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共10篇)
1.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一
实施县镇一体化改革农民保受益
我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担负着全镇及临近乡镇5万余人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是东片医疗服务中心。现有职工45人。现设内、外、妇、儿、中医、骨科、口腔科,胃镜、放射、彩超、公卫等医技职能科室21个,开设病床35张。近年来,我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施投入的力度,对医务人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进行培训,医院整体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我县长期以来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县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保院,致使就诊病人过多,就医压力过大,医疗隐患增多,再加上乡镇患者去县城就医非常不变。而地处全县交通与人流中心的米粮镇中心卫生院,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备又无法完全满足群众的需求。
针对这一现状,我县结合实际,制定《镇安县县镇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先对3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大力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科学整合医疗资源,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建立一体化管理模式,实行大手拉小手,促进乡镇卫生院快速发展。镇安县中医医院将用县级医院的先进管理理念和医疗技术带动米粮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上台阶、上水平。按照“三个统一一独立、三个不变一改革”的原则,把我院与县中医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建立互为依存、优势互补的协同关系,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县中医医院加大对镇卫生院设备、人员、技术和管理模式输送,派驻医疗专家入驻镇卫生院管理病人。3月来,县级医院已向镇卫生院配备诊疗仪器(7台)价值10万元,派驻医疗专家60人(次),诊治病人550余人。让我镇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乡镇级的收费县级大医院专家看病的待遇(比如单病种定额付费如:慢性阑尾炎患者乡镇自付200元,县级自付700元,定额补偿都为1900元;非单病种乡镇级起报线300元,按合规费用的90%补偿;县级600元起报线,补偿比例70%。)这一组数字充分说明,乡镇卫生院单病种补偿和县级一样,自负明显少;非单病种起报线比县级底,报销比例比县级高。正向我院曾经住过院的一位脑梗塞患者韩荣武所说,我以前得病要到几十里外的县医院去治,现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县级医疗专家的诊治,花钱少不说(该患者属于单病种,总费用3100、自付300 核报2800),还少受罪!米粮镇八一村一组万贵华患胆囊炎(非单病种)总费用2243.84 自付394.84 核报1849。万贵华说我们镇医院搞“县镇一体化”真是好哇,使我们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在家门口就能看大病,就能得到县级医疗专家诊治,并且报销比例比县级以上医院高。为当地百姓提供了更优质、便捷、价廉的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
目前,我院就诊面貌大改变,就诊人次增长32.2%,业务收入增长30%。力争在3-5年把我院建设成为100张床位的一所二级医院规模的综合性医院。达到50%的病人在镇卫生院就诊,40%的病人在县级医院就诊,形成较
为完善的分级医疗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真正实现“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问题。
镇安县中医医院米粮分院
2.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二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根据县统一部署,按照教育局相关要求,现就旧县中心学校“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治理,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有了明显好转,但随着反“四风”的不断深入,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特别是有的借争取项目资金之名请吃请喝,以工作协调为由超标准接待,有的在检查评比中搞考“喝”“宴”收,有的在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有的在公务活动中违规公款吃喝,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1.“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
2.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
3.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4.以开展参观、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名义公款吃喝; 5.向下级单位、其他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6.同城单位、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7.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具体规定
1、严禁公务活动中饮酒
2、严禁工作日早、中餐饮酒;
3、严禁在节假日、休息日值班期间饮酒;
4、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5、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
6、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7、严禁向下级单位、其他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8、严禁同城单位、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9、严禁所有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公款宴请及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
具体规定中第1条、第2条、第3条不包括外事招商活动。本通知所称的饮酒,包括饮用白酒、红酒、黄酒、啤酒和含酒精类饮料等。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按照教育局统一部署,旧县中心学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6月中旬开始,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固化成果。
(二)方法与步骤 1.动员部署(6月中旬)
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酒桌办公”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组织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教育局有关要求。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2.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
坚持边查边整边改,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对照需要重点治理的问题,深入查摆“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16年1-6月份公务接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监督检查(7月中下旬)
旧县中心学校要会同相关单位,通过财务检查、审计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是发生“酒桌办公”问题,不仅要从严追究组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参与者的责任,并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及时予以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4.建章立制
严格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今后所有辖区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务求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陋习。
四、组织领导
成立旧县中心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福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办公室。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巡视整改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抓紧部署,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的内容和措施,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二)严格执纪问责。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强化宣传引导,接受群众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群众的举报线索,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宣传引导工作,既要加强内部信息报送,又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通过大力宣传“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成果,促进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四)注重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落实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上来,务求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每周四前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电子档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邮箱:863880207@qq.com)。自2016年8月起,旧县中心学校“酒桌办公”问题查处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19日前将“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电子档报中心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邮箱:863880207@qq.com)。
3.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三
中共岳池县顾县镇委员会 关于镇机关工作人员“三定”的实施方案
各站、所、室:
为了认真开展学习文建明活动,全面推行“文建明工作法”,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党委建设科学文化水平,根据党委研究和本镇实际,对“三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定岗
镇机关统筹人、财、物,整合所有的机构,共设立“两办、四中心”,即:党政综合办、督查考核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结算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政策法规服务中心。
(一)党政综合办
1、组成:由原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纪委、宣传文化中心、
3、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国土建设、民政、劳动保障、计生、广电、科教文卫、城乡环境整治等职责。
(五)政策法规服务中心
1、组成:由综治办、大调解中心、信访办、安办、交管办、普法依法治理办。
2、设置地点:设于二楼右侧共7个办公室。
3、主要职责:负责承担信访、调解、综治、安全生产、普法等职责。
(六)财务结算服务中心
1、组成:原财政所、村财镇管办
2、设置地点:二楼右侧共3个办公室
3、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村财镇管、镇财务管理、家电下乡、农业政策性补贴、镇村两级的集中理财等工作。
二、定员
(一)基本原则
1、打破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的界限,整合使用人力资源的原则。
2、双向选聘,择优选任,人岗适应的原则。
3、一岗多责,统一调配,动人不动编的原则。
(二)实施程序
作;综合六办,专职2人,具体做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
③保密、档案、工青妇、统战等工作由党委指定人员兼职。
2、督查考核办,专职人员4人 ①设主任1名。
②设二办,督查一办,专职1人,负责本镇督查考核、县级目标管理;督查二办,专职3人,负责城乡环境综治督查。
3、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专职人员14人 ①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均为兼职;
②设立五办:经发一办,专职6人,负责农业农村相关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经发二办,专职4人,兼职6人,负责农业技术指导;经发三办,专职1人,兼职1人,负责统计工作;经发四办,专职2人,农业农村工作;经发五办,专职1人,负责林业工作。
4、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职人员17人 ①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均为兼职;
②设立九办:社会事务一办,专职2人,兼职1人,负责科教文卫工作、扶贫工作、民生工程、农情信息工作;社会事务二办,专职2人,负责计生工作;社会事务三办,专职3人,负责计生统计、计生服务工作;社会事务四办,专职3人,负责村建国土工作;社会事务五室,专职3人,负责民政工作;社会事务
三个部分,按考核情况分等次计发,即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应急工作。
(二)业务工作。实行定补制度,每月定额为200元,按照《签到考勤制度》、《出勤考核制度》、《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制度》等,实行每月结算公示,半年兑现。
(三)中心工作。实行根据中心工作的难度、时间的长短,由党委会研究对每个中心工作实行临时补贴制,考核办法按照任务数、工作进度、工作效果实行积分制考核,每个中心工作结束后小计和公布,每半年汇总结算。
(四)应急工作。实行奖励制,按照任务轻重、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由党委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五)领导的绩效补助。主要领导按照职工的工作绩效补助的平均数计发,副职按照所负责的工作组的平均数计发,未参加中心工作和应急工作的留守人员按照平均数计发。
中共岳池县顾县镇委员会
4.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四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下发《**区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管理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以镇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责、权、利明确,硬件设施标准,运营管理规范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形式
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下,由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卫生室的行政管理,由院长刘水良同志负总责;具体管理由施中华同志负责;指导培训及管理,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模式,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施中华同志具体负责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日常监管工作。
附:
**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专班成员
组
长:***
副
组长:***
成员:***
***
***
(二)管理模式
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模式。
一、统一行政管理。现在每个行政村已设置了一所村卫生室,目前各村卫生室的人员基本不动。房屋要求80—1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房屋达60平米以上,有健康信息室、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并按要求严格分开。按照村卫生室上划到乡镇卫生院管理的要求,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下属医疗机构,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工作安排,由卫生院按上级要求统一制作相关的管理制度。村卫生室悬挂村卫生室标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悬挂于诊断室墙上醒目位置,主动定期送检。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处方制度、消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传染病登记监测报告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安全注射工作制度、乡村医生职责、村级保健员职责、儿童免疫程序等,村卫生室按统一形式和要求上墙并执行。要求设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内容定期更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监测、和报告。乡村医生必须承担公共卫生工作。
二、人员管理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上岗。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力争在三年内完成乡村医生的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对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的学历,具有助理医师,由卫生院考核,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乡村医生聘书后方可上岗,对不服从管理或出现重大医疗事故及公共卫生责任事故的,预以解聘并上报县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卫生院设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管理,该办公室设在坡渡卫生院,把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的日常工作的常规管理轨道,并建立了乡村医生个人档案,加强对乡村医生日常管理工作。
三、业务管理
1、村卫生室承担本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协助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2、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配戴上岗牌。村卫生室使用的处方、门诊病历等,由乡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
3、村卫生室必须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负责做好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4、村卫生室按照确定的执业范围和诊疗科目,开展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坚持
24小时应诊和首诊负责制,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诊。对疑难、危重病人及甲乙类、肺结核等传染病人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严禁截留治疗。正确处理医用废物。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及时毁形并按乡镇卫生院要求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正确配制和使用消毒液,规范使用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并做好登记工作。
5、村卫生室对所有就诊病人一律写门诊病历,观察病人要写观察病历,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主要阳性体征)疾病诊断处理、病程记录等。处方书写要规范,用药项目书写要齐全,服药方法要写清,医生要签全名。
6、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坚持24小时值班,对急诊病人做到随到随诊,积极做好治疗抢救及转诊工作,抢救及转诊记录要详细。
7、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医疗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并封存原始病历资料和物品,保护好现场,待上级调查处理。
8、乡镇卫生院应对全体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村卫生室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
9、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做好服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和消毒隔离工作。
10、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治病有记录、转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账目、出具证明有存档。
四、财务管理
统一财务管理,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卫生室的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执行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活动由卫生院统一安排,统一监督管理。
村卫生室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兼顾公平、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卫生院和卫生室建帐,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拔明细帐,由卫生院建立总帐,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帐目齐全,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兼职会计。
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并接受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检查。村卫生室应按财务制度规范建账,账表(处方、票据等)与实物相统一,并日清月结,建立档案,不得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修缮、医疗器械、办公桌椅添置和维修等项目由各村报批后自行支出。基金使用必须严格审批,做到支出用途明确,资金安排合理。
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对村卫生室的物价执行情况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五、药品管理。为确保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促进提高医疗质量,村卫生室药品配备不得低于100种常用药品,其中急救药品不少于10种,中成药不少于40种。
村卫生室所需药品、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统一代购,所有药品必须明码标价。
村卫生室药品要专人管理,建立完善的进、销、存制度。药品要分类存放,标志醒目,定期检查质量,注意药品效期,对过期、变质、虫蛀、鼠咬、破损等药品应及时清点并销毁。村卫生室一律不允许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司药人员司药时应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核对药品规格及剂量、用药配伍禁忌、医生签名等内容。发药时应将药品用法、注意事项、副作用向病人讲述清楚。
村卫生室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向卫生院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六、乡村医师考核
严格按照《**区村卫生室按季考核检查标准》执行,原则上村卫生室必须承担公共卫生,每季考核一次,评分、报送区卫计局。
**区**镇卫生院
5.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五
作者:牌坊镇卫生院办公室转
来源:本站
时间:2011-12-18
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2名以上 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3、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5、建立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
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镇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安徽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基金,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由县卫生局设立专户进行专账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镇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镇卫生院镇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县卫生局药监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县卫生局财务中心拨付到乡镇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镇卫生院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诊疗活动的利润,按比例提取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村卫生室的积累,用于村卫生室的发展等支出。村卫生室取得的月利润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利润提取比例(第一次统筹):
当月利润(元)低于(含)300
提取利润比例(%)不参加利润提取
业务收入工资发放(%)全额发放 301—500 501—1000 1001—2000 2001—3000 3001以上 6 7 8 9
94 93 92 91 村卫生室生诊疗活动的利润提取统筹后,所取得的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进行第二次统筹,工资达到2500—3500元/月的按2%统筹,达到3501—4500元/月的按3%统筹,超过4501元/月的按4%统筹(不含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收入)。
乡村医生业务收入二次统筹比例(第二次统筹):
业务收入按比例提取后利润达到(元)2500—3500 3501—4500 4501以上
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不再聘用。以上统筹经费由乡镇卫生院核算后,缴至县卫生局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专户,乡镇卫生院按月核算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工资并及时发放。
(六)两独立:即村卫生室法律责任和财务核算独立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乡村医生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镇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一)县卫生局与卫生院院长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年底对卫生院院长进行考核,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奖惩。
(二)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三)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九、监督管理
县乡两级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统筹比例 2% 3% 4% 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卫生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十、大力开展对村医业务适用技术培训
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统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稳定村医队伍,保障乡村医生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促进乡村一体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的归集、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 一体化办公室负责统筹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统筹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取时使用安徽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资金使用由乡村一体化办公室提出申请,县卫生局审核拨付。基金使用情况应每季度向社会公示。
第五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的来源。按照《桐梓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规定,根据乡村医生的实际收入每月按比例提取。
第六条 统筹基金归集和管理。从村医收入中提取的统筹基金,各乡镇卫生院在核算完毕后,缴至县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专户。
第七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使用范围。
(一)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国家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二)用于建立抵御抗风险基金。
(三)用于对边远较困难村卫生室建设。
(四)用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村医生的奖励。
第八条 乡村一体化统筹基金实行计划管理,审核使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符合缴纳养老保险乡村医生。
1、由符合条件的村医生提出书面申请,经辖区乡镇卫生院确认后,将名单上报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
2、县卫生局依据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的村医名单,于每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将符合参加养老保险村医统计表,报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县卫生局凭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果拨付统筹基金。
(二)边远困难村卫生室建设补助资金及村医生奖励资金。
1、边远困难村卫生室内部建设,由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审核后,报县卫生局批准。
2、对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村医生奖励,由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审核后,报县卫生局批准。
6.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六
2015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工作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是遵循区域卫生资源规划,对辖区内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强化服务功能,实施卫生行业服务的农村卫生体制,根据仁怀市卫生计生局2015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对全镇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监管到位的卫生服务体系,对辖区6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要求按照“五统一、二独立”的管理原则,进行健全村卫生室相关制度,规范医疗行为,规范操作流程,做到看病有日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依据,消毒有记录,收支有台账,资料有档案,补偿有公示,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底数清楚,能够按照序时进度进行开展工作,使村卫生室规范化良性运转,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
二、领导组织:
为保证制定方案有效的实施落实,成立五马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X(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XXX(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XXX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在院办公室,由张礼任办公室主任,由方谢、龙伟、吴春丽、简学群组成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全镇乡村一体化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巩固上一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效。在2015年既要巩固上一年取得的成绩和成效,又要稳中求进,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卫生工作中“五统一、两独立”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相应的服务效能。
2、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协助打击或取缔非法行医。
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排查工作,协助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对辖区内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保证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
3、加强对村卫生室药械的统一管理
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购的药品统一由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进行网上采购,实行百分之百基药和零差价销售。政府配套给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和办公用品由镇卫生院统一验收,统一分配,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使用。
4、加强村卫生室农新合门诊即时结报和农合监督管理
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必须全部开展新农合门诊工作,应识别患者身份,杜绝非参合人员套取农新合资金,做好新农合资料管理,对当月新农合就诊的人次、患者姓名、疾病名称、医药费用、补偿费用、联系方式等给予张贴在明显处公示,接受群众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5、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由五马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与上级补助资金挂钩。村室工作人员要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收支有账证、工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疫情有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到位,业务有考核、服务价格有公示。
6、加强村卫生室财务管理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统一会计科目、统一银行账号,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7、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对村卫生室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对村卫生室人员服务的满意度;
考核评分办法按五马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制定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综合工作考核办法》执行。根据考核的结果发放财政补助资金。
8、加强监督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如发现村卫生室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市卫生计生局及时处理。五马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9、定期对村卫生室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五马镇卫生院领导小组每月对全镇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进进行考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及时整改,10、提升群众满意度
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不定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并将满意度调查报告报送卫生院院务会进行讨论整改。
7.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七
为加快我片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片区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吉林省关于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改革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促使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农村卫生办医格局。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撤并的办法,每个村只设立一个卫生室,地处边远具备办医能力和符合办医条件,且群众有要求的行政村,可考虑增设一个村卫生室。卫生院所在行政村原则上不设卫生室,对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院或相邻卫生室提供。
四、管理方式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一制四有七统一”
(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
⑴基本条件
①严格遵守执行《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承担政府赋予的农村公共卫生与一般医疗服务的职责。
②应聘对象
A、在岗的乡村医生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者。
B、新进入村卫生室的卫生人员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达不到此要求的乡镇,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符合如下条件的卫生人员可参加应聘,具体如下:
一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
二是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经技能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是未取得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经参加吉林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取得《吉林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的人员。
③服从一体化管理,身体健康,医德医风好,有一定专业技术能力和群众基础。
(2)聘用程序
乡村医生的聘用可在本乡镇或全片区范围内选聘乡村医生。对乡
卫生院要指导村卫生室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村卫生室登记本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乡村医生对看病就医者要认真填写疾病情况,尤其要认真填报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及时掌握疾病流行动态。
2、用药有处方。村卫生室使用的处方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乡村医生对群众看病就医时必须开具处方,以检查其诊断、治疗、用药是否合理规范,也为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诊治依据。
3、收费有依据。为维护群众的利益,村卫生室必须使用统一的收费收据(收费收据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到市财政局购买)。乡村医生向群众收取医药费用必须出具收据。这一措施也是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基础。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建立疾病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台账,是检查考核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的依据。
(三)对村卫生室管理,做到“七统一”
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关键,是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市卫生局赋予管理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职责,实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两级负责制。在具体内容上要全面推行“七统一”的管理措施:
1、统一机构建制。对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统一规划、统一配置资源。乡、村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设置等由县卫生局统一进行管理、审批,乡镇卫生院统一办理。
考核奖金等费用。卫生室负责人可以增加职务补贴,具体数额由当地卫生院根据具体情况和贡献大小确定。
乡镇卫生院按月向村卫生室公布财务帐目,并向市卫生局及时上报财务报表,接受监督审计。
5、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村卫生室药品和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调拨和管理。药品按批发价核算,零售价统一调拨。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台帐,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乡镇卫生院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村卫生室擅自从其它途径购进药品和器械的,给予按购进数额5—10倍的罚款,情节严惩的给予解聘处理。乡村医生用药必须在《吉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用药,做到规范、合理用药。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省卫生厅、省发改委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实行统一收据,并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此项工作由卫生院监督实施)。
7、统一机构名称。村卫生室名称统一为××乡(镇)××村卫生室,不得随意更改名称。村卫生室的标牌由市卫生局统一制作。
五、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一)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
业注册,如继续从事诊疗活动,按非法行医论处。
(四)乡镇卫生院要实行卫生室负责人例会制度和全体乡医会议及培训制度,至少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卫生室负责人例会,不定期召开全体乡村医生会议和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相互交流,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高乡医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以便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全片区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加快我片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进程。
增盛镇卫生院
8.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 篇八
为切实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宗旨,以提高群众健康素质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实际,注重特色;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原则。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卫生发展纲要,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把乡村医生管理纳入卫生院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整的村卫生室规章制度,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做好预防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的有效措施。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有利于巩固 和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提高药品质量;有利于加强财务制度管理;有利于提高乡村卫生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有利于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预防、保健工作的全面落实。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总体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三、管理模式
建立科学合理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是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的有效途径,是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卫生改革的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按照“三制”、“六统一”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三制
1、聘任制:新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执行。聘任采取考试、考核、村委会推荐,卫生院审核,县卫生局核准。乡村医生原有的药品、器械、办公用品可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折价处理。同时,乡村医生上岗前可酌情收取风险金5000-10000元,作为流动资金(此部分可用折价款冲抵)。
2、浮动工资制: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的考核情况,统一核算和发放乡村医生补助,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拉开分配 档次。
3、养老保险制:原则上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的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情况特殊可延长工作年限,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要积极引导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原则上由村卫生室承担60%和个人承担40%。乡村医生按政策规定办理了退出手续并参加了养老保险的,按照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中途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的,养老保险金按有关规定全部由本人自行缴纳。
(二)六统一
1、政务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实行综合目标责任制,卫生室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人员培训、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业务活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培训,建立健全村卫生室档案。统一村卫生室处方笺、门诊日志和各类统计报表,统一各项业务技术操作规范,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并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考核,做到不乱行医,确保医疗安全。行政事务、人员聘任、人员调配、建设发展规划、工作制度、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
2、财务统一收支: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类账、册、卡、薄,要定期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账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每所村卫生室分别立账,做到核算准确,手续齐全,账物相符。要建立固定资产专账,收支明细账薄、药品调拨明细账。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主动接受上级检查和审计。
3、药械统一管理:切实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心药房,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外出购进药品,确保用药安全。
4、人员统一调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室工作实际,对辖区内聘用的乡村医生可以在本辖区内统一调配使用。
5、规章制度统一。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健全的《学习制度》、《一体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治疗室工作制度》、《奖惩制度》等切实行行的规章制度。
6、统一收费标准:村卫生室所有医疗收费项目一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统一处方(条件具备的统一出具电子处方)、统一收据及统一价格等。
9.县镇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九
万金塔乡中心小学
按照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点》和《农安县乡镇中心校、村小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温馨村小创建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我们通过一年的努力,深入实施了“五个一体化”,全面改善了村小的办学条件,温馨村小创建取得了阶段成果。
一、教育教学管理实现“五个统一”
1、教学常规管理统一。
(1)认真执行《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和《农安县学校办学基本要求》,并要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统一作息时间。全乡小学执行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中心校在不同的时间节点全乡下发统一的作息时间表,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并对学校作息时间的执行通过责任督学入校进行监督检查。
(3)统一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中心校将研究论证制定的常规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全乡下发,统一执行。
2、业务指导统一。
制定领导包村小、包学科、包年级制度,落实包保责任。定期深入村小,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对村小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1)在布置工作的同时要进行相关上业务指导培训。(2)集中培训,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采取集中培训方式进行。
(3)组织专题论坛活动。在论坛的过程中对论坛主题在工作中如何实施要做具体地指导。
(4)中心校业务领导每学期要面向全乡教师做2次专题指导,时间结合期初备课、片区教研、乡级开放课等活动进行。
(5)在检查、抽查过程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集中反馈时要给予具体的指导。
(6)实施业务拉练活动,对业务领导进行培训、指导,提高业务领导指导工作的能力。
(7)定期召开教导主任会议,对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培训。
(8)业务领导要做到日日抽查有记录,周周反馈有指导,月月通报有评价,期末总结有经验。
3、课程管理统一
(1)统一执行教育局2011年62号文件规定的课程计划,采取领导兼课(村小校长、主任全部兼课)、校际交流、跨校走教(英语学科)、上大课(音体美学科)等形式,在开齐、开好上下功夫。
4、教学质量检测统一。
(1)中心校下发的教学质量提高计划执行,开展质量检测行动,对检测内容、检测时间全乡统一。
(2)在期中、3/
4、期末质量监测时间段内对全乡教学质量实行统一监测,由村小校长、中心校领导、教导干事、幼儿园园长,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的青年教师10人左右,组织监考队伍,每次抽测2个年级,全级统一批卷、统一核分、统一评价、统一实施奖励。(3)单元测试、月考、由年级组、学科组统一组织实施,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试题难度值按7:2:1的比例,控制好试题难度。
(4)实施质量报告制度。教师每学期向学校提交一份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教导主任每学期要客观地做出各学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5)努力实现下列目标。
学科及格率要达到100%,优秀率要达到55%以上;毕业生合格率要达到100%。优秀率要达到55%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率要达到100%,巩固率100%;行为习惯养成率要达到90%以上,优秀率达64%以上;体质健康合格率要达到96%以上,优秀率达到50%以上;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均达87%,近视眼新病率控制在7%以内;艺术素养形成率达到70%以上,艺术特长生比率达到30%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达94%以,学前二年达到71.5%以上,学前三年达到60%以上。
5、教学工作检查评估统一。
(1)中心校每学期定期对村小教学工作进行两次统一检查评估。(2)检查评估内容统一。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教师评价、学生学业评价,教学模式的推广与应用、改革创新工作、学校特色建设、学校自评、“三制三课”活动的开展、读书与主题性学习、主题研讨论坛、听评课、校本培训、领导辅导、课程计划。
(3)中心校负责教学和负责政教的领导5——6人组成检查评价组,采取当天抽检方式,确定被检校。
(4)采取听汇报、听课、看学生精神面貌、文明礼仪等查过程 资料、座谈、随访等形式进行检查。
(5)每项工作2人负责检查评估,取其平均分做为该项检查评估分数,当天反馈,由检查组领导被检校校长共同签字封存。
(6)及时对检查评估情况进行反馈交流、总结。总结成绩,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
(7)结果运用。年末将检查评估分数汇总、排序,并以此成绩做为评价优秀村小、优秀校长的依据。
二、在教育教学研究上实行“四个同步”。
1、听评课同步。
(1)按中心校校历的安排全乡同步开展听评课活动。(2)完成听课任务,做到听一节课评一节课,反思一节课,收获一节课。
(3)片区教研、乡级开放课活动实现听评课同步,研讨与辅导同步。
(4)走进课堂行动小组对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评价时要实现听评课同步,评课由一名领导集中课堂教学反馈单的建议进行交流、反馈。
2、“三制三课”教研活动同步。①整合运作完成校级“三制三课”任务。
②乡级会课每学期三次、期初集体备课一次,三月、五月、九月、十一月片区教研各一次,并分科进行会课。中心校组内会课每周2次,每次一课时,及时填写会课记录。
③乡级会诊每学期三次,结合乡级开放课一次,四月、六月、十 月、十二月片区教研各一次。
④乡级反思2次,结合片区教研活动在四月、六月、十月、十二月进行,并集中进行优秀教学反思评比活动,择优发表在《祥苑》校刊中。校级反思结合规划课题、校本小课题进行,每学期2次,装入教师发展档案中,由学校组织评价,教师课堂教学反思做到一课一反思,并详细填写在教案反思栏内,由各校组织评价。
⑤探索课结合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进行评价,由各校按校历安排,自行组织评价,并分等加分,计入教师总评之中。
⑥引路课:结合片区教研活动进行,校级引路课由骨干教师承担,并与会诊整合。
⑦示范课:结合乡级开放课进行,由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及片区教研优质课、课堂教学竞赛优秀课教师承担,并与乡级会诊整合。
3、校本小课题研究活动同步。
(1)由中心校下发校本小课题研究题目,由学校、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每人至少保证一个课题的研究。
(2)研究与积累资料。积累过程材料,研究计划、实践研讨记录、教案、反思、阶段总结、经验材料等等。
(3)规划课题与校本小课题研究同步,通过小课题研究调度会,开展论坛等活动,使全乡规划课题研究与校本小课题研究同步。
(4)评价与研究同步结合对村小教学质量检查评估,对全乡校本小课题研究工作进行统一评估、统一反馈、统一表彰。
4、网络教研同步。(1)选拔培养学科骨干教师、网络管理员,接受上级组织的培训与提高活动,并能在本乡范围内进行二级传导式培训。
(2)充分利用中心校教师微机室,对全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凡45周岁以下教师都要通过信息技术教学实践效果考核认证。
(3)充分利用校园网开展网络学习、交流、研讨、论坛等活动,县级骨干教师每月发表2篇教学日志,每位教师每周保证2次参与网上学习、交流活动。
(4)结合片区教研每学期集中组织全乡教师开展一次利用信息技术教育资源集中备课、观摩教学等教研活动。
(5)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应用、课件制作等竞赛活动,并给予表彰奖励。
(6)通过学校培训和研讨活动使全乡2/3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教育资源进行课堂教学,每个学科都能利用信息技术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
三、在队伍建设与管理上实行 “三个一致”。
1、师德规范一致。
(1)认真执行《长春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从教“五条禁令”》、《关于减轻课业负担,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来“八不准”“七严格”》的通知和《农安县教师从教“十不准”》等文件精神,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师德建设考核、监督、激励机制,把师德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抓实抓好。
(2)签定师德建设责任书、承诺书,开展好师德承诺践诺活动。(3)每学期开展一次师德集中教育活动,开一次师德报告会,挖掘本乡优秀教师的师德事迹,树立本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典型。
(4)严格按师德师风建设评价内容进行评价。对严重损害教师形象、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规范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培训要求一致。
(1)以“修师德、正师风、练师能、铸师魂”为主题组织教师开展师德集中教育、“双一”、“教师宣誓”、师德查摆和承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育德能力。
(2)以新课程培训为重点,组织教师参加新课程理念培训。帮助教师树立新的课程理念,形成新的教学观,并组织教师进行二级传导。
(3)以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实践效果达标为目标,充分利用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资源,发挥校园网与资源库的功效,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4)组织教师开展读书、主题性学习、研讨、论坛等活动,借助“祥苑”校刊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学有所获、用有所获,提高教师理论水平和学科专业知识水平。
(5)采取“专题”讲座、教科研论坛等途径,开展提高教师教科研能力培训,边培训边研究,在实践中提高,在实践中出成果。
(6)加强教师基本功培训,通过“基本功竞赛,论坛竞赛”等活动扎实推进教师基本功培训。
(7)注重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 落实“531工程”,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8)发挥校本功能,完成通识培训和教师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二学历培训,向专业对口方向发展。
3、考评标准一致。
(1)全乡统一执行教师工作考评办法。按照《万金塔乡小学教师工作岗位责任制》统一对教师实施评价。
(2)实施日抽查,周例会通报,月汇总签字的办法运作,学期末将月考评分数汇总,教师签字后上交中心校一份存档。
(3)教师考评分数做为教师绩效工资、结构工资、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的依据。
4、教师统一调配
打破教师校内身份固定模式,加大教师校际间合理流动力度,落实教师交流奖励制度。新教师分配优先到缺编村小,逐步达到师资力量的相对均衡,满足了各个学校的教学需要。
四、校园文化建设。
1、科学规范做好教室、办公室布置,形成浓郁地文化色彩,充分利用好学校板报、画廊等宣传窗口,营造校园文化氛围。
2、科学规划校园美化绿化,使每棵树每株花都赋予育人效果,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3、做好“三风”建设工作,用良好校风促学风、正教风。
4、集中评价,将校园文化建设做为“优秀村小”“标准化村小”评选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1、按星级生评价实施方案,开展评价,创新评价方法、评价形式。
2、依据规划课题《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研究》的子课题做好研究工作,积累研究资料形成经验。
3、开展“助人为乐、文明礼仪、行为习惯养成”活动月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行。
4、采取分类定级为班级挂牌的方式,推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促进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
六、资金投入及管理
10.舟曲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十
实 施 方 案(试行)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发挥村级医疗机构在基层农村医疗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相互联动,提高农民群众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规范实施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工作,建立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为指导,以提升村级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为目标,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保健网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调整优化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为核心,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目标,推行乡镇卫生院“十制改革”,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三)以强化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为基础,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积极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的统一高效管理。
(四)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基础,将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五)到2011年10月1日起,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行 “一体化管理”。
三、基本内容
“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五统一”的管理体制。在“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再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结合“五统一”管理做到“六有”,即看病有登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依据、进药有凭证、收支有明细、传染病有报告的管理体制。
(一)统一村卫生室设置
1.设置。各地结合行政区划调整,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严格控制一村多室。对地处边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有难度的地方,可考虑增设一个村卫生室。增设村卫生室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同意,相关补助经费按政策规定由县级财政承担。凡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其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新建卫生室完工后,统一按照卫生局设计挂牌,格式统一,并根据卫生室建设完工时间从N0:001至N0:210连续编号。
2.管理。加强机构审批管理。由县卫生局负责统一规划和依法审批本县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机构设置审批前须征求村委会意见,并经乡镇政府和乡镇卫生院审核。
3、备案。建立村卫生室设置审批备案制度。县卫生局负责设置和审批村卫生室和从业人员变更,应将有关情况填报《甘肃省村卫生室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业人员”聘用后30日内向州卫生局备案。
(二)统一人员管理
1.配置从业人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数原则上按服务人口的1-1.2‰进行配置。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等法定从业资格,规范执业,不得开展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2.聘用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聘用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并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书。采取区域内统一调剂乡村医生和引进执业(助理)医师等措施,改善乡村医生老龄化和专业技术水平低下等问题。调剂不到的村卫生室,应由乡镇卫生院派出卫生技术人员,杜绝“无医无药村”现象。村卫生室聘用从业人员须征求村委会意见,经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和乡镇卫生院审查,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州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严禁村卫生室擅自聘用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3.健全考核制度。具体按照《舟曲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县卫生行政部门结合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工作任务、业务水平和学习培训情况,每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考虑解聘。
4.加强人员培训。乡村医生必须定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培训,严格执行乡村医生每月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周班或一周上一天班,卫生院工作人员每月到村卫生室上班4天工作制度。乡镇卫生院负责实施本辖区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并将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考核记录”栏。
(三)统一业务管理
1.统一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安排,制定辖区内统一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工作表册并组织实施,确保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对村卫生室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2.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村卫生室的各项业务要有规范统一的登记表册,如处方笺、门诊登记本、传染病登记本、计划免疫多种表册登记本和各种统计报表,处方书写要规范、用药要合理,传染病报告要及时、有登记,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要符合规定、药品管理制度要健全。3.提高卫生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召集全院职工、村医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乡镇卫生院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要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积极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确保“120”急救网络高效畅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方便群众就医。
4.增强网络信息效率。卫生院要结合新农合和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村卫生室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农村新农合门诊统筹、“一卡通”、健康档案、远程医疗会诊、“120”急救平台、基本药物使用、基本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培训、绩效考核等内容为一体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四)统一药械管理
1.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县卫生局、医改办统一安排,乡镇卫生院指导、监督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2.建立药品登记管理制度。村卫生室应建立规范科学的药品台账,所有药物做到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切实加强药品购销、储存、销售、使用管理。
3.建立药品监督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组织下,接受以县为单位统一招标的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4.建立医疗器械登记制度。政府配备给村卫生室的所有医疗器械,由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入库,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村卫生室应确定人员加强器械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处于正常功能状态。
(五)统一财务管理
1.经费补偿。建立健全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机制,注重发挥乡村医生在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按照《舟曲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见附件2)和权重开展工作。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从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
2.考核制度。按实际工作绩效兑现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向乡村医生具体兑现发放补助资金。对考核结果“合格”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全额发放补助,适当奖励“优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核分值比例扣发补助资金。
3.收费服务。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开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据,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
4.资产管理。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乡镇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的房屋、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村医补助发放等账册,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资产管理。其村卫生室国家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政府办乡镇卫生院。
5.财务监督。村卫生室要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做到账目齐全。各村卫生室要实行集中管理、分室核算模式,健全财务监管机制。
(六)统一绩效考核
具体考核按照《舟曲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8月31)各乡镇卫生院要迅速召开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动员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学习国家及省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内容,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乡村医生的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和配合,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牧合作医疗门诊统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5)
1、方案制定
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本乡镇切实可行的配套方案和措施,主要包括乡村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及财务管理制度、目标考核责任书,聘用合同书、基本工资发放标准等。
2、人员聘用 由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期一年。聘用后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签订聘用合同,制定目标责任,并报县医改办备案。
3、资产盘点
对村卫生室现有资产盘点,已进行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其房屋产权归卫生院所有,未建设的产权归村医所有,现有设备属于国家配置的计入卫生院固定资产帐,村医只有使用权,并对设备的安全、维修及保养负责,丢失或故意损毁者按原价赔偿。
4、岗前培训
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村医进行培训,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实施好新农牧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及推进国家卫生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9月30日前)
9月25日前各乡镇卫生院将本乡镇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医改办,9月30日前医改办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对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卫生室可以确定为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体化管理,验收不合格的不能作为新农牧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指定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具备条件者可确定为新型农牧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卫生机构全行业统一管理的具体措施,是一种有效的农村卫生机构管理模式,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各卫生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要认清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人员聘用、工资制定等方面要统筹兼顾,保障村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团结与稳定,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卫生局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辉明 县卫生局局长 组员:张素瑛 县卫生局副局长
何向阳 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鹏辉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房 恒 县医改办办公室科员
孙小飞 县医改办办公室科员
(二)、强化配合,明确职责。县卫生局、医改办负责监督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将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卫生院工作综合目标考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日常监管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村委会应积极参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在人员配备、房屋建设、工作协调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加强监督,定期考核。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实施监督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一体化管理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报酬,考核合格者可办理续聘手续,对考核不合格或由其他原因不能胜任者可以解聘,县卫生局、医改办将组织力量加强检查指导,根据年初与各医疗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3、4),做到重考核、重奖惩、重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对工作消极应付、推动不力、影响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顺利开展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甘肃省村卫生室备案登记表
附件2:舟曲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附件3:舟曲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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