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通告

2024-10-25

防火防盗通告(共7篇)

1.防火防盗通告 篇一

各系、室、学科点及各行政办公室:

为确保我院教学、科研及办公设施的安全,特强调如下注意事项:

1、各系、室、部主任、学科点点长及研究中心负责人,为本系部、学科点及研究中心公共办公设施、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各行政办公室使用人,为本办公室办公设施、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各房间均为防盗门,请大家妥善保管好钥匙,特别是各系、室、学科点,最后走的人一定要随手锁门;

4、报告厅、会议室、教工之家、实验室、数据中心、模拟法庭及研究生实习室等安全负责人要做好安全防盗工作,确保其安全;

5、下班或久离办公室时,应及时关掉所用电器电源、强化防火意识。如有火情应及时上报,否则追究其责任;

6、放好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人文学院

年九月二十一日

2.护林防火通告1 篇二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对森林资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与扑救森林火灾的自觉性,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全面提高我区森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致富全区,造福人们。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向辖区内各乡镇机关、单位、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通告如下:

一、全区实行全年森林防火制度:

每年从十月一日至下的四月三十日,为我区森林防火的重点期。乡、镇、林场要坚持值班巡逻,学校要在学生中进一步搞好森林防火的“四个一”活动(一是学校上好一堂防火课;二是学校出一期防火专刊;三是每个学生给家长写一封防火信;四是每个班写一条防火标语)。

二、每个单位和每个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

①不准在山林边烧荒、烧堪力;②不准在山林内和山林边沿烧坟草、烧纸钱、放鞭炮;

③不准在山边烧火土灰;④不准在林边和山林道路上吸烟和持火把照明;⑤不准在山林内烧火野炊;⑥不准烧山驱兽灭蜂;⑦不准小孩玩火;⑧不准盗伐和乱砍滥伐森林;⑨不准毁林开荒;⑩不准乱捕滥猎野生动物。

三、每个单位和每个公民都必须认真做到十坚持;

①坚持做到森林防火人人讲,经常讲;②坚持值班巡逻,发现火情立即报告;③坚持火情就是命令,要积极组织和主动参与扑救;④坚持在火灾现场做到火灭烟消后才离人,防止死灰复燃;⑤坚持野外用火先报告,经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并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后才用火的制度;⑥坚持失火受罚,灭火有奖的原则;⑦坚持对火灾肇事者、盗伐滥伐林木者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人员处理从重的原则;⑧坚持对火灾发生前不制止,发生后不报告的知情人,实行连带处罚的原则;⑨坚持对火灾肇事者的单位实行连带处罚的原则;⑩坚持对未成年的火灾肇事者的户主和监护人实行连带处罚的原则。

四、森林火警和森林案件举报电话:83***6

特此通告。

娄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3.防火通告 篇三

冬季风高物燥,是为灾的多发季节,各部门员工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做好防火安全工作,为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公司决定做出好下要求:

1、当最后离开室内(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传达室、库房、锅炉房、食堂、宿舍及卫生间)的员工应检查并关闭用电设备,切断所有不用的电源,检查是否有明为。如用电设备、电源插座出现严重发烫、有糊味或短路等异常现象,必须及时通知基地主管、安全负责人更换。

2、基地主管及安全负责人必须在12月31日前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今后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线路老化和漏电等现象必须及时处理。随时观察线路、变压器有无异常现象。

3、禁止员工在室内(同上)使用热得快、电炉、电暖气、电热毯等高负荷用电设备和易造成短路的用电设备。

4、禁止乱扔烟头、火柴、打火机,尤其是库房、锅炉房、厨房等易燃、易爆物质多的地方。

5、禁止在基地院内燃放烟花爆竹。

6、供暖期间,烧锅炉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谨防锅炉爆炸。

7、禁止在锅炉房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不得在锅炉房内烘烤衣物。

8、必须在指定地点燃烧垃圾,并且由专人看守,燃烧后检查清理现场,防止死灰复燃。

9、防止因煤气泄漏而引起火灾的煤气中毒。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此时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电话、手机。

经理助理和基地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统一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员工发现问题或有好的建议,请及时向经理助理和基地主管反映。如因疏忽或未严格执行以上规定而发生事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如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员工应及报警,防止火灾蔓延,匪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999或120,同时与公司联系

另外,天气逐渐转冷,大家要及时增加衣服、多喝水,防止感冒;遇雨雪天气由于路面湿滑,外出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xx城市道路养护有限公司

4.防火通告 篇四

一、当输电线路周围不管是您承包的地还是他人的地需要垦荒时,请您千万记住不要烧荒,以免引发山火,损坏电力设施,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

二、清明或者其它时候,在送电线路周围,当您需要扫墓燃放鞭炮、烧香腊钱纸等有引发山火的火源时,请您先把墓地周围易燃杂草灌木清理干净,同时做到人走火熄。

三、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保护区周围燃放爆竹,燃烧冥品;为防范火灾发生,祭祖扫墓要确保人离开时清除火种。

四、因失火引发火灾,损坏电力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群众向公安部门及电力部门举报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火灾信息,我们将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xxxxxxxx

5.防火安全通告 篇五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夏季历来是用火用电的高峰季节,也是消防安全的关键期,学校又将进入毕业生离校和在校生期末复习考试阶段,暑假也即将来临,为共同做好近期和下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校消防办特别提醒全体师生员工,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注意日常用火用电安全。同时,请校内各单位务必以近期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共同构筑牢固的消防安全“防火墙”。一是要持续不断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引导师生掌握必要的逃生自救知识能力;二是近期要结合第二季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礼堂、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的自查、排查,及时发现、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大型活动的管理,按照年初和学校签订的《防火安全保证书》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要重点检查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是否随时处于能用状态,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是否使用违规电器等,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集美大学消防办

6.防火防盗通告 篇六

森林防火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每年森林防火期一般为1月1日起至5月31日和10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月15日至4月15日为森林防火禁火期。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严格实行野外用火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林业

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林区实施涉火活动,生产性用火须遵循“五不烧”原则,即“没有开好防火线不烧;没有申报批准不烧;没有人看守不烧;没有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风高太阳烈不烧”。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等营造林用火,须经批准并做好防范措施后按实施方案用火。

三、森林防火禁火期,严禁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各村要对重点地段、部

位严防死守,加大巡山护林密度。进入林区人员须自觉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和教育。妨碍防火检查和拒不执行防火规定的立即依法处理。

四、违反规定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镇人民政府会同县林业

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或教育,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各村组、农户、学校的森林防火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的监管,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失火造成火灾要追究家长或监护人的责任。

六、任何单位及个人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镇政府、村组干部及县应急办、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镇、村组干部要及时组织扑救。对隐瞒火情和有火不报及延误扑火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扑救火灾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禁止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扑火。

镇党政办公室电话:3922527

县政府应急办电话:3928417县森防办电话:3922442

特此通告

三合镇人民政府

7.防盗通告 篇七

您好,年关将近,为了确保本小区安全,提高防范意识,严控盗窃案件发生,防患于未然,勤兴物业特别提醒居民及商户,务必做好如下自防工作:1、请大家睡觉或出门前务必关好门窗,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妥善保管好自己财物和贵重物品;2、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3、请大家出入小区大门和单元门时对尾随的陌生人提高警觉;4、如有陌生人造访,请勿轻易开门;5、需外出探亲、旅游或有长期出行计划的业主,在出发前,请切断家中水、电、气和其它弱电接口,同时知会物业服务中心,以便秩序维护人员在巡查中多加注意;小区的安全离不开您的支持与配合,为了小区与业主记商户自身的安全,让我们共同做好安防工作,共同保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勤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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