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办理申请(精选10篇)
1.户口办理申请 篇一
目前,北京市人事局公布了《关于发布(2006年度北京四大重点发展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的通告》。对比往年人才开发目录,前些年的人才开发目录只包括高新技术和现代制造业,今年则增加了文化创意产业、现代农业、金融产业3个领域,涉及文艺演出管理人才、动漫和网络游戏制作人才、会展人才等12类人才。
《汽车美容装饰服务管理规范》有望在年内实施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美容装饰及用品专业委员会日前传出信息,《汽车美容装饰服务管理规范》制定工作已经进入讨论议程,并有望在年内实施。
据业内专家介绍,目前,汽车装饰美容店遍布国内各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随便一个门面,就可成立一个汽车美容店,由于一直缺乏全国性的管理法规和行业标准,致使汽车装饰美容市场十分混乱。该《规范》的出台实施,将会重新梳理汽车后市场的行业秩序,惩治不规范行为的出现,对汽车美容装饰领域未来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直销服务网点不能设在民宅
商务部日前颁布的《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10月20日起施行。根据这一新规,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学校、医院、部队、政府机关等场所。这就意味着已经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按照新规调整自己的服务网点。据悉,这一时间是自直销许可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调整网点的方案还需上报并经商务部核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七批新职业报关员成新行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1日向社会发布了品牌管理师等第七批新职业,这些新职业是: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轮胎翻修工、品牌管理师、医学设备管理师、农作物种子加工员、报关员、机场运行指挥员、社会文化指导员、宠物驯导师、房地产经纪人、酿酒师、鞋类设计师。
这批新职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酿酒师、鞋类设计师等新职业的确立反映了人们生活基本需要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及精神娱乐需要越来越被关注;二是医学设备管理师等新职业是新兴的科学技术在传统行业中的应用,而导致新职业活动内容变更的结果;三是品牌管理师、报关员等新职业是中国当前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及国际贸易量增加的必然要求。
劳动保障部还公布了正在研究论证中心的外汇投资分析师、汽车影音师、福利彩票销售员、酒体设计师等4个建议新职业。
新闻出版总署:性病等12类广告禁上报刊
从11月1日起,所有报刊一律不得再发布包含性病、癌症、人工流产等12类内容的医疗广告。近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工商总局紧急发出了上述通知,并提出7项禁止性规定。
这是继今年8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对电视和广播发出五类电视购物节目“禁播令”之后,把整治的目标又对准了另一个违法广告重要载体的平面媒体报刊,从而对其广告发布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国彻底放开棉花收购提高加工市场准入门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布《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彻底放开棉花收购,同时提高了棉花加工的市场准入门槛。
“这次颁布的办法是按照‘放开收购、管住加工、规范市场、保证质量’的原则制定的。”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办法》对棉花收购原则上不再实行资格认定,明确棉花收购者要承担明码标价、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收购棉花等义务;提高了加工资格认定审批条件,有利于抑制棉花加工能力的盲目扩大;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统一了棉花加工资格审核认定程序。
“雨露计划”启动5年拟促成500万贫困农民就业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现正式启动“雨露计划”。这一计划将在“十一五”期间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促成500万左右经过培训的青壮年贫困农民,以及300万左右贫困地区复员退伍士兵转移就业。
“雨露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帮助贫困地区青壮年农民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以提高素质、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为宗旨,以职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为手段,以促成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为途径,最终达到促进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之目的。
卫生部要求划分高价药使用权限减轻患者负担
前不久,卫生部等下发文件要求对抗菌药物、激素类药品、高价位药品等临床使用权限进行划分,减轻患者因不合理用药而产生的过度的经济负担。
劳动部称年内实施农民工最低时薪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最近表示,全国所有地区都要在今年内实施最低小时工资制度,以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工工资增长。
“擅自撕毁假币”也违法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办法》明确规定:假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销毁,任何部门不得自行处理。由此可见,擅自撕毁假币也属违法行为。正确的做法是,在商品交易中一经发现假币,应当及时上缴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认定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上缴人民银行,由人民银行统一组织销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销毁。
2.户口办理申请 篇二
请
××派出所:
我叫×××,男,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路甲字1号,现居住地:××市××路××小区×号楼,于××年×月×日在××小区购置一套房,现因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不一致,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现申请将×××的户口从××路甲字1号迁往××路××小区。
特此
申请
申请人:手写签字
××年××月××日
兵役状况证明
××派出所:
兹证明我单位在职职工×××同志,身份证号:,于××年硕士毕业后应聘到我公司,未服兵役,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卡)原件; 2.黑白大头1寸照片2张;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全部要复印,包括附件); 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5.小区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
6.如户口本上无血型,需要血型化验单;
7.带上以上资料,去找片区民警×××签字(材料给他后一般要过几天才签字),再到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
3.户口办理申请 篇三
为满足出国留学人员在京保存户口的要求和解决在京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因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口而无法落户的困难,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2005年4月设立了专门为留学人员服务的集体户口。集体户口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东升派出所管辖。
办理条件
一、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后直接申请出
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或进行一年以上博士后研修的,已获得留学签证和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尚未出国的留学人员。
二、原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在职人员,因申请出国留学,原单位要求其将户口迁出的出国留学人员;
三、他人不得代为办理,一切手续需在本人出国之前办理完毕。
办理程序
一、申请集体户口首先应具备以下四项材料(均为原件):
1、护照;
2、留学签证;
3、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须为应届毕业生);
4、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即出国直接攻读学位,无需学习语言或预科课
程)或博士后邀请信;
注:赴港澳留学的需持港奥通行证、学生签注(逗留D+进入许可)及复印件来
办理。
二、具备以上材料后,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cn)在线
申请和提交《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并打印;携带该申请书及以上4项材料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书上中心意见一栏盖章。然后申请人持护照和录取通知书到中心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室办理个人人事档案调档手续。
三、申请人持该申请书回户籍原单位,由户籍原单位在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后,出
具以下8项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右上角贴一寸近照);
2、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邀请信(复印件及翻译件,须经专业性
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3、户籍卡(原件);
4、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复印件)
5、护照(首页复印件);
6、留学签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与中心档案室签署的黄色存档卡
四、材料审核齐全后,开具户口管理费收费单,申请人到中心财务室交费,交费
后向户口经办人员出示交费发票,签署“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一式两份),申请手续即告完成。
管理办法
一、集体户口管理费交费金额为每月人民币20元,应一次性交纳三年以上的管
理费。结清合同时按集体户口实际存放时间收取管理费,多退少补,不足一月按一个月计算。办理退费时,须出示“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原件以及完整交费发票。合同到期前出国留学人员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来中心办理续费手续。逾期未交纳管理费,除补交费用外,每月应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0元。
二、集体户口人员出国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身份证
三、可以借用户口卡办理有关事项,本人借用,须持“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借用,须持委托书、“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可以办理户籍信息变更,如:婚姻状况等。
五、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一般不予出具户籍证明。
六、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工作的,必须在回国两年之内办理派遣手续,逾期未
办的我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户口迁回原籍,留学人员应配合我处办理,否则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七、在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出国留学人员如回国工作,可以由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办理学位认证、派遣、落户等有关手续;未完成学业回国的留学人员,应由本人办理将户籍迁回高考前户籍所在地的有关手续。
联系方式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邮政编码:100083(进北京语言大学家属区南门第二个路口东侧三层楼)
集体户口办公室,317房间,电话:82361000转户籍办公室,传真:82361090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室,327房间,电话:82361000转档案室
翻译办公室,225房间,电话:82300058
4.户口办理申请 篇四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签署意见后到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申请人持《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报材料
1.入户申请。
2.结婚证、男或女房产证。
3.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
4.迁入地派出所审批意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5.办理户口进京 篇五
办理机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政大厅
调动人员登记表及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审批表(均由市发改委统一印制)
办理地址、电话: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咨询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办理程序: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公司企业的认定基本情况;
2、调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
3、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审批表(一式两份);
4、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申请;
5、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高级管理人员所在企业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8、来京投资企业认定批复;
9、来京投资企业认定证明;
10、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认定批复;
11、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认定证明;
12、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13、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14、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的结婚证;
15、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
16、高级管理人员配偶在当地的无业证明;
17、高级管理人员在京合法住所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复印件和物业入住证明。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齐全。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贯彻<北京市关于扩大对内开放促进首都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京经协办[2002]64号)
良乡派出所户籍科69361402,69351019
房山分局81380079
花乡派出所户籍科6373506
4办理户口进京: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在京入户
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各分县局
办理地址、电话:申请入户地公安分县局人口处,咨询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3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受理条件:
申请入户人需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需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达300万元以上;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的条件: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3年纳税达150万元以上;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申请人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准生证和本市司法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书;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档案户口办理手续 篇六
2、档案所在单位的离职证明(或人才交流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学校保留档案证明)
3、劳动合同(与在杭单位签定并须鉴证)
4、户籍证明
5、身份证
6、本人照片(一寸2张)
在市人才中心开具调档函调档,档案进入人才中心后,凭人才中心的《落户证明》和提交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审批并领取《户口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迁移户口,再持户口迁移证到人才中心签订托管协议,到指定派出所落户。
所学专业必须是杭州市公布的紧缺专业,落户者35周岁以下。需办理的事项:
1、办理临时身份证与正式身份证
2、去温州人才市场领取档案托管证明
3、持户口本去望里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
4、本人一寸照2张
5、带上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和以上资料到杭州人才市场开具落户
证明,并拿着落户证明和材料到公安局领取户口准迁证,(二)杭州市区内(除萧山、余杭)迁入:
(1)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杭州市房管局(开元路45号)出具在杭无房证明。(2)持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籍簿》)、在杭无房证明、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户籍挂靠是人事代理的一项配套服务内容,故省人才交流中心不受理单独挂靠户籍的业务。因各种原因转出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者,其户口须先从省人才中心迁出。(一)中心集体户迁出到杭州市区(除萧山、余杭外)其他地方:
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窗口填写《常住人口登记卡借用申请函》,借出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对方派出所办理落户,落好后,把原先借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归还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窗口。
(二)中心集体户迁到杭州市区外(包括余杭、萧山)
⑴持本人身份证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开具《户籍证明》,并到相应派出所盖章。
⑵到欲落户地公安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⑶持《准予迁入证明》和本人身份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借用《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⑷将原先借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归还至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窗口并确认迁出。
⑸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到欲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提醒:
1、本中心所设户籍为集体户,主要为来杭创业的各类人才和暂无集体户的用人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过渡性户籍挂靠,原则上用人单位自己有集体户的,挂靠者在杭自购住房或者可以投亲靠友的,应及时从中心集体户籍迁出。
2、已落户人员要转出人事档案,其户籍须先从人才中心迁出。若户籍不能先于人事档案迁出,托管人要向人才中心提出申请,方可将档案调出。户籍须在规定时间或本人承诺期限内及时迁出。
7.户口办理流程说明 篇七
迁户口流程
有些材料的准备顺序可以依各人情况而定,总体上说需要的资料为: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
4、户口证明。
5、婚育证明(两地各一份)。
具体如下:(如没有特殊说明,材料皆指原件)
第一步:回原户口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地)
1、拿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户籍室,说需要办理夫妻投靠要迁出户口,让户籍警出具一份户籍证明(也叫常住人口信息查询资料)给你,户籍警知道怎么办了的(详细地说,户籍证明就是把你的户籍资料从电脑中调出来,打印一份,盖上公章)。
2、拿结婚证到所属的计生办开具婚育证明。这里得细说的是,分单位(集体)和无单位的程序又不同。
(1)有单位(集体户口)的要先找管理这块的领导或部门出示一份证明,证明你的是何时初婚(或再婚),现在的生育情况(有几儿几女,或未育),在单位期间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参考格式:我单位xx部门同志xx,性别,年龄,于xxxx年xx月xx日初婚或再婚,至今未育或育x儿x女。在单位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特此证明。单位落属,盖章)。单位出具证明后,到所属计生办凭证明开具婚育证明(单位的证明会收掉)。
(2)无单位的,在村开证明后要到镇级以上的计生办开婚育证明(具体参照以上有单位的程序,类似的)。
第二步:到你要迁入的地方(以下简称迁入地)
1、书写户口迁移申请,下附参考格式: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xxx,原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x派出所(要按户口本上的写)。现因xxx年x月xx日与xxx初婚(或再婚),其户口在xxxxx地址,属xx派出所,需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本人户口迁往丈夫(或妻子)xxx所在地。望各位领导审核情况,予以批准。
xxx(个人签名)
xx年xx月xx日
2、将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两份,持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原地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属的居委会,说要办理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到这里,把资料给工作人员,他们就会按照资料建一份信息卡,并进行常住人口等登记。完后,会在书面申请上签写意见并盖公章,这里会收掉一份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件。需要提一下的是,居委会会让你交强制绿化费,说是按每年要交,是否正常,我也不清楚,但我是交了。
3、持居委会盖过章的书面申请、双方户口本,原地的婚育证明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所属的街道办里的计生办,说要办夫妻投靠迁入的,要出具婚育证明。工作人员检查一下材料后,收掉原地的婚育证明复印件,出具迁入地的婚育证明。
4、将所有的资料: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要将第一页户主页和配偶那一页都复印到),结婚证,原地婚育证明,迁入地婚育证明,原地的户口证明带到迁入地派出所,说要办夫妻投靠户口迁入,户籍警就会给份表格你填,填好后,该收的资料收走,他就会让你等。
5、拿到准迁证。
第三步:持准迁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回原地派出地办理迁出手续,当场办完后会把你的户口档案装进档案袋中交给你。
第四步: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档案袋这些相关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就行了。
附表:
户口接收函
__________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____,男,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____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8.南通户口迁移办理 篇八
办理条件
1、南通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南通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南通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南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火车站派出所
地址:苏皖宾馆附近
电话:(0513)87144110
9.南通户口变更办理 篇九
办理条件
1、姓名变更
2、民族成分变更
3、性别变更
办理材料
1、姓名变更书面申请
2、居民性别变更的`,需提供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火车站派出所
地址:苏皖宾馆附近
电话:(0513)87144110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区分局文峰派出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东隔壁
电话:(0513)85032429
南通市虹桥派出所
地址:青年西路
电话:(0513)83517019
启东市茅家港派出所
地址:茅家港镇
电话:(0513)83444300, (0513)83444733
启东市近海派出所
地址:近海镇公益村
电话:(0513)83266300
城北派出所(新镇路)
地址:永阳村
电话:(0513)83722030
东海派出所(新东公路)
地址:东海镇
电话:(0513)837443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
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
本市城区内迁入一次性收费:1元/次
居民户口簿:6元/本
10.办理户口须知 篇十
一、户口登记
(一)出生婴儿户口登记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必须由婴儿的父(母)亲或其近亲属持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婚前出生的子女,凭母亲户口簿)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收养子女户口登记
由收养人持本人户口簿和《收养证》(事实收养,凭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责任区民警相关的调查材料)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户口迁移
(一)大中专招生户口迁移
由本人或父(母)亲持居民户口簿和学校签发的《入学通知书》[必须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或“本校是省政府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字样,如是中等专科学校录取需加盖有市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五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须加盖江苏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
(二)投靠人员户口迁移
以合法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原则,由申请人持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单位或村(居)委会具的家庭关系证明,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三、户口注销
(一)参军入伍户口注销
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上缴居民身份证。
(二)死亡户口注销
由其家属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亡鉴定书[如果在家中死亡需提供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上缴居民身份证。
注:16周岁以上人员办理户口登记、迁移、落户需同时带两张一寸照片。
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知
一、办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
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程序
(一)核对收费
1、凭申办人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申、补领人员除外)、《居民户口簿》对其 人口信息进行核对:(如有差错的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程序办理更正.有身份证项目差错的的申办人到户籍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纠错之后到办证处)
2、打印《人像采集单》:
3、收取工本费、发放《工本费统一收据》照相。
(二)照相
凭《人像采集单》和《工本费统一收据》照相。
(三)确认签名
身
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1、申办人确认领证方式:
2、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记表》,申办人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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