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技巧

2024-09-20

上海公务员考试技巧(精选8篇)

1.上海公务员考试技巧 篇一

上海市2013年公务员公告已出,请大家抓紧时间复习201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启动。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推出招考职位2016个,计划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705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今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公务

员录用考试笔试时间为今年12月23日。

201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在考试类别、职位要求、考试科目、分数线划定等方面,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在招考职位要求上,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街道乡镇以及垂直管理部门、政法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招录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不作要求,以鼓励和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二是在考试类别上,继续实行A类、B类分类考试,即分为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和招录对象基层工作经历“不限”的职位,进行分开报名。同时,实行先笔试、后职位报名。提醒考生仔细查看“职位要求”和“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考试类别,以免出现报名差错。三是,在考虑科目上,实行两门“公共科目”加一门“专业科目”的“2+1”模式。其中两门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区分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和招录对象基层工作经历“不限”的职位,分别设计具有针对性的试题。为体现公平竞争,规定每名考生限报一门“专业科目”,以保证各个科目有更多的考生进入面试。四是在分数线规定上,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员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表示,希望广大考生认真践行考试诚信,在报名阶段如果填写个人信息,在考试阶段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要轻易放弃报考职位面试和录用的机会,共同创造上

海公务员考试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2013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13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至199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1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请查阅《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少数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面向全国招考优秀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上海市2013年公务员公告已出,请大家抓紧时间复习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11月15日10点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5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21世纪人才网”。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报考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上海市2013特殊职位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所列的特殊职位(以下简称特殊职位),实行定向报名。

报考特殊职位的人员,根据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部分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5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20日9:00至29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11月25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12月23日,具体安排为:

12月23日上午 9:00-11:30 申论

12月23日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其中,农村建设管理仅限优秀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时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此外,特殊职位专业科目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3年1月底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月初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笔试成绩及职位报名时间,详见“21世纪人才网”公告。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的政法类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特殊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类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月中旬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注册编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2.上海公务员考试技巧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收集2008年9月份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14C-UBT检查的杨浦区各机关公务员(n=1219)的一般资料,并采用现场发放问卷的方式收集其生活习惯等相关信息。利用HP测试仪(HUBT-01型,深圳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呼气标本进行检测,结果大于或等于100dpm为HP阳性。将14C-UBT检查结果与被检查者的一般资料进行相关性分析。采用SPSS 15.0 for Windows统计软件,对计数资料分析采用两个独立样本t检验及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示为均数±标准差;对分类资料统计分析采用非参数χ2检验、Mann-Whitney检验和Kruskal-Wallis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a根据有效调查问卷,n=703(下同)

2 结果

2.1 一般资料

2008年9月份在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进行14C-UBT检查的杨浦区各机关公务员共有1219名,分别来自30余个不同的单位,其中男性721名,女性498名,平均年龄50.7±15.1(22~90)岁;在职者900名(男性523名,女性377名),已退休者319名(男性198名,女性121名)。共收到有效调查问卷703份,受访者近2周内均未服用H2受体拮抗剂、质子泵抑制剂或抗生素等相关药物。所有受检查者中共有554名的检查结果为阳性,阳性率为45.4%。检查值最大为3205dpm,最小为0dpm,中位数为70dpm,平均检查值为(314.2±475.4)dpm。

2.2 性别对检查结果的影响

男性的检查结果阳性率为45%,女性为46%,性别间无显著差异(P=0.682)。男性的平均检查值为262.1±377.0(中位数为70)dpm,女性的平均值为389.6±581.7(中位数为68)dpm,性别间的平均检查值有显著差异(P=0.000)。

2.3 年龄以及是否退休对检查结果的影响

按性别不同将受检查者分为男、女各6个年龄组:21~30岁组,31~40岁组,41~50岁组,51~60组,61~70岁组以及71岁以上组。男、女受检查者的检查值均呈单峰分布:男性的检查值高峰出现在21~30岁组[平均值为(368.3±450.2)dpm],其后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下降,至71岁以上组为最低[平均值为(162.7±284.1)dpm],检查值与分组的相关系数为-0.165(P=0.000)。女性的检查值自21~30岁组开始升高(平均值为386.1±516.6dpm),高峰出现在41~50岁组[平均值为(489.2±618.3)dpm],其后逐渐下降至71岁以上组为最低[平均值为(276.5±581.1)dpm],相关系数为-0.060(P=0.180)(图1)。阳性率在各组间的分布类似(图2)。男性受检查者中在职者523名,退休者198名,检查平均值分别为(290.2±395.4)和(187.7±312.2)dpm(P=0.001);女性受检者中在职者377名,退休者121名,检查平均值分别为(421.8±587.3)和(289.1±554.4)dpm(P=0.029)。

2.4 工作单位与检查结果的关系

不同工作单位间的检查结果差别较大,阳性率最高的为87.5%,最低的为9.1%。平均检查值在各单位间的分布与阳性率类似[最高为(543.7±612.9)dpm,最低值为(33.8±39.2)dpm]。按照阳性率高低将各单位分为3组(第1组≥50%,第2组<50%且>33.3%,第3组≤33.3%)并与受检查者的一般资料及调查问卷信息进行相关性分析。结果表明:阳性率较高的组别受检查者年龄较低、在职人员比重较大、饮食较不规律、工作强度较高以及吸烟、饮酒者所占比例较高(表1)。

3 讨论

自1983年Marshall和Warren首次发现HP以来,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HP感染与胃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以及胃癌的发生密切相关。有效地检测并根除HP,不仅有助于治疗胃炎及溃疡,还从理论上提供了预防胃癌的可能。

目前临床用于检测HP感染的方法主要有快速尿素酶试验、细菌培养、血清HP抗体检测、13C-UBT及14C-UBT等。相对于其他几种检测手段,14C-UBT具有敏感性和特异性高、可重复性好、快速简便以及价格低廉等特点,适用于检测活动期HP感染、评价药物根治效果以及检测有无复发[1,2]。有报道称,发达国家经14C-UBT检出的HP感染率为30%~50%,而在我国为42%~64%,平均55%[3,4]。研究结果表明,在公务员群体中HP的感染率约为45.4%,低于国内平均水平,可能与我们的研究对象为健康体检人群且生活、工作环境较好有关。上述文献同时报道,HP感染率在性别间无差异,在本研究中,男性和女性HP感染的阳性率分别为45%和46%,不存在性别差异;但呼气试验的检查值在两种性别间有显著差异(P=0.000),在随后的另一组体检人群中也显示了相似的结果。

按性别及年龄将受检查者分组后发现,男性的检查值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下降而女性先是逐渐上升,在40~50岁达峰值后逐渐下降,感染的阳性率在各年龄组的分布与检查值类似。国内外均有学者对HP组织学密度与14C-UBT检查结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有学者报道,HP组织学密度与14C-UBT检查结果之间具有相关性,不同组织学分级间的检查结果存在差异[3]。詹德法等报道,组织学HP感染程度分级较低的病例14C-UBT检查值较低[4]。因此,呼气试验检查值的性别差异提示女性的HP感染程度更为严重。然而,由于呼气试验检查的HP感染程度仅为当前感染状态,是否会导致胃部病变尚受个体差异及其他多种因素影响,故需进行前瞻性研究以评价呼气试验检查结果是否与胃部病变严重程度存在相关性。

同时,通过问卷方式收集了受检查者的相关资料以评价对呼气检查结果的潜在影响因素。研究表明,不同单位间的检查值及阳性率存在显著差异。结合问卷分析,总体年龄较低、在职人员比重较大、饮食较不规律、工作强度较高以及吸烟、饮酒者所占比例较高的单位阳性率及检查值均较高,提示上述因素为HP感染的危险因素。

综上所述,上海市部分公务员中HP的感染率稍低于全国总体水平;两性间的感染率无差别但HP感染程度存在显著差异;男性的感染程度随年龄增长逐渐减轻,而女性则在40~50岁达高峰后逐渐减轻;不同工作单位间HP的感染率及感染程度存在显著差异;HP感染的危险因素为年龄、在职、饮食不规律、工作强度高以及吸烟、饮酒;尚需进行前瞻性研究以评价呼气试验检查结果是否与胃部病变严重程度存在相关性。

参考文献

[1]Van De Wouw BAM,de Boer WA,Hermsri HWEN,et al.Usefulness of the14C urea breath test as a semiquntative monitoring instrument after therapy for Helicobacter pylori infection[J].Scand J Gastroenterol,1997,32(2):112-117.

[2]Graham DY,klein PD,Evans DG,et al.Simple noninvasive method to test efficacy of drugs in the eradication of Helicobacter pylori infection:the example of combined bismuth subsalicylate and nitrofurantoin[J].Am J Gastroenterol,1991,86(9):1158-1162.

[3]张玉萍,于海宽,谢昌辉,等.14C尿素呼气试验对胃幽门螺旋杆菌感染的诊断价值[J].白求恩医科大学学报,2000,26(2):197-198.

3.民国时期的公务员考试 篇三

据统计,这次考试共有1872人参加,考生以江苏(20%)、湖南(12.5%)为最多。最后计算总成绩的方式是:一试占40%,二试占40%,三试(面试)占20%。

由于教育水平落后、考试内容偏难偏繁等原因,这次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的人数少得可怜,笔试淘汰率高达94.8%,实际及格人数仅为30余人,最后戴季陶院长亲自向国民政府申请,给考生普遍加10分,才勉强录取足额100人。

面试虽然只占总成绩的20%,而且淘汰率仅为1.1%,但面试的表现很重要,有时甚至可以扭转乾坤。如外交官领事官科目应考人冯至海说得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口试后,成绩由倒数第二名被提为第三名,并内定为某国大使馆的重要职务。而原笔试成绩第一名的李铁铮,面试后却只任用为英国大使馆的三等秘书。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考生一试、二试及格,面试不及格,次年可以免除已经合格的一试、二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只有一次机会,而且仅适用于同地举行的同类考试)。

曾经有一名湖北考生周世万报考教育行政人员,就是在次年的面试中合格而被录用的。不难想象,南京国民政府此项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当时社会人才严重不足,同时也是为了节约考试成本。当然也为考生再次提供了良好的从政机会。

(据《北京青年报》)

4.上海公务员考试技巧 篇四

2006年上海招录公务员各机构面试真题汇总

2006上海市局面试题目3月2日下午

(1)你的性格特点是什么,根据行政工作的特点你如何扬长避短

(2)现在外来务工很多,影响了社会治安,对外来务工者从正反两方面谈

(3班前完成,你怎

(4)你如何组织一次募捐活动

(5)领导组织一次座谈会,无人发言,你怎么办

2006年上海面试真题

成为“父母官”,你怎么看?

1.你人生中遇到过什么挫折,如何克服的2.公务员法中要求公务员清正廉明,联系实际谈一谈

3.开一个国家型会议,如何组织

4.有一位同事与人相处不好,你如何处理

第一题:请结合你的学习经验谈谈你考公务员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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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中公网2008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第二题:有人说,公务员要公而忘私,有人说要先公后私,谈谈你的看法;

第三题:当有人和你观点不一致时,你怎么办?

第四题:如果要你主持一次会议,旅行等等等等。。你会怎么办?

第五题:如果你的亲戚朋友向你求情,你怎么办?

第六题(专业题,换考官了)x和y谈恋爱,但y还和前男友纠缠不清,x就砍y,y重伤。请问,x构成犯罪了吗?是什么罪?请说明构成要件

1.你报这个职位觉得有什么优势吗?

2.有2种观点,“大公无私”和“公私兼顾”,你怎么认为?

3。领导和你意见不一样怎么办? 送文件问题我自己写过一个,我就自己答了一下,你们帮我看看 领导让你去上级部门送一份文件,你怎么办?

1.自我介绍

2、你有什么不足,如何改善

4、跟上司不愉快,起争执,怎么办

5、对虚假违法广告怎么看

(1

(2“

(3理?

(4

(1.谈谈你的能力上的优势,并结合实际说一下

2.谈谈你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

3.做为新来的公务员,你所在单位有些老同志对你不是很看得惯,你怎么与他们相处

4.做为公务员要经常参加会议,你认为如何提高会议效率

5.你正在接待来访的群众,领导又给你安排了任务,你怎么办?

中公教育·中公网2008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1.为什么考公务员,有什么优点和不足

2.国家十一五,从以往的计划改为规划,一字之差,说说你的看法。

3.组织活动

4.如果你开始工作后,发现工作中有不合理的地方,你会如何处理

5.如果你在帮领导准备下午的会议稿,突然文件损坏,你如何处理

1谈谈你的工作兴趣和对工作环境的要求

2怎样组织一次系统培训

3如果领导因为误解,在一次大会上公开批评你,怎么办

4怎样组织一次信息员报送会议

5公文的基本格式是什么谈谈怎样建设节约型社会

1、自己报考该职位的优势等等

2、组织干部疗养

3、如何处理与领导同事之间关系

4、做上海公务员应具备哪些素质

5、如何对待情绪激动的上访人员

5.2007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 篇五

1.在2005年9月召开的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提出,要努力在实践中培育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格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2.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的政治素养、思想作风、道德情操、工作态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务员队伍一贯的严格要求,既是对长期以来广大公务员崇高精神和优秀品德的创新概 括.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公务员新的要求;既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又吸收了当代政治文明先进思想成果;既是公务员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又是平时工作中必须遵从的基本准则。

3.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是公务员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这就是要时时处处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坚持以自己的全部工作为党分忧、为国建功、为民造福。“格尽职守、廉洁奉公”是公务员作风建设的关键,就是要以对党和国家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适应本职工作需要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点,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是、与时俱进。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少说空话,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通过实实在在的努力,促进发展,造福群众。“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是公务员做好工作的保障。就是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努力营造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加强团结、大力协同、做好工作。

4.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逐步完善,公务员精神的培育日益受到重视,并逐渐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来进行建设。2002年国家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对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作了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有:一是政治坚定;二是忠于国家;三是勤政为民;四是依法行政;五是务实创新;六是清正廉洁;七是团结协作;八是品行端正。

5.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核心.新形势下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意义重大。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在2006年上海召开的公务员精神研讨会上指出: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本质要求,是在公务员队伍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措施和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而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掌握与所从事的业务工作下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有利于广大公务员不断提高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水平.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从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分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高,各专业之间的协作要求也越高,团结协作逐渐成为公务员的一种能力要求。6.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从立法的角度对公务员精神不仅进行了详细阐述.而且还把它落实为具体的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7.对于从政者所应该具有的精神。古人多有论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说明人们早已认识到了法律与道德的互补关系,古人云:“政者,正也”;“临患不忘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等等,都在倡导着一种精神。从《汉书》中的“国而忘家。公而忘私”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种精神的提倡,加上中国古代严密而系统的吏治制度,在历史上确也造就了不少“廉洁奉公”、“为民请命”的清官良吏。古有澄清吏治,今有执政使命。民族性和文化性的遗传密码是很难割断的,公务员精神就是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

8.在人类历史上一直存在着“权力崇拜”现象,这一直在中国历史上表现得尤为厉害。几千年封建主义的政治文化以其特有的渗透力注入社会的各个角落.官僚主义沉疴难除.也构成了中华民族特有的历史重荷。囿于历史原因.中国历史上在政治统治方面所积累的经验之丰富是世界上罕见的,但在政府公共治理方面所积攒的历史遗产并不多。

9.现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产生于西方国家,自19世纪中下叶以来经过一百多年的历史演变,已经发展成为一项有越来越多的国家普遍采用的人事行政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西方国家也开始重视行政伦理建设。英国通过“新公共管理运动”来加强政府执政能力和完善政府职责引用一定的竞争机制来提高政府的工作绩效,“公众是顾客,政府为顾客服务”纠正了公务员一些不端正的行为和态度,促使政府不断改进服务方法,提 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美国通过制定公务员道德规范的法案,提出了14条伦理行为准则,完善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监督机制,促进了公务员道德规范和措施的落实到位。新加坡政府在廉政建设方面卓有成效。其“立法明确、执法严明”的严格法律执行标准为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了保障。10.现代行政伦理更关注权力的公共性和服务性,并以此对权力行使进行反思、规范和引导,促使权力用于公众的普遍幸福,而不只用于少数人的幸福.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固然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中。但更要适应世界行政现代化的趋势。以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自身改革为重点,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事务管理的水平,迫切需要公务员精神来支撑。这也是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和有力的抓手。11.济南在公务员精神的展现方面是一个良好的典型。“为人民管交通”成为交警队伍的精神支柱,执勤干警不论严寒酷暑,都坚持一丝不苟,毫不懈怠。一个班次要做七、八百个转体、手势动作,再苦再累,绝不变形走样,被群众誉之为“泉城一大景观”。干警们立足岗台坚持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市面所有岗亭都竖立了“有困难找交警”的告示牌,设置了“为您服务”栏、便民服务箱。广大干警在热情服务中严格执法,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热情服务。执勤中一律使用文明用语,不讲服务禁语,做到礼貌纠章,把处理违章的过程。变成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和群众自我教育的过程。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支队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万件。交警的良好形象为群众所理解和感动,全市有多个单位开展了向交警献爱心”动。

三、申论要求

(一)给定材料中提高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的内涵。

(20分)A、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公务员个人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要求,因此,实事求是地讲,从实际情况来看,公务员精神中对个人能力的要求超过集体之间互相协作的要求。(×)B、目前有少数公务员缺乏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创新精神、务实作风和自律意识,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有利于广大公务员在新的形势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C、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是有明显的区别。现代社会可以被称为“陌生人的社会”.它的规模壮大,人口众多,关系交错,成分复杂。因此,加强政府管理是现代政府最重要的职责和最基本的责任观念。(√)D、公务员职位是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设置的。每个职位都有明细的任务和职责,因此,公务员要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完成本职任务。(×)E、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下级对上级的有限的对抗权和纠错权。为了保障管理的统一高效。公务员有必须服从上级决定和命令的义务.而公务员精神,要求公务员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A的错误在“超过”两个字上.个人能力和集体协作都很重要.个人能力的发挥离不开集体的协作.所以不能说前者超过后者。D的错误是在于其结论表述不完整.因为每个职位都有明细的分工和责任.所以公务员不 仅要完成本职工作,还要注重部门协调。要有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能力。E的错误在于没有正确领会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的实质精神。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或者命令。是公务员的纪律。在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明显违法的时候.公务员不必完全执行上级命令,否则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根据给定的材料,概括出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内容,字数不超过200字。(15分)新时期对公务员精神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培育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格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成为当前公务员建设的核心任务。《公务员法》从立法的角度对公务员精神从定义、作用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详细阐述。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公共事务管理的水平。迫切需要公务员精神来支撑,这也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和有力的抓手。学习国外公务员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发扬“济南交警”的公务员精神意义重大。

(三)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落实,就如何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提出对策建议,要求对策合理、具体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明,字数不超过300字。(20分)首先要抓教育。通过开会讨论、开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培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员精神。

第二是抓养成。在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对公务员进行统一规范,使公务员精神成为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时时刻刻影响、引导、制约着公务员一言一行。

第三是抓示范,激发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的强大动力。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优秀公务员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和高尚精神,激励广大公务员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第四是抓考核,把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情况与岗位目标责任考核挂起钩来,使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实践公务员精神。

第五是抓创新,把公务员精神的建设工作融入到政府机关的改革和重大的机关活动之中。与时俱进,创立新形式。(四)以“论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为题.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文章,要求联系实际,观点鲜明,论证合理,条例清楚,语言流畅。(45分)在2005年9月召开的全国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用“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简明扼要的概括了公务员精神.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的重要举措。32字公务员精神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时代对公务员的新要求,同时也明确了新时代公务员应具有的价值取向。

公务员精神是公务员的政治素养、思想作风、道德情操、工作态度、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和集中体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公务员新的要求。那么如何更好地发扬公务员精神呢?正确的价值取向是我们培养和发扬公务员精神的重要前提。

那么我们需要怎样的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呢? 首先.公务员要追求公共的利益,这是公务员精神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追求的公共利益在其现实性上就是为人民服务。公务员的权力源泉在于人民,权力性质是公共性。权力的指向是公共利益;而这一切又决定着公务员职业不仅仅是公务员个人安身立命之所,而是以“公务性”来体现职业最高精神境界,是与党和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价值行为。

其次.公务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这公务员精神的核心价值取向。现代公共行政已经从统治行政、管理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其本质就是服务.而服务型行政就是责任行政。强化责任意识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外部控制,用制度设计来排除公务员在公共领域中追求私利实现的可能性.实现公共性与私人性的严格分离:二是内部控制,用道德法则来促使公务员树立公共利益信仰,使责任内化为行为者的价值目标。强化公务员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责任意识。最终实现公务员信仰和责任的统一。

再次.维护社会公正,这是公务员精神的根本价值取向。制度并不天然地具有公正性。这是因为。制度的公正性,特别是其运行的公正性在某种程度上还取决于其实施者即公务员所具有的公正品质。如果公务员在其公共 权力的运行中.具有公正无私的伦理立场和正直刚毅的行政德性以及为维护正义而无所畏惧的伦理勇气和伦理坚定性。维护社会公正不仅是一个法律制度和体制上的问题,而且是公务员的行政行为问题。

最后,培育高尚人格,这是公务员精神的目标价值取向。公务员如何履行职能.如何处理对己、对人、对社会、对自然的关系不仅直接地为社会提供了榜样.而且会影响到整个社会成员对道德价值的追求。加强公务员的人格塑造不仅关系到其履行职能的水平、质量。而且影响到社会道德状况的发育、发展。所以。在个人品性上,高尚的道德人格是保证公务员从事公务活动的人性基础和基本途径。

6.上海公务员考试技巧 篇六

一、单项选择题。(1—60题,本题型每题0.5分,共30分。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是符合题意的,将正确的选项选出,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的字母涂黑。不选或错选,该题均不得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赵某酒后寻衅滋事,殴打小区保安A和小区居民B,致一死一重伤,就他违反的法律而言属于()。A.违宪行为,刑事违法,民事违法 B.刑事违法,民事违法

C.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 D.行政违法,民事违法

3.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4.物权法应贯彻()。

A.对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特殊保护原则 B.对公私财产平等保护原则 C.对国家财产特殊保护原则 D.对公民个人财产特殊保护原则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A.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B.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C.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必须由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B.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 C.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 D.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14.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有人认为三聚氰胺不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的范围内,因此不应对企业进行处罚。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B.没有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C.没有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可以自主决定采用何种标准 D.有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还可以采用更高的标准 15.下列有关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

B.公司以其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C.公司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

D.中国公司可以设立在国内,也可以设立在国外 16.下列关于诋毁商业信誉行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诋毁商业信誉行为,其主体限于经营者 B.诋毁商业信誉行为在主观上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C.经营者、消费者和其他主体都可以因自己诋毁商业信誉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D.实施诋毁商业信誉行为的经营者与被诋毁的经营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17.都某与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下列关于都某试用期的约定,有效的是()。A.试用期为9个月

B.试用期期间企业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C.试用期期间企业不支付工资

D.试用期期间都某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8.甲开关厂是国企,具有法人资格。2006年8月10日,甲开关厂由其厂长李某出面向某民营企业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2006年12月10日,甲开关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罢免李某的厂长职务。同月25日,李某被当地检察机关以有贪污受贿嫌疑为由逮捕。2007年3月5日,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开关厂偿还欠款及利息。法院到拘留所向李某调查有关情况,李某承认借款事实。该民营企业提出调解方案,李某同意并在法院送达的调解书上签字。当法院依该民营企业的申请强制执行时,甲开关厂提出异议,称李某已被罢免,已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在调解书上的签字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以上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李某还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先前的罢免是无效的 B.李某已经被逮捕,是犯罪分子,他签字的调解书对甲开关厂不具有效力 C.该调解书对甲开关厂不具有效力,因为甲开关厂未在调解书上签字 D.该调解书对甲开关厂具有效力,但甲开关厂可以行使撤销权

19.甲物业公司将其管理的小区内人防工程隔成小间,出租给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职工宿舍,但甲物业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出租房屋的业务。甲乙的租赁行为()。A.属于有效民事行为,因为有双方合意

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因为物业公司无权处置人防工程 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 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20.王某私设停车场并收取停车费。某日,一客人停车后未付钱即想把车开走,王某不让,双方发生争执,王某将车钥匙拔下。王某的行为()。A.属于侵权,侵害了客人的人身自由权 B.属于侵权,侵害了客人的财产权 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的行为 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

21.下列主体中,属于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人的是()。A.国家知识产权局 B.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 C.作品的作者 D.专利申请人

22.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商品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该批商品发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同类商品的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但是后来甲发给丙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丙应该()。

A.向甲追究违约责任 B.向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C.向乙追究违约责任 D.向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

23.甲、乙订立一份买卖珍稀邮品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甲未交付该邮品,不久发生地震,该邮品灭失。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地震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因此甲不应承担责任 B.虽然甲因不可抗力可以免责,但根据公平原则,仍应承担一定责任 C.甲应承担责任,因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得免责 D.甲能证明不迟延履行该邮品仍会因地震而灭失,则可免除其责任 24.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是()。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甲家鱼塘之鱼跳入乙家鱼塘 D.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寄放在乙家

25.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26.下列行为中,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的是()。A.无意识的动作或者言论 B.人在身体受到外力强制下的动作

C.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而无法履行义务的行为 D.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危害行为

27.李某持猎枪打猎,忽听远处草丛中有响动,以为是猎物,准备开枪,同去的张某提醒他,这里经常有人经过,但李某不予理会,开枪后,不幸将一割草农民打死。李某的行为是()。

A.间接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意外事件 D.过于自信过失行为

28.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下列哪项行为负刑事责任?()A.盗窃罪 B.制造毒品罪 C.投毒罪 D.破坏交通工具罪

29.甲在某超市购物,因踩到一块香蕉皮而摔伤,为此,甲与超市发生纠纷。对于该纠纷的性质及超市应当承担的责任,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超市应承担侵权责任 B.超市应承担违约责任 C.超市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超市应承担公平责任 30.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的刑种是()。A.剥夺政治权利 B.拘役 C.管制 D.有期徒刑

31.在下列上诉、抗诉案件中,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是()。A.赵某盗窃案中,只有赵某的哥哥提出上诉 B.钱某杀人案中,只有检察院提出抗诉

C.孙某和李某共同抢劫案中,只有孙某提出上诉

D.周某虐待案中,只有周某的辩护律师经周某同意提出上诉

3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A.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应判决撤销原判,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 C.应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3.《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规定,“餐饮业经营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菜谱招揽、诱导顾客”,这属于()。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任意性规范 D.构成性规范

34.以权利是否可以转移为标准,人格权和人身权属于()。A.专属权 B.对世权

C.救济权 D.对人权

35.某化工厂因排放污水被有关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限期整改;(2)罚款5000元;(3)赔偿农田受污染的农户5000元;(4)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上述处理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责令限期整改 B.罚款5000元

C.赔偿农户5000元 D.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

36.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之间结婚。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这属于()。A.制定法律 B.认可法律 C.修改法律 D.解释法律

37.A超市在消费者购物付款走出收费口后,另设一道检查关,由超市工作人员检查消费者的所购物品和收银单,核对无误后才放行。对于A超市的这一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超市有权检查消费者的所购物品和收银单 B.超市有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A超市的做法违反了这一规定

D.A超市从事了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 38.下列选项中,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A.市公安局规定上下班高峰时间外地牌照车辆不得上高架

B.市公安局对上下班高峰时间上高架的外地牌照车辆处以200元罚款 C.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 D.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某企业签订购买办公用品的合同

39.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盗贼被当场抓获,群众将其直接扭送至当地人民法院,该人民法院()。A.查明情况属实,可立即立案侦查

B.应拒绝立案侦查,要求群众将盗贼扭送至当地公安机关 C.可自行侦查,也可要求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D.应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0.张某系市民甲抱养的孩子,对于他的出生时间,亲生父母称是1998年11月24日(清晨),但是其户口簿上记载的时间是1998年10月6日(实际是农历),医院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时间是1998年11月25日(医

院第二天记录),而护士长记得的时间是1998年11月23日(后半夜)。依法,张某的出生时间应确定为()。A.1998年11月24日 B.1998年10月6日 C.1998年11月25日 D.1998年11月23日

41.花瓶出卖人为便于买受人安全携带,应妥善包装花瓶,该义务是()。A.附随义务 B.原给付义务 C.不真正义务 D.先合同义务

42.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票据持有人是指()。A.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B.争议发生时持有票据的人 C.票据的出票人 D.票据支付人

43.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B.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C.乙家跑来一只鸡,乙在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鸡进行喂养 D.公安机关对超过一定期限的罚没品进行拍卖

44.一饭店为了拉动消费,向某旅行社承诺,旅行社为饭店每介绍一批客人,饭店将奖励其客人消费额的5%,并且该饭店给付的奖励在账面上有明确的记录。该饭店的行为属于()。A.商业贿赂行为 B.限制竞争行为 C.低价倾销行为 D.正当的竞争行为

45.章某为未成年人,有遗嘱指明给其50万元购买房屋,章某的父亲便用这50万元以章某为房屋产权人为章某买了一套商品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章父的代理行为属于法定代理 B.章父的代理行为属于委托代理 C.章父的代理行为属于指定代理 D.章父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46.甲向乙订购价值25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7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定金合同生效,定金数额按法律规定应为5万元 D.定金合同不生效,定金数额按约定应为7万元

47.甲是某工商行政管理局会计,乙是甲的邻居,开设一家灯饰品店销售灯饰品。某日,甲与乙因小孩打架发生争吵。次日,甲以执行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务、查禁假冒伪劣商品名义将乙销售的若干灯具进行扣押后销毁。事后查明,乙销售的灯具没有质量问题。对于乙遭受的损失,应()。A.由甲进行赔偿

B.由甲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赔偿,然后向甲追偿 C.由甲与其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自承担一半赔偿责任

D.由甲所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甲进行赔偿,在甲不能赔偿时,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连带责任 48.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A.实体权利 B.胜诉权

C.起诉权 D.起诉权和实体权利

49.甲(女)向乙(男)借款1万元,时效期间还剩1年时,甲与乙结婚,2年后,甲与乙离婚,乙向甲主张1万元的债权。对于乙的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不受法律保护,因诉讼时效已过

B.受法律保护,结婚构成诉讼时效延长的理由

C.受法律保护,因结婚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该债权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D.受法律保护,因结婚而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乙还有6个月的时效期间 50.下列情况中,合同已经成立的是()。A.必须履行特定形式的,形式尚未履行 B.要求签订确认书的合同,尚未签订确认书 C.要求承诺必须通知,但一方以行为作出承诺 D.未按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且对方接受

51.经济法以营造一个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其调控对象的范围是()。A.财物赠与关系 B.财产继承关系

C.国家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管控经济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D.经济法律关系

52.甲于2009年3月1日开始使用“AG”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的商标。甲、乙均于2010年5月1日向商标局寄出注册“AG”商标的申请文件,但甲的申请文件于5月8日寄至,乙的文件于5月5日寄至。对于甲、乙的申请,商标局经初步审定()。A.应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应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可自由裁定

D.应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53.下列犯罪中,由不作为构成的是()。

A.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B.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C.商检徇私舞弊罪 D.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54.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某些被害人特有的诉讼权利,但不包括()。

A.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 B.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被害人有权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和解

C.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

55.某基层法院的法官在具体判决案件时,对于适用的法律进行了解释,这属于()。A.行政解释 B.司法解释 C.无权解释 D.有权解释

56.下列情形中,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是()。A.权利人死亡,尚未确定继承人

B.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法定代理人 C.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 D.当事人间有法定代理关系

57.在我国,法对主体的效力原则是()。A.属人原则和保护主义原则

B.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与属人原则、保护主义原则相结合的原则 C.保护主义原则

D.属地原则和保护主义原则

58.对于行政行为的成立,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机关要求对方当事人应当做什么或者不准做什么,可以口头的方式表示出来 B.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内容限于领受送达的内容

C.对方当事人领受送达的时间是其开始履行义务的最早时间点

D.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59.某商场设有自动售报机,顾客只要按要求投入硬币,即可得到当天日报一份,此种成立买卖合同的形式为()。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 C.推定形式 D.默示形式

60.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除了起诉外,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A.申请调解 B.申请财产保全 C.申请保护 D.申请支付令

↑ ↓

二、多项选择题(61—80题,本题型每题1分,共20分。每小题给出的5个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选项是符合题意的,将正确的选项全部选出,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的字母涂黑。不选、错选、少选或多选,该题均不得分。)

61.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主要根据有()。A.法所依赖的经济基础 B.各国法的历史传统 C.国家的结构形式 D.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 E.各国法的外部特征

62.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说法错误的有()。A.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D.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E.张某基于无因管理行为,在将电脑返还王某时,可以请求王某偿还必要的费用 63.甲见乙追打丙就上前制止,乙将甲打伤。对于甲受到的伤害,()。A.应由丙承担民事责任 B.应由乙承担民事责任

C.若乙无力承担,由甲自行承担 D.若乙无力承担,由丙给予适当的补偿 E.应由丙承担,然后丙可以向乙追偿

64.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于2000年9月24日生效 B.乙公司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负有向丙公司清偿30万元的义务 C.乙公司于2000年9月24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D.丙公司可以就30万元债务的清偿,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乙公司于2000年9月18日取得20万元的抵销权 65.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有()。A.地震震毁甲自盖的房屋(没有保险)B.甲辱骂乙,致乙心脏病发作猝死 C.甲与乙签订合同,后甲违约

D.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致人伤害,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 E.甲与乙恋爱,后乙提出分手,甲自残

66.某市政府为了保护地方经济作出以下决定:本地的白酒批发商不得经营外省市生产的白酒,违者处5万元以下罚款。对此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该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为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B.该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但具有反复适用性,为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 C.该行为影响了本地白酒批发商的经营自主权,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D.该行为不是强制本地白酒批发商不得经营外地白酒,不具强制力,是不可诉的行政行为 E.该行为以决定的书面方式下达,为不可诉的抽象行政行为

67.某村十余户农民从甲供销公司购得杂交玉米种子若干,不料播种后玉米苗又小又瘦,几乎绝收。经查,杂交玉米种子必须每年繁育,而甲供销公司销售的只是去年杂交玉米上收获的玉米,是根本不能作为种子使用的。甲供销公司的玉米种子是由乙种子公司提供的,甲供销公司知道事实真相仍然接受并且销售了这批玉米种子。下列关于此案的判断,正确的有()。

A.受害农民可以单独提出起诉,十余户农民也可以提起共同诉讼

B.该十余户农民既可以甲供销公司为被告,也可以乙种子公司为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C.受害农民可以要求甲供销公司双倍返还种子价款

D.受害农民可以要求甲供销公司和乙种子公司双倍赔偿玉米绝收的所有损失 E.政府应责令甲供销公司和乙种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68.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A.12周岁的张某与他人订立的购买一台价值2000元上网本的合同 B.刘某以杀人为要挟,迫使王某为其走私香烟提供运输服务

C.一国有企业的董事长收受500万元回扣后,将价值8000万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5000万元转让给另一企业 D.赌博合同

E.孙某将自己的五间房屋赠送给一所学校

69.陆某因偷窃被所在乡派出所处以罚款500元,陆某不服,他可以向()提出行政复议申请。A.乡派出所 B.乡人民政府 C.县公安局 D.县人民政府 E.县法制办

70.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是()。

A.甲某违背商业秘密转让协议要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 B.乙某利用反向技术破译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C.丙某胁迫权利人的技术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 D.丁公司擅自利用乙公司的专利技术生产产品

E.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获取商业秘密后跳槽,将商业秘密带给新就业的公司 71.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义务的有()。A.店堂告示“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B.经营者不将香烟销售给未成年人

C.顾客购买两条毛巾索要发票,经营者以“小额商品,不开发票”为由加以拒绝 D.出售蛋类食品,价格经常变化

E.超市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在进入超市前寄存包袋

72.某街心公园管理办委托甲制作一尊雕塑,约定由街心公园提供材料、费用,甲需按照街心公园的创作构思和意图进行创作,街心公园将向甲支付一定报酬。在甲制作完成后,街心公园对雕塑的某些部分不满意,另请乙对该雕塑进行了修改,乙修改后在雕塑的底部署上了自己和甲的名字。之后甲在街心公园看到了该雕塑,遂与街心公园交涉,认为其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该雕塑是按照街心公园的构思和意图创作完成的,著作权应属街心公园 B.甲享有对该雕塑的著作权 C.乙侵犯了甲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D.乙侵犯了甲的署名权 E.乙和甲属于合作创作

73.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情形的是()。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4时 B.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C.董事人数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D.总经理提议召开时 E.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74.现行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但是()。A.国家机密案件除外 B.对国家作出巨大贡献的人的案件除外 C.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除外 D.重大案件除外 E.涉外案件除外

75.甲、乙发生交通事故时,丙正巧经过,丙与甲、乙素未谋面,他所作的证言分清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其证言属于()。

A.原始证据 B.派生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E.本证

76.关于党的政策与法的关系,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党的政策与法的目标是一致的

B.党的政策对法的制定和实施有指导作用 C.党的政策和法律一样都是国家意志的反映 D.党的政策和法的调整范围是重合的 E.党的政策和法一样具有普遍适用性

77.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B.中央直辖的少数民族行政单位选出的代表组成 C.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D.国外华侨选出的代表组成 E.港澳同胞选出的代表组成

78.编制主要是指行政机构的人员定额和职位结构。编制管理是行政机关设置行政机构的经常性管理活动。我国的编制管理机关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地方人民政府

E.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编制委员会 79.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上的孳息的是()。A.银行存款利息 B.出租房屋所得租金 C.果树上结的果子 D.母牛腹中的小牛 E.买彩票中奖所得的奖金

80.下列行为中,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A.某国有公司会计挪用自己管理的资金

B.某国有公司会计通过涂改账目,把公司的资金据为己有 C.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救灾款项暂时拿出,供家属做生意使用 D.某合资企业会计将公司的资金暂时拿出,供自己购买家具使用 E.某民营医院会计挪用自己管理的资金 上海市2011年公务员考试《政法》试卷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 根据《宪法》第10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而D项说法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转让,与法不合。据此,本题选D。

2.B[解析] 违宪行为的主体一般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宪责任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它是一种政治上的、领导上的责任。赵某寻衅滋事的行为不属于违宪行为,故排除A项。赵某的行为导致一死一重伤,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所以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B。

3.A[解析] 制宪权即宪法的制定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制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由于制宪行为是一种主权行为,所以制宪主体应该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近代以来的宪法史表明人民是制宪主体,但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制宪权,而是通过或主要通过间接民主的形式制定宪法。据此判断,B项表述错误。人民作为制宪主体总是通过特定的机构进行制宪,这种为了宪法的制定专门成立的机关就是制宪机关。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构,二者的具体区别在于: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机关,而宪法起草机构是负责起草宪法文本的具体工作机构,不能独立地行使制宪权;制宪机关有权批准通过宪法,而宪法起草机构无权批准通过宪法;制宪机关一般由公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而宪法起草机构主要通过任命方式产生。据此可以得出:人民拥有制宪权,是宪法的制定主体。制宪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制宪权,宪法起草机构是制宪机关的具体工作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标志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具有修宪权。据此判断,C、D项表述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

4.B[解析] 《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是这部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本题正确答案为B。5.B[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4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6.D[解析]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变更方案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国务院审批。据此,A项应由国务院审批。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由县、自治县、县级市、市

辖区人民政府制定变更方案报请所在的自治州、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自治州、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同意后转呈所在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国务院审批。据此,B项应由国务院审批。自治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变更方案报请所在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请国务院审批。据此,C项应由国务院审批。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所在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报请所在的自治州、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自治州、地级市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同意后上报所在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据此,本题应选择D项。

14.C[解析] 本题中,A、B、D项的表述是正确的。C项的错误很明显,即使没有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也不可能自主决定采用何种标准。本题正确答案为C。

15.A[解析]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据此,A项是正确的,B项错误。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据此,C、D项都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

16.BC[解析] 本题命题有误,原本应该是一道单选题,但选项设置上却有两个正确项。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从而削弱其竞争力的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的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若非针对竞争对手,则不构成诋毁商誉。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经营者对其他竞争者进行诋毁,其目的是败坏对方的商誉,其主观心态出于故意是显而易见的。因此,B项说法也是错误的。

17.D[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据此,A项中约定试用期为9个月是无效的,A项错误。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据此,试用期期间企业无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B项错误。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试用期期间企业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C项说法错误。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D项的说法正确。注意,严格讲D项中的“随时”不准确,应该是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18.A[解析] 本案中,李某为甲开关厂的法定代表人,该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并不是其权力机关,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的权力机关为厂长或经理,而不是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只是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机构,其无权罢免李某的厂长资格,所以,罢免李某厂长资格的决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李某尽管已被检察机关逮捕,但根据我国《刑法》的无罪推定原则,在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并不为罪犯,因此,也不当然丧失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李某在拘留所仍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在调解书上签字为执行职务的行为,故对该企业具有效力。19.B[解析] 根据《人民防空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小区的地下空间在做人防工程用途时,政府有权使用和管理。但其余情况下,都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如果要将地下空间利用起来,需要通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同意,并且收益也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据此,甲物业公司在未通过业主大会的决议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处置人防工程,其租赁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本题应选B。

20.B[解析] 设立停车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所以王某私设停车场的行为是违法的。王某将车钥匙拔下的行为侵犯了客人的财产权,即客人无法对机动车行使使用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1.B[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40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据此,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关系中,商标注册人是权利人,被许可人是义务人。本题正确答案为B。

22.C[解析] 债只约束债权人与债务人,而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无涉,第三人不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是与乙签订的购销合同,当代为履行人甲的履行行为不符合约定时,丙只能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C。

23.C[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24.D[解析] A项属于拾得遗失物的情况,是事实行为;B项不存在合同关系;C项中甲、乙之间形成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是事实行为;D项中甲、乙之间形成保管合同法律关系。本题应选D。

25.A[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作为第三人,对其不履行债务的行为,债权人甲只能要求债务人乙承担违约责任。本题正确答案为A。

26.D[解析] 危害行为,是指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客观活动。危害行为具有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三个特征:首先,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动作,包括消极活动与积极活动。其次,危害行为是基于人的意识而实施的,或者说是意识的外在表现,这是危害行为的主观要素。最后,危害行为必须是客观上侵犯法益的行为,这是危害行为的实质要素。A项不存在危害行为;B、C项不是在人的意识支配下的行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27.A[解析] 《刑法》第14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李某明知自己开枪的行为可能会致人死亡,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持放任的心理态度,其行为实际上是间接故意杀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28.C[解析] 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29.A[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30.C[解析] 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本题正确答案为C。

31.B[解析] 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的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据此,A、C、D三项所述情况都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本题正确答案为B。

32.D[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

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据此,当事人必须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已签订仲裁协议。另外,驳回上诉应用判决。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3.B[解析] 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构成性规范,是以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据此可知,题目中的规定属于禁止性规范。本题正确答案为B。

34.A[解析] 专属权是指专属于某特定民事主体的权利,这些权利不得让与、抛弃和继承。人格权和人身权属于专属权,只为特定的民事权利主体所享有。本题应选A。

35.B[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据此,对该化工厂处5000元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本题应选B。

36.B[解析] 法律创制包括制定法律和认可法律两种基本方式,对普遍接受的民俗、习惯的认定属于认可法律。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37.C[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该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消费者在付款后已经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超市再强制检查实质是将消费者视为偷窃“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其次,商家强行检查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和人身自由权。尽管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是由消费者自行打开购物袋让超市工作人员查看,并提供购物小票验证,但其实质是市场工作人员对顾客的搜查。这种搜查只有法定机关才有权行使,超市在没有确凿证据和公安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无权单方面对顾客进行检查。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38.A[解析] 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

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本题中,B、C项是具体行政行为,D项是民事行为。正确答案应选A。

39.D[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40.B[解析] 《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因此,本题中,应当按照户口簿上记载的时间确定张某的出生日期。本题正确答案为B。

41.A[解析] 附随义务,是义务的扩张,指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有关的义务。原给付义务,又称第一次给付义务,是指合同上原有的义务。不真正义务是指合同相对人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人违反亦不会发生损害赔偿责任,而仅使负担此义务者遭受权利减损或丧失后果的义务,理论上也称间接义务。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花瓶出卖人妥善包装花瓶,使买受人安全携带属于附随义务,其目的在于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获得最大可能的满足。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42.A[解析]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票据持有人之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民事诉讼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6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的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43.C[解析]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特征为:管理人要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必须要有为维护他人利益而进行管理的意思;必须是没有法律的义务,即既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又没有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无因管理的定义,只有C项符合。

44.D[解析]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妨碍甚至完全阻止、排除市场主体进行竞争的协议和行为。在我国,限制竞争行为的实施者通常为两类主体,一是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 的经营者,二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低价倾销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本题中该饭店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三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允许交易的双方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由此可见,正当的竞争行为是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予对方折扣,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行为,接受折扣的经营者也要如实入账。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不以明示入账的方式给对方折扣,接受折扣的经营者没有如实入账的行为。据此,该饭店的行为是正当的竞争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D。

45.A[解析] 代理关系是基于一定法律事实而产生的,我国《民法通则》根据产生代理关系的各种法律事实,规定了代理的分类,即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这一分类是以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为标准。委托代理是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定的。《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行政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指定代理主要适用于在社会生活或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代理人代为法律行为,而没有代理人或无法确认代理人的特殊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行政主管机关依据法律的授权指定公民或法人充当代理人。本题中,章父是章某的法定代理人,其代理行为属于法定代理。本题正确答案为A。

46.C[解析]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合同法》中两种紧密相连而又截然不同的制度。所谓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生效,也称合同的有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发生了拘束当事人的法律效力,是法律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所作的肯定性评价及其产生的后果。《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其中,合同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合同不成立就不可能生效。甲和乙已经就定金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定金合同已经成立。故A项错误。定金的交付为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定金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担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额,收受定金的一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变更定金合同。定金合同的内容,依照实际交付定金的数额来确定,此时视为双方当事人就定金问题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收受定金的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同时《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因此本题中定金数额为7万元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正确答案为C。

47.A[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5条的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国家赔偿构成要件中的行为要件要求,执行职务的行为通常是为了实现法定职责和义务而为的行为,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而非公务人员的个人利益,如果行为的目的与公共利益毫无关系,其行为既非行政机关希望达到的结果,也不是为了达到行政目的所必需或不可避免的,完全是为了达到公务人员个人目的而为的,则不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本题中,甲的行为是为了泄私愤,对乙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国家赔偿。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48.B[解析]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就丧失胜诉权的法律制度。在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当事人并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如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有权受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49.D[解析] 本题涉及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问题。在法律上,诉讼时效的中断只有三条法定理由,即提起诉讼、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诉讼时效的延长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同意。诉讼时效的中止,除不可抗力以外,还包括客观障碍。按照现行主流观点,男女结婚导致的是诉讼时效中止的问题,不是诉讼时效中断和延长的问题,结婚时,时效期间还剩1年,这并不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一直到最后6个月,才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从离婚之日起计算还有6个月。本题正确答案为D。50.D[解析] 对于须履行特定形式的合同,必须履行特定的形式,合同才能成立。故A项中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故B项中的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所决定的。C项中明确要求承诺必须通知,故一方以行为作出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合同没有成立。该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故D项中的合同已经成立。

51.D[解析]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要保护、促进、指导、限制、禁止的社会经济关系。具体包括:(1)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所产生的经济关系;(2)调整市场、维护市场秩序中产生的经济关系;(3)为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限制其副作用,进行宏观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概括说来,经济法调控的对象是经济法律关系。本题正确答案为D。

52.D[解析] 根据《商标法》第29条的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53.D[解析]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纯正的不

作为。故D项为正确选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不征”是不作为,“少征”是作为。商检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故意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商检徇私舞弊罪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都是作为的犯罪。

54.B[解析] 刑事和解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使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解决刑事纠纷。在中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中还没有形成制度意义上的刑事和解。故B项说法是错误的。55.C[解析] 所谓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贯彻的问题所作的说明。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说明。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对有关法律进行的解释。有权法律解释与其所解释的法律有同等效力。无权解释是指由有关机关团体、个人对法律所作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无权解释又可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两类。学理解释是指教学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专家学者等在学术研究、教学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任意解释常出现在诉讼、复议、听证等场合,这种解释也不乏对法律含义和精神的正确理解,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据此,基层法院的法官对法律的解释属于无权解释。本题正确答案为C。

56.C[解析] 依《民通意见》第172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而不是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57.B[解析] 我国法律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并有保留地采用普遍管辖原则。本题应选B。

58.A[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需要一定的条件。在程序上,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内容限于领受送达的内容,领受送达的时间是对方当事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最早时间点。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可知B、C、D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

59.C[解析] 合同形式,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推定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以某种表明法律意图的行为间接地表示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它以合同的开始履行

推定合同已经订立。如租期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交纳房租,出租人接受之,由此可推知当事人双方作出了延长租期的法律行为。默示形式是指不依赖语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过某种事实即可推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行为人虽然并没有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行为人的某种客观事实状态就是表达同意进行民事活动的意思。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默示形式是有严格限定的,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行为人以默示的形式表示其意思。本题中不存在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因没有法律的规定,所以也不存在默示形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60.D[解析] 依《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据此,本题应选D。

二、多项选择题

61.AD[解析] 所谓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对人类历史上存在过的法所作的划分。凡是建立在相同的经济基础之上,体现相同阶级意志的法,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法。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

62.ACDE[解析] 王某因抛弃行为而丧失电脑的所有权,张某因先占遗弃物而取得遗弃物的所有权。王某不享有对其已抛弃电脑的任何权利。据此,只有B项的说法是正确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CDE。63.BD[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09条的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本题中,对于甲受到的伤害,应当由乙承担民事责任,丙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据此,正确答案为BD。

64.BC[解析] 依《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在甲、丙签订时就生效了,而对债务人乙必须要经过通知才能生效,据此,A项说法错误。乙公司接到通知以后,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因此,乙负有向丙清偿的义务,据此,B项说法是正确的。《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本题中,甲和乙的债权债务关系都是金钱债权债务,因此可以单方主张抵销,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据此,C项正确,E项错误。D项中,要求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甲公司在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已经退出原债权关系,所以D项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BC。65.BCD[解析] B项中,甲辱骂乙,致乙心脏病发作猝死,甲有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C项中,甲有可能承担违约责任。D项中,未成年人致人伤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 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本题应选BCD。

66.AC[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本题中,该市政府是针对本地的白酒批发商作出的决定,本地的白酒批发商是具体的、特定的,因此,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可诉的。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E项错误。市政府的行为侵犯了白酒批发商的经营自主权,C项说法正确。政府作出的决定具有强制性,D项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C。

67.AC[解析] 该诉讼为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受害农民既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也可以共同提起诉讼,A项说法正确。农民是从甲公司购得的玉米种子,因此,被告应为甲公司,B项说法错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这条规定即为双倍赔偿。本题中甲公司明知道自己所销售的种子存在问题而依旧销售,存在欺诈行为,故受害农民有权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种子价款,C项说法正确,D项错误。政府无权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E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AC。

68.BCD[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项属于一方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C、D项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B、C、D三项都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A项中,12周岁的张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购买2000元的电脑超过了其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活动的范围,由于未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E项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69.CD[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70.ACE[解析] 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A、C、E项都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反向工程是指通过对产品进行解剖和分析,从而得出其构造、成分以及制造方法或工艺。由于商业秘密并非一项独占性权利,任何第三人基于合法劳动或其他正当手段均可获得商业秘密,反向工程即为合法获取商业秘密的主要方法之一。因此,B项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专利保护是指发明人对其发明创造通过申请专利权而达到保护的目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因此D项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71.AC[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法律不允许经营者在经营场所设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告示、声明、通知,即使设立,其内容也是无效的,并不能免除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据此,A项为正确选项。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故B项中经营者不将香烟销售给未成年人的做法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故C项中经营者拒开发票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调整商品的价格,所以D项没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E项中,超市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在进入超市前寄存包袋没有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72.BCD[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甲享有对该雕塑的著作权,A项错误,B项正确。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据此,C、D项正确。甲和乙不存在合作创作,E项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73.C[解析] 本题虽为一多选题,但正确答案实际只有一个。根据《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

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A、B、D、E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本题只能选C。74.AC[解析] 《宪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

75.AC[解析] 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派生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间接地从非第一来源处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本题中,丙的证言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所以是原始证据。丙的证言分清了甲、乙双方的责任,即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以是直接证据。本证是指当事人一方主张某种事实,提出能证明该事实存在的证据。丙没有主张某种事实,故其证言不属于本证。本题正确答案为AC。76.CDE[解析] 在中国,党的政策与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一致性主要表现在:它们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体现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它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从根本上说也是一致的。A项说法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法需要党的政策来指导,党的政策需要社会主义法来实现。我们既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或割裂开来,也不能将两者简单地等同起来。B项说法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是国家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而党的政策是党的领导机关按照党章规定和程序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C项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调整与国家生活有关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等;而党的政策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比法律要广,它可以通过各个渠道渗透到各个领域。D项说法是错误的。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任何违法者实施制裁,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党的政策的实施主要靠宣传教育和党纪来保障,党纪只适用于党内,对党外人员则不能制约。因此,党的政策不具有普遍适用性,E项说法是错误的。77.ACE[解析] 我国《宪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据此,A、C、E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项是错误的。我国1953年的选举法中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包括中央直辖少数民族行政单位,现行的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故B项是不正确的。本题应选A、C、E。

78.CE[解析]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机关,是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主体。目前,我国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指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我国的编制管理机关包括国务院及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编制委员会。据此,本题应选CE。

79.ABE[解析] 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需注意的是,物之收益需与原物分离才能称之为孳息,如尚未分离,仍为原物的组成部分,不能称之为孳息,如树上未落的果实。本题中,A、B、E都是法定孳息。

7.公务员考试知识要点与训练 篇七

浙江网友“320101”:申论综合论述题的标题位置是在中间, 还是在第一行前空四格排列呢?作答中数字、标点符号如何占格呢?

答:在汉语言书写习惯中, 标题都是居中排列的。目前, 我国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文以及报纸、图书等纸质媒介的标题都是居中排列的, 没有在第一行前空四格之说。申论综合论述题的标题也应在答题卡的第一行中间, 书写时要居中排列。在正文作答中数字、标点均占一格, 引号、书名号不占格 (与引入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字在一格中) , 每一行的第一格不能写标点。

北京网友“ZQXZ”:我想考国考, 申论练习哪个省的题比较适合国考的思路?

答:就目前看, 国考申论和地方考申论是不同的, 二者在作答要求、难易程度、评分标准、考查侧重点等许多方面都是有差别的。如果要考国考, 就要认真研习国考的历年真题和有代表性的模拟试题, 而不应把重点放在练习地方考上。

吉林网友“CHOO”:申论试题中有的要求答概括问题, 有的要求答概述问题, 概括和概述有什么不同吗?

答:概括和概述是不同的。概括是归纳、总结, 是把事物的共同特点归结在一起并简明地表述出来, 目的是让人们尽快知晓主要问题或主要内容;概述是大致地叙述出来, 目的是让人们了解事物的大概状况或发展过程。在申论作答中, 概述讲究详实, 概括讲究提纲挈领, 概述是在概括的基础上, 还要有评述、论述和必要的分析, 比概括内容涉及得广, 字数要求得也比较多。

河南网友“牡丹小姐”:求解两道数字推理题: (1) 35, 28, 11, 16, ( ) A.9 B.5 C.1 D.-5 (2) -1, 1, 0, 1, 1, 4, 25, ( ) A.64 B.216 C.841 D.1265

答: (1) 题中的数列规律是, 62-1, 52+3, 42-5;32+7, 那么下一项就应该是22-9=-5, 选D。 (2) 题中的数列规律是, 前两项和的平方等于第三项, 依次往下推, 空格处的数为 (4+25) 2=841, 选C。

江苏网友“红红火火”:2010年湖南省公考类比推理有一道题, 水:农业 ( ) A、消费:经济B、婚姻:人生C、文字:文化D、娱乐:生活。很多人说选A, 对吗?

答:此题选A不对, 应该选C。农业和文化都是产业, 经济不是一个产业;再者消费对于经济是一种行为, 是动态的, 不像文字对于文化是一个基本组成要件, 类比程度不如文字和文化贴切。作答类比推理, 一定要选择与给出的一组类比最为相近、最为恰当和贴切的词。

二、阅读理解与表达练习题

l.A国政府于1985年启动了“国家胆固醇教育”项目。25年来A国人均寿命延长了6年, 其中3.9年________心血管危险因素的有效预防, 包括国家胆固醇教育计划的实施。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归功于 B.归结于

C.是由于 D.受制于

2.针对时下有媒体称“吃疫苗鸡蛋就能抵抗禽流感”这一说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闻玉梅教授在上海召开的“新发、再发传染病防控对策国际研讨会”上明确表示:这种说法过于夸张, 且________。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纯属谣言 B.无稽之谈

C.匪夷所思 D.不可理喻

3.刘勰撰著《文心雕龙》的钟山定林寺, 自唐代以来就________, 从此寺庙的位置成了历史上的谜团。随着南京“钟山二号寺庙”考古发掘的不断深入, 这个谜团终于被专家________。在日前的《文心雕龙》国际学术研讨会上, 有关专家首次全面披露了钟山定林寺遗址的考古发现。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沓无音讯 揭开

B.消失怠尽 发现

C.扑朔迷离 揭晓

D.时隐时现 发觉

4.1896年茅盾出生在浙江桐乡乌镇一个中医兼小商人的家庭, 他生活的时代是一个________、________的时代, 先后经历了辛亥革命、中国共产党创建、五卅、北伐、抗战等社会变革。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波澜壮阔 风云激荡

B.波澜不惊 风起云涌

C.波涛骇浪 风卷残云

D.浊浪冲天 风声鹤唳

5.总之, 《百姓纪事》是一档高格调、高质量、高品位的民生新闻节目, 它讲述的一桩桩百姓身边的故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让人深切体会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体会到了党中央实行亲民、富民政策的无比威力。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贴近生活 生动感人 反映实际

B.生动感人 贴近生活 反映实际

C.反映实际 贴近生活 生动感人

D.贴近生活 反映实际 生动感人

6.今年以来, 气候变化、二氧化碳排放、碳足迹、节能环保等词汇频频见于报端。在社会上, 这是最________的语言;在新闻中, 这是最________的报道;在政客身上, 这是最具________的政治;在商人眼里, 这是最有________的商机。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时髦 频繁 影响 潜力

B.流行 持续 英明 潜能

C.时尚 连篇 开放 利益

D.开放 深入 实际 利润

7.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也过于侧重功能性, 传统美德教育相对弱化, 感恩意识便在漠视中逐渐“断裂”。这样一来, 出现把父母的爱看做天经地义, 对别人的关心无动于衷的“冷漠群体”, 也就在所难免。

这段文字论述的矛头指向:

A.应试教育 B.缺乏感恩

C.冷漠群体 D.弱化教育

8.“轻松”的背后, 是巨大财力的支撑。一个占世界1/5人口的农业大国, 要办免费的义务教育, 没有财力谈何容易?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 财政收入增加, 免费义务教育才提上议事日程。从2004年起, 中央财政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陡增, 不久前又将106亿元春季学期的经费预拨到位。这样短时期、大幅度地投入农村教育,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我国已经具备了在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实力

B.我国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逐年增加

C.办免费教育必须有强大的财力支持

D.我国第一次在这么短时间内国家财力大幅度地投入农村教育

9.“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我国资源节约过多地专注于生产过程中的节能降耗, 比较忽视工业产品类型的改变。推广节能降耗、环境友好的新产品, 效果将更明显。比如半导体照明, 比传统的照明方式耗能低75%, 使用寿命高几倍到几十倍。

这段文字主要是谈资源节约与:

A.节能降耗

B.工业产品类型

C.节约型用具

D.半导体照明

10.毛泽东《论持久战》刚发表, 周恩来就把它的基本精神向国民党将领白崇禧作了介绍。白崇禧深为赞赏, 认为这是克敌制胜的最高战略方针。后来白崇禧又向蒋介石转述, 蒋介石也十分赞成。在蒋介石的支持下, 白崇禧把《论持久战》的精神归纳成两句话:“积小胜为大胜, 以空间换时间。”并取得了周恩来的同意, 由军事委员会通令全国, 作为抗日战争中的战备指导思想。

通过这段文字可以知道, 《论持久战》:

A.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B.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很大

C.深受国民党最高层的赞赏

D.对抗日战争具有战略指导意义

11.事实上, 医院并非越大越好。医疗是一个特殊行业, 合理的规模, 才能产生最好的效益。因此, 现实中有的医院规模可能确实需要扩大, 有的医院则不然。现在, 很多医院是靠贷款、举债盖大楼, 为了早日还债, 就必须多创收, 从而为过度治疗提供了土壤, 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危害极大。

这段文字是针对什么问题阐述的?

A.医院服务不让百姓满意

B.医院靠贷款、举债盖大楼

C.医院盲目地扩大规模

D.医院注重创收, 加重患者负担

12.经常有人问我:“国学究竟有什么用?”要说没用也真没用, 既不能当饭吃, 也不能教人如何投资赚钱。但其精华部分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 增强民族的凝聚力, 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以及人和人的关系, 能促使人把自己掌握的技术用到造福于人类的正道上来。________。

这段文字后画线部分最可能是:

A.因此, 有必要去学习国学

B.所以说, 国学很有用

C.所以我奉劝大家要学习国学

D.这是国学无用之大用

13.有西方学者认为,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 之所以在大规模经济改革的过程中保持了社会稳定, “先试验, 再推广”的改革策略是一个主因。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 以深圳为代表的经济特区不仅缔造了自身的经济奇迹, 更为国家的改革闯出了道路。改革的“试验策略”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经验”。

根据这段文字, 可以推出的结论是:

A.中国是一个经济大国

B.中国经济改革保持了社会稳定, 就是因为采取了“先试验, 再推广”的策略

C.深圳的发展就是坚持了“先试验, 再推广”的“中国经验”

D.改革的“试验策略”是西方学者认为的“中国经验”

14.作为国家美术馆, 普拉多最令人称道的就是它对本民族画派作品的收藏。在多达3万件的馆藏作品中, 西班牙画派的作品占1/3。西班牙绘画在15世纪后半叶接触了佛兰德斯绘画, 在17世纪受威尼斯画派和卡拉瓦乔写实主义影响之后进入全盛期。从里贝拉、苏巴朗、穆立罗这些画家的作品中就可以看到其中的发展脉络。而普拉多博物馆对西班牙画派3位天才——埃尔·格列柯、委拉斯开兹和戈雅作品的收藏, 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堪称世界第一。

对这段文字理解正确的是:

A.普拉多国家美术馆收藏的画主要是西班牙画家的作品

B.西班牙画派的作品都是本民族画作的精品

C.西班牙绘画的风格从15世纪到17世纪在不断地改变

D.埃尔·格列柯、委拉斯开兹和戈雅的作品的数量是世界第一

15.漫步在克里姆林宫中, 可以感觉到它似乎被划分成了三个功能明确的区域。靠西一侧为军械库和兵器馆, 靠东一侧则为行政机构所在地, 而中间偏南坐落着几座教堂。这样的布局似乎是在提醒人们, 政教合一, 军政合一, 是俄罗斯一贯奉行的国策。兵器馆和墓地, 博物馆和总统官邸, 宗教与世俗, 军事和政治, 历史和现实……不同的元素在这里交织, 使克里姆林宫成了俄罗斯国家体制的一个生动象征、俄罗斯民族历变的一份神秘标本。

这段文字后面将要谈论的内容最可能是:

A.俄罗斯的国家体制

B.俄罗斯的民族历史

C.克里姆林宫的功能

D.克里姆林宫在俄罗斯的地位

答案

8.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研究 篇八

关键词:公务员;录用制度; 录用改革

中图分类号:D693.63文献标识码:A

近代公务员制度起源于英国,1854年奠定其公务员制度基础的《诺思科特—特里维廉报告》的首要原则就是公开考试选拔政府雇员;随后,美国又进一步提出分类考试的原则;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也认为理想的科层制组织官员的选拔与晋升应当注重“专业考试的分数”\[1\]。这些理论和观点奠定了近代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基础,为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既受我国悠久的古代选官制度的影响,又受到西方国家文官制度的影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的制度。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确立为有志于为国效力的人才提供公平的平台,避免低素质、低效率的人员进入国家机关,为国家公务员队伍吸取新鲜血液,同时也提升了政府运行效率和形象。

一、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公务考试录用制度经过这些年的探索与实践,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资源配置失衡以致资源浪费

首先,人才资源和教育投资的浪费。政府的功能是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这决定了大多数公务员岗位是不需要太高的技术含量;而现实是中央机关职位的学历要求清一色为本科,“起步价”为硕士和博士的占到六成\[2\]。过高的和不符合实际的学历要求,加重了公务员的学历情结,会使原本应当在技术与专业性更强的行业发挥作用的人才卡在政府部门,造成其他行业人才流失;同时由于高学历人才潜在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影响工作积极性,以致政府机关人才加速流动甚至流失。整个社会的人才配置畸形,导致了国家和个人教育投资的低效。其次,由于悬殊巨大的报考和录取比,造成了考生的成本浪费。仅以2013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为例,该年实际招考人数为20 839人,报考人数却超过150万,庞大数目的考生不会被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将承受机会成本、显性成本(为之付出的金钱和时间等)、隐性成本(承受的心理压力等)等的浪费。与此同时,不少考生为了增加录取机会,还要各地奔走参加数场省市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公务员考试,因此出现重复考、层层考的现象,但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成绩互不认可,只能作为该次是否被招考单位录用的依据。

(二)报考资格的设置有损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当前,我国公务员报考资格的设置是公务员考试录用中争议比较多的环节,因为它有机会出现暗箱操作等有损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户籍限制,仅招本地户口考生,在发达省份和城市尤为突出。二是年龄限制,35岁的年龄上限值得商榷。三是“萝卜招考”,即报考条件根据某个考生量身定做,让其他考生很难报考或没办法报考。四是优惠加分政策不规范,不严谨,不平等。对本地生源、选调生、西部志愿者和优秀学生干部等报考者实行优惠加分,致使其他考生受到了不公正待遇\[3\]。

(三)笔试的命题质量不高,测试的“三度”有限

笔试的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一是前者题目冗杂,题量偏大(平均每题只有40秒左右的答题时间),考试内容脱离工作实际,难以考查考生真正的行政职业能力。二是后者给定材料大多是热点问题,容易被猜题和押题。这两门测试科目试题类型单一固定,把测试重点放在了测试考生掌握的知识量上,却没有很好地对考生应用知识的能力作出测试,导致很多考生潜心专业应试技巧,扭曲了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初衷。同时专业科目的考试由对考试科学欠缺的或生疏的用人单位自行安排,这使得考试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大打折扣\[4\]。

(四)面试局限性凸显

一是面试形式单一。目前我国各级公务员考试录用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较为单一固定,易被培训机构和考生摸清面试答辩规律,出现练习效应以致千人一面的情况。二是面试测评要素不够全面,缺乏对考生人格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测评。三是面试评判水平低,缺乏准确性,目前我国公务员面试的考官由临时抽调的政府官员和高校等科研组织的专家组成。前者缺乏对人才测评知识和技术的研究,后者缺乏对公务员岗位的现实需要的研究,因此对考生的评判就难免会出现偏颇。

二、造成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问题的原因分析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再加上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存在这些问题是客观的。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官本位”和“官商一元化”的政治文化影响

“官本位”一词虽然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但却在历史上一直存在,存在于不同时期的我国广大民众的潜意识里。人们以“官”来定义价值,便纷纷奔公务员考试而来,公务员考试热变成了我国经久不衰的历史现象。当人们在“以官为荣”的同时“以官位大”,推行官治,“官”就成为社会的主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官和商遇在一起时,“官”便可以利用自身权利和条件追求“商”的利益,便形成“官商一元”。公务员考试录用便演变成利用官的权利进行寻租,通过对公务员岗位报考条件设置、面试等的干预,影响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政府行为的缺陷性

政府作为公众的代理人本应完全按照公众的意愿从事自己的工作,为公众谋效益,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期待。政府行为不像市场组织那样来源于消费者和市场的外在压力,其行为主要动力源自政府内部,因此政府不会完全甚至不以公共利益目标作为确立政府行为的目标,转而遵循自身的目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政府为了自身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学历和能力要求,挤占社会其他行业的人才资源;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政府既担任“运动员”也充当“裁判员”和“监督员”,便出现了“萝卜招考”、徇私舞弊等现象,影响了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客观和公正。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保障体系不健全

我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具体操作的阐述概括笼统、操作性不强,使得一些环节无法可依,需要有第二层次的考试录用法规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具体过程作具体的规范和要求。

与此同时,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监督体系还不完善。首先,没有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体系,监督部门的不独立,就难免会受到外因的干扰和牵制,造成“虚监”、“弱监”甚至“缺监”情况的出现。其次,监督环节也出现问题,注重事中监督,忽视事前和事后的监督。

(四)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还处在探索阶段

当前,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制还处于转型时期,旧体制还未完全打破,新体制还未完全建立。虽然从不少国家和地区引进了一些先进制度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国还缺乏结合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实际的研究和运用,相应的制度还处在探索阶段。比如考试适用范围、考试轮制、测试的“三度”、面试官队伍建设等都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三、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对策设计和改革构想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关系到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进步,对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公务员考试录用情况研究发现,他们的一些做法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参考。再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以下完善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对策设计和改革构想。

(一)改革公务员考试方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

按照现行的公务员考试制度,不管考生报考职位的门类和级别都采用完全一致的考卷,有欠科学。其一,不同类别和级别的岗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是不同的,同样的考试内容难以合理评价考生的能力水平;其二,采用同一份试卷,为教育基础较好的群体提供了便利,对低学历人群不公平\[5\]。可以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成熟做法:一是采用分类考试,区分不同类别职位的不同要求。像我国台湾地区现行公务员招考设有通用考试和特种考试两类。其中特种考试是为了满足特殊人员、特殊部门的特殊需求;日本把面向大学毕业生的录用考试就分为八大类;法国将公务员职位分为A、B、C、D四类;英、美等国招考还特别注重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照。在参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基础上,我们可以在现在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的分类考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尤其需要关注弱势群体。二是实行分级考试,区分不同等级职位的不同要求。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务员考试中,通用考试类别又分为高等、普通和初等考试,每一等级考试面向社会不同群体,上至博士、硕士,下至无学历者;英国公务员考试分为行政级、执行级、办事员级和助理办事员级,法国、日本的公务员考试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等,不同级别的考试面向不同学历和经历的考生。可以参照他们的经验,实行分等级考试对不同等级的应试者有不同的考试要求。

(二) 根据职位要求设置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资格条件的设置决定了什么人有资格参与政府管理,是体现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平原则的重要环节。建议由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考部门根据职位本身的要求来设置报考资格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应当降低门槛,放宽资格限制,向更多有志之士敞开大门。加拿大不以性别、种族、年龄以及原国籍等对报考人进行设限;日本特别制定扩大女性公务员的方针,并酝酿取消年龄限制。当前,我们尤其不能因为学历“泛滥”而一味提高学历要求,应该开放面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以及其他低学历人员的考试等级,像德国简单级仅需初中文凭、日本中级仅需高中毕业生、英国助理办事员甚至不需要文凭。另一方面,在具体岗位资格要求上应当细化。欧洲许多国家通过对岗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进行具体描述,用能力和经验取代学历、专业等的明确限制。借鉴他们的经验,按照职位本身的实际需求通过职位说明书来描述职位的内涵、要求和任务以设置平等的非限制性条件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带来的影响。

(三)规范考试内容,提高考试科学性

公务员考试的内容是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核心,决定着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质量和生命,因此要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实际不断研究和规范考试内容,提高考试的科学性。一是改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的考试内容。首先,《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能以考记忆力、考智力、考知识量为要,要以考察考生行政职业能力为本。其次,改革《申论》的固定问题设置模式,不让考生陷入对《申论》套路的研究与准备\[6\]。同时还要加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的研发和创新。二是改革现行的面试方法与内容,加强考官队伍建设。首先,面试应由独立于用人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考部门来主持,用人单位可以参与而不主持;其次,创新面试方法,不要固定模式,可参照西方,引入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模式,同时积极研发新的人才测评技术和方法;再次,面试的内容要根据应试者拟任职位的实际需求设计,避免千人一面的测评结果;尤其要加大心理测试和人格测试的内容;最后,改善面试考官结构,有实际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有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的专家以及心理学专家、人力资源专家各占合理比例,加大对考官队伍的培训、监督与管理\[7\]。

(四)实行全国联考和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制度,探索新的公务员考试录用方式

公务员考试全国联考是大势所趋,现在全国部分省市已经联合开展公务员考试,并取得了实际效果,节省了大量的社会资源,被考生和政府认可,但考试成绩没有在联考省市之间通用,减少了考生的机会。因此要在节省社会资源的基础上,不减少甚至增加考生的机会,采取全国联考,同一试卷,分数全国认可。

同时,在全国联考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制度。每年定期举行国家公务员资格统一考试,通过考试的颁发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但有一定的有效期。考生可以在有效期内应聘符合条件的职位,凭公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职位面试。

(五)以法治考,主、办、监分离,以保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当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公务员考试录用的单行法律,这为利用法律漏洞进行违规违纪行为留下了机会空间,影响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正常开展。应尽快制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法律,让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整个过程有法可依。

为了规避政府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既充当“运动员”又担任“裁判员”和“监督员”带来的弊端,参照西方独立的文官委员会制度,结合我国国情,建议设立直属各级人大的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考部门,由它来行使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主考权\[7\];开放第三部门(独立于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考部门的考试机构)来承担办考业务,负责命题、施测、阅卷等工作;同时成立隶属于各级人大的、专门的、独立于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考部门和主办部门的公务员录用考试监督机构;进行主、办、监分离,赋予他们较独立的法律地位,能极大提高公务员考试录用的质量和效率,保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296.

[2]李佳平.大学择业中的公务员热现象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9.

[3]韩敏霞,韩敏波,冯正友.建立国家统一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构想\[J\].太平洋学报,2007(10):73.

[4]徐元善,江悦.新制度社会学视角下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缺陷与改善\[J\].探索,2009(5):83.

[5]林宝荣,林修果.公务员招录制度创新路径\[J\].理论探索,2012(1):123125.

[6]李士谦,徐建春.组织公选申论考试要抓好两个环节\[J\].领导科学,2005(8):2627.

[7]张桥,贺先志.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考试,2012(10):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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