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4-08-23

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共10篇)

1.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一

关于做好当前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XX景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口计生委6月14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人口计生局6月21日召开的各县区人口计生局局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和谐发展,现就做好当前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集中开展以学习贯彻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重点领域的工作原则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月活动

这次学习贯彻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重点领域的工作原则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月活动从6月25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采取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由县人口计生局负责对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集中进行一次学法、执法培训,并组织全县人口计生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学法、用法、执法知识考试。各镇人民政府也要组织对镇、村、组干部、中心户长认真学习人口计生有关法律法规。一是认真学习“一法两条例”。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陕

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关于学习贯彻人口和群众工作纪律和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暂行)的通知》。三是省、市人口计生委(局)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①省人口计生委冯月菊主任在6月14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②省人口计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紧急通知》及相关文件;③市人口计生局局长王喆在6月21日召开的各县区人口计生局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依法行政方面的文件规定。在系统学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求所有人员都要重点学习掌握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七个不准”,社会抚养费征收“四缓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四不做”、“群众工作八项纪律”检查考评工作纪律等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重点领域方面的工作原则。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形成自觉学法、用法,严格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进对育龄群众的感情,自觉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维护计生家庭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次学教活动,要把县、镇两级行政执法人员和节育技术服务人员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在普遍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学习培训和节育技术服务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执法水平和节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考核和技术服务人员技能考评,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集中开展基层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督查活动

从7月1日开始到月底,以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由县人口计生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镇、村、组,对基层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督查。重点检查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法律和规章制度,执法行为和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检查掌握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镇计生办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情况。通过专项督查,了解掌握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实情,指导帮助基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各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人员对本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要把学习、培训与整改提高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和梳理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注重学用结合,积极查漏补缺,依据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规范人口计生干部的执法行为。

三、集中精力排查化解人口计生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

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各级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做好人口计生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着力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把人口计生信访案件的查

处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这次集中排查化解的重点:一是对长期重复上访的疑难复杂案件,要梳理核实、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事实准、案情明、统一清理查办。二是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要逐一落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明确化解的措施和时限,加强协调督办。三是对已终结备案的事项,上访人仍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矫正和处理。四是对初信初访和一般性的信访矛盾纠纷要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依据人口计生法规和《信访条例》规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五是对排查出历年来因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不当或侵害群众利益而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点对点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使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六是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工作“大下访、大排查、大化解信访落实年”活动。要把接访、约访、下访、回访活动与“三问三解”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人口计生部门全面实行信访案件领导亲自阅批、领导包案下访督办制度,下功夫解决人口计生信访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坚持杜绝恶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抓住工作重点,扎实解决当前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在当前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形势下,各级人民政府和全体人口计生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群众观念,把

依法行政摆在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坚决禁止以办学习班、株连亲友,强迫返乡孕检,依靠强制手段和突击活动等方式开展计生工作的做法。在社会抚养费征收中,要规范征收程序,实行征缴分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认真落实“四缓收”(春秋农忙时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家有危重病人时缓收、家庭特别困难时缓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严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做到“四个不做”(不具备执业资格条件不做、不符合手术常规不做、当事人思想不通不做、当事人或其家属不签字不做)。坚决禁止大月份引产,坚持“三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日常管理服务,要突出服务关怀,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促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粗暴执法,行政侵权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维护好社会稳定。

当前,要抓住四个工作重点,制订具体工作措施,扎实解决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是解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二是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一,随意性大,收取保证金等问题。三是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不全、服务不规范的问题。四是计生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扎实解决上属四个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还要重点开展“五查五纠”工作,一查是否存在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纠粗暴执法、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二查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工作中是否有违法收取押金、保证金等行为,纠征收标准不统一,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三查是否存在计生服务机构手续不健全、资质

不达标的现象,纠在技术服务中存在违反执业许可、违反技术常规等问题。四查是否存在服务承诺,免费节育手术服务、计生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不到位的现象,纠行政不作为、奖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五查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机制是否健全,纠计生信访举报案件不核查、不处理、重大事项不报告等问题。要紧紧抓住上属四个工作重点和开展“五查五纠”的突出问题,把整改提高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和“一厅式”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便民维权活动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镇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各镇人民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保证这次活动取得实效,为全面提升全县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2.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二

人口发规〔2011〕27号

人口计生统计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综合性、基础性的工作。多年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为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转型、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转变,人口计生统计工作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统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统计需求不断增加,统计客体规模巨大、变动频繁,统计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统计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人口计生改革发展的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积极创新统计体制机制,着力夯实统计基础,改革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保障。

(二)工作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建立与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适应,调查制度科学、调查行为规范、组织体系完善、技术手段先进的人口计生统计体系,统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进一步增强,统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面向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统计信息服务不断健全。

(三)主要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质量至上。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综合运用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统计全过程质量管理,大力提高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坚持应用主导。围绕中心工作,有效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加大统计信息的开发利用,不断丰富统计产品种类,拓展统计信息传播渠道,满足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基层工作等需要。

坚持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变革统计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统计数据采集、传输、汇总、存储能力,努力实现核心统计业务的信息化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坚持统计例会制度,完善各

种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制度,推进电子台账建设,规范源头数据采集管理。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管理,逐步实现工作流程电子化,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村务公开与信息公示。完善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

(二)完善人口计生统计标准体系和指标体系。整合全员人口、全员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等个案信息项目,参考借鉴人口管理其他相关标准,研究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员人口基础数据结构及分类代码。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划代码应用管理规范。优化统计指标结构,合理控制统计指标数量,充实完善人口计生事业统计,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评估指标体系。

(三)规范和创新人口计生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建立以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动态监测、典型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的统计资料收集体系。清理统计报表,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减轻基层负担,凡能直接从个案信息库和业务信息库中汇总的人口计生数据,不再要求基层逐级填报。加强动态监测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信息快速收集、综合分析和预警预报机制,快速收集重点服务管理数据。探索开展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新型调查,强化流动人口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之间的协同调查,积极引入社会调查资源,不断丰富发展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条件下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

(四)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体系,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及目标值,将统计求实作为

“一票否决”指标。完善数据审核评估规则,对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合理性进行审核,不定期对基层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进行抽查。严把源头信息质量关,加强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倡导阳光统计,建立统计有奖举报制度。

(五)完善统计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人口计生统计工作部门规章及制度规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的统一管理。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完善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制度,对统计调查中获得的涉及家庭和个人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在修订人口计生地方法规时,积极协调将建立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纳入其中。

(六)加快统计信息化进程。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融合,逐步实现统计数据的网络直报、在线审核、快速汇总、实时更新和同步共享。加快建立和完善国家、省两级集中的全员人口数据中心,深入开展全员人口基础信息质量核查,“十二五”期末全员人口覆盖率要争取达到100%,主要数据项准确率、完整率达到95%以上。建立数据发布和查询平台,满足不同用户对人口计生统计数据的需要。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七)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建立完善人口发展决策支持体系,加强人口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研究,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动态,准确把握人口因素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要求的协调程度及其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适应程度,为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统

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以及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情况的综合分析与研判,引领人口计生部门科学决策和改革创新。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依法公布重大统计改革事项和重要统计工作的进展,不断丰富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统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统计工作纳入人口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全局,在维护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切实履行好职责。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鼓励和支持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改革和创新。要明确统计工作经费来源,保障统计工作经费需求,努力改善基层统计信息化设备等工作办公条件。

(二)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建立统一管理、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协调高效的统计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各级人口计生统计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统计规定,进一步加强统计归口服务管理。各业务单位要依法报批统计方案,在业务范围内具体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在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前提下,积极有效地开展统计信息工作。发布新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本部门统计机构审批。

(三)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配齐、配强

3.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三

升钟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如何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又好又快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1年,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十二五”发展纲要为指导,以学习贯彻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会精神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事业为基础,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千方百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为全面建设和谐、小康的新农村营造良好的人 1

口环境。工作目标是:力争全镇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2%以上,综合节育率达92%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一、强宣传、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计划生育放开了”、“允许生育第二孩”等假消息,假新闻传播广泛,使我镇违规生育现象有所反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失衡,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部门配合力度不够。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各村(居)必须认清形势,切实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强化宣传。重点宣传“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决定》精神,做到新农村建设与人口计生工作同步推进,充分发挥计生宣传的首位意识,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树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现代文明新风尚,努力增强全镇人民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千方百计稳定全镇低生育水平。

二、添措施、推进计生事业稳定发展

一是要强化领导。继续坚持镇、村“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不动摇,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与经济工作同等地位,做到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夯实基础。坚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孕前管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堵塞生育漏洞。继续抓好一年三次“三查”和春秋两次的集中服务月活动。坚持依法

行政、思想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创新方法。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手段和方法,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四是镇村继续坚持计划生育例会制度,面对当前的无计划生育抬头的势头应重点剖析,制定方案,切实解决本辖区内的计生热点和难点问题。五是强化部门配合,打好总体战。镇计生办要继续按南委办发[2011]4号文件精神,加大同学校、医院、派出所的协查通报力度,对违法生育未交清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在出生、死亡、新婚、迁入、迁出,合作医疗,农合保险及报销,学生入学等方面严格控制,从而形成纵横联合,齐抓共管的好格局。

三、统一标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按照县委办[2011]4号文件规定,全县违规生育统一社会扶养费计征倍数,违规生育二孩一律按计征基数的6倍计征社会扶养费,违规生育二孩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

一是要坚持依法与有序操作相结合,加大对有条件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户,向人民法院起诉力度,集中突破一批钉子户和难点户,以此推动全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的开展;二是要坚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11年农村二胎罚款29730元,城镇户口二胎罚款75828元,多胎加倍。当年首征社抚费必须达到总罚款的60%

以上,其余欠款在三年内交清,即属农村户口的首次缴纳不低于17800元,城镇户口的不低于45500元;生育多胎的加倍。三是明确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不变,镇计生办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委托机关,社抚费征收工作必须由镇计生办集中统一管理,严禁“村收村支、乱收乱用”。

四、继续推行和完善奖罚机制

2011年计划生育工作任务重,面临的困难大,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一切工作之首,认真研究,周密组织,统筹解决本村计划生育存在的实际问题,强力推进本村(居)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镇将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制,同时继续设立“求实奖”,鼓励“讲实话、报实数、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具体考核办法按升委发[2011]9号文件执行。

4.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四

4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工作指明了方向。讲话对于做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做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必须深刻认识人口计生工作的战略意义。人口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对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各级各部门应牢固树立国策意识,深刻理解和把握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总结几十年来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经验和深刻教训,从理论上不断认识、在实践中不断解决“两个基本矛盾”,要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有机统一,坚持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坚持把经济增长指标和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发展指标有机结合,敏锐把握时代特征,准确反映时代要求,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做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当前人口形势的分析和判断。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这是对人口计生工作所作贡献的肯定,没有人口计生工作的全面推进,就没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都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问题密切相关,必须正确认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人们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只有认识到这些问题,才能从客观实际出发,扎实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做好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必须深刻把握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点。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好“四个加强”、“六个切实”,确保“四个到位”。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为核心任务,以发挥政治优势为前提,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重点管理、离职审计、追踪奖惩管理制度不动摇。

5.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五

(2010)43号

邯郸市人口计生委

关于印发《邯郸市人口计生系统2010年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口计生局,经济开发区、马头工业城计生办,机关各处(室、站),协会各部(室),服务中心:现将《邯郸市人口计生系统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邯郸市人口计生系统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人口计生委有关纠风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个中心任务,按照“夯基础、搞突破、抓创新、争先进”的工作思路,以全面实施“阳光计生”为载体,广泛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深入推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纠风工作,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规定。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人口计生委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要求,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意见》(冀人口发[2007]16号)全面实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公开的组织实施、时间、形式、基本原则,以及县、区(市)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公开内容,应全面达到冀人口发[2007]16号

文件规定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依法行政和廉洁高效运行。

(二)大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四在县”。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在县、征收在县、管理在县、支付在县”“四在县”措施,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政法、纪检监察、行风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大力推动工作落实。年内要保证“立案在县、征收在县”全面实行。今后以社会抚养费为主的各项计划生育收费一律由县级征收,乡、村不得征收。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管理在县”、“ 支付在县”,并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切实加强对征收资金的管理,使以社会抚养费为主的各项计划生育收费形成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遏制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

(三)切实落实各项服务、奖励和惠民措施。要认真落实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服务、奖励和惠民要求,提升人口计生工作的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一是要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技术免费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升级和“优生促进工程”,突出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服务试点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保证农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0元奖金落实率分别达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3000

元奖励落实率分别达到---%、---%。三是继续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少升快富“三项制度”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在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四是市、县要尽快建立生育关怀公益金,采取紧急救助、经济帮扶、志愿者服务、亲情牵手等方式,广泛开展“五关怀”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幸福工程”、“幸福微笑”等活动。

(四)进一步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坚持实行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完善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一条龙服务。年底前所有县(区、市)都要开通“12356”阳光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和举报,进一步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落实阳光服务和阳光维权要求。

(五)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行为。要加强政风行风教育,引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广大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人口计生委“八项群众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转发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口发﹝2009﹞10号)、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通知》(﹝2009﹞31号)和市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经常

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利用12356阳光热线和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对违法施政、粗暴执法、妨碍群众知情选择、刁难群众办事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放孕收费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对重大案件,顶风违纪案件要集中力量,快查快办,一查到底,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狠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刹风整纪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纠风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的作用。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牵头责任,结合具体业务,将纠风内容融入具体工作中,同部署、同检查,保证各项纠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民主评议,加大问责力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在积极参加当地民主评议机构统一组织的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清晨热线”、“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电子举报、行风监督员和社会监督渠道,虚心听取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按照问责机制有关要求,对在评议中满意度低于60%的和在同类别排名中处于末位的,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所有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在当地民主评议中,群众满意度必须达到90%以上。凡经调查证实发生了严重不正之风案件、工作开展不力、纠风任务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工作在当地同类别中后三名的,取消有关评先评优资格。

(三)抓好典型示范,完善规章制度。要注意发现基层纠风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督促帮助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工作新突破。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严肃处理,通报批评,警示各级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一批可操作性强、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使全系统的纠风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主题词:纠风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6.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六

2013年是“十二五”中期评估之年,是大部制改革的第一年,人口计生委提出了“目标不能变,传统不能丢,创新不能忘”的响亮口号,做到“抓稳定谋发展,抓基础保特色,抓创新保发展、抓重点保创建”,推进人口计生工作高水平发展。

一、抓稳定谋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稳定放在首位,用全局观来

谋划工作,用实际行动支持大部制改革,始终做到目标不变,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一手抓基础,做强主业;一手抓创新,做亮特色,做到基础与创新并重,点面结合,形成品牌。7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等领导到海调研,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王元慧称赞海安不断创新计生工作品牌,形成海安现象,在推进改革、加大管理力度、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等方面的做法值得推广。

二、抓基础保特色

一是在信息管理上,突出“清楚”。严格执行出生人口数据每季查、半年对、年底核的工作制度,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了与民政、卫生(妇保和防疫)、公安人口基础信息的比对,实现了相关信息共享互通的规范化、常态化,提高了人口数据的权威性。1-11月份全县出生人口4716人。一孩率77.27%,计划生育率99.29%。信息准确率100%。

二是在依法行政上,突出“规范”。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年活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鼓励符合政策的生育。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为流入人员提供一站式均等化服务。1-11月份共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411份。办理再生育审批1245件。登记流入9287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4376人;流出45661人,其中已婚育妇7855人。奖励扶助全年发放31415人;特扶全年发放1640人,其中独子死亡1075人,独子伤残565人。

三是在优质服务上,突出“惠民”。加快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全县10家服务站,已有6家初步建成,并通过市级验收。规范有序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面提升项目质量,质控检查获得省级优秀。累计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4213对,参检率达91.9%。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手术4375例,生殖道感染普查45958人次,随访服务103896人次,随访服务率92.03%。

四是在宣传倡导上,突出“融入”。以人口文化为抓手,全面推进幸福家庭建设。7月-10月以“大美海安.幸福家庭”为主题,开展了十佳幸福家庭、幸福家庭风采演讲、幸福家庭摄影、最美基层计生人和幸福金婚家庭评比等十项系列活动。制作印刷幸福家庭·大美海安—人口计生系列知识折页一套8种共85000张,下发青少年学生、育龄群众和老年人群。设计编印人口文化系列活动摄影集。承办了南通市人口计生幸福家庭建设颁奖晚会。邀请早教专家举办亲子教育系列讲座,在海安镇、城东镇举办12场,2000多名孩子家长参加了培训。

三、抓创新保特色

坚持抓基础与抓创新并重,保证创先争优目标实现。

一是启动一站式服务模式。印发《海安县人口计生行政窗口人员工作规范》。9月份,在妇保所、新婚登记处启动新婚对象人口计生综合服务项目,实现了新婚培训、孕前保健、避孕节育、优生指导、行政服务一条龙。

二是优化养老服务机制。协调县财政、民政等部门,制定并落实《海安县生育关怀圆梦养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就圆梦养老院建设要求、入住管理、经费管理、日常管护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严格服务管理,促进圆梦养老院建设规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完成春节、中秋两次集中走访慰问计生家庭活动,累计参与单位志愿者320个,个人志愿者1070多名,共走访慰问计生特殊家庭1130多户次,累计赠送慰问救助资金和各类物资达30.32万元。前三季度完成计生家庭全家福、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出生缺陷保险76546份,计238.96万元,保险理赔案774例,理赔金额达94.32万元。

三是创新人口文化建设的推进方式。将人口文化园目标任务列入各区镇经济社会发展责任书,定期进行督查指导。现有李堡、大公、海安、曲塘、墩头等镇文化园规划方案已通过初评。分别在白甸、李堡镇建立幸福家庭计划样本点。我县的做法在市幸福家庭计划推进会上交流。

四、抓重点保创建

迎接省“十二五”中期评估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召开助理会、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会议,分解工作任务,拟定迎查预案。组织全县十个镇对“十二五”以来所有结婚、生育、避孕节育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加大随访服务力度。在此基础上7月16日至18日,我们组织26人分三个组,分别对全县10个镇20个村(居)开展入户调查,共调查418人,7月22日至24日,组织开展进行电话调查,共调查526人。8月14日,迎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组中期

评估复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明年工作谋划情况

2014年是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人口计生委确定了“五抓五保五不变”的工作要点。

一、抓改革保稳定,落实人口协调发展长效机制不变

机构改革对个人来说,可能面临着工作岗位的调整变化和进退留转,但越是

在关键时刻,越是要经受住考验,全体人口计生工作者将坚决服从改革要求,工作中不观望、不等待、不懈怠, 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守岗位,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深化改革,不断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依法行政、群众办证难、管理与服务等发生的矛盾,坚决落实中央领导“三不变”要求,确保人口协调发展长效机制不变。

二、抓项目保民生,夯实人口计生惠民利民机制不变

一是做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发挥服务平台的作用,突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组织和推进。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协调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参检率和实验室质量控制水平,做好风险评估,确保全县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筛查率达90%,实验室检查质控结果达到良好水平以上。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家庭健康服务。

二是做优幸福家庭建设项目,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多措并举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利用重大纪念日及人口计生工作重大活动等时机,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幸福安康。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人口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受灾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扶持力度。继续组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示范村(社区)”和“幸福家庭”评比等系列活动,有力地促进幸福家庭建设。

三、抓创新保特色,扎实推进品牌创先争优活动不变

一是深化完善圆梦养老机制,做强这一品牌。继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介绍海安圆梦养老制度建设以来,圆梦养老制度建设得到强势推进。新的一年,人口计生部门将不断探索解决遇到的难题,当好政府参谋,力求政府最大投入,协调解决失独家庭住、吃、用等系列问题,确保生育关怀居家养老服务率、圆梦养老院入住人员满意率等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品牌成果。

二是做实一站式服务模式品牌。在2013年启动新婚对象人口计生综合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加大一站式服务模式的组织协调力度,优先配备人力、物力资源,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确保新婚培训、孕前保健、避孕节育、优生指导、行政服务、计生保险等服务一条龙,一站式。

四、抓执行保形象,务实作风争创一流的好传统不变

同样的工作,同样的要求,为什么做出的结果有差别?关键是执行力。新的一年,中央及省、市、县宏观工作目标任务都已明确,关键是提高执行力抓落实,我们将继续以推进“四零三清” 为抓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狠抓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务实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障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要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勇气,永争一流不放松,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全市领先、全省前列、全国先进的目标。

五、抓中心保晋位,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不变

7.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七

一、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县东部,幅员面积66.52平方公里,现辖13个村2个社区。XX年户籍总人口为52746人,育龄妇女15706人,已婚育龄妇女10823人,其中无孩妇女462人,一孩妇女5953人,二孩妇女4081人,多孩妇女327人(XX年常住人口为40248人,育龄妇女9094人,已婚育龄妇女4537人,其中无孩妇女386人,一孩妇女2465人,二孩妇女1536人,多孩妇女150人);XX年全镇户籍人口出生381人,其中政策内生育326人,政策外生育55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5.56%,人口出生率7.23‰;男孩196人,女孩185人,性别比为105.95:100;死亡301人,死亡率5.7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2‰。(XX年全镇常住人口出生281人,其中政策内生育270人,政策外生育11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6.09%,人口出生率7.14‰;男孩143人,女孩138人,性别比为103.62:100;死亡266人,死亡率6.7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8‰)。

二、工作总结

1、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情下传、下情上报、情况和经验交流,并且每月集中安排一天时间接待办事群众,听取人口计生办主任和分管领导的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成立了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各村(社区)、镇属单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坚持“一票否决”不动摇,坚持奖惩不动摇,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我镇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保持高度一致。保障计生经费投入,做到“三保”:即保日常工作运转,保工资待遇到位,保优惠政策落实。

2、强化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营造宣传氛围

我镇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继续宣传和贯彻中央《决定》、市委《意见》和县委《决定》精神。一是在今年的春节、六月、七月、八月、九月举行了几次声势浩大的农村赶场日人口计生定点宣传咨询活动;二是悬挂横幅标语20幅,书写墙标、崖标、纸质标语3000余幅(条),出动宣传车辆30余次;三是制作围裙、雨伞等宣传品1000条(把)、中央《决定》(摘选)和人口计生政策宣传资料15000份,这些宣传资料全部发放到广大育龄群众手中。四是在沙河村和新石村选址新建两个人口文化大院。我镇现有的石牛、沙河、新石三个人口文化大院都举行了评选“好婆婆、好媳妇、科技致富带头人、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活动,特别是XX年7月17日沙河村人口文化大院评选活动在7月23日的《××日报》、XX年第九期《家》杂志和XX年第八期《重庆人口》上得到了宣传报道。

3、开展孕前型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优质服务

我镇把孕前型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抓。今年 3月、6月、9月开展了三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活动。3月16日邀请县医院、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专家、医生在石牛村人口文化大院举行预防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讲座和免费义诊活动,当天参加的育龄群众达500多人。通过安排集中时间检查和上门服务,外出对象通过学校找电话号码联系,邮寄信件等方式,我镇常住已婚育龄妇女检查率均达到预期效果。

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我镇明确专人负责,与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全镇外出人口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登记,全镇共流出人口13794人,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2973个,签订了《流动人口生殖保健合同》4807份,今年的3月和9月与派出所、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一起对全镇范围内的流入人口进行清理,登记造册30人,并组织人员及时把流出、流入人员情况及时录入pis信息系统。

5、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奖励扶助政策、国家特别辅助政策、重庆市独生子女残疾扶助政策、××县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政策、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内大学高考加分政策。我镇已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对象累计164人,国家特别辅助对象累计6人,独生子女残疾扶助对象2人,农村独生女报考市内大学高考加分对象累计15人,××县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对象累计477人,共发放各种计划生育奖励金24万余元。今年上报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对象692人,正在审核公示当中。

6、加强人口信息统计,夯实基础工作

我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pis信息系统和计生内网的应用。人口信息变动单从社级开始上报,每月的当月工作任务、已婚育龄妇女登记表及时反馈给村(社区),每月定时召开计生例会,对参会人员进行以会代培训,严格考勤。人口计生办工作人员每人联系两个村,进行业务和日常工作指导。pis信息系统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和完整,无逻辑错误。我们每月按时与派出所进行死亡名册和入户花名册的交换工作,每学期开学去教管中心复印幼儿入学名册,每季度与医院交换出生婴儿名册和死亡人员名册。、依法行政,增加工作透明度,注重信访查处效果

我镇为增加计生工作透明度,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专门成立了信访调查小组,专人负责管理,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坚决予以查处。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5次,电话咨询55次,电子信访1件,做到件件必查,查后有果,及时反馈,查处率100%。今年共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55件,已立案查处55件,立案率达100%。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8、投资改建基层服务站阵地建设

我镇原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修建二十多年了,年久失修,已成危房,不能使用了。在县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用国债资金和县财政资金49万元对原服务站进行改扩建,镇政府投入20余万元进行室内装饰和附属设施建设,现已建成设备齐全、功能完整的中心生殖健康服务站。

9、发挥计生协会作用,积极开展帮扶脱贫活动

我镇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其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村级协会的建设;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在巩固“三结合”示范项目基础上,继续推行“三结合”工程,共发放资金三万元帮扶致富,“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效果明显。

三、XX年工作计划

1、党政重视,明确责任

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议,确保人口计生各项经费投入,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工作局面,层层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坚持“一票否决”不动摇,坚持奖惩不动摇,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我镇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结合在一起,保持高度一致。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宣传中央《决定》、市委《意见》、县委《决定》,利用人口文化大院宣传阵地、简报、专栏、宣传车等形成宣传合力,创造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社会环境。

3、继续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XX年1月将对全镇47户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预测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预测对象和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预测对象进行申请和摸底工作,同时审核XX独生女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加分对象;3月份入户调查和审核,同时对已享受奖劢扶助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和独生子女伤残扶助对象进行审核工作;

8、9月份对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和审核工作。

4、严格控制违法生育

一是切实加强孕前管理,及时落实长效避孕措施,提高避孕节育率;二是加大孕环情的监测力度,一年对各村(社区)育龄妇女进行四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三是对外出流动人口中未婚男女青年,实施跟踪管理;四是加大孕后管理力度,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五是严把审批办证关,婚姻登记的回收给计生管理造成了一定的不便,要严格把握孕前情况和婚姻情况。通过这些措施,力争把我镇常住人口符合政策性生育率控制在95%以上,人口出生率在7‰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在2‰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改善。

5、提升人口计生统计质量

一是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二是保持村级台账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实行社级起报制度;三是完善人口资源信息系统(pis)中的基础数据,特别是总人口信息,利用网络资源为计生统计和科学管理服务。

6、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使工作重心逐步下移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在全镇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在规范和深化上下功夫,在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约和合同的约束下,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行以村为主,把工作中心真正下移到村,实行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7、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促进依法管理

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一是做到服务到家,术后回访到家;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生殖道感染防治、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三是增强计生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积极主动热情地为计生对象提供服务,做育龄妇女的贴心人。

实现依法管理工作上水平,一是严把再生育审批关,严格照章办事,规范审批程序;二是严肃生育政策;三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8、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8.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八

今年来,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及各街道人口计生工作者的齐心协力、团结协作下,我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以树立婚育新风、创建幸福家庭为目标,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打造人口计生宣教亮点,努力营造良好的婚育新风和社会舆论氛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层倡导增强人口意识

一是将人口理论教育纳入区委中心组的学习内容。3月15日,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邀请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唐慧茹作“宣传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辅导及人口形势报告,提高领导层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的人口形势教育。区委党校把人口教育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常规课程,吕国庆局长为党员作了2场人口形势辅导报告。三是加强人口理论研究。与华侨大学人口研究所合作,开展“关注民生,探索基础,侧重应用”为内容的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

二、创新人口计生宣教阵地建设

1、建设三大人口文化园。建设江南街道“乌石人口文化公园”,以浮雕、灯箱、长廊等形式,宣传人类起源、生命旅程、优生优育、关爱女孩等人口文化知识。充实“源和1916创意人口文化园”内涵,紧扣人口新环境和群众新需求,将人口文化 理念形象地融入源和1916创意园区绿地、水面、植被、路径环境之中,寓教于生活休闲环境。建设金峰社区民俗人口文化园,展示泉州民俗人口文化风情,宣传婚育知识,让本地居民体会到久违的传统习俗的亲切感,也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2、拓展四项宣传载体。运用“微电影”媒体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制作动漫计生微电影《奶奶的转变》,首创以动漫微电影形式宣传计生政策和优惠措施。运用大型户外LED影视广告媒体,在市区最繁华的打锡街与九一街路口以动感视频宣传人口计生。运用公交车体广告媒体,在市区主干道29路公交车身,图文并茂宣传创建幸福家庭、打击两非工作。运用公交车电视媒体,在辖区内50辆公交巴士,每天不间断滚动播放1500次计生公益影视宣传广告。

3、建设五个街道级宣传教育特色阵地。金龙街道依托龙岭革命老区毛主席纪念馆和社区红色文化书屋,建设龙岭社区独生子女爱国教育基地。常泰街道设立华塑社区华侨与人口文化展馆,开展华侨人口文化宣教教育。海滨街道建设新门社区“扁担哥驿站”劳务市场人口宣传园,打造流动人口宣传服务特色亮点。浮桥街道创建延陵社区婚育文化园,进一步转变了群众的婚育观念。江南街道整合兴贤路沿街201家商家LED广告牌,滚动播出人口计生内容,创建“兴贤路商贸LED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

三、培育宣教服务典型

1、完善“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创建亮点。开元街道整合辖区社会资源,通过实施“七个一”项目,创建幸福家庭新亮点(一个幸福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一所流动人口公寓、一间幸福家庭医疗服务室、一家幸福家庭居家养老中心、一条幸福家庭宣传文化长廊、一个流动人口创业服务点、一条幸福家庭商家联盟街)。常泰街道在五星社区建立了功能齐全、高效服务的“幸福家庭公共服务中心”,从办证服务、维权服务、帮扶救助、居家养老、计生技术服务、技能培训、文化活动等方面,对社区居民及流动人口实施全程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流动人口幸福家园建设。常泰街道格来德企业幸福家园为流动人口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推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金龙街道鸿荣轻工企业幸福家园,举办闽南语培训班,增设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宣传栏,开展民俗人口文化进企业活动,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2、打造心理健康服务品牌。在区计生服务站创建鲤城区“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心理健康辅导站,在铁通电子集团公司建设“鲤城区流动人口心理咨询体验中心”,面对广大市民开展服务。

3、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人口福利事业。临江街道成立了“万龙临江人口福利基金会”,泉州万龙实业有限公司每年提供超过35万元的慈善基金,开展助老、助残、助学、助困行动及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行动,支持街道人口福利事业的发展。

四、加强新闻媒体宣传

9.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九

【发布日期】2004-05-08 【生效日期】2004-05-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新法规速递

商务部关于做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4年5月8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促进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维护产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是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产业既面临着发展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更加广泛的国际合作和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同时并存,各国围绕市场、资源、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争夺更加激烈。全球生产能力相对过剩,贸易摩擦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地市场,频繁采用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和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手段,对我国产业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造成障碍。做好维护我国产业安全工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日显重要和紧迫。

(二)产业安全是我国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做好维护产业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我国产业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使其免受进口产品不公平竞争和进口激增造成的损害;为产业创造正常的发展条件,使各产业能够依靠自身的努力,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发展的空间,赢得利益,从而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维护产业安全工作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发展是实现产业安全的第一要务。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把产业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做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是维护我国产业安全的根本途径。产业国际竞争力主要由核心竞争力、基础竞争力、环境竞争力构成。企业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主体,要紧紧抓住管理创新、成本控制、研发能力三大基本要素,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不断增加竞争实力、创新基础和发展动力。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对提升基础竞争力和环境竞争力负有重要责任,特别是要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建设,政府管理和基础设施方面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这对于核心竞争力的实现和支持核心竞争力成长具有重要作用。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只有突出核心竞争力、基础竞争力、环境竞争力的全面发展和提升,才能达到全面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目的。

二、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内产业安全

(五)贸易救济措施是维护国内产业安全的重要手段。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大力普及贸易救济措施法律及与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指导企业在遇到进口产品数量激增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产业损害时,主动运用贸易救济措施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贸易救济措施法律援助机制,为受到损害的企业申请贸易救济措施提供合法的帮助。

(六)促进已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国内产业加快恢复和发展。政府主管部门对已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产业要建立跟踪机制和统计制度,建立定向联系渠道,了解产业的发展变化及结构调整情况,实施动态指导和协调。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借鉴国外经验,依法采取必要的扶持政策和措施,使受损害产业加快恢复和发展。

(七)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我出口产品在境外遇到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和其他贸易壁垒案件时,涉案企业要充分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积极应诉,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和对我有利的结果。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援助作用,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指导,必要时,也可以作为行业整体代表应诉。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服务和对外交涉功能,维护国家和产业的利益。

(八)全面提高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能力。对国际贸易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壁垒、检验检疫等新的贸易保护措施和针对我国的特别保障措施、纺织品限制等手段,企业和行业组织要增强应对能力。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的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坚持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跨过壁垒门槛;另一方面可以采取积极稳妥的反限制措施。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多双边磋商,积极化解矛盾,要充分运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产业利益,减少贸易障碍。

三、加强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建设

(九)建立健全产业损害预警监测机制。做好产业损害预警工作是维护产业安全的有效措施,要分层次、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对重点敏感商品进出口异常及对国内产业的影响进行监测分析;建立重点行业的预警系统,对行业内主要产品的市场供求、价格变化、进出口动态及产业运行效益情况进行跟踪;要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运用科学的指标和模型分析方法,提高预警监测质量。除国家建立全国性的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外,各地区、各行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重点监测产品目录和相应的指标体系,确定重点监测企业,建立专家队伍;编制本地区、本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报告,提出应对措施建议。通过预警监测,尽量降低或缩短产业受损害的程度和期间,加快受损害产业的恢复和发展。

(十)搞好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工作。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综合评价是维护产业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和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对国内产业竞争力状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科学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及时提出综合评价报告和分类指导意见。对国外同类产业主要竞争者的情况要及时跟踪,以利于全面评估国内产业发展状况和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分析比较我国产业的竞争优势与劣势。及时发布产业国际竞争力动态,指导产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趋利避害,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与评价,为适时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提供依据。

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一)严格市场准入条件,避免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低水平重复建设将带来生产能力过剩、市场无序竞争,加剧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对产业安全和发展极为不利。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环保政策、能源政策和科学的发展观,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包括市场信息发布,制定市场准入法规,实行生态和环境标准以及产品质量认证等,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规范竞争秩序。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和企业,鼓励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有前途、有市场需求产品的发展,有区别、有目的、科学合理地保护和支持国内产业,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竞争秩序。

(十二)行业组织和具有先进技术的企业要积极推动和参与产品技术标准制订工作。不断完善和提高产品的各项技术、环保、卫生、安全等标准,拓宽技术标准覆盖领域。积极研究、追踪、了解和采用国际标准,不断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促进我国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增加低消耗、无污染、高附加值产品生产,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十三)加强行业自律。行业自律机制的建设和行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是提高产业竞争力的重要环节。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预防和制止行业垄断、地区封锁以及市场流通中竞相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组织在加强行业自律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要建立联络和协商机制,完善合法的行约、行规和承诺制度,加强督导和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市场规则和企业自我约束的作用,使行业自律机制建设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十四)积极引导产业建立战略协作关系。战略协作是产业间适应激烈竞争的一种自救方式,对于重新搭建和稳定产业链、保证上下游产业间合理利益,维护产业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已采取贸易救济措施的产业尤其要重视与上下游产业建立互利的协作关系,在生产、技术、供应链、价格、合资合作、知识产权以及人才方面加强合作。建立战略协作要以企业为主体,要符合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的原则,政府和行业组织要予以规范和指导。

五、创新方法,强化服务

(十五)加强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信息服务已经成为指导产业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现代化手段,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予以足够重视,建立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要提高信息的前瞻性、综合性和准确性,运用形式多样的载体和现代化的传播方式,向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广泛开展与世贸组织规则有关的咨询服务工作,将我入世承诺进程、贸易救济措施案件及世贸组织新一轮谈判等情况及时向企业通报,并做好相关法律、规则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咨询服务专家队伍,逐步规范和提高咨询水平。

(十六)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重视宣传和培训工作,有规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项培训交流工作。求真务实,不走过场,提高培训水平和效果。要积极创造新的培训交流方式,改善培训方法,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培训交流方式,培养一大批产业安全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

(十七)研究和借鉴国外维护产业安全的做法和经验。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是在新的国际形势下一项新任务,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熟做法,增加与国外政府及行业组织间的学习交流和考察。拓宽思路,创新方法,借鉴和运用国际惯例,不断提高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建立健全维护产业安全工作机制

(十八)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要加强与产业的联系,经常听取产业的意见和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与相关行业可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还要建立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与指导协调。根据不同产业的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使具有一定优势的产业加快发展,使竞争力尚有差距的产业得以尽快调整和提高。要充分发挥商务部驻外经商参处的窗口作用,为国内产业提供驻在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产业、市场动态情况,并对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提出建议。加强与海关、质检、统计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分析产业安全面临的形势与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

(十九)建立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组织的协调配合机制。政府主管部门要经常听取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解决。行业组织要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转变观念,转换机制,不断增强产业代表性和凝聚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工作中的协调、组织、服务、代表作用。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可以设立专门的产业安全协调指导机构,更好地为行业内广大企业服务。各行业组织之间要加强联系与配合,特别是上下游产业之间、行业协会与进出口商会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互相取长补短,密切配合,共同应对贸易摩擦,维护国家和产业的长远利益。

(二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维护产业安全工作。要发挥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及各方面专家的作用,加强对产业竞争力及产业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不断提出更科学的、符合国际惯例的竞争力评价方法及维护产业安全的途径和手段。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咨询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法律、财务等各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把维护产业安全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0.关于做好2013年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十

关于针对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总结

自省人口计生委《关于针对群众意见建议进行工作整改的通知》下发后,局班子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自2012年3月15日开始至4月7日,开展了群众意见建议自查自纠工作。

结合依法行政、第一季度“孕情普查”活动、“双评”活动开展群众意见建议自纠自查。同时发挥好政风行风热线、12356阳光服务热线、有奖举报等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需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重点在以下几方面认真查找工作不足、弥补工作漏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主要做法:

一、坚持规范依法施政,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施政纲要》、《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实体公正。一是进一步规范了生育登记、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化区级执法责任,实行区级立案,有效地防止了基层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随意性和对裁量权的滥用。二是严格实行“收支两

条线”体制,严禁借为群众办理《一胎登记卡》、《二胎生育证》之机搭车收费、搭车推行药物。三是简化办证程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今年我们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要求,从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五个方面,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证明材料,提供代办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让群众享受到我系统作风建设所带来的好处。截至目前,没有出现越权施政行为,没有出现违法设定群众义务现象发生,也没有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发生。四是坚持依法施政优质服务。依法落实为计划生育育龄群众免费避孕节育服务,推进长效措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要求施术人员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确保手术质量和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禁大月份引产。

二、加强学习,班子内部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要求每位干部职工经常学习,把各项制度作为镜子,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同时,局领导班子坚持每年二次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班子内部监督,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能力,紧密团结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班子建设和工作协调发展。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群众满意度。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许可证的发放以及相关的服务等。向社会实行公开整改服务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公开办事

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同时聘请1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我局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杜绝互相推诿、敷衍塞责,杜绝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自觉遵纪守法。

四、孕情服务与群众意见整改工作相结合。在第一季度孕情普查过程中,在对18个村、2个社区的5344名服务对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时,不忘征求群众工作意见和建议。

经过自纠自查,共统计群众意见、建议3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要求各级人口计生工作者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保证各项服务工作应落到实处。按照各科室职责,由各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加强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关于对乡镇健康普查和怀孕监测时间安排要科学的提议。我局将在每年制定的生殖健康普查方案中充分考虑各乡镇人口数量、地理位置、流动性等因素,指导计生服务站合理安排乡镇的普查时间。一是避开农忙时间;二是避开流出人口较多时间;三是避开酷暑及寒冷时段;确保农村育龄妇女能充分享受到每年一次的生殖健康服务,提高群众参检率。

2、关于在服务方面能否免去有些不必要的检查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的意见。对符合免费服务范围的农村育龄夫妻需要接受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应按便民利民的原则指导其到指定的服务机构接受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XX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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