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2024-06-30

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共9篇)

1.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篇一

山西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省公共机构用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依据《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国管局〔2015〕第32号令)、《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和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能源审计的对象范围

能源审计对象范围是全省各级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年能源消费量达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以上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每5年应开展一次能源审计,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级公共机构或集中办公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委托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

(一)年能源消费总量占本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比重排前10%的;

(二)与上一相比能源消费量增长超过 20%的;(三)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四)其他有必要实施能源审计情况的。

二、能源审计的目标要求和内容

能源审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改进节能管理实现节能改造的基础性工作。能源审计的目标要求是通过能源审计摸清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种类、数量、用能方式,找出公共机构中的高能耗设备和不合理用能方式,挖掘节能潜力,提出改进或改造建议,并监督实施,达到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总量,确保实现节能降耗任务目标。

能源审计主要内容包括:

(一)摸清公共机构情况底数

1、基本信息(单位性质、规模、隶属关系、机构设置、用能人数等。

2、调查用能基本情况,包括用能方式、用能环节、重点用能设备、能源消耗(主要包括:电、水、燃气、汽柴油、煤炭、热力、其他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数据)。

3、核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定期检定情况,能耗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情况;

4、核对建筑、设施设备的节能标准符合情况,有无国家明令淘汰设备,设备台帐是否齐全;

5、检测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

6、审查节能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7、审查节能计划、节能目标执行情况。

(二)开展能耗情况分析

能源审计应从建筑物室内热环境状况、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及监测与控制系统运行调节情况方面进行能耗情况进行分析。

1、围护结构。主要包括:

⑴外围护结构传热系数;⑵热工缺陷及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⑶遮阳设施的综合遮阳系数;⑷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⑸外窗气密性。

2、采暖通风空调系统。主要包括:

⑴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湿度;⑵冷热机组的实际性能系数;⑶锅炉运行效率;⑷水系统回水温度一致性;⑸水系统供回水温差;⑹水泵效率;⑺水系统补水率;⑻冷却塔冷却性能;⑼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⑽能量回收装置情况及其性能;⑾空气过滤器的积尘情况;⑿系统新风量;⒀风系统平衡度;⒁管道保温材料性能。

3、供配电系统。主要包括:

⑴系统仪表、电动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状况;⑵供配电系统容量及构成;⑶用电分项计量;⑷无功补偿;⑸供用电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功率因数、各次谐波电压和电流及谐波电压和电流总畸变率、电压偏差)。

4、照明系统。主要包括:

⑴光源、灯具类型;⑵照明灯具效率和照度值;⑶照明功率密度值;⑷照明控制方式;⑸有效利用自然光情况;⑹气体放电灯功率因数不低于0.9。

5、监测与控制系统。主要包括:

⑴集中采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监测与控制;⑵供水系统监测与控制;⑶照明、动力设备监测与控制;⑷现场控制设备及元件状况(控制阀门型号与安装、变频器型号和参数、传感器、阀门、执行器及变频器的状态)。

(三)组织现场作业

1、制定现场作业计划。主要内容为:调查形式、时间、内容、人员、调查表模板等。

2、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现场巡视、实地勘察等形式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审计对象、完善审计边界。

3、组织现场测试。检查建筑功能的真实服务水平(温度、温度、照度等),对整个审计阶段跟踪连续检测并记录。检测对象主要包括供暖系统、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围护结构、办公用电设备等。

(四)能源审计结果

通过能源审计,根据公共机构实际情况,确定比较基准,计算节能量和节能率,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节能改造建议方案,形成能源审计报告。主要包括:

⑴建筑的年能耗量及其变化规律;

⑵能耗构成及各项所占比例(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电耗、水耗、人均能耗、电耗、水耗、车辆能耗等情况);

⑶针对建筑能源利用情况,运用各项能耗指标结果与国家、行业、区域能耗标准进行对标分析,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关键因素、提出节能改造方案;

⑷进行节能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

⑸编制能源审计情况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导则)。

三、能源审计的职责分工

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原则,明确各自分工,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统一部署,指导各级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审核各市、省直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能源审计目标完成情况,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人民政府报告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实施省直党政机关的能源审计工作。省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工作。

各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负总责,市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督导工作。

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同时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学校、医院、大型文化、科技、体育场馆等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

纳入审计范围的公共机构应按照工作要求选择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并签订审计合同,配合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工作;根据能源审计报告,制定、落实节能管理和节能改造整改实施方案,报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备案。

四、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的选定

(一)提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服务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开展能源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节能检验测试技术条件并取得计量认证资质或实验室认可资质;

3、拥有熟悉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技术人才;

4、具备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供公正、客观、科学、高效服务的制度措施;

5、具有实施能源审计的项目案例;

6、具备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其他条件。

能源审计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能源审计,应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技术导则》(GB/T31342-2014)标准、程序。

(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定期组织行业专家对能源审计报告进行报告质量评审,对能源审计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有重大偏差的能源审计服务机构中止其能源审计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并纳入信用体系记录,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能源审计时限要求(一)2017年12月底,每市须完成20家以上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省直各部门、各单位须组织完成对本系统内的公共机构30%的能源审计工作。

(二)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六、能源审计经费及费用

(一)根据《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暂行办法》规定,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能源审计的工作经费,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构性质、经费保障政策等情况统筹在部门预算中安排。

(二)被审计公共机构的能源审计费用原则上由被审计单位在运行经费中列支。财政基本保障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能源审计费用列入本单位运行经费;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机构其能源审计费用可列入本单位成本,按规定享受国家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七、监督与考核

为确保顺利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通报制度。各市、省直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须按将能源审计工作进度情况及审计报告,书面报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报送情况进行审核,并纳入考核目标,对进展情况将适时进行通报。各市、省直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篇二

关键词:公共机构,节能,能源

一、国内各省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立法状况与法律规范实施情况

吉林省于2009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配合该办法的实施有以下配套实施情况:

1、实施制订了《吉林省省直公共机构2009-2011年节能规

划》、《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暂行办法》, 分别对于全省的年度节能工作进行全面规划计划, 并将办法规定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制度落实在具体措施中, 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2、成立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 (对外使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 。

河南省于2009年12月5日发布《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 并召开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会议, 会议对公共机构节能近两年的工作制定目标。

河北省于2009年11月17日会议通过《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 在该办法颁布前后, 河北省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方法有:

分期分批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以及公共机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车辆, 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新公务车, 加快推进单车能耗核算步伐, 定期对各公共机构的所有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 积极推广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和清洁能源汽车;严格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江苏省于2009年10月30日会议通过《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在此前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公共机构能源统计、能效公示、能源审计、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四个细则”) 。“四个细则”独立成篇又有着内在逻辑联系, 标志着江苏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

二、国内各省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立法的特点与侧重点

1、结构体例特点

已进行公共机构节能立法的地方所采用的立法结构体例大致相同, 区别在于吉林省和江苏省将节能规划独立成章, 而河北省和河南省将节能规划并入节能管理篇章。

《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采用总则、节能规划、节能管理、节能措施、节能监督、奖励与处罚和附则的结构体例;

《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采用总则、节能管理、节能措施、节能监督检查、奖励与处罚和附则的结构体例;

《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采用总则、节能规划、节能管理、节能措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的结构体例;

《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采用总则、节能规划和管理、节能措施、监督和保障和附则的结构体例。

2、篇章内容侧重点

已进行公共机构节能立法的地方在相应结构体例的框架下具体内容和对应的制度也有所区别:

(1) 总则部分

总则部分已进行立法的地方均包括以下内容:公共机构的含义、公共机构节能的行政管理机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财政预算、节能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鼓励、支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材料、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等、节能表彰或者奖励制度等。

其中河北省的立法中有两点内容有所区别:一是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二是视财力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相应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

(2) 节能规划制度

吉林、江苏省在立法中独立成章规定“节能规划”相关制度, 河北和河南省则将其同“节能管理”合并为一章规定。

此部分已进行立法的地方均包括以下内容: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度、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节能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和分解落实制度、年度节能目标及其实施方案制度等。

其中河北省立法规定:“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 根据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其他各省此项规定中并未规定制定的节能规划须报政府批准方可实施。

(3) 节能管理制度

各省均对节能管理专章立法, 具体内容包括有:能源消费计量制度、统计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制度、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度、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 加快淘汰高能耗用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制度、建筑节能规定和标准制度、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制度、能源审计制度等。

(4) 节能措施

各省立法规定的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措施包括有: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空调、电梯、照明设施、办公设施、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开水间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控制制度、采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淘汰耗能较高的用能产品、控制新建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调查统计既有建筑的基本用能信息制度、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制度、维修装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制度、安装节能调控装置制度、优先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利、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制度、公务用车节能管理制度。

(5) 节能监督与检查

各省立法均规定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统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职责各省规定的内容包括:A、江苏省: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检查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制定全省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规范、组织进行节能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和能效公示办法, 节能工作接受社会监督。B、吉林省:设立节能举报电话、建立能源消耗信息化管理监测体系、定期公布公共机构能耗状况、实施节能监督检查以及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 节能工作接受社会监督。C、河北省:监督检查制度、通报报告制度。D、河南省意见稿: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激励机制、实施节能监督检查、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以及设立举报电话。

(6) 奖励与处罚 (法律责任)

河北和吉林省以“奖励与处罚”从正反两面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江苏和河南省以“法律责任”篇章主要追究相关主体在节能工作中违反节能要求的法律责任。河北与吉林省规定“对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做出显著成绩, 以及举报公共机构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吉林省更对奖励费用来源做出专门规定“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活动节约的费用, 可以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节能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 由省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 篇三

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状况,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2能源消耗情况汇总分析,汇报如下。

一、能源消耗总体情况

2012年,我局办公楼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用能人数80人,其中编制人数20人;公车总数1辆,为汽油车。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及日常用电、用水,公车耗油等。

2012年全年用电消耗37265.79千瓦时;用水消耗1195.85立方米;汽油消耗4878.89升。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为49.69度/平方米?年,人均用电量为1863.29千瓦时/年,人均用水为59.79升/年,人均单车耗汽油量243.94升/年。

二、能源资源消耗变动情况

经统计,2012年能源资源消耗呈现“有升有降,总体下降”的态势。其中,人均用电量同比下降13.58%,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16.7%,人均车耗汽油量同比下降7.22%。2012能源消耗总量同比下降10.32%,实现局级用电、用水、用油能耗指标节约5%以上。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12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的成效。

(一)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对大能耗设备的监控,尽量减少使用并加大改造力度。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的办公设备,完成节能灯管的更换,积极推进办公室资源循环利用。

(二)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公共机构节能的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适时举办节能专题讲座,提高节能管理能力,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我局已有的各项节能制度规定,强化公务车节油、车辆维修、办公节电、日常节水、办公耗材、通讯和邮资、公务接待费用、差旅费用、会议费用、印刷费用及其它节能事务管理措施。

4.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篇四

统计分析报告

为客观反映我局公共机构能耗情况,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节能数据和分析资料,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特作如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分析报告。

一、基本信息情况

根据2012年统计,我局总用能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用能人平均数为8人。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及日常用电、日常用水、等。

二、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2012年用电消耗2890千瓦时;用水消耗277.7吨; 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为48.1度/平方米,人均用电量为361.25千瓦时/年,人均用水为 34.7 吨/年。

二、能源资源消耗变动情况

经统计,2012年能源资源消耗呈现下降的态势。其中,单位建筑面积用电量同比下降8 %,人均用电量同比下降

6.2 %,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 7.5 %。

2012能源消耗总量同比总体下降,实现局本级用电、用水、用油能耗指标有所节约,但下降幅度还应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2013年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的成效。

(一)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对大能耗设备的监控,尽量减少使用并加大改造力度。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的办公设备,完成节能灯管的更换,积极推进办公室资源循环利用。

(二)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各处室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进行宣传,营造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

(三)深化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我局已有的各项节能制度规定,强化公务车节油、车辆维修、办公节电、日常节水、办公耗材及其它节能事务管理措施。

5.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篇五

单选题(共5题,每题6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2012是什么时间实施()

    A.2013.1.1 B.2013.7.1 C.2014.10.1 D.2014.1.1 我的答案: A 2.能源评审内容包括:基于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的分析,包括识别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重要影响的设施、设备及:()

    A.为组织工作或代表组织工作的人员 B.过程 C.系统 D.a+b+c 我的答案: D 3.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    A.目标考核制 B.节能目标责任制 C.节能领导小组 D.节能办公室

我的答案: B 4.“由组织确定,可量化能源绩效的数值或量度”是指:()    A.能源指标 B.能源目标 C.能源绩效参数 D.能源基准

我的答案: D 5.国家标准中对哪项工作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    A.能源审计

B.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 C.锅炉运行符合经济运行条件 D.空调改造节能效益

我的答案: B

多选题(共5题,每题 8分).下列选项哪些是能源体系建立的过程内容:()

     A.领导决策与支持 B.初始能源评审 C.体系策划 D.体系文件的编制 E.体系运行

我的答案: ABCDE 2.能源消费影响因素可分为哪几类:()

    A.可控变量 B.不可控因素 C.人为因素 D.环境因素

我的答案: AB 3.内部审核的审核要点包括以下哪几部分:()

     A.能源边界和范围的准确性、合理性 B.能源基准的合理确定 C.主要用能设备的运行情况 D.淘汰设备的识别和控制 E.先进设备的识别和应用

我的答案: ABCDE 4.管理评审包含的内容:()

     A.能源方针的适宜性 B.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 C.内审结果

D.职责划分的合理性 E.体系新的发展动向

我的答案: ABCDE 5.内部审核的审核方式包括:()

     A.与主要人员面谈 B.提问 C.现场查看 D.统计计算 E.都不是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5题,每题 6分).初始能源评审包括两部分:一是能源管理调查,二是能源技术调查,对发现明显的能源浪费和在短期内提高能源效率的简单措施非常有用。对 错

我的答案: T 2.体系文件是固定的,确定下来就不能改变 对 错

我的答案: F 3.体系运行是一个长期的持续过程,有一个试行,发现问题,纠正不符合,修订、调整的过程 对 错

我的答案: T 4.内审员只要是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就可以担任,不需要经过培训 对 错

我的答案: F 5.管理评审由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主持。对 错

6.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篇六

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文件精神,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对“四风”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建设,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暨绿色机关建设活动。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结合深入开展全县教育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从教教育,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深刻认识浪费的危害,增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变为主动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靠上,为直接责任人,做到具体工作有

督管理,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节俭规范,杜绝浪费现象。

(四)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县教育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管理,统一调配使用。购置2个公交卡,鼓励利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严格执行公务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规定。全面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及每月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公车私用。

(五)加强会议活动管理。严格会议审批程序,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开支,尽量在机关会议室召开会议,一般性会议不超过两个小时。今年全县性教学工作会议和教育工作会议也控制在半天之内,不安排食宿。严格各类材料印刷审批制度,不得随意印发文件、材料汇编等资料,节省行政开支。

(六)加强办公用房管理。认真贯彻上级办公用房规定,对超标准的进行了清理腾退。局班子成员全部实行两人一间房,股室人员用房进行了调整归并。共腾退办公用房21间,420平方米。目前,机关在岗人员55人,办公面积612平方米,技术用房198平方米,机关人员办公用房符合上级有关标准。

(七)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一是节约用电。加强照明

设备管理,杜绝“长明灯”,正常天气要求用自然光照明;按规定合理使用空调设备,下班后切断办公设备电源,以减少待机消耗;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大功率耗电设备。二是节约用水。强化制度管理和技术改造,积极参加节水型单位评选活动。加强用水设备管理,无“跑冒滴漏”及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将洗手间压力式开关全部更换为旋钮式开关,保证节约每一滴水。三是节约办公损耗。减少评比、达标项目,实行综合性监督检查,精简会议简报,减少公费支出;努力降低纸张消耗,办公用纸统一批发购买,不购买价格高的静电复印纸,各类纸张正反面使用,减少打印次数;减少一次性笔、一次性纸杯的用量;新建了教育网办公平台,大力推行办公自动化、无纸化,能上网联络的不发传真,能行文的不开会,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

三、工作亮点及创新

一是紧密结合教育实际,把创建节约型机关和创建绿色学校结合起来,把全面加强教育局机关和整个教育系统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我们教育老师和学生,并通过学生教育家长,一起来做好节约能源资源这篇大文章;三是把教育局机关的节约内容、股室职责进一步量化细化,加强日常督查,把工作做到实处。

四、存在的问题

7.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篇七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是整个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风向标,其工作开展的好坏,具有强大的引领和示范效应。去年6月30日,李克强总理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肯定了近年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了新的期望和要求。去年7月,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杨晶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带头做起,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当好节约能源资源的“领头羊”和“排头兵”。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就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刚才,对荣获第三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了授牌,对“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代表省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你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助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周建同志所做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三五”及去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讲的很全面、很务实,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明晰不足,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美丽XX建设这个主题,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实施节能改造、创新宣传培训、强化监督考核,在“十二五”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朝着科学规划、依法管理、深入实施、有效监督的方向发展,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较2015年下降XXX%,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下降XXX%,人均用水下降XXX%,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和任务,在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全国“十三五”公共机构考核评价工作中,以XXX分成绩位居全国第四位,成绩确实不小,应当充分肯定。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内在矛盾不断凸显,节能目标完成难度进一步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入瓶颈期,尚存在少数公共机构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队伍不够稳定和专业,财政资金投入缺口大、市场准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待我们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予以解决。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目前,国家已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这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领和带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

第一,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美丽XX的迫切需要。我省人均资源禀赋较差,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全国的XX,其中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只有全国的XX,人均水资源量仅相当于全国的XX。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已处在发展的“黄金期”和资源能源环境矛盾“凸显期”相互交织的关键时期,淡水、土地、矿产能源等战略性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此外,我省能源资源利用的效率也还不够高,发展方式还较粗放,环境保护、节能环保措施的实施还不够有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如何处理好发展与制约的关系、科学拓展发展空间,是我们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所面对的最严峻的挑战。公共机构节能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主体,国家已经给了我们明确的定位和要求,我们必须要成为全社会节能的先导,承担起应付的责任,为全社会积累经验和树立典范。

第二,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是转变作风、践行宗旨的内在要求。公共机构花的是财政的钱,确切的说,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压缩公共机构支出,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把更多的公共资源用于保障民生、发展经济、治理环境等环节,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是公共机构转变作风、践行宗旨的最直接体现。《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了一系列硬性规定和刚性要求,我们唯有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才能有效化解日益规范透明的三公经费和日益短缺的能源资源这一矛盾。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党政机关的责任问题。虽然党政机关占公共机构总数比重不大,但地位、作用特殊,既是能源资源的消费者,也是节能政策的制定者、推动者和监督者,是节能的“关键少数”。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落实好各项节能任务,深挖节能潜力,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第三,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公共机构的能源资源消费,是需求侧行为,同时又能影响供给侧。公共机构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应用“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等,对市场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不仅能够直接扩大节能环保产品的需求,也充分激发了社会购买节能环保产品的积极性,比如前些年国家在公共机构内率先推广使用节能灯具,继而短时间节能灯具在社会上得以广泛普及,取得了良好的“乘数效应”,可以说公共机构就是节能环保产业的“示范田”。因此,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做好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和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持续发挥好政府采购的导向和促进作用。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国家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管局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事管局联合发改委已经制定印发了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十四五”规划,明确了这五年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切实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推动节能工作创新发展。

创新是各项工作不竭的动力,我们要善于和敢于创新,努力做到观察形势有新视角,推进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一是创新节能监管制度。首先要加强各项已有制度的落实,做到一把尺子量到低,依法依规问责,强化制度的约束性。同时,要根据“十四五”规划和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体系,重点在能耗定额、能源审计、监督评价、激励约束等配套制度上下功夫。

二是创新节能监管机制。

要转变单纯依靠财政投资的观念,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投融资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统筹安排节能改造、办公信息化建设、“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汽车及其自助分时租赁服务、供热计量收费试点的推广应用。三是创新节能监管科技。发挥互联网、物联网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作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信息化建设。在已建成的全省能耗统计信息化平台、省市联网运营的能耗监测平台基础上,努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监管智能化水平,让监测到的数字活起来、用起来,切实发挥出其在能源资源信息统计、能源资源消费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二)推动节能工作协调发展。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方面,我们要用“协调发展”理念引领节能工作,既抓示范引领,又要兼顾全面。一方面要坚持示范引领,“十三五”期间,我省创建成功了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公共机构,“十四五”期间我省还将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再创建100家国家级、200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同时,协助全部省级机关和50%以上省级事业单位建设成为节水型公共机构,工作任务相当繁重。这里要指出的是,示范单位创建不是栽盆景、装面子,而是要为节能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子,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各示范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积极实践。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对成果突出的示范单位,及时总结推广,让各级公共机构以及社会相关行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真正起到带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做到兼顾全面。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有近多半都是建造于2006年以前,外墙、屋面和门窗的导热系数偏高,节能技术应用落后,对于这类公共机构如何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改造,需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主动加强与各级发改、财政、环保、住建、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拿出切实办法予以解决。

(三)推动节能工作绿色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的组成部分,2020年,国管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订了《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公共机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我们要认真贯彻《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着重抓好实施,一是发展绿色建筑。引导公共机构率先执行新建建筑100%绿色环保标准,推进既有建筑实施围护结构、供热、空调、数据中心等既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二是践行绿色出行。完善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进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鼓励和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购买或使用绿色交通车辆。三是打造绿色食堂。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炉灶、油烟净化设施,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开展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的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试点示范工作。四是推进绿色办公。普及无纸化办公系统和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积极打造绿色数据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雨水回收利用等节能工程。

(四)推动节能工作开放发展。

开放发展,就要坚持主动开放,坚持双向开放,要主动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政策、技术,注重吸收国际投资搭载的技术创新能力、先进管理经验和模式;要积极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培训交流和节能项目合作,与外省、科研机构、高校建立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的培训和交流项目,拓宽节能管理人员的视野和知识面。

(五)推动节能工作共享发展。

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努力形成节能减排人人尽责、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建设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和氛围。一方面,借助节能宣传月、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在干部职工中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带动全社会养成健康、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另一方面,要抓紧建立与节能关联的激励约束机制,既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的义务和责任,又明确节奖超罚的激励措施,让节下来的成果惠及到每一个干部职工,充分调动公共机构节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评,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十四五”目标和各项工作取得大的突破,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强化协作,严格考评,切实把节能工作抓出成效,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实行公共机构节能行政首长负责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参考依据,作为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解决具体问题,分管领导要抓好节能工作的落实,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积极主动参与;要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目标,把节能工作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部门业务工作一道部署、一起检查、一同考评,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协作,形成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的强大合力。公共机构节能涉及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一两个地市或部门难以完成,需要各地、各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各地都成立有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协调、推进、指导和监督、考评职责,定期召开公共机构节领导小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增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及业务交流,加快建立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这种机制的协同效应。各级发改、财政、人社、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编办、水利、统计等部门,也要继续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关注,在政策制定、专项业务、资金保障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三要严格考评,对公共机构节能实施全方位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起严格全面的考核监督机制,强化责任和重点,建立奖励和问责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公共机构要予以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公共机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在日常监管中要引入媒体和社会监督,将重点用能公共机构通过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篇八

沪府办发〔2015〕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机管局制订的《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8日

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技改,加强节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公共机构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等方式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第二条(职责分工)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本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机管局负责实施。

市机管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市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各区(县)机管局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区域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第三条(对象及方式)

公共机构建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改:

(一)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未达到同类公共机构建筑合理用能指南相应标准;

(二)建筑用能设施设备系统,如空调、锅炉、照明、动力等,能效水平低于同类设施设备系统一般能效水平;

(三)实施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技术应用项目;

(四)实施水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应用项目;

(五)其他可以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

对办公建筑分散于多个区域的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多区域联动方式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对有多家单位合署办公的办公建筑,可以由其中一家单位牵头或由多家单位共同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鼓励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管理服务。

第四条(预算安排)

能源管理合同期内,公共机构的能源费用预算根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认定及有关合同约定的基准核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列入部门预算,视同能源费用列支。能源费用(含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预算及支出不应超过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上一年度能源费用的预算及支出。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预算应当包含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工程管理、施工监理、投资监理及方案编制、评估验收等费用。

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公共机构的能源费用预算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重新核定。

第五条(政府采购)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由公共机构对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确定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

第二章项目认定

第六条(项目申报)

公共机构在计划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或者建筑维修项目时,对符合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条件的项目,应当填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表,将相关项目信息报送本级节能主管部门。

公共机构使用部门预算资金实施上述节能技改或者建筑维修项目的,原则上在其能源费用预算中统筹安排相关经费,财政部门不再另行安排(经公共机构本级节能主管部门确认同意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除外)。

第七条(项目储备)

各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各公共机构的申报材料,编制本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汇总表。

市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将汇总表报送市机管局。市机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市级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报送的汇总表,编制市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计划表,建立市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库。

区(县)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将汇总表报送区(县)机管局。各区(县)机管局应当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建立区(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库。纳入区(县)储备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当报市机管局备案。

第八条(协同推进)

市机管局对纳入市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推进项目实施,并会同市有关部门对纳入市级储备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政策指导。

区(县)机管局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纳入区(县)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储备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政策扶持与指导。市机管局应当对区(县)机管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工作给予指导。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九条(前期评估)

公共机构在启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政府采购之前,应当邀请节能专业机构对项目技术方案、成本投入、基准能耗、预计节能量以及合同期限等进行评估。

第十条(采购方式)

公共机构应当对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属于集中采购的,公共机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属于分散采购的,公共机构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对合同期内预计支付年节能服务费用在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所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预计支付年节能服务费用未达到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所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以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

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参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细化合同条款,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合同标的以及合同期限等内容,及时签订合同。

采用集中办公或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公司作为合同第三方参与项目实施。

公共机构作为业主单位应当统筹协调节能服务公司与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好预算编制、项目申报、项目管理等工作,并督促物业服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做好项目的现场管理及物业服务保障等工作。

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照公共机构及物业服务公司的现场管理要求,推进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施工)

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各方应当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协议书。

施工管理过程中,各单位应当加强风险防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保证安全质量。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

公共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聘请工程监理等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监理。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

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验收,并进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第四章运营管理

第十五条(运营保障)

能源管理合同期内,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做好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的运行维护工作。

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验收前,应当组织对物业服务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项目及物业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应急处置)

能源管理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项目环评及项目风险源评估。发现任何影响项目安全稳定运行的事项,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尽快解决,物业服务公司做好配合工作。对业主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项目移交)

能源管理合同执行完毕后,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共机构移交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档案等资料。

第五章节能量认定

第十八条(资质要求和职责)

合同各方应当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并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承担合同项目的机构或专家,不得同时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量审核。

对申请政府财政资金奖励项目的节能量认定方法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节能量计算原则)

公共机构提供的基准能耗数据为项目实施前一年能耗数据或者前三年的平均能耗数据,并按照规定换算相应的能耗费用。

节能量计算所用的基准期能耗量与报告期能耗量,应当为实际能耗量。

当采取以一个考察期能耗量作为测算统计报告期能耗量依据时,应当说明理由和测算的合理性。

对因天气等不确定外界及环境因素造成实际节能量与预期节能量有较大差距的,可采用合同约定系数对实际节能量进行调整。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分享费用支付)

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维护保养等费用支付)

能源管理合同期内,项目的维护保养等费用支付,由合同各方按照合同约定方式执行。

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项目的维护保养等费用支付,由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七章国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资处置)

对项目实施前涉及原有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处置的,按照本市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资产处置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资入账)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无偿赠予公共机构,公共机构应当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

附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4月7日

附件

填表说明:

1.单位信息中的“单位性质”填写机关、参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建筑信息中的“建筑面积”,有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登记面积;无产权证的,以单位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含地下部位)。

3.建筑信息中的“启用时间”是指,该建筑投入运行的时间。如该建筑进行过维修或改扩建的,填写维修或改扩建时间并注明。

4.能耗信息中的“上一年度建筑能源(资源)费”中,“能耗费”是指除车用燃油费和水费以外的,其他建筑能源消耗支出总额,请注意计量单位为“万元”。

9.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篇九

大建节能减排办发〔201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市大型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培育建筑节能服务市场,逐步推进高耗能建筑的节能改造,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30%,决定面向社会优选节能服务机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征集节能服务机构并实施备案管理,建立大连市大型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机构库,对能耗监测示范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大型公共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二、节能服务机构备案资质要求

(一)取得国家发改委合同能源管理备案、经营范围与节能服务相关的节能服务机构可凭国家发改委合同能源管理备案证书办理我市备案。

(二)尚未取得国家发改委合同能源管理备案单位在我市备案资质要求

1.在大连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经营范围与节能服务相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

3.技术状况:节能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3名以上为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5人以上。4.应具备一项以上国家指定机构授予的专业工程资质,如咨询、设计、施工、安装等。5.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从事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改造项目或能源审计项目。6.承诺提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节能服务等要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

三、备案申报程序

1.节能服务机构报送《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和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2.市建筑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市建筑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专家评审。4.在大连建设网(。

附件1:节能服务公司备案申请表.doc 2:节能服务机构备案申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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