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2024-09-19

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精选11篇)

1.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篇一

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自费留学申请人用)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2.《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 3.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6.学习计划(外文)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0.有效护照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其中《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无需扫描上传。纸质材料用订书器在左上角装订成册提交给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并留存。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表应由申请人所属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针对每位申请人在线填写。

3.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

申请人的注册/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留学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时间、所在院系和专业、硕士或博士所在年级、学习期限等。注册/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2)申请人提交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5)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规定执行。※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若无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需提交由就读导师出具的含以上相应内容的说明材料。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

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中文翻译件。

7.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博士阶段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需在申请表中“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的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开具。

9.两封同行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推荐信应注明推荐人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等,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10.有效护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2.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篇二

武汉大学自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以来, 充分结合学校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研究生公派留学工作, 积极推动公派研究生项目稳步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笔者以武汉大学为例, 介绍了近几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成效, 对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旨在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选派机制, 扩大选派规模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帮助。

一、扩大选派规模, 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精英人才

为加强和促进研究生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造就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我校于2007年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 以首批“985工程”院校身份纳入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 大批选派校内优秀研究生赴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 师从一流的导师。 在学校及职能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 较好地完成了与留学基金委的签约计划。 现将我校公派研究生项目执行情况加以介绍。

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规模。 近9年 (2007—2015) 来, 我校利用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累计录取1095人, 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702人, 攻读博士学位393人。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 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平均录取率为85.1%;攻读博士学位平均录取比率为88.9%。 目前从项目执行情况看, 已超额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下达选派计划。

从我校各学部公派留学派出人数统计看, 人文科学学部占比12.32%, 社会科学学部占比17.44%, 理学部占比19.56%, 工学部占比9.97%, 信息学部占比14.33%, 医学部占比21.27%, 其他研究中心、 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占比5.11%, 属于较典型的综合性大学公派留学派出人数分布模式, 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学科。 近几年我校在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9大学科门类、38个一级学科、121个二级学科内均有研究生被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 并赴国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理学、工学、信息学和医学学科专业共计派出研究生769 人, 占项目派出总人数的70.23% , 其研究方向均属于《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 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前沿技术、基础研究领域。 同时, 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表现出较强的实力, 共计派出326名研究生, 占项目派出总人数的29.77%。 由此可见, 我校选派学生的学科分布情况与学校的学科布局与学科建设规划基本保持一致。

近些年, 我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共计派出研究生864人, 占派出总人数的78.90%, 其中学科专业属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内的人数比例超过90%。可见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领域的研究生是国家公派留学申请和派出的主要候选人来源。

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国别。 自项目执行以来, 我校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学生大多前往教育科技较发达的欧美国家, 占派出学生总数的91.86%, 派出目的国遍及25个国家。其中前往美国418人 (占比38.17%) 、 法国163人 (占比14.89%) 、德国121人 (占比11.05%) 、英国90人 (占比8.22%) 、荷兰54人 (占比4.93%) 、加拿大52人 (占比4.75%) 、澳大利亚52人 (占比4.75%) 、日本33人 (占比3.01%) , 这与国家总体研究生公派留学目的国区域分布相当, 这种分布与世界科技发达水平和一流大学的分布情况高度一致。

4.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所派往世界高水平大学分布。 为确保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取得预期效果, 在校内各培养单位评议和遴选基础上, 学校将“三个一流”作为国家公派留学项目选派学生最主要的评选标准, 严格选派程序。

2007—2015年, 按当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统计, 我校派往世界前30名高校有170人、前50名高校有134人、前100名高校有171人, 前200名高校有204人, 被录取学生派往世界前200名高校占派往国外高校总数的60%以上。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帝国理工学院都有我校公派留学学子的身影。 同时, 结合学科建设实际, 学校还有针对性地选派了一批学生到国外在某些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就和创造性成果的知名科研院所研修学习。

5.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就业回国情况统计。截至2015年6月统计数据, 我校国家公派留学学生已回国就业531人, 主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其中到高校就业297人 (占56.0%) , 包括选留本校74人, 其他高校223人;科研院所51人 (占9.6%) ;企事业单位92人 (占17.3%) 。 与全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单位性质统计进行比较,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回国后, 在本校和其他高校就业人数占比远高于全校研究生在教育单位的就业比例, 实现了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预期目标。

通过对这些回国学生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 大多数人认为现有职业与其职业期望基本吻合, 并且通过公派留学项目获得了更完善先进的训练和培养, 不仅打下了更坚实的学业基础, 而且扩展了学术视野, 更容易融入国际学术交流环境。 其中许多人已经在新的岗位上崭露头角, 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显示出良好的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 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强化服务意识, 提升项目运作水平

我校一直高度重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 从组织机构、 制度建设和项目实施等多层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 按照项目要求积极选拔、推荐优秀学生。 同时, 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运作, 从项目的宣传推广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

1.完善组织机构,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领导小组, 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 项目组成员包括研究生院、国际交流部、人事处等学校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目标, 制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政策及项目总体协调。 研究生院和国际交流部协作分工, 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由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项目的组织运作, 因而确保了项目的高效实施。

2.深入动员, 加大项目宣传力度。 为了提高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充分调动全校研究生和导师的积极性, 学校全方位加大项目的宣传力度。 例如在项目宣讲方面, 邀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领导到学校举办专场公派留学宣讲会, 给全校师生做国家公派留学政策解读; 学校主管领导亲自到宣讲会现场进行公派留学工作动员;针对不同学科特色, 以学部为单位进行不同学部的公派留学专题宣讲会; 邀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海归导师举办沙龙, 介绍其国外留学经历。 同时, 学校还广泛利用网络、媒体等手段, 不断加大项目的宣传力度。 此外, 还在研究生新生入校的《新生手册》中及时反映我校公派留学相关政策和信息, 让入学新生进校后就能知晓我校国家公派留学相关政策。

3. 政策激励, 积极引导。 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 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项目执行中的积极作用, 鼓励研究生导师以科研合作平台为纽带, 为研究生出国积极寻找国外一流导师。 切实执行公派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的“兼招补偿”政策, 对导师名下当年有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在第二年导师招生时, 实行博士招生指标补偿, 并落实到博士生导师名下;免除有公派留学研究生的导师应缴纳的研究生培养费; 优先推荐有公派留学研究生的导师公派出国短期访问, 积极引导教师主动参与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4.利用校际交流协议, 扩展派出渠道。 我校根据学科发展整体规划和自身学科优势, 与国外一流大学签订一批校际交流合作项目, 建立较稳定持久的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渠道, 促进我校与国外一流大学进行实质性合作。 例如, 主动寻求与美国杜克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的合作, 签订几十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和双学位项目, 深入挖掘研究生国际化培养资源, 拓展公派留学派出渠道。

三、拓展研究能力, 凸显项目实施成效

1.开阔了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 提高了研究生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 开拓了我校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 使他们广泛接触到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 国外的学习和研究经历, 使研究生获得了充分的国际交往机会, 在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的同时也培养了自身的综合学术能力, 并与国外专家和同行建立了学术联系, 并为将来的深入合作与交流奠定了基础。

2.研究生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促进了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产出。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为派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研究平台, 使他们充分了解学科研究的前沿热点问题, 同时还学习到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 显著提高了科研创新能力。 在此过程中, 学习目的更明确, 学习动力显著增强。 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得到了拓展, 发表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均显著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 在2011—2015年间留学回国的研究生中, 有427人发表SCI/CSSCI/SSCI等高水平科研论文632篇, 有部分博士生还在本学科顶级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涌现出一批学术新秀。 另外, 在公派留学研究生获奖项方面, 有1人次获全国百篇优秀论文奖, 66人次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61人次获我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获奖比例远高于全校研究生的平均获奖比例, 显示公派留学研究生日益成为我校研究生学术科研和实践创新的生力军。

3. 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优秀后备人才。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为我校及国内其他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储备了优质的人才资源, 有相当数量的公派留学回国人员到本校和其他高校任教, 充实了师资队伍。 这批博士学位获得者通过在国外一流大学、一流学科, 跟随一流导师学习和研究, 具备了国际学术视野, 接触到了本学科学术发展的最前沿, 掌握了先进的研究方法, 开阔了研究思路, 具备了较强的自主研究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为成长为创新型学术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奠定了基础。 随着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持续发展, 其留学效益和派出成果将会愈发凸显。

四、今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思考

1.探索国际化培养新模式,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多年实施, 国外越来越多的知名高校和一流导师通过该项目与国内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 双方导师、研究团队的双边合作不断深入。 例如, 我校在与法国有关高校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生过程中, 法方学校明确希望对派出留学生进行“双博士学位”培养, 双方互派导师参与公派留学生学位论文答辩, 双方学校联合授予学生“联合博士学位”或“双博士学位”。这些新现象新问题的出现, 表明高层次人才的国际化培养模式逐步向学位体制、法律制度、管理模式等更深层次在逐步推进, 探索国际化培养新模式, 拓展博士生联合培养的内涵及外延, 需要大家共同探讨、论证和研究。

2.提升项目管理的服务水平, 提高选派质量和项目运行效率。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涉及复杂的管理流程和繁杂的事务性工作, 工作中需要加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在掌握公派留学政策的同时, 工作中还要面向公派留学生的实际需要, 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为保证和提高留学效益提供有力支持。

(1) 从人员选拔环节说, 现有申请流程仍比较繁琐, 周期较长, 网络信息平台功能需进一步完善, 评审标准还需要完善和细化。

(2) 从项目选派质量说, 学校学科发展与公派留学选派人员的针对性、目的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学院应该站在学科发展的高度, 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公派留学生。 在项目申报的学科结构、 公派留学派出渠道、 世界高水平大学排名、导师参与积极性、公派学生自身素质等各方面综合评估考量, 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 从而进一步提高选派质量。

(3 ) 从在外管理角度说, 当前主要是依靠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属地管理和学校的跟踪管理, 今后应加强各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 在加强国内导师与公派学生指导和联系的同时, 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文教处各方都应密切与公派留学生的联系和交流, 提高管理效率, 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尤其是公派留学生在身心健康、 突发事件等方面应建立更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 使公派留学生在外学习和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保证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成效。

3.完善公派留学生回国服务配套机制。 随着公派留学生的陆续回国, 进一步完善公派留学回国服务激励机制, 已成为日益迫切的要求。 对于留学人员回国后的科研工作和学术发展需要, 用人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在公派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及其待遇、人才使用及规划、科研工作设施的支持性等方面, 努力构建更有利的学术成才环境。 缩小公派留学回国人员的职业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这对于发挥公派留学的长期效益十分必要。

摘要: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的实施, 是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的重要举措, 将成为加快国内高校教学与科研水平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推动力量。本文对武汉大学该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施成效及今后工作思考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公派留学,实践与思考

参考文献

[1]马永霞, 郝晓玲.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国际化进程——以战略路线图为工具的历史分析[J].现代教育管理, 2013 (5) :25-31.

[2]徐晓媛, 高新柱.我国高等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30年政策分析[J].现代教育管理, 2012 (12) :48-51.

3.浅议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工作 篇三

[关键词] 国家公派 研究生 出国留学 建议

自从199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成立以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有46071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回国后,通过其在国外接受的先进教育,迅速成长为各高校的中坚力量。统计表明,留学回国人员在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中占77.6%,长江学者中占94%。前教育部部长周济也曾公开表示,公派留学是缩短我国博士培养水平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提高师资水平的有效方式之一。这些都充分说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举措,对国家和高校的发展都有着长期深远的意义。自从200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开始实施以来,每年有6000名国内高校的优秀学生作为留学候选人选派到国外知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留学,其中3000人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3000人以联合培养博士生身份出国留学。适应国家公派留学的新形势,加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宣传,促进国内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是国内高校在此项工作中需要抓住的机遇。

一.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对于高校发展的积极作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高等教育要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并提出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机制,在全国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国家公派研究生,不论是攻读博士学位,还是联合培养博士生,最终都将回到国内,他们的学成回国对高校的师资队伍是个有力的补充,能够带动高校在各方面的发展[1]。

1. 提高创新能力。以美国为例,中美教育有着本质区别,灵活有度是美国教育的突出特点之一,也更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公派研究生在国外接触到了全新的教育理念,接受了国外先进的科学研究方法,使得他们回国后有更多的创新能力。

2. 加强科研能力。国外高校的科研环境与国内不同,通过在国外的研究与学习,可以养成良好的科研习惯,在他们回国后,可以提高国内高校的科研效率。

3. 促进新兴学科发展。国外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建立和发展上比国内有优势,他们回国可以在国内创建一些新的学科,并且成为这些新兴学科的骨干教师。

4.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留学回国人员的纽带作用,国内高校可以与国外高校建立起更多更加密切的联系,双方可以在科研、学术上进行充分的交流,促进高校国际化进程。

二.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存在的困难与挑战

近几年,除了第一次申报外,每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都要进行第二批甚至第三批的申报,才能确保完成每年6000人的选派计划,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在“数量”与“质量”间的徘徊。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各受理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攻读博士学位与联合培养博士生1:1的比例上报名单,鼓励攻读博士学位。为使最终派出的学生符合“三个一流”(即选派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原则,留学基金委每年都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淘汰一部分不符合“三个一流”的申请人。部分高校上报的公派研究生数量并没有能够完全达到国家下达的选派计划,必然会一定程度上在数量与质量中寻找最佳平衡。量变引发质变,提高派出学生质量的关键还是要从提高各高校上报公派学生数量上下功夫,如此才能更好地完成“三个一流”学生的选拔。

2.受理机构守株待兔,缺乏主动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学生在申请国家公派前需获取国外著名高校免学费的入学通知书,学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比如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著名院校、科研机构签订的接受公派留学生协议,也可以利用所在学校和外方达成的协议,还可以利用导师与外方的合作渠道获取,但大部分学生是通过自行联系来获得国外著名高校的入学通知书。部分受理机构并没有主动去为学生争取更多的申请途径,学生申请免学费的奖学金只能通过自行联系国外导师获取,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签订的一些免学费项目也并没有被完全利用,由此导致部分高校每年的申报人数都会出现波动。

3.学生有后顾之忧,难以抉择。有些学生有出国的愿望,认为公派也合适自己的发展,但考虑到去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还需要三四年,回国后的就业前景也不得而知,不如直接就业产生的效益来得更快更真实,尤其对家庭贫困学生而言,稳定的收入能让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得到快速改变。以笔者所在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为例,学校以电子信息学科为主,贫困学生比例在40%左右,应届毕业研究生的一次性就业率基本每年都接近100%,有意愿出国留学的学生非常少,这客观上给学校的公派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先天不足。此外,攻读博士学位学生经常会陷入孤注一掷的境地,如果最终没有被国家公派录取,带来的结果很可能是既无法出国,也没有就业的尴尬境地,公派结果公布之前此部分学生压力很大,这也是制约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人数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转变管理思维,以战略眼光重视国家公派研究生工作

1. 坚持“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化被动等待为主动服务,着眼于高校教育的长远发展,在送出去公派学生的同时,积极与公派留学候选人签订定向师资协议,以储备高校未来发展的优秀人才。笔者所在的西安地区,包括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很多高校都已经开始实施了将国家公派学生作为定向培养师资的政策,这样的政策不仅对高校教师队伍是个很好地补充,为高校未来的发展奠定人才基础,也为国家公派研究生回国后的安置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2. 提高服务意识,转变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国家公派主管老师应有较强的责任感,努力为公派学生做好服务工作与管理工作,依托国际合作交流部门加强与国外高校联系,积极主动为拓宽学生出国渠道创造条件,通过多种形式与国外院校展开联合培养学生。

3. 加强对优秀学生的引导,提高公派研究生项目吸引力。积极利用高校本身的教学资源,对申请公派学生加强外语学习,必要时也可引进专业的外语培训机构,加强高校的出国留学氛围;建立公派网站,通过网络宣传公派政策、传递公派项目信息等;通过邀请国外院校驻华代表或办事处负责人来校宣讲,提高公派的吸引力;组织学生公派兴趣小组,让申请国家公派学生互帮互助,达到公派信息的互通;开展多种形式的公派宣讲会,邀请国家公派已回国学生参加,述说国外学习生活经历,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提高公派的公信力与影响力。

四. 对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本科学生参与公派留学的政策引导。参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绝大多数都是研究生,本科生参与公派人数相对较少,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造成:

(1) 本科生申请国外博士难度大。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必须获得国外著名高校的免学费入学通知书,大多数有意愿出国留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都会选择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攻读博士学位周期长,申请起点高,毕业要求高,经济负担重;而相反攻读硕士学位则能更快毕业获取学位,更适合应届本科毕业生从本科生向硕士研究生的过渡。

2 受理机构对本科生宣传不够。目前全国各高校负责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受理机构一般为几类部门,常见的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研究生院,还有极少部分高校由人事处负责公派选拔。相对研究生而言,这些部门平时的工作内容与本科生的密切关系更少,加上本科生中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数少、门槛高,导致受理机构不愿意将更多的精力消耗在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宣传上。

现阶段我国高校中本科生人数基数大,提高本科学生对公派的认识,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好的出国机会,将会是对公派研究生工作的一个强有力补充。借鉴国家留学基金委前期与众多国外院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经验,如果与部分国外院校签订协议,每年固定接收一定数量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硕博连读身份攻读博士学位,为本科生量身打造国家公派之路。

2. 加大国家对公派学生的资助力度。从2007年开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陆续派出了近两万人学生出国留学,前期的联合培养博士生都已学成回国,国家公派在实施过程中最核心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问题也凸显出来。据统计表明,我国每年公派研究生中去美国留学的人数最多。以美国为例,在办理签证的过程中,美方要求学生出具不少于每月1600美元左右的资助证明,而留学基金委09年前对公派留学美国的学生资助额为1000美元/月,这使得公派留学候选人在办理出国手续以及在国外的生活都经常会显得捉襟见肘,不仅不能让学生集中精力学习,长期以往,更会让我国国际形象受到影响。再者,在人民币日益增值的国际大环境下,把一部分我国的美元外汇储备通过资助国家公派研究生实现在美国本土的直接消费,可有效地避免贬值的风险。因此,加大对国家公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参考文献

[1] 史鸿武.地方高校公派出国留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中国成人教育,2007.05

作者简介

4.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篇四

1、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专业技术职称行政职务来校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最后毕业学校最后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已获最高学位现从事专业

2、申请留学情况

留学专业名称___重点资助学科 •是 •否具体研究方向计划留学单位计划留学日期申请留学期限月

3、外语水平

一外语种一外程度

达到方式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或连续工作一学年以上。

□WSK考试合格。总成绩听力口试考试日期□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4、国内接受高等教育或进修经历

学习时间(自/至)学校/单位名称主修专业/内容获得的学位或证书

5、境外学习工作经历

学习/工作时间(自/至)学习/工作所在国别单位经费来源在外身份专业

6、国内工作经历

时间单位名称主修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

7、主要学术成果:

A:著作/论文

题目发表时间刊物名称卷期页收录情况排名B:专利

名称专利类型批准时间专利号批准号排名c: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

名称时间项目编号批准部门排名及职责

D:获得奖励情况

名称时间等级授奖部门排名8 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

9、研修计划

主要内容应包括:拟留学专业,特别是拟留学方向在国内外研究情况水平;拟研修的科学技术问题;拟选择的留学国别、单位及选择原因(评述对方国家及留学单位在此研究方向的国际影响力、研究条件、水平及优势,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与对方有无合作基础及业务联系);在拟研究方向上本人已取得的研究基础,达到本次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的可行性;出国学习目的、预期目标、计划、实施方法及时间进度;学成回国后工作学习计划等。

申请人保证

上述各项中所提供的情况真实无误。如被学校同意派出进修,本人保证,签订协议,履行有关义务,努力学习,严格按照协议确定的计划按期学成回校服务。

申请人签字:

日期:年月

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推荐意见,包括被推荐人近五年教学、科研(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对被推荐人的使用计划。

单位公章:

5.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 篇五

发布日期:2010-10-11 信息来源: 人气:35344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有什么区别?

主要是选拔范围不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面向60所签约项目高校(项目院校详见项目选拔简章)、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进行选拔。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主要面向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博士联合培养人员及其他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60所签约高校以外单位(含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等)进行选拔。上述两个项目选拔标准、要求、资助标准相同。

2、什么是“可利用合作项目”,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可利用合作项目”系申请人为落实国外留学单位选择的对外联系渠道,包括两类:“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系申请人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合作协议派出(需申请人按项目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协议单位,并获外方同意)。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申请者,不需另行提供学费证明。

申请者如计划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具体合作项目名称,例如: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并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对外联系申请。计划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的人员,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3、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身心健康是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申请者在申请出国留学前,应事先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及留学目的国的生活条件及健康要求,判断自己是否适合长时间出国留学。

所有被录取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前需到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获得《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并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合格后方可派出。

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资助内容主要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是指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5、何时开始执行新的奖学金资助标准?

新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已于2010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各使领馆发放奖学金时间不完全相同,可能在具体执行上会出现时间差,属正常现象。

6、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申请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不可以。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简章》规定,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享受资助国际旅费项目的人员除外。

7、委培、定向学生是否可以申请项目?

不可以。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8、已经获得全奖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原则上可以。如果外方大学允许已获学校全奖者申请其他奖学金,则该生可以向国家提出公派研究生申请。凡被国家公派留学基金录取者必须按协议履行公派出国人员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管理。

9、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否可以资助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学习?

不可以。

10、我能否同时申请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奖学金项目(含不同项目渠道)?

不可以。同一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仅限申报一个奖学金项目(包括合作项目)。申请人在已提交申请的奖学金项目尚未公布评审结果前,不能再次申请其他奖学金项目。如出现上述情况均将被视为重复报名,其第二次申请将不予受理。

11、非“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高校是否能利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可以。申请者可选择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同时也可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接受单位。

1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学生能否申请“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一般不可以。除单独遴选的专项博士生项目以外(详见项目指南),“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院校学生如计划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只能向所在院校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但学生可申请“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中专项硕士生项目。具体奖学金项目包括:中国学生减免加拿大魁北克省外国学生学费奖学金项目、中法4+4项目、中法9+9项目、瑞典皇家工学院硕士生项目、瑞士政府艺术类奖学金项目、中新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

13、是否可以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攻读硕士学位?

仅限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外方教育/科研机构大学签有专项协议(具体项目名称请参见基金委网站)的硕士研究生项目。

14、博士二年级或以上学生可否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研究生?

不可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5、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吗?

不可以。

16、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可以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吗?

不可以。

17、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6个月以下的项目?

不可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不接受少于6个月、多于24个月的申请。

18、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学费资助? 不可以。学费资助仅限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9、全日制在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否可以申请该项目? 可以。

20、申请者在报名的时候,是否一定要提交外方邀请信?

除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合作项目外(如: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申请时均需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必须使用外方专用信笺,务必注明留学起止时间、攻读学位类型、免除或提供学费信息、语言达标等重要信息。具体请查阅项目指南。

21、是否可以申请国外大学的硕博连读? 可以。但必须在正式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中明确说明最终取得的学位类型。不接受“两年后视硕士学习情况决定是否录取为博士研究生”或类似表达。

22、录取通知书/邀请函、研修计划/学习计划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不需要。申请人只需提供邀请函/录取通知书、学习计划/研修计划的复印件、传真件,或有外方电子签名的打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另,提交给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材料都将用于评审并留存,提交后将不予退还。

2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外语水平是怎样要求的?

需提交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各校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2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是visiting scholar是否可以?

原则上不可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visiting student或类似表达方式。

25、如何索取《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空白《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

26、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

《单位推荐意见表》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所/实验室负责人填写;由单位主管留学工作的部门负责填写复核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大学或司局级或以上级别单位)公章。来自“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需登录受理单位角色操作后台)。

27、受理机构是哪里?

“985”、“211”院校均是我委授权的受理机构,来自以上院校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它院校、科研院所、部委、单位的受理机构请查阅我委网站。

28、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受理机构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接收申请表以前,申请人可以将已填写的网上申请表提回并进行修改。申请人可使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将申请表提回后进行修改,但修改以后必须重新进行提交并打印。受理机构如已在网上接收申请表,申请人将无法再更改申请表信息。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

29、被录取以后得到的录取材料包含哪些?

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人)、《出国留学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一式二份)。

30、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到什么时候?

国家公派研究生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一般为申请当年。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超过留学资格有效期人员将不再有资格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1、国外留学单位要求收取注册费是否可以报销?

赴英国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报销至多1000英镑的bench fee,具体规定可查询驻英国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网站。

赴其他国家的公派留学人员,不予报销类似费用。

32、赴美国的留学候选人应办理何种签证?

赴美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可以根据美方实际发放签证申请表的种类办理F-1或J-1签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仍要求办理J-1签证。

33、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关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34、提交的材料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务必重视研修计划的书写格式和质量,这是评审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材料;

(2)国内外导师信息准确、清晰,最好由导师本人提供并附带本人签名,务必杜绝从其它途径复制或过于简单的介绍;

(3)请有选择性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4)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务必提供当年学费明细表(有外方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提交到基金委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在申请阶段保持通讯畅通;

(5)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应从本科开始,如为硕士/博士在读人员,请提供从本科至最近结束的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不是只提供最后一年的成绩单);(6)申请材料请安材料清单顺序用订书器装订,不要使用塑料封皮、档案袋、燕尾夹、曲别针等;

6.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 篇六

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的通知

国家教委 劳动人事部 公安部

(88)教外综字003号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国发[1986]107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本通知下达前已出国探亲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由国家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发

[1986]107号文件和本细则的规定,与本人联系,明确探亲期限,做好管理工作。对已经批准由探亲转留学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国内各有关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主管部门应于1988年2月以前将批准人员的名单(包括批准留学的期限、内容和国外所在学校的名称等)通知我驻外使、领馆,并按国家对公派或自费留学人员的要求做好他们的工作。今后对出国探亲假如探亲期间转留学的审批,应严格按本细则规定办理。各地公安机关根据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并注明公派出国研究生派出单位意见的准假证明,依法受理审批。

此文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转发至本地区所有高等院校(包括中央部委所属院校)。

附:

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

一、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婚后在国外学习期限达一年以上者,其国内配偶如系在职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出国探亲假。

二、审批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假时,既要考虑对在国外学习时间较长的研究生及其配偶的照顾,又要考虑国内的工作安排和需要。

三、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如系国内的在学学生,所在单位(学校)不给予出国探亲假。

四、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时,公派出国研究生本人须同时向其国内选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书面申请的复印件报我驻外使、领馆备案。

五、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须填写《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申请表》(附表,略),由所在单位根据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征求公派出国研究生派出单位(学校)意见后,进行审批。

六、被批准出国探亲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由所在单位出具准假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出国探亲手续。

七、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出国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前三个月国内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视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决定。

九、已探过亲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回国后申请再次出国探亲,亦按上述规定申报、审批。

十、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在探亲假期间取得可靠的经费保证及入学证明,要求在国外转为自费或公派留学的审批办法如下:

1.申请者须在批准的探亲假期满前至少两个月,向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由探亲转留学审批表》(简称“JW106”表,另发)。

2.申请人的原工作单位审核其经费来源的可靠性、拟去学校的情况及申请人配偶的学习期限等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3.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通知我驻外使、领馆,由使、领馆通知本人。

4.申请转为自费留学者,其留学资助应来自定居国外的亲属。

凡出国前为国内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相当以上职务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或探亲期间联系到的资助为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奖学金、资助金,均应转为单位公派留学人员。被批准者,须与国内工作单位签定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内容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公证。协议书中的保证人由申请人在申请时提名,并须经国内所在单位同意。

十一、凡经批准转为公派或自费留学者,均须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

十二、对符合上述规定转为留学的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驻外使、领馆可为其出具在国外学习所必需的证明。但其原持护照不变。

十三、公派出国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在国内的配偶,不享受出国探亲待遇。

一九八八年一月

7.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篇七

一、领取录取资料:

1.根据学校通知,及时领取国家留学基金录取文件和资料。

-录取通知书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式六份)

-《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提取保证金证明表》

-《留学人员资助证明》(一式两份,英文)

2.请认真核对录取文件的相关个人信息,如有错误,及时联系学校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国际处: 秦老师 65103021或 陈老师 65106177,Email:yjsgp@cqu.edu.cn。办公地点:主教学楼516办公室)。

二、仔细阅读留学基金委发放的《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中国留学

网”(http://)的公派留学版块,了解出国手续办理的主要流程及办理方法。

三、尽快凭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

因私护照。户籍关系在学校的学生须凭有效证件到校保卫处借取户口页,再持户口页和身份证到沙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申办因私护照。户籍关系不在重庆的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因私护照。咨询电话:校保卫处户证科 65105856; 沙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重大A区中门外附近)65106863。

四、确认国外邀请函和录取信是否符合签证要求,是否与留学人员的资助证明及其它申请材

料的相关信息一致。如果已收到邀请函/录取信中的资助说明或派出时间与项目批准内容有异、需补充或调整的,最好请国外接收大学重新提供一份;如有困难,也可请对方写一份补充说明并提供原件或传真件。国外签证对邀请函的具体要求,请查询“中国留学网”相关内容。

五、因各国签证所需时间较长,请提前办理签证申请手续。申办签证的程序及所需资料详见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中国留学网”及各国使领馆网站有关签证的最新要求。申请签证的出国时间必须与邀请信的时间一致,且符合项目批准的时限。如因签证原因,派出时间可能超过留学资格的有效期,请先与国外导师或学校联系,获得对方的同意函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学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书面申请延期派出。

六、有些国家的签证材料需要学校的《在读证明》。请留学人员自行上研究生院网站或国际处

网站下载《在读证明》,并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并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打印、盖章、领取事宜。(联系人:研究生院培 1

养办郭老师 65106581,guoyu@cqu.edu.cn)。

七、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该标准不能达到留学目的国的签证

要求或国外留学院校要求的最低资助标准,不足部分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可向外方出具父母提供的银行资产证明(银行开具,数额至少能补充够对方最低资助标准)和父母签署的资助申明。

八、本项目的“同意派出函”由国际处开具,须提供:

③ 邀请函/录取信复印件,其中出国时间应与实际出国时间一致。经公证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一份。已完结相关派出手续的校内清单(具体手续详见清单说明。)

九、请办理出国手续的同学们尽可能相对集中在暑假前办理好校内各项手续。攻读博士学位

人员派出前须与人事处签订意向就业协议(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 谢老师:65102388);联合培养博士人员须与研究生院签订联合培养协议(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郭老师:65106581)。

十、请公派留学人员获得签证后,尽快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订购机票。回国机票将由我驻外使馆代为购买。

十一、公派人员应在抵达留学目的地后10天内向所属我驻当地使领馆办理相关报到手续,并服

从其管理。联合培养博士人员应保持与国内导师的联系,定期汇报国外课题进展情况。请保持与派出单位负责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相关人员的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派出单位和使领馆,以保持相关信息的畅通和紧急情况时的联系。

十二、公派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一般不得改变留学单位和留学计划。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向

所属使领馆提出申请,使领馆批准同意后报基金委备案。留学人员变更留学国别、身份和延长留学期限的审批权在基金委。在所留学院校内部变更院系或专业的,须出示原推选单位和导师同意函,报使领馆备案;变更留学院校的,须提前两个月向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具推荐单位意见函、原留学院校或导师的同意函和新接收留学院校或导师的同意函,由使领馆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留学单位的变更只限于在原留学所在国内。

十三、公派留学人员因故须提前回国的,应向所属使领馆提出申请,出具推选单位和留学院校

或导师意见以及相关证明,由使领馆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未经批准擅自提前回国的公派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完成国外学业回国的公派人员请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办法》

(http:///Chuguo/2724aa448aef4079b35748b0feddb154.shtml)和《重庆大学公派研究生回国后保证金领取手续流程》执行。

十五、请留学人员仔细阅读并遵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http:///Chuguo/46268dabb46a4ae1a7b9ca215142f5d1.shtml)的有关

规定。

十六、请同学们经常关注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高水平大学项目”版块、国际处“公派留学”

版块和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关注留学基金委网站和留学服务中心网站相关内容。

8.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篇八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课程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②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③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④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⑤科研方法;

⑥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9.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篇九

一、项目简介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指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的留学项目。2008年我校作为“211工程”学校入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行列。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0年计划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名(在与留学基金委签约的院校中选派),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名(在非签约的“985工程”院校和“211工程”院校选派,我校属于该项目)。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量硕士研究生。

2、推荐名额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由未签约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及项目具体要求推荐人选。

2010年我校计划选派留学生30名。

3、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4、选派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我校各学科专业学生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重点选派领域的学生。

5、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家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

对于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此项是原则性的要求。

6、资助内容

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

我校各学科专业学生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教育部创新团队,或国家重点学科的学生;

③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具备托福、GRE、雅思等合格成绩;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能力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培训,并且考核合格。

⑤身心健康;

⑥对选拔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享受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出国留学、已获得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人员。

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

四、申请办法

1、选派办法

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择优申报”的方式进行选拔,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高校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应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询)渠道派出。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主要由申请学生自己联系,学校相关部门、相关学院及申请学生的导师要积极协助申请学生落实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

留学基金委网址:http://apply.csc.edu.cn

2、申请受理方式

我校学生申报的受理机构即为本校,具体负责部分为研究生培养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1、第一批

(1)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时间:2010年2月20日-3月20日

(2)选派类型: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少量硕士研究生(3)时间安排

①2009年11月16日-12月4日: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选,申请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到研究生培养处。

交表地点:研究生院办公楼413室或410室 联系方式:*** 2901226 李老师

②2009年12月7日-12月31日:研究生培养处组织外语能力测试及校内专家评审; ③2009年12月底:公布拟推荐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学生名单。

④2010年3月20日前:组织拟推荐学生外语培训;学校相关部门、相关学院及申请学生的导师协助拟推荐留学生落实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

⑤2010年2月20日-3月20日:组织拟推荐留学生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⑥2010年4月:2010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⑦2010年5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⑧2010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2、第二批

(1)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时间:2010年5月20日——5月30日(2)选派类型: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时间安排

①2010年5月20日前:各校进行选拔推荐工作。

②2010年5月20日——5月30日:组织拟推荐留学生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③2010年6月上旬: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④2010年6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⑤2010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六、派出与管理

1、国家公派留学生项目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2、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正、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官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学校研究生培养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具体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鼓励政策

1、公派留学生可与学校签订学成回校工作的意向书,学校在选留应届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时,优先考虑公派留学生。

2、研究生院对公派留学生的导师给予补充相应数量的招生指标。

10.国家公派研究生申请材料 篇十

办法

一、项目简介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指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的留学项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与选派类别 2012年我校作为“211工程”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方式确定选派计划和双方的责任义务。

2、推荐名额

2012年我校将选派15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将按一定比例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3、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4、选派专业领域

本项目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5、留学单位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6、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各项目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1977.3.20以后出生)

4、外语水平符合拟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6、选派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第四章 选拔办法

1、选派办法

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择优申报”的方式进行选拔,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高校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应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渠道派出。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主要由申请学生自己联系,学校相关部门、相关学院及申请学生的导师要积极协助申请学生落实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

2、申请受理方式

我校学生申报的受理机构即为本校,具体负责部分为研究生培养办和国际合作交流处。

3、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工作进度安排

(1)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3月1日-3月20日;(2)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纸质材料实践:2012年3月27日;(3)选派类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4)时间安排:

①2011年11月28日-2012年2月10日: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选,申请人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②交表地点:行政二号楼211,袁老师,电话2901225;

③2012年2月10日-2月底:研究生培养办会同人事处组织有关能力测试,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④2012年3月20日前:学校相关部门、相关学院及申请学生的导师协助申报学生落实留学院校和外方指导教师;

⑤2012年3月1日-3月20日:组织申报学生网上报名,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审核书面申请材料;

⑥2012年3月27日:向向留学基金委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⑦2012年4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⑧2012年5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⑨2012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六、派出与管理

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2、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正、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官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学校研究生培养办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具体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与派出工作。

七、鼓励政策

公派留学生可与学校签订学成回校工作的意向书,学校在选留应届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时,优先考虑公派留学生。

11.国家公派单位推荐意见示例 篇十一

**老师近5年来,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高,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紧密结合学科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学术水平高,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工作表现突出。忠于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身心健康、政治素质高;具有熟练的英语应用能力。

为了学习本领域国外的先进理论和新方法,本次出国研修非常必要;**老师已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修计划切实可行。

申请批准后将在一年之内予以派出;并支持**老师回国后继续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工作。

被推荐人**在校期间无论在学习、工作还是科研中都表现出色。学习上,**的成绩一直保存优异,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多次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工作上,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先后担任过**,组织过多次大型活动。学术上,**所学专业是**,本科期间曾在**实验室进行了4年的助研工作,具备了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熟练的实验技能;研究生期间参与了实验室的多项国家重点课题研究,博士论文的研究方向为**。目前已有一篇论文待刊,两篇论文待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健康状况,获得**奖学金。**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通过CET-6考试。**所从事的**研究是重要的科学前沿问题,该研究在环境变化过程中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现实价值,但目前国内的研究相对落后,而美国德州农工大学的**教授在此研究领域具有较大成就。**所在的实验室已与**教授达成合作研究协议。计划在**回国后在相关海域展开该领域的研究,以期缩小国内外的差距。

经考核,该被推荐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所承担的研究内容,已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中一篇文章被本领域国际顶级SCI期刊Journal *****接收,在学术研究方面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拟留学的导师在该领域具有很好的学术背景,所在单位设备先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

被推荐人身体健康良好,各方面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英语实际运用能力,外语水平已达到外方的要求。出国研修的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时间安排妥当,具有可行性。回国后的计划合理妥当。

该被推荐人所选择的研究方向******,属于*****范畴,具有较大的应用研究和理论研究意义。由于我国在该领域研究起步较晚,与国际同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可以通过出国研修,使被推荐人师从国际一流研究学者,学习到目前该领域最先进的理论与技术,从而较快的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差距。

经考核,该被推荐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所承担的研究内容,已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中一篇文章被本领域国际顶级SCI期刊Journal *****接收,在学术研究方面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拟留学的导师在该领域具有很好的学术背景,所在单位设备先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被推荐人身体健康良好,各方面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英语实际运用能力,外语水平已达到外方的要求。出国研修的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时间安排妥当,具有可行性。回国后的计划合理妥当。

该被推荐人所选择的研究方向******,属于*****范畴,具有较大的应用研究和理论研究意义。由于我国在该领域研究起步较晚,与国际同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可以通过出国研修,使被推荐人师从国际一流研究学者,学习到目前该领域最先进的理论与技术,从而较快的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差距。

被推荐人**在校期间无论在学习、工作还是科研中都表现出色。学习上,**的成绩一直保存优异,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多次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工作上,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先后担任过**,组织过多次大型活动。学术上,**所学专业是**,本科期间曾在**实验室进行了4年的助研工作,具备了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熟练的实验技能;研究生期间参与了实验室的多项国家重点课题研究,博士论文的研究方向为**。目前已有一篇论文待刊,两篇论文待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健康状况,获得**奖学金。**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通过CET-6考试。**所从事的**研究是重要的科学前沿问题,该研究在环境变化过程中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现实价值,但目前国内的研究相对落后,而美国德州农工大学的**教授在此研究领域具有较大成就。**所在的实验室已与**教授达成合作研究协议。计划在**回国后在相关海域展开该领域的研究,以期缩小国内外的差距。

**同学在校学习期间,年级排名第一。科研业务水平出众,曾作为主要成员多次参与国家科技支撑项目、铁道部项目,申请发明专利2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篇,其中SCI源刊1篇,EI收录3篇,CSCD收录1篇,中文核心2篇,目前主持1项校优博扶持项目,体现出良好的发展和培养潜力。长期担任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书记、本科班班导师等学生干部职务,目前为中共党员,综合素质全面,健康状况好。其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强,满足出国学习需要。由于表现出色,曾获得中国茅以升铁道教育奖、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省部级个人奖励4项,及米塔尔优秀博士奖学金等校个人奖励6项。此次,被实验室委以重任,前往莫纳什大学学习机械控制优化技术是可行的。相信会有更加出色的表现。其已作为后备培养对象,回国后将留校任教。

经考核,该被推荐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已发表多篇EI检索的学术论文,在学术研究方面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拟留学的导师在该领域具有很好的学术背景,所在单位设备先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

被推荐人身体健康良好,各方面综合素质较高。外语水平已达到外方的要求。出国研修的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时间安排妥当,具有可行性。回国后的计划合理妥当。

该被推荐人所选择的研究方向××属于重大科学问题基础研究,涉及的领域有新材料、新电子封装等,具有较大的应用研究和理论研究意义。由于我国在该领域研究起步较晚,与国际同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可以通过出国研修,使被推荐人师从国际一流研究学者,学习到目前该领域最先进的理论与技术,从而较快的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差距。

基于以上考虑,我单位同意推荐该同学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经考核,该被推荐人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已发表*篇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其中以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发表在美国权威物理学会期刊《Physical Review Letter》上,在学术研究方面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拟留学的导师为美国科学院院士,为该领域的权威,所在单位为国际一流大学。

被推荐人身体健康良好,各方面综合素质较高。外语水平已达到外方的要求。出国研修的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时间安排妥当,具有可行性。回国后被推荐人将成为本单位的教学和科研主力。

该被推荐人所选择的研究方向****属于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是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制高点。通过被推荐人出国研修学习国际最先进的技术来缩短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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