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网站合作协议

2024-07-14

房产网站合作协议(精选10篇)

1.房产网站合作协议 篇一

房产中介合作协议

甲方:

工商注册号:

乙方:

工商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房产中介代理事宜,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确保其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活动的资格合法有效,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房产中介代理经营活动;

2、在福州地区不再与其他房产中介机构合作进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合作;

3、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4、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乙方就合作项目进行沟通联系;

5、对乙方提供的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推介;

6、与委托人签订购房委托书;

7、组织购买人实地看房;

8、协助乙方与购房人磋商价格;

9、协助乙方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确保其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本合作活动;

2、在甲方所在地区不再与其他房产中介机构合作进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合作;

3、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4、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甲方就合作项目进行沟通联系;

5、收集并提供房源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房产的具体地址、产权、面积、房型等;

6、为甲方提供的客源寻找合适的房产;

7、协助甲方组织的购买人实地看房;

8、负责协助委托人、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9、协助甲方与购房人、售房人磋商价格;

10、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三、利润分成与成本承担

1、合作利润以每个成交单作为结算单位,在实际成交标的的所有佣金全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并由甲方将乙方分成以现金形式存入甲方指定帐户。

2、合作利润:成交后所取得的买卖双方的佣金(不包括乙方为买卖双方提供的后期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交易服务费、延伸服务费、按揭或公积金代办费);

3、合作利润分成比例:合作利润扣除12%作为税费,之后由甲方取得50%,乙方取得50%;

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5、甲、乙双方因本合作项目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除本条第3项规定的税费外,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隐瞒另一方而将双方提供的信息私自促成交易的,被隐瞒方仍有权利向私自促成交易方要求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润分成。

四、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导致无合作实际意义的或给乙方造成严重侵害的,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的执行,甲方应承担由此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各自权利义务的,各自承担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因本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保密义务

1、甲方就甲乙双方合作的所有事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

2、乙方就甲乙双方合作的所有事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

3、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年或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六、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协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权利义务终止:

(1)本协议按约定期限履行完毕;

(2)严重违返本协议约定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

(3)本协议依法解除;

七、其他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2、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条款冲突的,以补充协议规定为准。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年。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2.房产合作销售协议书 篇二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乙双方就合作代理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合作代理 项目的企划、销售工作,共同承担与 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签订的《 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因履行代理合同而应支付给开发商的销售保证金,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支付责任。

三、甲、乙双方同意该项目代理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企划、销售人员的激励金按不高于销售额的0.8%从代理费中提取,具体的提取比例根据项目的运作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其他因代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确认后纳入代理成本。

四、甲、乙双方同意代理该项目所产生的利润,在该项目代理合同履行达到70%销售率后10日内按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对已结算之代理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条中的激励金及代理成本后)进行分配;此后利润则按月及时进行结算。

五、若出现销售业绩未达代理合同规定的情形,须采取先买进再卖出措施以补足业绩时,则买进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垫付,买入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处理,如转卖则盈亏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如未能按本条约定买进房屋补足业绩,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根据代理合同规定,开发商先期退还之保证金,甲方应在收到该退还之保证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付给乙方。

七、甲方应将其与开发商所签之代理合同以及甲方向开发商提供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企划书、价目表、广告方案等)的副本及时提供给乙方。

八、本合同争议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厦门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自甲方与开发商签订代理合同时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3.易成房产店长合作分红协议书 篇三

甲方:菏泽易成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合作分店名称:易成房产 店,合作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店面业务管理,最大限度地鼓励店长和全体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单店业绩提升,保障店长、员工和公司既得利益,尽快把易成房产做大做强,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正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店长的店面及业务管理达成合作分红协议如下:

一、易成房产 店,是甲方的公司直营店,甲方聘请乙方作为该店店长,对店面人员及业务的开展进行直接定责管理,乙方对所属店的业务开展负有直接责任。

二、店长对店面业务人员有直接管理权,并负有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传帮带责任,有职责对业务人员进行任务分解和业务帮扶,帮助业务人员开展业务,提升业绩。

三、乙方作为门店责任人,要负责处理门店内的经纪人之间的纠纷,做好协调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对事不对人。负责门店内经纪人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和安排,定期和经纪人进行沟通和鼓励,负责门店内经纪人心态和工作状态的随时调整,保持门店内工作士气的最佳状态。分析门店和竞争对手的销售业绩,找出原因,提升销售业绩。

四、甲方对乙方及乙方的业务进行垂直管理,有权利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调配使用乙方店面业务人员,当甲方对

乙方店面人员进行调配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对拒绝。

五、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乙方只有底薪和分红,不参与业务提成,底薪设定为每月2800元。各门店业务人员工资及提成标准,按公司标准执行,公司统一核算、统一发放。

六、甲乙双方实行效益分红制度。分红方法为:门店当月所有业务收入,减除店面租金、水电费等基础费用,减除店长基本工资和全体业务人员基本工资加提成,如月完成业绩在六万元以下,总公司再计提管理费用5000元,如月完成业绩在六万元以上,总公司再计提管理费用10000元,剩余盈利部分,公司和店长实行3/7分红,即店长分红30%,公司分红70%。

七、分红方式实行单月核算,即每月15号前核算上月工资及分红。如遇财务部门特殊情况,核算可稍微延迟,但不得超过20号。店长每月领取基本工资,每三个月结算领取一次应得分红。

八、实行单店核算、店长合作分红方法后,乙方作为责任店长,要顾全大局,树立全局观念,积极和易成其他直营店搞好业务合作,不许形成不良业务竞争,如发现争夺房源、客户,相互诋毁等不良现象,轻则批评检讨,重则取消店长分红资格。

九、实行单店核算、店长合作分红方法后,乙方要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按量组织所属员工完成新房源的收集和整理,并上传给公司信息部统一核实发布,不准私藏房源作为己用,如发现私藏房源,每条罚责任店长200元。所签署的合同业绩充公。如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业务部提出申请。

十、甲方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招聘培养新员工,并分派到各店培养使用,乙方对甲方分派的新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接受,同时对分派的新员工,要积极进行业务指导和传帮带,使之尽快适应工作,成为有用人才。

十一、甲方为了促使公司的整体业务能力提升,会不断统一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乙方对甲方开展的业务培训,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并不断开展自我业务学习和提升。

十二、乙方业务开展成熟后,如发现附近区域业务资源较好,可建议甲方在附近区域开设新店。开设的新店可由甲方另外委派店长进行管理,如乙方有能力,也可由乙方进行平行管理。乙方平行管理新店,双方可重新协商签订委派合作合同,分红方法参照甲乙双方新签订的合作分红协议书执行。

十三、本协议暂定一年,合同到期如合作愉快,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是双方意愿的真实体现,不得代签和涂改,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乙方上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4.网站合作协议 篇四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络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络人:

甲乙双方将视对方为重要合作伙伴,双方将在合作期限内,利用双方现有资源,进行媒体内容合作,为双方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做媒体支持与推广,达成共赢。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一、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解释,本协议中的下列用语应指如下含义:

1.1 甲方媒体:指甲方提供的名为,以及网站。

1.2乙方网站:

二、双方内容互换合作

(一)内容合作及合作方式

2.1.1乙方在乙方网站杂志汇频道中将甲方列为合作伙伴,开辟专区宣传甲方和甲方的内容(在网站重要页面上推荐甲方内容)。

2.1.2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发送杂志印刷物及杂志的电子文本内容(电子文本内容发送到邮箱:,许可乙方在乙方网站上使用往期和当期杂志内容(包括甲方杂志当期封面图片和杂志内页文字word形式和图片内容)。

2.1.3甲方可根据需要在乙方网站经过乙方同意后选取原创文章发表于甲方杂志,由甲方根据自身规定向作者支付相应搞酬。甲方需注明稿源为价值中国网。

2.1.4 双方在各自网站的“合作伙伴”频道内建立并指向对方网站的链接。

2.1.5乙方将(不定期)地在向20多万高级经理人推送的月报中宣传甲方。

2.1.6乙方将向网站专栏作者推荐甲方内容。

2.1.7甲、乙双方有权利要求对方删除对本方不利及有害的内容。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2.1甲方承诺不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所提供的网站合作栏目的使用权。

2.2.2甲方保证:(a)其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乙方使用该信息;(b)其

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2.3甲方保证对甲方信息拥有版权。

2.2.4如因甲方技术问题导致合作栏目的使用者无法得到完整信息,甲方需积极配合解决恢复。

2.2.5甲方负责在其网站合作频道与合作栏目的连接准确,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

2.26甲方保证信息的著作权人(如甲方不是信息的著作权人)同意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并不要求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如乙方因此被提请诉讼或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均有权向甲方追偿。

2.2.7甲方保证乙方网站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乙方网站与甲方网站的链接不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同时甲方保证其签订、履行本协议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乙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2.2.9 乙方在其网站相关频道中开辟专区宣传甲方和甲方提供的内容,并在网站中显示甲方的链接。

2.2.10 乙方提供合作栏目所需的技术支持,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

2.2.11乙方网站在发布甲方提供的信息时应注明甲方为信息的提供方,并且注明作者。

2.2.12在不改变信息内容的原有意义和完整性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对信息内容进行一般修改。(一般修改指修改文章的标题,内容的简要编辑,保证不得进行实质性改变)。如因修改导致任何争议、诉求或索赔,乙方应承担责任。

2.3.13 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包括但不限于ICP经营许可资格),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三、双方市场活动合作

3.1合作内容

3.1.1 甲乙双方将在各自举办的重大会议、活动中,在对外的各种宣传中添加对方LOGO标识,活动页面中给予对方LOGO位,并加链接,链接到对方网站。甲方将在乙方举办的各项活动中以“主办(联合主办)单位”或“协办单位”或“首席(独家)整合营销传播媒体”名义出现在乙方活动中。

3.1.2 甲乙双方将在各自举办的重大会议现场中,根据当次现场情况商定,可以给予对方一定的展示位置(例如:发刊台、易拉宝位置等)。

3.1.3甲乙双方在各自举办的重大会议现场,可以给予对方两个VIP的参会名额,双方将互相邀请相关领域记者前去采访。

3.1.4甲乙双方在自有网站的合作伙伴中友情链接对方。

3.2甲方权益

甲方作为乙方重要的合作媒体,乙方在所拥有的价值中国网()上为甲方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提供推广支持。甲方举办重大会议、活动时,乙方将在相关频道给予文字链、专题、新闻稿等形式的支持;甲方举办一般会议活动时,乙方将在相关频道给予文字链、图片链接等形式的支持。具体支持细项,据当次活动商议为准。商议内容应作为补充协议附加于本协议。

3.3乙方权益

3.3.1乙方作为甲方重要的合作伙伴,乙方举办重大会议活动时,甲方将给予相应平面广告支持,具体支持细项据当次活动商议而定。商议内容应作为补充协议附加于本协议。

3.3.2甲方将乙方列入赠阅单位名单,甲方将每期杂志邮递至乙方办公室。

四、商业秘密

4.1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4.2 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五、声明及保证

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5.1 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5.2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5.3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5.4双方刊登广告时如果与销售的广告位发生冲突,双方应本着等价、等量原则,协商调整位置。广告内容和尺寸遵守对方广告相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6.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导致协议终止,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七、协议期限与终止

7.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视同续签一年,依次顺延。

7.2任何一方应在发现另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及时通知对方,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发出的违约提醒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的,守约方可通过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7.3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7.4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a、本合作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

b、协议双方任何一方失去法人资格;

c、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

d、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7.5 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可将已经在其网站上使用的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继续保留在其网站上。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8.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对双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在协议存续期间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一方在发现另一方未及时行使权力时,应在协议终止期限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发出提醒通知,双方可商议本协议终止后另一方在合理期限内继续行使该权利。(具体期限视当时情况双方商议确定,商议内容应作为补充

协议附加于本协议)

9.3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完全无效,则该条款被视为自始无约束力。该无效条款的确认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因条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无效,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对该条款进行修改。

9.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盖章:

签署日期:年

5.互联网站合作协议 篇五

框架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效果,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舆情分析能力以及对新媒体的管理和运用能力。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资源互补的基础上,就网站内容、网站开发运营等事项,达成如下框架性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网站,域名:是由甲方注册的合法视频网站。该网站产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授权乙方为该网站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内容提供商。

3、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该网站唯一的对外经营、合作代理方。

4、合作期限:五年。从2013年6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止。

二、关于办公场所

1、甲方提供该网站行政办公、内容制作、技术设备置放所必须的办公场所,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因该网站行政办公、内容制作、技术设备置放所必须的、最基本的办公场所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关于技术设备

1、甲方提供该网站行政办公、内容制作所必须的办公用品、内容制作前后期设备(含演播室)、网络技术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因该网站行政办公、节目制作所必须的办公用品、内容制作前后期设备(含演播室)、网络技术设备由甲方提供,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该网站内容制作前后期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所有设备的分配使用应参考各方实际内容生产量。

四、关于网站内容制作

1、甲方负责制作该网站有关安全生产新闻方面的内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内容。

2、乙方负责制作该网站除新闻外的科普专题、文艺、公益广告、广告等方面的内容。

3、该网站所有内容由甲方负责终审、播出。内容审查标准应依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五、关于人员

1、甲方工作人员由甲方负责管理。甲方人员的工作安排、工资、奖金、社

会保险等由甲方负责。

2、乙方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人员的工作安排、工资、奖金、社

会保险等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内容版权

1、甲方拥有甲方自行制作内容的完整版权,并拥有乙方内容在该网站的播出权。

2、乙方拥有乙方制作内容的完整版权。

七、关于网站对外合作、经营及收益分配

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该网站唯一的对外合作、经营代理方。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网站内容版权销售、公益广告销售、广告销售、对外会议公关等。

2、甲方有权对乙方就该网站所发生经营活动、经营账目进行监督、审查。

3、该网站所有经营性收入应扣除双方投入成本,如产生利润,双方按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比例:甲方占30%,乙方占70%。

4、对于乙方就该网站正常的对外合作和经营活动,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 乙方协调上级有关部门,保证对外合作的顺利进行开展。

九、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30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十、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一、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协议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协议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6.网站合作协议(样式三) 篇六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乙方达成最终合作型式,合作期限为一年,及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如到期需要续约,双方可以再行协商相关事项,另签合作协议书。

甲乙双方达成的合作性质及内容如下:

1.合作性质为甲乙合作期间,甲方做为乙方代发货单位及货源供应单位,乙方则提供给甲方发货信息,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客户信息及时准确,并且在发货前给于电话联系确定过,如发生因客户信息不准确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而造成的送件失败产品所产生的相关运费,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2.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网站上呈现出所提供给客户的产品报价一定要等于或高于甲方网上所呈现的产品报价,如果甲方在于乙方合作期间发现乙方私自把产品价格调低,一经核实,甲方将立刻终止帮乙方再代发货,但甲方还是乙方的货源单位,乙方仍然可以选择从甲方进货。

3.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会提供一份详细的批发价给乙方参考,并且会提供一个帐户和密码到甲方的网站里以批发商的名义随时查讯产品当时的批发价格,(如甲乙方合作期间终止合作了或乙方违反和合作内容,则甲方有权立刻取消乙方到甲方网站上查询批发价格的资格。)

4.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货源全由甲方提供,在确定每笔乙方交给甲方代发货物(单纯发货)成交的情况下,甲方收取此笔交易____元手续费和____元包装费,另外货品成本、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每笔乙方交给甲方代发货物(代收货款)成交的情况下,甲方收取此笔交易____元手续费和____元包装费,另外货品成本、运费和回款____%手续费由乙方承担。补充:要是乙方自己提供货品要求甲方代发(单纯发货),甲方收取此笔交易____元手续费和____元包装费,另外运费由乙方承担。要是乙方自己提供货品要求甲方代发(代收货款)成交的情况下,甲方收取此笔交易成交额的____%(成交金额需大于____元)和____元包装费,另外运费和回款3%手续费由乙方承担。(注:运费和____%回款手续费是由快递公司收取)

5.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每笔乙方委托甲方代收的货款,甲方将在两个月左右回款给乙方(例如:____月____号发的货,和____月____号发的货,都将与____月底-____月初回款),会把款直接转到乙方所提供的银行账号上,并在转账前会给乙方一份上个月费用产生的明细表,以于核对。

6.在双方合作期见,有关未定的合作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以上是甲乙双方合作的协议书内容,请甲方、乙方都认真阅读,并且保证在随后的合作期间,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其协议书上所写的内容,如一方在合作期内不能按协议书内容履行义务的话,不履行方则要承担一切相关的责任后果。如无疑意,请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名: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公司名称:(盖章)公司名称:(盖章)

7.网站销售合作协议书 篇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是由_________网站发起成立的一个以销售各类行业,专业信息为基础的合作型联合体。_________的基础业务和主要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所属网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加入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的业务说明:

_________是一个以销售信息产品为目的,以高科技为手段,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一个,而成立的合作型联合体。即:_________成员的产品放在销售平台进行销售,_________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对_________及销售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另一方面_________成员还可以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作为_________的倡导和发起单位_________网站,是由_________主管,_________委员会主办的网络新闻媒体,自_________年成立以来就一直致力于行业新闻报道和行业资讯产品的销售,在宣传推广和销售方式及销售渠道上具有一定优势。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免费加入_________,享受协议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新闻宣传服务,行业频道宣传链接,乙方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挂接_________入口并需提供一定数量经常更新的免费资讯,以引导用户培育市场;

3.甲方负责利用_________推广销售乙方的信息产品,收入所得甲乙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4.乙方可以以优惠价格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新闻宣传服务,行业频道宣传链接;

2.甲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方式对_________进行宣传推广;

3._________的所有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4.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交的信息(包括行业深度报告,会员服务,行业资讯,企业黄页,产品价格,科技专利,法律资讯,国外信息资讯,金融数据,信用数据,市场供求,商标信息,标准认证等),收入所得甲乙双方按乙方网站在此方面实际收入的5:5进行分成。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免费享有_________提供的服务;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_________统一页面的设计,制作;

3.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署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挂接_________统一的网页入口及_________标识,并不得随意删改;

4.乙方有义务免费在网站显著位置配合_________的有关宣传;

5.乙方可以以优惠价格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6.乙方有权享有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推出的_________的新政策及服务。

五、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六、违约

1.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在收到守约方有关其违约行为的通知后5日内予以纠正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索赔因此发生的损失。

2.若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按过错比例各自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包括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仲裁规则在_________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对方,并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8.中国牡丹人才网站合作协议 篇八

为推动中国经济的稳步发展,使企业招聘网络快速化,让个人求职快捷方便化,迎合各地劳务市场的需求发展,更好的提高求职招聘效率,给各地区、市提供快捷完善的网上服务,特面向全国寻求合作加盟人员

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在甲方指定的网站上每天上传注册5--15个,招聘求职信息(合法真实信息)搜集企业完整信息注册上传。

二、合作结算方式:(网站底部广告报价)网站收益来自企业在网站上做的广告费和企业VIP会员费。乙方收益50,(乙方3人为一个管理组),甲方收益50%。

三、网站收益透明度问题:

企业广告费和VIP会员费,都有详细的位置价格表,会员级别价格表,都是按照标准价格收取的,特殊情况经本站群内人员和上一级主管人员同意方可改动。

四、各地区、市、县 选一名网站负责人,(网站站长)管理站内工作人员的网站运营,每个人员的考核期为一个月,方可成为正式的合作人员。

五、合作加盟人员具备的条件:

1、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上网条件,2、熟悉计算机的操作,3、对牡丹人才网站前景有充分认知认可,4、每天有一小时的时间来更新网站信息,5、全国范围内的合法公民都可申请加盟合作。

六:工资发放:

每月5号为网站收益结算日,直接打卡结算

甲方:山东省金科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恒泰大厦楼地址:

邮编:274000邮编:

电话:0530-5758116电话:

传真:0530-5757768

2012年5月1日

随时开通各地人才门户网

9.房产网站合作协议 篇九

网信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为加快中国体育产业、体育用品的发展步伐,共同促进体育事业,为广大体育爱好者提供良好的体育运动产品及体育用品服务为宗旨,就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网信体育频道体育产品的产品信息提供者,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信息发布平台:指网信网络科技公司利用互联网为合作伙伴提供的网络平台(http://)。

2、合作伙伴:指与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合作用户,有权在网信网路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从事协议商定活动的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法人。

二、授权区域和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乙方为北京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体育频道体育用品区提供 类体育用品 的内容提供商。

2、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所提供产品信息发布的网络平台,甲方通过网络媒体对乙方产品进行宣传推广;但不担负销售责任和任务。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网站内容(产品照片,产品描述,产品参数,行业动态信息,公司市场活动资料等)

3、乙方首次提供甲方体育用品资料不得少于10种。

4、在合同内乙方可享有参与网信公司所有的市场推广活动的优先权,借助网信公司市场推广活动促销或宣传乙方的产品。

5、乙方提供的内容如涉及版权,产权等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6、如果乙方提供的内容有非法或不符合甲方规定允许的内容,甲方有权将其撤除。

7、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0000元宣传推广费;或者长期参与网信市场推广活动,实物赞助累计价值1500元。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对信息发布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并不断提供的和改进技术,确保网信信息发布平台的正常运行及网上宣传推广活动的顺利进行。

2.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乙方在制作信息或发布信息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甲方有义务及时回复或处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信息平台和面向合作伙伴提供各项服务。乙方须遵守自愿、诚信、互利、平等的原则,甲方不参与和干涉合作伙伴与用户间的交易,甲方不负责对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商品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以及交易双方的诚信度和交易行为负责。

4.甲方有权不经通知删除乙方发布的违规信息,有权视乙方违规情况暂停止合作。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评定,并对乙方违规行为采取措施。

6.甲方有权依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对乙方违规、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或移交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一旦签约,便成为甲方的合法合作伙伴。乙方有义务保证双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往来资料。乙方对在合同期间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内容服务规则,除作为甲方合作伙伴应遵守的信息以外,乙方还应遵守乙方资质认证规则、配送规则、结算规则、信息发布规则、禁售、限售商品规则、促销规则、投诉及纠纷处理规则。

3.乙方在甲方网络平台推广或销售的商品不得超越其经营范围,乙方应保证已通过或取得其销售商品所需的各项审批或许可。乙方不得从事禁售商品的销售,否则,乙方应为其推广或销售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及其他与其经营相关的资质证明以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给甲方。乙方有义务在其企业资料变更时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将更新资料以传真方式提交给甲方。

5.乙方应保证其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乙方同意并遵守和甲方信息发布规则。

6.乙方有义务妥善处理与用户之间因交易产生的各种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商品质量、退换货等,商户同意并接受投诉及纠纷处理规则。

8.乙方应保证所销售的商品不侵犯,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合作伙伴同意并接受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9.乙方保证在使用甲方网络信息平台进行推广与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在产品推广或交易过程中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不扰乱网上信息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对于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合作伙伴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10.乙方因网上交易产生的所有费用、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资格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成为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伙伴,其与网信网络科技公司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网信网络科技公司一经发现,有权立即中止其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3.乙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或行为侵犯甲方的相关权利,若由于乙方(1)违反本协议中合作伙伴所作陈述或保证;或(2)违反本协议项下乙方任何义务而导致甲方招致任何和所有索赔、要求、起诉、诉讼、负债、损失、损害赔偿、成本

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或(3)甲方经授权使用一 方商品的商标、标志、标识或使用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提供的任何其他商品或材料而导致甲方招致任何索赔、要求、起诉、诉讼、负债、损失等。乙方应赔偿甲方并使之不受损害。

五、合作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合作期限为半年(6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六、合作方式

乙方没有自己的网站

1、乙方在协议期内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数量和时间为甲方提供合作体育用品类的商品资料。

2、乙方的提资料包括:商品图片(高清晰度)、产品相关描述和产品各项详细参数。

3、乙方提供的商品资料不得少于一次/每周。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拥提供所有商品资料,甲方拥有资料的使用权,可对其资料按照需要进行内容制作。

5、甲方视情况收取100-500元人民币资料制作费

乙方有自己的网站

1、乙方有义务提供已有网站的代码或授权页面供甲方使用。

2、甲方将乙方提供的网页嵌套入双方协议商定的网站位置,为乙方提供网站提供推广和网络销售入口。

3、乙方负责合作部分内容更新,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提供的内容。

七、资料提供方式:

1、甲方最迟在收到乙方资料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制作发布。

2、资料传递方式为乙方通过电子邮件或邮递光盘将原始资料提供给机。

八、保密条款

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程序和相关文档以及甲方的内容调整、合作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甲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露这些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产品信息、市场的文件均为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甲方保证不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

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九、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六、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内容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

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网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签约人: 签约人:

10.网站活动合作协议 篇十

甲方:

乙方:

一、合作背景

2009中国农村信息化年度峰会暨第六届中国农业网站百强评选由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合主办,中国互联网协会农村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和农博网共同主办。自2004年至2008年已经成功举办五届,据统计2004年全国有433 家农业网站参加评选,2005年有482家,2006年有578家,2007年有937家,2008年有1458家,2009年有1700家农业网站深入参加网站评选。

大会从第一届的网络专场到2008年现场有560人参加,涉足人群包括农业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电信运营商、IT厂商、投资机构、各地农业信息中心和农业网站负责人,从会议的规格、规模、影响力等方面已经成为全行业唯一的年度盛会,经大会评选出的百强单位也受到了国家的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2个人参会名额,另赠送1-2个免费参会名额;

2.甲方将在大会会刊为乙方提供中国农业全搜索,通威集团2个会刊彩页;

3.免费赠送大会官方网站图片宣传;

三、合作费用

总计:元(2人参会,2个会刊彩页)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会议合作费用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汇款名称:开行名称:账号:

四、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未约定事宜协商进行,如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司法机构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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