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参考题

2024-09-11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参考题(精选7篇)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参考题 篇一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紧急信息报送办法

为了快速、及时、高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重大事故,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重大事故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与范围 1.1 定义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及社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紧急事件。已造成严重危害的称为重大事故。

1.2 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包括本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 1.2.1公司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丢失或被盗; 1.2.2公司工商证照、项目证件等重要档案资料遗失或被盗;

1.2.3大额现金(5000元以上)、大额票据(2万元以上)及其他重大财产丢失或被盗;

1.2.4公司核心秘密被泄漏;

1.2.5融资方案因出现意外而不能实现以致公司资金链断裂或可能断裂; 1.2.6重大合同因故不能履行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1.2.7在建或已建工程出现坍塌或坍塌危险或出现其他重大质量事故; 1.2.8建设项目建筑工地发生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伤亡事故; 1.2.9车辆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

1.2.10公司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建筑工地、售楼处等公司管辖场地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

1.2.11因自然灾害造成公司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 1.2.12公司在职人员非正常死亡或因公负伤(重伤); 1.2.13公司员工中发生一次中毒5人以上或重大传染疾病;

1.2.14公司在职员工发生贪污、受贿等个人经济问题5000元以上,或被政法机关拘留、双规等; 1.2.15因施工、拆迁、销售等引起的群体性聚集或投拆的,影响到正常施工或销售(包括一次投诉10人以上或同一事项被投诉3次以上);

1.2.16政府部门、媒体对公司某一或某些敏感事项形成关注,被负面曝光或受到主管部门点名批评;

1.2.17公司银行帐户被司法查封;

1.2.18公司发生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本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工程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详见附件)。

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整体部署和全面协调;负责确定救助方案,检查督促各项救助和预防措施的落实;负责向本级公司及有关政府部门汇报,必要时请求本级公司及有关部门提供紧急救援。

2.2办事机构

管理部负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的指示、决定,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做好记录。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做好突发事件有关调查和总结评估工作。

2.3 现场指挥部

公司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成员担任、成立,进行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承担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有:(1)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灾害链。(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及时向本级公司报告情况。(5)负责突发事件善后处置,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

三、处置原则

处理突发事件要遵循十六字原则,即“预防为主,及时高效、以人为本、损 2 益相宜”。

3.1 预防为主。

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中心工作,突出“预防为主,处置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排查各类可能存在的风险,充分运用各种科学技术,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监督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控制,把突发事件的各类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3.2及时高效

突发事件的报告、救助等处置环节要坚持效率第一、及时高效的原则,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本级公司,及早控制事件发展态势,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害与影响。

3.3以人为本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以保障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要优先抢救伤员、转移公众至安全处所,要坚持搜救工作,不放弃任何可能存活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3.4损益相宜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应与造成的损害、程度、范围相适应,不能超出损害程度的合理范围。要选择对公众利益最大化、对企业损害最小的措施,达到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目的。

四、处置程序 4.1 信息报告

4.1.1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采用层层上报的形式。即公司对可能发生或发生的突发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给领导小组及相关救援部门采取救援措施,同时向本公司管理部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包含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态势与采取措施等。

4.1.2公司管理部接到报告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4.1.3 领导小组组长接到管理部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判断,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于一般突发事件,应立即批办;对于特大突发事件,必须指示管理部向本级公司或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4.2 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应加强组织与领导,及时跟踪发展态势,引导舆论行为。4.2.1 加强应急领导。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领导小组要与现场指挥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最新信息,必要时可安排24小时值班,把握事发现场发展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及时调集并配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保障应急工作的有效运行。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可以带队赶赴现场指导、组织、调遣应急工作,并做好相关指示工作。

4.2.2 突出现场指挥。现场指挥是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机构,要充分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本着及时高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减少经济损失,减小突发事件的社会影响与危害程度。

4.2.3建立现场报告制度。现场指挥要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处置工作进展等情况。遇人员伤亡、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在1小时内报告,并及时续报;公司财产一般损失及抗灾期间的情况、工作进展等,每天报告1次。本公司管理部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向上一级公司及政府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并不间断地续报。

4.2.4 做好信息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现场报告的信息后,要做好信息分析、发布工作,同时明确信息处理的责任人,做好信息的编辑、分析、发布工作。责任人员要及时编辑信息供领导小组参阅,并为媒体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正确引导舆论与公众行为,消除恐慌的事态。

4.3善后工作 4.3.1 救助安置。

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破坏的建筑物等财产予以重建,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4.3.2现场清理。现场指挥(领导班子)负责落实现场清理工作,进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清点核实,及时做好有害物质的处理,各类垃圾的清理工作。

4.3.3恢复秩序。对事件造成的影响及损失作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计划,如财产的恢复与重建,电力设施、通讯设备等的恢复,迅 4 速组织实施。必要时领导小组要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

4.3.4 事故调查

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应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评估应急处置情况与能力,并总结应急处置方式与措施,吸取经验教训。

五、紧急信息报送办法 5.1明确职责

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公司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紧急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亲自部署、督导;公司办公室主任是信息报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确保及时报送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紧急信息。

5.2信息报送的时限与方式

5.2.1报送形式:紧急信息报送原则上应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邮件形式)报送,如遇紧急情况,可先通过口头形式(电话即可)报送,事后及时补送书面材料。报送信息要做到准确、全面,并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态势、处置措施、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经验教训等。

5.2.2报送方式: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信息上报应迅速、及时,现场工作人员在核实信息后在第一时间上报本级公司管理部负责人。

5.2.3 报送时限:首次报送信息最晚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如发生人员伤亡等紧急情况,应即时报告。首次报送信息后,事发单位应及时做好续报工作。续报时限为:重大事故的基本情况,应在事发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并每隔2小时报告一次。重大事故处置完毕后3小时内总结报告。

5.2.4信息报送内容:发生事件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初步原因和经过、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和处置措施等现场情况。

六、责任与奖惩

6.1 公司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要严格遵守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此而造成工作被动和损失的,要追究相关公司领导的 5 责任。

6.2违反下列条款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七、附则

7.1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一、组长:

二、副组长:

三、成员:

2.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篇二

一、信息报道考核办法

1、实行积分考核制度。社区各口每月至少要向办公室上报一篇工作信息,信息要具有实效性,要结合各个业务口工作实际,反映工作进展情况,语言要做到文字精炼,内容主题突出,尽可能插入照片(不作为硬性要求),字数不得少于200字。上报的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扣除0.01分,不具有时效性的扣除0.01分。由办公室统一编报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上报信息符合上述要求每报出一条记0.1分,被上级采用的再增加0.1分。信息报道工作积分将计入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测评中。

2、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按照上述要求,各口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均上报办公室,实行一月一通报。

二、新闻报道奖励办法

各个业务口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新闻报道数量,在《金昌日报》上每发表1篇信息奖励30元。在《甘肃日报》等省级刊物或杂志上发表信息1篇奖励50元,在国家级刊物上每发表1篇信息奖励100元。奖金于年终单位内部考核结束后予以兑现。

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上报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科学的信息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全区优化发展环境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考评对象 各乡街、区直机关、人民团体。

注:详见内网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通报第二期分组情况。

二、信息工作考评要求及考评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每周至少上报一篇信息,信息上报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客观的反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

考评采用计分制度,通过分值计算,综合考评信息数量、质量及各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等要素,以所得分值作为评价信息工作的基本依据。

三、信息工作考评标准

(一)计分公式

信息工作考评总分=信息上报得分+采用得分+附加得分

(二)计分标准

1、信息上报得分 各单位各部门在有效时间内上报的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信息,上报一篇计1分。

2、采用得分

(1)信息报送及时,内容深刻充实,文辞新颖,能真实客观的反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新办法、新思路、新成效,该类信息在《路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简报》中予以专版刊发计10分;

(2)信息报送及时,较为全面的反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该类信息在《路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简报》中予以同一期中同时刊发两个单位的信息时,每个单位计5分;

(3)信息报送及时,内容真实、可靠,措施较为新颖,该类信息在《路北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简报》中予以同一期中同时刊发两个以上单位的信息时,每个单位计2分。

3、附加得分

被市级电视台、报纸、电台等相关媒体播发有关优化发展环境先进做法的单位加30分(各单位负责信息的人员应及时与区优化办取得联系,电话:3724043,以免漏统),被省级刊播的单位加40分,被国家级媒体刊播的加50分;被市优化办简报刊发的加20分。

4、一篇信息同一计分项目只计最高一级分值,不重复计分。

5、非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方面的信息不予记分。

四、关于信息工作考评通报

3.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参考题 篇三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应急办的具体指导下,天宁区严格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值守应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为确保政府工作及时、有序、高效运转,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重申值班纪律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值班工作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机构建设,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天宁区始终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区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值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将值班工作作为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亲自分管应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应急值班工作。目前,我区已形成了以区总值班室为枢纽,以街道、部门值班室为接点,层层相连、上下畅通、快捷高效的值班网络,为应对各类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奠定了坚实基础。

区总值班室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熟悉的区委办、区政府办在职人员和区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区总值班室值班员,明确其具体职责,坚决杜绝非专职工作人员值班、代班情况。

二、注重制度完善,值守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及时、高效处理和报告各类突发事件,我们针对当前值班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规范完善了现有值班制度,对值班人员在岗情况、交接班、值班记录等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区总值班室实行双人双岗24小时值班,做到值班电话“随响随接,随接随办,随办随记”。交接班人员坚持无缝交接,确保防止空档。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和重要时期,各级各部门实行主要领导亲自值班。定期组织全区值班人员业务培训,通报最新应急管理动态,明确值班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流程,对值班记录填写、报送程序、报告词等工作内容进行指导培训,统一标准。区总值班室不定期对街道和部门值班室值班情况进行电话和实地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三、注重程序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高效

在值班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原则、内容、格式、程序和时限要求上报信息,念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快多通”三字经,及时高效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突出一个“快”字。快速汇报,3月7日,常州市龙城之星染织有限公司染织车间高温高压筒子染色机气体泄爆,事故发生后,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召开区安委会成员会议,并及时向市应急办汇报情况。

二是凸显一个“多”字。面对突发事件呈现出爆发突然、发展连续、后果严重等特点,我们不断拓展值班指挥手段,充分利用电话、传真、网络、手机短信、移动飞信等多种媒介指挥传递信息。

三是确保一个“通”字。保持信息畅通,值班电话24小时待机,实现信息的准确传递,情况的及时通报,事项的迅速办理;保持联系畅通,将区总值班室建成应急指挥中心,通过总值班室这个平台,构筑区、街两级应急体系,上下联系、左右沟通,实现工作衔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紧急应对、妥善处置。

4.XX市重大信息报送暂行办法 篇四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重大信息规范化、制度化报送,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以便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掌握全市正在发生的各类重大紧急事件,有效决策和指导处理,根据《向中央办公厅报送重要信息实施办法(试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信息,是指反映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疫情、群体性聚集上访、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对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其它重要紧急事件和重要社会动态的信息。具体如下:

1、重大自然灾害和疫情。包括水灾、风灾、雹灾、雪灾、旱灾、虫灾、震灾、泥石流、塌陷、山体滑坡和严重人、畜疫情等。

2、重大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群众大规模违法聚众、上访、静坐、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罢教、罢市等堵塞铁路、公路、大桥、街道交通,围攻欧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冲击党政机关和重点要害部门,打、砸、抡、烧、械斗等事件,邪教、非法宗教及其他非法组织的重大违法活动。

3、重特大事故。包括各类重大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如:集体中毒、房屋倒塌、火灾、翻车、沉船、坠机、列车相撞、脱轨、颠覆等以及其他伤亡人员多、损失大的事故。

4、重大刑事和治安案件。包括纵火、投毒、杀人、爆炸、抢劫、绑架、劫机、劫车、枪击、越狱、暴狱、骚乱、**、非法制售枪支弹药、大规模群体械斗、哄抢打砸财物和重大制售假劣商品行为等。

5、重大社情民意。包括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有代表性的反映、批评、建议,一个时期干部群众最关心、议论最多、意见较大的热点、难点、焦点、敏感问题;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骚乱的造遥、蛊惑、煽动等重大恶劣行径;可能引发政治、经济、社会动荡,危及国家安全的重大情报;群众投诉、举报的重大事项等。

6、其他一些重大紧急事件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重大社会动态。

第三条 加强对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重大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推进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提高重大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四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抓好重大紧急信息的报告工作,对各类重紧急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为领导决策和开展工作服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第三章 工作原则

重大信息报送,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五条 及时性原则。对各类重大紧急事件及其苗头,应及时收集整理,在第一时间报送,坚决杜绝摸清情况后再报或事态平息后再报的做法,确保紧急信息及时报送,不得缓报、漏报。

第六条 准确性原则。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能人为改变事件真相,不得误报、瞒报,要随着事态发展以及施救、处置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报送。为领导根据事态发展变化,进行相应的工作策略调整提供翔实的资料。对持续一段时间的重大紧急事件信息,要建立报告登记制度,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追踪报告。

第七条 全面性原则。要根据事态发展,进行跟踪续报,全面反映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确保信息对事件反映的完整性。重大紧急事件平息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市政府。

第八条 分级报告原则:

1、事件发生所在地、所在单位、处置责任部门或相应机构,应依法按章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

2、事件发生的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报送。

3、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重大信息,统一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室报送。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同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第四章 信息处理

第九条 信息收集

1、各地各部门要扩大收集信息的范围,全面、准确的收集信息,定期对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进行归纳、提炼、分析、推测出带倾向性、苗头性、前瞻性、可能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2、重大紧急事件一旦发生,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网络、传真、电话等方式和渠道迅速搜集相关信息,并派专人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获得充分的信息素材。

第十条 信息撰写

1、撰写人员对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要认真分析、准确研判,对获取的信息素材要认真筛选、迅速整理,形成文稿。

2、在撰写中,必须遵循客观、准确的原则。写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范围、规模、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的思路和将采取的措施等。

3、语言表述做到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因表达含糊、重点不明、文字歧义等引起理解偏差或信息失实。

第十一条 信息审签

重大信息的审签,必须严格管理权限,由同级主要领导同志或分管领导同志审签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省上报送重大信息,必须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审批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出。

第十二条 信息核实

1、各地各部门在接到重大信息的报告后,要对事件所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规模、性质,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等进行深入、详尽地印证和核实。

2、信息工作人员要认真搞好信息的校核工作,防止因工作中的疏忽导致有关重要数据、文字等信息失真。

3、市级各部门向省上主管部门报送重大信息,要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核实的信息为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五章 信息报送

第十三条 信息报送内容

1、事前的苗头性与倾向性情况。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3、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4、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5、事件发生趋势的分析、预测。

6、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7、事后的责任与经验教训。

8、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四条 信息报送时限。

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信息上报不能超过2小时,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第十五条 信息报送方式

1、电话口头初报,对特别紧急的重大事件(苗头),一时尚不能形成书面材料的可以采用电话报送,但必须及时补报书面材料。

2、书面报送。对重大信息以书面报送(信函或传真)为主,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资料报送。

3、电子报送。已实现计算机联网的地方、单位,要通过党政网报送信息。

第十六条 信息报送程序

第十七条 信息报送渠道

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和市级各部门办公室是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大信息的主渠道。

第十八条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和领导同志24小时通讯畅通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第六章 信息处置

第十九条 重大信息报送传递的各个环节,要迅速受理,及时处置,严禁滞压。

第二十条 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和办公室信息科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规模等,及时、逐级地向值班领导及相关领导报告。

第二十一条 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先直接报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再告知其它相关领导。

第七章 信息保密

第二十二条 重大信息严禁泄密,信息工作相关人员,要强化保密观念,严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第二十三条 处理重大信息时,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要有相应的保密措施,做到安全保密,不外泄不扩散。

第八章 信息工作的协调与配合第二十四条 各级各部门在报送重大信息时应加强联系,多个部门报送同一方面、同一类信息,表述应基本相同。

第二十五条 对重大信息的性质、规模等,在明确界定和判断信息的份量时,信息口径应与有关方面表述相吻合,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应与专业部门口径一致。

第二十六条 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要保持紧密联系,尤其是重大紧急事件在规模、性质、伤亡人数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气、及时调整,在口径上保持一致。

第二十七条 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和沟通,特别是要正面引导事发现场的各新闻媒体记者,要严格报道纪律,防止新闻媒体对事件炒作。

第九章 信息工作保障

第二十八条 健全机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为重大信息报送的常设机构,办公室应下设信息股,专门从事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市级各部门办公室原则上是重大信息报送的常设机构,也可按科室职能分工,明确某一科室为报送重大信息的常设机构。

第二十九条 特别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地性质、类别、规模等情况,按照有关要求组建临时性机构,专门负责重大信息的跟踪报送工作。

第三十条 落实人员。在常设机构里,必须要有1—2名政治可靠、业务熟练、敬业爱岗的优秀文秘人员专门从事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完善设施。要重视和支持信息工作部门的自动化建设,优先为信息部门配置计算机、传真机和其他必要的信息传输工具。

第三十二条 健全网络。要进一步健全信息网络,纵向要延伸到街道、社区、居委会、乡镇、村、组、企业等基层单位。横向要覆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交通、安全等所有领域,把信息反馈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第三十三条 要继续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加强计算机信息专业网络建设,不断改进信息处理的技术手段,提高信息的传输速度和自动化水平,建立科学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网络的整体功能,保证信息网络反应灵敏、采集广泛、传递迅速、服务高效。

第三十四条 当地政府应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重大信息报送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第十章 信息报送考核、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信息报送考核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将各地各部门的重大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全年信息工作目标考核。

2、对重大紧急事件及苗头,及时发现、迅速报送,使事件在第一时间处置、控制,有效化解矛盾。要对成功避免人员伤亡和降低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

3、凡有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该单位全年信息工作评先进的资格,并严格按照本办法三十六条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信息报送责任追究

1、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大信息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信息的报送负领导责任。

2、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市级各部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重大信息的报送负直接责任。

3、对重大信息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要对相关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4、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不稳定因素的,要给予相关领导和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5、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贻误事件的最佳处置时机,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据有关法律,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其它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5.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参考题 篇五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水利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县水利行业各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提升水利形象,促进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考评内容

2021年全系统报送信息任务条数为XXX条,每个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报送采用条数各XX条。采用信息媒体包括县级媒体、市级媒体、省级及省级以上媒体。

三、考评办法

(一)各单位、各股室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底进行考核。

(二)信息被有关媒体采用的,按媒体类别分别计分,同一篇信息被不同媒体采用,按最高等级计一次分:

1、被XX水利微信公众号采用的信息按2分/条计分;

2、被县级媒体(县委和县政府主办简报、XX政府网、XX水利网、XX日报XX版等)采用的信息按5分/条计分;

3、被市级媒体(XX水利网、XX日报、XX晚报等)采用的信息按20分/条计分;

4、被省级媒体(中国水利报、XX政府网、XX日报、XX电视台等)采用的信息按50分/条计分;

5、被中央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采用的信息按100分/条计分。

四、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各股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结合水利阶段性工作,及时报送高质量的信息,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要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把关,语句不畅、条理不清、质量不高的信息不得报送。

(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各股室报送的信息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审核后的信息和电子版报送至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接收、登记、编辑、审核和上报。

6.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参考题 篇六

(试行)

1、报送时间 1.1 首次报告

接受建设单位监测委托后两周内上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首次报告表”(附表),并以简要文字概述:(1)生产建设项目概况;(2)监测时段和工程进度;(3)监测项目组成员。

1.2 季度报告

以首次报告时间为基准,每隔三个月上报一次季度报告。上报形式为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文件中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平时报电子文档,年底集中报送书面材料。

1.3 总结报告

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或根据其它要求)报送总结报告。1.4 突发事件报告

因各种自然或人为原因发生严重水土流失或危害事件的,应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报告有关情况。

2、报送方式

电子邮箱:niegh@zjwater.gov.cn或525871015@qq.com 联系电话:*** 传 真:87049505 联 系 人:聂国辉

3、成果公告

省水利厅计划定期在浙江水利网公布监测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监测单位及人员等。

4、监测管理

7.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办法参考题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 一步完善信息考评机制,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省农村合作金 融机构信息服务、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农村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省联社各部门、直属机 构、办事处(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信息是指与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管理工作 相关的监管、经营、组织活动等重要情况,包括政策性、综合性、动态性、学术性 的信息,目的是为全系统互通情况和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第四条 省联社办公室是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经常性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 查和评比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系统内的信息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工作网 络,完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信息渠道快捷畅通,工作高效运转。

第二章 信息报送机制 第六条 信息工作队伍建设。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要求,配备必要 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工作,并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确定的信 息工作人员应报省联社办公室。

(二)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国家政策尤其是经济、金融等领域的大政方针和本单位 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2.善于把握大局,有较强的敏感性和鉴别力,及时发现、捕捉、反映各类重要信息;

3.掌握信息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和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 5.实事求是,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6.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三)各单位要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和手段。在参加会议、调阅文件、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和干部交流等方面要为信息工作人员 创造条件,使其优先了解本单位各项政策及有关方面的工作动态,充分调动并发挥 其积极性。

(四)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现代化建设,完善技术手段,采用科学的信息分析处 理方法,保证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客观地收集、整理、报送。

(五)各单位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主办本单位信息刊物,并报省联社备案,严禁滥办、滥发,确保信息刊物质量。

(六)省联社办公室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信息工作培训。培训工作坚持理论联 系实际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提高信息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七)建立信息直报点。

1.省联社办公室负责在全省各行、社根据业务状况和地区分布情况确定一批具 有一定代表性的行、社作为信息直报点;

2.根据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对信息直报点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情况下每 年调整一次。第七条 信息工作原则。

(一)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映情况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可靠,防止 以偏概全。具体事件、时间、地点、数字、名称、计量单位、专业术语等要力求准 确。

(二)新颖性。反映的情况、思路、经验、建议应当有新意、有借鉴意义,并 突出地方特点。反映问题应力求有一定的深度和代表性,努力发掘、揭示深层次问 题,做到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三)时效性。要快速、及时地收集、整理和传递信息,涉及的情况、数据要 有时效性和可比性,重大及突发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续报事件原因、进展、处理情况和后果。

(四)规范性。信息应包括时间、地点、情况、问题、趋势、建议等要素,主 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用词规范,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

(五)适用性。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和特点,结合省联社定期通报的信息报 送参考要点,有针对性地报送信息。

(六)责任性。在对信息内容进行筛选、分类、加工、处理、送审等各个环节 中,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工作质量和信息安全。

(七)保密性。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保密要求办理。

第八条 信息报送内容。根据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发展实际进行信息采 集。

(一)日常综合信息 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和

重要进展;干部、职工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事件;各类先进典型事 例;重大突发性事件与敏感问题;干部、职工对省联社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工作简 报或信息刊物。

(二)阶段工作汇总 工作总结与计划;阶段性工作小结与思路;专题专项性工作小结;上级布 置的活动开展材料汇总。

(三)经验交流材料 特色经验材料;工作体会与收获;工作实践与思考;工作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

(四)调查研究报告 课题调研报告;考察分析报告;专题研究报告;上级主要领导视察各单位的情况。

(五)其他对领导决策有参考作用的信息内容。第九条 信息报送与采用。

(一)各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省联社报送信息,所报信息须经本单位信息主

管部门负责人签发,重大信息要送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二)信息报送应一事一报,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等快捷方式及时报送;机密 事项的报送,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严防失泄密。

(三)省联社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各单位报送有关信息,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 求认真组织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

1.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和省联社领导到各单位检查和调研工作情况,要在1个工 作日内报送;

2.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在接报后3小时内、事发后24小时内报送有关情况,并及时

续报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 3.一般工作情况每周报送一次;

4.与改革发展及监管工作相关的情况、问题、经验和政策建议等综合性信息,应及时报送。

(五)信息报送方式: 内网邮箱:OA邮件系统省联社办公室信箱,外网邮箱:

并附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必要时可同时用传真(050)报送。

(六)省联社办公室可根据需要,对信息内容、发布形式进行编辑、修改和调 整。

(七)各单位所报信息一经采用,将在省联社《每日要情》、《信合专刊》或

省联社门户网站、内部OA系统“工作动态”等载体发表,也可由省联社办公室同时 报送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参阅。

(八)省联社办公室应适时向各单位通报信息报送参考要点,定期对各单位信 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九)各单位被采用的信息原件和领导签批件应妥善保管,并按照档案管理有 关要求移交档案部门。第三章 信息考评机制 第十条 考评范围。

(一)考评对象:本办法所适用的所有单位以及各单位的信息工作人员。

(二)考评内容:上报信息被省联社采用的情况;被考评单位上报信息的情 况。

第十一条 基本任务要求。

(一)各单位信息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信息员队伍健全,且上报信息工作正

常,坚决杜绝紧急、重要信息的迟、漏、瞒、误报现象。

(二)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各单位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全年不少于50 篇;每月被采用信息数量不少于1篇,全年不少于12篇。被确定为信息直报点的单 位每2日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每月被采用信息数量不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6篇。

(三)对未完成基本任务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评比先进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 考评项目与标准。

(一)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信息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工作网络健全,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数 量和水平能适应工作需要;

2.紧紧围绕省联社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息,重大紧急信息无 漏报、瞒报、迟报和误报现象;

3.信息工作质量较高,能为领导提供深层次的调研信息,具有较高的采用率;

4.信息工作的整体开发创新能力强,能为领导决策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参谋 助手作用发挥比较突出;

5.能认真督办并及时反馈领导批示信息的落实情况,约稿信息反馈及时;

6.全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以总积分为评选工作的主要 依据,评选出先进单位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二)先进个人

1.符合信息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信息意识强、工作标准高,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且思想敏锐、善 于开拓进取,在提高信息质量、如实反映情况、服务领导决策等方面成绩显著;

3.全年个人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信息不少于3篇,被省级以上信 息刊物采用的信息不少于2篇; 4.年终以被评人员所报送和被采用的信息总积分为评选工作的基本依据,其中 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稿件,按合作人数平均计分;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所在单位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被评人员; 6.全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由总积分前50名的单位分别向省 联社推荐1名,由省联社办公室负责综合评定,评选出先进个人一、二、三等奖若 干名。

第十三条 考评办法。采用总分累计制度,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采用分 报送信息凡被采用,按采用载体级次分别计分,同一篇信息被多次采用可累计加分。

1.被省联社信息载体采用的信息,有标题的每篇计5分,无标题简讯和综合编发 信息每篇计2分。

2.通过省联社渠道报送,被省级刊物、网站和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有标题的 每篇计5分,无标题简讯和综合编发信息每篇计2分;被国家级刊物、网站和新闻媒 体采用的信息,有标题的每篇计10分,无标题简讯和综合编发信息每篇计4分。

3.图片信息(附文字注解)按同一层级有标题信息计分。4.对被采用范围比较大的信息,酌情加分。

(二)附加分

1.信息被省联社、省监管机构领导批示的,每篇加5分;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 示的,每篇加10分;被中央、国家及部委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0分。

2.临时要求报送的信息材料,及时上报的,每篇加5分。3.本单位有信息刊物的,每年出刊4期的加5分;出刊6期的加10分;出刊12期的 加15分。不能及时报送省联社的不加分。4.超出基本报送任务要求,未被采用的信息,视内容质量,酌情加分。5.考虑各单位信息队伍建设、信息报送积极性等情况,酌情加分。

(三)基准分

1.各行、社基准分=10+所辖分支机构个数×5 2.各办事处基准分=所辖行、社个数×5 3.各部门、直属机构基准分=10 被确定为信息直报点的单位另加50分。

(四)失误和失职分

1.迟报、瞒报、漏报、误报1篇紧急重大信息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分,并追究责任。

2.无故不完成专约信息任务的,每缺少1篇信息扣5分。

(五)各单位总积分计算公式 总积分=(采用分+附加分)-(基准分+失误和失职分)

(六)考评计分工作由省联社办公室负责,以考评基本条件为基础,以年终得 分情况为基本依据,同时综合考虑各单位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四条 奖惩办法。

(一)省联社办公室每年年终对全年信息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于次年第一季 度对上一年信息工作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将以省 联社办公室文件进行通报,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省联社门户网站实行信息采用稿酬制,稿酬发放工作由省联社办公室负责。

被省联社领导批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原稿酬的基础上,酌情加发稿 酬。

同一篇信息被不同层级采用的,按最高层级发放稿酬。

(三)对信息报送不积极或漏报、瞒报、迟报、误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单位和个

人,将提出警告或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 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在考评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将取消其连续三年的评比先进资格 并通报批评。

(五)信息工作人员采取末位淘汰制,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信息报送基本任务 的单位,将通知所在单位对不称职的信息工作人员进行更换。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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