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用8篇)
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篇一
北京市海淀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京海交安办字„2007‟14号
海淀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评选活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乡(镇)、系统安办:
现将《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评选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部署落实。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三日
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评选活动工作方案 按照全市今年交通安全工作“打好三个攻坚战,实现四个确保”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开展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根据市安委会的决定,自2007年4月1日至年底,在全区广泛开展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共创交通文明,共享安全和谐”为主题,以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评选活动为载体,本着“广泛参与、重在过程、突出实效”的原则,督促单位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倡导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文明,杜绝交通违法,避免交通事故,力争年底前全区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为确保全区交通安全环境达到奥运会实战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全区成立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区安委会安办主任、海淀支队支队长毛路任组长,区安办常务副主任、海淀支队副支队长刘石刚任副组长,各街道、乡(镇)、系统安办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在区安办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街道、乡(镇)、系统要结合实际情况,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各街、乡(镇)、系统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所属单位领导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了解此次活动的意义、步骤和标准,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传达市、区工作要求。各街道、乡(镇)、系统工作方案4月4日前报区安办。
(二)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25日)
1、指导单位积极参与活动。各街、乡(镇)、系统要求所属单位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对照安全责任制,落实单位备案、宣传教育、车辆检查、重点人帮教、基础档案建设等措施,积极组织职-2-
工参与全区统一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文明北京行”交通安全宣讲、“我为奥运做贡献”守法承诺等活动。每个单位要定期分析交通违法及事故状况,排查隐患,确保不发生交通违法超标。专业运输单位要定期核查驾驶人安全资质,对纳入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的,立即调整工作岗位。
2、大造宣传声势。各街、乡(镇)、系统要广泛动员所属单位
通过悬挂横幅、制作板报、更换橱窗、设置违法事故曝光台等形式在内部营造氛围;区安办将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在海淀报、海淀有线建立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进展情况,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交通文明,曝光交通陋习,营造舆论氛围。每个街、乡(镇)、系统每季度制作宣传品不少于2种5000份,向辖区单位发放。
3、开展经验交流。区安办将会同安监、运管等部门,深入单位
走访检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促进规范管理,帮助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各街、乡(镇)、系统要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宣传先进典型,适时组织观摩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普及、推广经验做法,促进各单位共同提高。
4、完善预警机制。区安办每月将对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工作成绩突出或违法、事故突出的单位,采取通报、媒体曝光、记者发布会等形式周知社会,督促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交管部门要及时下载违法、事故信息,积极向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指导和业务服务。
5、区安办将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向市安办推荐先进单位,市安办
分别在6月份和9月份适时召开先进单位经验介绍会,将典型单位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对不落实防范措施,以及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单位在全市和全区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三)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11月25日至12月5日)
1、各街、乡(镇)、系统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
单位安全状况,总结成绩和不足。对全年无交通违法超标和亡人事故的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后,12月6日前向区安办上报,区安办在审核后确定区级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并向市安办推荐,由市安办确定市级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
2、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街、乡(镇)、系统上报的单位进
行审核后所确定的区级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授予“海淀区道路交通安全单位”称号,在全区通报表彰,并直接纳入区年终“区级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市安办确定市级交通违法“零超标”单位,授予“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单位”称号,在全市通报表彰,并直接纳入年终“市级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区安办将对各街道、乡(镇)、系统的组织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结果纳入年终交通安全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街、乡(镇)、系统安办要以
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督促各单位建立基础档案,完善规章制度,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各街、乡(镇)、系统安办要加
强领导,组织检查组深入单位走访检查,督促、指导单位参与活动,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市和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检查组将深入单位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街、乡(镇)、系统、单位年终交通安全和精神文明评选。
(三)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各街、乡(镇)、系统安办
要及时将本次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工作进展等情况上报区安办,区安办将及时反馈给市安办,每周动态信息不少于一篇,同时要做好活动的影视和文字资料存档工作。
主题词:交通管理评选活动 工作方案通知抄送:长利、志明、志平、荣顺、福生、毛路同志,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法委办、市安办、区安全生产办、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北京市海淀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4月3日印发
共印100份
2.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篇二
能耗, 开展了LNG、CNG清洁燃料汽车研究与推广应用, 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路面修筑材料的再利用等, 有力推进了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实现了交通发展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重庆市交委认真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积极开展环保与节能减排工作, 全面完成了“五管齐下”净空工程和“蓝天行动”方案工作目标。
一是积极开展中心城市公共卫生和环境管理的科学研究。针对中心城市人流与物流集中, 车站码头公共卫生形势严峻的情况, 我市交通科技人员进行了《中心城市一级汽车客运站污水粪便达标排放综合处治技术》的项目研究, 对城市公共卫生和环境管理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建议和研究成果。该项目获1996年度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二是消除城市中巴车尾气污染。2003年12月31日前, 主城区烟尘污染控制范围内的19座以下柴油中巴车全部以置换的方式按期顺利地退出主城区客运市场, 彻底消除了柴油中巴车的尾气黑烟污染。
三是积极开展“蓝天行动”的科研工作。为切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蓝天行动”目标任务。重庆市交通部门的科研人员展开了《重庆城区机动车排放污染及控制对策研究》, 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 该项目获2001年度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根据有关专家的研究和建议, 市交委拟定了《主城区20座以上客运车辆规范管理经营的工作方案》, 在2005年9月30日前,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 主城区20座以上的615辆社会客运柴油车辆已全部退出营运。
四是大力开展《天然气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研究》。在生态与环境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 如何利用科技手段提高重庆交通节能减排水平是交通科技发展和攻关的重点方向之一。为缓解重庆主城区大气污染, 近年来, 重庆市交通系统的广大科技人员开展了压缩天然气 (CNG) 清洁燃料汽车研究与推广应用。通过一系列的研究和论证, 制定了《重庆市压缩天然气——汽油两用燃料在用汽车改装、维修厂认定方法》, 对主城公交车和出租车进行了改装。规定主城区新增的出租车和公交车一律使用CNG汽车。截止2007年, 全市共改装CNG汽车49268辆, 其中:主城区共计改装34351辆, 主城区公交营运车完成改装6414辆, 占营运车总数的92%, 主城区七千多辆出租车全部都是CNG汽车。2006年立项的“车用独立式空调柴油发动机CNG改造技术研究”已经改装公交车1000多辆, 不仅解决了重庆公交车夏天冒黑烟现象, 而且每年可节约空调运行成本费1000万元。该研究项目获2006年度重庆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3.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篇三
本刊讯北京市档案学会为搭建企业档案工作交流平台,研究探讨企业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开展企业档案工作科研、咨询和培训,提升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科研成果转化,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北京市档案学会企业档案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11月15日,委员会成立暨档案工作交流会在燕山石化公司召开,市档案局副局长马素萍出席。
会议认为,企业档案是企业研发、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档案工作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市档案学会拥有团体会员单位57个,其中涉及企业档案工作的会员单位有24个,占团体会员总数的42%。因此,成立企业档案工作委员会对加强企业档案部门之间学术探讨,组织开展交流活动,提升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马素萍副局长在讲话中,首先祝贺企业档案工作学术委员会的成立,希望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积极组织企业会员开展企业档案管理理论和方法问题的研究,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在学会和企业档案工作者之间搭建起顺畅沟通的平台,更好地为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服务。首钢档案处处长、新任企业档案工作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寅起讲话,表示不辜负市档案学会厚望和企业会员单位的信任,团结带领各会员单位,加强企业档案单位之间的交流,努力打造档案学术研究的平台,为提升企业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应有的作用。来自全市24家企业会员单位的29名代表参会。
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篇四
全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市规发〔2011〕930号
发布时间:2011-06-09 【字体: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风险管控,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2011年8月下旬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1〕259号)、《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和《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检查内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相关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工程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是专项勘察、专项设计等实施情况。
二、工作安排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内容要求,并参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要点》(征求意见稿)相关检查内容(详见附件),认真开展质量自查工作。
(一)工点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自查(2011年6月13日至24日)。
各勘察设计单位应以工点为单位(车站、区间、车辆段等)整理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勘察文件或设计图册清单。清单应包括勘察文件或设计图册名称、勘察或设计完成日期、负责人、审核人以及施工图审查情况和设计变更情况等信息。
自查分为单位整体自查和项目自查两部分,自查内容除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要点》要求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整体自查内容包括:单位持有资质情况,是否在企业资质范围内承接工程;是否按照有关法规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签署人员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的勘察设计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补勘等遗留问题处置是否及时、是否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勘察服务;是否执行勘察、设计交底制度、是否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各方签审是否齐全规范、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单位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情况等。2.项目自查内容包括:
(1)勘察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包括勘察纲要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勘察范围与实际建设是否一致,野外地质资料是否详实、土工试验是否满足设计、施工要求,试验记录是否翔实、勘察报告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验槽情况与勘察报告反映情况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意见。
(2)设计项目。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包括设计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对周边建(构)筑物、管线等是否采取保护性设计、设计是否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设计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意见。
各工点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通过上述自查后,形成单位整体自查报告,于2011年6月24日16:00前报送至我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同时完成项目自查报告以及勘察文件或设计图册清单(加盖公章),于2011年6月24日16:00前报送2份至本线总体设计单位。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检查要点对所审查项目进行自查,包括程序性自查及技术性自查,并于2011年7月8日16:00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二)总体设计单位检查(2011年6月27至7月8日)。
各总体设计单位除完成单位自查内容(具体要求同上)和总体总包管理自查外,应依据各工点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清单对工点勘察、设计单位的自查报告进行抽查,各总体设计单位应联系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各工点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审查意见执行情况进行核实。
各总体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图审查机构核实情况、抽查情况以及日常管理情况,对工点勘察、设计单位做出综合评价,出具检查报告,并于2011年7月8日16:00前连同各工点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自查报告(含勘察文件或设计图册清单)和总体总包单位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分别报送至我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及项目建设主体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轨道交通质量检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各项自查工作。在前期各勘察设计单位对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自查的基础上,我委将于7月中下旬联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开展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抽审和单位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要有1名主管领导负责,安排专人做好检查的具体准备工作,并于2011年6月24日前将单位主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移动电话报送至我委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建邦商务会馆403室)。各总体设计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各工点勘察设计单位上报自查报告和清单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时限上报我委和建设单位。
(三)根据轨道交通检查的工作要求,各勘察设计单位要准备好本单位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勘察文件及原始资料、设计施工图纸及各专业计算书、计算表和设计变更、洽商等有关材料,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准备好有关项目的审查资料。上述材料应在检查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送达,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延误或报送文件不全的情况。相关勘察设计人员及施工图审查人员应及时到场,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确保本次轨道交通检查的顺利进行。
四、检查结果处理
本次轨道交通检查中,勘察、设计单位被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将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处理。对于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自查不认真、全面,不及时上报自查报告,配合检查不积极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规程的情况,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将检查结果作为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执业注册人员考评的重要内容,同时记入单位及个人信誉档案。
特此通知。
5.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篇五
京发改[2005]197号
颁布时间:2005-2-7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人事局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优化首都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意见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在京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企业,其他金融企业经批准可参照
执行。
二、对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的金融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所得奖金免征个人所得
税。
三、金融企业职工取得年终加薪、年薪制兑现年薪等一次性工薪所得,可单独计税,即按12个月分解后确定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再以全部奖金收入按此计算纳税。
四、按照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按其上一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金融企业以股权、期权等形式给予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给予优惠。
六、金融企业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20%的比例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税前扣除并免征个人所得税,金融企业职工按不超过其工资总额20%的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住房公积金不
受月缴存额上限限制。
金融企业按本市规定发给停止实物分房以前参加工作的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待遇的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经税务机关审核可在不少于3年的期间内均匀扣除。金融企业按月发给无房职工和停止实物分房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的住房补贴,可在税前扣除。
七、对在京新设立或新迁入京的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下、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下、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补助500万元人民币。
八、对在京注册的金融企业购买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租用办公用房的,实行三年租金补贴。该规定在金融街试点,由西城区政府负责执行。
九、在金融功能区设立金融创新发展基地。对进入金融创新发展基地的中小金融机构,在其初创阶段可向金融创新发展基地申请周转办公用房,三年内免交租金。该规定在金融街试点,由西城区政府负责执
行。
十、金融企业聘用的属本市紧缺急需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办理调京手续并办理本市户口;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金融企业聘用的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
业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户口。
十一、金融企业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由人事部门在立项申请、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十二、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可在京参加高考,录取时与北京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需在中
小学入学或借读的,由有关区县政府负责安排。
十三、金融企业可根据对外工作需要,确定具备条件的适量业务人员,经市外事主管部门或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优先办理出国护照以及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务活动有关手续。
十四、对促进首都金融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资金需要和性、临时性的项目资金需求,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
十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篇六
北京市公安局
京人口发〔 2006 〕 28 号
关于印发《关于现役女军人在京办理〈生育服务证〉和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公安分局:
现将《关于现役女军人在京办理〈生育服务证〉和有关事项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 ○ ○ 六 年 六 月 十 五 日
主题词: 计划生育 审批 通知
抄送:全军计生办,武警部队计生办,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总队计生办,各局、总公司计生办,中直管理局计生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计生办。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06 年6 月15 日 印发
共印 130 份
关于现役女军人在京办理《生育服务证》
和有关事项的规定
现对现役女军人(含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相同)在京办理《生育服务证》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办理范围
女方为现役军人且所属部队驻地在北京行政辖区内,在服役期间生育子女,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在京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女军人,配偶亦为现役军人的,应当凭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领取《生育服务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基本情况登记”后,女军人所属部队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单位意见”的“女方单位”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男方所属部队计生办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单位意见”的“男方单位”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女军人所属部队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予以批准的,对《生育服务证》进行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并应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意见”栏和《生育服务证》副页(第一个子女)的“主管机关审批盖章”栏内注明“女军人《生育服务证》”,交由当事人保存。
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女军人,配偶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男方生育情况证明,由女军人所属部队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军人,配偶亦为现役军人的,应当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女军人应在怀孕前凭所在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报
《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女军人所属部队计生办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的“女方单位情况证明”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由男方所属部队计生办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的“男方单位情况证明”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女军人所属部队驻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予以批准的,应在《生育服务证》第三页“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意见”的“区(县)计生委”栏与《生育服务证》副页(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主管机关审批盖章”栏内注明“女军人《生育服务证》”。在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军人,配偶户口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方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男方生育情况证明,由女军人所属部队驻地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理《生育服务证》。
三、现役女军人配偶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大学生集体户口、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除外),应在男方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
四、女军人为其子女办理《生育服务证》和户籍登记的其他事项,按照《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7.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篇七
前段时间, 通过《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管理系统 (网络版) 》统计, 基本掌握了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现状, 在这里一并给同志们简单展示一下工作状况。
《意见》首先对当前我市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现状提出了明确的判断, 并归纳出四个特点、五大问题同时, 提出了四个目的和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的部署。
四个特点是:第一, 经过市区两级政府的政策倾斜和巨大的经费投入, 大力推进了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第二, 以初中建设工程和小学规范化建设这两大工程的推进, 对我们主要项目的达标起到巨大的作用;第三, 全市总体判断, 中小学实验室的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第四, 实验教学环境得到比较好的改善。当然, 近3年由于中小学抗震加固工程的强化, 从2009年开始, 在2010年、2011年我们的办学达标工程投入并不多。
目前, 我们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存在着五大问题与不足, 供同志们在实际工作中共同把握。五大问题是:第一, 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 与首都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存在巨大差距;第二, 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与北京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要求也存在一定距离;第三, 学校对实验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体现在部分校长、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和教师, 对实验室、实验教学认识不足;第四, 忽视实验教学的倾向依旧存在;第五, 教师的实验教学能力, 学校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以及实验效益需要极大的改善和提高。
四个目的:基于这样的判断, 《意见》提出四个目的:第一,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第二,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第三, 提高教师实验教学能力, 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发挥使用效益;第四, 贯彻落实《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三个方面推进工作:2011年3月24日北京市召开教育工作会议, 已经明确提出了要转变教育发展方式, 进一步强调和强化内涵发展。文件考虑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第一, 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 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第二, 加强实验室建设,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 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如何判断实验教学的价值或实验教学的功能?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验教学工作是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 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可以看到, 《意见》主要是从实验教学的角度强化实验这项工作的, 这也是实验教学的第一个功能, 即把实验教学作为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教学、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一个基本要求。有两个关键词, 一是基本要求, 二是重要途径。实验教学的第二个功能就是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促进学生终身发展。长期以来, 由于实验考核难以实施, 实验教学常常在教学过程中被悬置, 虽然我们感觉很重要, 可以成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尤其是实验能力的重要途径, 但是有的学校可能仍存在实验不开, 实验室、教学设备、教学设施长期被闲置的现象。在解决如何加强实验教学问题时, 相关业务部门做了全面的文献梳理, 包括四川、上海、浙江等省市的做法, 以及北京市历史上的相关规定。可以说, 这一次从几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实验教学指导的责任和义务。
如何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专业部门、学校、教师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人员等4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1. 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专业服务作用
各级教研、科研、考试、师训、装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共同促进实验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教研部门要深入学科教研组开展实验教学研究, 及时收集整理、总结推广先进的实验教学经验和成果, 指导中小学校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 开齐开好实验课。科研部门要联合教研、装备等部门研究和完善实验教学评价体系, 对学校和教师实验教学进行专项评价, 将学生实验考核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师训部门要联合教研、装备等部门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学科教师培训工作, 促进学科教师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教学能力不断提高。考试部门要落实初中和高中毕业会考所要求的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加强对考查的管理和监督。装备部门要配合师训部门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促进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学科教学内容的了解、对实验操作技能以及新仪器、新设备的使用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提高。
实验教学工作主要依靠教研、科研、考试、师训、装备这5个部门共同努力, 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重点, 但相互之间也有交叉, 因此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装备部门所承担的任务不仅是后勤保障作用, 更要对实验教学的课程设置、教学要求、教学过程、实验室管理、师生需求等方面都有较深刻的了解, 这样工作才能有的放矢。
2. 加强学校对实验教学的管理和监控
学校是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主体, 课堂教学是实验教学的主要环节。因此学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 将其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特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3. 提高教师实验教学的实效性
学科教研组应深入研究各学科课程标准, 把课程标准及教材中有关实验转化为符合本校教学实际的实验教程。学科教师应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一起, 制定学年、学期实验教学计划, 做好每月、每周实验教学安排。
4. 促进实验室管理人员主动参与实验教学
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学校实验教学的参与者和实验室设备、安全和环境的管理者, 应成为学科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得力助手。实验室管理人员也要参与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活动, 参与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安排, 实验过程中要协助学科教师指导学生操作。
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要及时向学校反馈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综合起来看, 第一是专业部门, 第二是学校, 第三是教师实验教学, 第四是实验室管理人员, 希望把4个方面的力量来聚集起来从而加强实验教学, 提高其时效性。
北京几所学校领导的发言, 都是在特色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所做重要探索的归纳总结, 实验教学也是他们的亮点之一。希望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有所获益。
《意见》还提出几点具体要求:第一, 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开好实验课;第二, 因地制宜地合理安排实验室的使用;第三, 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教学实验, 要支持鼓励教师做好这样的工作;第四, 建设完备的实验教学规章制度;第五, 将学生实验技能的考查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当中, 在期中和期末增加考查。另外要增加实验室实验教学的时效性, 尤其是物理、化学、生物、科学、音乐、美术。学科教研组深入研究各个学科标准, 把教材中有关实验转化为符合本校教学实际的实验教程, 学科教师应该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一起制定学年、学期实验教学计划, 做好每月每周的实验教学安排。
我们发现, 一个有效的实验教学, 总是需要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紧密配合的, 而且教师还必须做到有自己的清晰的教学计划, 周计划、月计划的安排。这次文件规定得特别明确:一是要求学科教研组和教师在这一部分加强工作计划性;二是要求教师善于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实验活动, 在参与设计进行实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工作, 朱立祥主任在下面将会做详细的说明。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 教师为学生留有比较充分的观察、思考的时间和空间, 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大胆实践, 教师观察并记录学生实验过程的情况。要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探究能力的评价和反馈。最近经本人对一些区县做的一些了解, 包括区里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顺义、朝阳、昌平、海淀和西城有一些学校, 把加强实验教学与加强管理、检查紧密结合在一起, 这些工作都是奠基性的, 非常重要。
促进实验室管理人员主动参与实验教学是《意见》作出规定的, 也是在我们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这个文件基础上特别提出的。实验室管理人员最了解实验室的现状, 他们应该主动参与实验教学, 实验室管理人员, 是我们实验教学的参与者, 实验室设备安全的管理者, 应该成为得力助手。《意见》特别强调了实验室管理人员参与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活动, 主要是指实验教研活动。实验过程中要协助学科教师指导学生的操作, 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及时向学校反馈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这是以往没有明确提出的。为什么提出?如果五年前、十年前我们强调实验室教师仅是一般管理者, 口袋装一串钥匙, 打扫卫生就可以了, 今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教育要求的不断提高, 应强调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也要求实验室管理人员走向专业化。
二、加强实验室建设,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之一, 是学校重要的课程资源, 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加强实验室建设,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 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是实验室的建设, 第二是管理制度的建设。
1. 实验室建设的意义
一是把实验室作为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二是学校的重要课程资源;三是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的园地。可见, 加强实验室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一个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基于这样的判断, 我们对实验室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教育部对实验室的定义非常明确, 中小学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请各位领导和校长们注意, 教育部明确了“实验室”不仅仅是传统上的物理、化学、生物3类实验室, 还要把通用技术、历史、地理纳入实验室范畴。因此, 我们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方面视野要更加宽阔,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推进, 实验室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地变革、不断地提高, 因此, 对其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2. 实验室建设工作要求
文件明确指出, 实验室建设的主要依据:中小学实验室数量和面积要基本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实验室环境要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为此《意见》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进一步巩固实验室的建设成果。中小学坚持“够用、好用、实用”的原则, 努力做到满足实验学习, 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安全、环保、现代化的实验环境。装备部门的同志, 一定要十分关注对学校实验室用材环保问题的监督和检查, 有损师生健康的实验室材料坚决不能用。
实验室建设的策略, 文件提出以下几条要求。
(1) 重点关注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改造, 杜绝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脱离学校实际, 盲目追求豪华, 造成浪费的现象。我们有一些实验室的建设, 一些装备、图书配备完了以后, 由于现有的某一方面的条件不够或由于师生使用意识的问题, 一直打包放着, 也是各级领导揪心的问题。
(2) 有条件的学校加强探索特色实验室, 如地理、历史、生物专用教室以及数字化的实验室这些特色实验室建设。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 每一个学科的仪器设备都作了明确规定, 中学阶段物理实验考虑到实验配备仪器400多项, 鼓励师生利用低成本资源积极开展教育活动。
(3) 实验教学有特殊需求的学校可以配置先进的仪器。装备部门要严把质量关, 装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产品选型和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 对集中采购的仪器设备实施抽查检验,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仪器设备, 要进行信息通报, 保证性能优异和质量优良的仪器设备进入学校。
强化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主要强调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实验室的管理;二是规范仪器设备的管理;三是规范实验室各类档案管理。
在规范实验室管理方面, 《意见》强调学校有专人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校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 也要有工作制度, 同时又有严密的工作计划。教师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 提前准备好实验, 强化实验教学效果, 确保效果的实现, 并及时填好记录和仪器。
在规范仪器设备管理方面, 强调做好仪器设备的财产账册, 健全仪器设备的存放管理制度, 加强仪器的维修维护等, 《意见》作了基本的规定。更加具体的管理制度, 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将进一步组织完善。在规范实验室的各类档案管理方面, 主要包括各类账册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实验课的通知单等。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 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
行政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 把其作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规划和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衡量当地和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标。要将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纳入区域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中去。区县行政部门, 包括市级层面要成立领导小组从事相关的工作,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2. 重点投入, 落实日常的保障经费
第一, 区县教委要按照专门的经费重点投资实验室, 实验仪器的维护费用、开展实验教学所必须添置的耗材费用, 并将这些费用纳入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市教委、市财政局2010年第50号文件提高了中小学生均定额标准。这个文件也将实验仪器设备和耗材纳入公用活动开支范围。所以, 将来各学校在实验耗材使用经费上要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最早起草的文件设有一个耗材使用经费比例, 但是后来因为考虑到各个学校的学生数额、实验数量不一样, 没有把这个比例最后写进去。第二, 有条件的区县还应该安排专项经费, 支持解决一些学校实验耗材困难问题。
3. 示范引领, 提高实验教学与管理水平
《意见》规定, 要在全市建设一批实验室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先进校, 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我们计划从2012年开始做出先进校的示范, 在全市整体提高实验室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4. 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培训机制
第一, 建设一支专业技术和技能过硬的实验教学队伍, 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强、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投入队伍中去, 培养一批市区学校实验教学学科带头人。
第二, 强调实验室管理人员, 纳入中小学队伍的建设规划中去。我们同市教委人事处反复研究, 实现实验室人员具有相应的学科背景, 具有一定的学历, 让学科教师轮流进入实验室, 做好实验室的开发和管理工作。特别强调的是, 《意见》规定, 有两个层面意思, 一是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未来新任的实验室管理人员, 不再像以前那样由学校淘汰下来的人员来做管理人员, 而要求新任者也同样具有同等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让学科教师兼任实验室管理人员, 或轮流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教学的开发和实验管理工作, 下面北京市十一学校会介绍他们学校的教师在新机制下, 如何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 进一步开发和提供与课堂教学一致的内容。我们希望通过文件给大家先有个基本的引导。
第三, 学校设置实验管理员岗位, 充分考虑实验室工作的特殊性, 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据实验室的特点, 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作为聘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 实验室管理人员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之中, 每学年不少于40个学时。因此, 这次会议我们邀请到了教研部门和师训部门的领导, 希望大家在落实文件要求时, 要考虑到素质提高的重要性, 进一步采取工作措施。
5. 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评价和督导
8.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篇八
一、缓解交通拥堵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交通拥堵是大城市发展中无法回避的一大难题,一个城市的交通拥堵程度往往与城市规模及空间形态有关,世界各地规模相似的城市其交通拥堵状况也基本相同。目前,北京现有城市人口已达2000万人左右,机动车数量接近420万辆,每年还以新增50万辆车的速度高速增长,与此同时,由于多年来北京市区以原紫禁城为中心“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格局从未改变,这两方面问题在时间上的累积和空间上的叠加,使北京市现阶段所面临的交通问题和解决交通拥堵的难度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一是大城市交通与其他城市间交通的特点不同,向心交通需求巨大。北京市主要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都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吸引了大量的车流和人流,城市中心区有限的空间与日益增长的向心交通特别是小汽车交通形成了难以调和的供需矛盾。国外曾作过伦敦中心区的模拟测算,即使把伦敦中心区所有的建筑架空,下层全变成道路,也不能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由此可见,北京同心圆式的“摊大饼”扩张模式,只会使城市中心区的交通流量越来越高,而且交通资源如道路和停车场等却极其有限,单凭疏导的办法无法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
二是北京市小汽车发展超前于公共交通发展,依赖小汽车出行的交通习惯已经形成。城市居民的出行习惯需要一个培育和适应的过程,欧洲、新加坡、日本公共交通发展先于小汽车的普及,市民习惯于公共交通出行,即使目前机动化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仍然达到60%以上。北京自1997年以来,机动车净增300多万辆,在已经出现严重交通拥堵的情况下,2004年以后再确立大力发展大容量轨道交通的政策,再加上建设周期,要再过几年才能发挥其效用,培育公共交通出行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倡导市民公共交通出行的难度已明显增大。
三是小汽车发展和机动车道拓宽挤压了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的空间,交通出行结构持续向小汽车转化。自行车交通对道路资源的占用远低于小汽车,对环境几乎没有影响。国外在缓解交通拥堵中,倡导自行车交通出行成为既经济又有效的方法。当前,北京自行车道被小汽车停车位大量占用,交通环境恶化,自行车出行比例由2000年的38.4%下降到2009年的18.1%。自行车交通衰退进一步诱发小汽车的增长,小汽车出行比例由2000年的23.2%上升到2009年的34.0%,交通拥堵缓解难度加大。更为危险的是,由于投入使用私人轿车的数量骤升,街道空气污染也随之加剧,这将会促使更多的市民放弃自行车而转乘私家车,从而形成交通拥堵的恶性循环。
四是北京存在大量的大街坊和大院,破坏了道路网的系统性,道路间距大,路网密度小,交通流集中。北京道路的基本结构已从传统的胡同加街道肌理转变为街道加大院落肌理为主。从发达国家城市交通经验来看,大城市交通密度大,需要高密度的道路系统支撑。国外大城市道路网络密集,道路间距不到100米,对组织步行、自行车和汽车交通十分有利。北京道路间距一般在400米左右,甚至更大,缺少集散性支路系统。低密度路网对缓解北京交通拥堵十分不利。
因此,缓解北京交通拥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草案》提出的综合措施可能在短期内能够见到有限的成效,但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鉴于北京交通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出台缓解交通拥堵措施方面,建议国务院支持北京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
二、必须加快实行交通需求管理和交通管制
实施交通需求管理是国际大城市应对交通问题必不可少的有效手段,通过调控不必要的小汽车出行需求,鼓励采用更加高效、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及步行方式才能缓解交通拥堵。建议北京市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和实施行之有效的交通需求管理和管制措施。
一是提高城市中心区停车收费。北京中心区停车价格低于上海、广州等城市,更远低于国外同类城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如上海中心区每小时停车费为15-20元,东京每小时停车费约相当于人民币40-100元,悉尼为40-60澳元、香港为20-30港元,阿姆斯特丹为5-10欧元。为减少市民开小汽车进入城市中心区,引导其在中心区外围换乘公共交通,建议进一步扩大实施差别化停车价格的地域范围,全面提高中心区停车收费标准,并将所收取的费用大部分用于轨道交通的建设。在倡导地处市中心区的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建设立体车库来吸收道路、人行道所停车辆的同时,要限制其向社会开放来增加收益,否则会加剧城市中心的交通拥堵程度。
二是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管理,切实发挥专用道的作用。公交专用道不仅保障公交车的高效运行,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城市应急救援、贵宾车辆等的保障性通道。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专用道建设和管理,对公平分配有限的道路资源、促进公共交通发展和缓解交通拥堵十分必要。为提高专用道使用效率,可以根据公交车辆运行密度,应允许20座以上大型客车使用专用道。
三是研究实施交通拥堵费问题。用经济手段调控城市中心区交通需求效果明显。当前,对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机动车收取拥堵费在国际上有扩大的趋势,这是体现社会公平、资源合理使用的有效措施。2003年,伦敦实施了中心区拥堵收费,对进入中心区的车辆收取5英镑,后调整为8英镑。实施拥堵收费后,伦敦2006年拥堵水平与2003年持平,在减少的小汽车出行中,50%以上转向公共交通。收取交通拥堵费可以直接减少小汽车进入中心区的数量,效果显著,建议北京尽早研究交通拥堵收费和相应的配套措施。
四是降低汽车增长速度,实施总量控制。北京汽车增长速度已超过每年50万辆,如果不加以控制,《草案》中提出的综合措施很快就会失去效果。因此,加强汽车上牌管理很有必要。建议研究实施按照房产证和车位证相统一进行上牌管理的办法,防止住在市中心的居民借用郊区车库骗取上牌。同时也要依据公共交通建设的进度,研究提出每年汽车增长量的控制指标。必要时可采取上海、新加坡、香港等城市车牌照拍卖的办法来限制私家车增长的数量。
五是取消高速环路收费,方便新城与城市中心区的交通联系。北京新城与城市中心区之间的高速公路收费,制约了新城发展,不利于城市中心区功能外迁,加剧了城市中心区交通拥堵。取消高速公路收费,可以引导城市中心区人口、功能向新城转移,促进城市发展空间模式的转变。六环、五环收费也会起到鼓励车辆为逃避收费穿城而过,造成新的拥堵。建议采取提高燃油税或附加费的方式替代高速环路收费来解决交通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而且提高燃油税费还可以起到增加小汽车出行成本,降低其使用频率的效果。
六是进一步研究出租车交通的定位。出租车发展要服从于公共交通发展,国外出租车主要服务于商旅人群和特殊人群,出租车数量较少。目前,北京出租车数量超过6万辆,价格较低,已成为部分普通市民的常用代步工具,对道路资源的占用量日益增大。同时由于数量庞大、竞争激烈,已造成空驶率上升(50%以上),加剧了空气污染与拥堵。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电车的发展,要重新审视北京出租车发展定位问题,研究相应对策,拉开出租车与公共交通的服务层次,避免服务人群的重叠。
三、改善交通设施,重视完善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步行、自行车交通方式是“绿色交通”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且,人行与自行车占用空间仅为小汽车的1/30和1/20,这对于交通空间稀缺度极高的北京市来说,是空间使用效率最高的交通方式。但近年来,北京步行、自行车交通出行环境恶化、出行比例下降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结合城市功能、空间布局和交通换乘点,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发挥步行、自行车交通在短距离出行和接驳换乘等方面的优势,缓解交通拥堵。
一是打通大型住区的自行车通道。针对北京大院多、街坊范围大的特点,要研究非机动交通穿越大型住区的具体对策和财政激励政策,改善微循环,方便市民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与此同时,还应多架设穿街步行桥梁和地道、跨楼宇人行过道等等,以方便市民安全步行。此举必须由中央部委带头执行,以示范效应倡导各机关单位支持推行绿色交通。
二是取消小汽车占用自行车道停车,改善自行车交通条件。可以通过高额收费减少小汽车占用自行车道停车的需求,条件成熟时应取消小汽车占用自行车道。针对临时性停车需求应按国际通行的办法设计价表并提高收费标准,防止非绿色交通工具占用绿色交通通道。
三是大力发展租用的公共自行车,方便市民出行。公共自行车系统作为公共交通的接驳和补充方式,在法国巴黎、我国南方一些城市的实践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杭州5万辆公共自行车每天承担了21万人次的出行。北京现有的公共自行车管理模式需要转变,要应用智能的公共自行车管理技术,结合公共交通站点和换乘枢纽布局,科学设置公共自行车租用点,扩大覆盖范围,方便市民租用和异地归还。
四是配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方便电动自行车出行。老年化社会的到来,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将直线上升。作为无空气污染的个人化机动方式,也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应在路权分配、停车、交通管理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在条件成熟时,还可以发展出租式的电动自行车。
四、加强规划的科学编制和实施
缓解交通拥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等诸多方面,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实现城市交通与城市功能布局、空间结构协调发展十分重要。
一是高度重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优化配置各种交通资源。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与城市规划建设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建议北京市规划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围绕城市总体发展目标,统筹各类交通设施规划布局,处理好城市发展与良好机动性的关系。
二是严格控制城市中心区的无序蔓延,避免形成新的大型住区。尽快转变城市空间发展模式。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快新城建设,疏散中心区人口和工作岗位,倡导混合用地模式,形成就业和居住基本平衡、配套设施完善、具有较强人口反磁力的综合性新城,减少新城与中心区之间的工作出行。
三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市中心区重点地区建设与交通系统的统筹规划。在重点地区开发建设中,强化轨道交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实现传统交通结构向公共交通和自行车交通有机结合的模式转型,避免形成新的交通拥堵区域。
四是加强重要地区和新交通系统的规划研究。针对北京古城保护和重点地区的要求,尽快研究地下道路的规划建设问题,把通过性汽车交通引入地下,减少对这些地区地面交通的干扰和影响。为减少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鼓励发展噪音低、转弯半径小、爬坡能力强的中低速磁悬浮交通,尽快做好规划编制和空间预留工作。
五、推行无车日、错时上班和就近就业等措施
解决交通拥堵不仅需要进行“供给与需求”两方面的硬件建设,而且更重要的是应当及时进行低成本的“软件”设计与落实。从优化城市管理和文化道德风尚的形成入手,来倡导占地少、零排放的绿色交通的新风尚,使每个市民都能积极参与,关心北京交通建议,并从自身、家庭、本单位始来采取正确的措施缓解拥堵。
一是实施错时上下班等措施,这是国际上通用的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的手段。但那些直接对民众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如房产管理、公安派出所、出入境管理局、学校、医院、水、电、气、热等营业所等必须按原有的时间上班,以利便民服务。
二是倡导居民交换住房就近就业,这是一项十分有效的减少交通拥堵的措施。从国际经验来看,越是低收入群体,越是难以支付交通费用,越必须就近安排就业。为了便于低收入群体就近工作,减少长距离工作出行,建议制定相应政策,允许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住户互换住房。
三是逐步增加开展“无车日”活动天数,扩大活动范围,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宣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和措施,加快引导市民出行习惯的转变。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无车日”活动的开展还可以激发民众减少交通排放的参与热情、加快绿色交通的发展。应有计划的扩大并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形成新的绿色交通风尚。
总之,要有效解决北京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必须既着眼于近期的救急措施的落实,又必须进行长远的规划;既着眼于增加道路、公共交通的供给,又必须从交通需求管理着手进行逐步严格的控制;既要突出发展绿色交通加大对公交、恢复自行车道、疏通人行道等方面的投入,又要从城市规划入手,科学进行城市空间的调整。与此同时,还要在倡导绿色交通、引导人们少使用私人小汽车方面形成符合生态文明的出行文化习俗。只有通过全盘考虑、一以贯之地采取综合措施来解决问题,才能缓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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