一个体育馆花了8个亿,觉得很奇怪”,“政府、公共机构,浪费尤其严重,有些花钱也要跟民众打个招呼啊,都是纳税人的钱啊。中国政府花钱是最容易的,国外要通过预算讨论不是那么容易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李金华日前在谈

到地方政府的浪费现象时,再次大声疾呼花钱要节省。

修订《预算法》已经列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重点。预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意味着国家将进一步把好全国财政支出的“总闸门”,拧紧公务消费的“水龙头”。遏制铺张浪费,不仅需要财政预算支出的公开透明,还要健全有关制度的监督体系,发挥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力量。

人大还要确保公众对于政府预算的知情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政府预算从头到尾都能置于公众的眼皮之下,必将使任何腐败、浪费和奢侈行为都无处遁形。可现在,公众所能知道的政府预算信息一般都只是政府事后公布的预算报告,对于预算案本身,根本就没有置疑的余地。政府预算情况,公众毫不知情,何谈公开透明和监督?因此,人大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将预算案细目向社会公布,征询意见,要做到,任何一个公民,只要他有兴趣,就应该有权查看政府将如何花钱,并对其提出质疑。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去年6月在一次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当前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点就是要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深化财政预算公开,细化预算公开内容,争取到2011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的部分重点支出按“项”级科目公开,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对外公开。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全国人大预算委主任高强也表示,将在今年6月报告的2010年中央财政决算中公开“三公支出”。“中央预算部门公开‘三公消费’,是我国预算公开的一大进步,体现了中央建设廉洁政府的决心。”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财政厅厅长陈秋生评论说:“纳税人有权知道政府把钱花在了哪里,公务接待花得合不合理。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是重要前提,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政府公信力的关键所在。”除了预算的充分公开外,还须推进许多进一步的制度配套。如政府全部收入的预算化(禁止预算外收支的存在)、预算编制的立法化(让立法机关主导预算编制)、预算审查的专业化(增强立法机关预算审查的专业能力)、加大针对预算的违法成本。但是,“加快实行财政预算公开,让人民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无疑是不可或缺的首要一步,否则,预算法治便很难真正起步、建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财政能力的不断提高,控制政府行政支出的改革也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人民群众对政府支出的关注度必将越来越高。能否控制政府行政支出也成为政府能否提高公信力、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必要条件。建设节约型政府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题中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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