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

2024-06-26

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共8篇)

1.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 篇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问题及对策

学生姓名: 芮娟娟 专业班级: 植物保护131班 学 号: 1108130117 学 院: 农学院 学年学期: 2015至2016学年第二学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质量问题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农产品质量问题日益严重,相继出现了多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比如2008年的奶粉内添加“三聚氰胺”事件等,因其涉及范围很广,受害者众多,引起了国内外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严重破坏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因此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我国相关部门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策

引言:所谓“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团结,它是整个人类生存的基础,必须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但不可否认,我国当前的农产品质量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化学添加剂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本文通过研究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对策,如此有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和团结,同时还能有效提高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环节的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农产品污染问题:

1.1化肥、农药等残留污染问题。

在过去五十年的时间内,我国农业取得了飞速发展,随之增加的还有农业化学投入品,并且由于很多客观原因的限制,我国现阶段所使用的农药很多都是属于有毒有机物,甚至有些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长此以往下去必将危害大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化学添加剂超标问题。

我国化学添加剂超标问题突出表现在不少菜农为了争取果菜早上市大量使用催生剂和激素,不仅造成农产品的口感很差,更严重的是会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此外,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也存在加工时使用国家禁止的添加剂的行为,对整个农产品加工行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1.3重金属超标问题。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农产品受到污染的概率也比过去大大增加了,重金属超标可能会引起急性中毒,也可能会造成慢性健康危害,其中急性中毒主要是铅、砷等有害物质污染造成的,慢性健康危害主要是少量化学污染长期通过食物进入人体造成的。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对策

2.1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1.1 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

第一,提高农业标准化意识。首先农业生产者要从根本上意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树立和提高农业标准化意识,只有从心理上接受和采纳农业标准化意识,才能付诸于行动,有效地提高我国的农产品质量。

第二,完善农业标准化机构。从根本上真正意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之后,应通过采取有效措施,逐渐完善相应的质量监管机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管,同时还应该给相关部门增加经费,使其有能力组建优秀的团队,配齐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设备,真正地促进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加强领导,建立农业标准化责任制。应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农业标准化的各个环节,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强化有关信息的获取和利用。经济全球化是未来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我国农业也应与时俱进,积极与国际接轨,采用国外先进标准,不断强化有关信息的获取和利用,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2.1.2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尽管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依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不可否认我国的相关检测体系总体水平还很低,现阶段还主要是以终端产品的目的性监测为主,甚至有的农产品未经检测就已经上市了,面对上述诸多情况,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是当务之急,具体应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扩大相关投资,保证相关部门具有足够的资金正常运行;二是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保证每个在职人员都有足够的能力胜任自身的岗位;三是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尽量加大检测频率,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2.1.3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有时在具体的农产品质量案例中,工作人员发现有些农产品已经发现了质量问题,但是由于无法获悉农产品的来源,尽管可能伤害到了某一些人的生命健康,但是只能不了了之,无法追究责任,也无法追回该批次的产品,后果严重,因此,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至关重要,通过实行严格的户籍编码制度,一户一码,编码详细记录了农产品的相关信息,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2.1.4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体系

农产品是一种实效性很强的商品,必须在一定的周期内将其卖出去,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流通体系,同时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长此以往下去,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效益、农户收入,更有利于农产品的品牌化经营。

2.1.5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环境也越来越污染,农业生产中正应用着越来越多的农药、添加剂等,这已经成为了当代农业一个不争的事实,面对此景,我国相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只有先对可能出现的农业风险进行一个评估,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进而实现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1.6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体系

一方面严格投入品登记管理。对农药、兽药、肥料等投入品,国家实行审定登记制度。只有严格经过国家审查试验、评估分析并取得批准文书后,才能生产经营,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确保其安全有效使用。对限用投入品当前管制措施主要是实名制购买和建立销售台账实行追溯管理。销售台账必须详细记录购买者姓名、住址、用途等事项并签字确认。

另一方面加强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使用任何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严格依照相关的规范标准使用投入品,禁止超量使用。2.1.7 建立和完善高效的产地环境安全预警系统

建立和完善高效的产地环境安全预警系统,有利于提高我国的防御能力,主要包括食物环境质量监测、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等。

2.2 改革并完善政府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体制和机制

2.2.1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示范;第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才的培养力度;第三,加强领导,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第四,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基金;第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2.2 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主体

相关生产和经营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自身的责任范围内坚持拒绝和禁止农产品违禁品进入市场,一旦发现违法生产和经营主体,必须进行严厉打击,严格依照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处罚,不能徇私舞弊,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真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2.3 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建设

要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必须对农产品实现全过程监管,即实现对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具体应做到以下方面:

一是通过对农业人员进行农技培训,加强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农业技能,使其真正的意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具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二是相关检测部门应认真负责,组建专门的团队负责监测农产品质量,不定期的对农产品进行检测,不能徇私舞弊,不能知情不报,一旦发现违法生产和经营主体必须进行严厉打击;三是监管人员要经常深入到生产者中间,多了解、多询问、多查阅有关生产记录或档案,发现违规生产,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置,必要时,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2.4 改革地方政府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体制和机制

第一,立法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明确监管主体的职责和权利。第二,整合区域监管,发挥监管合力。若监管资源有限,为实现资源利用的价值最大化,应整合城乡监管,通过发展农村社会中间组织,在农村形成介于国家和市场之间的辅助管理主体,可以在深层次上整合城乡监管。

第三,协调部门监管,降低监管成本。实现农产品的全过程监管,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协调监管,只有各个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同时加强合作,才能有效降低监管成本。

3结论

通过落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多项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存在的重金属超标、化学添加剂超标等问题。需要注意的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和全民性问题,凭企业或个人的力量并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有依靠政府强有力的政策和财政支持,提高民众认识,整合全社会的可用力量,共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罗学超,李杰,郭振华,龚金龙,周小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因探析[J].农业与技术,2008.[2]梁秀福.为南南合作争光 让中国技术出彩——记丹江口市农业局高级农艺师曾凡成赴塞内加尔开展南南合作水稻技术援助的事迹[J].基层农技推广,2014.[3]邹积慧.浅谈强化黑龙江垦区农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问题[J].农场经济管理,2011.[4]雷百战,郑玉燕,肖广江.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场经济管理,2011.[5]郭小文,黄林芹,靳小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与监管的思考[J].四川农业科技,2014.[6]郭红生,孙良溦.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党史文苑,2005.

2.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 篇二

1 基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1.1 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少, 水平参差不齐

当前全市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者相当一部分是非正式的在编在岗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 业务素质偏低, 而原有的一小部分在编在岗技术骨干大多年龄较大、知识老化, 技术人员出现了明显的断层现象, 有些乡镇没有合适的申报官方兽医人员。

1.2 资金投入不足, 执法设备缺乏

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 目前全市多数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设施、设备陈旧, 甚至连基本的显微镜、检疫工具箱等基础设备都没有, 更不用说专用的执法车辆、必要的办案设备等物资, 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1.3 检验检测手段滞后

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手段落后, 检疫、检测设备跟不上当前实际工作的需要, 基层检疫员多是采用“望、闻、问、切”的传统检疫方法。市局化验室畜产品检测缺乏必要的仪器设备及技术支持, 药物残留和毒素含量检测均无法实施, 不能承担较复杂的化验监测任务, 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把关难以做到快速检测、快速反应。

2 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1 健全机构, 壮大队伍

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争取编制, 招收高素质人才, 做到上下对口, 衔接合理, 坚决杜绝无本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对现有在职人员, 要通过技术和法律知识培训, 力争用2~3年时间使整个队伍达到兽医大专以上的技术水平, 使日常监管工作有序运转, 不出问题。

2.2 加大资金投入, 配齐设施设备

应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对上争取项目, 做到专款专用, 解决好基层人员的工资问题, 配发统一的执法车辆、基础检疫设施、采购一些便携式疫病快速检测试剂卡等, 以增强检验检测能力, 确保速检和日常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尽快建立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

3.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 篇三

据统计(2012年底)忻州市大牲畜存栏49万头,其中牛存栏35万头,出栏12万头;猪存栏69万头,出栏92万头;羊存栏276万只,出栏184万只;禽存栏710万只,出栏490万只。肉类总产量达到13万吨,禽蛋总产量达到6万吨,奶类总产量达到12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41%以上;农民畜牧业人均纯收入达到950元。但是,我市仍然存在着集约化程度不高,养殖效益低,安全意识淡漠,监管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有检测手段等问题。

监管体系不健全,检测体系缺乏。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市畜牧部门从市到县、到乡至今没有专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没有专门的人员从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生产养殖环节的监管不到位,给畜产品质量留下了极大的隐患。同时检验监测机构缺乏,虽然市级成立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机构,但由于经费、场所、仪器等条件所限,未能开展检验监测工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没有科学的数据支撑,缺乏科学的判断,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盲目性。

养殖水平较低,安全养殖意识缺乏。养殖水平及饲养环境与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密切。近年来,我市规模化养殖不断发展,建立了一些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畜产品质量,但是规模小且分散、卫生条件差、生物安全措施不完善,缺乏隔离、消毒、免疫接种等问题仍然存在。这都可能动物疫病发生和传播风险,进而威胁畜产品质量安全。

畜产品残留超标。影响畜产品质量的残留分为兽药残留、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残留。兽药残留问题是近几年来畜产品出口和国内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显现出来的。兽药残留检测起步较晚,受工作条件影响检测手段和检测器材滞后。在检测程序上存在抽检频率和覆盖面比较小,主要针对大中养殖场和定点屠宰点等因素影响,对市场的畜产品未能提供全面和准确的监控。散养畜禽产品和非定点屠宰的畜禽产品的首要残留问题存在较大。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仍有残留超标现象。

畜产品加工过程污染。在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由于卫生条件不达标准,操作不规范已导致的二次污染也非常严重,这也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大隐患。有以下表现:缺乏冷藏设备导致畜产品变质,储运設备清洁不彻底造成畜产品污染,畜产品包装容器破损引起污染。

畜产品掺杂使假。目前由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一些不法分子在畜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市场上各种掺杂使假的手段层出不穷,主要表现为:注水增重、利用病死畜禽熟食出售、在畜产品中添加违禁药物增加保鲜时间等,假冒伪劣畜产品充斥市场,不仅影响畜产品市场开拓,也严重损害人民的身体健康。

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完善检验监测手段。根据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严峻形势,按照各级政府的要求,市县畜牧部门要尽快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乡镇依托现有畜牧兽医站建立乡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赋予职能,增加编制,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完善监管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同时加大检验监测机构建设力度,市级完善检验监测手段,能够正常开展检验监测工作,县级要建立以速测为主的检验监测机构,增加检验监测经费投入,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改善饲养环境,倡导健康养殖。继续推行畜禽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突出动物防疫和环保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严格的隔离、消毒、免疫接种、加强饲养管理为主的生物安全措施,建立起防止病原侵入的多层屏障,为畜禽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加强对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公路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要以预防为主,要有计划的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接种,适时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和免疫效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定期开展动物疫病检测、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杜绝动物疫病传播;畜牧部门与卫生部门配合,加强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防治交叉感染。

规范使用兽药。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兽药经营、销售和使用行为,严厉打击贩卖假劣兽药的行为。要监督养殖场做好用药记录,严格按照兽药的规定用药量和用药方法使用、合理轮换用药;杜绝滥用抗生素,以防耐药菌株的产生;自觉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超剂量、超范围违规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国家禁止使用或已淘汰的兽药及明令禁止使用的其它物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规定。

加强屠宰、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屠宰无证无标畜禽行为,通过产地检疫,从源头上将有病畜禽隔离,监督屠宰加工企业严格遵守屠宰检疫管理规定,凭证凭标屠宰。严格执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产品不准出厂销售。畜牧与商务等主管部门联合行动,对动物防疫条件、屠宰加工设施及工艺流程不符合动物卫生要求的屠宰场要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或关闭。对私屠滥宰的不法业户予以坚决打击。

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贮藏企业、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要求他们建立仓储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登记簿,健全上市动物产品查证验物制度。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上市交易或销售。

建立完善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制度。加强检疫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添置必要的特异性强、敏感度高、重复性好的快速检疫设备,对临床症状不明显或感官检查不能确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实验室检测,提高快速检疫、诊断能力。

4.中国粮食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 篇四

中国粮食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申晶

【摘要】本文从总量和人均占有量、数量和质量方面分析了中国粮食安全的现状,从粮食供给发展趋势和粮食需求发展趋势两个方面分析了中国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提出确保中国粮食安全必须以保护耕地为基础,以提高单产为目标,保证粮食增产的可持续性。

【关键词】粮食安全 耕地保护 粮食消费税

根据我国粮食安全的现状,国家粮食局调控司与2004年提出了粮食安全的定义,认为粮食安全从本质上讲,是指一个国家满足粮食需求的能力,以及抵御可能出现的各种不测事件的能力。粮食安全的决定性因素是粮食生产及消费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及外贸状况有密切的联系。这一概念与世界粮农组织(FAO)定义的粮食安全稍有不同,但更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据此,粮食安全的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物质保障能力和水平,包括生产、进口和储备能力以及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的保障能力;二是消费能力和水平,包括需求总量以及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费结构和消费偏好等;三是保障粮食供给的机制和途径。本文将从粮食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的发展趋势来分析中国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并探讨对策。

一、中国粮食安全的现状

总量安全,人均占有量达到国际安全标准。中国的粮食总产量自2003年来保持稳定增长,2007年突破5亿吨,2011年达到5.7亿吨,2012年为58957万吨,除大豆外,其他种类粮食自给率均高于95%的安全水平。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将一个国家人均粮食年占有量400公斤定为粮食安全的标准,中国粮食人均占有量2010年达到409公斤,2011为425公斤,达到了国际公认的安全标准。

数量安全但质量不高。无论是米面油等直接消费的粮食产品,还是肉蛋奶等经转化后的间接消费的粮食产品,近年来质量安全问题不断出现。比较典型的如2013年5月的“毒大米”事件、2011年双汇“瘦肉精”事件以及2009年轰动全国的“三鹿”事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经济发展带来的自然环境污染,使得土地、水源等受到污染,粮食质量受到影响;二是在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导致粮食中残留过多有害物质;三是由于监管不力,使粮食在储存、加工、销售环节被污染,最终导致问题食品流向民众的餐桌。

二、中国粮食安全面临的问题

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一国的粮食总产量取决于耕地数量和单位面积耕地的生产能力,其中耕地数量是保证粮食生产最基本的因素。

耕地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其数量在一国范围之内是有限的。耕地总量的减少是对粮食安全最大的威胁。数据显示,1997~2007年,中国平均每年减少的耕地面积高达1132万亩。中国的耕地资源并不丰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四分之一。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2010和2020年耕地面积不少于18亿亩,这是中国耕地保护的“红线”,也是中国粮食安全的最基本保证。2012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2011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2476亿亩,耕地保护的形势十分严峻。耕地保护的矛盾集中体现在以下三点:人口增加,城市化的发展,非农建设用地不断增加;水土流失、自然灾害等导致的生态退耕使耕地数量减少;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部分地区耕地抛荒严重。

提高单产受多种因素制约。耕地质量是影响单位面积产量的主要因素。同时,单产还受到复种指数、化肥使用量、农业科技贡献率、水利设施、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影响。中国农科院屈宝香等(2009)对影响中国粮食增产潜力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认为提

高单产是保证粮食安全的最重要因素。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土地利用率,是提高单产最直接的方法。有研究认为,中国耕地复种指数理论值可达198%,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但是,复种指数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片面提高复种指数会透支土地肥力,使耕地质量快速下降,还会导致化肥的过多使用,对粮食生产而言,是不可持续的。另外,大部分的粮食主产区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农业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农田水利基础配套设施严重落后,防灾抗灾能力低下。随着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自然灾害频繁,这些因素都极大限制了粮食单产的提高。

人口增加的刚性。粮食的需求量取决于人口数量和人均消费量。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国情,人口数量和人均消费量都是刚性增加的。虽然近十年来中国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只有0.57%,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但是由于人口基数大,未来十几年,中国人口仍将以每年800万到1000万的速度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预测,人口高峰将出现在2032年左右,届时人口总量将达到14.7亿人左右。

人均粮食消费量不断提高。人均消费量包括人均口粮消费量及饲料粮、工业非食品加工粮等的需求量,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发生变化,突出表现为直接消费粮食的数量停止增长或者开始减少,但是肉蛋奶等畜产品消费急剧增加,畜牧业生产所需的粮食需求爆发性增长。一般来说,猪肉的粮食转化率为1:4,鸡肉的转化率为1:2,牛羊肉的转化率为1:7。以2009年13.35亿人口为基数,如果每人每年增加1公斤肉类消费,粮食消费会增加52.8亿公斤,相当于2010年新增粮食产量的34%。据中科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2000)计算,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的人均粮食需求量达483公斤。亚洲发达经济体如日本、新加坡等在人均GNP达到1万美元时,人均粮食需求量达到550公斤左右。虽然我国目前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国际安全标准400公斤,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粮食需求量会长期保持增加趋势。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末总人口134091万人为基数,当人均粮食需求达到483公斤时,全年粮食总需求量为64766万吨,相当于在2012年粮食总产量58957万吨的基础上增产9.9%(5809万吨)。人均粮食需求量达到550公斤时,全年粮食总需求量为73750万吨,相当于在2012年粮食总产量的基础上增产25.1%(14793万吨)。

三、粮食安全问题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对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判断是谨慎乐观的。目前中国的粮食供需平衡是一种脆弱平衡,随着人口和人均需求量的刚性增加,这种脆弱平衡必将会被打破。粮食既是生活必需品,又是重要的战略物资,作为人口大国,中国不能过度依赖国际市场上的粮食贸易。要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只能不遗余力地提高粮食产量。以保护耕地为基础,提高单产为目标,确保粮食增产的可持续性。

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保障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对农村土地进行整理,加强对抛荒地、闲置地的管理和利用。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规模的扩大,工业化对土地的占用等多种因素,人地矛盾尖锐的情况只会愈演愈烈,耕地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在合理范围内提高复种指数,控制化肥和化学药剂的使用,保护耕地质量。有研究显示,全国农田只有49.6%实现了有效灌溉。如果能够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解决灌溉问题,粮食产量一定会进一步提高。全国耕地有2/3为中低产田,可通过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方式增加土壤肥力,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特别是对良种研究推广,新型耕作模式及灌溉技术等能直接提高粮食产量、节约能源的研究。在耕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提高成为粮食增产的重要支撑。“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同时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

建立有效的农业利益补偿机制,增大主销区对主产区的转移支付,研究对部分人群征收粮食消费税的可行性。2011年,中央财政全面取消了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此举大大减轻了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负担,促进了粮食安全。2005年两会期间就有专家提出开征粮食消费税的建议。2010年中国农村经济论坛中,河南省省长郭庚茂再次提出,我国应该探索建立“粮食消费税”,将征收来的税金用于支付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建设。有学者认为,粮食消费的最大群体恰恰是中低收入群体,高收入人群的粮食消费非常有限,因此在全国范围开征粮食消费税,会增加中低收入阶层的生活负担,实际上是“劫贫济富”。粮食消费税的征收是否有可行性,税基和税率如何确定,征税对象的范围如何划分,怎样才能真正起到补贴粮食主产区农业建设、促进粮食安全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参考文献:

5.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 篇五

主要问题和对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准的不断提高,肉、蛋、奶等畜禽水产品已成为国民饮食结构的主要食品,人民群众对健康日益重视,对畜禽水产品安全卫生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但由于没有完善的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我市作为畜禽产品的生产大市,也经常由于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影响,导致我市畜禽水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有优势无市场.迅速提高畜产品质量,成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当务之急。

一、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近年,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消费者的观念便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生产者为适应这种大环境,其安全意识亦随之增强,以求得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据我局执法大队、检测中心和检疫站介绍,近两年组织抽检组,对养殖场、屠宰场、饲料厂进行了样本抽检,通过对尿液检查,合格率95%以上;没有因为畜禽安全问题而受到禁运。

3、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发展明显加快。到目前为止,已先后建立了生猪无公害示范基地 个,出栏优质生猪 万头;家禽无公害示范基地 个,出笼优质湘黄鸡 万羽;水产无公害示范基地 个,产地认证面积 万亩;同是,无公害产品认定 个。通过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明显改善。

4、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作用明显发挥。这些年来,我市县两级逐步实现了畜禽水产品质量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督检验所需要的政策、法规、管理、机构、人员等要素的综合,依法对产地环境、投入品和畜禽水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建立了标准化体系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制订了技术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在管理上,逐步实行“一个养殖场(户),一名技术员,一套标准化技术资料,一本标准化生产管理档案。”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近些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仍存在较突出的问题。

1、宣传引导不够。近年,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这些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2、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偏低。我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来。过去由于长期受自给自足及计划经济等的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了质量,只求得“产品丰富”,而忽视了“质量净化”。笔者近来通过对部分养殖(经营)户代表的调查中了解到,他们普通认同的观点是:畜禽水品价格偏低,而饲料和原料价格过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投入的多,产出后回收的少,科学用料和用药难做得到。只是想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而不是求得质量安全。

3、标准化生产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之间的矛盾。标准化生产要求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生产、管理、运输、销售等采用统一的标准来组织实施,这样才能生产出高标准、高质量的产品,才能进入国际大流通,参与国际竞争。但是,目前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经营主体是千家万户,这些众多的经营主体很难统一起来,按照一个模式组织生产。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的要求,这种状况极大程度地制约了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4、畜禽产品涉及面广,监控难度大。一是来源于饲养过程,有的养殖者及养殖场为了达到防病治病,减少动物死亡的目的,实行药物与日粮同步;二是来源于饲料,目前饲料 中添加药物主要有四种:防腐剂,抗菌剂,生长剂,镇静剂,其中任何一种添加剂残留于动物体内,通过食物链,均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三是加工过程的残留,目前部分动物性产品加工经营者在加工贮藏过程中,为使动物性食品鲜亮好看,非法过量使用一些碱粉,芒硝,漂白粉或色素等,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同时,畜产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5、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还较薄弱。我市畜禽水产品安全体系建设还很不够,畜禽水产品体系不健全,多数县级都无机构、无技术人员、无设备,无法正常开展畜禽水产品安全检测工作。技术水平不高,检测设备落后,追踪服务欠缺,缺乏督查力度,管理体制不完善。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对策

1、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畜禽水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养殖户,只有让广大养殖户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以质量求效益、求发展的观念,才能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无公害产品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必须加大宣传,通过干部下村,分片包干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大讲国家产业政策,大讲生产标准化,大讲无公害生产的高效典型,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 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这样,使群众把无公害生产真正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2、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近几年来,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在我市积极推进,极大地带动和促进了我市畜禽水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为更好地全面地推行我市畜禽水产品的标准化生产,首先,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推行联防联保。一是在基地环境管理上,依托环保、卫生等部门,建立基地环境定期监测制度,提出净化环境措施,控制内源污染和外源污染,通过对产地土壤、水质的监测评价,控制外源污染及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二是在基地投入品使用上,推广实行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确保投入品安全使用;三是在生产过程中,明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基地和基地负责人的各项责任,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生产。通过检测,制定病疫病防疫方案、动物药品使用方案,建立生产档案等措施,建立由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和档案记录员组成的基地质量控制体系,宣传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指导基地生产者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其次,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畜禽水产品安全生产、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测体系建 5 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投入力度,建立标准化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使标准化生产稳步进行。

3、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畜禽水产品市场流通,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的要求,今后将重点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市场准入,今后上市的畜禽产品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为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入市的要求,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需要,第一,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建立无公害畜禽产品检疫检测室,并配臵必要的检测设施,设立流动检测站,不定期抽检和定期检测。第二,必须加强投入品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第三,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一是在畜禽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检测点,对市场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控;二是实行批发市场与生产者、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信誉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管理;三是对畜禽水产品实施售前检测,凭检测合格证明获得市场准入资格,进入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专营区;四是加大对流通市场的检验力度,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予以公 布曝光;五是加强产地源头管理,逐步建立异地定点采购和检测制度;六是稳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专卖点的网点,严格履行保证质量的承诺。

4、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的建设。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主要由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管理体系;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兽药、饲料监测与生产管理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体系等组成。这几大体系为畜产品质量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保驾护航作用,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机构设臵、仪器装备、人才引进及管理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政府要加大投入,真正发挥畜禽水产品监管体系的作用。

5、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将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向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尽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同时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建立起屠宰加工场、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信用档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测,只要有涉及畜产品安全的制假造劣行为,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查实就将被记录在册,根据企业的记录由相关专家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认证。达到国家规定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进入市场,而达不到信用等级的将被清除出市场。

1.加强畜产品产前环节监控

首先严把种畜引进关.其次,对饲料兽药的监控,不仅要抽查产品质量,而且要经常检查生产过程.要在生产企业大力推广GMP(良好作业规范),ISO制度等,逐步强制生产企业达到上述标准,通过对企业生产环节的控制来达到对产品质量控制的目的.再次,水源,环境要达标.饲养场选址是保证环境水源达标的前提.有关部门应作好调查工作,并定期公布各区域适宜养殖指数以及养殖品种,可以指导企业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农村选址,以减少污染,使环境和水源达标,增强牲畜身体机能,从而减轻监控难度.2.加强饲养,加工环节监控

第一,加强对畜禽生产企业规程的监控.要求饲养企业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都要符合规范,运用良好作业规范(CMP),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及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及饲养方法(5s),从原料开始对生产环节进行监控,保证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准出厂.并将多种规范整合运用,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来作为推广平台,用GMP作保证,HACCP进行监控和纠正,用5s的生产现场管理使各要素达到控制,从而保证畜产品质量.第二,加大对散养户饲养来源,生产条件和动物免疫控制.要依靠基层站点,增加对散养畜禽的免疫服务,控制 疫病传染.加强对圈舍卫生的指导和检查,预防病害,同时要指导养殖户科学地饲养,用药,减少兽药残留.第三,严格执行加工资质认证制度,逐步规范加工企业的从业资格,推广和完善定点屠宰制度,逐步形成以加工企业为中心的畜产品产销体系.3.加强流通环节监控

流通环节监控是把好畜产品质量的最后一关,对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重要.首先,要严格执行动物运输检验检疫制度,对异地销售的畜禽一定要严格检疫,防止疫情扩散.其次要加大市场环节的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决不徇私.执法人员决不能以罚款替代管理,更不能以人情替代监控.执法的重点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市等畜产品质量问题高发地,防止有质量问题的畜产品从这些地方流入市场.再次,要结合可追踪体系的建设,严格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旦经营者违规经营,要严肃处理,严重的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摘要:本文阐述伴随生产与贸易的发展,我国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导致我国畜产品出口频频受阻,也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危害。针对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提出了今后工作应采取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明确管理主体提高监督管理效率,加强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检测标准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等相应对策。关键词:畜产品

质量安全

对策

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畜产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日益关注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问题。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和国内市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技术壁垒。目前,中国的猪肉、羊肉和禽蛋生产居世界首位,家禽生产居美国之后位于第二位,牛肉生产居美国和巴西之后的第三位。我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畜产品生产国,伴随生产与贸易的发展,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98年香港17名居民因食用含有“盐酸克伦特罗”残留的猪内脏而发生中毒;2001年又发生了广东河源的瘦肉精事件,有400多名市民中毒。2001年广东省兽药监察所提供的一份报告说,广州市上年初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检,盐酸克伦特罗残留阳性率高达59.4%;2002年1月,浙 江省杭州、金华、嘉兴等地相继发生六起食物中毒事件;2002年10月18日上午,辽阳市区39人食用猪肉中毒。北京市卫生局在6家集贸市场采集了53件生猪肝样品进行盐酸克伦特罗检验,结果有4件阳性,阳性率为7.5%。内蒙古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呼和浩特市的部分屠宰场猪尿进行抽检,盐酸克伦特罗残留阳性率约9%。2003年国家农业部完成畜禽产品样品兽药残留和违禁药品检测18023个,有检出的样品1355个,其中超过残留限量的样品907个,占已分析样品总数的5.03%。

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一个综合问题,不仅仅局限于微生物污染、化学物质残留及物理危害,还包括如营养、食品质量、标签及安全教育等问题。目前影响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大致可分为兽药残留、违禁药物、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及动物疫病的流行和人为掺杂使假。兽药残留、违禁药物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也是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据统计,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大约有400多种,主要是兽药残留、违禁药物和重金属如铅、汞、镉、砷等。这些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动物疫病是影响畜产品安全的重大隐患。重所周知,近期在我国部分省市爆发的禽流感疫情必将对我国的养禽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也对我国的疫病防治产生严重的威胁,如最近东南亚爆发的禽流感和蒙古国 爆发的口蹄疫等疫情对我国造成了很大的威胁。目前,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问题非常严重,已对国内畜产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主要有注水肉增重;利用病、死畜加工熟食品出售;在畜产品中添加违禁用品以增加保鲜时间和色泽等。同时,动物性食品在生产、运输、包装过程中受到污染或用病畜、病禽制成的食品,导致大量的细菌、霉菌、寄生虫滋生,造成食物中毒。

这些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畜产品出口频频受阻,出口畜产品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使我国畜产品信誉受到影响,出口贸易遭受巨大损失。1990年出口日本的一万吨肉鸡,由于检测出抗球虫药氯羟吡啶的残留量超标,要求我国政府销毁所有产品,给我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年,出口到德国的蜂蜜由于农药“杀虫脒”残留超标而被退货,接着欧共体、美国、日本也相继拒绝进口我国蜂蜜,使我国蜂蜜在世界市场上的销售发生严重困难。近年,发生荷兰销毁我国畜禽产品事件,给我国部分畜产品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1995、1996年,欧盟兽医委员会派员对我国进行了考察和评估,认为我国的兽医卫生状况达不到欧盟的要求,于是做出了从1996年8月1日起,禁止从我国进口禽肉的决定。1997,1998年欧盟又派员来华考察,结果仍达不到其要求。

尽管已作了大量的工作,为保障我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立法和检测监督等方面的工作没有跟上,我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阻碍了我国农畜业经济的发展,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心身健康。为加强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议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加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立法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继出台了《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同时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和《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为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但目前还没有一部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各个领域,涉及畜产品卫生、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与管理、畜产品中兽药、违禁药物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残留的监测、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预警机制、市场准入、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检测标准体系等法律和法规。

二、明确管理主体提高监督管理效率

要改变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分割的局面,应由农业部统一领导,协调畜产品生产与经营部门、动物疫病防治部门、兽药饲料监测与生产管理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督执法部门等组成的权、责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实行从生产到餐桌的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要逐步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垂直管理”,打破地方分割局面和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减少各部门的重复设臵和避免地区之间的矛盾,提高行政效能。同时,引导和监督企业自身质量管理监控机制,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人员检疫检验和监督的效率,为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体制和运转机制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和检测标准体系建设 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技术基础,也是畜产品规模化生产、打入国际市场的重要技术保障。随着我国加入WTO,制订出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从养殖到产品加工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体系已成为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现实生产中的迫切需要。

同时,应加强检测标准体系的建设。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已组织制定农业国家标准400余项,行业标准1200余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199项,农业地方标准1.6万余项,组建全国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多个。标准范围从农作物 种子、种畜禽发展到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热带作物、饲料工业、农机化、农村能源与环境、农业高新技术等各个领域。虽为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这些标准只侧重于农产品,而畜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与从根本上保障我国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还相差甚远。为适应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应加大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力度。标准的内容从原来的产品标准延伸到关键技术以及加工、包装、贮运等各个环节。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体系的建设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主要由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管理体系;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兽药、饲料监测与生产管理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体系等组成。这几大体系为畜产品质量安全起着决定性的保驾护航作用,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对畜牧业来说是挑战也是机遇,适时把握入世机会,迎接挑战,建立一套功能齐全、保障有力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对畜产品的安全性实行有效的监督检验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我国畜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保障。因此,要在机构设臵、仪器装备、人才引进及管理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并切实发挥其作用。

五、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

为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便开始了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可体系的建设。目前已建立水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认证中心并投入运行。但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还不健全,应尽快建立含盖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与检测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认证认可体系建设。

六、全面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目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于2002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对米、面、油、酱油、醋5类食品实施,2003年开始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但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仅在部分省市推行,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今后应在全国全面推行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七、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将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及时向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尽快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同时建立健全畜产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建立起屠宰加工场、畜产品批 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信用档案,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测,只要有涉及畜产品安全的制假造劣行为,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查实就将被记录在册,根据企业的记录由相关专家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认证。达到国家规定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进入市场,而达不到信用等级的将被清除出市场。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1、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农民,只有让广大农民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以质量求效益、求发展的观念,才能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必须加大宣传,通过干部下村,分片包干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大讲国家产业政策,大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大讲入世后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大讲无公害生产的高效典型,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这样,使群众把无公害生产真正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2、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我县早在2001年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为香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近些年来,香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设,极大地带动和促进了我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为更好地全面地推行我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培管,首先,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推行联防联保。一是在基地环境管理上,依托环保、卫生等部门,建立基地环境定期监测制度,提出净化环境措施,控制内源污染和外源污染,通过对产地土壤、水质、大气进行连续的监测评价,控制外源污染及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二是在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上,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禁止高毒农药。设立基地农药专卖点,实行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三是在生产过程中,明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基地和基地负责人的各项责任,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生产。通过检测,制定病虫害防治方案,建立田间生产档案等措施,建立由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和田间档案记录员组成的基地质量控制体系,宣传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指导基地生产者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其次,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化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投入力度,建立标准化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使标准化生产稳步进行。

3、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产品市场流通,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家农业部2006年正式启动的“九大行动”之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的要求,今后将重点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市场准入,今后上市的农产品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从2006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006年4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又正式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五种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为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入市的要求,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需要,第一,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检疫检测室,并配臵必要的检测设施,设立流动检测站,不定期抽检和定期检测。第二,必须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建立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严格按《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承诺,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经营。适时公布禁用和淘汰的品种和范围,抓好基地和市场的抽检和自检,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责任市场追溯制度。第三,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一是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检测点,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质量监控;二是实行批发市场与生产者、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信誉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管理;三是对农产品实施售前检测,凭检测合格证明获得市场准入资格,进入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专营区;四是加大对流通市场的检验力度,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产品予以公布曝光;五是加强产地源头管理,逐步建立异地定点采购和检测制度;六是稳步扩大无公害农产品专卖点的网点,严格履行保证质量的承诺。

三、中国畜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1.利益驱使导致质量安全隐患。

生产经营者都希望获得最大的经营效益。在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利益动机驱使表现得十分明显。以畜产品生产、加工为一方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处于信息极不对称的状态,面对多种畜产品的内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真伪,这为经营者获取非法利润创造了条件。从畜产品生产加工的全部环节看,利益动机都是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动因。

2.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1)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不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缺少能够在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各个环节都有效发 挥作用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律。

(2)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落后。目前,国际通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是CAC,它是联合国粮农组织237种食品的检测标准和41个卫生安全标准,其中大部分涉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而中国国家标准只有40%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覆盖面远远不够。由于中国的许多畜产品技术标准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从而出口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成为扩大出口的障碍。这种技术壁垒对中国出口直接与潜在的影响每年超过500亿美元,使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大为削弱。在进口方面,由于中国的技术标准不够完善和统一,技术手段落后,很难起到合理、有效保护民族产业的目的。

(3)质量标准法律效力不够。中国近年来加大了技术性法规的制定,如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出台等,但是其立法层次较低,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影响力有限。一些涉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对生产保护较多,惩罚一般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为主,至多取消营业执照,只对极个别社会危害极大的案犯实施刑罚。

(4)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较差。中国在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多数属于部门性法规,经常产生同类案例有不同处罚结果的情况。

3.畜产品质量管理机制不完善。

(1)管理组织体系不协调。目前,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涉及农业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兽医兽药部门、流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工业部门、饲料工业部门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但是中国参与管理畜产品的各部门之间职责范围不清、职能重叠,管理的目标是实现部门利益的最大化。由此形成对本部门有利的事情,如发证、设卡、检查等工作,各部门都根据相应的规定参与对畜产品的管理,而产品质量问题需要帮助和解决时,各部门又相互推诿扯皮,导致“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的局面出现。

(2)管理机构力量薄弱。管理监督机构人员文化素质较低,业务素质不强也是畜产品品质问题的重要原因。部分动物疫病无法及时查处,导致疫病传染面和传染概率增大。

4.生产和质量监管技术落后。

(1)畜产品生产加工各环节技术落后既制约了畜产品产量提高,也引发了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第一,饲料和兽药生产技术落后,严重不适应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第二,畜禽品种不良,抗病能力差,加重了畜产品安全问题的严重程度;第三,饲养方式落后加剧了畜产品质量问题的危害;第四,畜产品加工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技术和生产流程落后,增加了畜产品被污染的可能性。

(2)质量检测手段落后。质量检测由企业内部检测和行业主管机构监测2部分组成。就企业检测而言,一般不能 对农药、兽药的残留进行检测,生产的产品质量很难达到严格的质量标准。中国畜产品质量行业主管机构监督检测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在较长时期内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与投入,在设备、人员和方法上都相对落后。检测机构越向下延伸,其检测手段越落后。

5.地区生态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中国是农业大国,也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长期的超剂量使用农药,对农田造成了严重污染,经过农作物的吸收富集作用,形成农药残留,然后通过饲养进入畜禽体内,形成一种难以控制的农药残留。空气污染是畜牧业发展的又一不利因素,工业生产中产生和大量废气对畜禽身体造成极大危害,导致体质下降、疫病增加。

6.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低下。

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主要表现在:第一,饲养方式以传统的家庭养殖为主,饲养管理粗放、科学饲养的成分少;第二,畜产品商品率低;第三,具有产业带动效应的龙头企业少;第四,畜产品产业链不长。产业化经营是畜牧业提高效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生产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对畜产品质量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首先,小规模的家庭式饲养不利于加强防疫;其次,小规模饲养阻碍先进技术推广使用。小规模饲养的收益少、采用先进技术的成本高,养殖户不愿意采用。由于缺乏产业 组织的帮助,养殖户对品种、市场需求、养殖技术等信息了解少,也是阻碍新技术推广的原因。因此,畜牧业产业化水平低是造成畜禽品种老化、畜产品质量不高的又一影响因素。

我国是畜牧生产和畜产品加工消费大国。近年来,随着生产与贸易的发展,我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由此带来的公众对畜产品品质安全的信任危机也给畜牧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为此,如何突破现行管理体制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制约,努力探索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全面保障,成为当务之急。

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动物疫病 目前在广大农村,由于散养比例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较低,很难落实动物防疫、检疫的卫生要求。更有部分养殖者,动物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不明原因死亡的家禽既不主动向防疫部门报告,也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环境卫生构成严重威胁,成为疫病发生的源头。

假劣兽药和饲料 许多养殖企业尤其是小规模散养农户,受利益驱动,不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甚至非法使用违禁兽药,造成畜产品中磺胺类药、氯羟吡啶、四环素等兽药残留量普遍超标,氯霉素、己烯雌酚和“瘦肉精”等 违禁兽药时有检出。

落后的生产方式 传统养殖模式由于忽视动物福利、养殖环境差、生产工艺不合理、品种不纯及生产标准不统一,造成畜禽体质软弱、精神委靡、忧郁烦躁、发病率高,严重影响畜禽产品的肉质和口感。

不良品种 那些生长发育迟缓、畜禽产品质量差、抗病力低的畜禽品种,养殖效益低,并且更易感染疫病。

环境污染 畜禽生长过程中,工业“三废”、化肥、农药中的重金属如汞、砷、铅及其他有毒成分等污染物直接进入动物体内,并在畜禽体内大量蓄积,造成畜产品不安全。

落后的屠宰加工条件 目前我国中小城市和县城屠宰场中,绝大多数属于半机械化生产,有的屠宰场还采用传统手工操作,难以保证肉品安全卫生;此外,畜禽屠宰和肉品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病害肉、注水肉现象时有发生,私屠滥宰情况还没有彻底清除。

流通环节的二次污染 畜产品的自然属性及特点决定了流通环节有可能出现:(1)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被致病性微生物污染;(2)不法畜产品经营者使用化工制剂处理鲜活畜产品;(3)运输过程中违反操作要求造成生物、化学物污染或包装破损受到污染。

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对策

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法制体系。通过完善的国家立法及地方或部门法规,进一步明确畜产品生产者、供应者及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认真组织相关标准的实施与法律法规的衔接;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畜产品生产和经营管理。

标准体系。清理和整顿过时的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并认真参照畜禽养殖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加强对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的技术指导;普及推广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严格执行HACCP、ISO9000标准体系和良好操作规范(GMP)等标准化管理体系。这些管理体系已经在饲料行业、药品生产行业和畜产品加工业中开始推广和应用,但是目前还远未达到普及的程度;抓紧修订《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尽快完善养殖、屠宰、检验、加工及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系列标准和检测方法。

动物疫病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测报网络;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实行计划免疫和强制免疫,强力推行免疫标志制度;集中力量加强动物疫病预防冷链建设;完善兽医实验室体系,加强动物疫情测报、流行病学研究、风险评估等动物疫情管理基础工作。

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立层次分明的繁育结构,形成宝塔式种畜禽生产链;实行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和方向;建立公正、权威的种畜禽质 量检验和监督机制。

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根据服务内容与需求量,科学设臵、有效整合现有检验检测机构资源;适当增加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县级基层检验检测机构的投入,改善基层检测机构的各项硬件和软件设施。建立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系统

养殖环节的质量控制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通过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养殖小区等集约养殖模式,并指导养殖企业科学选址,远离一切污染源。

选育优良品种。深入贯彻落实《种畜禽管理条例》,加强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逐步建立符合我国畜牧业生产实际的育种、繁殖、推广相互配套,科学高效、监督有力的良种繁育体系。

6.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对策措施 篇六

近些年来,我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有了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明显有了提高。近年,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消费者的观念便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健康转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逐渐增强。生产者为适应这种大环境,其安全意识亦随之增强,以求得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2、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了。去年,农业部门组织抽检组,对市场、基地进行了样本抽检,通过对40个蔬菜样本的抽检,有36个达到了合格标准,仅有4个不合格,合格率90%,与此同时,通过对柚子、夏橙等水果的随机抽样检测,也均达到合格标准,合格率在88%以上。

3、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加快发展。到目前为止,已先后建立了香芋、香姜、香柚、夏橙、南瓜等5个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通过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明显改善。

4、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稳步推进。截止2005年底,香芋、香姜、香柚、夏橙等4个农产品先后获得国家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面积达15.4万亩。

5、建立了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这些年来,我县逐步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监督检验所需要的政策、法规、管理、机构、人员等要素的综合,依法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建立了标准化体系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制订了技术标准和操作技术规程。在管理上,逐步实行“一片果(菜)园,一名技术员,一套农业标准化技术资料,一本标准化生产管理档案。”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上存在的问题尽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近些年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仍存在较突出的问题。

1、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偏低。我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较晚,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没有跟上来。过去由于长期受自给自足及计划经济等的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生产者片面追求产量,忽视了质量,只求得“产品丰富”,而忽视了“质量净化”。笔者近来通过对部分果(菜)农代表的调查中了解到,果(菜)农们普通认同的观点是:目前农产品价格偏低,农资价格过高,产出与投入比例失调,投入的多,产出后回收的少,科学施肥、用药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法甚好,也很切合实际,我们也很想这样去做,但目前我们很难完全实施。我们购买农药,求的是治虫效果和价格,只要价格低,效果好就行,因为,只有这样依靠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量来增收,而不是求得质量安全。

2、标准化生产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之间的矛盾。标准化生产要求农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如生产、管理、采收、包装等采用统一的标准来组织实施,这样才能生产出高标准、高质量的产品,才能适应WTO要求,才能进入国际大流通,参与国际竞争。但是,目前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经营主体是千家万户,这些众多的经营主体很难统一起来,按照一个模式组织生产。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的要求,这种状况极大程度地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提升。

3、宣传引导不够。近年,在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经济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及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缺乏力度,没有真正把这些政策、制度、要求完全灌输到生产者中去,生产者没有把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真正变成自身生产的自觉行动。

4、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基础、检测设施薄弱,追踪服务欠缺,缺乏督查力度,管理体制不完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建议

1、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农产品生产的主体是农民,只有让广大农民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树立以质量求效益、求发展的观念,才能调动他们自觉参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必须加大宣传,通过干部下村,分片包干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大讲国家产业政策,大讲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大讲入世后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大讲无公害生产的高效典型,引用现实生活中因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而遭受到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以及因质量问题造成对人身、财产安全所带来的危害等,引导、说服群众,让农民真正认识到不进行无公害生产就销路窄、效益低、无前途,这样,使群众把无公害生产真正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2、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我县早在2001年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为香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近些年来,香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的建设,极大地带动和促进了我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为更好地全面地推行我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培管,首先,进一步加强基地管理,推行联防联保。一是在基地环境管理上,依托环保、卫生等部门,建立基地环境定期监测制度,提出净化环境措施,控制内源污染和外源污染,通过对产地土壤、水质、大气进行连续的监测评价,控制外源污染及农业生产资料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二是在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上,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禁止高毒农药。设立基地农药专卖点,实行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三是在生产过程中,明确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者、基地和基地负责人的各项责任,严格按技术规程组织生产。通过检测,制定病虫害防治方案,建立田间生产档案等措施,建立由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和田间档案记录员组成的基地质量控制体系,宣传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准则,指导基地生产者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其次,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化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投入力度,建立标准化生产长效机制,完善管理制度,使标准化生产稳步进行。

3、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产品市场流通,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家农业部2006年正式启动的“九大行动”之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的要求,今后将重点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市场准入,今后上市的农产品要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联系地址和电话或网址、检测合格证明等,同时,将推行不合格农产品的责任追究和退出市场制度。从2006年起,我省将全面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006年4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又正式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五种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为应对国际国内市场对农产品入市的要求,适应日益发展的市场需要,第一,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建立无公害农产品检疫检测室,并配置必要的检测设施,设立流动检测站,不定期抽检和定期检测。第二,必须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净化农资市场。建立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制度,严格按《农药管理条例》,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登记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承诺,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经营。适时公布禁用和淘汰的品种和范围,抓好基地和市场的抽检和自检,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责任市场追溯制度。第三,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一是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检测

7.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 篇七

1 存在的问题

1.1 动物兽药、饲料、添加剂、诊疗市场管理混乱

目前, 乡镇的兽药饲料店、村兽医, 相当一部分是无行医资格和无专业知识的人员。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进货渠道混乱, 伪假劣药、过期药不断流入动物生产环节, 进而导致药物的残留, 畜产品质量下降。

1.2 养殖场、户、小区的不规范建设和管理

多数的养殖场、户、小区, 由于受国家对农田耕地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养殖场、小区的生产区与生活区不能分开, 不能远离居民区, 易导致人畜共患传染病发生。

养殖场、户、小区的养殖档案不规范, 各种规章制度不健全, 对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不能及时记载, 制度不健全, 对于防疫制度、各种管理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等缺乏可操作性, 缺乏长效机制。

1.3 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少, 经费不足

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中, 工作人员一人多职或兼职的现象普遍存在, 不仅要做春秋各阶段的防疫工作, 还要兼顾乡镇的中心工作, 还有上级业务部门的布置的各项畜牧工作, 影响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经费不足, 制约整个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多数乡镇房屋陈旧, 办公环境简陋, 更没有下乡的车辆, 而且经费很少。

1.4 动物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完善

首先是动物的粪便及污染物, 不能及时的无害化处理, 乱扔乱放的现象经常发生, 造成一定的程度的污染, 导致苍蝇、蚊、寄生虫的繁殖。

散户、养殖户病死动物不能及时得到无害化处理, 村头、池塘、垃圾场等地偶尔能见到死畜禽, 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1.5 安全可追溯体系不完善不健全

动物在整个饲养周期内, 动物的防疫, 免疫标识的佩戴, 动物的饲养管理, 特别是养殖场、户、小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养殖户生产档案, 以及出栏销售的活畜禽及产品, 到产地检疫的有效实施, 直至畜产品流通到餐饮业的各个环节, 缺乏规范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2 对策

2.1 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的作用, 采取多种形式, 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和《食品安全法》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 加大培训力度, 倡导安全生产, 放心消费。引导动物卫生监督、畜牧兽医系统乃至全社会形成全力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增强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2.2 加大对投入品的监管和整治力度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加大执法力度, 整治动物饲料、兽药, 诊疗市场, 对销售伪假劣药, 过期药, 违禁添加剂的用户, 轻者批评教育, 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2.3 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规范养殖档案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对养殖场、户、小区整个饲养过程中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4 加强乡镇机构人员设置

加强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员机构的设置, 充实业务人员, 同时加大资金投入, 改善办公环境, 提高工作效率。

2.5 对粪便及污染物处理

利用建立沼气池、堆积发酵、处理加工成有机肥等方法, 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要充分利用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级信息网, 及时准确地在第一时间内, 对病死畜禽做到有效的无害化处理。通过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池、处理井、焚烧炉等设施, 处理病死动物。

2.6 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

8.中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 篇八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对策和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2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视,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近年来,信阳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检验和认证体系建设取得了极大进展,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现就信阳市存在的一些问题予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不健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关系到农产品的生产环境、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加工贮运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管理,涉及到种子管理、植保、农技推广、农村环境保护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多个单位,是一个系统管理体系。但就信阳市目前的实际来看,关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还不健全。

1.1.1 产地环境管理缺乏

产地环境管理需要财政、水利、水产、土地、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通力协作,依法进行。目前,产地环境管理大多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属地环境负总责。鉴于人力、财力等的不足,各乡镇并没有对农产品基地制定统一的发展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对产地进行分类与整理、保护与建设,也未在农产品基地建立长期定位环境监测网点,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更是缺乏监督机制。

1.1.2 生产过程监督管理缺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情况,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等。并且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生产过程记录的管理。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多次下发了关于生产记录管理的通知,但是,由于当前农产品生产规模化程度较低、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分散农资经营体制等问题的存在,使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的难度较大,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县开展生产过程的全面监管工作。

1.1.3 农产品安全生产指导缺失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指导,农业科研教育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据了解,绝大多数县(区)农技推广队伍体系不完善,并没有专门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更没有从推广农业标准化、指导农民使用无公害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指导服务。

1.1.4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不到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信阳市只有市农业局和固始、淮滨县专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三个检测机构中只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开展了监督抽查工作,还存在着检测范围小、检测能力弱等问题。八县两区因无专职检测人员、检测设备不齐全等,到目前为止,监管工作还不能进行。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较低

总体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在机构、人员和力量上与监管工作的要求还很不适应,矛盾比较突出。当前的检测能力不足,通过认证的检测项目少,不少新的风险参数没有能力检测,检测的人员也严重不足。

1.2.1 检测设备不完备

从全市范围看,目前只有市检测中心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试验室,设备配置还不齐全,部分机构的仪器设备已经老化。八县两区中,只有六个县区分别争取到了300-400万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但检测设备还不齐全,其中的四个县区还都没有建立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的县区,检测水平只限于定性分析。农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基地建立检测点的建设更是不足,大部分生产经营者没有能力建立检测设施。

1.2.2 检测队伍素质亟需提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比例应当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申请省级考核认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40%。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农业基础知识和农产品生产特性,具备相应的检测技能,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信阳市各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严重存在缺编、缺乏技术人员的问题,检测技术力量薄弱成为制约当前检测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市检测中心也存在着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检测人员专业不对口、检测与管理人员混用、技术人员技能培训少等问题。

1.3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建设问题

1.3.1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总体规模较小,认知度低

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加上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导致企业和消费者对其认知程度较低。认证的产品得不到消费者的认知,在市场上没有优选性,直接导致认证作用和意义的削弱,又导致生产企业认证率低。另外,有些生产者为逃避监管和责任追究,直接拒绝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

1.3.2 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GAP、GMP和HACCP体系认证的运行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着力点主要集中在前期的考察与标志审批,对于认证的后续跟踪监管和用标过期企业申请续展等的工作重视不够,直接影响企业和农户进行质量自我监查的自觉性和进行认证的积极性。

1.3.3 认证流于形式,国际互认程度较低

我国标准的技术内容老化、标龄过长、标准的层次不合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较低,缺乏对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研究,使现有标准难以与国际标准接轨,又没有与国际上许多认证机构达成互认协议,我们认证的产品不被国际认可,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特别是外企认证的积

极性。

2 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各项规定,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1 建立有效协作机制

要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食药、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横向配合,强化纵向联动,明确各自职责,严管各个环节,对农产品实行“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应组建由多个部门组成的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销售和使用农兽药的行为进行重点清查整顿。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为农产品质量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2.2 加快农产品监测机构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各县区必须成立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专业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加强和完善市、县区一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的同时,按照农业部推进乡镇监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入力度,合理成立镇一级的检测机构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及超市检测点,让其作为县区级检测机构的延伸点,使检测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建立政府检测机构的同时,应有重点地扶持一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建立自己的检测

机构。

2.3 提升检测队伍的工作水平

农业行政部门协调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农检机构和认证机构的实际需要,确定机构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建立专业、精干的检测队伍。各级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要严格按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培训指导,强化岗位练兵,切实提升基层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不断拓展工作思路。

2.4 强化制度管理

建立基地准出和农产品准入制度,对农产品进行售前检测,凭检测合格证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生产者、经营者信誉管理档案,加强跟踪管理;加强产地源头管理,逐步建立定点采购和检测制度;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规和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2.5 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

加强基地管理,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宣传和推广,对农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进行农业标准化培训,引导他们按标准组织农产品生产。开展对生产投入品的监管,全面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建立田间生产档案,实行规范的标准化生产。在产业规模大、组织化程度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当中,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活动,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模式。

2.6 加快建立认证体系

加强认证机构建设,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提供硬件和人力支持与保障。加强认证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品认证的运行和管理机制,严格“三品一标”的认证程序,提高认证门槛,严把认证质量审核关,重点加强证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实行认证产品的持续性监管。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冒用品牌、超范围使用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品牌形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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