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安全检查表

2024-07-19

厂区道路安全检查表(精选7篇)

1.厂区道路安全检查表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厂区道路交通安全行为,预防和减少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秩序井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区域内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都应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制止和报告的权利。

第三条

公司下属各单位和相关方都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道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遵守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厂区道路是指公司行政管辖范围内自建自管的道路、厂房间通道、广场和停车场、车辆作业现场以及其它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车辆,是指在厂区内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能上道路行驶的可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三)特种车辆是指叉车、铲车、吊车、槽车和其他履带式车辆。

(四)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管辖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由公司相应部门登记备案的,使用专门牌照的机动车辆。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相关方以及在公司厂区道路通行的车辆与人员。

第七条 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分工

第八条 公司安委会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生产管理处、综合办公室、物流供应处和水泥部负责核定进入厂区车辆总量,监督检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提出交通安全管理绩效考评意见。

第十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域和门卫区域进出厂车辆的管理,对停车区域予以标识,确保车辆进出、停放规范有序;生产管理处负责下达和执行公司指令,完善和维护厂区道路、交通设施、路线标识、警示标识等,协调中、夜班厂区范围内(包括停车场)行车和停放的秩序;物流供应处负责所有运输原燃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在厂区范围内(包括停车场)行车和停放的秩序;水泥部负责站台周边车辆停放排队区域和装车区域的秩序。矿山部负责石灰石拉运车辆在矿区内的装车秩序和安全管理,及时维修上山道路和采场道路,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在生产低碱水泥期间按质量要求做好配号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细化分管领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厂区用车数量,按照规定办理车辆备案手续并与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合理安排行车时间和路线,并对承运单位车辆实施管理、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对分管区域、分管路段交通安全状况以及本单位所属车辆、驾驶人员和职工遵章守纪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按期对本单位所属车辆按规定进行检审验和维护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处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随时督查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实际状况,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发生违章行为的人员、车辆的公司业务

第十三条

在厂区道路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和厂区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厂区道路养护施工时,施工单位在道路上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形成的沟、井、坎、穴,在施工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加盖牢固的覆盖物,夜间须设置警示红灯或反光标志;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二)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有效证件。

(三)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和行驶证及公司出入证。

(四)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五)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六)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七)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八)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九)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十)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十一)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不得向车外抛物。

(十二)不准穿拖鞋或赤脚、戴耳机或耳塞驾驶车辆。

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三)不准在驾驶车辆时闲谈、打手机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十四)任何人不得在厂区内学习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驾驶技术,不准驾驶机动

车在厂区道路上试车。

第十六条

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处报告,公司安全环保处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

行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

公司所属机动车辆使用,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事情紧急时由生产管理处(调度室)统一调度。需外出执行任务、修理等必须经公司分管领

导批准。

第十九条

原燃材料、水泥、商品熟料的承运商必须与公司主管部门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以书面形式承诺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十条

车辆、行人应当各行其道,严格遵守厂区交通标志、标线规定。遇有交通管理人员现场指挥时,应按照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信号指示或交通管理人员指挥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二十一条

所有车辆进出厂区大门,应严格遵守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具体要求

如下:

(一)严禁车辆携带各类危险品进厂;

(二)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三)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废旧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凭证方

可放行出厂;

(四)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五)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六)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七)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按规定从东、西物流大门出入,禁止从行政大门(中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中大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

货混载。

(八)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

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厂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有权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适时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禁止通行等措

施。

第二十三条 车辆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规定如下:

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限速行驶。具体规定如下:

1、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

2、厂区主干线10公里/小时;

3、弯道、特殊路段、生产区域5公里/小时;

4、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5、车辆遇有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应按标志、标记规

定行驶。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在厂区内停放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

光灯,并在来车方安全距离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范围;

(二)提货、卸货车辆应依次停放在提货、卸货场地停车线内,没有停车线的,靠道路右侧依次排列,不得乱停乱放;

(三)非机动车必须存放在各单位的指定区域。对违规停放(车辆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车辆,公司安全环保处有权予以处罚;

(四)弯道、T型路口、十字路口、消防通道、生产通道、工业管道下方、管道支架旁边和等有明显危险标识的设施附近禁止车辆停放。

第二十五条

在厂区进行运输、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自觉维护厂区道路畅通和整洁。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凭申请报告、工程合同、施工方案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处审批、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

(一)因生产需要,占道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或有其它妨碍交通安

全活动的;

(二)履带车、齿轮车、铁轮车、重型车辆等特种车辆需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

(三)因生产、施工、维修,需占用、挖掘道路的。

第二十六条

车辆载运危险、化学物品的,应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运输方案,到公司安全环保处办理相关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确保行驶安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操作,确保运输安全。

第二十七条

厂区行驶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运送散体物资、液体物料和其它废弃物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密闭、捆绑、湿化等有效措施,装载物料不得超出车厢板,粉粒物料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容器,所有车辆必须做到不漏料、不蹭地、不溢洒,确保道路整洁无损。

第二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

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和调度人员,并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环保处或综合办公室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如实向安全环保处或交警部门调查人员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提供有

关情况。

第四章

惩处

第三十条

公司厂区道路行驶的车辆和行人,违反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依照本制度对其实施惩处,并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方式包括:

(一)对公司所属人员的惩处种类:

1、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

2、经济处罚;

3、留用察看并承担经济责任;

4、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对公司车辆所属单位的惩处种类:

1、通报批评;

2、考核。

(三)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惩处种类:

1、口头或书面批评教育;

2、暂扣并予以经济处罚;

3、勒令停止拉运并予以

经济处罚。

(四)对外来车辆责任单位的惩处种类:

1、扣除违约金;

2、限制入厂或禁入厂区;

3、核减业务量;

4、勒令退出。

第三十二条

违规惩处细则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者200~10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

1、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无照驾驶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的;

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丢失、被吊销或暂扣期间人员驾驶的;

4、涂改、伪造、冒用或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5、唆使、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

6、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7、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

8、严重堵塞交通的;

9、提货、卸货车辆在质检区、计量区、提卸货现场乱停乱放或有其它扰乱秩序行

为的;

10、未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保险的;

11、无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

12、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未办理准运证或未按规定进行运输作业的;

13、车辆违规载人的;

14、造成交通事故后不及时停车、保护事故现场或逃逸的;

15、碾压、撞毁公司设施,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的;

16、运输车辆单位或个人遇交通管理人员检查不配合、拒不出示相关证件,以及有其它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的;

17、随意卸车造成混料或卸至堆料区以外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任者经济处罚200元:

1、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水泥品种标识号牌和不放置检查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

3、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或交通指挥的;

4、在装卸区域强行插队、装车、卸车的或不按规定位置区域卸车的;

5、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车辆的;

6、逆向行驶的;

7、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不按要求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8、车辆发生故障未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车移开,造成交通堵塞的;

9、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10、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的;

11、在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行驶的;

12、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13、遇有行进方向道路交通阻塞时,没有依次排队等候仍然强行借道通行的;

14、自卸车货箱未落下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经济处罚100元: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分道行车或不按规定方向排队的;

2、在禁停路段停靠车辆的;

3、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4、在检修区域或人员密集区域,不按规定减速、停车的或不避让行人、非机动车的;

5、故意遮盖车辆号牌或号牌辨认不清的;

6、不按规定拖挂车辆的;

7、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8、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9、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的;

10、在厂内生产区域驾驶摩托车的;

11、电动车、助力车、三轮车载人的;

12、箱体密闭不严或装载量过大,溢洒污染厂区环境的;

13、与公司生产、检修、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并予以经济处罚50元:

1、小车不按规定停车的;

2、车辆行驶过程中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3、厂区通行证摆放不明显,不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和相关证件的;

4、不按规定让行的;

5、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6、行车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穿拖鞋、光膀子等影响安全文明驾驶的;

7、横排行走或穿越绿化带者;

8、带领小孩进入主生产区域的。

9、驾驶员和行人乱扔垃圾的,乱扔酒瓶、滤清器、废旧轮胎者加倍处罚。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责任者或责任单位1000~50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责令其赔偿损失:

1、未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占用道路施工影响车辆通行的;

2、不按批准的路段、施工面积、工期,占用、挖掘道路或不按规定采取安全防范

措施的;

3、擅自挖掘损坏道路的或损坏交通设施的。

(六)运输车辆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坏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视其情节给予500元~10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

(七)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责任者为本公司员工的,还要给予留用察看的惩处。

(八)公司车辆驾驶员因违反本规定被吊销准驾证件,要求重新申办的,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本制度,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方能续办理,但

办理的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九)车辆驾驶员一月内连续三次违章或半年内累计五次违章或造成一定影响的,考核车辆所属单位1000~10000元,并通报批评。对车辆实施限制入厂或禁入厂区、核减业务量,直至勒令退出公司市场。

(十)利用机动车辆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活动的,扣押其所驾驶车辆,并移交地方公安部门处理。

(十一)运输原煤、水泥、粉煤灰、水渣、红粘土、石膏的车辆在厂区内从水箱中往外放水者,每次处罚1000至2000元。运送石灰石、采矿废石、粘土的车辆在厂区内从水箱中往外放水者,每次处罚100至200元。

(十二)凡公司厂区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直接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予以协助。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责任者为本公司员工的,还要视责任轻重,对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惩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追究其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个人将机动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赔偿。

4、不按规定让行的;

5、在禁行时间、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6、行车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穿拖鞋、光膀子等影响安全文明驾驶的;

7、横排行走或穿越绿化带者;

8、带领小孩进入主生产区域的。

9、驾驶员和行人乱扔垃圾的,乱扔酒瓶、滤清

器、废旧轮胎者加倍处罚。

第五章

评价和考核

第三十三条

公司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评价标准体系,对各管理部门、生产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绩效实施评价,纳入绩效考评,并与评先评优挂钩。

第三十四条

公司安全环保处每半年对受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状况实施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领导,在公司安委会上予以通报。

第三十五条

对分管区域及分管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状况长期得不到明显改善、职工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人数比较多或性质比较严重、业务主管部门或用车单位不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公司将从严考核责任单位。

第三十六条

公司所属车辆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以上责任的,考核车辆所属单位5000~20000元,并通报批评,在评先评优中

对责任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制度的车辆及当事人,由业务主管部门出具违规处理通知书,公司财务处从运输费用中扣除,并将违规事实反馈车辆与当事人所在单位、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八条

公司对肇事车辆及其所在单位、管理单位以及重大违章行为、严重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者,实行交通安全责任连带考核。对交通安全违章行为和事故,要分别追究直接责任者、业务主管单位、车辆服务单位和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应责任。

第六章

管理流程

第三十九条

每年初公司安全委员会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交通安全考核指标和工作事项。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与承运单位、供应商、用户签订业务合同(协议)时,要同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第四十条

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

突出问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通报交通安全动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用车单位要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交通

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指定的驾驶员名单和车辆检审验情况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时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各业务主管部门每月末要将分管业务承运车辆及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抄报安全环保处。安全环保处要根据各业务部门抄报意见,对厂区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相应部

门。

第四十二条公司设立交通安全举报电话***(移动)和09385822070(固定),受理交通违章、违规、事故逃逸、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事项的举报。对于群众举报的事项,业务主管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处要安排专人按照流程进行核查。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法行为者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对举

报人员实施奖励。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省、市政府和上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全环保处和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厂区道路安全检查表 篇二

关键词:安全检查表,安全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赋值

0 引言

安全检查表(Safety Checklist Analysis,缩写SCA)是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对整个评价项目全面的检查和定性评定[1]。安全检查表是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验收评价以及安全现状评价所采用的必要的评价方法之一[2]。

通过安全检查表评价,能够得到安全现状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结果,但无法量化说明该项目的风险程度,无法进行本项目各单元之间或该项目与其他相似项目之间风险程度大小的比较。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主要是根据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等3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LEC方法在国内安全评价中也是经常采用一种重要的评价方法。LEC法在水电建设工程施工[3]、非煤矿山生产[4]、厂内机动车辆[5]、危险化学品生产[6]等方面都有较广泛的应用。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对与人员出现在生产过程、场所的安全性可比较直观的给出结果,这种评价方法具有简单实用的特点。不足之处在于无法直接体现企业在区域位置、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物料、生产过程、建构筑物、公用工程和辅助配套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状态、可靠程度,无法说明以上各因素对安全状态的影响,而以上各因素又直接对安全状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本文尝试采用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赋值的方法对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进行修正。采用LEC评价作为基础分值,根据安全管理、安全条件的符合程度进行权重赋值,修正基础分值得到的结果,再依据LEC评价方法中的分级标准进行判定,得到评价结果。采用安全检查表得到的实际结果评价对LEC方法进行修正,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整个项目的风险性。同时可以对本项目各单元之间,或该项目与其他相似项目之间风险性大小进行比较分析。

1 评价方法数学模型

1.1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

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K·J·格雷厄姆和G·F·金尼[7]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3个:(1)L-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2)E-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3)C-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用公式来表示,则为:

式中,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具体赋值方法见表1-4。

1.2 安全检查表赋值模型

安全检查表分为安全条件检查表和安全管理检查表两个部分。

1.2.1 安全条件检查表及赋值方法

安全条件检查表主要针对区域位置、总平面布置、工艺、设备设施、物料、生产过程、建构筑物、公用工程和辅助配套设施进行检查,查找评价项目在安全条件方面是否存在不符合项。

(1)不符合项分类

安全检查表赋值法首先对安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分类。不符合项主要分为一般不符合项、严重不符合项。

依据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第5.3条,并参照本文表1.3“非常严重,一人死亡”为界限,事故轻于“非常严重,一人死亡”,属于一般不符合项,达到或超过“非常严重,一人死亡”,可确定为严重不符合项。

(2)不符合项赋值方法

对于不符合项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分类赋值。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8]进行分类,不符合项权重赋值方法见表5。

注:n-可引起某一类事故的一般不符合项数量;m-可引起某一类事故的严重不符合项数量。

某一类不符合项权重值

1.2.2 安全管理检查表赋值方法

参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9],安全管理检查赋值方法如下:

安全管理修正系数

M1-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检查表;M2-设备管理安全检查表;M3-物料管理安全检查表;M4-作业环境安全检查表。

安全管理检查赋值见表6。

注:a、b、c、d分别为每个检查表中的不符合项数量,如不涉及项,权重系数取1。

2 安全检查表赋值与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修正模型

根据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安全检查表赋值方法现结合,建立安全检查表赋值修正LEC计算模型。

安全检查表赋值修正LEC计算模型

G-综合评价指数;A-安全条件检查表修正系数;M-安全管理修正系数;D-LEC风险分值。风险程度分级依然采用表4的进行分级标准。

3 实际应用分析

依据所建模型针对氧气充装厂进行实例安全评价。

3.1 初始评价结果

3.1.1 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运用安全检查表对该项目进行检查,对该项目安全管理[10]、总平面布局与周边环境、工艺和设备设施安全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进行检查[11]。检查出3项不符合要求。

(1)企业未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危险性告知;

(2)充装间放置擦拭设备的可燃物品;

(3)充装间缺少灭火器。

3.1.2 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对氧气厂储存单元、充装单元进行评价,其结果见表7、表8。

由单元风险分析表可以看出储存单元容器爆炸,充装单元容器爆炸、火灾都处在显著危险,需要整改的级别,但是如果安全管理无漏洞、现状安全无隐患,评价结果仍处在“显著危险,需要整改”级别,企业又如何进行整改?

3.2 不符合项整改前安全检查表赋值修正LEC法评价

3.2.1 安全管理检查表赋值计算

由安全管理检查表检查,本项目安全管理取值情况见表9。

由安全管理修正系数公式1-3

3.2.2 安全条件检查表赋值计算

由企业安全条件检查表检查可知本项目现场存在2项不符合项为:

(1)充装间放置擦拭设备的可燃物品;

(2)充装间缺少灭火器。

按照不符合项可能引起事故的危害性,确定为一般不符合项。隐患的类别及事故修正系数取值见表9,表10。

3.2.3 安全检查表赋值修正LEC法评价

由赋值法评价结果公式G=A·M·D得到整改前评价项目的风险程度见表12。

3.3 隐患整改之后安全检查表赋值修正LEC法评价结果

企业针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进行了彻底整改,经过整改,不安全因素被消除,相应的单元危险程度降低,采用安全检查表赋值修正LEC法评价结果见表13。

3.4 评价结果分析

由整改前单元风险分析表数值可以看出,由于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现状存在不符合项,使企业的风险增加。尤其充装单元安全条件存在不符合项,达到了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风险级别。

由整改后单元风险分析表可以看出,企业在整改后,虽然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的D值没有变化,但生产企业在安全管理,安全条件方面进行了整改,其风险程度降到了可控范围之内,避免了判别结果与实际相矛盾的结果。

4 结论

安全检查表作为一种评价时最常用的工具,具有最简单实用的特点。本文通过安全检查表修正LEC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LEC法,使评价结果更好地符合评价企业或项目的实际风险等级。同时对企业提高安全生水平,消除隐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刘海涛.安全检查表评价标准有关问题探讨[J].航天标准化,2007,(1):9-12LIU Hai-tao.Discussion on issues of safety checklist e-valuation criteria[J].Aerospace Standardization,2007,(1):9-12

[2]肖波,王海燕.液化石油气站安全检查表的编制[J].安全,2005,(4):57-58XIAO Bo,WANG Hai-yan.Compiled LPG station safetycheek list[J].Safety,2005,(4):57-58.

[3]周剑岚,刘先荣,龚声宇.基于LEC和AHP的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危险源评价方法[C].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2008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中国.海口:2008:475-480ZHOU Jan-lan,LIU Xian-rong,GONG Sheng-yu.Hy-dropower project construction dangerous source LEC andAHP-based evaluation method.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and Health Association[C].2008 Annual ConferenceProceedings.Haikou,China:2008:475-480

[4]石永国,傅忠清,郑敏.LEC评价法在非煤矿山安全评价中的应用[J].黄金,吉林:20093,0(9):33-36SHI Yong-guo,FU Zhong-qing,ZHENG Min.Applica-tion of the LEC method in the non-coal mine safety as-sessment[J].GOLD.JiLin:20093,0(9):33-36

[5]刘寿生.腈纶生产叉车作业区的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J].安全、健康和环境2,009,(2):37-40LIUShou-sheng.The operating conditions risk analysis ofthe acrylic fiber production forklift operation area[J].Safety Health&Environment2,009,(2):37-40

[6]陈娇领.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在环丙胺生产过程中的应用[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1,4(4):161-163CHEN Jiao-ling.Application of hazard analysis of the op-erating conditions in the cyclopropylamine productionprocess[J].Chemical Engineering&Equipment,2011,4(4):161-163

[7]王显政,杨富,王新,等.安全评价(上册)[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543-545

[8]国家标准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M].1986:1-2

[9]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安全生产学会.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226-228

[10]武文.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与管理[M].北京:气象出版社2,007:11-14

3.厂区道路安全检查表 篇三

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临近农历新年,为平安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创造干净整洁的厂区厂貌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节前全公司(含销售部、种禽部)卫生大扫除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大扫除

(一)、卫生大扫除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27日(二)、卫生大扫除活动内容:

行政部:公司总部各厂区、办公区域环境卫生及所负责厂区绿化带垃圾、杂草、公共公共道路、门岗室外、室内垃圾桶清理干净,办公楼区公共楼道、各会议室、洗手间等。

种鸡场:进行绿化浇水修剪,杂草清理,防臭处理等环境卫生。服务部:农户鸡舍环境卫生,办公区域卫生。

绿化带划分:行政部:办公楼前、食堂前、宿舍后及食堂西及篮球场附近,浴室西侧、门岗室东侧、大门左右侧。饲料部:饲料部厂区绿化带,饲料分析室前绿化带,生产车间无尘化处理。服务部:药库门前绿化带及服务部化验室前绿化带。孵化场:孵化场前绿化带及周围环境卫生。

(三)、具体要求:

各部门领导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为部门员工做出榜样,对部门员工要充分调动、认真组织,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办公室、楼道、窗户及厂区绿化带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清扫,清除卫生死角,改善卫生环境,以积极的态度完成本次大扫除工作。

(四)、卫生标准

1、公共区域:地面整洁,门窗干净明亮(含窗台、门框),无蜘蛛网,各类饰品,摆件无尘土。办公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垃圾篓清洁,临时性物品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工具摆放整齐且放在隐蔽处。

2、个人整理标准:桌面仅能放电脑1台,电话1部,水杯1个,台历1本,小型绿植一盆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除以上所列物品,摆放工作所需资料外,其他物品要放入抽屉。

3、办公用品、文件及资料需整齐放置。下班离开办公桌,应将桌面物品放入办公抽屉中,并将座椅推入桌下放正。

4、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需单独存放于隐蔽处,不得妨碍正常工作。

5、各部门将自已所辖管控公共区域(绿化带、草坪等)内废旧物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6、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源。

二、安全生产检查方面

(一)、生产方面

1、防火

逐一排查鸡舍电路和取暖设施、清除鸡舍外围干枯树叶、树枝、塑料等易燃物,杜绝火灾隐患。

2、防盗

加强夜间值班巡查,检查场区围墙有无倒塌、洞口,门窗是否关闭等防盗劫匪进入,全面做好场区安保工作。

3、防灾

做好危棚、危舍加固;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4、防疫

各单位严格按照集团生产部下发的相关文件做好冬季防疫工作。

5、物料储备

合理安排好春节期间饲料、垫料、燃料等的储备,做好人员值班安排,确保安全生产。

6、其他:请参照集团生产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二)、销售方面

1、设施安全管理

1)、上下平台的楼梯安装扶手;遇寒冷、雨雪天气,台阶上铺设无纺布等垫料。2)、所有电源开关插座等做好安全维护。

3)、水循环池、沉淀池、化粪池等,必须进行加盖处理,或与人员活动区域隔离;且在池体附近挂(贴)醒目警示牌。

2、人员安全管理

1)、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2)、做好农户、客户安全教育,禁止未成年人进入销售部区域。

3、其他

请各单位参照集团营销部下发的《销售条线标准编号3平台安全》执行。

(三)、财务方面

1、请行政部、财务部主管负责,对本公司的所有收款工具、保险箱、监控装置、报警装置进行现场检查。

2、春节期间,销售部和客户间加强沟通或出台相关政策,尽可能提高刷卡率。

3、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控制每天保险柜的现金库存量。

(四)、突发事件类

1、各部门及时关注天气状况,根据天气状况及时上报厂区情况,提前做好因大雪导致灾害发生,提前做好防灾、抗灾、减灾措施,进行除雪除冰工作,避免积雪将厂房(鸡舍)钢结构或木质房顶坍塌,同时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员工滑倒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机器和鸡群的安全。公司各厂(场)区应备用防雪、清雪工具(如:钢管、木棍、铁锹、扫帚等)。

2、一旦降雪,各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厂区积雪,保证道路的畅通与安全。

3、并及时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五)、宿舍安全类

1、楼道内及室内切勿堆积易燃易爆物品、杂物,不焚烧杂物,以免发生火灾。

2、不乱接电源,避免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超负荷用电。

3、做到人走切断电源。嗅到电线胶皮糊味,要及时报告。

4、有“严禁烟火”的地方要特别注意防火。文明过节,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等,燃放时注意安全。

(六)、消防设施设备

各场区要对生产、办公场所消防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消防栓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及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各项消防设施安全使用。

(七)、其他

请各部门要特别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员工不酗酒、不赌博、不滋事;告诫坚守岗位的人员安心工作,回家过年的人员要注意途中安全。冬季常有积雪和霜冻,导致路面较滑,有时还会有大雾,交通条件差,为此提醒人员车辆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

三、监督检查

请各部门对照上述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公司将于1月28日组织各部门进行卫生安全大检查,对卫生未达标及存在安全隐患部门,要求立即整改,且在1月31日前将整改结果上报行政部,行政部将于2月1日至2月3日进行复查,本次检查结果将纳入主管考核。

XXX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4.电气安全检查表 篇四

doc文档可能在WAP端浏览体验不佳。建议您优先选择TXT,或下载源文件到本机查看。表

序 号 检查内容

电气安全检查表

检查 结果 符合 依据 GB/T13869-92 第 4.2 条 GB/T13869-92 第 3.1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14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20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22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21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39 条 符合 符合 不符 合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31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31 条 《用电安全导则》第 4.29 条 实际情况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 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 员进行。禁止非电工从事电工作业。制定相应的用电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 制。

符合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 符合 及时整改。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 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 面行走; 变、配电所必须制定运行规程、巡回检 查制度,明确巡回检查路线,值班人员 的职责应在规程制度中明确规定。符合不符 合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 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符合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从 业 人 员

所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 急救方法。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 人监护。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 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 断电源,进行抢救。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 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基本 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符合 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 入制度等等。外线电工遇有 5 级以上大风、大雨、雷 不符 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合 企业电气设施应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有高压系统图、低压分布图、架空线路 基本 图、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图以及电气 符合 设备的技术状况等档案资料。企业应有严密、系统的供、用、发电安 全管理制度和规程。各类电气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地)并符合规定要求。不符 合 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21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32 条 《电气设备安全设 计导则》 《电气设备安全设 计导则》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17 条

外线电杆、铁塔、避雷针应无倾斜和损 伤,拉线桩完好,各级电压架空线之间,符合 及与道路、建筑、树木间的安全距离应 符合规定。手持式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必须 绝缘良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漏电保 不符 护装置,各种移动电具应有专人保管,合 定期三个月检查维修一次,有记录台 帐。临时线路应有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申 请、安装、检查、使用、拆除的手续,不符 严禁在刺割、腐蚀、易燃、易爆等场地 合 敷设地面临时线。应掌握所使用的电气装置的额定容量、保护方式和要求、保护装置的额定值和 保护元件的规格,不得擅自增大额定容 量。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 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 禁将其它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建筑设计规范》第 10.2.1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57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34 条

《用电安全导则》第 4.6 条

GB50052-95 第 2.0.2 条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 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不符 且每年定期检测。化工设备接地应同时 合 遵守《化工企业静电检查规程》。现场要备好安全应急用具、防护器具和 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 止并列运行的措施。设 备 及 设 施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端子处电压偏差 允许值应符合规程要求。符合 - 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17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15 条 GB50052-95 第 3.0.2 条 GB50052-95 第 4.0.4 条 GB50052-94 第 5.0.3 条

采用电力电容器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时,基本 宜就地平衡补偿。符合 配变电站(室)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侧、设备运输方 便,避开剧烈振动、高温、多尘、有腐 符合 蚀性气体场所,地势不低洼不积水,在 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配变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类 小动物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 设施。高、低压配电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 管道和线路通过。变配电所的高压及低压母线宜采用单 母线或分段单母线接线。符合GB50053-94 第 2.0.1 条

GB50053-94 第 6.2.4 条 GB50053-94 第 6.4.1 条 GB50053-94 第 3.2.1 条符合 -

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 380V 的总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或隔离开关。

符合GB50053-94 第 3.2.15 条 GB50053-94 第 4.2.6 条 GB50053-94 第 4.1.11 条 GB50053-94 第 6.1.1 条 GB50034-92 第 3.2.1 条 GB50052-95 第 6.0.10 条 GBJ148-90 第 2.10.2 条 GBJ65-83 第 6.0.14 条 JGJ/T16-92 第 6.1.1.3 条 GB50062-92 第 2.0.1 条 GB50062-92 第 2.0.3 条 GBJ63-90 第 2.1.2 条 GB50168-92 第 5.1.18 条 GB50168-92 第 7.0.2 条 GB50168-92 第 8.0.1 条 GB50168-92 第 8.0.3 条 GBJ65-83 第 2.0.2 条

配电装置的长度大于 6m 时,(屏)其柜 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低压配电装置两 符合 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 15 m 时,尚应增 加出口。户外箱式变电站的进出线宜采用电缆。配变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变电所电气设备间的照明照度应符合 标准规定。由建筑物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 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 隔离电器。变压器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损,且不 渗油。油漆光整,相色标志正确。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变压器,工作接 地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线或铜、钢硬连接 线,变压器外壳接地装置连接可靠。发电机组应有良好的排烟和通风。电力设备和线路应装设反应短路故障 和异常运行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满足可靠性、选 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常用测量仪表应能正确反映电力装置 的运行参数; 能随时监测电力装置回路 的绝缘状况。有继电保护调整试验报 告。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加以 固定,并装设标志牌。在电缆穿过竖井、墙壁、楼板或进入电 气盘、柜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密实封 堵。电缆支架、槽盒、保护管等的金属部件 防腐层应完好,接地应良好。高压电线电缆有试验记录并合格。变电所内,不同用途和不同电压的电气 设备,除另有规定者外,应使用一个总 的接地体,接地电阻应符合其中最小值 的要求。- 符合 符合符合符合符合- 符合 符合不符 合符合符合符合 不符 合符合接地线在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应加 装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套。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 地网相连接。明敷接地线应便于检查,敷设位置不 应妨碍设备的拆卸和检修,当沿建筑物 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 150~300mm,与 墙 壁 间 隔 宜 为 10 ~ 15mm。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 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 安全标示牌。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电气 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戴防护眼镜、使用绝 缘垫及绝缘工具。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 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 刀和金属尺等工具。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 置符合规范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 设备通用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 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符合 符合GB50169-92 第 2.3.3 条 GB50169-92 第 2.3.3 条

符合GB50169-92 第 2.3.7 条

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30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 223 条 第 《电 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 231 条 第 《电 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16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 221 条 第 《电 气安全工作规程》 GB/T13869-92 第 4.3 条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 223 条 第 《电 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 224 条 第 《电 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 226 条 第 《电 气安全工作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29 条(二)。不符 合 不符 合是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 基本 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符合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各电气室应备有按规定经定期检查试 验合格的电工器具和电工防护用品。作 业 场 所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人员必 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在高压设备或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 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 由两人进行,且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监护。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 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 行管理按其规定执行。符合符合符合符合500 伏以下可按一般带电工作要求进 行。500 伏以上必须是受过高压带电作 业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操 符合 作。操作时应使用专用的工具和穿戴规 定的防护用具,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不准随意拉设临时线路。确因需要拉临 时线路的,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手 续”。其导线应用橡套绝缘电缆,线路 应架空敷设,并采取防机械损伤的保护 措施。380 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 符合 空架设距地面: 室内不少于 2.5m,室外 不少于 3m。其它临时用电具体规定遵 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执行。在有腐蚀、易燃、易爆等场

所应采用适 当的线缆及采取相应的敷设方式,禁止 明敷设。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定》第 237 条。

5.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表 篇五

受检单位:

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防盗、防破坏情况

1、是否建立并实行来访制度:□是

□否

2、是否建立并落实24小时内部巡逻制度:□是

□否

3、是否确定了防盗、防破坏的重点科室或场所:□是

□否

二、防火情况

1、对氧气、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妥善保管:□是

□否

2、电线有无老化、裸露现象:□是

□否

3、配电房是否落实了防火绝缘、防鼠等防范措施:□是

□否

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备:□是

□否

5、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

□否

6、在工作区、生活区尤其是饭堂、病房、车库、油料库等场所是否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是

□否

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

□否

7、是否设置有消火栓:□是

□否

消火栓的喷抢、水管等设施是否完好:□是

□否

8、有无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有

□无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是

□否

三、防爆炸情况

1、锅炉是否已进行年检:□是

□否

锅炉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

□否

2、高压氧舱是否按照制度落实了防火、防爆炸措施:□是

□否

四、防投毒、中毒情况

1、食品采购是否建立来源登记制度:□是

□否

2、饭堂是否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员入内:□是

□否

3、饭堂使用的米、油等食品是否有专人保管:□是

□否

4、饭堂是否落实生、熟分开等卫生管理制度:□是

□否

5、水源或饮用水尤其是自备供水设施是否已采取防投毒措施: □是

□否

五、应急管理

1、是否建立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是

□否

2、是否建立了急性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是

□否

3、是否对影响本单位稳定的隐患进行排查:□是

□否

4、是否建立了信访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是

□否

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签名:

检查时间:

6.运输车辆安全检查表 篇六

1、车辆牌照完整无损;行驶证、驾驶证(操作证)齐全有效

2、车容整洁,车身各部机件齐全、完整

3、车辆的车外最大允许噪声应符合有关规定,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有关规定

4、各类灯光齐全有效

5、雨刮器运转正常,喇叭灵敏有效

6、各种仪表齐全有效

7、蓄电池清洁无渗漏,液位符合标准

8、电动机运转平稳无异响,工作温升正常,电刷接触良好,防护罩齐全

9、发动机安装牢固可靠,链接部位无松动、脱落、损坏

10、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没有异响,能正常启动、熄火

11、点火、燃料、润滑、冷却等系统应性能良好,工作正常,安装牢固,管路无漏油、漏水、漏电现象

12、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

13、传动系统平稳,行驶中不抖动、无异响

14、车架和前后桥不得变形、有裂纹,前后桥与车架的连接应牢固

15、轮辋应完整无损,车轮螺母齐全并按规定紧固

16、钢板弹簧片整齐,卡子齐全、螺栓紧固,与转向桥、驱动桥和车架的连接应紧固

17、减振器性能良好

18、轮胎及轮胎气压符合标准

19、方向自由间隙符合标准

20、转向机构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

21、不想设置行车制动和驻车制动装置,且功能有效,驻车制动器必须是机械式

22、液压制动器、制动系统不得漏油或进空气

23、气压式制动器、制动系统不得漏气,应设有放气、限压装置

24、在规定车速下制动无跑偏现象

25、液压系统管路畅通,密封良好

26、液压元件配合良好,无泄漏现象

7.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篇七

为了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为认真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日前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稳定的形式,我司在2011年9月28日上午由崔学鹏组织进行了一次企业全面彻底的检查。

检查的内容:

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部门进行立即整改。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生产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以安全为先、高度重视、堵漏洞、查死角、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我们要对工地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认真整改、化险为夷、减少事故的发生,把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做好。

德州利美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上一篇:节能环保知识竞赛策划书下一篇:施工企业述职述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