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2024-09-07

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精选3篇)

1.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篇一

一、学生登录

进入http:///index,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用户类型选择“学生用户”。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最后位为“X”,则需输入大写字母。首次登陆后请及时更改密码。

二、提交申请

1、国家奖学金(1)在线申请

选择左边导航栏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申请理由中要涉及上一学年取得的成绩、参与的社会实践等相关内容。

确认无误后,点击(2)信息确认

在线申请提交后,请首先联系辅导员,请其登陆系统填写“推荐理由”,并进行学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智育成绩与综合测评的排名,获奖情况,申请理由等。

学院“推荐理由”填写完毕后并审核通过后,学生可再次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当申请状态显示为“学院审核已通过”时,请持学生证至屏峰综合事务大厅或学院辅导员处,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核对纸质申请表上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申请人”一栏亲笔签名。(3)信息修改

【提交按钮】,以保存并提交。在申请表未打印确认前,可在线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若已签字确认过申请表的信息,则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无需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1)在线申请

选择左边导航栏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申请理由中要涉及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上一学年取得的成绩,参与的各项学术、社会实践活动等内容。

确认无误后,点击(2)信息确认

学生在线提交的申请首先由学院辅导员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智育成绩与综合测评的排名,获奖情况,申请理由等。学院会定期对提交的申请做审核。

当学生再次登录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状态显示为“学院审核已通过”时,请持学生证至屏峰综合事务大厅或学院辅导员处,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核对纸质申请表上信息,并在“家庭户口”(城镇/农村)、“家庭经济认定情况”(一般贫困/特别贫困)两栏中手写勾选相应选项,其他内容确认无误后在“申请人”一栏亲笔签名。(3)信息修改

在申请表未打印确认前,可在线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若已签字确认过申请表的信息,则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

注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

【提交按钮】,以保存并提交申请。

3、国家助学金(1)在线申请

选择左边导航栏中【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

申请理由请概述家庭经济情况。

如家庭基本情况不完整,请至【个人信息】—【更新信息】一栏进行补充或修改。

注意: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

三、查看评审推荐结果

以“国家奖学金”申请为例,点击左边导航栏【国家奖学金】—【我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可查看申请的状态,包括“已申请,待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待现场确认”,“已确认信息待评定”、“已评定”和评定结果。

其中,1、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状态显示“已申请,待学院审核”,请等待学院辅导员对提交的申请进行成绩排名、获奖情况及申请理由等方面的审核。

2、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状态显示“学院审核通过,待现场确认”,请及时至屏峰学生综合事务大厅或学院辅导员处打印申请表,核对无误后亲笔签名确认。

3、当申请状态显示“已确认信息待评定”,表示申请书纸质材料已递交,等待学院及学校进行评定。

4、当申请状态显示“已评定”,并在“评定结果”一栏中显示“通过评定”,则表示已经被学校推荐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报省教育厅审批。

【提交按钮】,以保存并提交

2.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篇二

填表日期:年月日(请用碳素笔填写,金额部分涂改无效)

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印

附:

填 表 说 明

1.此表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表格,所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都必须用黑色碳素笔认真填 写,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2.申请人必须出具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都须复印),若父母或监护 人无身份证,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必须如实出具相关证明的复印件,若是下岗职工的子女,须出示家长有效的下岗证明复印件,并注明下岗时间,是否已再就业;若是残疾人士,须出示有效的残疾证复印件;若享受低保,也须出示低保证复印件等。

4.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空白,且负责人没有签字,无单位 联系电话及盖单位公章,此表无效。各单位必须对学生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此表一式两份(学校和银行各一份)。

6.学生未满18岁,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篇三

1、表格左上角没有“附件”两字,表格名称去掉“(样表)”;

2、本表需手填部分一律使用黑色签字笔,不得涂改;

3、本表除院系意见、学校意见、申请人签名、签名日期外,其他内容均需电脑填写打印。

4、表格标题与表格本身没有间距,不能自行空一行;

5、表格“本人情况”栏所有填写内容一律居中、宋体小四号、未加粗。

6、若有学生姓名过长,可缩小字号或者将表格左右微调。

7、性别:男或女;

8、民族格式为汉族、满族、维吾尔族等形式;

9、政治面貌: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群众等,若中共预备党员过长,可适当将填写民族信息的空格调整,以不影响表格整体格式为准;

10、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格式为****年*月,如1996年10月;

11、“院系”统一填写格式为:学院全称+专业全称+0*0*班,如能源学院安全工程专业0801班。若专业全称过长,可填写专业简称,但学院名称必须完整,保证在一行内。

12、表格“家庭经济情况”栏所有填写内容一律居中、宋体小四号、未加粗。

13、“家庭户口”请在(A、城镇 B、农村)后电脑填写√,不要手划;

14、“家庭人口总数”填写**人,如3人;

15、“家庭月总收入”和“人均月收入”填写**元,如200元;

16、“家庭住址”栏若地址较长,可填写两行;

17、表格“家庭成员情况”栏除“工作或学习单位”所有填写内

容一律居中、宋体小四号、未加粗。

18、“家庭成员情况”中年龄填写格式:**,如20;

19、“家庭成员情况”中与本人关系填写格式: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叔侄等;

20、“家庭成员情况”中工作或学习单位以实际情况填写,若父母没有工作请写家庭住址;

21、家庭成员情况”中“工作或学习单位”栏填写格式:宋体小四号、未加粗;

22、“申请理由”填写格式:宋体小四号、未加粗,字数不少于200字,具体填写见下表:

23、“申请理由”栏中“申请人签名”和“年 月 日”应为本人签名和填写;

24、“院系意见”栏由各学院负责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老师亲自填写、且填写推荐意见不能过于简单,规定在15字以上;

25、“院系意见”的公章,必须是学院行政章,不得用党章或者共青团章代替。

26、“申请理由”栏签字时间必须在“院系”栏签字时间前,且必须间隔5个工作日以上;

27、《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统一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8、本表表格格式一律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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